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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科学工作者,无论是临床医疗、科研、预防或教学工作,都需要不断地进取,不断地获取知识与信息,也就需要不断地进行学术交流。学术交流最重要的形式就是科技论文。医学科学论文的质量,既反映了医疗科研水平,也反映了医学发展动态,同时也是后人发现和发明的基础。因此,它不同于一般的工作报告或工作总结,而是将科研与实践工作中所得到的资料进行科学的归纳、分析、推理,并形成能够反映客观规律的论点,这样的书面记录才是学术论文。
学术论文写作的目的:1:贮存科研信息在科学研究完成之后,需对其研究结果立即加以总结,并以论文或报告的形式阐明其发现及发明。否则,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发明与发现逐渐消失,致使后人可能再次重复前人所做的工作,发生不必要的人力与物力的浪费。因此,学术论文的写作就是贮存这些科研信息,使它成为以后新的发明、发现的基础,以利于科学技术事业的延续和发展,不断的丰富人类科技宝库。人类文明的延续与发展,正是凭借着这种连续性不断地积累、创造、再积累、再创造的过程中实现的。因此学术论文是贮存科研信息的重要载体,而写作论文则是总结科学发现的重要手段。
2:传播科研结果早在19世纪,英国著名科学家法拉第就曾指出,对于科研工作,必须“开始它,完成它,发表它”(tobegin,toend,topublish)。因为,任何一项科学技术的研究与发明,都是社会成员的个体劳动或局部承担的科研活动的结晶。对于全人类来说,很有必要将少数人的成果变成全人类的共同财富,这就需要相互交流、相互利用,才能使科学技术不断地发展进步。而相互交流的方式之一就是利用科技论文付诸实施的。这种传播方式可以不受时间与地域的限制,也可以传播到后代。如1997年2月27日出版的英国《自然》杂志,首次报道了利用克隆技术(无性繁殖)培育出的一只绵羊,它无疑是基因工程研究领域的一大突破,在世界引起了强烈的震动。因此学术论文也是传播科研信息的重要载体。而且按照公认惯例,科学成果的首创权,必须以学术论文的形式刊登在学术期刊上,方能得到承认,而新闻媒体传播,是得不到正式承认的。
3:交流实践经验从事临床及医学科研工作一线的其他人员,通过不断地实践,积累出较多的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而这些经验与教训是十分宝贵的。将它们进行科学的分析和总结,并以论文形式发表交流,就能发挥巨大的指导与借鉴作用,造福于人。
4:启迪学术思想在大量的科研成果和实践经验基础上,形成并发展起各种学术思想,这些学术思想通过论文的形式不断地探索与交流,并相互启迪,形成新的学术思想,以促进科学事业的发展。
5:提高研究水平科技论文写作是一种创造性的脑力劳动,它凝聚着巨大的艰辛。在写作的过程中,随着思维的深化,可提高科技工作中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科研水平的提高。
作为一个诗人,闻一多在诗歌创作方面的数量是并不多的,他只出版过两本完整的诗集:《红烛》和《死水》。此外,还有一些零星的篇章。他写作新诗的时间,从1921年到1928年,也仅仅是八年。然而,在我国新诗史上,他却占有一个独特的地位. 正如一位评论家所说:“要在中国现代诗人中,找出象他这样联结着中国古代诗、西洋诗和中国现代各派诗的人,并不是容易的。”
在新诗形式的革新与探求方面,闻一多作出了可贵的贡献。他善于吸取我国古典诗歌的格调韵律和西洋诗的某些音节长处。用洗练的白话,特别是尝试用口语写诗,并对新诗格律
进行勇敢的探索和实践,把古今中外诗歌艺术的成功经验冶于一炉。他在新诗的形式上独树一帜,开一代诗风。
我们知道,闻一多是新诗格律的最早探索者和创建者之一。五四以来流行着松散的新诗体,突破了旧诗的格律,但又没有根据新诗的内容探索新诗格律的规律,[:请记住我站域名/]因而,在形式上大多是一些随意走笔、自由松散之作,完全脱离了我国古典诗歌的传统,使内容与形式产生不统一、不协调的情况。针对这一情况,闻一多提倡建立新诗格律,是很有见地的。
如果说,郭沫若的《女神》以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内容,开了一代诗风;那么,闻一多的《死水》可以说是在形式上以认真创造新诗格律而开一代诗风。这是闻一多对新诗发展的可贵贡献。诗集《死水》以其谨严的结构和抑扬顿挫的音律美在新诗史上占有一个重要的地位,它直接影响和造就了稍后的一批有成就的诗人。
闻一多要求新格律诗具有三种美:音乐的美,绘画的美,建筑的美。所谓“音乐的美”,指的是音节和旋律的美;所谓“绘画的美”,指的是词藻的运用,要体现出中国象形文字的视觉方面的印象;所谓“建筑的美”,指的是节的对称和句的均匀。我们且以《死水》一诗为例,具体地谈谈他的这些主张在创作中的体现。这首诗从第一行起,每一行都是用三个“二字尺”和一个“三字尺”构成的,所以每行的字数也一样多;全诗都用形象的词藻,语言雕绘满眼,象死水、丑恶、涟漪、残羹、翡翠、桃花、罗绮、云霞等词语,安排照用,缕金错采,在视觉上令人目眩神摇;每行诗收尾的都是双音词,读起来音调和谐。音乐的美,绘画的美和建筑的美,得到了完美的体现和融合。
关键词:《文心雕龙》 象喻批评逻辑建构
在“论文叙笔”部分,《序志》篇曰:“若乃论文叙笔,则囿别区分,原始以表末,释名以章义,选文以定篇,敷理以举统。”因此,“论文叙笔”的论述过程就包括这四个方面,即先叙述各种文学体裁的起源和流变,然后解释不同体裁的名称,并阐明其意义,接下来从选取不同时期的典型作品进行评价,最后总结不同文体的创作方法和写作特点。以如此全面而系统的方式考察各类文体,便使《文心雕龙》的文体论首先具有了相对独立的意义,即成为一部空前的分体文学史。笔者试以《明诗》篇为主并结合其他篇目,分析刘勰象喻批评中的逻辑建构特征。
一.原始以表末
对于诗歌的源起,刘勰说:“人禀七情,应物斯感;感物吟志,莫非自然。”人具有不同的思想情感,受到外界事物的影响产生感触,心有所感而吟咏情志。刘勰的观点本于他的“自然之道”的基本思想,这对当时文坛创作缺乏真情实感而矫揉造作的文风有救补时弊的作用。接下来,刘勰将诗歌的源头追溯到葛天氏乐辞。其曰:“昔葛天乐辞,《玄鸟》在曲。”对于文学的起源及上古传说时期的诗歌创作情况,刘勰无法作出明确解释。刘勰先依据神话传说和史书记载对先秦诗歌的发展情况作了简要概述。汉以来,从“汉初四言,韦孟首唱”到以《古诗十九首》为代表的成熟的五言诗体,诗体经过了从雅润的四言向清丽的五言转变的过程,然后出现了建安时期“五言腾踊”的盛况,自此,刘勰开始详细论述了五言诗的发展脉络。建安五言“慷慨以任气”,骨气爽朗劲健;正始年间“诗杂仙心”,诗歌流入浅薄;西晋诗歌“稍入轻绮”,笔调靡丽,内容肤廓;东晋诗坛“溺乎玄风”,多寡淡无味;宋初一改谈玄风潮,诗人们“俪采百字之偶,争价一句之奇”,力求华美和新变。这样,刘勰就基本概括了先秦至今的诗歌发展的历程。
二.释名以章义
在释名章义部分,刘勰强调诗歌“持人情性”的教育作用,即体现了其“道圣经”三位一体的思想。刘勰说:“诗者,持也,持人情性。”就是说,诗歌必须扶持陶冶好的情性。他把“诗”训为“持”,“持”的含义是扶持,可引申为端正、规范。而“持”的对象是人的“情性”,所谓“三百之蔽,义归‘无邪’,实际上是要求诗发挥教化作用。刘勰在中国两千多年以来“诗言志”的基础上,主张“为情而造文”。自陆机在《文赋》中提出“诗缘情而绮靡”的明确主张后,“言情”说大量出现,且成了众多诗人创作实践的指导思想。但是,六朝时期的言情之作由于“任情失正,文其殆哉”,很快偏离了正轨,滑向邪路:或“艳歌婉娈”、“辞在曲”,或“嗤笑徇务之志,崇盛忘机之谈”,而多作“无贵风轨,莫益劝戒”之作。因此刘勰论诗讲究情志并重,正如《征圣》所云:“志足而言文,情信而辞巧”,并且,“情”的表达要符合中国传统儒家的政教观,“为情者要约而写真”“情深而不诡”,思想感情简要而真诚,深厚而不虚假,从而突破狭义的志,约束泛滥的情,走向“情志合一”。古诗十九首是东汉文人五言诗的顶峰之作,刘勰也以其“婉转附物,怊怅切情”的特点为情志合一的诗歌典范,喻其为“五言之冠冕”。诗人把主观的情形象化,融于具体的物象之中,即通过鲜明可感的客观外物,透露出诗人内心的哀乐,使读者如亲历身受,才能在潜移默化中起到“持人情性”的作用。
这种释名章义的方法被刘勰广泛应用于解释不同的文体名称,如《铭箴》篇曰:“箴者,针也,所以攻疾防患,喻针石也。”箴,是一种具有规诫性质的韵文,攻疾防患,讽刺缺失。刘勰在这里将其喻作治病的石针,可谓恰如其分。《书记》篇曰:“牒者,叶也。短简编牒,如叶在枝,温舒截蒲,即其事也。”将“牒”喻作叶,用短小的竹简编成碟,就像树枝上的树叶,形象切物。《颂赞》篇曰:“颂者,容也,所以美盛德而述形容也。”可见,刘勰的“释名以章义”主要采用形象喻事的思维方法,以训诂来解释各种文体名称的含义。尽管有些解释是不免牵强,甚至比较陈腐,缺乏周密性和准确性,但他能用极其简洁的形象喻示概括各种文体的主要特征,时有新见,是值得肯定的。可以说,刘勰是第一个为各种文体全面定名的人,后世论文体者,如明吴纳《文章辨体序说》、徐师曾《体明辨序说》、清林纾《春觉斋论文》等,其中对文体名称的不少定义,都受刘勰的影响很深。
三.选文以定篇
刘勰纵观历代诗歌创作,论述了从汉代的韦孟、枚乘到三国的王粲、曹植,西晋的潘岳、陆机,以至东晋的孙绰、郭璞等十余位作家的创作风格,通过对各个时期作家的代表作进行简要而精确的评述,反映历代不同的文体的创作情况,在仅用八百多字的短小篇幅,就把先秦至今的诗歌创作情况,作了宏观的描摹勾勒。事实上,“选文以定篇”的部分可以看作一部语言精炼的分体文学史,不同时期的文体发展情况如何,读者可以从中把握其清晰的脉络。《明诗》篇说:大禹治水成功,因而得到歌颂;夏帝太原荒失国,就有“土子之歌”发出怨恨。刘勰据此提出“顺美匡恶,其来久矣。”呼颂美德和匡正过失是古代诗歌的优良传统,刘勰认为“持人情性”是诗歌艺术的特点所起的作用.它既可以熏陶人的善良之性,也可以诱发人的邪恶之情。《乐府》篇就讲到这种情形:“雅咏温恭,必欠伸鱼睨;奇辞切至,则拊髀雀跃”雅正的乐府诗是温和严肃的,但人们听了厌烦得打呵欠、瞪眼睛;奇异的乐府诗却使人听来十分亲切,甚至喜欢得拍着大胆跳起束。这也是诗歌艺术“持人情性”的作用。
四.敷理以举统
这是“论文叙笔”的最后一个部分,主要通过分析历代不同文学体裁的创作实际,从中总结前人的创作经验,得出不同文体的写作规律,从而避免其失而汲取其优长,为后人的文学创作指明道路与方向。可以说,这部分是整个“论文叙笔”的核心所在,也是刘勰《文心雕龙》的写作意图,即建立一定的原则与标准去规范当下文学创作,为后世文体写作提供理论指导。《明诗》篇末,刘勰主要阐述了四五言诗歌的异同:四言“雅润”,五言“清丽”。从艺术表现手法上看,四言简单、粗糙,而五言因比四言多一字,而显得字词间的转折承递圆美流转,更多一重婉转回环的美感,比四言更富有表现力,建安文坛“五言腾踊”,故形成了比先秦时期更为梗概多气,风清骨峻的文风。但从儒家传统的诗教观来来看,刘勰又认为四言胜于五言:“若夫四言正体,则雅润为本;五言流调,则清丽居宗;华实异用,惟才所安。”他以一“华”一“实”为喻指明四五言风格之异,四言为正体,“雅润”而偏朴实;汉魏以来新兴五言则是流调,“清丽”而偏华美。显然,刘勰一方面试图从宗经的角度来提高四言诗的地位,另一方面肯定了建安以来五言诗主导诗坛的事实,力赞五言清丽的特征,并用较多的篇幅细述了五言诗的演进与流变。
由上述分析可知,刘勰运用象喻批评论述了文体渊源、文学创作、文学批评、作家才能等一系列问题,不仅没有纷繁杂乱之感,反而使读者感受到其条分缕析、绪密思清的阐述过程,这与《文心雕龙》“纲领明、毛目显”的逻辑建构体系是分不开的。也正因如此,《文心雕龙》才能在“师圣体经”的同时,穷究古代文学的流变,“振叶以寻根,观澜而索源”,成为我国古代文学理论批评史上的重要著作。
参考文献
[1][梁]刘勰撰,范文澜注.文心雕龙注.人民文学出版社[M].195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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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少康.中国古代文学创作论.北京大学出版社[M].1982.
[4]罗根泽.中国文学批评史.上海古籍出版[M].1984.
关键词:本杰明・弗莱德兰德 《罗伯特・克里利诗选集:1945-2005》
2008年2月,本杰明‘弗莱德兰德(Benjamin Ffiedlander)教授主编的《罗伯特・克里利诗选集:1945-2005》(Robert Creeley:SelectedPoems,1945-2005)由加州大学出版社出版。该诗集是克里利(1926-2005)的最新一部诗集,收选了其1962年以来17部主要诗集的代表作207首。在诗歌总量上该诗集与诗人1991年出版的自选集大致相当,但该诗集除选取诗人的《魅力》(The Charm,1967)、《为了爱》(For Love,1962)、《话语》(Words,1967)、《片片》(Pieces,1969)和《镜》(Mirrors,1983)等诗集的代表作外,还收选了诗人后来四部主要诗集《回响》(Echoes,1994)、《生与死》(Life&Death,1998)、《如果我正在写这个》(If I wetewriting this,2003)以及《在地球上》(On Earth,2006)中的31首代表作。全书353页,由克里利作品一览表、引言、诗选(1945-2005)、注释、克里利17部诗集一览表、索引等构成。诗集开头,编者撰写了长达37页的“引言”,附上多幅插图,详细介绍诗人及其诗风。在编排体例上,该诗集大致按诗歌发表的时间顺序以原诗集为单位分组呈现,给读者了解诗人诗风的演变提供了便利。作为克里利的好友和敬慕者,弗莱德兰德计划将该书献给诗人本人。但遗憾的是,诗人于2005年3月谢世。此后,弗莱德兰德谨记1993年协助编辑《查尔斯,奥尔森诗选集》时诗人对诗集的成书要求,充分酝酿诗歌的代表性,从版式设计到诗歌标题安排,再到注释等等,事无巨细,考虑周至。《罗伯特・克里利诗选集:1945-2005》是一部精挑细选、情真意切之作,其目的是“通过集中考量那些有关克里利最深层任务的诗歌来追踪其整整60年的成功创作生涯”(Friedlander 33)。
萨克文’伯科维奇(Saevan Bercovitch)教授主编的《剑桥美国文学史》(第八卷)的“先锋派”一章对克里利在当代美国诗坛的贡献赞誉有加。这主要是由于克里利在诗歌创作上沿袭庞德、威廉斯、奥尔森等人的诗风,反对艾略特的“学院派”传统,走“先锋派”路线;另一原因是克里利主编的《黑山评论》大力宣扬“先锋派”传统,影响甚广。
克里利认为“形式永远是内容的延伸”,这与黑山派创始人奥尔森的诗歌创作主张不谋而合。奥尔森在其著名论文《投射诗》(“Projective Verse”,1950)中表达了相同观点。1953年,克里利受奥尔森之邀来到黑山学院创办《黑山评论》,与奥尔森和邓肯一起成为黑山派诗歌主将。克里利与旧金山派、垮掉派、纽约派诗人过往甚密。克里利关注生活,用简洁的语言和令人称奇的诗行形式安排,以即兴、灵动的话语创作大量诗歌,影响了当代美国诗坛大批诗人和新秀。1992年,他被授予纽约州“桂冠诗人”。克里利的诗歌创作分为四个阶段:(1)诗歌创作发轫期(1952―1968),代表作有《魅力》、《为了爱》和《话语》;(2)持续十年实验期(1969-1978),代表作有《片片》、《喂》(Hello,1978)等六部诗集;(3)十五年沉心创作期(1979-1994),代表作有《后来》(Later,1979)、《回响》等五部诗集;(4)辉煌总结期(1998--2005),主要作品有《生与死》、《如果我正在写这个》以及《在地球上》。诗人早期的诗歌模仿威廉斯打破诗行的特征,呈现停顿的音乐感和对句法的诗性安排等效果。诗人第三创作阶段的风格变化较大:他不再抵制早期毫无掩饰的自传性诗歌创作,转向反对先前诗歌中明显的愤怒和危机感表白。晚年,诗人的创作多了即兴感,更讲究诗歌的流动性,句法更加自然,诗行较长,更有意识地总结诗歌创作。
一些评论家认为克里利的诗歌语言浓缩,重在客观描写,记录诗人日常生活的即时感受,于是,他们也就认为克里利的诗歌只谈日常琐事,而未涉及哲学、历史等宏大主题,虽算精巧但缺少气势。然而,“精致、共通、语言和人是克里利长达60年探求人生经验本质的艺术成就的主要关键词”(Friedlander 5)。克里利诗歌的重要性在于它们在客观描写诗人对日常事物观感的同时,体现了自传性、语言性、音乐性、即兴性、物质性等特征。
克里利的诗歌富于自传性。诗人一生历经三次婚姻,旅历频繁,这在其诗歌中多有反映。他对所到之处记录深刻,甚至在手稿中一页的开头或诗歌的末尾记录创作地点和时间。诗集《喂》记录了诗人在9周内跨越新西兰、澳大利亚、新加坡、菲律宾、马来西亚、香港、日本、韩国等8个国家和地区的旅程,详细标注了诗歌的创作时间和地点。诗人的许多诗歌都是为其敬慕或所爱之人、朋友、亲人所作。长诗“为了我的母亲:G.J.克里利”(“For MyMother:Genevieve Jules Creeley”)表现了诗人对母亲离世时的不舍之情。
在诗歌语言方面,克里利是一位巧匠。语言的巧妙安排是其诗歌基础。例如,“家庭”(“The Family”)一诗巧妙运用一位讲述人的视角指明可以变换视角讲述同一家庭,表达维系家庭的纽带――爱。克里利的诗属于语言诗。众多诗歌都因其巧妙安排词句而主题深刻。“家庭”一诗中词组“和姐姐”的重复出现增强了诗歌的释放力。诗歌“计划就是身体”(“The Plan is the Body'’)的最后一个诗节共四行,不断重复“计划就是身体”。重复加强了克里利诗歌的主题刻画。克里利的诗歌还有一种变奏型重复。诗歌“变奏”(“A Varia-tion”)、“花儿”(“The Flower”)和“三合一”(“3 in 1”)反映了变奏型重复的魅力。诗人的早期诗歌以诗行简短的狭条形闻名,这种形式曾被人诟病。从诗集《生与死》开始,他采用长诗句和多诗行形式进行创作。
克里利的诗歌极具音乐性,这源于他对音乐的酷爱。1946―1950年间,他对爵士乐情有独钟,达到痴迷。爵士乐的即兴性特征赋予他灵感。弗莱德兰德认为克里利的诗歌从一开始就以明晰的(如诗歌“杰克的布鲁斯”)或含蓄的甚至是模糊的(如诗歌“鞭子”)方式回荡着乐感。克里利用音乐振兴诗歌语言,他不限制诗歌句法以至诗歌很难被看做是一种交流行为,而成为诗人内心感受的外在演绎。诗歌“冰淇淋”(“Ice Cream”)的诗行节奏以近乎音符的跳动而极富音乐性。在将音乐形式改变后用于诗歌创作方面,路易斯・朱可夫斯基对克里利影响较大。而约翰・凯奇的音乐则给了克里利挖掘语言意义的新路径――关注声音,诗歌“地方”(“The Place”)和“阿坡雷・安德”(“Apres Anders'’)是最好的例证。
论文关键词:雷克斯罗斯,翻译思想,英译汉诗,述评
一、引言
肯尼斯·雷克斯罗斯(1905——1982)是美国著名的当代诗人、翻译家,旧金山诗学中心的创立者之一。他博学多才,通晓多门外语,选编并翻译了大量的中文诗、日文诗、法文诗、西班牙文诗、意大利文诗等,出版了13本译诗集。他所译的中国诗集共有四部:《汉诗百首》、《爱与流年:百首汉诗英译续》、《兰舟:中国女诗人》(与钟玲合译)和《李清照诗词全集》(与钟玲合译)。这些译诗在翻译界以及美国诗歌界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肯尼斯·雷克斯罗斯对传播中国文化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但是囿于资料匮乏,国内对其翻译的研究直到本世纪初才刚刚起步。本文从雷克斯罗斯的翻译思想研究、雷克斯罗斯英译汉诗研究、以及其译作在英语世界的接受和影响等方面入手,对近年来雷克斯罗斯研究情况作了简单的梳理,并对今后雷克斯罗斯研究提出了建议。
二、作为译者的诗人——肯尼斯·雷克斯罗斯
1、对雷克斯罗斯翻译思想的研究
学术界对于雷克斯罗斯翻译的研究起步较晚,而且这些研究当中,有相当部分是对于其译本的研究,对于其翻译思想的研究寥寥无几。这些研究主要围绕雷克斯罗斯的“同情”诗歌翻译观展开,探讨雷克斯罗斯对译者和译文地位的强调。2006年,李永毅在《山东外语教学》发表了《雷克斯罗斯的诗歌翻译观》。文章以1959年11月雷克斯罗斯在德克萨斯大学的演讲《作为译者的诗人》为基础,通过分析雷克斯罗斯对译者、读者和译者之间关系的认识,梳理了雷克斯罗斯的诗歌翻译观。雷克斯罗斯认为“译者不是作者的(proxy),而是一个全心全意为他辩护的律师(all-out advocate);判断译作成功的标准便是———“陪审团是否被说服”(Does it get across to the jury?)”(Rexroth, 1959)李永毅指出,雷克斯罗斯“将评判翻译效度的尺度转移到了读者一方” [1]期刊网,并认为他将读者视为评判翻译的尺度,“主要是从译作接受的角度考虑的”,“许多伟大的翻译作品之所以伟大,并非由于它们忠实于原著,而是因为它们发出的声音代表了译者的时代,能够直接与当时的读者进行畅通的交流”,阐释了雷克斯罗斯关于译者对原作的处理受到自身时代制约以及成功的翻译作品能够塑造时代风尚的观点。(同上)2009年,郑燕红在《外语教学与研究》发表《肯尼斯·雷克斯罗斯的“同情”诗歌翻译观》,结合雷克斯罗斯的英译汉诗,从翻译的性质、评判标准以及翻译活动所产生的影响等方面,详细的阐述了雷克斯罗斯的“同情”诗歌翻译观,指出“诗歌翻译是一种同情行为”[2]、评判诗歌翻译的标准是同化以及在“同情”翻译观指导下进行的翻译行为能够给诗人的创作带来灵感。(郑燕红,2009)2010年,杨成虎在《宁波大学学报》发表《肯尼斯·雷克思罗斯的诗歌翻译观》,在郑燕红文章的基础上指出“灵感”和“平等”是支撑雷克斯罗斯“同情”翻译思想的的两个要素,从译者之间的“平等”、译语之间的“平等”等方面,进一步探讨了雷克斯罗斯的翻译思想,并认为雷克斯罗斯的翻译思想“具有鲜明的个人特色和美国特色”[3]
2、关于雷克斯罗斯英译汉诗的研究
关于雷克斯罗斯的英译汉诗研究,国内外呈现出不同的特点。首先,从时间上来讲,国外研究总体早于国内,国外研究大抵是紧跟着雷克斯罗斯英译汉诗在国外出版的时间,国内研究则是从二十一世纪之后开始的。其次,从研究形式来看,国外研究以书评为主,国内则是选择其英译本进行案例分析,探究其翻译技巧、翻译策略。再次,从内容上来看,国外研究较多肯定其英译汉诗,国内则褒贬不一。此外,国内外研究都注意到了雷克斯罗斯英译汉诗中的误译,但是对此看法却不一致。国内学者将其误译原因归结为雷克斯罗斯汉语功底不够扎实以及对中国历史文化不够了解,(2001,兰琳)而国外学者则指出雷克斯罗斯在英译汉诗的过程中向其中国朋友寻求帮助,一方面这些中国朋友都不是专业人士,另外一方面沟通不畅也是造成误译的原因之一。(1958, Achilles Fang)同时,他们认为译者在翻译时大胆改写反而有利于创造出优美的译文。(1973期刊网,欧文)例如,1957年,威廉·卡洛斯在《诗刊》上发表《肯尼斯·雷克斯罗斯的两本新书》,指出“他(雷克斯罗斯)对美国习语的掌握使他有充分的自由来创造出优美的译文……”。[4]1973年,史蒂芬·欧文在其对《兰舟:中国女诗人》的书评中提到“如果你接受了这一现象(指雷克斯罗斯英译汉诗中的误译现象),雷克斯罗斯译本中确实有很多误译,但它仍是一本很好的很有价值的书。如果没有这本书,一个非汉学家就无法读到这些中国诗,而汉学家也不会从庞大的中国语料库中寻找这些诗歌。”[5]1999年,海米尔·萨姆也在其文章《翻译人生》中对雷克斯罗斯的英译杜诗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再来看看国内研究,2007年,刘丹琴的硕士学位论文《论王红公、钟玲<李清照诗词>之英译策略》(王红公是雷克斯罗斯给自己起的中文名字)从译介动机入手,以“信、达、雅”为评判标准,分析《李清照诗词》英译本,探讨其翻译策略,并认为其译本“自足、引人和基本忠实”。[6] 2009年,王潇潇在《青年文学家》发表了《痴迷于杜甫的美国现代诗人》,从王红公英译杜诗入手,探讨了其杜甫情节,并对王红公英译杜诗进行了高度的评价,认为“王红公在进行翻译时,既与原作者杜甫进行跨越时空的情感上的交流,又充分考虑到了读者的接受能力”,“王红公对中国古诗的译作、模仿中国古诗的诗作,都在美国文坛取得了巨大成功。”[7](2009(2))此外,曹晓安、王学功、郑燕红等都曾相继发文对雷克斯罗斯的英译汉诗进行评价。与此同时,国内对于雷译汉诗的评价也有一些否定的声音,比如说2001年,兰琳在《贵州民族学院学报》发表《好“诗”与坏“译”》,指出雷克斯罗斯英译《钗头凤》是一首好诗,但未能准确传达原文的含义,属于坏“译”。[8] 2007年,张娜的硕士学位论文《中国古代女性诗词的含蓄美及翻译再现》认为雷克斯罗斯严重曲解了原作,没有完整的再现中国古代女性诗词的含蓄美。[9]
3、 对雷克斯罗斯译本影响的研究
对于雷克斯罗斯英译本影响的研究期刊网,主要可分为两类:一类探讨其英译汉诗对其本人的影响;另一类则探讨雷克斯罗斯的英译本对美国诗歌界的影响。例如,2005年,郁敏的硕士学位论文《中国古诗对美国“垮掉一代”诗人的影响》,文中就谈到了雷克斯罗斯的英译汉诗对美国垮掉派诗人的影响。2006年郑燕红的《论中国古典诗歌对肯尼斯?雷克思罗斯创作的影响》,2010年吕晓光的《论王红公诗歌创作中的中国诗元素》都对雷克斯罗斯英译汉诗对其本人诗歌创作造成的影响作出了总结。2009年,郑燕红的博士学位论文《肯尼斯?雷克斯罗斯与中国文化》中再次提到了雷克斯罗斯的英译汉诗对美国诗坛、乃至美国社会文化所产生的影响。2008年金启华、金小平的《高山仰止 别开生面》,2009年何鹏的《杜甫诗与雷克斯罗斯的远东诗歌“论述方式”》探讨的是雷克斯罗斯英译杜诗对美国诗坛乃至整个英语世界诗歌界所产生的冲击。
三、结语
肯尼斯·雷克斯罗斯作为一个诗人翻译家,对中西方文化交流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国外对其研究开始的较早,但是大多关注的是其诗歌创作方面的成就,对其翻译研究主要是对其四部英译汉诗的书评。国内研究从二十一世纪才缓缓开始,不少学者选取其英译汉诗中的案例,探讨翻译技巧,还有些试图论证其译本的影响,只有少数学者关注其翻译思想。对于其英译本与原文文本的差异,国内外学者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并作出了不同的解释。鉴于这种现状,笔者希望有更多的学者加入到雷克斯罗斯的翻译研究之中,从多种不同的视角去探讨其英译汉诗,对其译本与原本的差异现象作出更加科学合理的解释,系统的梳理其翻译思想,并对其翻译作品的地位和影响作出合理的定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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