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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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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调查报告

车险调查报告范文第1篇

[关键词]出租车;社会保险;行业改革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918(2016)05-0091-02

作为城市交通运输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出租车行业近年来饱受社会各界关注。就西宁市区来看,西宁市区共有出租汽车公司7家,出租汽车总量为5666辆,从业人员9780多人,然而数量如此庞大的出租车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却不尽如人意,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出租车行业管理的难度,加剧了行业发展的风险。

一、西宁市出租车司机参加社会保险的现状

西宁市区共有城通、瑞达、申青、泰欣等7家出租汽车公司,出租汽车总量为5666辆,其中774辆出租车经营权和车辆财产权归公司所有,占13.66%,4892辆为个体挂靠经营,占86.34%。尽管各公司管理模式不尽相同,但出租车司机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却如出一辙。

(一)出租车司机自身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西宁市区出租车行业从业人员共计9780多人,根据车辆所有权归属的不同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个体挂靠经营者,即出租车司机本人拥有车辆所有权,挂靠在某出租车公司名下进行营运;二是出租车公司聘用的员工,即出租车经营权和车辆所有权都归公司所有,出租车司机通过应聘成为公司员工;三是承包经营者,即驾驶员通过“大包”“小包”的形式从拥有车辆所有权的司机本人手中取得车辆进行营运。

1.收入结构

在三种类别的出租车司机中,个体挂靠经营者只需向出租车公司每月缴纳数百元不等的管理费及自行缴纳车辆相关保险,除此之外车辆所有收入均可自由支配,故收支较灵活自由且收入略高;公司聘用的司机需向公司每月缴纳数千元不等的“份子钱”及自行缴纳车辆相关保险,也就是说每月营运收入需得先除去高额的“份子钱”,故收支限制较多,压力较大;“大包”“小包”经营者须每月向车辆所有者缴纳数千元不等的承包费,无须缴纳车辆相关保险,压力较个体挂靠经营者来说要大一些,但承包费用灵活可浮动,故其压力介于个体挂靠经营者与公司聘用司机之间。调研数据显示,41.82%的受访者表示他们每月需缴纳1500元以上的“份子钱”,而月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出租车司机仅占受访者的23.64%。换而言之,以每月4000元的收入为例,减去1500元的“份子钱”,很多出租车司机的月收入仅有2500元。想要在高额“份子钱”基础之上赚更多的收益,出租车司机就不得不增加自己的工作时间,造成了出租车司机休息少休假少甚至不休假的现状。

2.休息休假

高额的“份子钱”和承包费迫使大部分出租车司机早出晚归,高强度长时间的工作挤占了他们的休息休假时间。调研数据显示,58%的受访者表示他们每天的工作时间在10个小时以上,36.3%的受访者表示他们每天的工作时间在8至10小时之间,仅有5.7%的受访者认为他们每天的工作时间在8小时之内。

然而,出租车司机劳动时间超长早已不是每天的个案,而是形成了长年累月的工作习惯。调研数据显示,58.18%的受访者表示平均每月休息天数为零,25.45%的受访者表示平均每月休息天数为一至三天,9.09%的受访者表示平均每月休息天数为四至六天,每月能够休息七天以上的出租车司机占受访者比例不足10%。

3.参加社会保险意愿

受劳动合同、收入结构、休息休假、文化程度等多重因素制约,大部分出租车司机参保意愿薄弱,加之工作流动性大,对国家政策了解不足,多数司机普遍认为,如果公司不为其购买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负担较重,不会主动参与社会保险。

(二)出租车司机与公司(车主)间劳动关系的确立

在三种类别的出租车司机中,除去“大包…‘小包”承包经营者,前两类出租车司机均应与其所在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判断前两类出租车司机与出租车公司之间是劳动关系,故前两类出租车司机应该享有《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之权利,其中当然包括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出租车司机向出租车公司缴纳管理费或“份子钱”,接受公司的管理、调配,实际上已构成了二者之间的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车辆所有人与“大包”“小包”承包经营者之间大多只签订一份车辆承包合同,“大包”“小包”承包经营者只需向车辆所有人缴纳一定的承包费,并不承担车辆保险等费用,而车辆所有人也不会向“大包”“小包”承包经营者提供社会保险。

(三)政府管理

早在2004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就已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依法理顺出租汽车企业与司机的劳动用工关系,切实保障驾驶员的合法权益。出租汽车企业必须依法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向驾驶员详细解释合同的主要条款。”然而在现实中,对于出租车企业与驾驶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是否规范,政府缺乏相应监管。

二、西宁市出租车司机参加社会保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一)出租车司机参与社会保险数量有限

调研数据显示,90.91%的受访者表示自己所在的企业没有为他们购买过任何一项社会保险。造成出租车司机参保数量有限的内部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出租车司机个人参保意识薄弱,主动放弃参保

出租车司机大部分文化程度较低,法律观念淡薄,认为社会保险作用有限,无法为自己的生活提供切实的帮助,故而放弃投保。

2.收入压力大,迫使出租车司机放弃参保

面对高额的份子钱,每天长时间高强度的工作,出租车司机疲于“奔命”,加之出租车公司并不主动为驾驶员购买社会保险,迫于强大的个人收支压力,大多数出租车司机放弃参加社会保险。

3.工作流动性大,造成了“无所谓”的参保态度

对于车辆所有权在个人手中的出租车司机,他们普遍认为:车是自己的,今天在这家公司,明天可能在那家,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复杂,不如不办。工作流动性大,成为造成出租车司机参保数量有限又一因素。

(二)出租车公司不为司机购买社会保险

调查发现,西宁市区现有的七家出租车公司当中,不为驾驶员购买社会保险的情况早已不是个例,而对于广受诟病的出租车公司“份子钱”问题,不同经营形式的出租车公司情况各有不同。例如,西宁瑞达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出租车1470台,全部为挂靠经营车辆,即公司全部车辆所有权均属于车主本人,由车主挂靠在公司名下进行经营,每车每月仅需向公司缴纳130元管理费。对于此类经营形式的出租车公司,每月仅收取百元的管理费,若还要为司机购买社会保险,是否“得不偿失”了呢?

(三)政府缺乏相应监管

近年来,西宁市政府为了规范出租车行业经营陆续出台了《西宁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西宁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实施暂行办法》、《西宁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办法》、《西宁市出租汽车车容车貌标准》等规定,但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有些问题依然难以避免。

1.政策规定难以与时俱进

出租车行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复杂多样,且十分多变。面对急剧变化的出租车行业改革,地方政府应该因地制宜,作出适合当地发展的选择。现行的《西宁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已实施12年,已不适应出租汽车行业的发展,应及时对《条例》进行修订。

2.管理机制不适应市场发展

据调查,全国多个省会城市均成立了出租汽车管理局或出租汽车管理处,管理人员几十名至上百人不等,而西宁市专业从事出租汽车管理的只有市运管处出租汽车管理科,管理人员3名,每遇突发事件都是交通局、运管处全体动员参与管理。

三、解决出租车司机参保难问题的建议

面对全国上下汹涌而至的出租车行业改革浪潮,如何妥善解决出租车司机参加社会保险难问题只是其中一个小小的缩影,其中不仅需要企业自律、政府监管,最为根本的是提高出租车司机个人参保意识。

(一)提高出租车司机个人参保意识

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深入开展职工在职教育培训活动,努力提高出租车司机自身参保意识,从根本上扭转出租车司机参保意识淡薄的现象。

(二)转变出租车企业运营方式,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

通过深入开展出租车行业改革,推广真正的“公司制经营模式”,出租车企业以雇员方式招聘驾驶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为驾驶员提供合理的薪酬待遇和社会保险待遇。

(三)明确政府自身责任,加强行业监管

政府应出台相应的补贴政策,弥补出租车企业和驾驶员在参加社会保险中的不足。建立健全严格的市场规制,依法打击非法营运行为,为出租车行业发展保驾护航。

车险调查报告范文第2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苗条的熟男”为你整理了这篇消保委关于汽车销售行业消费者满意度的调查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消保委关于汽车销售行业消费者满意度的调查报告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小汽车逐步走进寻常百姓家庭,但随之而来汽车销售行业的消费纠纷也日趋增多。为全面了解消费者对我市汽车销售行业的满意度状况,促进汽车销售市场健康发展,2020年11月至12月份,芜湖市消保委组织开展了对汽车销售行业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由芜湖市消保委、各县区消保委以及消费维权志愿者在全市公共活动场所向广大消费者进行问卷调查。在全市共发放《芜湖市消保委关于汽车销售行业消费者满意度调查问卷》800份,截止2020年12月10日共收回有效问卷644份。

二、调查数据分析

(一)消费习惯分析

调查中,购买私家车人数为533人,约占总调查人数的83%,其中在芜湖本地购车的人数为469人,约占购车总人数的88%。数据显示,25-35岁人群是购车的主力军,占调查总人数的46%;其次是35-50岁人群,占总调查人数的33%;25岁以下和50岁以上人群合计占总人数的21%。其中,价格在10-15万元之间的私家车最受消费者欢迎,购买量最多,占总调查人数的47%;其次是5-10万元之间的汽车,占总调查人数的19%;15-20万元之间的汽车,占总调查人数的18%;20万元以上的相对较少,合计占总调查人数的16%。

(二)汽车销售行业消费者满意度分析

本次调查从价格明示、购车服务、提车方便程度等多个方面来进行了消费者购车满意度调查。

(1)价格明示满意度

70%的调查对象表示在购车时,商家在经营场所,以适当方式明示了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30%的调查对象表示商家只有部分明示或未明示。未明示内容主要集中在未明示各项服务收费标准(金融服务费、上牌服务费等)、配件价格、保险费用等方面。

(2)购车服务满意度

数据显示,九成以上商家在消费者购车时及时向消费者交付了合格的家用汽车产品及发票;八成以上商家做到了明示并交付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且按照随车物品清单等随车文件,向消费者交付随车工具、备件等物品,并当面查验家用汽车产品的外观、内饰等现场可查验的质量状况;76%的商家在购车时告知消费者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条款、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60%以上的商家在三包凭证上填写有关销售信息并向消费者明示由生产者约定的修理者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修理网点资料,且未限制消费者在上述修理网点中自主选择修理者;还有一半以上的商家会在消费者购车时提醒消费者阅读安全注意事项、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使用和维护保养。大部分消费者对于购车时商家提供的服务都比较满意。

(3)提车方便程度满意度

5%的调查对象表示提车不方便,主要原因为提车等待时间过长,需要排队,如想尽快提车就要增加费用。居住地附近没有4S店,提车距离过远不方便。75%的调查对象表示商家将其提供的车险及贷款等相关服务作为购车提车的必要条件,对于这种强制交保的行为表示不满意。

(4)购车时缴纳的押金退还满意度

68%的调查对象表示对购车时缴纳的押金退还不满意,主要是商家退还押金不及时,商家退款流程、时间过长或者强制要求消费者在店购买第二年车险才退还押金或者以抵消保险,推销购买其他商品等。

(5)所购家用汽车产品的质量满意度

69%的消费者对所购家用车的质量满意;30%的消费者觉得一般;1%的消费者对质量感觉不满意,表示汽车刚过质保期就开始频繁出现各种小毛病。

(6)三包期内,所购汽车出现问题时,商家处理问题态度的满意度

79%的消费者表示对商家积极协商处理的态度感到满意;21%的消费者表示商家处理力度不够或消极推诿不作为。

(7)对所购汽车的售后服务满意度

62%的消费者表示对商家的售后服务感到满意,36%的消费者表示商家的售后服务一般,还有2%的消费者表示对商家的售后服务不满意。对商家售后服务不满意的原因,主要有售后服务态度同购车时服务态度形成极大落差;售后不维修经常要求消费者花钱更换各种配件;维修保养的费用过高等。

通过上述分析显示,被调查消费者对我市汽车销售行业的总体服务比较满意,但通过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也看出我市汽车销售行业在提车便捷度、购车押金退还、商家在三包期内处理问题的态度以及售后服务等方面与消费者的期望仍存在一定差距。

(三)维权分析

调查显示,消费者在购车及售后服务过程中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96%的消费者选择与商家协商、向有关部门投诉或向法院起诉以及向媒体反映,只有4%的人选择自认倒霉算了。数据说明,随着经济的发展,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

三、存在问题

(一)存在强制、未明示费用的问题

调查结果显示,在购车过程中存在部分商家强制要求消费者贷款或者必须在店内上牌,以此来收取相关的上牌服务费或贷款服务费。如不愿意贷款买车而是选择全款提车,同款车贷款的比全款的价格要优惠10%;还有部分商家收费不透明,买车时隐性消费多,在店内对于上牌、贷款、买保险等服务收费标准未明示。经营者的上述行为与《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的相关规定相悖。

(二)存在强制投保,续保押金不退的问题

强制投保一般有三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限制车险购买渠道”,即只要在商家买车,消费者都必须通过该商家购买新车保险;第二种情形是“限制车险投保公司”,即商家在消费者购买新车或续保时,要求消费者购买指定保险公司的车险;第三种情形是“限制车险投保险种”,即商家要求消费者必须购买全部商业车险的主险及附加险。调查中,七成以上的消费者表示商家将车险等服务作为购车提车的必要条件,部分消费者表示商家不退还购车押金而是要求消费者用该押金继续购买下一年度的车险。经营者的这些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第九条、第十条均表明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自主选择,自愿购买商品或服务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同时,该法第一百三十一条明确规定“保险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商务部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

(三)存在信息不对称,维修服务费用虚高的问题

调查数据显示,部分商家在售后方面存在如下问题:对三包期内出现问题的汽车,要求消费者自己联系生产厂家进行解决;处理问题态度消极并有意拖延时间到超过汽车质保期;以保养未在品牌4S店进行为由,拒绝承担三包责任;只换不修,要求消费者花钱更换各种配件等。上述情形使得消费者在不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只能在购车的4S店进行保养,导致维修和保养费用过高或者只能花钱购买配件进行修车。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规定:在三包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上述行为明显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增加了消费者的负担。

(四)存在维权意识水平仍待提升的问题

调查显示,有不到一成的消费者在汽车销售维修遇到纠纷时,往往选择息事宁人的方式消极对待。这部分消费者中有人认为维权解决时间过长耗时耗力,也有人不知该向何部门,通过何种渠道维权,或者认为维权也得不到满意的结果,从而丧失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

四、意见建议

根据调查情况,为进一步规范汽车销售行业的经营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政府部门应加强对汽车销售市场的引导,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开展消费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让消费者把握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维权,让 经营者明确其经营责任和义务,从而强化自我管理,依法诚信经营,推进汽车维修行业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此外,政府相关部门还需加大对汽车销售行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杜绝违背消费者意愿的行为发生。

(二)行业自身应落实好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汽车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自身的组织协调服务作用,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加强行业管理,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提升汽车销售行业的服务水平和质量,让行业发展更加规范化,标准化。经营者应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认真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在开展经营活动时,不搞霸王条款,不强制消费者购买车险,及时退还押金,在经营场所明示所有收费标准,做到公平交易。同时,在售后服务中做到售前售后“一张脸”,切实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三包服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车险调查报告范文第3篇

现在,像张女士这样对保险有自己看法的人越来越多了。

消费者更趋成熟

一位业务员在向记者谈到现在的客户时说:“他们已不会轻易购买某一产品。现在接触保险产品的渠道很多,他们会详细了解、反复比较,再作决定。”以前在大街上碰到业务员许以高额回报就轻易掏腰包继而又后悔的情况不再出现了,代之以更理性的态度。

伴随着保险业的发展,保险市场也逐步演化成理性的、成熟的买方市场,消费者的购买动机与行为更趋理智。消费者在购买前特别是在购买新产品前,常常多方搜索所需险种的信息,了解市场行情,力求对险种有一个全面认识,权衡利弊后才作出购买决定。对后继产品一般不轻易购买。在整个购买过程中,往往由理智来支配行动,很少发生冲动性购买。业务员访问量增大,成交件却下降,由原来的1 /75下降到1/112.同时,消费者购买动机与行为具有很强的惯性。许多消费者形成了比较稳定的态度倾向和习惯化的行为方式。在选购险种时,他们喜欢凭过去的经验体会来评价险种的优劣。在购买某种险种的过程中,一旦对该品牌形成偏好,会逐渐形成固定不变的消费习惯和购买习惯,很难轻易改变。此外,消费者消费动机与行为稳定程度高,比较注重实际,追求方便实用与实惠。同时关心险种价格是否低廉,是否有超值回报,是否经济实惠。这些都是消费者购买时考虑的重要因素。

消费者的成熟是市场成熟的标志之一。前几年出现的那种大规模退保的情况已不多见。

经销者比拼服务

10年前,当国内第一代寿险营销员以陌生拜访的形式敲开一扇扇紧闭的门,怀疑、厌烦是他们最常遇到的目光,以至于人们谈保险色变,不少写字楼都挂出“禁止推销保险者入内”的牌子。而今,随着保险市场的不断发展、市场竞争的加剧以及外资保险的大量涌入,保险公司更注重研究消费者的需求,保险人的营销行为逐渐规范。各公司也对人队伍不断调整,优胜劣汰,不少公司的业务员人数比最多时削减了1 /3.业务员的营销方式也更为人性化。保险中介机构的出现也扩大了服务的范围,如保险经纪公司可为客户设计更为客观的保险方案,选择不同公司的产品,必要时对保险公司进行招标。

互联网的发展拓展了保险业的服务空间。太平洋保险公司与朗络电子商务公司合作开通了保险销售专业网站“网险”,试运营3个月,登录该网站查询访问并发出投保意向的网民已有1600 余人次,并有部分网民选择了网上投保和保费的信用卡支付方式,3个月即收取保费180余万元。平安保险公司的PA18新概念、泰康人寿保险公司的“泰康在线”、美国友邦、人保e -PICC等网站都陆续开通,国内保险市场各类保险网站大有方兴未艾之势。

同时,保险也已度过了简单的“销售产品”阶段,而上升到对于品牌的营销。各公司都致力于打造企业品牌,以良好的形象吸引客户。

各大保险公司纷纷开通全国统一的服务热线电话,进行24小时无间断的保险服务。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95518,中国人寿的95519,平安保险的95511,太平洋保险的95500 等。

有车险业务的各大公司都组织了专门的车险救援、定损、理赔车队,以最快速度赶到事故现场。一些保险公司还以组织、参与汽车俱乐部的形式,帮助客户对爱车进行维护。

洋保险助推发展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外资保险以合资的形式迅速涌入国内。截至目前,已有30余家外资保险公司获准在中国内地营业,另有百余家外资保险公司在内地设立了代表处,等待正式进入中国保险市场。

不久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的一份保险市场调查报告显示,目前我国消费者对外资保险公司的期望值较高,74.1%的人认为外资保险公司的服务好,82 %的人认为外资保险公司的人员素质高,77.9%的人认为外资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好,71.7%的人认为其理赔好,70.1%的人认为其信誉好,57.2%的人认为其产品购买方便。

面对外资保险的严峻挑战,年轻的中国保险业则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信心与勇气。从国有保险公司酝酿股份制改造、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改革保险产品条款与价格、树立全行业诚信,到改革保险监管方式,保险业发生了一系列的变革。同时,国内保险企业也在积极寻求外资支持,平安、泰康、新华、华泰等保险公司以引入外资入股的方式,将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一并引入。

未来的保险市场将涌起滚滚竞争硝烟,鹿死谁手尚未可知。可以断言的是,最后的胜者将是最好的,最后的受益者将是消费者。

车险调查报告范文第4篇

关键词:黄河三角洲开发;保险业发展;空间分析;发展建议

Abstract:As the State Council officially replies“Huanghe Delta Effective Ecological Economic Zone Development Plan”,Huanghe Delta economy will develop rapidly for sure. With the growing space of economic development,so will the insurance industry.

Key Words:Huanghe delta,insurance development,space analysis,development suggestion

中图分类号:F840.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1)05-0073-03

2009年11月23日,国务院正式批复《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黄河三角洲作为我国最后一个待开发的大河三角洲缓缓苏醒。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凭借资源、区位等得天独厚条件,黄河三角洲必将很快腾飞起来,黄河三角洲保险业发展也必将出现更加令人鼓舞的局面。

一、黄河三角洲经济及保险业发展现状

黄河三角洲位于渤海南部的黄河入海口沿岸地区,所辖区域包括滨州市和东营市共12个县,在环渤海地区发展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近年来,随着各项优惠政策不断落实,加上资源、区位等得天独厚条件,黄河三角洲经济发展逐步加快。黄河三角洲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后,当地经济特别是保险业发展迎来了新的契机。

“十一五”期间,黄河三角洲地区经济发展迅速,各项指标都有较大改善(表1)。与此同时,保险业取得新进展(表2)。2006年末,共有17家全国性保险公司在黄河三角洲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其中寿险公司7家、产险公司10家。全年保费收入达到32.1亿元,业务增量同比增长18.68%。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9.84亿元,增长29.54%;人身险保费收入22.26亿元,增长15.1%。2010年末,共有27家全国性保险公司在黄三角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其中寿险公司11家、财险公司16家,另外还有4家保险机构。全年保费收入达到76.61亿元,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25.49亿元,人身险保费收入51.12亿元;保险业务总量是2006年的2.95倍。

二、黄河三角洲保险业发展特点分析

(一)按发展历程分析

黄河三角洲地区保险市场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80年至1984年的市场孕育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作为入驻该地区的唯一保险公司,其地市级机构还处于由银行转为恢复分设阶段,一些县区保险机构基本处于待建状态。受多种因素影响和制约,保险业务品种以企财险、机动车险、家财险等传统“老三险”为主。第二阶段是1985年至1991年的市场成型期。随着黄河三角洲地区开发建设步伐不断加快,保险业也得到较快发展,建筑工程险、货物运输险、种养两业险、原油保险、钻井平台保险等一系列险种如雨后春笋般迅猛涌现,并初具规模。第三阶段是1992年至2000年的市场发展期,船舶险、港口、码头保险等一些高风险业务应运而生,形成了财产险门类众多、人身险突飞猛进、涉外险不甘落后的三足鼎立格局。特别是随着1999年平安保险公司的入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垄断经营的局面成为历史。第四阶段是2001年至2010年的快速扩张阶段。这期间无论是保险规模还是保险机构,都进入了迅速扩张时期。

(二)按发展指标分析

一是保险深度。1991年以前,黄三角地区的保险深度远低于全国和全省水平,1991年以后不断提高。其中1991年为0.6%,2000年上升到1.13%,2010年达1.95%。但与《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中的4%的目标仍存在2.05%差距。二是保险密度。1991年起黄河三角洲地区的保险密度呈稳步攀升态势,1991年为33.92元,1995年为83.01元,2000年为167.78元,2005年为470.5元,2010年为1351元,高于《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中的750元的预期目标。

三、黄河三角洲未来保险业发展空间分析

(一)黄河三角洲地区保险业发展规划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2010年5月印发的《关于金融支持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的意见》,未来黄河三角洲地区保险业发展规划如下:一是加快推进保险试点。逐步扩大区域内农业保险试点范围和品种,适当提高费率;全面推开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治安保险和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推广工程保险、信用保险和运输保险;积极探索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和高新技术保险试点。2010年引导5家以上保险公司向黄河三角洲区域延伸机构,提高保险覆盖面。二是积极争取保险资金支持项目建设。组织保险资金与重点项目对接会,向各大保险集团资产管理机构重点推介区域内基础设施、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中长期项目,开辟融资渠道。

(二)黄河三角洲地区保险业未来发展空间

据统计,中等发展中国家及国内先进地区的保险深度一般为4%左右。《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也明确2010年末我国保险深度达到4%左右。从经济发展趋势角度分析,“十二五”期间我国保险深度目标将在4%以上。另外,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10年6月8日的《2009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显示,2009年全国有6个地区保险深度已突破4%。其中,北京为5.9%,四川为4.1%,上海、河北、山西和新疆均为4%。依此测算,黄河三角洲地区未来保险市场空间巨大。以2010年为例,年末该地区工农业生产总值为3920亿元,如按深度4%测算,地区保险市场总量则应为156.8亿元,但实际市场总量仅为76.61亿元,相差80.19亿元。

根据《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到2015年力争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翻一番。到2020年率先建成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生活富裕的国家级高效生态经济区。未来一个时期,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受益于多方发力和政策支持,其经济发展必将快于其他省份,保险市场也将进入新的高速增长期,空间将十分巨大(见表3)。

四、把握机遇加快保险业发展步伐

(一)高度重视和着力把握发展机遇

加快黄河三角洲保险业发展,首先要有强烈的机遇观念和机遇意识。尤其是各级领导者,一定要审时度势、着眼未来,坚持“三个创新”抓好各项工作,即:创新发展思路、创新发展举措、创新工作机制。通过不断推动销售、产品、服务和管理等方面创新,推动行业发展。可以结合行业“十二五”目标,细化黄河三角洲地区保险发展规划,做到“料事早、行动快、定位准、快半拍”,大力培植保险业下一步5―10年的强力增长极,以此来引领行业发展。

(二)积极合理地调整业务结构

从“十一五”保险业发展情况看,业务结构不合理仍是突出问题。如财险业,由于受益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和交强险实施等因素,车险快速发展导致的“一险独大”问题突出。而作为财险第二大险种的企业财产险,近年却一直发展乏力,其业务占比由2005年的12.17%滑落到2009年的5.63%。其他险种如家财险、责任险等,无论是保障领域还是规模总量与发达国家和地区比,都还处于一个相对落后的局面。下一步,必须要在“转方式、调结构”上下大气力,立足《发展规划》,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治安保险和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大力推广工程保险、信用保险,积极探索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和高新技术保险试点,强力推进非车险快速发展。

(三)加大农村保险市场开发力度

经验表明,保险业要持续较快发展,农村市场占比不得低于30%。山东省政府也明确要求逐步扩大区域内农业保险试点范围和品种,适当提高费率。可见,黄河三角洲未来农村和农业保险市场的空间十分巨大。因此,要立足农村市场需求,积极推进适销对路险种,打造“以城为主、以农为辅、城乡并进、立体发展”保险市场格局,以此实现培育农村市场,挖掘整体潜力的目的。

(四)强化保险文化建设,净化保险生态环境

目前黄河三角洲地区与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相比,保险业发展差距明显。因此,必须彻底摒弃传统观念的束缚,通过多种方式提高从业者素养,建立与经济区开发建设相符合的保险文化与环境。黄河三角洲地区要坚持走内涵式发展之路,要树立正确的核心价值观,大力培养诚信文化和责任文化,让每一个保险从业人员都形成明确的、统一的思想认识,使依法合规、诚信经营、勇担社会责任成为行业的良好风尚。

(五)建立全新的市场营销观念

首先应在成熟期及时对保险业务的种类进行合理的改进,扩大其适应性、方便性,延长险种的生命周期。其次应多层次刺激消费者保险需求。要利用多种促销方法使消费者认知保险,不断提高公众对险种的认知度,加速保险需求的形成。最后,还要加强对营销渠道、模式、制度和营销险种的研究,使其尽快在发展分散性业务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六)以吸引险资投资来拉动业务发展

2010年9月保监会出台了《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和《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将不动产和股权两大类投资列入险资准入市场,保险资金投资渠道进一步放开,黄河三角洲地区应鼓励保险公司总部充分利用政策优势,在本地选择一些基础设施、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中长期项目进行投资合作,全面提升黄河三角洲地区的深度和广度。

参考文献:

车险调查报告范文第5篇

APP正在“嚣张”地改变着我们的生活方式,这已是实实在在的现实。它们已经敲开了大众的家门“长驱直入”: 河狸家、功夫熊、美到家、e袋洗、爱大厨、58到家、京东到家……从洗衣、做饭、打扫卫生到修理家电、按摩、美容……,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APP们做不到的。

管家帮 主推会员家庭服务

管家帮是国内最早的O2O家政平台,2006年成立的。

今年以来,管家帮新动作频频。3月初,由95081家庭服务中心更名为管家帮;4月末,首家有机农产品店在北京开业;之后,又新开月坛、幸福家园和青年路3家会员分店;5月18日获得1.2亿人民币B轮融资,由自营B2C垂直服务商向家庭服务综合平台迈进。

管家帮不断丰富供应链条,从源头家政服务员招募、培训、提供上岗,到入户服务接触到的生鲜、日用品供应,家庭服务整体化解决方案浮出水面。

目前管家帮正积极放开栅栏,引入第三方服务提供者,并基于家庭作为一个服务单元,提供会员制家庭服务解决方案,从产地直接到家庭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家庭劳务服务和服务相关的食品及日用品专供三类产品和服务。

据悉,管家帮在北京郊区及天津拥有多处绿色蔬菜养殖基地,除肉禽类生鲜没有接入,蛋类和蔬菜均专供会员家庭。与此同时,管家帮接入维修维护类服务商,以家庭服务员为切入口,负责会员家庭的个性化整体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管家”虽然对接家庭提供整体服务解决方案,但服务可以“打包”,也可以“零售”;住家服务是自营或以自营为主,确保服务品质可控;会员可享受低于普通用户近20%的优惠,同时还可享受金牌小时工上门、蔬菜水果直配到家等增值服务。

此前,美团、大众点评、京东已纷纷推出上门到家家政服务。业内人士指出,家政O2O资源争夺序幕已经开启。

美团 接入家政美业等上门服务提供商

早在4月份,美团网宣布推出上门服务开放平台,接入家政、美业、推拿按摩、汽车洗护、车险等品类上门服务提供商。这一布局意味着美团网建平台、建生态的战略在逐步落地。

在美团网最新版的移动客户端,已经增加“上门”一级频道入口。目前美团网“上门”服务已覆盖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成都、杭州7个城市,合作伙伴包括嘟嘟美甲、e家洁、云家政、赶集易洗车等。在美团网上门服务开放平台中,美团承担流量入口的角色,与上门服务提供商进行系统对接,用户在美团进行决策与交易。用户在美团提交订单后,上门服务商在线下为用户提供服务。美团暂不向服务提供商收取佣金及手续费。

美团网相关负责人说,接入上门服务可以与现有的业务模式形成互补,后续也将接入更多品类的上门服务,与第三方优质O2O企业合作,共同为更多用户提供方便、放心、实惠的标准化上门服务。

业内人士分析,美团一直专注于吃喝玩乐本地生活服务领域,用户场景与接入的第三方美业、家政等上门服务较为契合。对于嘟嘟美甲、e家洁、云家政等合作伙伴而言,背靠美团这一本地生活服务平台以及超2亿的优质用户,将为其引入更多的流量,精准定位目标消费者,同时降低运营成本,有更多精力和资金投入到行业的深化改造。

2014年美团网全年交易额达到460亿元,覆盖千城,用户数量超过2亿,已成国内最大的本地生活服务平台。预计2015年美团网全年交易额将突破1300亿元,在这个规模的基础上建设上门服务开放平台,美团将与第三方O2O企业共同分享行业红利,增强自身优势。

百度、阿里、腾讯正在集中发力生活服务O2O市场。7月,百度高调宣布要砸200亿元力推百度糯米,阿里巴巴重启口碑网布局本地生活服务,而背靠大树腾讯的大众点评,也可能成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战略新兴板首批挂牌企业。BAT的大动作,让坐在O2O生活服务平台老大宝座上的美团已经坐不住了。

e家洁 阿姨帮 细分服务品类

e家洁、阿姨帮,两家曾以LBS、家庭保洁给人印象深刻的互联网家政公司也发生了许多重大变化,也开始从C2C家政平台走向自营B2C垂直服务商。

业内人士指出,e家洁和阿姨帮两者的服务品类趋于同质化。互联网家政正在快速迭代,从简单的保洁服务,再精确细分到地毯、家具、油烟机、空调等清洗和维护,服务内容更具体。从整个服务逻辑上,按照阿姨帮万勇的说法,围绕整个家庭做保洁的生态建设,从新居开荒,到家庭居室保洁,到各家具保洁维护,以及服饰(衣服、鞋)保洁。

对于服务生产者,保洁服务员及其服务本身,也做了细化和流程节点管控。e家洁联合创始人孙磊表示,家庭保洁都有一套清洁的流程和顺序,甚至于将某一个保洁服务都会拆分成若干节点深究,服务细节上的精雕细琢到了令人震惊的地步。

他们将自己积累的经验和用户日常的反馈,分门别类整理成档案库,并针对各细分问题提供详细解决办法,形成一套强大的运营“手册”。孙磊表示,保洁服务员的获取已经从一线城市转战到三四线城市。在服务员留存上也在不断完善措施,e家洁与阿姨帮基本相同,从前期培训,到各类活动、团建及常态化沟通机制,强化归属意识。在提供经济保障上,实现服务员的订单量饱和。

在谈到将来1-2年内互联网家政走势,万勇表示,垂直服务商深耕服务,做巨头平台的供应商。巨头上线到家服务,是基于未来服务与用户的距离不断缩短,从洗衣的到门前的取送,到美甲的上门短时服务,再到家政的长时间共同生活,对用户服务信息掌握越来越深入。

云家政 帮助线下家政信息化改选

最近,比达咨询不久前的家政O2O服务市场用户调查报告显示,在用户对家政O2O应用的使用率方面,阿姨帮使用率最高,达19.1%,云家政以18.7%位居第二。

2014年底云家政宣布已完成数千万美元融资,投资方为蓝弛创投。本轮融资完成后,2015年云家政将覆盖国内主要城市。

截至2014年三季度,云家政已累积实名制家政人员超过30万名,合作家政门店超过2200家。云家政将家政员按技能、服务时间、流动地点等多维度进行颗粒化,将用户需求和家政员信息自动匹配,用户线上完成预约和付款,线下家政人员直接上门服务,实现闭环。

创始人薛帅认为,衡量社区O2O,离家庭越近,价值越大。中国电商行业乃至整个互联网的发展轨迹是“从大到小”,沿着“全国-地区-社区-家庭”的地理轴线在发展,例如淘宝、京东一站覆盖全国,不设地方站;到美团、点评本地生活服务,覆盖城市,设地方站;再到社区O2O,覆盖到具体小区。从趋势可以看出,覆盖范围围绕着家庭越来越小,下一步一定是家庭O2O兴起,因为家庭是最小地理单位,同时又具备人的属性。虽然社区O2O可以近家庭但不等于进家庭。而家政业具有天然的信任、高频次的特点,要想进入家庭消费,家政服务业是绝佳入口,所以云家政希望打造中国首个家庭O2O的平台。?

目前,云家政正在积极帮助线下传统家政企业做信息化改造,目前已接入3000多家政企业,平台拥有全国最大的家政服务员数据库信息。

就O2O与家政服务结合的模式,薛帅认为,从家政O2O长远看,B2C垂直自营在本质上与传统家政公司已经没有区别,区别的地方只在于互联网的意识和信息化的建设。从结果导向看,用户要的是最终结果的服务质量好,从体验流程看,只要解决信息不对称,快速响应,传统家政服务公司也会蜕变成互联网家政企业。

对于非标服务,服务本身很难有质的飞跃,即使每天在服务细节上抠,也不会在整体水平上与传统家政服务拉开明显的巨大差距。薛帅表示,既然服务质量无法拉开明显差距,服务数量和快速扩张上是可以拉开明显差距的。如果按自营B2C服务商的做法,自己招人,自己培训,自己监督,自己管理维护,其成本会伴随着规模的不断扩大而变得沉重。B2B2C的平台整体营销策略则是,帮助线下门店统一品牌维护,统一服务意识培养,统一宣传,协助活动,利益捆绑,共同盈利。

再生活 上门收废品给你积分

夏季喝剩的饮料瓶、易拉罐几天就累计不少,直接扔掉太可惜。但传统的收废品方式又有些麻烦。

如今也涌现出废品回收APP。近期刘小姐体验了一个名为“再生活”的垃圾上门回收服务。她关注了微信再生活公众号,输入小区地址发现自己的小区在其服务范围之内后,便预约了回收服务。

被称为“再生侠”的服务人员按约上门回收废品。分类称重后,服务人员根据相应回收物的价格计算回收金额。不过并不以现金结算,而是将金额打入到客户账户。账户金额可以在再生活便利店内换购等值物品。手机下单后,“再生侠”下次上门时会将订购商品免费配送上门,并回收新产生的废品。

目前,再生活有偿回收的废品主要集中于塑料瓶、废纸、易拉罐、有条码包装袋和废弃电子产品。而废旧衣物则是免费回收不定价,因为回收的大部分旧衣服都会送到救灾捐赠中心去,由主管单位统一调配给有需要的人。

从收购价格来看,大部分废品上门收购价格较小区个体收购价格稍低,但考虑到上门服务的溢价,刘小姐表示可以接受。而整个服务中最让刘小姐感兴趣的是,账户金额可以在“再生活”便利店购物消费。

“再生活”便利店主要以生活服务类消费品为主,主要有洗涤用品、饮料、食品等多个品类,价格在几元到几十元不等,且大多数商品价格比超市还便宜。同时,积分制支付方式也使得用户具备较高黏性。在积分消费模式下,消费者会倾向继续使用该款应用回收废品,从而使整个服务成为循环闭环。

据了解,“再生活”已覆盖北京南城数个区域,日均接单量500以上,年初每天上门回收的废品超1吨,随后业务量急剧攀升,目前日均上门回收废品近10吨。负责人夏凡说,“平均每户都能回收10公斤以上的废品,几十辆电动三轮车都不够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