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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孟国忠 单位:南京林业大学木材工业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讲师
大学生安全教育载体主要包括制度载体、工作载体和实践载体,在制度载体方面,虽然各高校都已制定了相关的安全教育管理规定,但大多没有建立起系统的学生安全教育管理体系。不少人认为,学生的安全教育,仅仅是学生工作人员和保卫部门的事,其他人员基本不会参与到其中。因此,全校上下并没有形成一个人人重视关心安全教育、人人是安全教育的参与者与实践者的良好氛围;在工作载体方面,基本上是说教的灌输的多,体验感受的少,手段比较单一,针对性不强,学生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在实践载体方面,过去高校安全教育内容主要集中于法律法规、公共、人身财产安全等传统领域,随着社会安全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加上学生自身出现的一些新特点,许多新的教育内容不断产生,传统安全教育的有效性面临着新的挑战。从宏观层面看,当前高校安全教育主要应当关注国家安全、政治安全、环境安全、资源安全;从微观层面看,主要有心理安全、社交安全、生命安全、网络安全、就业安全等。[4]
调动各方力量,营造良好氛围。一要建立并完善人人关心、人人参与大学生安全教育的体系,实现全员、全面、全过程教育。[5]校院主要领导、机关工作人员、保卫人员、学生处和团委工作人员、心理咨询教师、专职辅导员、班主任和专业教师等,都是这个体系中的一员。他们可以从不同角度发挥不同的作用,以保证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自始至终既有领导的重视与关心,又有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专兼职学工人员及专业教师的积极配合与参与。二要注重学校、家庭与社会的有机结合。大学生安全教育作为一个系统,其本身具有很强的社会性,需要学生家庭和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如每学期通过给学生家长邮寄学年小结和“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的形式,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可以为学生家长参与到安全教育当中起到促进作用。三要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作用,引导学生参与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让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组织与实施工作,发挥大学生参与安全教育的主动性,让他们在实践中成长,在行动中锻炼,不但可以锻炼学生的能力,还可以使学生感受到学校对他们的信任和支持,从而热爱学校,愿意支持学校的各项工作。
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高校要制定科学、有效和具有特色的安全教育工作机制,从制度上确保高校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促进大学生规范自己的行为。一是对学生进行分类动态管理,尤其要关注其中的困难群体,实行安全教育工作月历制,使安全教育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部分,使其常态化、具体化,并强化督导检查。二是大力推进安全教育的“三进”工作,即进课堂、进头脑和进宿舍,将大学生安全教育纳入本校的教育体系,并贯穿到从入学到毕业的整个培养过程。此外,还要将学生宿舍作为进行安全教育的重要阵地,时刻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三是开设专门的安全教育课程,将其作为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重要内容,制定具体教学计划,分年级安排相应教学时间和教学主题,尤其是要将教育重点放在新生的入学教育中,并落实相应学分。加强师资建设,确保经费投入。高校学生的安全教育最终要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之中,因此队伍建设显的尤为重要。要努力建设一支相对稳定、专兼结合、高素质、专业化的安全教育教师队伍,以确保大学生安全教育的质量;要大力开展安全教育师资培训,强化实践锻炼,提升他们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素质,不断提高安全教育的水平和实效性;要建立专门的培训培养机制和考核机制,涉及学生安全教育的内容是每个管理人员的“必修课”。对安全教育工作的考核,既注重结果,更要注重过程;要保证对大学生安全教育的经费投入,尤其是保证安全教育研究和师资培训的经费。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服务学生。一要坚持以学生为本,营造全员关心学生、服务学生的氛围,把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放在工作的首位,努力实现学生的心理期望,为安全教育奠定良好的基础。对于学校暂時无能力解决的问题,要做好解释工作,使学校与学生之间真正建立一种信任关系,共同面对一些遇到的困难,让学生感觉到有一种认同感和归宿感。二要加强“三观”教育,培养大学生的意志力。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能够帮助大学生正确认识社会、认识事物、认识自我,正确对待生死、荣辱、苦乐等问题,从而较客观地理解、分析人生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保持开阔的胸怀,冷静妥善地处理各种复杂关系,保障心理行为健康发展。创新教育载体,丰富教育内容。一是在遵循教学规律的前提下,不断创新教学方法和手段。采用课堂讲授、典型案例分析、安全技能训练、小组讨论、社会调查、应急演练、急救训练、经验交流等方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讲授与训练相结合,激发学生接受教育的主动性和参与性,提高教育教学效果。二是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在校内,充分依靠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法律学科教师、心理学教师、国防教育教师、体育教师、实验室教师、学校医务人员,以及其他与安全教育有关的教师、干部参与课程教学活动。在校外,可聘请公安民警、消防官兵、指战员、法律人士、安全专家、心理学专家、社会学专家等共同参与教育活动,丰富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三是大力开展安全教育主题活动。通过举办主题画展、主题征文、演讲比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利用报纸、网络、“两课”、宣传栏、专题讲座、大型咨询会等宣传阵地,切实加强对大学生的安全、纪律和心理健康教育,努力提升他们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
国家旅游局根据国务院的决定,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实施细则》。这两个国家旅游局令的颁布,标志着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制度已经被上升为国务院的部门规章。质量保证金制度的建立,对旅行社服务质量的提高和旅游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质量保证金制度本身也将在实践过程中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从而成为旅行社行业管理的一个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
一、质量保证金制度上升为行政法规的必要性
建立质量保证金制度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提高旅行社的服务质量,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在旅行社和旅游者之间,相对于其它消费者而言,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更容易受到损害。这是由于旅行社业务经营特点决定的:第一,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的服务是一种无形商品,旅行社预先向旅游者收取费用,往往在较长时间后才向旅游者提供服务,具有远期交易的特点。在国际和国内的旅行社,都存在着利用远期交易的特点预收大量费用,然后携巨款逃匿的现象,或者利用预收的费用从事股票、期货贸易等风险极大的交易活动,使得旅游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第二,旅游者只有在消费后,才能判定旅行社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约定,一旦旅游者的权益受到损害,又不像消费物质商品那样,及时得到保修、保换或退赔,由此产生的权益纠纷极难解决。第三,大多数中小旅行社由于投资少,办公地址和办公设备都是租赁的,一旦发生损害旅游者权益的事情,旅行社自身几乎没有赔偿的能力。
由于旅行社预收旅行费用款项较大,涉及的旅游者数量较多,社会影响面广,一旦出现问题,不仅防碍旅行社自身的发展,而且损害了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影响社会的稳定。因此,世界上旅游发达国家普遍采用质量保证金制度来保护旅游者的利益。如日本在《旅行业法》和《旅行业法实施要领》中对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缴纳的数额、缴纳的程序、保证金的退换、继承等都作了非常具体的规定。泰国《旅游业暨导游法》中规定,旅行社应以现金、泰国政府公债或由泰国政府担保本金与利息的国营企业债券等方式缴纳保证金。我国台湾的《旅行业管理规则》中规定经营旅行社应首先向交通部观光局申请筹设,依法办妥公司设立登记后,符合条件者,经核准并交纳旅行社保证金、注册费后,发给旅行社执照,方可营业。为了进一步强化质量保证金制度,在今年通过的《旅行社管理规则修正案》中又将保证金的数额提高了。此外,法国、英国、澳大利亚、比利时、韩国和西班牙等国也实行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制度。这些国家都把质量保证金制度上升为法律或者法规,以法的形式来规范旅行社的经营秩序,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旅行社的行业管理和监督,取到了很好的效果。
随着我国旅游业的发展,出现了入境旅游,出境旅游和国内旅游相并存的新趋势。由于旅行社营业范围的扩大和组团业务的增多,旅行社本身所承担的风险更大,更容易出现侵犯旅游者权益的问题,尤其是国内旅游和出境旅游,一个旅游团往往涉及数十万元的费用,一旦出现问题,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护。为了切实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旅行社的服务质量,使质量保证金制度行之有效,在实际操作中有法规依据,使质量保证金制度真正成为行业管理的强有力的手段,有必要将质量保证金制度上升为行政法规,在正在制定的《旅行社管理条例》中作出相应的规定。
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就保证金赔偿问题作出处理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规定的权限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做出支付保证金赔偿的决定”。有人认为,此条规定与现行法律相抵触,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无权就旅行社对旅游者的权益损害作出赔偿决定,因为旅行社和旅游者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二者之间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作为侵权人,旅行社应承担什么样的民事赔偿责任,应由司法程序来决定,即由人民法院通过审理后裁定。作为行政机关,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只能有权依法对违法的旅行社实施行政处罚,包括对旅行社作出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和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等处罚,而不能就旅行社和旅游者之间的权益纠纷作出裁决。
实际上,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行政机关除了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直接管理行政相对人外,许多时候还必须以第二人的身份来对民事纠纷进行处理。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的处理又称专门行政裁决。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机关处理民事纠纷主要有:对林木、林地权属争议的处理;对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对水事纠纷的处理;对草原权属争议的处理;对水面、淮涂权属争议的处理。此外,专利法、邮政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保法、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商标法和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都规定了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的处理。例如,《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权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请求处理,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通知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期满不,又不履行的,由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违法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受害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损害赔偿要求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有责任受理,并依据法律的规定作出损害赔偿的行政裁决。当事人不服裁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
因此,依据我国的立法例,行政机关可以就法律、法规规定的部分民事纠纷实施行政裁决,这是通过行政法律程序对部分民事纠纷实行的法律保护,是快捷、合理地解决部分民事纠纷的有效方式,也是我国司法程序的必要补充。可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除了依法行使职权,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旅行社实行管理外,完全可以以第二人的身份来对旅行社和旅游者之间的权益纠纷作出专门行政裁决。
三、关于质量保证金制度立法和执法中应注意的问题
虽然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就部分民事纠纷实行行政裁决,但行政裁决本身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还得有具体的法律、法规加以规定。从现行法律看,有两种情况:第一,有的法律、法规规定行政裁决具有强制约束力。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管理机关作出具体的行政裁决后,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讼,期满不又不履行的,由作出处理决定的管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二,有的法律、法规规定行政裁决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当事人双方如果认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公平合理,可以接受,双方就共同履行;如果一方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人民法院作出的维持原处理决定或者撤销原处理决定的裁定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都应当执行。
企业统计信息是企业各级统计组织工作的成果,是反映企业发展状况的数字、文字、图表和分析等统计资料,来源于企业内部各职能部门所提供的数据及企业外部搜集的数据,是企业内外情况的综合反映。
统计信息的质量,就是统计数据符合客观实际的程度。高质量的统计信息具有三个明显特点,即:准确性、全面性、及时性。
(一)准确性。所谓统计信息的准确性是指统计信息要能够反映社会经济现象的客观实际情况。它是统计信息质量在客观真实性方面的具体体现,真实准确是统计信息的灵魂,是统计工作的生命。如果统计信息失真,则会直接导致领导决策的失误,因此,必须把真实准确放在统计信息的首要位置。
(二)全面性。所谓统计信息的全面性是指统计信息应系统、综合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状况。它是统计信息质量在内容含量上的具体体现,就是要求统计信息在内容上应该包括企业经济活动方方面面的信息,不能残缺不全。全面的统计信息,不仅包括企业产出和经济效益等方面的统计信息,也包括企业投入和企业活动条件等方面的统计信息。
(三)及时性。所谓统计信息的及时性,是指要按统计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上报或取得统计数据,及时向企业领导或决策者提供统计信息。及时性是统计信息质量在时间价值上的具体体现。
二、造成现代企业统计信息质量不高的原因分析
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的统计工作得到了明显加强,统计服务水平跨上了新的台阶。但是,现实的企业统计工作中,统计信息的质量仍然有待提高。造成现代企业统计信息质量不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不够。部分企业对统计工作的认识不清楚,盲目认为:统计工作就是为政府统计部门报送报表。因此,部分企业统计工作由会计或其他人员兼任,以会计或其他工作为主,统计工作为辅。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差,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业务培训,对统计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不够,从而影响统计信息的质量。
(二)统计基础工作薄弱。为适应经济的发展,大部分企业尤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都建立健全了统计管理制度。但是,部分企业仍然没有健全规范的统计管理制度,没有明确统计工作的职能部门和统计工作岗位,统计业务工作流程不规范,统计指标体系的建立以及统计调查方法的运用不科学,原始记录、统计台帐不规范不健全等等,都直接影响到统计信息的可靠性。
(三)统计技术手段落后。目前,多数企业的统计工作都采用了计算机,但是,尚未完全适应信息化快速发展的需要。随着信息化的快速发展,统计工作方式和统计手段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建立在纸质原始记录和手工统计台账基础上的传统的统计管理制度和统计方法已不适应信息化背景下统计工作管理的要求。
三、提高现代企业统计信息质量的措施
(一)建立健全企业统计管理制度,规范统计工作流程,为统计信息质量提供制度保障。
企业应建立或完善一套既科学合理又行之有效的统计管理工作制度,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设立综合统计部门和综合统计岗位,明确其职责,规范统计工作流程。
笔者所在的河北中烟工业公司,多年来一直在加强统计基础管理工作。公司结合标准化及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编制下发《统计管理控制程序》,明确了综合统计部门,建立了公司综合统计、职能部门专业统计和基层企业综合统计、基层企业车间和部门专兼职统计三级统计机构,规范了统计工作的流程;同时编制下发三级文件《统计报表制度》,明确了统计指标体系、统计调查表式、统计范围、计算方法、统计口径以及统计报表的报送时间和方式。为统计工作的开展,提高统计信息质量,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二)加快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的步伐,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为统计信息质量提供技术支撑。
目前,企业的战略决策、经营管理和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都不同程度的依赖信息化,统计信息化已经成为提升统计工作效率和水平的有效保障,企业统计应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的优势,建立健全统计信息网络,提升信息采集和信息管理水平,提高统计信息的服务质量。
河北中烟工业公司的统计信息化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的成果,目前已建立起统计信息管理系统,集成了统计报表、经济运行分析、领导信息决策三大模块,基本实现了统计信息的采集、传输、汇总、加工、分析、、存储和应用的全过程自动化。该系统可以通过查询、检索、钻取、分析等功能提取信息,并利用数据挖掘等手段,实现通过对历史信息、现有信息的分析与加工,为统计信息的开发利用和建立各种统计数据库应用系统提供高效和安全可靠的资源保障。
作者简介:刘梅平(1977-),男,经济学学士,河北中烟工业公司,统计师,副主任科员,企业经济统计研究方向
参考文献:
[1]王小静.浅谈企业统计由生产型统计向管理型统计转变的必要性.甘肃科技纵横,2006,5
[2]梁玉金.改革企业统计制度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7,8
[3]苏永明.中国企业统计管理体制创新中的几个问题.统计与信息论坛,2005,2
[4]许明强.谈企业统计信息质量.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8,10
【摘要】中药是中医防病治病的物质基础,在临床治疗中占有重要地位,中药饮片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其临床疗效,本文就目前中药饮片普遍存在的质量隐患及对策进行浅析。
一、中药饮片质量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中药材种植隐患同一种中药材产地众多,不适当的引种使许多药材不具有地道性,如:牛膝、白芷等。药材的生长活动与自然气候、地理环境息息相关,特别是土壤成分对中药内在成分影响极大,我国的道地药材就是中药品种与生态环境的最佳统一。由于近年来对一些中药材的过度采挖,很多优质品种的野生资源急速减少,一些野生中药材资源已经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甚至濒临灭绝,如:野生的天麻、三七、冬虫夏草、肉苁蓉等。由于药农缺乏药学知识,在药材栽培中随意使用农药,为了增产随意使用化肥,在药用动物的养殖中使用激素等,从而影响到中药饮片的质量。
2药材的采收时间不当俗话说:“三月茵陈四月蒿,五月六月当柴烧”,同一植物仅采收时间不同,对质量影响很大。不少药材未到收获季期或者最佳收获期即被采收入药,如:薄荷应在花期采收,此时发油含量高,而有人为了药品的产量偏在果实将成熟时采收,又如杜仲一般种植10年才开始采收,但药农为了早点获利生长2~3年就采收销售,由此可见药品的质量会大受影响。
3炮制规范不统一,质量标准不完善目前,《中国药典》、《全国中药材炮制规范》和地方中药材炮制规范共同形成了中药饮片的三级标准,《中国药典》2000年版中收录的534种中药材,有379种需要切制或者炮制后方可入药,对于这些品种均应制定饮片质量标准,但实际上仅有20种有质量标准单列,《中国药典》2005年版也仅是新增和修订了3个饮片品种的质量标准,1988年出版的部颁标准《全国中药材炮制规范》,只收集了554种常用中药材的炮制规范,但全国药用资源共一万二千余种。其中在市场上流通较大的品种就有数千种。目前我国的中药饮片还没有统一的炮制规范,饮片生产基本上还是以地方炮制规范为主,其名称、制法及操作工艺各地差别较大,况且,绝大多数饮片质量标准只是外观质量性状和简单的物理化学鉴别描述,相当数量的品种无专属性鉴别,更无含量测定,还缺乏对有害金属、坤盐的限量要求。这种现状,给药品检验、监管带来很多的困难,饮片质量难以保证。
4以假乱真,以次充好问题依然存在目前而言,我国中药饮片的突出问题就是以假乱真,以次充好问题,具体表现形式有:(1)伪品、混淆品时有出现。如红枣皮冒充山茱萸;小平贝混充川贝母;理枣仁混充酸枣仁;赤链蛇加工后冒充金钱白花蛇等。(2)人为造假。如法山甲用明矾浸泡增重;海马内灌水泥;全蝎用盐水浸泡增重等。(3)药渣回用。如丁香、檀香提取挥发油后供药用;(4)人为掺杂。酸枣仁、柏子仁掺果壳;菟丝子拌沙子等。
5生产不规范目前我国药监部门规定中药饮片的生产必须是正规的饮片生产企业生产,并且自2008年1月1日起,所有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必须在符合GMP的条件下生产。但从实际来看,目前我国的中药饮片生产加工还是十分复杂,虽然在中药饮片的包装上贴着某某企业生产,但实际上很大一部分中药饮片都是在小作坊生产后加贴正规企业的标签。
6购销渠道混乱当前违规经营中药饮片的情况还比较普遍。据业内人士透露,在安国、亳州等地的药材批发市场,超范围经营中药饮片由来已久,饮片来源稳定,销售客户稳定,加工、批发、分销形成网络,虽然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整顿,但始终割不断其利益链条。这些饮片都不是正规的中药饮片加工生产,他们的生产条件简陋,生产工艺简单,饮片质量无保障,只是靠价格低廉来占据市场。由于经济利益的驱使,某些单位从无证经营者、个体户或集贸市场等非法渠道购进质量差,价格低廉的中药饮片,使得部分劣质的中药饮片进入了医疗机构的药房。
7贮存保管不善有些医院或药库等单位没有足够空间存放中药饮片,只能简单的堆放在一起。众多的中药品种所含成分各不相同,有的怕热、有的怕潮,若贮存不当,饮片即会发生霉变、虫蛀、变色、走油等现象,致使中药饮片变质,失去了应有的疗效。
8专业技术力量薄弱,中药人才缺乏中药专业技术力量薄弱、人才缺乏是目前较为突出的问题,现在从业中药的人员,还有很大一部分都没有专业技术知识,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或者学习,特别是在农村的涉药单位,他们的知识面窄,识别能力差,工作只是凭感觉,缺乏为中药饮片实施严格把关的业务技术水平和能力。
二、改进建议与对策
2.1统一和完善质量标准研究与制订全国统一的中药炮制规范及中药饮片质量标准,明确其产地、生长周期、药用部位、规格、色泽、水分、卫生学、显微鉴别、有效成分含量测定、毒性成分和农药残留、重金属测定及其指标控制,使饮片的质量评价更加科学化、合理化,从客观上量化指标,为饮片的生产、经营、使用、监督提供切实可行的依据。逐步实现中药饮片的批准文号管理制度,彻底改变中药饮片良莠不齐、优劣混杂的状况,提高中药饮片的质量,促进中药饮片产业现代化。
2.2加快建设符合GAP规范的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中药材种植资源和优良品种的选育是保证中药材生产的基础条件,规范中药材栽培和加工技术是保证中药材质量的关键环节,降低农药残留和重金属含量是保证中药质量和用药安全的重要条件。而中药材GAP是控制影响药材质量的多种因素,规范药材生产的多个环节乃至过程,从而达到药材安全有效,质量稳定可控系统的质量管理规范。因此,要保证中药饮片的质量,在野生资源日益缺乏的今天,必须尽快建立符合GAP要求的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
2.3规范中药饮片的加工炮制抓好中药饮片的加工炮制工作,依法加工炮制,严格控制饮片质量对中药治病起到至关重要作用,因此,必须加强对中药材净选加工、饮片切制、炒、炙、煅、蒸、煮等加工炮制方法的管理,提高中药饮片质量。中药饮片的加工炮制直接影响到中药饮片的质量,所以,中药饮片的炮制必须严格按照炮制规范进行。
2.4规范中药饮片的购进渠道从合法的渠道购进中药饮片,是确保中药饮片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我国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实施GMP,药品经营企业实施GSP,是规范中药饮片质量的重要措施和手段,其目的就是杜绝假劣饮片的流通,净化中药饮片的市场。所以,我们涉药单位购进中药饮片,必须从有资质的合法企业购进中药饮片,不能贪图利益从非法渠道购进劣质的中药饮片。
2.5重视业务培训,培养中药专业人才中药事业的发展离不开知识的更新,技术的发展,因此行业主管部门必须做好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有计划地举办各种类型的学习班、培训班,提高广大从事中药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老一辈中药人员的传统经验,使其有识别中药真伪优劣的能力。积极利用中医药专业院校的力量,加强后继中药人才的培养。促使从业人员学习专业知识,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并掌握中药发展的新动态,了解伪劣中药饮片产生的原因,增强识别中药真伪优劣的能力,提高业务素质,适应中药现展需要。
【参考文献】
1全国中草药汇编.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82.
关键词:加工精度;误差;工艺系统
随着国民经济实力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社会要求提高产品的质量。而加工精度是衡量零件加工质量的重要指标,所以保证零件的加工精度很重要。这就要求我们来了解影响机械加工精度的因素,从而提高加工精度。在加工过程中工艺系统会产生各种误差,这些误差与工艺系统本身的结构状态和切削过程有关,产生加工误差的主要因素有:
1加工原理误差
加工过程由于采用了近似的加工方法,近似的传动或近似的刀具轮廓而产生的加工误差。
1.1采用近似的加工运动造成的误差
在许多场合,为了得到要求的工件表面,必须在工件或刀具的运动之间建立一定的联系。从理论上讲,应采用完全准确的运动联系。但是采用理论上完全准确的加工原理有时使机床或夹具极为复杂,致使制造困难,反而难以达到较高的加工精度,有时甚至是不可能做到。如在车削或磨削模数螺纹时,由于其导程t=πm,式中有π这个无理因子,在用配换齿轮来得到导程数值时,就存在原理误差。
1.2采用近似的刀具轮廓造成的误差
用成形刀具加工复杂的曲面时,要使刀具刃口做得完全符合理论曲线的轮廓,有时非常困难,往往采用圆弧、直线等简单近似的线型代替理论曲线。如用滚刀滚切渐开线齿轮时,为了滚刀的制造方便,多用阿基米德基本蜗杆或法向直廓基本蜗杆来代替渐开线基本蜗杆,从而产生了加工原理误差。
2机床几何误差及磨损其对加工精度的影响
加工中刀具相对于工件的成形运动一般都是通过机床完成的,因此工件的加工精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机床的精度。机床制造误差对工件加工精度影响较大的有:主轴回转误差、导轨误差和传动链误差。
2.1主轴回转误差
主轴的回转误差直接影响被加工工件的形状和位置精度,可分解为径向跳动、轴向跳动和角度摆动。由于存在误差敏感方向,加工不同表面时,主轴的径向跳动所引起的加工误差也不同。例如,在车床上加工外圆或内孔时,主轴的径向跳动将引起工件的圆度误差,但对于端面加工没有直接影响。车端面时,主轴的轴向跳动将造成工件端面的平面度误差,以及端面相对于内、外圆的垂直度误差;车螺纹时,会造成螺距误差。主轴的轴向跳动对加工外圆或内孔的影响不大。主轴的角度摆动对加工误差的影响与主轴径向跳动对加工误差的影响相似,主要区别在于主轴的角度摆动不仅影响工件加工表面的圆度误差,而且影响工件加工表面的圆柱度误差。
2.2导轨误差
导轨在机床中起导向和承载作用,它既是确定机床主要部件相对位置的基准,也是运动的基准。它的各项误差直接对形状精度产生影响。导轨在水平面内的直线度误差将直接反映在被加工工件表面的法线方向(误差敏感方向)上,对加工精度的影响最大。导轨在垂直平面内的直线度误差对加工精度影响很小,一般可忽略不计。前后导轨的平行度误差会使工作台在运动过程中产生摆动,刀尖的运动轨迹为一条空间曲线,使工件产生形状误差。
2.3传动链误差
切削过程中,工件表面的成形运动,是通过一系列的传动机构来实现的。传动机构的传动元件有齿轮、丝杆、螺母、蜗轮及蜗杆等。这些传动元件由于其加工、装配和使用过程中磨损而产生误差,这些误差就构成了传动链的传动误差。传动机构越多,传动路线越长,则传动误差越大。机床传动链误差是影响表面加工精度的主要原因之一。
3刀具、夹具的制造误差及磨损
刀具误差对加工精度的影响随刀具的种类不同而不同。一般刀具(如车刀、镗刀及铣刀等)的制造误差,对加工精度没有直接的影响;定尺寸刀具(如钻头、铰刀、拉刀及槽铣刀等)的尺寸误差,直接影响被加工零件的尺寸精度;成形刀具(成形刀、成形铣刀以及齿轮滚刀等)的误差,主要影响被加工面的形状精度。而刀具的磨损会直接影响刀具相对被加工表面的位置,造成被加工零件的尺寸误差,夹具的作用是使工件相对于刀具和机床具有正确的位置,因此夹具的制造误差对工件的加工精度(特别是位置精度)有很大影响。夹具的制造误差由定位误差、夹紧误差、夹具的安装误差、导引误差、分度误差以及夹具的磨损组成。夹具的磨损会引起工件的定位误差。
4工艺系统受力变形引起的误差
工艺系统是一弹性系统,在加工时由于切削力、夹紧力和传动力等作用会产生相应变形破坏了刀具和工件间的正确位置,从而产生加工误差。
4.1切削过程中受力点位置变化引起的加工误差
切削过程中,工艺系统的刚度随切削力着力点位置的变化而变化,引起系统变形的差异,使被加工表面产生形状误差。
4.2切削力大小变化引起的加工误差——误差复映
工件的毛坯外形虽然具有粗略的零件形状,但它在尺寸、形状以及表面层材料硬度上都有较大的误差。毛坯的这些误差在加工时使切削深度不断发生变化,从而导致切削力的变化,进而引起工艺系统产生相应的变形,使得零件在加工后还保留与毛坯表面类似的形状或尺寸误差。当然工件表面残留的误差比毛坯表面误差要小得多。这种现象称为“误差复映规律”,所引起的加工误差称为“误差复映”。除切削力外,传动力、惯性重力、夹紧力等其它作用力也会使工艺系统的变形发生变化,从而引起加工误差,影响加工精度。
5工艺系统受热变形引起的误差
机械加工中,工艺系统在各种热源的作用下产生一定的热变形。由于工艺系统热源分布的不均匀性及各环节结构、材料的不同,使工艺系统各部分的变形产生差异,从而破坏了刀具与工件的准确位置及运动关系,产生加工误差。尤其对于精密加工,热变形引起的加工误差占总加工误差的40%~70%。
5.1机床热变形对加工精度的影响
机床受热源的影响,各部分温度将发生变化,由于热源分布的不均匀和机床机构的复杂性,机床的各部件发生不同程度的热变形,破坏了机床各部件原有的相互位置关系,影响加工精度。不同类型的机床由于热源不同,对加工精度影响也不同。
5.2刀具热变形对加工精度的影响
尽管在切削加工中传入刀具的热量只有3%~5%,但由于刀具的尺寸和热容量小,故仍有很高的温升,从而引起刀具的热伸长并造成加工误差。粗加工时刀具的热变形对加工精度的影响可忽略不计;对于加工要求较高的零件,刀具的热变形对加工精度影响较大,使加工表面产生形状误差。例如用高速钢刀具车削时,刃部的温度高达700℃~800℃,刀具热伸长量可达0.03mm~
0.05mm。
5.3工件热变形对加工精度的影响
工件的热变形主要是由切削热引起的,热变形情况与加工方法和是否均匀受热有关。
5.3.1工件均匀受热
对于一些简单的均匀受热工件,如车、磨轴类件的外圆,待加工后冷却到室温时其长度和直径将有所收缩,由此而产生尺寸误差;加工盘类零件或较短的轴套类零件,由于加工行程较短,可以近似认为沿工件轴向方向的温升相等。对于较长工件(如长轴)的加工,开始走刀时,工件温度较低,变形较小。随着切削的进行,工件温度逐渐升高,直径逐渐增大,因此工件表面被切去的金属层厚度越来越大,冷却后不仅产生径向尺寸误差,而且还会产生圆柱度误差;对于轴向精度要求较高的工件(如精密丝杠),其热变形引起的轴向伸长将产生螺距误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