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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摘要:在我国经济转轨的同时,虽然初步建立了会计监管体制,但并未实现对会计的有效监管。文章针对现行会计监管体制的局限性进行了一些创新性的探索,希望对完善我国会计监管体制,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有所裨益。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会计监管体制出现了很多缺陷,如监管不力,效率不高等诸多新问题。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应通过制度创新,建立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会计监管体制。要实现会计监管体制创新应通过对监管主体、监管内容、监管标准和监管责任的创新来实现。
一、会计监管主体的创新
(一)我国会计监管主体的目前状况分析
从我国目前状况看,会计监管主体总体上坚持“政府监管-行业监管”的二元监管模式。就目前的监管模式而言,一方面表现出监管主体较多而造成监管的效率降低,甚至形成“监管真空”。各级政府的财政、审计、税收、工商行政管理等诸多执法监管部门从自己的职能出发,自成监管体系。这样不但未强化会计监管职能,形成相互配合的监管体系,反而使会计监管本身应有的权威性有所削弱,降低了监管效率。另一方面政府角色无处不在,行政干涉尤为严重。
(二)会计监管主体的创新,重在创建监管主体
1、创建三位一体化的会计监管模式。会计监管主体是会计监管活动的执行者,作为会计监管主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摘要:监管者和被监管者没有什么依附关系和利益关系;具有法定的权威和强制力,可以对违法的被监管者实行强制制裁。从这两个条件可看出,政府作为会计监管主体,虽然具有和任何组织无法比拟的优势,但由于存在着复杂的人际关系和,政府对会计监管也无法发挥出理想的效果。同时我国的行业自律组织规则不健全,也不可能像美国等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实行行业监管。因此要解决好官僚性和制度性的矛盾新问题,可寻找能弥补政府监管和行业监管缺陷的市场组织,这种组织可由财政部和行业联合授权成立,并不存在垂直关系的独立“第三方”来充当,创建“政府监管-独立监管-行业监管”的三位一体化的会计监管模式。
2、创建基于三位一体模式下的独立“第三方”。这种独立“第三方”和政府、行业自律组织有着很大的区别摘要:组织行为的效力主要依靠公众信用和国家最高财政机关赋予的权力来支撑和维持;这种组织不是像市场主体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而是实现和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由于该组织的资金主要依靠自己筹集或国家财政拨款等,在资金的来源上,切断了独立监管机构和资金提供者的直接联系,可以避免资金的提供者干预独立监管机构的正常运行。因此由权威独立性、目标公允性和经济独立性三者之间权衡成立的独立“第三方”,可以逐渐形成以独立监管为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为原则的监管模式。在形成“政府监管-独立监管-行业监管”的三位一体化监管模式后,以财政部为代表的政府组织应适当放权,制定好职业技术规则,同时政府利用强制性和权威性优势对独立“第三方”和行业监管组织实行“再监管”;独立“第三方”可利用其权威性直接对注册会计师和企事业单位会计的执业进行监管和审查,促使他们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以注册会计师协会为主的行业监管组织,制定具体的职业规则以弥补官方规定的不足并对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认定,监管独立监管以外的活动。同时我们应该看到这三种监管力量并非相互独立,以独立监管为主也不是独霸监管,而是相互配合,相互补充,相互监管的。比如摘要:政府可以对于独立监管“第三方”的监管结果进行再监管和再审查和接受独立“第三方”无法完成的非凡监管任务,从而提高行业的监管效率。
二、会计监管内容的创新
(一)我国现行会计监管内容的分析
会计监管内容是指在会计监管活动中,监管主体对监管客体实施监管活动的范围。目前我国的会计监管内容不仅包括监管单位会计的会计行为,还包括监管从事会计工作的相关人员。即从会计凭证、账薄等会计资料的生成到会计报表的形成这一过程,也包括在这个过程中处理会计资料的会计方法和会计政策等都纳入监管范围之内。这样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但我们应充分地看到,过分强调对会计活动过程的监管会使得监管的成本过高,更为重要的是这种会计监管内容的着力点分散,监管不到重点,形成“高成本-低效率”的模式。
(二)会计监管内容的创新,重在监管关键环节
对企事业单位会计的监管范围应该把着力点放在以财务会计报表为载体的会计信息上,重点监管非凡经济业务的处理和各企业内部会计制度,对轻易造假的关键环节进行全程监控,对国有企业及对社会公众利益有重要影响的单位直接监管。比如摘要:在明确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界限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对资产所有者的监管,明确界定各部门的检查权限,确定各部门的检点,落实好对会计事务所的再监督和再管理,以高效率和低成本为原则,实现监管工作的高效率。同时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最终产品,审计意见是审计报告的核心,其正确和否决定着审计报告的质量。所以对注册会计师的监管以提高审计报告的质量为目的,着重监管审计报告。同时在保持和提高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能力方面,会计监管主体也应着重监管资格认定、考试准入、后续教育等关系到注册会计师执业能力的关键环节。
三、会计监管标准的创新
(一)我国现行会计监管标准的分析
会计监管体制的标准就是实现会计监管的“尺子”以及实现监管的手段,目前我国的会计监管标准主要包括《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制度》、《注册会计师法》等。从总体上看,通过这些会计监管标准的监管是有效的,但也存在一些新问题摘要:有的会计法律法规对会计监管的规定较为笼统,对经济业务活动只有定性的要求,缺乏定量要求,缺乏可操性。我国至今未出台一部有关会计方面的民事责任赔偿法,迄今为止,监管部门很少把会计信息的制造者、管理者和监督者纳入刑事责任的范畴之内,民事赔偿更是微乎其微。
(二)会计监管标准的创新,重在健全监管法规
我国现有的会计监管法律突出表现为偏重对违法违规者行政、刑事责任的追究,忽视对遭受损害的投资者的民事赔偿,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造假的成本很低。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违法、违规者的侥幸心理。因此立法机关要创建一个有效监管的法治环境,以形成一套多层次、多方位的会计监管标准体系。会计监管标准创新有摘要:
1、立法方面尽快明确地把会计信息的制造者,管理者,监督者都纳入法律法规的范围之内,尽快出台《会计法》实施细则,提高《会计法》的可操作性,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规机构和人员依法追究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支持受害投资者向相关责任人提出民事诉讼并要求赔偿。同时由于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地域性差异较大,各级地方人大和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具有适应自己特色的《会计法》实施细则和相应的会计行政规范。
2、随着市场经济向法制化方向发展,法院无疑将成为有关会计案件的裁判机构,所以积极推进司法介入,建立财税专业法庭。并且可以由注册会计师协会成立专家鉴定委员会,该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应同法医鉴定等司法鉴定报告一样,成为法庭的有力证据,同专业法庭一起裁决有关会计案件,这也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需要。
四、会计监管责任创新
(一)我国现行会计监管责任的分析
会计监管责任主要包括对监管主体和监管客体的责任约束。从当前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上看,对于作为监管主体的政府缺乏有效的责任约束,而是更多的强调对监管客体的责任约束,甚至有些经济法规对监管客体的约束也相对模糊,如摘要:《会计法》第四条规定摘要:“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是指法定代表人或指直接负责单位日常经营活动的单位负责人。在实际操作中,一旦会计信息失真,首先追究的往往是会计人员的责任,这种定位对会计人员来说,显然是不公正的,是会计职责不对称的表现。并且国家给予政府行业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制定权,却没有明确政府制定低效或者无效法规时应该承担的责任,显然政府的权力和责任不对等。
(二)会计监管责任创新,做到权责对称
从理论上、法律上重新界定有关会计责任,从法律上明确会计信息质量的第一负责人是对本单位工作全面负责的高层管理者,这样从法律上防止了“角色易位”。会计责任必须坚持权责一致和权责对等原则,做到会计资料谁认定谁负责,实行会计责任逐级转移的办法。即会计报表一旦被上级部门或有关负责人认可或审批,认可的部门或个人就必须要对该报表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下级部门和个人可不承担负责。同时建立必要的会计监管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划分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具体界限,以保证监管权责对称。在现实中,高层管理人员权限过大,和会计人员责任不对称,甚至有关负责人对自己的责任熟悉不够深刻,认为会计信息质量只是会计人员的新问题,而又出于种种目的,指使会计造假。所以建立必要的会计监管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划分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具体界限,以保证监管权责对称。
参考文献摘要:
1、陈汉文.注册会计师职业行为准则探究[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
2、马骏.体制不协调和监管瓶颈摘要:我国会计监管体制的演变及路径选择[J.会计探究,2005(10).
3、张建儒,王玉梅.完善我国有效的会计监管机制新问题探究[J.改革探究,2004(6).
论文关键词:证券监管体制内在机理发展完善
一、证券监管体制的历史演变
中国证券监管体制的演进是伴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产生和发展而建立起来的,并随之不断变化的动态过程,其体制变迁及其特征与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不同阶段与格局相适应,并与市场发展的客观需要和内在的政府监管目标相吻合。我国政府对监管体制的选择和调整决定于我国特殊的经济、政治、文化、市场发展的客观要求,经历了以下3个阶段:
1.1981—1985年,无实体监管部门阶段
这是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萌芽期。除了国债发行之外,基本上不存在股票市场和企业债券市场。虽然于1984年公开发行了股票,但股份制试点与股票交易仅限于极其狭小范围。该阶段不存在真正的监管体制或明确的管理主体。
2.1986—1992年,监管体系雏形阶段
总体上,我国证券市场仍处于规模极小的“婴儿期”,与之相对应,在政府管理层面上出现了若干监管上述证券市场领域的部门主体,但未形成统一、有序、通畅的集中管理体系。监管体制框架中的政府部门和自律组织等若干因素已出现,但仍表现出明显的初创特征和摸索性质。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管理企业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管理金融市场”被正式法规确立为证券市场主管机关。但监管职责不明确,实践中的管制权力缺乏集中型模式所要求的权威性和管制力度。地方政府体现出监管框架中的分权性和非集中性。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取代了政府管制。多部门介入的管理格局略见雏形。行业自律监管组织尚未担负实质性自律职能。
3.1992一l998年,初级集中型监管体制阶段
1992年l0月,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步人了集中型监管体制阶段。从有关资料可以看出,1996年以后,市场取得飞速发展,无论是日均成交金额还是日均开户数都是呈现上升的趋势,这充分说明了证券市场的蓬勃发展。与此相呼应,集中型管理体系逐渐形成。确立中央监管机构,一部分权力根据证券活动性质和归口的不同划分给国务院各部委。地方政府相当程度地介入证券市场管理,形成了中央与地方相结合的市场管理体系。首次确立独立于其他部门的专门性证券主管部门,摆脱了依附于财政或中国人民银行的旧模式。一定程度上兼顾了我国证券市场发展与规范进程中所牵涉到的错综复杂的诸多方面的难题。但是,仍表现出权力分散、独立性和权威性弱、缺乏覆盖全国性的监管机构的动态特征。总体上,这个阶段表现出多层次的、多元化以及部门分工协作的中国特色,且明显地显示出过渡期的特征。
二、我国证券监管体制的现状及其内在机理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实行的是集中统一的监管体系,即以政府监管为主导,集中监管和市场自律相结合的市场监管框架。
1.监管主体
1998年国务院批准了中国证监会的职能、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的“三定”方案,确定了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机构,负责全国证券期货市场,并成为取代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职能的惟一最高证券监管机构。根据该方案的规定,证监会将建立集中统一的证券期货监管体系,在全国各地设立派出监管机构并实行垂直管理,但在现实中,我国监管主体存在多元化现象,主管部门之间关系较为复杂和不协调。
2.自律组织是资本市场监管体制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自律组织有两种形式,即社会性的监督组织和行业自律。前者主要包括证券业的中介服务组织如会计师事务所。后者包括两方面:一是证券交易所的场内自律,二是场外交易的自律,即中国证券业协会进行的自律监管。
3.监管法规体系
1998年以前我国证券市场和监管是通过一系列的行政法规,包括全国性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的行政法规。1998年《证券法》的通过标志我国证券市场依法治市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证券法》和《公司法》作为我国证券监管的法律基础和其他证券法规共同构成证券监管法规体系。现行证券监管体制具有集权性和一元化、权威性和独立性高、两级管理垂直化以及自律性弱的特征。虽然仍存在自律管理作用未得到足够重视的问题,但这个体制框架与我国证券市场现在高速发展相适应。现行证券监管体制的形成原因主要是针对如何克服原体制存在的内在弊病和矛盾。
三、未来证券监管体制的进一步完善
在全球化程度加快的大环境下,我国证券监管体制应当立足国情,放眼世界,不断健全、完善。证券监管体制的建设,不仅关系到证券市场的发展,更关系到经济安全,国民经济的长远发展。进一步完善证券监管体制必须全面考虑,放眼未来,对证券监管体制进行有效的改造。
1.加强证券监管体制的自身建设,逐步健全与完善
证券市场是变化无穷的,只有依据客观规律,制定完善制度才能保障市场健康运行。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树立科学监管理念。监管理念主要包括:第一,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第二,确保公平、高效、透明;第三,降低系统风险;第四,树立国际化意识。
(2)明确监管职能,提高监管水平。监管机构作为规则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其职能就是保障市场的公平、公开以及公正地对待所有市场参与者,体现了监管理念和目标。相应的权限,应当依据其职能而定,即仅能作为“裁判员”。并非事无巨细一概全揽,不能把“运动员”兼于一身,应减少证监会在监管中的行政干预色彩,增强其对上市企业以及证券市场的各参与者的监管手段和能力。尤其要注意的是,在监管过程中,要加强对行为和过程的监管,而不仅仅是对结果的监管,对监管者而言,行为本身比结果更值得关注。同时,改善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水平,努力实现手段的间接化、多样化、市场化,减少政府对市场的操纵。此外,应当提倡监管行为的科学化、民主化,保证公正地权衡各方利益,保护投资者信心。(3)完善监管体系,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监管。随着证券市场的成熟,政府主导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监管体系日益成为大多数国家选择的主流。充分发挥两者的优势,避免各自的缺憾,对于完善监管体系是十分重要的。自律监管具体而言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加强自身监管机构的组织建设;第二,要尽快完善自律管理规则;第三,要理顺证券交易所管理制度。
2.改善证券监管的外部环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1)健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建立良性的立法、司法环境。证券市场的发展,要做到有法可依,依法监管,这就要求首先要完善立法,去掉或者完善一些与现有政策和法规相矛盾的条文,法律是要不断向前发展的,结合目前市场需求不断完备证券监管的法律制度,尽快细化证券法的相关规则,出台相关的法律条文,形成完善的证券法规体系。其次是要加强执法,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执法措施,再完善的法律条文也无用,因此我们不能忽视有法必依的重要性。
(2)重构社会信用体系,恢复我国证券市场的公信力。
中小学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一)思想不够明确。很多中小学的领导对于固定资产管理的认识不到位,比较重视对资金的管理,但是却不关注对物品的管理,在具体的管理过程中,也没有完善的制度,责任也不够明确,固定资产浪费、闲置的现象非常的严重;很多领导甚至认为学校的主要工作是教学,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是不会有什么实际成效的,首先从思想上就不够重视。
(二)管理机构不健全,相关的管理人员素质低下。由于思想上不够重视,很多中小学根本没有设置相关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有的虽然有相关的管理部门,但是人员的配备非落后,绝大多数只是拉一些教学人员辅助管理,这些人缺乏相应的管理经验,对于如何进行管理的登记和维护完全不得要领,也基本上不会产生什么实际的管理效果。
(三)对固定资产的数额不够清楚。很多学校的管理者对于学校真实的固定资产数目事实上是认识不清的,举例来讲,很多领导对于学校的固定资产在以前有多少、现在有多少、中途报废了多少、闲置了多少都不够清楚,更不用说学校固定资产的相关规格和型号了,这主要是由于中小学绝大多数都是国家财政拨款来维持的,重钱轻物的意识非常浓烈,基本上不会按照相关的规章制度,类似于《中小学会计制度》来进行固定资产的有效管理活动。
改进中小学固定资产管理问题的对策
(一)建立明确的管理制度,调动内部人员的管理积极性。要在全校范围内建立起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这种责任的建立需要层层递进,不能仅有全校范围内的规章制度,小到一个年级、甚至是一个班级,必须要结合自身的情况,建立起相应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譬如说财产使用制度、赔偿制度、学校的图书管理制度等等;需要注意的另外一点是,相关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能仅仅是一纸空文,挂在墙上,而应该狠抓落实,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认真地执行相关制度,一步步落实相关责任,利用目标管理的有效方式,充分调动各个部门人员的管理积极性。
(二)积极引入互联网技术,创新管理机制。首先要对学校内部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完整而科学的清点,明确校内固定资产的具体数目,在管理过程中定人、定位、定责,除此之外,还要积极地引入互联网管理技术,改变管理方法,创新管理机制,建立起一个科学高效的管理系统。
(三)规范相关的管理程序,严格管理。在具体的管理过程中,要严格地遵守相关的管理制度,首先要在采购环节下功夫,争取采购到的都是质优价廉、符合学校使用规律的物资;其次要做好入账工作,完善入账程序,确保各项资产登记的完备和数据的准确有效;最后要做好对固定资产的盘查和处置工作,要按照相关的程序进行,不能,认真地落实相关部门关于处置权限规定,通过科学高效的固定资产管理活动,来为日后可持续的、科学高效的教学活动做好物资铺垫,从而保证我国中小学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
系统功能分析
1系统的功能要求
1)搜索引擎模块。搜索引擎子系统完成用户所请求的知识查询任务。知识查询的方法目前有很多种:主要关键字搜索、按主题搜索等。2)属性管理模块。属性管理是指用户对内容属性的查询、编辑、整理和存储等工作的总称。属性管理子系统是帮助用户完成属性管理的软件系统。3)内容存储模块。图2展示了员工对内容进行上载、删除和替换的场景。4)安全管理模块。安全管理模块可以分为系统用户管理和访问控制两大部分。图3为用户管理的场景。内容的访问控制是安全子系统的重要功能。访问控制的受控对象的最小粒度设定为内容和内容属性陈述,无论内容内部结构和内容属性陈述内部结构如何复杂,不再作更细的控制。受控对象的限制动作包含:读取、删除、编辑。
2系统非功能性需求
1)先进性。系统所使用的技术应当具有一定的先进性,代表目前技术发展的潮流,并能有非常好的发展前景。2)成熟稳定性。系统技术应当非常成熟,具有普遍的使用案例,技术相对稳定,没有重大的安全或者性能异常事件发生。系统应该具有高度的稳定性,即使在高负荷的情况下系统都能够长期稳定运行。3)高效性。具有较高的并发处理能力,能够同时处理众多的客户访问,而且系统在进行集中批量处理时也能高效运行,响应时间能够满足今后在一定时期内的业务需要。4)可维护性。系统具有较好的可维护性,能够提供良好的运行日志,提供友好的管理界面,易于扩充和部署。5)开放性。系统应当具有良好的开放性,提供完备的开发接口,系统间的连接采用松偶合接口相连,并采用通用的符合工业标准的技术。6)安全性。考虑到本系统与其他系统的接口,系统运行对机房环境有安全性的需求。同时还要考虑到以下因素:机房、主机环境、网络设备和通信线路的安全;Internet接入服务器的安全;用户身份鉴别和认证的安全;数据保密存储。7)可靠性需求。Internet上无法估量的信息要求系统要具有适宜扩展的灵活结构,系统需要能够满足用户对高可靠性的需求,在提供一致连续服务的同时,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并能够进行及时准确的备份恢复。
系统的总体设计
根据典型的三层门户架构思想,同时结合数字化制造企业的实际情况,本文提出了一套知识管理系统体系结构。知识管理系统模型框架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Portal展现层、知识服务平台、系统管理平台、元知识库、AtomFeed处理器模块。系统体系结构如图4所示。
1Portal展现层
Portal展现层是知识管理系统展现给用户的界面,用户通过这些界面与知识管理系统进行交互。该模块将由一些Portlet构成,而Portlet的数量和类型将取决于知识服务平台和系统管理平台所具有的服务。在应用层中的每一个服务模块就对应一个Portlet或者多个Portlet所构成的一个组件。Portlet是组成页面的一个个带有自身特定功能的小组件。本文中的企业门户系统中,主要由以下一些Portlet组成,如图5所示。
2知识服务平台
知识服务平台是知识管理系统的核心功能平台,可以为用户提供知识检索服务、知识分类服务、知识上传服务和知识推送服务。其组成模块如图6所示。
3系统管理平台
该平台主要是为管理员提供系统和用户管理的功能。系统管理是指对系统进行的日常的相关维护工作,要实现的功能为:用户管理、单位管理、权限管理、日志管理、角色管理5个模块。其功能结构图如图7所示。
教育管理所面的是复杂多变的世界,随时随地会有很多毕业论文不确定的因素干扰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使管理工作出现偏差,从而影响计划的执行、组织的运转及目标的实现,所以,必须对教育管理活动进行积极的防御、实施有效的控制,以保证管理决策、目标计划的实现,保证组织持续稳定的发展,捍卫组织成员的共同利益。
一、制定控制标准中的伦理性要求
控制职能的目的是保证教育管理活动符合计划的要求,以有效地实现预定的目标。制定控制标准时应围绕计划所制定的目标进行,牢牢把握住目标这根绳索;对于控制对象的选择要有所权衡、分清轻重缓急,讲求控制效益;给控制过程中的人以尊重关心,突出伦理精神。
(一)控制对象的选定:要重点突出、实属所需
组织及其成员的工作复杂多样,决定了在控制的对象选择时,要重点突出,而不是面面俱到。
1.以目标为导向:关乎组织目标的实现
目标是控制的前提和基础,目标决定着控制的内容,控制工作是为实现目标服务的。教育管理者,只有事先明确自己管理的对象目标是什么?达到什么要求?时刻记住,目标是进行控制的准绳,这样才能有的放矢地进行控制。心中无目标,胸中无数,就无法进行教育管理的控制工作。控制要紧紧围绕着目标进行,任何偏离目标的控制都是无意义的、盲目的。
2.控制对象的伦理内涵:选择时有所侧重
在教育管理中为了保证计划的落实、目标的实现,对教育管理活动进行控制是必须的。确保目标的实现,必须在目标最终实现以前进行控制,纠正与预期成果要求不相符的活动。因此要在实行控制之前分析影响目标实现的各种因素,并把它们列为控制的对象。但是,管理者同时又应该知晓,教育管理活动是一个复杂的系统,能够对教育管理活动开展造成影响的因素是千头万绪:有来自内部人、财、物的;还有来自组织外部的。所有这些因素交织在一起,如果教育管理去对它们进行一一梳理,恐怕会越来越乱。而“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并不是所有的步骤都要进行控制,而是选择一些关键点作为控制点,以控制点来控制全局,一般来说,控制关键点是计划实施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点,或者容易出现偏差的点,起转折作用的点,变化大而又不容易掌握的点,有示范作用的点。所以选择控制关键点的过程是快捷、准确实施控制的有效过程。”教育管理者,应该有战略家的眼光,哲学家的头脑,善于分析哪些是影响目标实现的关键因素,从而抓住主要矛盾,其他的问题则会迎刃而解。这样组织的发展才能有所保证,而不会乱成一锅粥,失去方寸,组织的利益与成员的需要才能得到满足,组织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也才会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组织应该履行的社会责任才得以真正地落实。
(二)控制标准设定时应突出伦理倾向
制定控制的标准是为了保障控制的实施、教育管理目标的实现,所以它不能唯控制是从,在此过程中应时时注意其伦理倾向,关注组织的发展和关心组织成员的利益、情感、需要等,避免给组织和组织成员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1.控制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合道德性目标
教育管理活动的目的是为了实现计划所设定的目标,目标是教育管理努力的方向和归宿。所以教育管理活动中的每一个职能活动的展开,都要以目标的实现为方向,制定一切具体的职能措施都要以目标为准绳,始终不离“目标”这个中心。控制是教育管理活动的职能之一,它同样要以目标的实现为目的,这是控制活动应坚持的方向。发展是教育管理活动的硬道理。教育管理活动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从计划到组织再到控制这一系列职能活动的开展,使它始终处于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中、螺旋式上升、循环往复,组织吐故纳新,向高层次发展;同时管理者还应该清楚,教育管理活动的目标是有层次性和阶段性的,一个目标实现,不代表着教育管理活动的终结,它还有新的目标和更高的目标。这样组织才得到了生生不息的发展、更新,经历着新陈代谢的过程,具有了生命力。所以说,发展是教育管理前进的机制,发展应该是教育管理利益实现的必要途径。而这种发展又是合道德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