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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财政局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扎实推进各项财政工作,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40.9亿元,同比增长10.3%;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6.4亿元,完成全年支出预算的48%,执行进度同比提高0.4个百分点,全市财政运行情况良好。
(一)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推动经济调结构稳增长
1.为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及时出台了16项支持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筹措资金87.5亿元,从支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实体经济和金融机构发展、区(市)发展等环节精准发力。
2.助力产业转型升级。重点扶持产业技改项目贷款贴息和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鼓励优势传统产业向高端、智能、信息化发展。筹措7亿元,扩大市级产业引导基金规模,重点用于工业转型升级、互联网工业发展、创客创业投资、蓝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发展等。
3.支持缓解企业资金紧张问题。筹措4亿元,与国有投资公司合作设立不低于20亿元的化解银行机构不良贷款资金;筹措2亿元,与国有投资公司合作设立10亿元的转贷引导基金,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支持,帮助企业破解续贷难题。
4.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保持对企业既定的优惠政策不变。全年落实结构性减税的各项政策,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上半年为企业减轻税费负担39亿元。选取5000家重点企业,分配至8个经济运行服务办公室和各区市,做好相关企业的服务保障工作。简化采购程序,缩短采购周期,提高采购效率。
5.统筹资金支持重点项目投资。争取上级专款补助62亿元,同比增长29.2%,为市政基础设施、民生社会事业等项目建设提供财力保障。筹措20亿元,用于加快推进____新机场项目拆迁工程和地铁轨道交通项目建设。清理盘活存量资金,统筹用于重点项目和重点领域。
6.大力支持区(市)发展。将市与区(市)现行的财政收入分配体制,延期执行到2016年,对四市和原胶南市相关收入继续实行增量全留的政策,进一步增强区(市)的“造血”功能。安排3亿元的促进区域统筹发展转移支付资金,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从2016年起,各区(市)出口退税比2014年增加的部分,区(市)财政不再负担,鼓励区(市)扩大出口。
(二)完善财政政策措施,积极支持“三创”发展战略
1.助力科技创新。制定科技金融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设立孵化投资基金,多渠道支持科技企业创新创业。投入8500万元,启动发展科技企业“千帆计划”。组建运行全国首个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对天使投资基金进行增资。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投入4000万元,落实好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六补”政策。
2.推动大众创业。建立大众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面向初创期、种子期企业及创业者提供风险投资、天使投资、贷款担保等融资服务。完善创业贷款政策,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扩大一次性创业补贴范围,将补贴标准由5000元提高到1万元;将小微企业创业补贴标准由现行的1万元提高到最高2万元。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等平台载体建设。扩大事业保险基金援企稳岗政策范围。
3.支持企业创新。设立海尔海立方创客创业基金,打造创客平台。打造普惠制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平台,为中小企业反映诉求、学习培训、享受服务创造良好环境。对孵化器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启动资金扶持、房租补贴、研发费用补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费用补贴等。
(三)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
1.2016年市级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民生支出210亿元,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67.8%,比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中央、省、市出台的民生保障政策和市办实事项目得到及时足额保障。
2.教育方面,安排35.8亿元,其中包括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00所,改善办园条件;建设中小学标准化食堂200所,保障中小学生饮食安全;推进高中标准化建设、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大幅提高市直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标准位居全省首位。
3.社会保障方面,安排30.1亿元,其中包括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3.3%和20%;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补助标准从40元提高至50元,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不低于440元;拨付主城区棚户区改造市级扶持
资金6亿元,协调国开行发放棚改项目贷款43.6亿元,有力保障了我市棚户区改造资金需求;完成我市2016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工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10元提高至130元,居全省首位。4.医疗卫生方面,安排8.3亿元,其中包括统筹城乡医疗保险制度,将原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三险合一”,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支持推进市人民医院、齐鲁医院和市立医院东院二期等医院建设,改善居民就医条件等。
(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
1.出台了我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了预算管理制度、财政分配体制、支出管理机制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改革的目标、方向、任务和要求,上半年各项改革快速有序推进。
2.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比例和政府性基金结转结余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的机制。细化预算编制,建立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制度,2016年专项资金预算全部落实到具体项目和项目承担单位。启动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
3.实现专项资金信息全面公开。今年将公开范围扩大到除信息外的所有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实现了“全覆盖”,社会公众可以清晰地查阅项目资金运行的全过程。
4.加快推进地方债发行。争取财政部批准我市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额度168亿元。研究制定债券发行方案,推进政府信用评级、承销团组建等工作,完成第一批28亿元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工作。
5.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2016年市级“三公”经费预算3.76亿元,同比下降5.53%。
6.改革补助区(市)资金分配机制。将部分专项转移支付改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实行“因素法”分配,赋予区(市)更大的财力自主支配权。
7.优化财政资金运作方式。建立完善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机制和制度体系,指导完成工业转型升级、蓝高新与现代服务业引导基金理事会的组建并开展基金募集工作,启动科技、商贸流通、农业产业等引导基金设立工作。组织开展了我市第一批PPP示范项目合作伙伴征集工作,征集的38个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765亿元。
8.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全面开展2016年度财政监管特派员监管工作,对棚户区改造等6项财政专项资金和高速公路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建设项目等4个市财力投资项目实施现场监管。建立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信用负面清单制度,加大对财政资金失信、失范行为的惩戒力度。
上半年财政总体运行良好,但受经济与政策性减收的叠加影响,财政增收压力加大,未来新增财力十分有限;与此同时,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增效,民生支出刚性增长,改革成本需要负担,财政收支矛盾仍十分突出。
(一)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着力促进稳增长调结构。设立城市发展股权投资基金,为我市地铁、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实施建设开辟新的资金来源渠道。建立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融资超市”,为重大项目建设营造更加优良的融资环境。设立老城区企业搬迁发展基金,支持青钢集团顺利搬迁。加快推广PPP模式,出台PPP操作流程指导意见,开展PPP模式建设运营公共租赁住房试点工作。运用财政杠杆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采取基金、股权投资、风险补偿等多种方式,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支持“三创”。大力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选择重点领域加大推进力度,提高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占公共服务项目资金比重。
(二)加快财税体制改革步伐,释放改革红利。确保年内预决算公开、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强化政府财力综合运作、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等取得决定性进展,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等有实质性突破。制定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及事转企实施方案,完成43家从事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统筹资金支持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重点项目。推进涉农、涉村和涉水涉地资金整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整体效益。
一、积极参与部门预算的编审,严格按部门预算进行收支,维护了部门预算的严肃性
为科学合理地编制好2010年部门预算,根据分工,按照预算编制的要求,责任到人,全力以赴地积极参与了部门预算的编审。在收入预算方面,根据预算单位前三年的收入平均数,结合2010年的政策调整,对预算单位上报的收入计划数逐一进行了审核,个别单位,根据我们所掌握的情况还进行了电话沟通,商讨收入计划的增减,与去年相比,收入预算做得比较足;在支出预算方面,按照收支脱钩的要求,本着“人员性支出到人做足、公用经费定标准按人算、专项经费按文件到项目、成本性支出核定比例”的原则,对预算单位征收的政府非税收入进行了统筹安排,杜绝了“不收不用、多收多用、多罚多返”的苦乐不均现象,也进一步增强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使各单位都有一个收支明白账,增强了预算单位收支的透明度。经过多次汇报,反复修改,几易其稿,在县十四届人大五次审议会议通过后,5月下旬进行了下达。根据预算安排,政府非税收入是17371.84万元,其中用往年专户结余安排788万元,支出安排15652.48万元,政府调控1724.37万元。在部门预算下达前,我们对款项的拨付严格进行了控制,部门预算下达后,将1—5月份的收支情况与部门预算进行了认真核对,未发现有超预算拨付的单位,有力地维护了部门预算的严肃性。到5月底,实际征收7756.4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5%,实际支出5922.03万元,完成年预算的38%,政府调控831.77万元,完成调控目标的48%。还转变服务观念,改进了资金申拨程序,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效能,得到了广大预算单位的一致赞可。
二、强化支出监管,对2010年下拨的30万元以上的大额专项资金进行了跟踪检查
根据财发[2010]13号文的要求,对2010年下拨的30万元以上的大额专项资金—基础设施配套费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2010年共收基础设施配套费1030万元,加上年结余90万元,共计1120万元,当年实际拨付800万元,结余320万元。在拨付中,由于我们是严格按照《县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意见》的要求操作的,经过跟踪检查,未发现挪用、截留等违规现象,确保了城建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三、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县财政信息网对政府非税收入进行了宣传
政府非税收入是适应公共财政改革的需要,在预算外资金概念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与预算外资金相比,范围更广,分类更加科学,管理要求更高。为提高人们对政府非税收入的认识,我们加大了宣传力度,先后将《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10]53号)、《江苏省政府批转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实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苏政发[2010]15号)、《市政府转发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意见的通知》(徐政发[2010]102号)、《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政发[2010]82号)、《县领导在全县非税收入管理暨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局领导在全县非税收入管理暨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在县财政信息网上进行了广泛宣传,为政府非税收入的规范化管理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宣传效果十分显著。
四、积极配合县物价部门,认真开展了2010年度收费年审
收费年审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物价、财政部门多年来的共同工作。根据省市文件要求,会同物价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度收费年审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年审对象、年审内容、年审方法和时间安排等。本着一组就有财政部门1名工作人员的原则,从综合股、票据办抽调6人,积极配合物价部门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全县392家单位的345项收费项目按要求进行了逐一年审,经过年审降低标准收费3项,其中针对出租汽车收费的2项;取消了10项收费,其中针对出租汽车收费的8项。通过年审,进一步规范了收费行为,优化了我县经济发展软环境。:
五、明确专人,严格管理,注重抓好了土地出让收支的管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2010]100号文)规定,财政部门负责土地出让收入的征收管理,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土地出让收入的具体征收,管好、用好土地出让收入是财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认真学习了[2010]文、财综字[2010]68号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并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建立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数据库。在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紧密配合和大力支持下,规范了土地出让程序,按地块、分宗地进行了土地出让收支核算,并将净收益定期进行了入库。改进了资金拨付方式,实行了土地出让成本的直接支付,减少了资金的流转环节,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了被征地村民的切身利益。上半年,通过招拍挂牌的方式共出让地块10块,出让面积357183.87平方米,能取得土地出让收入14040万元,已缴纳了10460万元,收缴率达75%。已支出7250万元,其中补偿支出3850万元,职工安置2200万元,缴入国库用于城建1200万元。另外,还收缴了往年度欠缴的土地出让收入740万元,其中2010年欠的是590万元,2010年以前欠的是150万元。
一、日常工作:
1.审核、结转和调整了xx年度完成的供应商应付账款和业务员往来账款账目,及时改正了一些账务上的错误。
2.根据会计制度与准则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对上半年的所发生的供应商应付账款和业务员往来账目的所有业务进行了精确核算,及时进行记账、登帐、销账并编制各种会计财务报表;做好财务最基本工作,所有账实相符。
3.圆满完成了1-2季度各供应商应付账款和业务员业务的对账工作,在对账工作中,恪尽职守,极大的保证了企业利益的最大化。在付款过程中(我所知情的情况下),根据客观账龄,积极向领导谏言献策,努力使应付账款的支出具有最大限度的合理性。
4.积极参与每月工资方案的制定和调整,根据工资方案,准确编制工资表并组织财务人员及时发放,对部分员工的疑惑进行了耐心解释。
5.指导并组织了财务和车间核算员对车间生产成本的合理核算和完善工作。值得一提的是,由于以前对生产成本核算的不合理性及管理的极大漏洞,我们首先协调各有关部门规范管理程序,完善车间信息收集报送制度,合理核算本期产成品的产品价值,根据不同的费用分配率和利润率进行合理调整并及时录入软件系统。
二、下半年设想
1.协调有关部门,制定物料收发,产成品管理细则,完善储运部组织机能,细化各员工工作职责,各项工作内容具体落实到人,定时定量完成任务,提高部门工作质量要求,杜绝造成有些事做完之后没有人整理记录,甚至出现问题没有人承担责任的现象。
2.加强存货的管理工作,督促储运部管理好企业各类库存材料,努力做好产成品的帐、卡、物的相符工作,每月不定时的检查仓库库存的合理性和正确性。
3.进一步加强产品成本的核算工作,积极推进会计标准化工作,努力形成从基础核算到日常流程进行细则的规定并形成统一标准。
4.积极推进会计电算化建设。在原有软件的基础上,我们同软件开发方多次沟通,决定在软件数据初始化时要建立规范的帐套体系,对会计科目,核算项目,费用项目的设置上均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设置,争取在8月底完成软件的调试运行(只是在有条件的部门进行,对于主管领导不配合的部门此项工作则无法进行)。一旦软件运行状态良好,即可实现财务对物料的适时监控,并可大大提高数据的查询功能,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5.协调和规范有关部门各类报表的上报工作,进一步明确报表的名称、上报时间、报送对象、责任人,并保证报表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为企业领导决策提供有用的信息。
三、一点想法
20__年1-6月份,我市公共财政本级收入完成52.5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7.17%,加中央“三税”收入38.2亿元,公共财政总收入完成90.74亿元,增长10.16%。
面对复杂经济形势,财税部门积极应对,加大政策激励引导和资金扶持力度,努力促进结构调整和财政增收。落实奖励扶持,兑现重点企业、企业销售中心、陶瓷企业煤改气、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企业增产用电、技术改造等各级奖励资金。延续营业税改增值税过渡扶持、免征企业江海堤防维护费等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强化创新驱动,与中国皮革研究院、食品发酵研究院、海西纺织研究院、纺织鞋服研发中心等6家国字号科研机构加快对接,鼓励关键技术攻关,增强创新能力。助力企业发展,贯彻落实省政府“加强企业融资服务八条措施”和我市促进金融业发展二十条措施,支持设立__镇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基金,落实投资补助、购房补贴、财税优惠、高管奖励等政策,支持金融服务、现代物流、文化创意、中介咨询等现代服务业聚集成长。
通过预算安排、土地盘活出让、银行融资、争取上级资金等多种渠道,加大公共投资力度,全力保障城市更新建设。加快土地出让,坚持“七个同步”、“五个统筹”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和项目单位协同协作,加快项目招商落地。拓宽融资渠道,在市人大常委会有力支持和各部门密切配合下,积极争取农业发展银行、国开行等政策性优惠中长期贷款,同时通过短期融资券、信托、股权融资等渠道,进行短期周转调度,确保资金持续保障到位。强化风险防控,与各组团片区、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对建设项目成本效益进行全面核对,完成城市建设进展效益评估。组织对政府性债务资金情况进行全面核查,与各融资平台主体逐笔核对账务,加强政府债务风险内控管理。建立财务档案移交制度,完善档案资料台账管理,确保财务数据完善安全。
坚持惠民生促和谐,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重点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半年各项民生支出28.18亿元,增长12.36%。加大教育事业投入,教育支出9.21亿元,增长19.65%,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继续提高。完善社会保障机制,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5亿元,增长2.05%,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配套资金等每月足额拨付到位。强化基层运转保障,提高基层治安巡逻、环卫保洁补助和村(社区)干部、离职村干补贴,理顺经济开发区入驻企业、永和片区、安东园区以及部分跨镇域交叉重点项目财税分成体制。
以创建财政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示范点和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继续推进财政管理制度创新。坚持厉行节约,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20__年各部门一般性行政支出继续压缩5%,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费用管理的通知》,规范公务接待、差旅费、会议费、工作餐、办公设备购置等各项公务费用开支限额标准和财务审核手续,市直党政群机关上半年“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比去年同期下降50.55%。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制订《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支出管理的通知》,部门公用经费、经常性项目、
教师绩效工资等正常经费按序时进度拨付到位,建设项目和专项项目强调编制支出项目明细,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拨付。国库支付中心简化拨款手续,确保企业补助等各项资金快速兑现到位。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巩固国库集中支付、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政府采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等财政资金资产监管平台,调整完善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机制,工程结算由业主单位自行委托中介机构审核。3000万元以上项目30个工作日内审结,评审效率进一步提高。制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价款收支管理暂行规定》,规范土地出让金征收和使用管理。组织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回头看,巩固公务用车治理工作成果。下半年经济形势总体趋紧,财政收支矛盾仍然非常突出。与此同时,也存在新的有利支撑和难得机遇。民营企业应对危机意识和措施积极有效,部分企业率先走出调整期。产业创新、技术服务等公共平台建设不断完善,生产性配套服务体系逐步健全,三产服务业呈现比较乐观趋势。城市建设得到中央主要领导批示和各级充分肯定,列入全省新型城镇化改革试点,目前正申报全国试点。城市经营投资陆续进入回收期,项目成本效益评估预计基本平衡。这些优势和有利条件,为我们做好全年工作增强了信心。
下半年,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认真执行市第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各项决定、决议,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努力完成年度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坚决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始终把抓收入、保增长、促转型作为财政工作的首要核心任务。国税、地税部门要牢牢盯紧收入目标,调整完善税收征管机制,加强纳税异常户、外来施工企业征管,确保税款依法足额征收入库。落实市镇两级领导和财税部门定期走访重点企业机制,强化基层协税护税职责,确保收入按序时进度均衡入库。健全完善财税、国土、住建、电力、工商等部门涉税信息共享机制,避免税源流失。加强财税收入运行分析,跟踪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发展趋势,促进政企良性互动,维护宽松有序的税收环境。
重点围绕打造科技创新、人才支持、金融服务和产业集聚“四大平台”,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和产业结构调整。财政资金优先保障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本地企业与国家级研究院校“产学研”对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落实创业扶持、人才津贴、住房保障等激励机制,吸引留住优秀人才;设立企业应急保障基金,鼓励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缓解企业资金压力;继续支持经济开发区、鞋纺城、品牌工业城等专业园区建设,引导土地、资金、科技、人才等资源向园区集聚。结合城市更新改造,以海峡石化交易平台、斯兰商贸中心等大型商贸服务项目为龙头,大力发展文化创意、研发设计、电子商务、中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促进产业转型提升。
为全面检查20__年年终考核以来各地工作落实情况,根据鄂财编发[20__]1号文件要求,现将半年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及时间安排
20__年上半年考核,主要以集中封闭式考核为主,结合日常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其中:集中考核分值按70%折算,日常考核分值按30%折算。集中考核时间为7月中旬,数据上传功能关闭时间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核内容、范围及评分标准
(一)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网上公开情况(36分)
主要包括:
1、鄂财编办发[20__]5号文件规定、20__年11月1日以后下达的专项资金,鄂财编发[20__]1号文件规定、20__年6月1日前下达的专项资金(具体见附件1);
2、20__年年终集中考核时各地应公开未公开和公开不全面、不完整的专项资金。
按公开时限要求应公开、资金未分配的,必须公开资金总表,并说明原因。若某项资金全省40%以上县市区已详细公开,则该地该项资金在公开了资金总表并说明了原因的情况下,仍按未及时公开处理,扣2分。
对未经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公开办”)批准,随意减少专项资金上网项数的,直接定为不合格。
专项资金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2。
(二)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网上公开情况(27分)
考核20__年12月11日至20__年6月30日期间的内容。
1.编制信息全面、及时(2分)
要求全面公开编制部门的主要职责、办事程序、管理制度、工作纪律、服务承诺以及相关政策规定。所公开信息应符合保密规定。机构和人员编制信息发生变化的,一般应在30个工作日内更新,并同时更新编制概况。
扣分标准:凡是信息不全面、不完整,扣1分;信息更新不及时,扣1分;不符合保密规定的,扣2分。
2.市州、县(市、区)机构编制总体情况(3分)
要求有文字说明和相关表格,如实反映各类机构总数、各类编制总数、各类人员总数等情况。各地行政编制总数不得大于省编办核定下达数;机构编制和人员情况应与上年年报数据大体相同,出入较大的应说明理由;总体情况应分实际和公开情况进行说明,实际与公开情况应基本一至,有较大出入的应说明理由;各项数据对应关系准确,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地机构编制及人员的实际情况和公开情况。其机构编制总体情况放在编制政务信息栏目下。
扣分标准:行政编制总数大于省编办核定下达数,扣3分;机构编制和人员情况与上年年报数据相差较大,又无合理说明,扣1分;未分实际和公开情况进行说明,实际与公开情况相差较大,又无合理说明,扣0.5分;文字说明和表格缺一项扣0.5分;机构编制总体情况未放在编制政务信息栏目下,扣0.5分;内容不完整、不准确、不规范出现一次扣0.5分。共扣完3分为止。
3.单位主要职责填写具体、完整,未核定的要予以说明(1分)
扣分标准:空缺又不说明理由的,一个单位扣0.5分;填写不规范、不准确的,一个单位扣0.2分。共扣完1分为止。
4.单位机构编制情况内容完整、填写规范(3分)
扣分标准:凡出现内容空缺,又无备注说明的每处扣0.2分;填写不准确、不规范、不完整,每处扣0.1分。共扣完3分为止。
5.单位内设机构基本情况填写准确、规范(1分)
要求所填写的内设机构必须是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设定的,其个数应与单位机构编制情况表中填写的个数相同。
扣分标准:出现内容空缺,每处扣0.1分,一个单位最多扣0.5分;填写不准确、不规范, 每处扣0.1分,一个单位最多扣0.5分。共扣完1分为止。
6.单位在职人员情况填写真实、规范、准确、完整(4分)
要求在职在编人员数不得超过编制数,所占编制类别中的各项编制使用数不得大于各类编制核定数。
扣分标准:凡出现内容空缺,又无备注说明的,每人扣0.2分;填写不准确、不规范、不完整,每人扣0.1分,一个单位最多扣0.5分。共扣完4分为止。
7.行政机关(含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和乡镇事业单位落实实名制情况(8分)
要求公开的行政机关和乡镇事业单位应全部落实编制实名制管理。
扣分标准:以100%为基数,实名制单位每减少5%扣2分,直到扣完8分为止;未取消老干编制和其他自定编制的机关,按未落实编制实名制处理。
8、事业单位推行编制管理实名制情况(5分)
要求网上公开的单位80%以上实行实名制,有编制无人和有人无编的单位不作实名制基数统计。
扣分标准:以80%为基数,实名制单位每减少5%扣1分,直到扣完5分为止。
(三)咨询投诉互动工作(15分)
考核20__年12月1日至20__年6月30日期间答复处理情况。评分标准为:
1.对申请删除的网上咨询投诉建议等,能及时准确地向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得到确认,对上级转来的各种咨询投诉件能及时调查处理并回复,2分。
2.对有效的咨询投诉建议(包括转交相关部门处理的)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且用语准确谦和或处理恰当(即答复合格),13分。其中:
(1)对应回复未回复的,每条扣1分;对咨询投诉标题已涉及个人人身攻击或隐私、攻击国家社会的,应属不予公开答复范围而公开答复的,每条扣1分,扣完13分为止;
(2)经确认为未及时回复的,每条扣0.5分,扣完5分为止;
(3)对答复处理敷衍了事,用语不规范,以及咨询投诉人对答复不满意反复咨询投诉的,每发现一条扣1分,扣完13分为止;
(4)对任意扩大或缩小“使用密码答复”的,每发现一条扣0.5分,扣完3分为止。
本项累计扣分不超过13分。
(四)宣传、信息与查询工作(11分)
本项考核以各地网上“公示公告”或“政务公开工作动态”、“财政政务信息”、“编制政务信息”栏目为依据。
1.宣传查询情况,6分。
(1)能够发挥农村中心文化户、科技中心户、文化科技屋(户)及其他有上网条件的农户(简称农户查询点),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站点等开展政务公开宣传和查询活动,2分。
所有农户查询点必需在网站首页“查询点专栏”公布具体的村、组、户名、电话等相关情况。
本小项对26个城中区,不作硬性要求;对市州直,主要考核其是否督办检查、宣传报道。
(2)继续做好利用中小学电脑课、农民工培训电子技术课开展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查询活动。
本小项对26个城中区,分值为4分,主要考核中小学电脑课是否引入政务公开宣传查询。有关要求通知、宣传查询及授课情况要及时在网上公开。
除26个城中区外,其他市州直、县市区本小项分值为2分。
(3)组织流动宣传查询,2分。
每次流动宣传查询必须要有具体的时间、地点、查询情况等信息。
2.政务信息,4分。
所有公开的信息都必须符合保密规定。
(1)政务公开新闻,2分。
要求每月至少有两条以上的反映本地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动态信息。
(2)财政、编制政务信息,2分。
要求各项政务信息能及时更新,保证群众能够及时了解各级党委、政府和财政、编制部门最新的政策、法规和制度。
3.免费查询点,1分。
主要由省公开办通过电话匿名咨询形式考核。
年底考核将仍由省财政厅驻各地财政监督办事处采取实地暗访和电话咨询形式组织考核,具体分值及扣分标准另行制定。
(五)日常组织领导及技术保障工作(11分)
1.日常组织领导,4分
(1)专班人员到位,1分。
(2)半年工作总结,1分。
半年工作总结主要内容包括半年工作基本情况(政务公开信息条数、专项资金项数及金额、机构人员编制更新人次、咨询投诉答复处理条数、流动查询次数等)、主要做法,下步工作安排等。涉及成效部分最好用事例和数据说明。
请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于7月10日前将半年工作总结以电子文档形式(所属每个县市区总结作为一个独立附件)报省公开办邮箱(,文件名为“××市州半年工作总结”)。
(3)半年自评自考能按省里要求严格落实的,1分。
自评自考要按照省定评分标准,本着客观、真实、准确的原则进行评判。
7月10日前,要将填写完整的自评自考评分表(共×张)及自评自考情况说明在本地网“公示公告”栏目公开。
各地要将专项资金未公开未分配、咨询投诉未答复处理等有关情况的说明作为自评自考情况说明文件的附件,以便省集中考核时予以审定。
(4)省公开办布置的其他工作能全面落实的,1分。
对经媒体曝光或件反映公开结果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不能在48小时内将情况报省公开办;或对群众反映的资金分配涉嫌弄虚作假和编制管理违规违纪、部门和单位及个人“吃空饷”等重要线索,检查处理结果不能及时报省公开办的,日常组织领导直接按不合格处理,扣3分。
2.技术保障,7分。
(1)要求配备专门的技术人员,并制定系统管理和安全措施、技术保障措施、技术培训计划等制度,2分;
(2)网站有本地特色、主题突出,风格一致,1分;
(3)页面美观、文字和图片大小适当、布局合理,1分;
(4)页面调用正确,1分;
(5)网站首页设置免费查询点专栏,1分;
要求所有查询点必需在此专栏公布每个查询点的具体地址、负责人、电话等相关情况。
(6)数据收集整理规范,准确,1分。
三、考核成绩计算办法
半年考核成绩占全年成绩的40%。
市州考核成绩继续与所属县、市、区考核成绩挂钩,具体计算办法按鄂财编发[20__]2号文件执行。
考核结果经省公开办领导审定后通报全省。
附件:(待正式文件下发)
1、20__年上半年集中考核财政专项资金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