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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十次全体会议的要求,在建设和谐吉林的进程中,以省政府批转的《吉林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纲要》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的《关于切实加强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意见》,继续实施“自强就业助残行动(2006—2008年)”二期工程,全面加强残疾人就业的法规政策体系、教育培训体系、就业服务体系、信息网络体系和工作组织体系建设,努力构建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残疾人就业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在促进更多残疾人就业的同时,不断提高残疾人就业质量和就业的稳定性。在稳步推进城镇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同时,重点做好农村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工作。
二、任务目标
——积极推进残疾人就业“五个体系”建设。
——全省新增残疾人就业5,000名。
——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5,000万元。
——投入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经费2,000万元,培训残疾人10,000人(次),培训后就业率达到60%以上。
——投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资金2,000万元,扶持4,000名残疾人就业。
——新开发残疾人就业岗位2,000个。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残疾人就业法规政策体系建设,加强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
——结合贯彻国务院即将颁布的《残疾人就业条例》,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省的实施办法
——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批转的《关于切实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意见》(吉政办发[2006]28号),指导各市州全部制定出台操作性较强的具体实施意见,全面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优惠政策。
——配合监察部门对残疾人就业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切实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管理和使用。
——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我省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扶持残疾人就业的资金管理办法。
——协调有关部门建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省级调剂金,鼓励工作成效显著的县(市、区)更好的开展工作,帮助经济基础薄弱县(市、区)提高服务能力,确保全省残疾人就业工作全面发展。
——协调有关部门修订《吉林省助残奖学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
——切实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使用,调整支出结构,确保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足额投入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扶持工作,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应有作用。
(三)努力提高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水平。
——制定出台我省《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残疾人职业培训体系的规范意见》。
——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社会化培训为重点,培训与就业相结合的方针,确定一批质量高、就业效果好的社会培训机构作为残疾人职业培训定点机构,全面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残疾人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发挥省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中心作为首批全省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的作用,重点做好全省服装制作技术工人的培养和培训工作。
——组织有自谋职业和创业企业愿望的残疾人参加创业能力培训。
——从第三届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中选拔部分人员进行集训,参加第三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
——继续做好全省残疾人职业教育工作,发挥长春职业技术学院特殊教育基地的作用,逐步扩大规模。
(四)不断拓展残疾人就业服务领域。
——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的规范意见》。
——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残疾人就业优惠证》发放使用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残疾人就业优惠证》发放管理工作,确保持证残疾人享受扶持政策和相关服务。
——继续积极争取政府出资购买的公益性岗位,安置一批残疾人稳定就业。
——组织开展求职登记、能力评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工作。
——积极创建各级残疾人扶贫就业基地,安置和带动一批残疾人就业。
——开展残疾人创业带头人评选活动,建立一支残疾人创业带头人队伍,确定和扶持一批残疾人创业带头人,奖励一批残疾人创业典型。
——规范残疾人失业登记工作,确保失业登记的残疾人及时领取《失业就业登录证》,享受国家相关的优惠政策。
——制定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优惠政策,通过给予适当补贴等措施,扩大残疾人参加养老保险的覆盖面,使更多的残疾人受益。
——探索建立庇护性工场,集中安排精神、智力残疾人就业。
——组织实施“创建残疾人扶贫就业基地”、“助残创业优质服务”和“盲人按摩妙手兴业”活动。
(五)推进残疾人就业信息网络体系建设。
——充分利用现已形成的覆盖省、市、县三级的残疾人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全面实现残疾人就业工作信息的网上传输。
——建立和完善各级残疾人就业数据库,实现残疾人求职和用工单位招工信息网上,提高服务效率。
这次会议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地税部门代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做好我区地税部门代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刚才,传达了全市地税部门代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区关于代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的意见和办法,区地税局副局长葛家怀同志和区残联理事长张远礼同志分别代表区地税局和区残联讲了很好的意见,大家要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就业是民生之本,扩大就业是我国当前和今后很长一段时期一项重大而艰巨的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组织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我省颁布的《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进一步明确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组织和城乡经济组织,应当按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X.X%的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由于各种原因而不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促进残疾人就业的重要措施,是以人为本,维护社会公正、公平的具体体现。我区有X.X万残疾人,安排他们就业的任务非常繁重。在国家、社会、家庭的扶助下,采取多种形式,使残疾人由救济供养对象变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不仅能够从根本上改变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和社会地位,而且能够解除部分家庭的后顾之忧。如果有相当一部分残疾人不能安居乐业、摆脱贫困,不仅会增加其家庭负担,而且会影响社会稳定,还有损人民政府的形象。因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促进残疾人就业的重要意义,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树立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认真履行职责,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把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落到实处。
从近几年我区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情况看,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是残联属群团组织,成立晚、人手少、收缴手段落后,执法力度不够,征收面窄、效率低,尽管每年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用于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也难以做到应收尽收。其次是宣传力度不够,还没有像税收工作那样深入人心。地税部门机构健全,征收手段先进,征收网络完善。从外地已实行地税部门代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情况看,实行地税代收的效果十分明显,不仅加大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缴力度,而且促进了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为搞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收缴工作,区政府已正式同意地税部门代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这是为促进我区残疾人就业作出的一项重要举措。地税部门和残联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按照各自的分工,密切配合,狠抓落实,切实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确保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收尽收,力争使全区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加大力度,强化措施,确保我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的落实
《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由地税部门代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关问题的通知》、《XX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办法》及《XX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办法》,为全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提供了可靠保证。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按照这些文件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开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一是要搞好宣传。要通过电视、宣传车等形式做好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让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目的和意义,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残疾人就业和自觉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的社会责任感,推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要搞好征收人员的培训工作。由地税部门代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新形势下开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新探索,对地税部门特别是残联而言是一项新举措。地税和残联要按照要求,搞好业务培训,提高征收人员的业务素质,尽快适应代收工作的需要。三是要严格依法征收。要认真做好用工单位在岗残疾职工人数确认、应缴纳保障金数额核定、减免管理、违章处罚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征收。既要防止漏征,又要防止重复征收。对那些既不安排残疾人就业,又拒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态度蛮横,妨碍征收的单位,要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
三、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效益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扶持残疾人就业、帮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专项资金,它的设立,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怀和对残疾人事业的重视。各级残联要严格按照第XXX号省政府令规定的范围使用保障金,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在资金使用上,要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的扶持力度,提高其自身素质和参与就业的能力;要大力扶持残疾人个体创业和合伙经办企业,鼓励更多的残疾人自谋职业;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或在安排残疾人就业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要给予大张旗鼓的表彰、奖励。同时,要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主动接受审计部门的检查,并将保障金的收支和使用情况按年度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严禁贪污浪费和挪作他用,发现有违纪违法的行为,要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总之,要确保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取之社会,用之于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发挥出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强化领导,密切配合,推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顺利进行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缴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加强领导,搞好部门之间的协调。有关部门要按照部门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把这项工作做好。地税部门要把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作为本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时足额征缴入库。财政部门应加强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管理,严格入库和支付制度,确保这一专项资金用于残疾人事业。残联和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要认真履行统一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的职责,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尽快适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地税部门代收后发生的新变化,按照新的业务要求,积极主动搞好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和服务工作,同时要认真研究解决好有关遗留问题。新闻媒体要加强对安排残疾人就业和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的宣传,不断提高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对残疾人就业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缴重要性的认识,推进代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和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不仅是应尽的社会义务,而且是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各用人单位一定要统一思想认识,按时向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供和报送有关资料,积极主动地在征缴期限内依法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突出重点,落实政策,加大扶助力度
(一)切实加大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力度。认真落实《*省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计划(20*―2*0)》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政发〔2*4〕30号)精神,将残疾人扶贫工作纳入全市扶贫工作的总体规划,统一组织,重点实施。结合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每年对15个重点贫困村的贫困残疾人进行重点扶持,使一批贫困残疾人随村整体脱贫;结合贫困地区农业结构调整,利用中央康复扶贫贷款,发展和扶持适合贫困残疾人脱贫的“公司+农户”项目,使一大批贫困残疾人在龙头企业和基地实现就业脱贫;认真落实残疾人扶贫开发的各项优惠政策和帮扶措施,积极稳妥地发放小额扶贫贷款,扶持有生产经营能力的贫困残疾人开展种植业、养殖业、小型加工业和多种经营,使他们增加收入,解决温饱,逐步脱贫致富。
(二)重点解决贫困残疾人就业问题。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政办发〔2*0〕141号)要求,把贫困残疾人就业工作纳入就业和再就业总体规划,确保下岗残疾职工的基本生活,优先安排和录用下岗残疾职工再就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采取地税部门代征代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办法,保障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落到实处。完善对福利企业的扶持政策,鼓励民营企业吸纳残疾人,对达到福利企业标准的民营企业,税务部门给予减免税待遇,使贫困残疾人能集中稳定地就业。鼓励贫困残疾人自谋职业,落实税费减免、小额贷款、工商管理、场地安排等优惠政策措施,工商部门对残疾人申办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的,要提供免费咨询和优先办照服务,并适当减免有关规费;有条件的地区,可利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给予适当补贴。要鼓励和支持残疾人特别是残疾大学生自强创业,通过建立一批残疾人自强创业示范基地,带动一批贫困残疾人稳定就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切实将贫困残疾人纳入服务范围。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要完善服务功能,在残疾人求职登记、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术培训、职业介绍、就业指导等方面做好服务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利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开发和购置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有关部门在组织各类招聘活动时,要给贫困残疾人开设窗口,免费提供服务,并适当组织有一定技能的残疾
人外出务工,帮助贫困残疾人多渠道、多形式就业。
(三)认真做好贫困残疾人的救济工作。将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法定抚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农村重度残疾人,优先纳入集中供养范围;将重度残疾、一户多残等农村特困残疾人,优先纳入农村特困救助范围;将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按规定及时纳入城市低保范围,按照分类救助的原则,适当提高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家庭的社会保障水平。对贫困残疾人中的计划生育户特别是独生子女户,要给予重点扶助。民政、税务、劳动、残联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残疾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等政策规定。
(四)建立和完善贫困残疾人基本医疗与康复服务保障体系。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有机结合起来,解决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问题。特困残疾人参加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各级政府帮助解决,对其中的重残患者适当提高救助标准。贫困残疾人和贫困家庭的残疾人进行白内障复明、假肢装配、听力语言训练,由各级政府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给予适当补贴或免费配发用品用具。进口残疾人专用品,对符合国家有关残疾人用品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在办理有关海关审批手续后,可减免进口增值税、消费税。有关部门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设施和场地支持,为贫困残疾人和残疾儿童提供就近方便的康复服务,使康复服务融入社区和家庭。
(五)落实对残疾人特殊教育优惠政策。逐步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水平。从今年起,对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的所有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实行“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对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将特殊教育学校的贫困寄宿生纳入城镇低保对象,确保在*期间“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提高到90%以上。有关部门、各高校及普通高中在使用资助贫困学生专项经费时,要优先照顾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子女,使他们能够完成学业,避免因贫失学。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城乡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和残疾人职业技术教育。*期间,每年重点扶持一批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示范基地,各级政府要安排资金,对贫困家庭的盲、聋哑、弱智“三类”学龄前残疾儿童进行早期康复治疗的,要给予适当补助。每年重点扶持一批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示范基地,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教育网络的作用,开展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掌握一至两门实用技术。各级在安排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要重点用于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对残疾人的职业培训费用实行全免,对贫困残疾人培训期间生活费用给予补助。残疾人到劳动就业部门的培训机构参加职业培训,免收培训费。
(六)切实解决贫困残疾人的住房问题。认真实施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把危房改造项目所涉及的贫困人口搬迁扶贫和“消茅”、“安居工程”等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市、县1?U1的资金配套和帮扶单位支持、受助对象自筹、村组帮工帮料以及减免有关建房费用等办法,力争在3―5年内完成6*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对城镇贫困残疾人住房困难的,要纳入政府廉租房分配范围;对特困残疾人户,要创造条件优先落实实物分配和租赁。
(七)积极开展专项救助活动,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对流浪乞讨残疾人的救助工作,严厉打击利用残疾儿童进行乞讨的犯罪行为。妥善解决在征用土地、城市房屋拆迁中发生的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等问题;在解决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营运问题时,应从实际出发,采取妥善的过渡措施,保障以此谋生的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各级法律援助和服务机构要根据“优先、优质、优惠”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进行司法救助,提供法律援助,减免诉讼费用。
三、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一)加强对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及时研究解决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有关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共同抓好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要通过开展“一帮一”、“众帮一”、“单位包户”等各种形式,帮助贫困残疾人尽快脱贫致富。党员干部要重点联系贫困残疾人户,帮助他们解决就医、就学、就业和住房等基本生活需求问题,做到不脱贫不脱钩。
李宪生副书记:“十一五”时期是海南省残疾人事业蓬勃发展的5年。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各项主要任务指标全面完成,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明显改善,政府和社会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明显提升,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领导体制和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残健融合共享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这些,既为海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也为“十二五”时期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记者:怎样认识“十二五”期间海南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李宪生副书记:残疾人事业是崇高的人道主义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与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海南来说,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对于我们全面实现国际旅游岛建设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建设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全省老百姓的幸福家园,是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本义所在。罗保铭书记在去年香港海南乡团联谊会上强调,建设国际旅游岛,就是要打造中外旅客的度假天堂和海南人民的幸福家园。这表明,我们建设国际旅游岛的最终目的,不仅是要把海南建设成为中外游客的旅游度假胜地,更是要把海南建设成为让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全省老百姓能够过上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目前,海南省共有49.4万残疾人,占总人口的5.95%。这些残疾人是社会别困难的特殊群体,是最需要社会倍加关爱、帮助的弱势群体。如果没有全省残疾人的小康,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小康;如果没有残疾人共建共享的和谐,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平正义的和谐;如果没有全省残疾人的幸福生活,也就谈不上全省老百姓的幸福家园。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是全面实现国际旅游岛建设目标任务的必然要求。
其次,海南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滞后性,要求我们必须把加快残疾人事业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力度,加快发展。虽然建省以来我们的残疾人事业得到了较快发展,但是总体上,与先进地区的水平相比,与建设国际旅游岛的要求相比,海南省残疾人事业依然比较滞后。比如,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还很不完备,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的专项扶助政策措施体系尚未完全形成,政府和社会为残疾人提供的服务保障还无法满足残疾人的实际需求,残疾人总体状况与全社会平均水平仍然有较大差距,等等。这些问题,迫切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调查研究,因地制宜谋划,不断加以解决,推动海南省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记者:如何确保“十二五”期间海南省残疾人事业各项目标顺利完成?
李宪生副书记:省委省政府的规划是,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推进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海南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是贯彻我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精神,结合海南省实际编制而成的。纲要明确了海南省“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任务措施,是做好“十二五”时期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要认真抓好纲要的贯彻落实,切实为残疾人解难题、办实事,努力为广大残疾人提供一个生活有保障、康复有条件、学习有教室、居家有照料、活动有场所、出行少障碍的良好环境。
首先,要切实加强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工作。做好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是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基础条件。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残疾人普遍纳入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特别是对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困难家庭,要给予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加强残疾人的社会保障,要从三个方面着力:一是在社会保险发面,要帮助残疾人普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提高困难残疾人的医保医药报销比例,落实对重度和贫困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代缴和补助政策。二是在社会救助方面,要将残疾人作为重点对象纳入城乡社会救助范围,急事进行救助;把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按规定提高保障标准;将住房困难的城乡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基本住房保障和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救助范围。三是在法规政策方面,要加强对残疾人社会保障的调查研究,制定针对不同类别残疾人的特殊困难与需求的生活补助、护理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生活救助等专项社会保障政策和福利制度,提高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
其次,要不断增强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水平。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服务体系。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抓好6项工作:一是扩大康复服务面。要以初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为主要目标,大力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实施好重点康复工程,不断强化精神病防治和辅助器具适配工作,落实好重点康复项目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城镇医保和新农合报销范围的有关政策,保障残疾人的康复需求。二是积极发展残疾人教育。要以特教学校为骨干,以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为主体,发展完善残疾人特殊教育体系。要保证适龄残疾儿童普遍接受免费义务教育,大力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要注重特教师资培养培训,有效提高全省特教水平。要认真组织实施扶残助学项目,扶助更多的残疾人学生稳定就学。三是大力促进残疾人就业。要广泛开辟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完善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进一步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和管理,为残疾人就业和自主创业营造有利的条件。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要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四是加大贫困残疾人帮扶力度。要认真研究制定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规划,把残疾人扶贫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布局,给予必要的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要扎实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项目,扶持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发展,逐步形成以居家托养为基础、日间照料为主体、机构托养为骨干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基本框架,为残疾人提供多层次、多元化的服务。五是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要进一步完善我省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政策法规,开展执法检查,确保法律法规明确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的法律救助工作,为残疾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援助。六是积极开展残疾人文体活动。要加强残疾人公共文化和体育健身服务,实施好“文化助残项目”和“全民健身助残工程”,大力发展文艺和群众体育工作,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
再次,要进一步抓实残疾人事业的基础性工作。残疾人事业能不能持续蓬勃发展,基础性工作实不实至关重要。要下工夫抓实4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服务残疾人的基础实施建设。要把残疾人专业服务实施纳入城乡公益性建设项目,优先安排、重点扶持,不断改善残疾人服务基础设施条件。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当前海南省城市建设中,残疾人无障碍建设水平还比较滞后,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要加大落实《无障碍建设条例》的力度,进一步加快无障碍建设与改造的速度,提高建设管理水平。二是加强残疾人工作专业队伍建设。要重视残疾人服务专门人才的培养,完善人才保障和激励机制,尽快建立一支适应残疾人事业发展需要的专业化的人才队伍。三是加强残疾预防科普宣传。要建立健全政府统筹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残疾预防控制体系和工作机制,大力普及残疾预防知识,认真实施重点预防工程,从源头上预防残疾的发生。四是大力营造关爱残疾人的社会氛围。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宣传栏等,多方式多渠道宣传党和政府扶残助残的政策措施,宣传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的善举,宣传残疾人顽强拼搏的事迹,大力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为残疾人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记者:针对“十二五”期间海南省残疾人事业各项目标,如何确保落实?
李宪生副书记:我们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形成残疾人工作的强大合力。“十二五”时期残疾人工作的目标任务已经明确,关键在于抓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以科学的方法、有力的举措、健全的机制,保障和推动残疾人工作全面、协调、快速发展。
首先,各级党委、政府要发挥好主导作用。发展残疾人事业是各级党委、政府责无旁贷的重要职责。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巩固和强化党委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要把发展残疾人事业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实施,认真研究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大事、急事和难事。要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残疾人工作的顺利开展。
其次,各级残工委及相关部门要发挥好职能作用。各级残工委要进一步强化目标管理,努力做到联系顺畅、沟通有效、协调有力,在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各成员单位要把残疾人工作纳入本部门专项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一、 领导重视、工作上水平。
根据上级XX年残联的有关文件精神,我们结合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XX年残联工作计划》,明确了全年工作目标。成立了旗苑社区残疾人协会,由社区主任任会长、成员由其他社区干部及社区党员、社区志愿者担任。
旗苑社区是一个城乡结合的社区,居民相对复杂,共有2230户居民,7868名人口。有残疾人41名,其中男性残疾27人,女性残疾14人,肢体残疾人27名,听残残疾2名,精神残疾人4名,视力残疾2名,智力残疾人6名,综合残疾人2名,而且居民居住分散,生活条件较差,残疾人与正常人比例较高,是市残联领导特别关心的重点社区。做为我们社区助残自愿者。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社区残疾人走访,普查登记工作,为他们建立档案,进行长期有效管理。
在走访,普查登记残疾人家庭过程中,掌握了部分条件较差的残疾人家庭,他们希望得到帮助。
二、以认为本工作重实效
在XX年2---6月份社区残协共接待了6名残疾人来访,居民万作伟由于生病造成了残疾,失去了做重体力工作的能力,加之孩子上学,本人长年用药,社区主任出面为他协调了执法分局、工商局为其减免了相关费用,使他又能自食其力生活了,社区还次对他回访有效地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使他们感受到了社会温暖。
在第十九个助残日前夕,通过学习现代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协为指导思想,并结合 “残疾人工作者要切实为残疾人办实事,解决实际困难”的要求,在第19个助残日来临前夕,社区残联把为解决残疾人实际困难作为工作重点。市助理调研员马贵君、市残联理事张锦驹、镇政府残联负责人王艳秋走访慰问了困难残疾人窦志国,并为他发放了慰问金,同时鼓励他保持乐观态度,自尊、自信、自立,克服困难,创造美好生活。
三、 加大宣传、关爱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