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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坚持“抓治超就是促经济发展,抓治超就是保一方平安”的工作理念,始终把治超工作作为保护公路建设成果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生命线工程、坚持“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加强部门联动和区域联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等手段进一步加强治超工作力度,有效解决治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辖区交通运输工作快速、高效、安全、绿色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治理行动,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不断细化和完善治超长效机制,切实加强综合治超力度,使治超工作向长期化、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一)进一步落实区县政府治超主体责任,健全综合治理机制。
(二)完善源头治理机制,货物装载源头得到有效监控,源头装载行为基本规范,砂石料源头监管难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三)深化联动治超机制,有效整合交通系统内部资源,多管齐下,互补互促,形成强大的治超合力。
(四)保持路面高压态势,有效遏制车辆超限运输。
(五)大件运输车辆管理程序规范,责任细化,桥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六)政策法规宣传到位,舆论氛围良好,执法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通过上述具体工作目标,确保源头监管覆盖率达100%,砂石场料监管覆盖率达90%,干线公路车辆超限超载律稳定控制在3%以内,农村公路车辆超限超载率稳定控制在4%以内,货物源头装载超限超载率稳定控制在2%以内。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本次治超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区春雷治超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副区长
副组长: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组员: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公安分局副局长
交警大队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
四、工作任务
从干线和农村公路管控、货物装载源头监管、运输车辆查处等方面同时开展治理行动,全方位遏制超限运输反弹势头,建立长效机制,具体工作任务分工如下: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交通运输局)负责:
1、健全完善治超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确保经费、人员落实到位,制度完善,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2、召开治超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本部门治超工作方案;
3、全面做好治理工作的协调指导,同时,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辖区的治超工作;
4、配备充足执法力量和检测设备,对辖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运输、源头站场等方面进行细致检查,确保控制车辆超限反弹趋势。重点开展干线道路超限超载车辆的集中整治活动,特别是雁翔路、鱼斗路、马鸣路等干线公路集中开展打击活动。对超限超载现象严重的农村公路设置限制通行设施,按照“四班三运转”的要求和“堵住源头、卡住关口”的方针,全天在辖区道路进行巡查值守,采取“堵、疏、劝”的工作方式,控制超载率,保护稳定农村公路。
5、充分发挥监管手段,将监管“关口”前移,主动联系走访辖区重点源头企业,积极宣传解释有关治超政策,督促各企业规范源头装载行为,加强对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的管理。
6、联系公安、交警和新闻媒体,在辖区重点路段开展一次大型综合治超行动,严厉打击车辆超限行为,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宣传部负责:
1、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强化治超的宣传工作,制定宣传方案,加大正面宣传力度;
2、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在辖区各路段设置治超宣传标语、横幅,印制宣传材料,使从事运输的企业和个人充分了解强化治超的政策和意义;
3、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力度,定期在各级新闻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争取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公安、交警部门负责:
1、配备足够的警力,按照每班至少配备1名治安干警,1名交通干警的数量,配合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确保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2、由公安部门牵头,负责集中开展非法改装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扣留非法改装车辆,暂扣车辆行驶证和驾驶员驾驶证;
3、公安部门要加强危险品运输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危险品运输车辆不超载。交警部门要引导危险品车辆按规定行驶,确保安全、平稳的运输秩序;
4、对超限运输车辆蓄意堵塞交通事件及时处理,严厉打击强行闯卡,殴打治超工作人员等暴力抗法行为,妥善处理治理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治安问题,维持治理工作的正常秩序,净化治超执法环境。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至3月15日)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对治超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制定治理工作方案和专项治理工作计划,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为全面开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打好基础。二是采取多种手法,开展形式多样的正面宣传工作,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集中治理阶段(3月16日至4月15日)
正式启动“春雷行动”,采取多种治理手段,重点对辖区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上的超限超载车辆依法强制管理,对非法改装车辆进行严厉打击,全方位强化治超工作,实现省市统一目标,掀起新一轮的治超。
(三)总结完善阶段(4月16日至4月30日)
治理行动结束后,将进行认真总结,根据超限车辆运输特点,目前面临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有效的长效治理措施,进一步巩固完善。
六、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治理行动的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确保各项治理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各执法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参照本实施方案和市级有关部门有关规定,制订本部门的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确保治理活动的每个环节,每个程序衔接良好,有条不紊。进一步完善强化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力争在第一时间处理可能出现的交通拥堵、群众上访和聚众闹事等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三)各部门执法人员在治理工作中要严格执法纪律,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坚决杜绝执法过程中的各种不正之风,不能因工作不当引发矛盾,影响社会稳定。
一、工作目标
通过砂石料超限运输重点区域百日专项整治,宣传贯彻《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范合法砂石料场装载行为,初步建立砂石料开采、运输综合监管机制;进一步推进路面执法与源头监管的有效联动,完善“一超四究”流程;加大对短途运料车辆避站绕行、闯站、非法改装、无牌无照、证照不全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效,推进治超长效机制建设,保护“十一五”农村公路建设成果。
二、工作任务
铺镇、宗营、河东店镇、路办事处、七里办事处、北关办事处、龙江办事处沿江沿河采砂场及武乡镇、汉王镇的非煤矿山为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区域,各镇、办事处、水利局、国土资源分局、交通运输局要以辖区内砂石料场、采石场、采矿场和重点建设项目砂石料运输线路为重点开展工作。
(一)由区治超办负责,组织各镇、办事处、工商、国土、水利、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清理整顿辖区内砂石料场、采石场、采矿场,对未经批准的要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虽经批准但违反《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其采砂、采石、采矿、取土、爆破作业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以及不履行合法装载义务的予以整顿规范。
(二)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联合路政、运政、公安交警等部门,加大流动监测和路面打击力度,堵漏防绕,清理整顿所辖各收费站货车包缴行为,并将车辆超限情况及时抄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倒查源头,联合公安机关大力打击闯站等不法行为。区农村公路管理局、路政执法大队要组织路政人员进行拉网式排查,封闭砂石料场在公路上非法开设的平交道口。合法砂石料场申请开设平交道口,应当首先与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签订合法装载协议并交纳保证金。农村公路继续坚持“以堵为主”,合理设置限宽、限高等限行设施,防止超限运输车辆绕行农村公路。
(三)在全区范围内推行砂石料场及非煤矿山政府公示制度,落实保证金制度。道路运输管理所要进一步落实源头企业装载信息登记报送制度,将超限运输违法行为纳入行业信誉考核管理,强化源头监管,要根据公安交警、公路部门抄送的超限运输车辆信息,严厉倒查源头装载砂石料场、采石场、采矿场、运输企业、车辆、驾驶员责任。安全、交警部门要加大依法打击非法改装、无牌无照、证照不全、黑车等不法行为工作力度。
(四)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十天高速协调办负责,严格按照治超工作相关规定,抓好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源尾收料治理。
(五)区治超办要加强监督检查,完善“一超四究”流程,优化治超网络布局,并及时通报和督办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三、工作步骤
砂石料超限运输重点区域百日专项整治从8月中旬开始至11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8月下旬至8月底)区治超办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紧紧围绕砂石料超限运输重点区域百日专项整治主题开展大规模宣传活动。要在砂石料场、非煤矿山、货运企业、治超站、卸货场、收费站、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料场,发放《砂石料超限运输重点区域百日专项整治宣传单》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砂石料超限运输进行专项整治的通告》,告知车辆合法装载标准及超限装载、超限运输、闯站或非法改装、黑车等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9月30日)。区治超办要组织区水利局、区农村公路管理局、路政执法大队、道路运输管理所及公安、交警等部门,采取停、卸、罚、拆等措施,多措并举,对砂石料超限运输的源头和车辆进行集中整治;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对非煤矿山超限运输源头进行整治。
(三)重点突破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针对集中整治难点较大的砂石料场“钉子户”,区水利局、国土资源分局要进行重点整治、重点突破,确保整治成效。
(四)巩固提高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区政府根据辖区砂石料需求及供应情况,对区水利局、国土资源分局依法审批的砂石料场、采石场、采矿场统一向社会进行公示,合理收取治超保证金,纳入常态监管。同时,区农村公路管理局、路政执法大队要限定砂石料运输车辆行驶区域,划定线路,合法运输。道路运输管理所要按照辖区治超网络布局情况,合理布置源头监管站和区域,纳入长效监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砂石料超限运输重点区域百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区水利局、国土资源分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分局的领导担任,区治超办成员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本次行动具体工作方案的制定、日常工作指导、安排和监督检查事务。
(二)强化考核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区治超办将对整治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凡发现整治不到位或整治以后反弹,被省、市通报两次以上的,将根据治超目标责任,进行考核扣分。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管治超限超载有关司法、法律性文件为根据,具体贯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治超工作大会精神,依照坚持县政府主导、部分联动,坚持依法治超,坚持路面法律与源头管治偏重,坚持责任倒查、严正工作规律,坚持言论指导营建治超优越气氛,坚持健全治超长效机制的准则,进一步加大超限超载车辆管治力度,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的
(一)全县车辆超限超载率不超越3%,保证不进入全省治超工作评选后十名。
(二)全县境内无车货总重超越55吨和超限100%的砂石料、煤炭、钢材等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三)严厉打击“车托”、“卖标”和暴力抗法、闯关、要挟治超法律人员等违法行为,使全县治超情况获得具体净化。
(四)路面治超结合法律机制和装载源头治理部分协作机制进一步健全。
(五)县域内原资料产地、集散地和大型矿山企业等基本做到不超限超载装载。
三、工作职责
(一)县交通运输局
1、负责横口检测站和小作暂时检测站及活动检测站治超设备的建设、治理,要保证24小时上岗执勤,依法查处超限超载车辆;
2、负责对在路面法律中发现的非标车辆,依法进行处分,并将有关状况抄告其监管部分;
3、负责治超检测站点及治超信息监控收集系统的建设、运营和治理;
4、负责依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治理规则》,对明知驾驶严厉超限超载车辆且没有进行卸载的驾驶人员,撤消驾驶员从业资历证;
5、负责向县政府公示的重点货运源头派驻运管人员,对普通货运源头执行活动巡查,避免车辆超限超载装载;
6、负责监督、督导货运源头严厉执行《省管治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则》,对违背《治超规则》的行为,属于本部分职责范围的,依法予以处分,属于其它部分的,实时抄告;
7、负责坚持货运源头、货运企业及从业人员信息系统和档案,制订从业人员的记分扣分准则并施行;
8、对抄告的事项进行查处,查处后果反应抄告部分;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县公安局
1、负责阻拦不合法超限超载车辆并指导其进入治超检测点检测并维护交通次序,要保证每个治超站点每班必需有2名交警上岗执勤;
2、对活动巡查路段不具有卸载场地和称重前提的,要将疑似不合法超限超载车辆指导至邻近的检测站或具有称重设备的场地进行检测;
3、负责依照【】30号文件要求,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驾驶员严厉执行扣分记分准则;
4、负责增强对陉山大路、河畔路、建设路等县城首要路段的交通监管,杜绝超限超载车辆穿越县城。
5、负责维护治超检测站点工作安全,每个治超站点派驻2名治安民警。对治超检测站点传递的带车闯关、成心泊车拒检、上路停驶梗塞交通等阻碍执行公事的不合法行为,要实时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三)县发改局
1、每月月底将本部分答应的货运源头报县治超办。
2、对抄告的事项进行查处,查处后果反应抄告部分。
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县物价局
1、会同有关部分研讨、制订与治超相关的收费政策。
2、制订超限超载车辆货品卸载、保管等收费规范并监督执行。
3、会同有关部分对治超时期价钱变化状况进行汇集、整治和分析。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县工商局
1、依法对公路沿线煤场、国场、石料场、石灰场、渣土场注册注销,会同有关部分依法取缔公路沿线的不合法煤场、国场、石料场、渣土场;
2、共同有关部分查处不合法拼装、改装及不合法生意汽车行为,依法取缔不合法拼装、改装企业;
3、向县治超办供应本部分处理的无前置行政答应的货运源头名单;
4、对抄告的事项进行查处,查处后果反应抄告部分;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六)县质监局
1、对治超检测设备实时施行计量检定;
2、检查从事改装、拼装车辆生产企业的生产场合及规范执行状况。查处不符合立案规范的汽车生产、改装企业及其产物,杜绝无标生产行为;
3、责令货运车辆生产、改装企业召回虚伪标定的货运车辆;
4、对抄告的事项进行查处,查处后果反应抄告部分;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七)县安监局
1、增强风险化学品生产运营单位安全监管,严禁违背规则为无风险化学品运输天资的车辆装载、配载货品。
2、会同有关部分,对车辆超限超载招致的桥梁坍塌、严重交通安全责任事故进行查询处置;
3、每月月底将本部分答应的货运源头报县治超办;
4、对抄告的事项进行查处,查处后果反应抄告部分;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八)县水务局
1、增强河流采砂企业治理,打击不合法采砂行为;
2、每月月底将本部分答应的货运源头报县治超办;
3、对抄告的事项进行查处,查处后果反应抄告部分;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九)县国土资源局
1、增强铁矿、沙石料、非河流采砂等矿山开采的监督治理,会同有关部分依法取缔不合法矿产企业:
2、实时处理治超检测站点征用(租赁)土地手续;
3、每月月底将本部分答应的货运源头报县治超办;
4、对抄告的事项进行查处,查处后果反应抄告部分;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县工促局
1、监督《布告》内汽车生产和改装企业按国家规则生产和改装车辆,查处违规汽车生产、改装企业及其产物;
2、对抄告的事项进行查处,查处后果反应抄告部分;
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一)县财务局
1、将需要的治超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保证治超工作顺利开展;
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二)县县政府法制办
1、共同有关部分研讨、草拟、制订关于治超工作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依法判决治超行政复议案件;
3、暂扣或撤消不实行或许不准确实行治超职责或许滥用权柄,徇情枉法、的治超法律人员的行政法律证件;
4、按期组织持证的治超法律人员进行司法常识培训测验;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三)县监察局
1、查处治超成员单位、治超法律人员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和渎职不尽职行为,依法依纪追查其责任;
2、对相关部分在治超工作中的法律行为行业作风进行监督、检查;
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四)县委宣传部
1、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宣传报道治超工作;
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五)县武装部
1、增强军牌货运车辆治理,制止车货总重10吨以上运输非军事配备的军牌货运车辆行驶公路;
2、打击货运车辆吊挂假军牌、驾驶员运用假军用驾驶证等违法行为;
3、对县交通运输、公安部分在路面治超中发现的涉嫌冒充军用车牌的货运车辆进行鉴别和处置;
4、对抄告的事项进行查处,查处后果反应抄告部分;
5、完成上级戒备主管部分交办及县交通运输、公安部分请予协查的其他事项。
四、保证办法
(一)增强组织指导。为了保证本年治超工作获得实效,县县政府对县治超指导小构成员进行调整充分,县治超工作指导小组由县长挂帅,县委常委、副县长任组长,县县政府党构成员、公安局局长、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监察局局长、县交通运输局局长任副组长,各治超成员单位负责人成员,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刘永彬、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副书记任副主任。各部分、各单位要依照县《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践和职责成立专门指导小组,认真制定施行方案,并于5月15日前报县治超办,层层落实责任,缜密部署,增强办法,狠抓落实,保证本年治超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厉责任倒查。各治超站点发现车货总重超越55吨和超限100%的砂石料、煤炭、钢材的不合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的,除按有关规则进行处分外,要将车辆相关材料注销造册并报县治超办,县治超办要严厉执行责任倒查准则,对倒查到的货运源头、车辆源头和监管源头传递有关单位并依照有关规则严厉追查相关单位和部分的责任。
(三)增强沟通协作。在管治超限超载工作中执行联会准则,每季度由县治超指导小组组织各治超成员单位首要负责同志召开治超工作联会,听取各成员单位治超工作汇报,传递治超工作开展状况,研讨部署下阶段治超工作,实时协调停决治超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切实增强各部分间沟通协作,构成治超工作的强壮合力。
史上最严“治超”
宽阔整洁的路面、郁郁葱葱的绿化、碧波荡漾的江面,走在清远街头,令人心旷神怡。
来到江对岸的东城建筑区,记者看到所有工地都“穿衣戴帽”,从工地出来的车辆在视频监控下经过洗车槽,一扫过去“尘土飞扬、噪声不断”的旧貌。
“好多啦,干净多啦!”陪同的老赵,道出了清远市民对一个多月来被称作史上最严“治超”的真情实感。
清远“超载”现象一度十分突出。“道路坑洼、尘土飞扬”曾是不少人对清远交通的印象,路中绿化被“染”成白色更是让人嘘唏不已。城区300多个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也严重影响了空气质量。
打蛇打七寸,治污治源头。2013年3月8日,清远市政府公告,从3月2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2年的打击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行为的专项整治。为进一步抓好“治超”工作,今年5月6日,市政府又印发通知,将市区三条主干道广清大道、城西大道、清佛公路列为严管路,对道路运输扬尘、道路运输洒漏、超限超载和道路环境卫生问题等,开展为期8个月的环境综合整治,实现上半年道路环境明显好转、年底彻底整治并形成长效机制的目标。
源头严堵,面上严打,采取超常规的治理办法。按照整治方案的要求,提升建筑工地环境整治水平,工地的围墙、洗车槽、视频监控设备必须按标准建设和规范管理。加强陶瓷土场、采石场、堆砂场、“三场”(陶瓷原料堆放场、破碎场、加工场)及大型运输企业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每个场地必须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称重设备和洗车槽等设施,防止车辆超限超载和带泥沙上道出行;凡是没有按照要求整治和经营的“三场”,造成污染的,一律关停整改。严格控制瓷土场增量,今后不再新批瓷土场。优化治超点布局,增设流动治超点,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路面巡查,严厉打击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及非法改装行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必须采取密封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因渣土遗撒或者泄露而产生扬尘污染。对三条“严管路”的重要路段和关键节点进行环境整治提升,全面排查道路两旁现有的闲置地、地和边角地,大力开展园林绿化;沿线两旁经营场所全部硬底化,并做好排水设施,有效防止地面扬尘污染,防止车辆从支线带泥沙入主干线;整治期间三条“严管路”必须每周清洗一次。
“全国治超看广东,广东治超看清远。”这场被称作史上最严“治超”实施一个多月来,取得明显成效。有关负责人表示,尽管“治超”带来了一些运输成本的增加,但是清远将在妥善处理企业诉求的同时继续坚持“治超”,进一步提升交通综合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
业内最严“管理”
“二氧化硫浓度29mg/Nm3、氮氧化物浓度83mg/Nm3、烟9.25mg/Nm3”。
每天过往行人,都能从家美陶瓷厂门口的电子显示屏上,一目了然地看到工厂排污实时现状。
在工厂治污区,记者看见喷雾塔、脱硫塔、污水处理池等治污设施正在稳定运行,墙上“环保为人人,人人为环保”的标语赫然醒目。除了厂门口电子屏,通过联网监控,环保部门也能时刻监视到这些治污设施的一举一动。
“今年我们新投入1000万元,完善这些治污设施。”据工厂许经理介绍,“公司在省外江西、省内云浮等地都有生产基地,但在清远环保要求是最高的、管理也是最严的。”
近年来,随着邻市佛山产业转移,清远建筑陶瓷业发展迅速。全市现有建筑陶瓷企业40家,其中主要分布清城区(18家)、清新区(18家)。2013年全市建筑陶瓷业产业约100亿元,约占全市GDP的1/10,同时解决了大量的劳动就业;但能耗也占了全市的27%,成为影响清远空气质量的一个主要污染源。如何推动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让建筑陶瓷产业做大做强做好,是清远市发展中关注的重要工作。
自2012年起,清远市政府先后印发了《清远市推进陶瓷企业“煤改气”工作实施方案》、《清远市陶瓷行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印发清远市陶瓷行业执行阶段性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指导方案的通知》、《清远市推动陶瓷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在2014年6月30日前所有陶瓷企业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确保废气达标排放;逾期未完成整治任务、符合关闭条件的,将依法关闭。
为确保整治工作稳步落实,在严格监管的同时,去年6月至12月,市环保局局长亲自带队,先后五次到陶瓷企业召开现场工作会议,主动送出服务,与陶瓷行业商会、各陶瓷企业共同探讨解决污染问题。
在示范企业带动下,各个陶瓷厂加大了整治力度。目前,陶瓷企业二氧化硫和粉尘基本能达标排放;氮氧化物治污设施均已建设完成或正加快建设。位于清新区云龙工业园内的燃气公司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建成6个储气罐,园区内5.3公里的燃气管道已铺设到16家陶瓷厂门前。
据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来看,各个企业应该能完成整治任务。不过,整治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一是陶瓷企业希望各地至少省内各市都能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要求,“这是企业的心声,希望有一个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二是煤改气工作仍存在一些实际难题,不少企业对燃气能否保障供应、燃气价格如何确定等还有不少担忧。
省里最大“脱硝”
水泥行业,是清远另一支柱产业,也是清远空气污染又一主要来源。加强水泥行业污染整治,亦成为清远大气治污攻坚的主战场。
英德市,广东水泥产能大户,享有“中国水泥之都”的美誉。然而,近日当记者再次走进这里采访时,却听不到机器的轰鸣声,闻不到刺鼻的煤烟味,看不到横流的污水。水泥厂里高高矗立的烟囱,冒出来的只有白色的水蒸气。
在英德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这个花园式的水泥厂,完全颠覆了以往对水泥厂“烟囱冒黑烟、天空灰蒙蒙”的老印象。先进的新型干法水泥旋窑生产线取代了原有落后的立窑生产线。
“这种先进的生产工艺具备相当高的自动化程度,年产1000万吨只需1000人左右,生产率足足比传统工艺高了10倍!”英德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李烨介绍说,“而且执行环保标准高,整个工艺流程密封,环保和绿化的投入占总投资近20%(传统的只占5%至8%),性能卓越的电收尘器和袋收尘器,使废气含尘浓度保证在国家一级排放标准允许范围内。对于强噪音车间,采用封闭式厂房,高噪声源设备进行消声处理。而污水更是实现零排放,工业用水可以循环使用。”
一、“十五”期及2009年交通工作完成情况
(一)、基本工作情况
公路处自成立以来,先后完成了对疏港公路路产、路权的确认以及公路红线的核查;及时做好疏港公路边坡滑坡路段的修复工作;配合规划、基建做好南疏港公路延伸段的设计、施工等前期工作;同时还加强路政管理工作,主要表现在:发放治理超限超载宣传广告2000份,处理损坏路产案件3起;累计上路300天,经查验,治理外挂车辆34辆,无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拆除违章建筑5处,审批管线挂靠1起、广告牌1起。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1、加强队伍建设
公路路政管理部门是一个直接面向社会和广大司乘人员的服务窗口。我处在开展工作中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主要表现在:
(1)、深化思想教育,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我处坚持从理想信念、服务宗旨、职业道德、职业纪律等专题教育入手,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路政工作全过程,使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勇于奉献的精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通过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我处人员的思想政治觉悟明显提高,文明、公正、奉献的职业精神得到进一步弘扬。
(2)、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在工作中,通过制定学习制度,队员在坚持岗位自学的基础上,继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努力提高队员的业务素质。通过不断的学习,队员的业务素质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3)、完善制度,规范内业管理。我处在原有基础上切实做好路产档案、路政案件档案的收集、归档管理。年初,我处对辖区内的交通标志、桥梁、涵洞等路产进行统一规范的登记、整理、归档,进一步完善了路产档案的规范化管理。
通过加强队伍建设,我处路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工作更加制度化,依法行政明显进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工作中得到充分体现。
2、积极做好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我处充分认识到超限超载运输的严重危害性,把整治外挂车辆、“大吨小标”车辆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主要表现在:
(1)、领导重视,严格要求。
自开展治理工作以来,开发区及局领导都非常重视,开发区领导多次指示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局领导更是亲临现场进行监督指导,亲自检查仪器设备使用情况,人员组织及上岗人员素质情况,对具体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保证了治理工作的正确运行。
(2)加强货物源头监管力度,有效整治外挂车辆。
我处组织相关人员与货源集中地码头公司的工作人员联合深入货物源头现场,通过不给外挂车辆配载货物,停止其参与集疏港运输、指导其办理相关手续等措施,有效地整治了外挂车辆,使参与码头疏运的车辆全部符合运输要求。
(3)、加强学习,提高执法人员执法素质,确保执法准确公正。
为提高执法工作效率及质量,我处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全国治超公告”、“七部委治超工作方案”、省治超领导讲话及《公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整体上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同时要求要文明执法,礼貌服务,着装整齐、持证上岗,对车主要以理服人,耐心细致、坚决杜绝态度冷、横、硬等现象发生,使广大司机、车主能正确理解支持治超工作,从根本上杜绝超限。
(4)、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各界的认识。
通过悬挂标语、电视公益广告、报纸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开展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车主、货主和驾驶员认识到了超载超限车辆的危害,对治超工作有了充分的理解和支持。
3、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我处始终把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列为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今年四月份,疏港路K7+700段突然发生山体滑坡,我处立即组织了抢修工作,及时消除了隐患。另外,我处还积极参与到开发区的防抗台风工作中去,作好抗台宣传工作,清理各种路障及危险广告牌等,有力的保证了公路的畅通及来往车辆、行人的安全。
在近一年的工作中,我处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实现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还需要我们进一步的努力。
二、“十五”期交通发展基本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我处各项工作进展较为顺利,全年围绕着“一服务、二宣传”两大课题,圆满实现了“打基础”的目标,但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公路养护资金不足,现有的公路养路费资金难于承担疏港公路违章建筑的整治、道口清理及公路美化,养护工作举步维艰。二是公路建设补助问题,省道201线在区内段未建长度为2.6公里,需要改建长度为2.5公里。新建段工程拟申请省道资金补助500万元,改建段拟申请省道建设资金补助150万元,请求省厅给予支持补助。
三、“十一五”期交通发展基本思路及2009年交通工作安排
我处自成立以来为开发区公路的建设、养护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了不足,部门员工的业务水平、管理能力有待加强,工程质量防范意识有待提高,一些管理制度有待完善。但我处有决心在以后的工作中针对不足之处改善部门工作,努力把工作做得更细、更快、更好,群策群力、争创佳绩,为开发区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贡献力量。2009年是“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我处将一如既往的在开发区及省厅的领导下,做好以下工作:
1、继续深入抓好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
2、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严格管理,积极做好宣传工作,不断提高群众爱路护路意识。
3、加强上路巡查,做好违章当场制止和超限源头管理。
4、做好新建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等工作,加强公路红线控制区范围的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公路建筑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