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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教育,提高认识,营造行风评议工作的良好氛围
从行风评议工作一开始,我局党组就把做好行风评议工作作为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法为民,进一步转变行业作风的重要举措紧紧抓在手上,摆上了重要的工作日程。针对极少同志思想上存在的不重视、消极情绪,首先从提高强化教育入手,提高对此项工作的认识。坚持把学习教育活动贯穿于行风评议工作的始终,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采取了“一加强,四结合”的做法,一是加强班子的学习。局党组把行风评议规定的学习内容作为党组的必学课目,全体班子成员挤时间学,主动学,对照检查学,起到了表率作用。二是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我们充分利用雷打不动的周一下午的集体学习时间,组织全体干警开展行风评议学习活动,每人都写出了近万字的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并开展了“做好行风评议,争创十佳干警”大讨论等活动,全体干警人人踊跃发言,个个争谈体会,不断掀起学习热潮。三是行风评议学习与司法行政工作实践结合起来。全体干警自觉地把学习与实践融合在一起,通过加强学习促进了工作,又在实践中不断的强化学习,形成了一个良性互动的局面。比如,今年5月,我局对全市70多名基层法律工作者进行了业务学习、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集中教育培训,法律服务素质和为民服务观念得到了提高。四是学习教育与多种形式活动相结合。我局先后在全系统开展了“赞行风”、“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等演讲比赛活动,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民执法、热情服务的工作热情。通过学习教育活动的扎实开展,奠定了行风评议工作坚实的思想基础,始终保持了高涨的发展势头。
二、认真自查,虚心纳谏,从根源上找准了问题和不足
1、主动自查。一是党组自查。局党组多次召开党组生活会进行自查。局党组向全体工作人员发出了征求意见书,征集对班子和个人的意见,党组成员针对意见和建议不护短,不摭丑,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不仅主动就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揭摆,而且勇于指出班子成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二是个人自查。全局干警主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敢于把自己摆进去,实事求是地查找问题和不足,认真客观地分析根源,寻找解决办法,人人写出了自查工作报告。三是召开民主生活会。我局先后三次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民主生活会,广大干部职工畅所欲言,主动自省,敢于揭摆,既找准了行业存在的问题,又找准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全系统共召开民主生活会10多次。
2、畅通言路,虚心纳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一是开展行风评议咨询活动。全系统开展先后开展行风咨询活动30次,散发宣传资料20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3000余人(次),重点宣传了司法行政系统承担的主要职能及行评活动开展的时间、安排和评议内容。此外还深入农户、企事业单位进行宣传和征求了意见。二是召开了群众对话会。我局先后两次召开声势浩大的群众对话会,市局党组书记、局长现场听取了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主动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和解决。两次对话会共接待群众万余人。三是召开座谈会。行风评议工作开展以来,全系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委、政法委、公、检、法及部分委托服务单位的领导和代表召开“诚实守信与管理”等各级各类座谈会30多次,与会人员对我市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法制宣传、基层基础建设、法律服务特别是律师队伍建设实事求是的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四是强化社会调查。全系统在社会上发放调查问卷、在报上登载公开承诺8000余份,局长在市电视台作了司法行政行风承诺和在我市组织的《行风大家谈》节目上和群众面对面回答问题,组织专人深入到市县两级政法部门特别是和律师接触多的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实地征求了他们对各所、对整个律师队伍的意见和建议,公布举报电话29部,设置意见箱58个。通过多种形式的征求意见,获取群众意见和建议300多条。
三、强化措施,整改扎实,行风评议工作收到实效
我局对自查和征求的各类意见进行梳理归纳,认真分析,查找根源,区分责任,做到了评议主题鲜明,查找问题准确,整改内容明确,纠错措施有力。做到了三个结合:
1、评议内容与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相结合。我局把评议内容细化为依法行政和规范法律服务两个方面23项。依法行政方面十项:一是政(业)务公开的内容和要求是否落到了实处;二是能否做到坚持公开办事的要求;三是行政行为是否严格执行有关程序;四是是否在行政机关实行公示制、事业单位实行承诺制、领导干部实行自律制;五是有无以公谋私、的行为;六是有无“吃、拿、卡、要”行为;七是有无公务行为现象;八是有无乱摊派、乱收费和旅游观光现象;九是是否做到热情服务;十是工作是否落到实处,违纪行为是否得到查处。规范法律服务13项,一是是否做到衣着整洁,挂牌上岗;二是是否做到了使用文明语言;三是有无私自接受委托的现象;四是有无私自向当事人收费;五是有无向法官等工作人员行贿或指使当事人行贿的问题;六是有无提供虚假证据等情况;七是有无违反收费标准的现象;八是有无采取不正当竞争方式承揽业务的问题;九是有无超越法律服务执业范围现象;有无办理“关系案”“人情案”的问题;十一是有无纵容、庇护违规违纪行为的现象;十二是有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十三是有无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问题。
2、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一是加强明查暗访。我局在行风评议工作开展的每一个阶段都采用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对当事人回访、电话咨询等形式进行明查暗访。二是强化外部监督。全系统共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公、检、法等部门的相关人员及本单位的离退休人员100多人担任督查员和监督员,对行风建设工作进行了有力的监督和指导。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市局行风评议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对全系统的行风评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版权所有
3、纠错整改与整章建制相结合。一是实行了首问责任制,对群众的咨询、办事、来访,第一位承办事务的工作人员能够当场解决和答复的,要给予当场解决和答复,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推诿、扯皮,或不做处理;不属于自己份内事务或不属于本机关处理的,要热情引导办事群众到相关职能科室或具体讲清不予受理的理由和告知其应该去哪个部门解决。如不履行职责或因工作作风等问题引起群众投诉的要通报批评。二是实行公示承诺制度。我局把涉及司法行政审批事项的条件、程序、办事期限、收费依据及数额等一律向群众公开,各法律服务机构也按统一要求全部实行了公示。三是实行了“政务、财务、人事任免”公开。制定了政务、财务公开的规章制度,提高了政务决策和财务透明度。四是完善了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我局针对行风评议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修订完善30多项规章制度,使我局的各项工作迈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
四、强化专项治理,规范法律服务行业行为
一、信息化建设发展情况
(一)组织管理工作不断加强。认识的高度决定工作的力度。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各股、室、处及司法所的信息化建设,并成立了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信息化领导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全系统信息化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各股室根据各自职能,具体承担相关的信息化工作推进职责。并制定了电子政务管理制度,门户网站管理制度,局域网使用管理制度,信息编辑、审核、和更新制度,设备使用及维护制度等,为信息化建设的规范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硬件建设投入力度不断加大。自2009年开始,我局按照信息化建设要求,加大信息化建设资金的投入,购置更新办公电脑,保证局机关的日常工作的开展。同时,添置了配套使用的传真机、扫描仪、打印机、专线电话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形成了与省市司法行政专网、区政府机关协同办公网、互联网的联通与使用的格局。同时为各司法所配齐办公电脑、打印机、数码照像机等办公设备,达到了信息化建设的高标准配置。
(三)做好网络安全及设备维护。依据国家有关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认真抓好了电子政务内网(党政网)及局域网的安全保密体系建设,做到了物理隔离和专机专用,安装了防病毒系统、建设网络信息安全监控系统,做到软件及时升级、打补丁、更新病毒库。使电子政务内网(党政网)、互联网可管可控,达到了网络安全保密要求。全年无失泄密事件,无重要数据丢失现象发生。
二、信息化建设遇到的问题
1、平台过多,不便操作。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涉及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政法专网等多个平台,不同的信息必须通过不同的平台进行报送,一方面是需要切换平台,重新登录,实际操作多有不便,另一方面是各种信息要求报送时间不统一,过于分散,不便操作。
2、资源无法共享,造成工作不便。目前我们的司法行政专网虽已建立但无法实现与监狱,公安等部门的资源共享,严重制约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有效开展。
3、平台复杂,操作困难。办公人员对即将到来的信息化社会没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对其在司法行政发展进程中所处的地位没有充分了解,工作比较被动。目前基层司法所的队伍还有待壮大,现有的部分工作人员年龄比较大,对于电脑操作方面几乎没有经验,学习起来也十分困难,加上网络平台比较复杂,操作起来难度较大。
4、多个运营商,维护成本高。市局与我局局机关之间的联络采用的电信运营商,我局局机关与乡镇司法所之间的联系采用的是移动运营商,多个运营商同时使用造成了运行成本高,运营商之间互相推诿,处理问题效率不高,此外,多边缴费,维护成本也过高。
三、信息化建设有关建议
1、加强宣传,提高认识。要加强信息化建设重要性的宣传,使全系统人员充分认识信息化建设是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必然选择,是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质量和效率,降低办公成本的便捷途径,是进一步提高决策水平,更好地为民众服务,加强内外部监督的有效手段。
2、整合各平台,提高利用率。平台多、难操作,建议将各个平台整合到一起,尽量将报送各种信息的时间集中到一起,在一个系统中就能集中完成对各种信息的报送工作,这样不仅提高了系统的利用率,也提高了司法行政系统的工作效率。
按照《沈阳市2003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要求,如何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几方面建议:
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市,继续推进依法治市工作
(一)大力推进依法,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的依法工作大格局。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促进人民群众依法、逐级、有序,同时,建立起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依法的工作机制,自觉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公共秩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在调处一般民间纠纷的基础上,积极预防和化解涉及各种主体不同,地域不同,多种性质的纠纷和矛盾,继续完善不同调解组织之间的协作,与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协调配合,构筑“大调解”格局。
(二)适应入世需要,加快地方立法工作。全面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的清理工作,修改和废止我市与世贸规则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逐步建立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地方立法框架。实行公开立法和开门立法,积极推进立法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
(三)加速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探索实行重大决策公开制度,规范决策程序,建立科学的决策监督机制,防止决策失误,提高政府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水平。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增强行政执法行为的透明度。深化政府审批制度改革,依法界定审批权限,削减审批项目,减化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行为,提高行政效率。
(四)加强政法工作,确保公正司法。继续深入开展“政法系统队伍建设年”活动,坚持政治建警、业务强警和从严治警,提高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司法水平。继续深化审务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以公开促进和保障司法公正。继续在全市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和市场经济秩序的集中整治,坚持不懈地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沈阳市的大发展、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五)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大力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区民主法制建设,推进社区自治的规范化、制度化、有序化。以社区换届为契机,扩大民主选举的直选范围,积极推进条件成熟的社区实行直接选举社区委员会主任;不断完善社区民主决策机制,规范社区的民主管理;强化社区的民主监督,积极推进以财务公开为重点的社务公开,建立社区内部的民主测评机制;探索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由社区成员直接选举的民主选举新机制;加强村的民主法制建设,认真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坚决落实中央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全面推进“两公开、一监督”,积极推进村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依法治校工作要进一步健全领导体制,规范学校内部的工作机制,依法维护教学秩序;依法治企工作要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进企业各种行为依法运行。
(六)建设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深化公证、律师体制改革,完善管理机制。适应入世需要,公证业务要积极开拓高新科技、知识产权、国际贸易、房地产等新领域。律师服务业要实现规模化、专业化、外向化、品牌化,并积极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探索引进国外律师业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监管,以市政府名义出台有关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监管的规章,清理非法服务机构,净化法律服务市场。同时,大力加强各级政府的法律顾问工作,为全市各项重大决策当好参谋和助手。紧紧围绕铁西区整体改造,汽车、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和医药化工等四大支柱产业建设,先进材料产业园、先进技术产业园、软件产业园建设,农业庄园、农业科技园、农业开发园建设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提供高效、优质和规范的法律服务。
(七)全面深入开展“四五”普法工作,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加强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认真落实《沈阳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暂行规定》,编发《沈阳市处以上领导干部学法目录》,明确普法重点。市级领导班子法制讲座每年不少于两次;开办局以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轮训班;开办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律专业第二学历课程;完善市人大任命的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适时建立非人大任命的市管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加强公务员的法制教育。制定全市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合格证制度,统一颁发普法合格证。同时,要将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与公务员考核、评议等结合起来,作为公务员任职、晋级的必备条件;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研究制定《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并贯彻实施,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各区、县(市)要在年内创建1-2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以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重点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知识、世贸规则、企业管理法律知识和有关劳动、社会保障、环保、资源、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加强社会面的法制宣传,要适应入世的需求,大力宣传世贸规则等法律法规;要切实做好市、区县(市)、乡(镇)三级人大换届选举期间法制宣传教育,加大对宪法、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的宣传力度,确保换届工作的圆满完成;要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宣传工作。
二、提高教育改造质量,确保监院安全稳定
(一)建立实现安全防范的长效机制。以人为本,制定相应的监督、考核、奖惩办法,完善安全稳定责任制;利用微机联网、磁卡管理、监控监视等现代化技防手段,不断增强防范打击能力;与驻地公安、驻军、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建立起联防网络,进一步完备应急处置体系;积极参与“严打”斗争,会同公、检、法等部门,确立起监院内外深挖犯罪案件,打击犯罪行为的各项程序;加强“”人员教育转化,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工作流程。
(二)建立实现治本功能的教育机制。努力实现教育手段的科学性和教育方式的多样性,文化教育要向高等教育延伸,技术教育要向社会需求型和科技型转移;特别是在心理咨询、心理测试、心理矫治等方面要形成科学、规范的运作程序;完善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依法保障罪犯、劳教人员的人身权、知情权、休息权等基本权利的保障体系。
(三)建立实现现代化标准的保障机制。监院生产作为重要的改造手段,要逐步由院外向院内转移,由从事劳务生产向从事固定生产转移,大力发展固定生产项目,为提高改造质量创造条件;要科学调整监院布局,形成规模,合理配置警戒设施;理顺投资体系,要在基础设施、信息网络、技术装备、现代化办公等方面加大投入,预计总投资额在8250万元。
三、完善法律服务体系,提高法律服务水平
(一)实施“五化”战略。1.实现规模化,实施“5510”规划:通过政策扶持,市场调控,建立5家有100名以上执业律师的实力强、形象佳、有国际影响的律师事务所;5家有50名以上的执业律师的大所;10家有20名以上执业律师的的中型所。2.实现专业化,实施“520”规划:积极引导律师机构和律师向专业化发展,建立5个以上以金融、证券、房地产、知识产权等为主的专业化分工明确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建立20个具有专业特色的律师事务所。3.实现外向化,实施“322”规划:引进国外知名律师事务所在我市设立30个分支机构和办事处;引进国内知名律师事务所在我市设立20个分支机构和办事处;我市律师事务所到国外、省外设立20个分支机构和办事处。4.实现名牌化,实施“753”规划:全力打造7个省内有名,5个国内有名,3个国际有名的品牌所,今年分别打造3家、2家和1家;培养出50名在省内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律师,20名在国内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律师,20名在国际上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律师。5.实现规范化,实施“111”规划:建立起一个合理有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建立一个科学规范的行业管理体制,建立一个严格的内部自律体制。
(二)实施创新战略。加快公证体制改革步伐,现有行政体制的公证处要尽快改为事业体制;建立起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以行业管理为主的新型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的内部运行机制,强化法律服务机构的自律性管理;积极探索律师事务所与会计、审计等中介组织的联合重组,尝试构筑中介大平台。
(三)实施“法制”战略。制定地方性法规,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管。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具有沈阳特色的地方性法规,明确市、区县(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对法律服务市场的指导、规划、监督、管理等项职能,规范法律服务市场,营造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出台政府规章,积极建立法律援助体系。依法确定法律援助的地位、服务方式和作用,积极解决经费财政保障问题;强化法律服务网站的软、硬件建设,逐步将该站建设成为设施完备、管理先进、信息量丰富、传递快捷的国际性网站。
四、争创“四个一流”,切实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
(一)建一流领导班子。严格执行司法行政工作规则,坚持落实领导班子议事制度。着眼于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构建职责明确、程序规范、运转协调、高能快捷的决策系统;建立和完善科学的选拔任用机制,按照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的要求,继续实行中层领导干部竞聘上岗制度;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监督机制,实行领导干部政绩评价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等方面的动态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期审计制度、离任审计制度;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后备干部培养机制,按照动态跟踪、分口分级管理、定期定项培养的原则,采取轮岗、下派、交流、担任助理等形式,组建一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学识层次高的后备干部队伍;建立和完善科学的轮岗交流机制,定期交流与定岗交流相结合;建立领导干部责任追究、诫免、引咎辞职等制度,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建一流干部队伍。坚持逢进必考的方针,力争以每年5%的比例,有计划的考试招收录用一批年轻化、高学识、高技能的各类人才进入我局;制定《沈阳市司法局非领导职务干部聘任实施办法》,实行双向选择、竞聘上岗,末位淘汰等方式,全方位推行聘任制度、合同制度;实行干警轮岗交流制度,从层次、范围、标准和时间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加强干部培训。加强学历教育,通过自考、联办、委培、选送、定期进修等多种形式,提高现有干警的学历层次;建立和完善固定的干部培训基地;保证全局干部每两年一次定期培训;对公务员、人民警察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执法执纪行为实行全方位监督。同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的有效办法,重点强化关键岗位、关键时期、关键事项、关键环节及8小时以外的有效监督。进一步研究入世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加强对局直各窗口单位的行为方式和管理模式的监督检查,解决带有行业性质的不正之风。版权所有
[ 论文 关键词]行政伦理思想;儒道墨法; 历史 发端;理论内核
[论文摘要]
20世纪70年代,行政伦理作为一门系统的学科在西方才得以诞生,但行政伦理思想在
3.墨子:墨家行政伦理思想的发端。墨家的行政伦理思想,由战国初期墨翟创立,代表着小私有劳动者和平民的利益,曾盛行一时,拥有与儒家并称“显学”的光环。墨子先学习儒家之学,而后创立墨家,以“兼爱”为核心,建立了涵盖 政治 、 经济 、伦理与 哲学 四位一体的思想体系,其中包含着一系列诸如“非攻”、“尚同”、“尚贤”、“贵义”、“贵利”等具有行政军事思想、行政组织思想和行政人事思想的诸多内容。墨家的思想蕴含着大量的传统行政伦理的原则与规范,如在人事管理上,墨家宣扬“以尚贤为政”的举贤观念,明确“以德就列”的用人标准,规定了“自上而下”的选拔方法和“听其言,迹其行,察其所能而慎予官”的录用程序。经“巨子掌权”、“相谓别墨”、“墨离为三”等三个时期的分化,“墨家后学”继承与 发展 了墨子的学说,并在认识论、逻辑学、 自然 科学 等领域也颇有建树。由于阶级斗争加剧,小生产者阶层的分化瓦解,以及墨学自身空想性与脱离现实的不足性,墨学逐渐退出了 历史 舞台,以致“其学几绝,其书仅有”。然而,随着历史的演进,墨家诸多思想精华被整合到儒家、法家等学派之中,彰显其不朽的思想价值。“虽然,墨学的繁衍传承没有像其他诸子学说那样的款款绵延,但是,这并不妨碍其时代价值的展现,其‘墨子精神’依然在不同时代显示出其独特的魅力,无论何时,墨学总有许多的东西需要我们去探究,也总能发掘出许多新的理论点”。所以,先秦墨家思想必然成为追溯
[关键词] 急性心肌梗死; 消化系统症状; 误诊
[中图分类号] R542.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9701(2010)15-85-02
急性心肌梗死起病急,常有严重的心律失常、心功能不全或心源性休克,甚至猝死。在急性心肌梗死无典型的临床表现或心电图表现时,极易造成误诊或漏诊。临床医生对于以消化系统症状为首发表现的急性心肌梗死认识不足,常常导致误诊而延误治疗时机。本文对我院16例以消化系统症状为首发表现的急性心肌梗死的误诊原因进行分析,现报道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本组16例,男13例,女3例;年龄40~75岁,平均65岁。所有患者均经心电图、心肌酶、肌钙蛋白的检查并结合临床表现确诊。
1.2 临床表现
上腹痛12例,伴恶心、呕吐10例,伴腹泻3例,血压下降5例。
1.3 并存疾病
高血脂症6例,原发性高血压5例,糖尿病4例,冠心病3例。
1.4 误诊疾病
误诊为急性胃肠炎9例,反流性食管炎2例,消化性溃疡2例,慢性胃炎1例,胆囊炎1例,急性胰腺炎1例。
1.5 实验室检查
心电图:下壁心肌梗死11例,前壁3例,广泛前壁1例,前间壁1例。全部病例均行检查:心肌酶增高,肌钙蛋白阳性。
1.6 治疗与转归
本组患者诊断明确后予常规吸氧、监护、止痛、溶栓、消除心律失常、控制休克等对症治疗后,11例好转出院,3例因病情加重家人放弃治疗出院,2例死亡,其中1例死于心源性休克,1例死于恶性心律失常。
2 讨论
2.1 发病原因
急性心肌梗死有典型临床表现和典型心电图表现者较易诊断,一部分缺乏典型的临床表现和特征者,容易误诊。特别是并发高血压、糖尿病及高龄患者无胸前疼痛而被其他症状掩盖,导致误诊漏诊而延误治疗,分析其原因为:①老年人冠状动脉已有侧支循环形成,冠状动脉对缺血有一定适应状态,尤其并发糖尿病患者,神经系统衰退,对疼痛敏感性降低,痛阈升高,故急性心肌梗死时,可无胸痛的现象;②大面积急性心肌梗死心肌收缩功能显著减弱,可能使原有心力衰竭患者的呼吸困难加重,而无心力衰竭患者表现为急性左心衰竭;③大脑血管严重硬化,心肌梗死时心排血量急剧减少,脑动脉灌注不足所致神经系统症状;④因疼痛部位不典型而误诊,可出现牙痛、咽痛、下颌痛、颈肩痛、腰背部疼痛等,这是由于心肌缺血缺氧时,坏死心肌酸性代谢产物刺激心脏交感神经传入纤维,经胸交感神经节1~5,沿传入神经传至大脑产生痛觉,可向C2-T10任何部位放射,故引起相应部位的疼痛。因此,对急性心肌梗死疼痛部位的变异应有足够的认识,不可忽视特殊部位的疼痛与胸痛、全身症状的关系。本组均以上腹痛伴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等,被误诊为消化系统疾病,并有4例曾于1周内行胃镜检查。急性心肌梗死在我国1/3患者疼痛性质及部位不典型。据报道,以胃肠道表现为首发症状占15.7%~30%,以下壁心肌梗死为主。本组患者出现腹痛症状其机制为:心脏感觉纤维进入脊髓后与上腹部脏器的感觉纤维共同聚合于同一脊髓神经元,经同一途径上传,因而心脏感觉冲动传入丘脑和大脑皮质后产生腹痛的感觉[1]。另外,迷走神经的传入感觉器几乎都位于心脏后下壁表面,当心肌缺血缺氧时刺激迷走神经产生腹痛等[2],易误诊为胃痛、胃肠炎等。因此,特别是老年人如出现与饮食无关的胃肠道症状,临床医生一定要全面分析病情,不要被消化道症状所迷惑,只注重消化系统检查,而忽视心血管检查,造成误诊。
2.2 误诊原因
临床医生缺乏对急性心肌梗死整体表现的认识,诊断思维狭窄,缺乏认真细致的检查,询问病史不深入,片面满足于一般检查,从而造成误诊漏诊。对急性心肌梗死的首发症状变化认识不足,对疼痛部位变异没有足够的认识,临床上遇到牙痛、咽痛、下颌痛、颈肩痛、腰背部疼痛及腹痛等表现,而无相应体征,伴有胸闷、心悸、大汗、心律失常、恶心、呕吐等不该有的心血管表现时,应怀疑急性心肌梗死可能。而有些医生只注重局部现象,未能及时行心电图、心肌酶、肌钙蛋白检查,从而造成误诊漏诊。
2.3 诊治体会
综上所述,中老年人在无典型的胸痛病史时,若出现以下情况应想到心肌梗死的可能:①突然出现不明原因的血压下降;②突然发生急性左心衰、休克、严重心律失常[3];③出现上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消化系统症状,又不能完全用胃肠、胰、胆疾病解释;④疼痛部位发生变异如牙痛、咽痛、下颌痛、颈肩痛、腰背痛、腹痛等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的。不能盲目片面地诊断为心衰、急性胃肠炎、胆囊炎、胰腺炎、咽炎等。应及时做心电图、血清心肌酶、肌钙蛋白的检查,以减少误诊率、死亡率,以提高技术水平。
临床医生诊断急性心肌梗死时,必须要综合考虑、结合病史、全面体检、避免只针对某一症状片面诊治,特别是以消化系统症状为首发表现的急性心肌梗死,对此要有足够的认识和警惕。注重查心电图、心肌酶、肌钙蛋白,避免和减少误诊、漏诊,这对于提高急性心肌梗死的诊治水平和降低死亡率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 沈燕. 急性心肌梗塞误诊为急性胃肠炎1例报告[J]. 右江民族医学院学报,2008,2(2):173.
[2] 廖丹,王海龙. 不典型症状急性心梗46例诊断分析[J]. 中国误诊学杂志,2007,7(16):3871-3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