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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产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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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产合作社

农业生产合作社范文第1篇

>> “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体制创新的理想模式及其功能分析 “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体制的理想模式及功能 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组织新模式 “家庭农场+合作社”的合作经营机制探析 解析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作关系问题 扶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政策 慈溪市家庭农场合作社发展的优势与风险分析 农技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在农业机械发展中的作用 家庭农场舞活农民合作社 关注新农人,助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中国家庭农场及合作社发展大会盛大开幕 合作社模式兴起 蒙城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问题调查研究 完善专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促进家庭农场发展 了不起的合作社 团员不要脱离家庭单独参加互助或农业生产合作社 王寨镇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 家庭农场融资分析 超市农业与专业合作社 再造农业合作社 合作社领航都市农业发展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l。

⑦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0》和《中国统计年鉴2011》。

⑧数据来源:《中国农村统计年鉴2010》和《中国农村统计年鉴2011》。

⑨本文此处提出的家庭农场经营规模是一个理想的数字,实际上各地的人地关系紧张程度不同,农场经营规模也可以有较大的不同。陈锡文认为,家庭农场的规模适度非常重要。他认为中国家庭农场的适度规模是几十亩到上百亩的规模,东北地区土地条件好可以发展上千亩的家庭农场。见陈锡文:《发展家庭农场不能硬赶农民走》,。

⑩与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相比,合作社的粮食增产能力则饱受质疑。据农业部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目前共有粮食生产合作社5.59万个,入社社员513万,经营耕地7218万亩,占全国可耕地总量的4.0%;这些粮食生产合作社产量971亿公斤,占全国粮食总产量的8.2%,而粮食生产合作社的平均亩产为545公斤,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92公斤(参见《全国种粮大户和生产合作社首次摸底:种了1/10地 产出1/5粮》,《人民日报》2013年3月24日)。然而,贺雪峰认为应辨证看待粮食生产合作社的增产能力,并提出了两点质疑:一是种粮大户和粮食生产合作社所经营耕地在全国粮食作物种植总面积中的比重不是1/10,应是17%。全国18.26亿亩耕地中应有大约7%的耕地种油菜作物,有6%的耕地种棉、麻、糖、茶及药材,13%的耕地种蔬菜瓜类,另有4.5%的耕地种其他作物,实际上只有大约68%的耕地种的是粮食作物;二是全国土地是分级的,其中一类土地的单产可以达到800公斤/亩,甚至更高(含双季);三类地则只有300公斤/亩,甚至更低。种粮大户与合作社经营的土地绝大多数都是一类地和二类地,几乎没有任何人或组织会用三类地种植粮食作物。受此两大因素的影响,种粮大户与粮食生产合作社的增产能力并不如想象的那样突出(贺雪峰:《种1/10的地,产1/5的粮?》, ,2013.5.6)。

11《中国农民经济状况报告》,http:///20120822/n351212151.shtml。

参考文献:

[1]陈晓华.现代农业发展与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J].农业经济问题,2012,(11).

[2]任强.论合作社的组织基础[J].浙江学刊,2012,(5).

[3]张士杰.专业合作社:粮食产业化经营的现实选择[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8,(4).

[4]赵晓峰,何慧丽.农村社会阶层分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影响机制分析[J].农业经济问题,2012,(12).

[5]黄胜忠,徐旭初.成员异质性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结构分析[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

[6]黄宗智.三大历史性变迁的交汇与中国小规模农业的前景[J].中国社会科学,2007,(4).

[7]朱学新.家庭农场是苏南农业集约化经营的现实选择[J].农业经济问题,2006,(12).

[8]罗伊・普罗斯特曼,蒂姆・汉斯达德.中国农业的规模经营:政策适当吗?[J].中国农村观察,1996,(6).

[9]陈洁,刘锐,张建伦.安徽省种粮大户调查报告[J].中国农村观察,2009,(4).

[10]王德福,桂华.大规模农地流转的经济与社会后果分析[J].华南农业大学学报,2011,(2).

[11]赵泉民,李怡.关系网络与中国乡村社会的合作经济[J].农业经济问题,2007,(8).

[12]赵晓峰.重读税费改革:国家、集体与农民关系的视角[J].人文杂志,2010,(3).

[13]武广汉.“中间商+农民”模式与农民的半无产化[J].开放时代,2012,(3).

[14][15]吴震.2010年中国合作经济年度发展报告[J].中国合作经济,2011,(6).

农业生产合作社范文第2篇

为促进蔬菜便利进城,缓解蔬菜卖难买贵问题,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商务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地产蔬菜直销和社区连锁经营、推进周六车载蔬菜市场建设等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推进地产蔬菜直销、社区连锁经营和周六车载蔬菜市场工作,有助于平衡产销关系,减少农产品流通成本,降低和稳定城市菜价,管理通胀预期,对方便居民生活和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减少环节、利民惠农”的原则,加快建设高效、畅通、安全、有序的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

三、目标任务

在继续实施城区菜市场改造升级和开展“农超对接”工程基础上,在部分菜市场开展地产蔬菜直销市场试点工作,对应建未建、拟建未建、在建尚未建成菜市场的社区开展社区连锁经营直销点和周六车载蔬菜市场试点,促进蔬菜便利进城,平抑菜价,增加农民收入,丰富城乡居民菜篮子。

(一)开展地产菜直销试点

1.今后新建、改建的菜市场均应设置地产菜直销区。

2.铜官山区政府负责在义安苑等菜市场提供部分摊位进行地产蔬菜直销市场试点。市农委负责组织有经营能力和意愿的蔬菜种植大户或农业生产合作社与市场主办单位签订协议后到义安苑等菜市场经营。

3.鼓励在蔬菜直销市场经营的蔬菜种植大户或农业生产合作社在尚未建立菜市场的社区选择面积为20—50平方米左右的门面房作为蔬菜连锁经营直销点。

(二)周六车载蔬菜市场试点

市农委负责组织有经营能力和意愿的蔬菜种植大户或农业生产合作社与辖区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合作,在本地蔬菜集中上市时期开办周六车载蔬菜市场。先在铜官山区新苑小区和狮子山区五环国际小区开展周末车载蔬菜市场试点工作,待取得实效后在全市推广。周末车载蔬菜市场应有序发展,在目前菜市场服务半径内的小区,不鼓励设立周六车载蔬菜市场。

(三)建设蔬菜重点生产区域批发市场

蔬菜重点生产区域批发市场的建设,由所在县(区)政府寻求投资主体,依法设立。市直相关部门特别是商务部门做好服务工作。大通产地蔬菜批发市场在未建成前,可先由市郊区政府协调大通农工贸市场,划出部分区域在下午4点从事产地蔬菜批发业务。

四、时间安排

开展地产菜直销市场试点时间为11月中下旬,周六车载蔬菜市场试点待本意见下发后一周内实施。

五、组织保障

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是“菜篮子”工程的重要内容,辖区政府、商务、农业、公安、交通、财政、工商、城管、物价等有关部门,应明确责任分工,密切合作,共同推进,及时发现和解决市场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地产蔬菜直销和推进周六车载蔬菜市场健康发展。

(一)辖区政府负责协调落实地产菜直销市场,社区地产菜直销点和周六车载蔬菜市场摊位、场地。督促所在社区加强周六车载市场管理,维护好现场秩序。

(二)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开展地产蔬菜直销和推进周六车载蔬菜市场建设牵头、服务和协调工作。

(三)市农委负责蔬菜检测确保蔬菜质量安全;组织有经营能力和意愿的蔬菜种植大户或农业生产合作社进入蔬菜直销市场和社区直销店开展地产菜直销;组织专业合作社采取集运输、储存、销售和垃圾处理等功能于一体的厢式货车,开展周六车载蔬菜市场活动。

(四)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为蔬菜直销市场、周六车载蔬菜进市场提供通行便利。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为农产品运输和周六车载蔬菜进社区开辟“绿色通道”。

(五)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开展地产蔬菜直销和推进周末车载蔬菜市场建设扶持相关政策。

(六)市工商局负责维护市场公平交易秩序,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引导和监管,打击强买强卖,缺斤少两,欺行霸市行为。

(七)市行政执法局负责市场市容市貌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监督、协调工作,确保市场整洁卫生。

(八)市物价局负责会同市场主办方对进场开展直销的蔬菜种植大户和农业生产合作社进行价格监控,以保证其经销4—5种大路菜价格低于同期、同类、同品种的均价10%以上。

(九)地产菜直销市场和周末车载蔬菜市场经营主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蔬菜进行检测、留样和记录,确保蔬菜质量安全;自行清理垃圾废弃物,自觉保持市场环境卫生。

六、政策措施

(一)对进场开展地产蔬菜直销市场和周六车载蔬菜市场的经营主体涉及的摊位费、租用场地费用,由市商务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共同审核后,直接补助给经营主体。

(二)社区地产菜直销点从起申请列入市民生工程,利用3年时间在尚未建立菜市场的社区选择面积为20—50平方米左右的门面房作为蔬菜直销点。其中:20—30平方米的,一次性补助2万元;30—40平方米的,一次性补助3万元;40—50平方米的,一次性补助4万元。

(三)所需补助资金由市、区财政各承担50%

七、几点要求

农业生产合作社范文第3篇

关键词 农产品流通;交易费用;创新;重庆市

中图分类号 F304.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08-0294-02

农产品流通市场是农产品流通网络的重要节点,规范合理的农产品流通市场有助于农产品流通效率提升、农村消费市场完善、鲜活农产品供给、公平交易、农业发展、农民增收。

1 研究意义

1.1 加强宏观调控,稳定物价

科学的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便于政府加强宏观调控,稳定物价。流通是连接生产与消费的中间环节,农产品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农产品流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领域,因此农产品流通市场不是一般性的流通市场,需要科学的宏观调控加以指导。重庆市农村播种面积354.04万hm2,占全市地域面积的42.96%,农产品生产的资源、空间与环境压力大,主要分布在渝东北生态涵养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区的某些区域,主产农产品的国土空间分布不均匀,本土农产品供应能力差。而农产品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重庆市农产品需求旺盛,因此重庆市的农产品除了本土农产品供应外,还需要外地农产品补给。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可以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为抓手进行科学的宏观调控,保证农产品流通的供需匹配,规避农产品资源配置不均的风险,达到保供稳价的目的。

1.2 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

充分实现市场在农产品流通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流通效率。目前,重庆市农产品流通市场维持传统的流通模式,流通时间长、流通费用高,市场经营主体区域性垄断倾向明显,加之农民获取农产品流通信息成本高、不易得,致使本土农产品供给渠道阻滞与外地农产品竞争渠道阻滞并存,出现农产品结构性过剩,完善的农产品流通市场通过发挥价格机制在农产品流通市场中的决定作用,能更加有效地调节农产品资源的供给与需求,促使农产品流通及其流通体系高效运行。

1.3 建设统一市场

完善重庆市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形成统一的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目前重庆市农产品流通市场尚未形成统一的体系,培育主体、管理主体、经营主体尚未规范,流通渠道和方式尚未科学化。本课题力主完善重庆市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形成统一的市场体系,同时创新流通渠道和方式,实现农产品流通的智慧化,降低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的交易费用和管理成本,增强农产品流通的标准化、信息化,从而将重庆市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更加有效地纳入国内、国际农产品流通体系。

2 农产品流通组织效率的理论框架

农产品区别于其他普通产品的特性在于民生性、季节性、区域性、分散性、易损性,必须依靠市场这种组织形式增强农产品的鲜活性和供应效率,降低流通的交易费用与管理成本,以增加农民收入与减少消费价格。

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在选择组织形式与组织制度时,总是更倾向于节省交易费用和管理成本,以求交易费用和管理成本的边际均衡。虽然科斯本人并没有提出“交易费用”这一语汇,但是他是交易费用理论的研究先驱和集大成者。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一文中指出:“为了进行一场市场交易”,有必要发现和谁交易,告诉人们自己愿意交易及交易的条件,要进行谈判、讨价还价、拟定契约、实施监督来保障契约的条款得以按要求履行。同时,科斯指出不仅市场存在交易费用,企业本身也会产生交易费用,比如行政管理费用、监督缔约者费用、传输行政命令等组织费用也是交易费用,可称为企业内部的交易费用。农产品流通本身也是一种市场交易行为,因此农产品流通市场及其组织所组成的流通市场体系的效率可以借用科斯的交易费用理论,其效率高低取决于农产品经营主体参与流通过程时在搜寻、谈判、讨价还价、拟定契约、监督合同履行方面所耗费的成本高低。

3 重庆市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现状

重庆市按照其对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的总体规划布局,依据辐射能力目前形成了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核心的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以直接面向农产品经营主体(供给角度)和农产品消费终端(需求角度)为核心的三级市场。依据辐射能力重庆市一、二、三级市场之间可以互相流通农产品,也可以与其他国内农产品市场发生流通关系,除此之外重庆市一级市场还特别承担国际农产品市场流通功能。

4 存在的问题

4.1 农产品供给的交易费用高

一是农产品经营主体跨层次交易造成交易费用高。重庆市农产品流通市场为三级市场,农产品流通在三级市场之间进行而自然形成交易费用高。二是农产品流通主体发育不足造成的交易费用高。笔者认为农产品流通主体应该落在农户自身、农业生产合作社身上以及农产品加工商和农产品生产企业以减少交易环节,但现实是农户的交易频次低、交易不确定性高,农业生产合作社规模小、数量少、直接参与供给的经验少,农产品加工商、农产品生产企业的资产专用性强,因此实际介入供给的农业经营主体主要是农产品运销商,并且各农业经营主体产出的农产品主要经农产品运销商到达一、二级市场。农产品运销商在各经营主体和三级市场之间经历搜寻成本、讨价还价、签订合同、监督合同履行,交易费用高昂。

4.2 农产品消费的交易费用高

一是农产品消费主体跨层次消费天然造成的交易费用高。二是农产品流通市场为形成统一的价格机制造成的交易费用高。农产品消费终端的各主体(包括市民、超市、社区菜市场、农产品消费企业)反复对比价格选择市场,搜寻、谈判、讨价还价、签订合同、监督合同履行的过程产生的交易费用高。

5 创新的总体思路与目标模式

5.1 总体思路

建立“供给主导型”的流通市场,保障农产品总量“供需平衡”。笔者主张“供给主导型”制度变迁,不仅因为目前的农产品流通体制“需求诱致性”变迁面临着供给约束以及变迁绩效的弱减,而且也在于政府作为制度供给主体具有比较优势。

5.2 目标模式

建立“三级市场,网状流通”。一级市场把握全市供需情况,把握全国供需情况(主要是供给),与其他国内市场(主要是市外)搜寻、签订农产品供给合同,储存、管理农产品并在物流辐射区内配送,从而保证全市农产品总量的动态平衡,达到保供稳价的目标。二级市场把握辐射区内供需情况,在市内搜寻、签订农产品供给合同,储存、管理农产品并在物流辐射区内配送,及时向一级市场报告供需情况,从而保证辐射区内农产品供给动态平衡。当农产品消费终端向一级市场或二级市场发出需求信息后,接到需求信息的市场根据储存实物情况,在一级、二级市场之间进行资源调配,按照辐射能力选择由一级市场或二级市场配送到消费终端。

6 创新策略

6.1 建立全市农产品价格信息网

科斯在《企业的性质》一文中指出价格机制本身也会付出代价。全市的农产品价格信息网使得农产品价格透明,降低价格机制降低了交易费用,促使农产品交易公平。建立农产品价格信息网有利于农产品价格的形成以及农产品信息的知悉,保证三级市场的农产品经营户、消费终端及时了解价格变化,针对价格变化采取农业增产策略,减少农产品运营商的不必要介入机会,从而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促进农业发展。

6.2 建立电子商务平台

电子商务是运用电子通讯手段对经济产品和服务进行宣传、购买、结算的经济活动,具有快捷性、无形性、成本低、全球性的特点。在各级市场之间建立电子商务平台主要用于农产品交易信息的交换。这种标准化、无形性的经济交易方式既降低了农产品市场组织内部的交易费用,同时也降低了农产品流通过程中的交易费用。

6.3 以批发市场为中心规范市场职能

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农产品流通的主渠道,承担着约70%的农产品流通与集散,是农产品流通的中心组织,因此需以批发市场为中心规范流通市场的职能。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中心规范市场职能原因有2个方面:一是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公益性。其运行目标是保障农产品流通产销畅通和城市农产品供给,且农产品批发市场并不直接参与市场交易,仅是一种流通中介组织,为农产品流通提供交易场所与服务,具有公益。二是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企业化运作。企业化运作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是为提高经营效率,减少对政府的依赖,但是企业化运作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依然具有公益性,其公益性实际上是政府期望其运作实现的公益性目标。

6.4 明确政府的流通监管职责

农产品是维持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必需品,其质量和安全性关系到人的生存质量和健康。由于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中心的流通市场组织是一种中介组织,并不直接参与交易,农产品流通环节对城市又不可或缺,因此农产品流通必须由政府监管。政府的流通监管职责主要有2个方面:一是宏观把握、供需平衡,避免农产品流通的地方性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保证城市农产品流通供需平衡、价格稳定,减少“菜贱伤农”“菜贵伤民”的事件。二是精细检验、安全可靠。保证农产品储存、流通期间的安全问题,谨防变质和劣质农产品流通。为此政府需针对农产品流通立法。

6.5 培养农业生产合作社为主导的农场品经营主体

农业标准化生产是提升农产品竞争力、质量、农民增收的主渠道,农户、农业企业、农业生产合作社同属农业标准化生产主体,本文认为农业生产合作社应为农业标准化生产的主导力量,成为农产品经营的主导主体。农户个体力量薄弱,认知能力有限,行为能力局限,无法承担农产品流通重任;农业企业营利性目标明确、数量较少、资产专用性强、生产目标具体,不适宜承担农产品流通重任。相较于农户和农业企业,农业生产合作社规模可大可小,其性质类似于社会团体,尊重农民自愿的同时合作共事追求增产增收,能保证农产品供应的公益性目标且自然维系农民自身利益,有能力承担农产品流通重任。而农业生产合作社作为农产品经营主体,将农民组织起来,以组织形式承担起了从生产到销售的中间角色,降低了交易费用。

6.6 提升农产品流通市场经营主体的经营能力

提升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中心的农产品流通市场经营主体的经营能力,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定位为公共企业,以达到保供稳价的公益目标与提升流通效率的双重目标[3-4]。定位为公共企业,政府要在尊重现代企业运营管理方式的同时发挥必要作用,分清直接介入领域与避免介入领域,提升农产品流通市场经营主体的经营能力。

7 参考文献

[1] 张浩,孙庆莉,安玉发.中国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效率评价[J].中国农村经济,2009(10):51-57.

农业生产合作社范文第4篇

(一)农业信息缺乏针对性目前我国农业信息网站平台中提供的大多是关于当前国家与政府对于农业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及某些农业经济学家对国家重大农业经济发展政策的深入解读,反而具有农业生产指导作用的农业生产技术创新与突破相关信息较少。同时,农业信息平台上共享的农业信息大多具有较强的专业性,科学素质较低的农民与某些地方农业生产合作社工作人员不能理解。农业信息的使用者主要包括农民自身、与农业相关的政府机构及一些如农村生产合作社、农业信息中介等私营机构,不同的农业信息使用者对于信息内容的倾向性与侧重点不同,因此要求农业信息平台中提供的信息具有明确的定位与分类,只有具有针对性的农业信息才能满足使用者的要求,进一步促进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对农业信息化建设认识不足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我国农业经济发展同样进入从传统农业经济发展模式向规模化、产业化的现代化农业方向发展。近年来政府对于农业现代化与新农村建设高度重视,使得人民逐渐认识到先进农业生产信息与技术对于指导农业生产、提高农民收入方面的重要推动作用。但是,农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成本较高,一些地方政府与农民仍然片面坚持“勤劳致富”的传统观念,忽视农业信息化建设对于推动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发展的巨大推动作用,这种传统观念的存在严重阻碍我国现代农业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进程。

(三)农业信息利用率低农业信息的最终使用者大部分是农民,但是不可否认农村文化教育水平相对比较落后,农业生产信息化程度低,农民自身的科学文化素质不高,对于农业生产信息的吸收与利用程度低,这也严重制约农业信息化的发展进程。(四)农业信息化建设技术人员缺乏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深化改革、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今天,农业经济想要实现现代化、产业化发展,就需要不断推进新型农业信息化建设,而农业信息化建设技术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工作实践能力不足等问题已成为阻碍农业信息化建设的关键性问题。农业信息化建设技术人员大多是不具备农业生产技术专业知识的政府职能部门人员,对于农业经济发展与改革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难以提出具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指导意见,导致农业信息化建设对于农业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不明显。

二、落实我国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措施

(一)优化职能机构,努力提升农业信息服务水平新型农业经济信息化建设首先就是对于农业经济发展的相关机构与个人及农业生产信息进行统筹规划,建立起统一、规范化的信息交流与共享平台,并不断完善信息与传播过程中相关的规章制度,逐步建立起涉及政府职能部门、农业生产专家、大众媒体与信息服务机构、农业生产合作社、农民自身在内的综合型农业信息服务平台。除此之外,还应该加强农业生产信息的收集与精确定位分类工作,不断提高农业信息对于实际农业生产过程中的针对性与实践操作的指导性,同时还应该不断开展农业信息下乡工作、组织农业科技生产队伍进驻农村对实际农业生产提供科学指导,加强农民农业生产信息化的新观念,努力提升服务水平与质量,大力推动现代农业经济信息化建设,促进我国农业经济体制改革与转型,提高农民经济收入。

(二)开展农业经济信息化建设基地项目开展农业经济信息化建设基地项目,积极运用先进农业发展示范基地具有的真实直观的引导作用来进行农业经济信息化项目建设的宣传和普及具有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农业经济信息化基地项目首先就是具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良好的农业村镇作为信息化基地,可以采用依靠政府财政补助、地方企业资金与技术投入、国家农业经济政策扶持、农民自身收集等方式,为基地大部分农民安装计算机并接入农业信息共享服务网站,建立农业信息化农民专项培训队伍,帮助基地农民通过计算机获取具有农业生产指导性的农业信息,并不断完善基地信息化基础设施与人才队伍建设与培养,通过基地的示范作用推动农业经济信息化建设,最终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目标。

(三)提高农业信息技术人员综合素质提高农业信息服务技术人员综合素质一方面就是注重农业信息使用者———农民自身的信息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农业生产与经营者获取与利用农业信息的能力,以保证农业信息能够最终促进农业生产与发展,同时还需要不断提高农业信息服务人员的专业技能与知识水平,具体可以通过网上远程教育、建立统一农业生产专业信息技能培训平台,建立相关职能机构对于农业信息技术服务人员岗前培训及持证上岗工作实施严格监督;另一方面由政府做担保与引导,组建一个具有丰富农业专业知识与生产实践经验的农业经济信息化专家队伍,同时不断加强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技术的结合,推动农业经济向信息化、现代化方向发展。

农业生产合作社范文第5篇

我家的房子早已破旧,按说十多年前就应当盖新的了。那时刚解放不久,虽然家中生活由吃糠咽菜、挨饿受冻变为丰衣足食了,但要盖屋子还不容易。那是经济上有一定积蓄以后才能办到的事。从互助组到高级社那几年,年景很好,我家劳动得也好,家里有些积蓄了,想盖房子,可是有许多实际困难。首先是把房子盖在哪儿的问题,时分得的房基地是两丈宽,四丈长的一个条条,在这条带子似的地面上盖什么样的房子呢?再是,由谁来盖?自家只有两个劳动力,显然太少。还有,用什么盖?建筑材料也成问题。木材难买,买来也运不来。那两年雨水大,生产苫房草的北河套一片,苫房草和房上的瓦一样,没有草便盖不成房子。当时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对这些问题都很难解决。怎么办呢?全家大小多么希望住上新房啊!可是,不幸那年父亲又生病,把仅有的一点积蓄也用光了,看来盖新房可是个遥远的事。

今年我家住上了新房子,而且村里还有十几家也都住上了新房。过去很难办的事,怎么现在竟然变得这样容易了呢?暑假回乡,帮助表兄盖屋以后,我明白了其中道理。

表兄家十二口人,三个劳动力,这次盖房子,在生产队割完麦子以后。我和弟弟去给表哥帮忙,另外还有三十多个乡亲也来帮工,表兄很高兴。苫房那天,大家谈起盖房的花费,我问地盖这些房要花多少钱。他说光买木料、苫房草、柱角石几样就花七百来元。最后落成需要一千多元。“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可不容易啊!”我惊讶地说。他看看周围的乡亲,笑着回答说:“庄稼人的钱只能从地里来,这几年有了公社,不象从前了,钱收入的多了。”他抬起头来看看前面不远的地里,我也顺着他的视线看去,一台鲜红色的拖拉机正在一块收割完的麦地里翻耕土地,它象一支巨大的笔在大自然的画板上涂抹颜色。拖拉机开过去后,土地变成了黑色。“你看见了吧?”表哥问我说,“这东西真了不起,嘟嘟嘟嘟,不大一会儿,一大片土地翻完了。一百条牛也抵不上它。有了它可好啦!咱村那些从来不能种植的沿江地也种上了庄稼。你还没看见吧,脱谷机打场更漂亮。机器一开动,滴溜圆的大豆子,哗哗地淌出来,不大工夫就装满一麻袋。到晚上,你看吧,场院上麻袋堆积得象座小山。那时候,心里那个美劲,别提有多好啦!”

他说着高兴极了,我也不由地兴奋起来。我又问他,沿江地怎么能种呢?他说,北河上游水库建成以后,沿江地不怕淹了。苫房草也年年丰收。地里还撒化学肥料。这些新鲜玩艺儿凑到一起,打粮食就多了。老支书常说,咱们把生产搞好,把粮食和牲畜卖给国家,不仅增加了收入,而且也支援了国家的建设。这话真不错。我家三个劳动力,一年能分四百多元,副业收入还不在内。我点点头,心想:怪不得盖房子比从前容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