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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社会人”为出发点,以劳动价值论为理论基础,唯物史观和唯物辩证法的制度分析方法是马克思经济学所使用的基本方法之一,马克思的经济理论从本质上可被看作是一种制度经济学理论。对制度的研究是经济学的重点,也是特点。他把制度看作一种内生变量,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分析框架,从“生产方式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的逻辑主线阐述人类社会制度的历史变迁。在西方经济学看来,马克思忽略了非正式制度,其制度经济学的研究重点是经济制度等正式制度。事实上这是一种误解。他把非正式制度看作上层建筑范畴,讨论了它们与经济制度等正式制度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他没有对非正式制度下过定义,但其对经济伦理、意识形态等领域的研究涉及非正式制度的多项内容,在马克思经济学的科学体系中占有一定的地位。
1.1非正式制度的起源和本质
马克思认为,非正式制度先于正式制度产生,习俗等非正式制度起源于人类的诞生,道德等非正式制度形成较晚,它们都伴随着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而发展。作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人类在通过劳动能动的改造世界的过程中,产生了经常具有集体性质的非正式制度。早期的非正式制度主要是协调集体成员内部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如在原始社会,作为对自然的崇拜和探索,祭祀活动是一种制约、凝聚集体力量的行为。马克思还发现,虽然生产力的发展是非正式制度发展的前提条件,但非正式制度与生产力的发展并非总是同步的,非正式制度有时候会滞后或超前于生产力的发展。如处于奴隶制社会的古希腊的生产力水平远落后于现代资本主义,但其文化繁荣至今令人赞叹。马克思认为非正式制度的本质是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层面的范畴。他看到了生产力和经济基础对非正式制度的决定作用,同时也强调非正式制度的反作用,从根本上阐明了非正式制度变迁及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例如,马克思把意识形态这一非正式制度看作是适应一定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的“观念的上层建筑”,超越的根本途径在于实践。他还认为道德是反映一定经济基础的社会意识形态和行为规范,调节着人与人以及人与社会之间在改造客观物质世界实践中的各种关系。
1.2非正式制度、正式制度和经济发展
马克思把社会制度区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表现为生产关系并起决定作用的经济制度,第二层次是表现为上层建筑并起反作用的政治制度和文化制度。前者是正式制度,后者包含文化等非正式制度和法律、政治等正式制度。后者先于前者产生,但其立足于前者才能发展。二者互相影响,密不可分,共同作用于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关系的变迁。当二者相融的时候,非正式制度对经济发展起到整合、凝聚、教育、规范等积极作用;否则,非正式制度将对经济发展产生一定的消极作用。
1.3非正式制度变迁
马克思的非正式制度变迁理论主要是为了辅助正式制度变迁理论,来阐释人类社会变迁的规律和演变走向。他认为非正式制度对制度变迁所起的作用不是根本性的,非正式制度变迁的承担者是具有社会属性的个体组成的阶级。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影响到处于不同利益群体的阶级当中,这种矛盾主要通过阶级斗争来解决,一般是革命式演变。人的全面发展是非正式制度变迁的最终目标。变迁的根本原因是以科技进步为核心要素的生产力的发展,直接原因是阶级矛盾。马克思制度变迁理论的主要目的,是寻求人类社会整体制度变化发展的规律,说明经济发展对制度变迁的作用以及制度变迁对经济发展的反作用。
2西方经济学的非正式制度理论
以“经济人”为出发点,以主观效用价值论等为理论基础,西方经济学主要采用以边际替代方法指导的假设-演绎-实证的静态分析方法,阐述非正式制度的基本原理。西方经济学非正式制度理论的研究涉及多个学派,限于篇幅,每个学派仅选择若干个代表人物的思想来介绍。在诺斯以前,已有多位经济学家的研究涉及非正式制度的一个或多个方面,但是它们一般被隐含在对制度的研究当中。
2.1古典经济学的非正式制度理论
受亚里士多德和休谟等人伦理、美德、仁爱和同情等思想的影响,斯密多次提到非正式制度在国民财富创造中的重要作用,他将慎重、勤勉、节约、同情、良心和自爱等看作市场经济秩序不可缺乏的伦理道德基础,认为社会分工是非正式制度演化的结果。马尔萨斯认为人类应该由拥有相同点的习俗和政府来管理。穆勒阐述了习俗、惯例对市场竞争、产品分配和地租的重要影响。韦伯采用历史演绎的方法论,阐述习俗、历史、语言等非正式制度与体制等正式制度密不可分的关系,但其理论体系中的非正式制度主要是指宗教,认为的虔诚是人们在感性层面的理性选择,可以促进资本主义向前发展。
2.2新古典经济学的非正式制度理论
该学派认为经济人是一种脱离现实观念的人,在偏好、制度等既定的前提下,把价格机制作为核心,采用边际替代法、成本收益比较法和均衡分析等方法论研究非正式制度。其中,马歇尔较早意识到社会文化、理想和宗教等非正式制度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认为具有相同文化背景、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的经济主体,彼此间信任程度较高,有利于实现高度合作,地区经济发展是区域社会力量和经济力量合作的结果。
2.3制度经济学的非正式制度理论
2.3.1旧制度主义的非正式制度理论
基于对新古典经济学采用的静态均衡分析方法的批判,该学派主要采用进化论、实用主义哲学和历史主义等方法论,强调“历史演进”,重视资本主义体制内部不同经济集团的利益冲突,看到了技术变化引起的社会、心理、文化等非正式制度的演变。作为社会心理学派的创始人,凡勃伦认为历史是进化或演进的,受到非经济因素制约的经济制度只是它所依存的文化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他把制度理解为“流行的生活方式”、“广泛存在的社会习惯”等。他认为法律和经济制度等正式制度受到非正式制度的约束,思想和习惯等非正式制度是制度的核心,非正式制度演化成各种制度。非正式制度同正式制度一样,经历多个阶段动态的且不可预期结果的演进。非正式制度不是个体选择,而是历史演化的结果。源于对人类习惯和本性的考察,他认为经济变迁中以技术和利益集团对抗为主要原因的推动导致不总是向进步方向发展的制度变迁,改变了人类的思维习惯,思维习惯同时也反作用于经济变迁。作为社会法律学派的创始人,康芒斯认为制度起源于强迫的社会关系和自我意识。他首次区分了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用法律这一正式制度的观点来阐释社会的各种经济关系。他认为社会组织由多种交易组成,包括冲突、依存和秩序三个方面的交易关系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各种利益冲突只能通过法律制度得到解决。虽然注重法律等正式制度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但是他对习俗等非正式制度的作用也有不少关注。他认为制度可以理解为集体行动控制个体行动,指出传统、习俗和惰性等可能制约集体行动,并把美德和伦理等非正式制度看作制度的关键。他重点探讨了习俗在制度变迁中的作用,阐释了集体行动控制力的执行者问题,当执行者改变时,制度变迁随即发生。
2.3.2新制度主义的非正式制度理论
采用制度和技术二分的方法论,艾尔斯的工具价值理论强调人的主动性和创造力。他认为科学事实指引的人的行为是理性的,而由过去的态度和信仰指引的人的行为是非理性的,教育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制度的消极影响。他认为制度的核心是伦理道德、思想习惯和文化传统等非正式制度。人性是人们遵循的非正式制度的产物,社会的发展离不开非正式制度。各种非正式制度经过演变,会形成固定的文化。这种固定的文化而非成本和收益分析理应成为经济学研究的核心。他提出技术进步和源于文化、习俗的制度是社会中存在的两套不同的价值体系,前者的影响更加深远。技术发展推动制度变迁,但其中的关键应该是形成一种把技术发展看作经济发展核心的新的思维方式。
2.3.3新制度经济学派的非正式制度理论
该学派的研究主要是基于经济人、有限理性、不完全信息和机会主义等假设,并以利润最大化、主观效用和博弈论等为理论基础。该学派的非正式制度变迁理论主要是辅助正式制度变迁理论,在资本主义制度框架下构建一个立足经验史实的理论体系,把技术、市场规模、人口和产品等外生变量看作诱因,认为制度变迁是个体追求功利的结果,以此来解释经济绩效。科斯奠定了新制度经济学的基础,但诺斯对非正式制度的研究最多,他的研究主要是基于生产力技术分工经济活动方式交易(费用)产权(制度)结构(生产关系)的思路。非正式制度(或称非正式约束)的概念由诺斯在1981年首次提出,指人们在长期交往过程中无意识形成的行为规则,包含风俗习惯、意识形态、道德观念等。他认为非正式制度与正式制度以及实施机制共同构成制度,非正式制度是制度产生和变迁的关键,人们的行为主要受非正式制度制约,非正式制度要和正式制度相容,才能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非正式制度变迁的主体是追求财富或效用最大化的个体,变迁的根本动力在于个人基于成本收益分析所追求的利益最大化。正式制度可以直接移植或快速变迁,而非正式制度由于具有长期性、渐进性、遗传性等特征,很难直接移植,其变迁一般是渐进式的,需要较长时间。因为作为过去和未来的连接,非正式制度变迁具有路径依赖的特征。诺斯认为,非正式制度是路径依赖的主要来源。非正式制度本身以及在其影响下与现有制度依存的既得利益集团总是努力去维持现状,这是路径依赖的两个主要原因。诺斯和凡勃伦都认为有些非正式制度可以像遗产一样被继承或发展,这也可以从另外一个侧面解释非正式制度较难形成,但是一旦形成便较难变迁的原因。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诺斯非正式制度理论的特色之一在于以经验学习、信念、偏好等非正式制度为桥梁,探讨了认知科学和经济学之间的关系,力图分析人在面对不确定时进行选择并经常相信自己的行为的原因。
2.3.4比较制度分析学派的非正式制度理论
由于新古典分析框架的限制,诺斯意识到非正式制度的演进性质是制度变迁渐进性的主要原因,但是无法进一步深入研究。格雷夫引入博弈论思想,采用历史比较制度分析的方法论,对诺斯的研究进行了拓展,探讨了文化传统、路径依赖和制度绩效的交互关系,深入论证了非正式制度与制度变迁的关系。他指出文化传统、家族关系等非正式制度在社会发展演化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基于博弈论视角,青木昌彦模糊了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区分界限,侧重从非正式制度角度认为“制度是关于博弈如何进行的共有信念的一个自我维系系统。”他把制度阐释为参与人自发实施的在策略互动中选择的内生变量,认为参与人集体修正自身的信念,他们的决策反过来也会反作用于制度。他还从理论、实证及政策等层面,阐述了文化、信仰等非正式制度与法律等正式制度之间的关系,论证了制度在个人选择与经济运行中的作用。
3马克思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非正式制度理论的比较及启示
两大理论体系不是对立的,也有一些相同或相似之处。比如说,二者都立足于现实,发现了非正式制度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研究目标都是为了找到更有效率的制度。当然,二者之间也有不少差异,下面将选取几个方面进行比较分析。
3.1比较
3.1.1方法论的比较
马克思在剖析资本主义制度的前提下,采用唯物辩证法和唯物史观指导下的历史-逻辑-实证的动态经济分析方法,主要是定性分析,认为非正式制度的产生与变迁及其经济功能的发挥,是一个动态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交互发生作用的过程,其中发挥核心作用的是技术进步,其理论体系具有相当的逻辑和深度。西方经济学是在假定现行资本主义制度合理的前提下,采用边际替代方法指导的假设-演绎-实证的静态分析方法,主要是定量分析,对某些表象的、阻碍经济运行的非正式制度进行修正,在资本主义制度的框架下预先假设若干既定条件,通过逻辑演绎,不断修正得出的结论,以使其符合现实情况。这种分析方法难以从根本上揭示非正式制度变迁及其经济功能发挥的动态、辩证关系,使其理论体系具有根本性的不足。
3.1.2非正式制度的本质和起源
马克思和西方经济学都是以人为出发点,基于经济利益对非正式制度问题展开研究,但二者存在本质的区别。马克思把人看作社会关系的总和,强调对个人物质利益的科学规定与现实分析,认为个人利益的实现并非个人理性选择的结果,而是受其所处社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制约。因此,马克思认为非正式制度起源于人类的生产实践活动,其本质是适应一定生产力层次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层面的范畴。西方经济学脱离社会现实,把人界定为抽象的、单个的经济人,仅仅偏重个人对利益最大化的成本收益分析及积极追求,认为个人利益的实现是历史演化或个人理性选择的结果。因此,西方经济学认为非正式制度起源于人类的理性选择或历史的演化,其本质是追求自由和个人主义的规则或契约等。
3.1.3非正式制度变迁的根本动力
基于劳动价值论,马克思认为只有劳动才创造价值,价值和剩余权均应归属于劳动者拥有;基于边际效用价值论,西方经济学认为资本、劳动力、土地和企业家等要素共同创造和分享价值,剩余权应归要素所有者或管理者拥有。两个理论体系反映了不同阶级的利益诉求和差别。马克思认为生产力的发展是非正式制度变迁的根本动力,并把人的全面发展看作非正式制度变迁的终极目标,以此得出社会发展变迁的规律和走向。西方经济学把效率和交易费用作为核心概念,认为非正式制度变迁是个体追求效用最大化的结果,显得比较肤浅。
3.2启示
3.2.1注重非正式制度与正式制度的相容
非正式制度与正式制度密不可分,互相补充。非正式制度先于正式制度产生,是正式制度的基础,但它一般不能替代正式制度。正式制度是非正式制度存在发展的重要保障,影响和制约着非正式制度的变迁路径和方向。经过变迁,有些非正式制度会转化为“诱致性变迁型”的正式制度,有些非正式制度会消失或继续演化。除了“诱致性变迁型”的正式制度,还有一类是人们有意识地直接设计的“强制性变迁型”的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和正式制度相互制约,共同作用于社会中的个体行为和经济发展。当二者相容时,会约束、激励个体行为从而节约交易成本,将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否则,将发挥消极作用,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在现实中,正式制度变革一般通过行政或法律等手段较快地强制实现,而非正式制度变革很难同步进行。当旧的非正式制度与新的正式制度并存时可能较难融合甚至互斥,有时候旧的非正式制度甚至会扭曲或抵消新的正式制度带来的收益。所以,政策制定者和决策者应注重非正式制度和正式制度之间的关联性,在强制性的正式制度变革前构建缓冲机制,尽力避免二者不相容时带来的消极影响。
3.2.2积极推动与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非正式制度的变迁
现实中,人并不总是单单追求利益,还追求在集体或国家中的认同与归属。在其中,非正式制度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有些非正式制度可以直接对经济发展起作用,但是更多时候它是通过人在对经济发展起作用。由于无形性、不确定性等特征,非正式制度很难直接移植,其变迁一般是非强制性的渐进式演变,需要一定的时间过程。非正式制度与经济发展并非总是同步的,有时候会滞后或者超前于经济的发展。基于人的作用及非正式制度变迁的时滞和渐进式特点,一般来说,政府应该积极主动的进行引导,通过立法、教育和增加投资等途径,促使一定的制度环境和经济秩序的形成,提高社会成员的综合素质,推动非正式制度变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关系的要求,提高经济绩效。反过来,生产力的发展也会进一步推动非正式制度的变迁。
3.2.3客观评价非正式制度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非正式制度广泛存在,对经济发展的各个领域都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它是影响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但不是唯一因素。而且,其经济功能的发挥一般要与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并与已有的正式制度相容。因包含宗教、习俗、习惯等多个组成部分,它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不是恒定的而是动态变化的,而且所起的作用也不总是积极的。如中国拥有丰富的非正式制度资源,历来重视伦理道德、习俗、信任等非正式制度,强调并引导个人对集体和国家利益的服从。直至今天,中国特色的非正式制度都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凝聚力量、激励个体等积极作用。但是由于资源的稀缺性和资源占有权力的差异等原因,政治或企业中的“裙带”关系、不当的农村宗亲观念对经济发展起着一定的消极作用。客观评价非正式制度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有利于挖掘非正式制度的内涵、潜力,注意引导并发挥其积极作用,避免或减少其消极作用。
3.2.4借鉴两大理论体系的科学之处,创新发展马克思经济学的非正式制度理论。
由于理论基础、方法论等差异,马克思比西方经济学的非正式制度理论更具科学性和系统性。但是两大理论体系各有千秋。以非正式制度变迁理论为例,马克思侧重宏观动态层面,忽视了微观静态层面,导致其分析框架的现实操作性受到质疑。诺思的研究主要涉及短期经济规律,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弥补马克思理论的不足。科学地评判、合理地借鉴西方经济学的非正式制度理论,有助于创新发展马克思经济学的非正式制度理论。
4结语
关键词:马克思经济学;西方经济学;逻辑起点;抽象劳动;人的本质
中图分类号:FO-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8-460(2012)03-0026-08
马克思经济学范式与西方主流经济学范式两大理论体系的对立,很大程度上来自于经济学方法论的差别,两种理论体系的差别充分体现在经济学逻辑起点的分歧。只有深入分析这两种经济学理论体系的分歧点,充分吸收容纳马克思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合理的基本内容,才能够在西方经济学本土化的重建中寻找到新的研究对象和新的方法论体系,经济学研究才能解决时代所赋予的新问题。
一、经济学逻辑起点的特性:抽象特征和唯一性
每一门学科都有自己特定的理论体系,每一种体系都有各自的逻辑结构,因而必有一个逻辑起点。理论体系是由一系列概念、范畴、命题等共同构建的完整的结构性知识,逻辑起点作为理论体系中的“元概念”,它不但构成了研究对象中最基本、最抽象的范畴,而且也包含了整个理论体系中最核心的矛盾,对于该理论体系的形成发展具有直接的影响和基本的制约作用。
关于逻辑起点的特征,黑格尔在其《逻辑学》中曾提出三条质的规定性:
第一,逻辑起点应是一门学科中最简单、最抽象的范畴。
黑格尔把最简单、最抽象的“纯有”作为逻辑的开端,所谓“纯有”就是对一切事物的高度抽象和概括,它是最简单、最一般的概念,也是最抽象的概念。他指出,“这个概念可以看做是绝对物最初的、最纯粹的,即最抽象的定义”。(1966:59)黑格尔以“纯有”作为逻辑的开端是与他的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逻辑方法所分不开的。为了适合由抽象上升到具体这一方法的要求,开端必须是最单纯、最抽象的东西。
第二,逻辑起点应揭示对象的最本质规定,以此作为整个学科体系赖以建立的基础,而理论体系的全部发展都包含在这个胚芽中。
黑格尔论述了逻辑学开端所包含的有与无的对立统一性,指出“纯有”是有和无的统一。黑格尔说“开端包含有与无两者,是有与无的统一;——或者说,开端是(同时是有的)非有和(同时是非有的)有”(1966:59)。矛盾在逻辑体系的开端中就已经存在,尽管还处于隐含的、未充分表露的原初状态,但是已经蕴含了整个进程发展的全部基因。
第三,逻辑起点应与它所反映的研究对象在历史上的起点相符合(即逻辑起点应与历史起点相同)。
黑格尔在逻辑史上第一个提出了逻辑和历史一致的思想,他说:“在哲学历史上所表述的思维进展的过程,也同样是在哲学本身里所表述的思维进展的过程,不过在哲学本身里,它是摆脱了那历史的外在性或偶然性,而纯粹从思维的本质去发挥思维进展的逻辑过程罢了。”(1980:55)黑格尔在论述了他的逻辑和历史相一致的思想后,接着特别提到了逻辑的开端,他说:“但这里须首先提出的,就是逻辑开始之处实即真正的哲学史开始之处。”(1980:191)
黑格尔认为必须同时满足这三条规定性的范畴才能作为逻辑起点,这也是作为逻辑起点的基本要求。
对比分析黑格尔所提出的关于逻辑起点的三条规定性特征,可以看出,第一条论述的是逻辑起点在学科体系中所处的抽象层次;第二条论述了逻辑起点与研究对象关系的本质抽象一致性,即逻辑起点的抽象性应受它所反映的研究对象的限制——既不可抽象不足,也不应抽象过度;第三条则论述了逻辑起点与研究对象历史的社会关系的一致性,即逻辑起点应与历史起点相同。
应该看到,黑格尔关于逻辑起点的质的规定性的要求,是基于自身的逻辑学、哲学体系构建的背景下提出来的,是关于理论体系中逻辑起点的一般性特征的论述。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体系深受黑格尔哲学的影响,众所周知,马克思就是从“商品”这个最简单、最抽象的逻辑起点出发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利用商品作为逻辑起点展开关于资本主义经济形态的论述,论证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全部多样性都以胚芽的形式存在于商品之中,进而建构起经济学全新的理论体系。置于经济学研究的学科体系之下,关于经济学逻辑起点的质的规定性,应该在黑格尔论述的基础上,结合考察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把“商品”作为逻辑起点进行理论建构的过程及经验,有必要做进一步的分析和表述。
关于逻辑起点的确立,马克思认为,学科研究与叙述总体上应遵从“具体——抽象——具体”的逻辑结构。在具体研究中,马克思分别采用了以本质抽象为特征的研究方法和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叙述方法,从而形成了一整套科学的经济学研究方法。
【关键词]马克思;新制度经济学;人的本质;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
与西方经济学一样,关于人的本质和人的行动方式的理解也是马克思经济学的逻辑基础, “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但现在国内所进行的马克思经济学或经济学研究却往往忽略了这一重要的理论前提,而许多对马克思持批评态度的西方经济学家注意到了马克思经济学的人学基础,却简单地将马克思经济学视野中的“人”理解为只具有抽象的阶级属性的人。例如,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诺思就认为,马克思关于长期社会制度变迁的理论“只有通过阶级斗争才能得以实现”,由此认为马克思的理论“未能解释问题的全部”。。这不能不说是对马克思思想的一种曲解。因此,对马克思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关于“人的本质与人的行为”的思想进行界定与区分,是我们准确把握两大经济学说体系理论区别的关键所在。
一、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具体思想内涵
马克思对人的本质和人的自由的理解,与科学实践概念的提出密切相关。1845年春天诞生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标志着马克思哲学逻辑内部矛盾的一种科学解决。在新历史观中,马克思指出,一切生产实践都是个人“在一定的社会形式中并借这种社会形式而进行的对自然的占有”。如果说自然界的人化生成意味实现人的自由的自然界限被不断突破的话,人们借以进行物质改造的社会形式则是制约着人的自由的社会界限,狭隘的社会交往方式是市民社会个人盲目异在的根本原因。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对“社会关系”的外延作了具体说明,“生产关系总合起来就构成所谓社会关系”,并指出包括生活资料、劳动工具和原料在内的资本“也是一种社会生产关系”,这些社会关系是个人“互相交换其活动和参与共同生产的条件”。。个人作为人的本质的实现程度,个人获得自由的相对空间,取决于他对社会关系具体的、历史的占有程度。因此。 “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如何行动,个人的利益满足和自由实现程度,取决于他在具体的社会交往关系中的地位,取决于他对社会财富的占有方式和占有程度。“社会关系的总和”是“物的和个体的活动借以实现的必然形式”。
具体而言,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总和”的论断,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内涵。
第一,实践是人的本质的首要特征。生产劳动实践活动又是以分工、协作等社会化形式进行的,现实的个人究竟以何种方式参与社会,取决于个人对物质资料的占有方式,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各种交往关系。现实中的每一具体的、有差异的个人都有各自不同的财富占有状况、交往对象、政治资源、伦理情感等等,从个人占有的这些“社会关系的总和”可以看出他或她是怎样的一个人,体现出其具体的本质规定性。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认为具体的个人是“许多规定的综合”、是“多样性的统一”。
第二,在构成具体个人的多元规定性中,个人的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居于核心地位,决定着他的其他方面属性。“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就是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么生产一致。因而,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
第三,具体的人的本质和人的行为方式具有社会历史性特点。每一个人“生产力、资金和社会交往形式的总和”0都是在具体的、历史的实践方式中获得的,个人在社会关系占有上的差异性又直接表现为每一个人的局限性,它既是个人活动的实现条件,也是个人活动的客观界限,它规定了个人活动的具体方式和个人获得自由的相对空间。“生活的生产方式以及与之相联系的交往形式是在这些束缚和界限的范围内运动着的。”个人所占有的社会关系总和成为规定个人活动的约束条件,决定了他或她行动的特点和方式。
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然而,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特定历史阶段,由于技术分工和生产资料的私有分割,每一个人都被局限于狭隘的社会关系结构之中,因此,人的行为受到他或她所拥有的社会关系结构的制约,带有特定社会关系结构的特点;并且,分立还造成个人的生产、消费等经济行为失去了直接的社会性,因而还需要在社会交换关系中确证这种社会性,人的这一行为目的对于我们理解马克思经济学具有较为重要的意义。
二、新制度经济学关于“人的本质”的解释
新制度经济学关于人的本质与人的行为特点的理论解释是对西方经济学理性主义传统中相关思想的延承与发展。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提出了系统的“经济人”假定。亚当·斯密认为,“经济人”具有两个基本属性:一个是自利性,即时刻关心自己的个人利益,努力寻求自身利益的最大满足;二是完全理性,即能够在既定的约束条件下最充分地掌握关于自我和社会的完整信息,并能够准确找到实现自我福利或效用最大化的最有效途径。在此基础上,亚当·斯密进而提出著名的“看不见的手”,说明在自由放任的市场机制下,恰恰是追逐私利个人完全理性的充分张扬,使得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走向一致。“看不见的手”的经济学意蕴在于:自由市场中社会福利最为缺失的环节同时也是最能使个人获得最大私利的环节,因此,个人的逐利努力会自发实现资源在全社会范围内的有序合理配置,在实现私人利益的同时也使社会福利获得增进。可见,“看不见的手”作用机制的有效性是以“经济人”假定为前提的,“经济人”假定设定了古典甚至是新古典经济学规范分析的前提,从而开启了经济学研究的大门。“经济人”假定在方法论上的变化使新古典经济学获得了一个可进行量化分析的前提。通过“经济人”假定,经济学家们借助于边际分析和数理经济学工具,将新古典经济学搭建成一座逻辑严谨、结构优美的理论大厦,从而论证了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的作用机制,全面阐释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相统一的机理和评判准则。
新制度经济学吸纳了西蒙、纳尔逊、西尔伯格等人关于人性的重新理解,对作为经济学分析前提的人的行为特征做出再解释。新制度经济学创始人科斯指出: “当代制度经济学应该从人的实际出发来研究人,实际的人在由现
转贴于 实制度所赋予的制约条件中活动。”嘶制度经济学另一个代表人物诺思也认为:“制度经济学的目标是研究制度演进背景下人们如何在现实世界中做出决定和这些决定又如何改变世界。”从“实际的人”出发,新制度经济学家们对人的行为特征做出新的解释。首先,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个人只能获得不完全的信息。在现代市场交易中,由于参与者众多,所涉及的各种要素复杂且多变,人们面临的是一个不确定的世界,每个人所获得的信息总是有限的。其次,人只能具备有限理性。现实的个人对环境的判断和评估能力有限,不可能无所不知。再次,人具有非财富价值取向。在某种情况下,人们的行为并不必然表现为对财富的追求。诺思认为,利他主义、意识形态和自愿接受约束等一些非财富动机也应当出现在个人的预期效用函数中。尽管如此,在有限理性的个人之间经常发生的还是损人利己的机会主义行为。
新制度经济学对人的行为特征进行重新界定后的一个重要结论是:由于逐利的个人只具备有限理性,并存在机会主义行为倾向,因此,人们追逐私利的行为常常伴随着“外部影响”,即存在数额巨大的交易费用,致使个人的成本、收益与社会成本、收益之间无法保持一致性。因此,新制度经济学所关注的问题并不在于证明个人与社会利益的统一性及其具体形式,而在于探讨如何通过适当的制度设置或选择,使交易费用最小,从而实现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偏离程度的最小化。
三、马克思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关于“人的本质”思想的比较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发现,将“个人”的本质和行为方式作为经济学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这是新制度经济学和马克思经济学的共同特点。但很明显,在新制度经济学和马克思经济学的理论视野里,关于人的本质和人的行为特点的理解存在着根本性的差异,这种差异直接导致两大经济学说体系在社会历史观和研究方法论上的具体区别。大体归结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人的行动受主观意识领域中的“理性”支配,而马克思则认为,限制着人们的行动、规定人们行为的具体方式与特点的是每个人现实拥有的、不以其意志为转移的“社会关系总和”。
包括新制度经济学在内的整个西方经济学传统都带有浓重的唯心主义社会历史观背景。从亚当·斯密的“经济人”开始, “趋利避害”就被假定为人之本性,是人们一切经济行为的目的所在。因此,在西蒙等人看来,所谓“理性”是一种基于利益目的的行动方案选择,是人们对追求最大化的利益或规避更大利益损失的分析与判断能力,“理性是指一种行为方式,它适合实现制定目标。目标可假定是效用函数期望值在某一区域上极大化的形式”。0理性支配着人们的行动,是人们具体行动方式的依据所在,人们根据自身的这种主观认知结构,遵循“认识一动机一反应一行动”的逻辑进行决策和活动。
而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解释是以唯物辩证的社会历史观作为理论基础的。马克思认为,人当然要满足自己的需要,这是一个重要的、无可争议的事实,“在任何情况下。个人总是‘从自己出发的”’。马克思甚至将之称为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同样,马克思也并不否认理性的作用,相反,在马克思哲学的意识观中理性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但马克思在说明理性对人们行动的意义的同时,更强调理性作用的现实约束条件。人们之所以有必要进行理性的“选择”,是因为存在某种形式的约束,正是既定的约束条件使人们不可能穷尽一切可能,因而只能从中选择达到利益目标或偏好的最优途径。因此,马克思认为,真正决定人们的行动及其特点的并不是理性本身,而是理性行为选择据以进行的各种约束条件,这些条件包括行为人的财富占有、交往关系以及观念意识结构等等。所有这些约束条件构成行为人拥有的“社会关系总和”,构成他或她可以进行理性选择的广度范围,也决定着由选择而采取相应行动的具体特点。
第二,新制度经济学中人的行为具有普遍性、共性特征,而马克思经济学中人的行为特点因各自所拥有的“社会关系总和”不同,具有现实性和差异性。
西方经济学中对人的理解具有抽象性和一般化特征,在古典和新古典经济学理论中,每一参与经济生活的个人都变成了同一面目、竭尽全力张扬理性以追逐私利的“经济人”,丰富现实生活中活生生个人之间存在着的人格个性和行为特点差异不见了。新制度经济学尽管通过不完全信息、有限理性、“满意准则”等范畴对传统的“经济人”假定进行了修正,逼近了现实,但新制度经济学并没有进一步深入分析更为实际的人与人之间在不完全信息占有结构上的差异以及个人理性约束条件上的区别,因此仍然是从相对的“普遍性”、“共性”上理解参与经济生活的个人。因此,这种静止的人性既不会在同一社会结构中的人与人之间存在不同,也不会因不同时代背景而有所区别。
与西方经济学一样,马克思经济学也是将个人作为自身的理论前提。但我们注意到,马克思是在批判费尔巴哈将人的本质理解为抽象的“爱”、“友谊”时,提出他的人的本质观的,并且马克思特意在说明人的本质的“一切社会关系总和”之前加上两个定语——“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也就是说,现实中每个人有每个人自己的本质规定性,有他或她自己所占有的具体的社会关系,每一个人都是“多种规定性的综合”,是“多样性的统一”。马克思正是通过现实中每个人具体的社会规定性特点来说明其特定的行为方式的: “这里所说的个人不是他们自己或别人想象中的那种个人.而是现实中的个人,也就是说,这些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能动地表现自己的。”
马克思经济学中用具体的社会属性说明人的本质,人的本质带有时代性和历史性特点,这一动态发展观为马克思的长期社会形态变迁理论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性论支持。因此,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诺思也不得不叹服:“在详细描述长期变迁的各种现存理论中,马克思的分析框架是最有说服力的。”
第三,西方经济学对人性的单调定义必然导致对抗型的人际交往论,而马克思对人本质的理解却是多元的、丰寓的,是协作型人际交往论的基础。
在包括新制度经济学在内的整个西方经济学发展历程中,关于人性的理解并没有从根本上走出“霍布斯丛林”,西方经济学传统将根本的人性定位于“利己”,理性的作用也是服务于人的一己私利。尽管新制度经济学某些经济学家认为应当将正义、利他等因素纳入个人的效用函数,但由于缺乏可操作性定义,在他们实际的经济模型分析中——比如在研究外部影响、机会主义行为时——被考虑到的也仅仅是利己主义。这种对人性的狭隘单调界定所必然导致的理论逻辑结果,就是将现实中人与人之转贴于 间的关系仅仅理解为是处于对立状态下的交易关系。
马克思也承认人存在利己之心,但他认为,人利己需要的满足是通过社会性的方式实现的,社会才是个人的存在方式。个人“由于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以及他们求得满足的方式,把他们联系起来(两性关系、交换、分工),所以他们必然要发生相互关系”。一方面,马克思经济学视野中的人是现实的、丰富的和多方面的。马克思将人的各种需要及满足需要的方式全都纳入人的“社会关系总和”。另一方面,每个人所拥有的社会关系总和是多元的,但同时也是相对有限的。因此,人与人之间是互相需要的,人们之间建立起来的是一种协作互补型的交往关系,这种协作互补型的交往关系渗透于他或她的社会关系的各个方面。
因此,马克思经济学中理论研究的重点是人们通过分工协作形式进行的物质资料生产活动;而新制度经济学的关注重点在于交易活动,研究如何通过制度的创设和调整来减少人与人之间因利益冲突而产生的巨大的交易费用。
四、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思想的科学内涵
通过与新制度经济学关于人的本质界定的比较,我们认为,马克思经济学中关于“人”的理解,具有从现实出发而不是从抽象的理性出发的唯物论特点;不同的个人对“社会关系总和”的差异化占有构成了人们社会联系的基础,人们之间的社会经济关系具有动态的、发展的辩证性质;同时,这种差异化的“社会关系总和”的占有导致人与人之间的彼此需求、相互依存,这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所在。科学发展观继承和发展了唯物、辩证的科学思想,并赋予时代特点和国情内容,是新时期构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根本指导思想。“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发展的目的和根本动力。对马克思“人的本质”的上述三个方面本质特征的分析,有利于我们深入理解科学发展观中“以人为本”思想的科学内涵,从而正确认识科学发展观唯物、辩证的理论特点和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意义。
第一,我国现阶段社会关系中不同群体的差异化存在,社会生活中不同阶层在社会财富、生产要素占有关系上的差别,是科学发展观形成的重要基础。 马克思认为,个人所占有的社会关系总和构成其社会联系,是一个人进行行为选择和个体发展的可能性空间范围。人与人之间所占有的社会关系不同,所表现出来的具体行为选择和行动方式就不同,发展的可能性空间也不相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与此同时,我国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侵犯社会弱势群体的事件时有发生,群众在就业、医疗、教育、养老等方面也存在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现实中这种社会关系、社会资源占有方面的差异化存在,促使我们深入思考发展的目的是什么、发展是为了谁的发展等问题。因此,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思想,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以人为本”作为科学发展观发展动力的基本内涵。
第二,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科学发展观所追求的根本目的。
马克思强调,个人所占有的具体的、现实的社会关系总和不是静态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每个人改变现状的行动努力将推动人类社会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发展,与此同时,社会进步也将为个人提供更高层次的发展平台,创造更宽广的制度空间。在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创造了优越的制度条件,只要我们完善法律法规。转变发展方式,兼顾“五个统筹”,尊重发展规律,就能实现个人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实现社会进步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一科学发展观的根本目的。
第三,通过深化改革和进一步发展来解决发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科学发展观所强调的发展条件。
关键词:绝对剩余价值;相对剩余价值;短期生产;长期生产;相融性
生产理论在马克思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中都占有重要的地位。绝对剩余价值、相对剩余价值和短期生产、长期生产概念是两大经济学体系中生产理论的基本概念。这两组概念虽然在内涵表达和论证方式上有明显区别,但这两组概念所描述的生产形式在实现过程中则表现出明显的相融性。
一、马克思经济学关于生产剩余价值的相关论述
(一)生产剩余价值的两种方法
马克思说:“我把通过延长工作日而生产的剩余价值,叫做绝对剩余价值;相反,我把通过缩短必要劳动时间、相应地改变工作日的两个组成部分的量的比例而生产的剩余价值,叫做相对剩余价值。”
(二)生产剩余价值的影响因素
1.绝对剩余价值生产的影响因素
关于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主要取决于工人工作日的界限。工人的工作日长度一定在必要劳动时间以上,否则就不能生产剩余价值。马克思认为,必要劳动时间只能是工人的工作日的一个组成部分,工人的工作日不会缩短到必要劳动时间这个最低限度。同时,工人的工作日也不能无限延长。其最高界限取决于如下两点:一是工人劳动力的生理界限。工人的劳动日不能排挤恢复其劳动力的必要的休息时间。此外,工人工作日的增加还存在社会道德界限。工人必须有足够的时间满足其精神生活需要和社会生活需要。这些需要的数量和范围由一般的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状况所决定。因此,工人的工作日是在生理界限和社会界限之内变动的。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三篇《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第八章《劳动日》的第二至第七个问题中,马克思论述了英国的工厂主对剩余劳动的贪欲、无法律限制的对劳动进行榨取的英国各个产业、日间和夜间的轮班制度,以及英国工人阶级为争取标准劳动日而进行的斗争。
2.生产相对剩余价值的影响因素
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要依靠与劳动力自身生产和再生产相关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生产部门的劳动生产率的普遍提高实现。各个部门的劳动生产率的普遍提高,是通过单个资本家追逐超额剩余价值实现的。超额剩余价值,即是单个企业产品的个别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差额。这一差额的大小,取决于单个企业在生产工艺、技术装备、管理效率等方面领先于社会平均水平的程度。某企业在以上这些方面越是领先于社会的平均水平,其产品的个别价值越是低于社会价值,该企业所获得的超额剩余价值就越多。随着部门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当新的生产方式被普遍采用,因而比较便宜地生产出来的商品的个别价值和它的社会价值之间的差额消失的时候,这个超额剩余价值也就消失”,“因此只有当劳动生产力的提高扩展到同生产必要生活资料有关的生产部门,以致使属于必要生活资料范围、从而构成劳动力价值要素的商品便宜时,一般剩余价值率才会最终受到这一整个过程的影响”。所以,劳动生产率的发展和相对剩余价值的增加成正比,和商品价值的降低成反比。在《资本论》第一卷第四篇的第十一到第十三章,马克思从协作、分工和工场手工业、机器和大工业三个时期,随着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具体形式的演变过程。
(三)生产剩余价值的方法之间的关系
关于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之间的关系。马克思说,生产绝对剩余价值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一般基础,同时是生产相对剩余价值的起点。就生产相对剩余价值讲,工作日起初就分为剩余劳动和必要劳动这两个部分。为延长剩余劳动,就要以较少的时间生产出工资的等价物,从而缩短必要劳动。生产绝对剩余价值只同工作日的长度有关;生产相对剩余价值使劳动的社会组织和技术过程发生根本变革。
二、西方经济学关于短期生产和长期生产的相关论述
(一)短期生产和长期生产的含义
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在其著作《经济学》第二编《微观经济学:供给、需求和产品市场》第六章《生产和企业组织》中,对短期和长期做了如下的定义:“考虑到时间在生产和成本中所起的作用,我们区分两种不同的时期。我们定义短期(shortrun)为这样一个时期,在该时期里,企业能够通过改变可变要素,如原料和劳动,但不能改变固定要素(如资本)来调整生产。长期(longrun)定义为一个足够长的时期,以至于包括资本在内的所有生产要素都可以得到调整。”
(二)短期生产的影响因素分析
在短期内,固定投入要素不变,随着可变要素投入量的增加,会出现产出的边际收益递减现象。边际收益递减规律表明,当其他要素投入固定时,伴随某一要素投入量的持续增加,新增加的产出越来越少。或者说,在其他要素投入固定时,伴随某一要素投入量持续的增加,其每一单位要素投入的边际产量将减少。同时,萨缪尔森也承认,边际收益递减规律是一条可以被广泛遵守的经验性规律,而不是一种普遍真理。在论述短期生产时,萨缪尔森以日本的钢铁生产对于需求变动做出反应的可能方式为例,说明了短期生产的具体形式。譬如说“日本钢铁公司只利用了其高炉生产能力的70%。现在,由于日本或加利福尼亚的地震导致钢材的需求量突然增大。为适应钢材的高需求,该公司当然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雇佣更多的工人,发掘工厂和设备的最大潜力。凡在短期内能够得到调整的要素都称为可变要素”。
(三)长期生产的影响因素分析
在长期内,当各类投入要素的数量增加时,会引起生产的规模报酬问题。所谓规模报酬问题,即是“投入规模的增加对产出量的影响”问题。萨缪尔森把长期生产的规模报酬问题区分为三种情况:1.规模报酬不变,所有投入的增加导致产出以同样的比例增加;2.规模报酬递增,所有要素投入的增加导致产出水平以更高的比例增加;3.规模报酬递减,全部要素投入的同比例增加导致总产出以较低的比例增加。萨缪尔森分析了在长期生产中,引起规模经济的重要因素——技术变革。萨缪尔森说:“自20世纪初以来,经济史所记录的美国的总产量的增长幅度超过了10倍。这其中一部分归功于投入的增加,例如劳动和机器。但是产量增长的主要原因还是由于技术变革”。技术变革是指生产劳务与物品的过程的改良,原有产品的革新,或者新产品的推广。技术变革可以分为工艺创新和产品创新两种形式。前者是指对原有产品采用改良的或新的生产技术,后者是指新产品或改良产品被推广。并且,萨缪尔森认为,“产品创新比工艺创新要难以量化得多,但从长期来看,它是提高生活水平更为重要的因素”。在《经济学》中,萨缪尔森同样以日本的钢铁生产对需求的長期增加做出的反应为例,分析了长期生产的实现方式。在长期中,日本钢铁公司可能采用更加有效的生产技术,铺设轨道联接,安装计算机控制的系统,或者建造一个新的钢铁厂。当所有的要素均可以调整时,钢的产量就可以大大增加,效率水平也会得到提升。最后,萨缪尔森概括了生产率、规模经济和技术变革之间的关系:“生产率由于规模经济和技术变革得以增长。规模经济和大规模生产在过去的一个世纪里成为促进生产率增长的最重要的因素。”
三、绝对剩余价值、相对剩余价值与短期生产、长期生产的相融性
马克思经济学中的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生产问题,与西方经济学中的短期生产和长期生产问题,从不同的角度概括和描述了社会生产的两种不同要素使用方式。生产绝对剩余价值与短期生产之间、生产相对剩余价值与长期生产之间,在要素使用方式和各自的影响因素上,具有明显的一致性。
(一)绝对剩余价值生产与短期生产的相融性探析
绝对剩余价值生产,在要素投入方式上主要表现为,在其他要素投入(主要是固定要素投入)不变的情况下,增加劳动要素的投入量。在实际生产中,这种生产方式是通过延长劳动时间、增加劳动强度、增加雇佣工人的数量等实现的。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早期,主要是16至18世纪中期,这种生产方式是资本家提高产品数量,增加企业利润的主要方式,也是企业间开展竞争的主要方式。由于资本家提高单个劳动者的劳动时间、增加其劳动强度会受到生理和社会因素的限制,所以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的持续增加更主要依靠增加雇佣工人的数量。企业所雇佣的工人人数,往往也成为衡量企业盈利能力和竞争地位的主要依据。在那些能够很容易吸纳劳动投入的行业,比如采掘业、资本主义的大农场等领域,这一影响表现得最为明显。西方经济学中的短期生产理论,以与马克思经济学不同的话语体系再现了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萨缪尔森在其著作中直接以“延长劳动时间、雇佣更多的工人”为短期生产的最典型方式。所以,绝对剩余价值生产和短期生产的相融性表现在,它们都是在固定要素投入不变的情况下,通过增加可变要素(主要是劳动要素)的投入而进行的生产。
(二)相对剩余价值生产与长期生产的相融性探析
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微观基础是单个企业对超额剩余价值的追逐。超额剩余价值的实现,来源与企业产品的个别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差额。这一差额的大小,究其实质来源于企业的个别劳动生产率领先于部门劳动生产率的程度。单个企业个别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往往与企业规模的扩大同时发生。这就意味着,单个企业对超额剩余价值的追逐,从而整个社会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是以企业规模的扩大,即包括固定要素和可变要素投入的全要素投入增长为起点的。从18世纪中后期开始,随着第一次产业革命的发生和扩展,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越来越依赖于固定要素投入规模的扩大,越来越依赖于采用先进的、效率更高的机器设备,越来越依赖于提高生产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随着各个部门的劳动生产率普遍的、持续的提高,与劳动者的再生产相关的生活资料生产部门,其产品的社会价值逐渐降低。在这样的背景下,劳动者为自己生产所需的必要劳动时间减少,剩余劳动时间相应延长,从而全社会的一般剩余价值率提高,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得以实现和增长。事实上,西方经济学的长期生产理论,不过是以不同的话语体系再现了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和实现方式。在长期生产中,为了满足市场需求的长期、持续的增长,企业会通过调整各类生产要素的投入量进行生产,以此获得最大的利润。长期生产的过程,既表现为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大,也表现为企业在生产中所使用的技术水平的提高和产品、工艺的创新。萨缪尔森在其著作中例举了日本钢铁公司通过“增加新的、更加有效的生产工艺,铺设轨道联接或安装计算机控制的系统,或者在墨西哥建造一个新的钢铁厂”来满足市场对钢铁需求的持续增长的实例。这一实例既体现了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大,也反映了企业技术水平的提高。这一实例既是企业长期生产的实现过程,也是企业通过提高自身劳动生产率获得超额剩余价值,推动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过程。
可见,生产相对剩余价值和长期生产,都需要在较长时期内实现,都需要通过调整企业全要素的投入数量实现,都需要通过科学技术的进步及其在生产中的有效应用实现,都需要通过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创新实现。这就是相对剩余价值生产和长期生产的相融性。
四、研究启示:实现马克思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在研究技术和具体方法层面的融合发展,是马克思经济学创新研究的有益探索
诚然,马克思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在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上存在着明显差异。就研究对象而言,马克思经济学把生产关系及其发展变化的规律作为研究对象。西方经济学把稀缺资源的有效配置作为其研究对象。不过,在经济学所涉及的研究范围中,总会有一些共同的概念、范畴、原理,两大经济学体系在研究这些概念、范畴和原理时,必然会使用一些共性的研究思路和分析方法。事实上,部分国内学者已经注意到了两大经济学体系在具体的论证方法上的相通之处。辽宁大学杨玉生教授指出,在经济科学中,经常存在一些相同的范畴,处理这些相同的范畴,就应该采用相同的分析方法。杨玉生教授特别强调,就价格、利润、工资等数量关系来讲,马克思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同西方经济学的分析方法没有根本的区别。
所以,从基本概念和理论,进而从具体的研究技术与方法上探索和论证马克思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的相融性,并非本文所独创。这种相融性已经在国内一部分知名学者中形成了共识。如果我们能够以客观的态度和开放的胸襟看待马克思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在两大理论体系之间进行概念、范畴和具体研究方法的比较和转化,就能够在明确两大经济学体系在阶级属性上的根本区别的同时,对二者的科学性有更全面的认识。在这种认识的指引下,以马克思经济学为主体,全面探索马克思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之间共性的、科学的研究方法和技术,从而开拓和推动马克思经济学的创新研究。
参考文献:
[1]马克思(德).马克思《资本论》节选本[M].人民出版社,2008.
[2]保罗·萨缪尔森(美),威廉·诺德豪斯 (美),萧琛 主译.经济学(第17版)[M].人民邮电出版社,2007.
马克思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
马克思的全部经济理论都建立在科学的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之上,这一理论通过说明什么是价值、价值的源泉在哪里即什么劳动形成价值、这种劳动为什么要形成价值、如何形成价值等根本性问题,创立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
劳动价值论是以商品货币开篇的,通过对商品和生产商品的劳动的性质和形式的分析,提出了商品二因素和劳动二重性学说,使得劳动价值论建立在科学基础之上。马克思指出:“商品首先是一个外界的现象,一个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物。”,这里指出了商品的使用价值。商品的“交换价值首先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这个比例随着时间和地点的不同而不断改变。”,商品的交换过程就是让渡使用价值和实现价值的过程,具有不同使用价值的商品之所以能按一定比例相交换,原因在于商品中都含有一个共同物,即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抽象劳动。正是这种劳动构成商品交换的基础,体现着交换者之间的经济关系。与商品二因素相对应的是劳动二重性——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一切劳动,从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作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它形成商品价值。一切劳动,从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作为具体的有用劳动,它生产使用价值。”由此我们认识到,生产商品的劳动是抽象劳动和具体劳动的统一:抽象劳动创造商品的价值,具体劳动转移生产资料的价值,二者是同时进行的。劳动二重性学说的建立,科学地解决了什么样的劳动创造价值、怎样创造价值的问题,解决了价值创造和价值转移的问题。劳动二重性理论,是理解经济学的枢纽。
在从质上研究了商品后,马克思又从量上了研究了价值量的决定问题,揭示了商品价值量和劳动生产率的关系。劳动的自然尺度是劳动时间。生产同一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是有差别的,所以计量商品价值量只能使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从微观上看,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指生产一个商品的时间,从宏观上看,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指生产这种商品的总量时所需要的时间。同时这个价值量不是一成不变的,“商品的价值量与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量成正比,与这一劳动的生产力成反比。”
商品的价值形式和货币的本质问题也是劳动价值理论的重要部分。商品的内在价值只有通过交换才能得到表现。马克思把交换价值作为价值的表现形式进行分析,揭示了内在于商品的价值是如何表现出来的,价值形式是如何发展的,货币是怎样产生的,以及货币的本质是什么。
西方经济学的效用价值论
19世纪70年代到20世纪初叶,在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中发生了“边际革命”,这标志着西方庸俗经济学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边际革命的发生有其政治和经济上的原因。政治上为了抵御工人阶级的威胁迫切需要一种理论对抗马克思经济学,尤其是反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经济上的原因是为了适应资产阶级研究市场机制谋求经济效益的需要。边际革命以边际效用价值论的提出为开端。理解边际效用价值论对理解整个西方微观经济学有重要意义。
效用价值论和边际分析
法国经济学家孔迪亚克(Condillc, E. B.)在1776年的《商业和政府》中最早提出了效用价值论,认为效用是价值的源泉,而效用是消费者因为商品消费所得的满足感而赋予商品的主观属性。关于价值的决定,孔迪亚克认为,价值取决于效用和稀缺性,效用决定价值的内容,稀缺性决定价值的大小。他还认为,一切从事商品生产和交换的活动都创造效用,因而都是生产性的,按照这一思想,土地、资本和劳动都在生产中提供了生产,都应在共同创造的产品中得到其相应的份额作为报酬。
边际分析的代表人物德国经济学家戈森(Gossen,H.H.)于1854年出版《关于人类关系法则及由此导出的行为法则的发展》一书,建立了一套以边际分析为基础的消费理论。戈森认为人类行为准则有三个特征:功利主义,认定一切人类行为的目的在于追求最大的享乐;强调消费和需求;运用数学方法,认为经济学是研究各种理论结合在一起所引起的结果,不借助于数学就无法判断这些结果。戈森的消费理论有两个基本要点,即戈森第一定律和戈森第二定律。前者提出了效用递减原理,认为随着消费的商品数量的增多,虽然由消费产生的总效用增加,但增加的速度在递减。当商品消费量的增加未达到饱和点时,边际效用递减且为正数。戈森第二定律是把第一定律运用于消费行为而推演出来的。在收入有限消费欲望无限的假定前提下,任何特定商品的最后一个单位的货币所产生的效用等于别的商品的最后一个单位所产生的效用时,消费商品的总效用最大。在消费决策过程中,最重要的不是总效用而是边际效用。戈森第二定律的内容是现代西方经济学的基石。
边际效用价值论的基本思想要点。
关于效用的本质、度量和比较。西方经济学家认为:“效用是指商品满足人的欲望的能力,或者说,效用是指消费者在消费商品时所感受到的满足程度。”“效用这一概念与人的欲望是联系在一起的,它是消费者对商品满足自己的欲望的能力的一种主观心理评价。”对于满足程度即效用的度量问题,西方经济学家并没有给出准确的论述,只是假定效用可以度量,笼统地给出了基数效用和序数效用两种方法。效用度量问题是当代西方经济学效用分析理论的一大难题。实际上效用之间是不能比较的,即使用序数效用论代替了基数效用论也是不能比较的。
关于效用函数理论。“效用函数表示某一商品组合给消费者所带来的效用水平。”它研究消费者所获得总效用的决定因素。效用函数理论认为所消费商品的效用量取决于所消费的商品的数量,消费者从所消费的各种商品中所获得总效用等于各种商品的效用量的总和。
关于效用最大化原理。西方经济学家利用边际效用假说和相等利益原理研究了实现效用最大化的条件、边际效用与需求的关系以及边际效用与交换的关系。在收入有限、消费欲望无限的假定前提下,任何特定商品的最后一个单位的货币所产生的效用等于别的商品的最后一个单位所产生的效用时,消费者的总效用最大。同时认为决定消费者需求的基本因素是边际效用,而商品交换的均衡条件问题涉及到边际效用、效用最大化同市场商品交换之间的关系,商品交换的基础是交换双方从买进的商品中获得的效益大于卖出商品对他具有的效用。二者相等时市场交换便达到了均衡状态。
作为价值理论的边际效用价值论。边际效用价值论认为价值的实体是商品的边际效用,而商品的价值是消费者以边际效用为依据赋予商品的一种主观评价。该价值论是建立在戈森第一定律即效用递减法则基础上的。边际效用在量上与商品的数量呈反比,同时,边际效用的存在以商品的稀缺性为前提。
价值理论的比较与评论
效用的可度量性是一个轻率的假定。西方经济学的效用并不是指商品的使用价值,而是消费者从商品消费中获得的满足感,是一种纯主观的东西,这是无法度量的。与此不同,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解决了商品价值量的计量问题: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决定的。
效用不能说明新价值的创造和旧价值的转移,无法解决价值的补偿问题。
生产中耗费的价值应在交换中得到补偿,否则商品生产无法进行。对于这个问题,效用价值论认为,效用是消费者对商品带来的满足程度的评价,消费者在评价某件商品的效用时,是绝对不会考虑生产该商品所耗费的生产资料的效用是多少和劳动消耗是多少。因此,效用根本不能转移。至于他们认为的,产品的效用决定生产它的生产要素的效用,产品的价值决定要素的价值。这在现实中是不成立的。而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成功的解决了价值转移问题。生产商品的活劳动创造新价值,物化劳动转移旧价值,产品的价值由这两部分组成,并通过交换得到实现,这样生产和再生产得以顺利进行。
边际效用价值论完全忽视劳动,极力贬低生产和劳动的作用,片面强调消费、需求、欲望和主观心理作用。他们认为政治经济学的研究重点是个人的欲望和需求,它们在市场上和在整个经济中起着决定性作用。消费是主要环节,生产过程仅仅起着从属的作用。对于生产资料的价值决定,提出了“归于论”,似乎生产资料本身没有价值,只有消费资料的价值才能够最终决定生产资料的价值。
价格并不进入效用函数是不符合现实情况的。价格是由效用函数推导出的需求曲线决定的,所以进入不了效用函数。但价格不进入效用函数说明价格不影响消费者对该商品效用的大小。这与事实上的消费决策是相违背的。消费者在做决策时不仅要考虑该商品的有用性,还必须要考虑商品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