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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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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礼仪

丧葬礼仪范文第1篇

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欲委托甲方提供丧葬礼仪服务以及向甲方采购附带之商品,双方遂签订本契约以资遵守: 第一条 契约之标的

一、本契约之标的以乙方在附件一所指定的项目为范围。

二、乙方就其所指定之项目,必要时亦可增减,甲方不得拒绝。甲方对于乙方所指定丧葬服务之请求,应积极配合并按其专业为乙方完成丧葬礼仪服务。

三、如因法院命令或法令规定,无法依乙方选择之火葬或土葬方式处理时,乙方得更改之。

第二条 契约之对价

双方同意本契约之服务或商品之价格,如有增减应按附件所列价目表所定之价格计算之。如另行议价,甲方不得任意哄抬,亦不得巧立名目索取任何额外费用。

第三条 服务质量之担保

甲方应担保履行本契约劳务之人应具有专业之技能、伦理与敬业精神。必不得提供妨害善良风气之商品。

第四条 契约之终止或解除

一、乙方得随时终止或解除本契约全部或部分,但应给付甲方已完成服务之报酬,或已发生之必要、合理之交通费用。

二、终止时甲方未提供之劳务,甲方不得索取报酬。但因该项劳务所需之鲜花、时果或其它易腐败之商品,如已购买且放置于灵堂或乙方处所者,乙方应依附件一之价目表支付价款。

三、前二项之费用,均不得逾越本契约约定之总价额。

第五条 乙方协助事项

乙方于甲方履行遗体接运服务时,应协助甲方完成,如因非可归责于甲方之事由,致使甲方无法履行遗体接运的服务时,乙方应自行完成。如因非可归责于乙方时,乙方得终止或解除本契约,但应给付甲方因遗体接运所发生之交通与人事费用,该交通与人事费用,不得超过约定价格。

第六条 日程或程序

双方得于签订合约后,共同订定仪式之具体日程或程序等,以利甲方履行本契约。订定后乙方不得无故变更,如须变更而其变更增加额外费用时,乙方应自行负担外,甲方不得要求任何其它费用。

第七条 疑义之处理

本契约各条款如有疑义时,应依消费者保护法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为有利于乙方之解释。

第八条 仲裁或合意管辖法院

一、关于本契约或因本契约发生之一切纠纷,如双方合意于争讼前以仲裁方式解决者,得由__________仲裁。由双方各选一仲裁人,再由两选出之仲裁人,共推另一仲裁人,如不能共推时,双方得申请法院为之选定。

二、双方未以前项方式解决纠纷者,因本契约发生之诉讼,合意以乙方所在地之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九条 未尽事宜之处理

本契约如有未尽事宜,依相关法令、习惯及平等互惠与诚实信用原则公平解决之。

立契约书人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分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丧葬礼仪范文第2篇

关键词: 黎平北部山区; 侗族; 丧葬仪式; 田野调查

中图分类号: K892.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8631(2012)01-0108-02

黎平县位于贵州省东南部,与湖南、广西接壤,属于云贵高原向江南丘陵过渡地带,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在黎平县北部山区,散落着该县十余个乡镇,人口约二十余万人;由于这一带属于南、北侗族的结合部地带,居住的民族主要为侗族,约占70%以上,其中夹杂着少量的汉族和苗族。该区域历史上曾因水系交通便捷而物产丰富、商贾云集,虽然后来由于各种历史的原因而逐渐衰败,但却因此而形成了当地侗、苗、汉多民族杂居的格局;当地民俗民风、文化特征均表现出侗、苗、汉等多民族文化融合的特点,其丧葬仪式就深刻体现了当地独特的区域文化特征,在丧葬仪式的整个过程中,将经历上梦床、发报文、请八仙、入棺、祭奠、出殡、下葬等多个环节,并且每个环节均有其严密的规程及讲究,笔者试图从局内人的角度对整个仪式过程进行一番梳理,进而窥探这一地区独具特色的民风民俗。

一、上梦床

“上梦床”即为“设灵堂”。在人走完人生旅途、停止呼吸的那一刻,死者的亲属将立马点燃鞭炮,意为“落气炮”,也就向人们昭示死者已亡。随后,亲属给死者穿上寿衣,一共要穿上七件或九件,包括死者后代穿过的内衣,意为死者今后将保佑子孙平安;穿戴齐整后即停放在堂屋中央由两根木凳和几块木板拼成的床上,盖上白布,头朝神龛,脚对大门,脚下方用一布帘拉上,前面摆上一方桌,以供亲戚、朋友烧香祭奠,这就是当地村民所说的“上梦床”;然后,要请地理先生算日子,该哪天哪时埋葬,短的停留一、两天,一般停三、五天,长的则要停留十几天。

二、发报文

“发报文”就是以一种较为规范的格式书写的文书,通报给死者亲属的一种形式,报文由直系亲属中的“文人”书写。报文投送由直系亲属中的青年人负责,每两人负责相同路线方向的村寨;报文有两种:一种为“报白”,这类属于与死者关系较近者,送去的东西包含一封报文和一件手工缝制的“孝衣”,意为该类亲属将要送“重礼”;另一种为“报酒” 这类属于与死者关系一般的亲属,送去的东西包含一封报文和一条“孝帕”,表示属于一般的送礼。这些亲属接到报文后,于出殡的前一天到死者家吊唁,当地称为“进客”,当天所有宾客必须到场,每组客亲进寨时,将燃放鞭炮,预示客亲已到,死者的“孝子”们全部跪拜在大门前,由客亲进来时一一扶起,并说着“发富发贵”、“调班换辈”的安慰语,随后到灵堂前烧香祭奠。

三、请八仙

“八仙”即为“乐班”,唢呐吹奏者。在黎平北部山区侗族的丧葬仪式过程中,离不开唢呐的伴随,整个丧葬仪式至始至终都有唢呐吹奏。当人去世后,主家要请一队乐班到家坐镇吹奏,当地称为“坐班”,乐班由两名男性组成,多数为同村村民,年龄大小不等,大的可至七十多岁,小的可二十多岁,他们多为师父带徒弟的组合,每个乐班所持唢呐一模一样,吹奏的乐曲是一致的,每间隔一定时间吹奏一首曲子,他们的吹奏将至亡者下葬为止,届时主家付给一定报酬。另外每个直系女婿以及关系较近的亲戚每家另请一班,到“进客”的那一天随客人一起入寨,当地称这些乐班为“走班”,他们将至第二天出殡为止,他们的吹奏主要是入寨以及第二天出殡时,其他时间都是坐班吹奏,当地将以亡者家请来多少乐班来看待亡者家的人缘关系,所以,“请八仙”在当地被视为一件非常慎重且重要的事情,八仙吹奏者在当地受到很高的尊重。

四、入棺

当死者在梦床上停留一定时日以后,要由道士看时辰确定入棺的时间,所谓“入棺”,就是将死者由梦床移入棺木内;棺木是用当地盛产的杉木切割而成,由三个部分组成,即“棺盖、棺身、底托”,长约180厘米,宽约50厘米,厚约25厘米,外部用油漆漆成黑色;装棺由死者的儿女、媳妇等完成,装棺前先在棺材底部四周缝隙处涂上蜡,接着均匀的铺上三层纸钱,一切准备妥当后,按照道士算好的时辰准时将死者装入棺木内,然后在所有空隙处用死者以前穿过的衣服以及死者儿女穿过的干净衣物填满,并将头摆正,这样做的目的是祈望死者今后公平的保佑其儿女、儿孙幸福安康;最后盖上棺盖继续摆放堂屋内供亲戚朋友祭奠。

五、祭奠

祭奠,即亲戚朋友对死者的看望和表达的哀思。当死者停留在堂屋的几天时间里,死者的街坊邻居、亲戚朋友都要前往死者家里探望,给死者烧香祭拜,慰问死者亲属,孝子要向所有登门看望者下跪磕头,以示对客人的感谢。

此外,在停留的几天时间里,道士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每天道士都要安排三场法事,每次两到三个小时。道士由四人组成,其中一人为主要道士,负责做法事及主唱道词,其他三人为辅,敲锣打鼓附和道士念唱道词,所有孝子则要披麻戴孝肃立道士身后静听道士念唱,到一定时候还要下跪、磕头,有时还需绕棺木行走,在这些过程中,还要进行挑花、供奉茶、果等;最隆重的莫过于出殡的前一天晚上,所有宾客都已到齐,将由道士主持念唱祭文仪式,首先是主家的,随后依次是舅家、姑妈家以及死者的每个女儿家,内容主要是向所有客亲介绍死者的生平简历及在世的为人处事等;当地侗民非常看重这些法事,认为这是对死者的隆重祭奠,这些过程具有当地突出的地域特色,同时也深刻体现了当地侗、苗、汉多民族文化融合的特点。

六、出殡

出殡是按照地理先生算的时辰将死者从家里抬出,整个过程将遵循一定的规程。抬重人员由五、六十名青壮年组成,他们每八人为一组,每组负责一段路程的抬重任务,由工头安排;出村的路线是与家属协商确定的,当地习俗规定,不得走重复的路线,孝子们在前面披麻戴孝跪拜,每走一小段要跪一次,抬到村口一空地处还要停下并举行简短的吊唁仪式,首先,长子在道士的主持下到棺木前进贡茶和糖果,所有孝子磕三个响头,随后由孝子念唱祭文;仪式结束后,所有送葬队伍只能在此目送抬重人员将死者抬至山上,随行人员只允许死者直系儿子同行,所有女人不可再往前行,家属在此烧香烧纸,痛哭流涕地祈祷死者一路走好,最后家属在此将死者所有衣物及用品进行焚烧,寓意为死者所有物品均由死者一起带走。

七、下葬

当地下葬一般为土葬,并以此为厚葬,所有亲戚朋友均隆重的前往吊唁;墓地的选择将由地理先生根据死者死亡的时间及死者的生辰八字推算得出,先确定东南西北某一方向,然后由地理先生和死者的儿子到这一方向踩山,看看死者适合埋葬哪一地点,并由地理先生确定具置和朝向,打上桩子,上山的那一天由负责打井的人大清早把坑挖好;待到下葬时刻,抬重人员将死者抬到后,地理先生宰杀一只大红公鸡,在坑的周围淋上鸡血,口中念念有词,随后,死者的大儿子下到坑中在四个角烧点纸钱,并放上朱砂,这一切做完后,抬重人员将棺木放入坑中,经过地理先生确认摆放的位置后,抬重人员齐心协力填土埋葬,同时将坟墓垒好,整个埋葬就算结束了。如是在外死亡或非正常死亡者将不能摆放家里,只能在野外实行火葬,亲戚朋友都不能靠边,只由几名男性近亲属悄悄草葬而已,此为贱葬,这在当地人看来是属于不吉利的事情,人们非常忌讳。

综上所述,黎平北部山区侗族的丧葬仪式是当地侗民在长期的社会生活实践中遗留下来的一种文化习俗,有其个性特点,同时也是多民族文化相互交融的历史凝结。它对于我们研究这一区域各民族的文化生活提供了依据,也为我们研究这一区域各民族和平相处,文化共荣,促进区域性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区等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价值,它是贵州民族文化百花园中的一株奇葩。

参考文献:

丧葬礼仪范文第3篇

关键词:中国;西方;丧葬仪式;哭泣仪式;文化差异

中西方丧葬习俗流传至今,程序有所改变,但主要内容和思想并没有太大的变化。中西方丧葬习俗的不同反映了文化上的差异。

一. 中国葬礼仪式

丧葬习俗源于灵魂不灭的观念,它是中国人的四大礼仪之一,亦是最为中国人重视的礼仪。中国自周代以来,丧事越来越为统治阶级所重视,形成一套繁而严谨的礼仪。典礼仪式是葬礼的核心部分,是千百年来文化的结晶。

1.1 中国丧葬仪式步骤

中国的丧葬仪式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步:

①停尸仪式:死者被移到正屋明间的灵床上,在亲属们的守护下度过生命中最后的时刻,这叫做“挺丧”。一般来说,死者一咽气后就会被停在长子的正房堂屋里。

②报丧仪式:报丧可以说是人死后的第一种仪式了,它用发信号的方式把有人逝世的消息告诉亲友和村人。一旦确定人已死亡,死者的儿子,儿媳等同姓家族的后代,都沿着路哭喊。报庙仪式有两种作用:一是正式对外宣布某人已死;二是“叫魂”,就是子女们真诚的呼唤,希望能把父母的灵魂唤回来而使其复活。

③招魂、送魂仪式:客死在他乡的魂魄,找不到归途.除非他的家人替他“招魂”,使他听到那企望着他的声音,他才能够循着声音归来。

④吊唁仪式:一般吊唁者都携带赠送死者的衣被,并在上面用别针挂上用毛笔书写的“某某致”字样的纸条。在停尸的几天里,各地的亲友纷至沓来。

⑤入殓仪式:入殓有“大殓”和“小殓”之分。小殓是指为死者穿衣服,“大殓”是指收尸入棺,汉族民间俗称为“归大屋”。

⑥丧服仪式:在丧礼中,晚辈给长辈穿孝主要是为了表示孝意和哀悼。这本来是出自周礼,是儒家的礼制,后来,又被人们引申成为亡人“免罪”。

⑦出丧择日仪式:按照迷信的说法,人在刚日死,应选在柔日下葬;柔日死,应选在刚日下葬,刚日、柔日要配合好才行。

⑧哭丧仪式:哭丧是中国丧葬礼俗的一大特点。哭丧仪式贯穿在丧仪的始终,大的场面多达数次。而出殡时的哭丧仪式是最受重视的。

⑨下葬仪式:这是死者停留在世间的最后时刻了,一般都非常郑重其事。出殡当天,死者已经装殓入棺,并在户外搭起灵棚,棺材前面摆放着各种贡品,两边还有彩绘的面人。这一天,会有耍狮子,唱大戏或锣鼓唢呐的演奏。越热闹越风光,花钱越多的葬礼经常被人们津津乐道,也是评判子女是否孝顺的一个标准。

⑩做‘七’仪式:人们认为,人死后七天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所以要举行“做七”,每逢七天一祭,“七七”四十九天才结束。这主要是受佛教和道教的影响。

1.2 中国哭丧仪式

葬礼中的哭泣不仅是悲哀之情的一种表现和宣泄,亦作为一种介于语言和生理现象之间的符号,承载了诸多文化上的象征意义,表达了存在于不同文化之间的某些深层心理差异。

在中国的传统葬礼中,哭泣是非常重要的一种仪式环节和文化现象,其功能和形式均具有多样化的特点。葬礼上嚎啕大哭的场景被视作人之常情,请专门的哭丧队或歌师专事葬礼哭丧的习俗也并不鲜见。这就是中国传统观念中重宗族、重社群的思想。宗族是古代中国进入阶级社会以后以血缘为联系方式的人们的共同体,作为社会的有机结构单位而存在。对血缘联系和族群联系的重视使人们形成了更倾向于群体表达而非个人表达的文化心理。同时,同样是出于血缘集团的观念,家中成员、尤其是长者的去世被看做是关系到整个家族的一件大事,且意味着原有的家族结构、人际关系在某种程度上的变动和重构,因此,共同的参与和群体的表达在葬礼上便显得尤为重要。

二.西方葬礼仪式

2.1西方丧葬仪式步骤

西方受基督教的影响,西方葬礼提倡克己苦身,守斋禁欲而灵魂得救升入天堂[2],这种形式应经超越了死亡的浅层含义,让死亡蒙上了一层宗教的影子。西方的葬礼仪式一般分为两部分,前半部分在家里或在教堂里举行,后半部分在墓地举行。教堂里的葬礼仪式由牧师来主持,通常包括祷告,唱赞美诗和牧师致辞;教堂外有黑色灵车,灵车应走在送葬队伍的最前面,后面跟着死者的家属。一般的西方丧礼只要最近的亲属和最亲密的朋友参加就可以了。葬礼的后半部分是在墓地举行的,有一个简单的入葬仪式,有牧师做下葬祷告,在英国,死者的头朝东方,表复活之意。之后送葬的亲朋好友依次为墓穴掩土。可以看出在西方仍以土葬为主,但是最近几年在允许的可能下,火葬也成为趋势,不管是那种葬法,葬礼的仪式是如出一辙的。

2.2 西方哭丧仪式的缺失

西方葬礼中是不提倡嚎啕大哭的行为的,至于群体性的嚎哭不已的现象对于西方人而言更是匪夷所思。这首先与西方基督教的文化传统有关——死亡被看做是灵魂与上帝之间的事项,葬礼则是灵魂逐渐接近上帝的过程,为了体认上帝的神圣、不过多的打搅抛去肉身并升华为精神的灵魂,必须要保持葬礼的肃穆与神圣。

三.中西方不同的价值取向

丧葬礼仪范文第4篇

[关键词] 仪式;真实性;仪式的作用;葬礼

【中图分类号】 G20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244(2013)07-170-2

从我们降临到这个世界开始,“过百岁”、“过生日”、“婚礼”、“葬礼”等仪式就伴随着我们。那么我们不禁要思考,仪式到底是什么,我们为什么需要仪式,它究竟能够给我们带来什么?

仪式研究,是人类学领域内的一个经典话题。长期以来,这一概念被人类学的各理论流派不断的界定,但却没有形成统一的意见。彭兆荣在《人类学仪式研究评述》一文中指出,在目前的人类学仪式研究中,基本存在两种取向。一是对古典神话和仪式的诠释,另一种则是对仪式的宗教渊源和社会行为的探讨,即将仪式视为特定的宗教行为和社会实践。然而在做中国的仪式研究时,我们首先要清楚的一点就是,在当下的中国社会中,多数的仪式是和社会生活结合在一起的,是一种社会秩序和语言规范。并且,在对仪式的概念进行界定时,一定要考察仪式的起源。

在考察仪式的起源时,就拿葬礼仪式来说吧,部分人类学家在论述葬礼的起源时,往往引入了宗教中“灵魂”等概念。然而,据史学家考证,在旧石器时代中期,随着农业经济的出现,人类逐渐摆脱了茹毛饮血的生活,以亲情和血缘关系为基础,聚族而居,形成了原始的氏族制社会。在氏族社会里,族群成员之间在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前提下,联系日益紧密。这时,氏族内亲人的死亡就对氏族内其他成员有着较大的影响,而这种影响主要集中在情感方面。此时氏族成员采取了墓葬的方式来保护亲人的遗体;同时也是为了避免亲人的遗体将野兽引来,这是一种自然发展的结果。据统计,在当年的氏族公社社会中,一个族群的人数大约有150人左右,而当时的平均寿命约为30岁。这就可以推算出每一个族群每年的平均死亡人数为5人。在这种每年平均死亡人数较多的情况下,为了表达生者对死者的思念和其他情感寄托,在墓葬的过程中必然会加入一些仪式的成分(如动作、语言等),而这些多种多样的动作或者语言随着时间的演变,逐渐被规范并发展成一套较为固定的仪式。由此可知,仪式的产生是有其目的性和合理性的,同时也具有真实性的一面,即是为了满足人们某一种需求而诞生的。至于仪式在之后的发展中逐渐抛弃其真实性而转为一种更具象征意义的内涵是有其历史和现实原因的。但是即使在当下生活中的仪式也并没有完全抛弃它的真实性,真实性依旧是作为仪式的内涵而存在着。

James L・Watson在他的《中国丧葬仪式的结构――基本形态、仪式次序、动作的首要性》一文中在论述到丧葬仪式时提到“动作比信仰更重要――只要是恰当的进行仪式,参与者对死亡或来生的信仰,也都变得不太重要”。其实就是对仪式逐渐失去其真实性的一种侧面反映。但是事实确实如此吗?还记得看过一部叫做《父后七日》电影,影片讲述了一个从彰化县北上工作的青年返乡奔父丧七日的故事,以黑色幽默手法展现出道教与台湾丧葬习俗。女主角阿梅在父亲过世的七天内,回到了台湾中部的农村里,准备父亲的葬礼,也见识了传统庸俗繁琐的丧葬仪式、匪夷所思的迷信风俗。但最令笔者感到惊讶的是死者亲属竟然雇佣了与死者毫无关系的专门从事哭丧工作的人来参加葬礼!七日的葬礼结束后,阿梅在封存了丧父的伤痛和对父亲的思念之后,准备独自一人回到自己的城市继续生活工作。然而,却在返程途中的机场停留时,压抑了许久的思念之情如山崩海啸般袭来,遂止不住留下了热泪。从电影中,也可以看出,丧葬的仪式逐渐变成一种固定化、程序化的工作,仪式正在失去其内在的真实性。但是女主角阿梅最后的眼泪说明了,丧葬仪式并没有失去其最初的目的性和真实性,只不过在现实紧张的生活节奏中,这种真实性逐渐被忽视而已,或者说这种真实性被赋予另一种意义。

还是再拿葬礼仪式作为例子来说吧。几乎任何一个正常人都不会喜欢葬礼,既然人人都不喜欢,那它为什么还要存在呢?汤永隆认为,“因为亲人的逝去使人们需要一个场合宣泄悲伤。”死亡绝对是一个不受欢迎的词,但是在我们的生活中,死亡又是一种常态,任何人都不可避免的会突然遇到死亡。因此不管是谁,对于死亡的仪式和葬礼的流程都不会感到陌生。虽然各地方的葬礼的仪式和丧葬风俗并不一样,但不管是哪种丧葬仪式,都有守灵、祭拜等的告别仪式。生者可以通过这些仪式,表达对死者的哀思,并与逝去的亲人深深道别。因而丧葬仪式提供了这样的一个时间和空间,让生者可以沉浸在过往的回忆中,宣泄自己的情感,寄托自己的思念。但是即使活着的人们再怎么哭泣,甚至哭到虚脱,这都是一种宣泄,是一种摆脱过去、接受新生活过程中免不了的痛苦。若没有这些告别仪式让人们将心中的苦闷、悲痛等负面情绪发泄出来,生者更容易一蹶不振或颓废沮丧。记得曾经有这样的一个例子,一个人在亲人的葬礼上负责全部的组织工作,从开始到结束,一直保持着理智,将一切都安排得井井有条,然而过后的几年,他再也没有走出这个困境去,一直没法快乐起来,同时也没有找到新的朋友,与老朋友也渐渐疏远,生活过得很痛苦。在这个例子中,真的就是如James L・Watson所说的“动作比信仰更重要”吗?这个可怜的人全程参与了仪式,做到了丧葬仪式所要求的全部动作,然而他以理性压抑自己的感性,在仪式过程中没有投入感情,以至于他被这份负面情感困住。他抛弃了仪式中的真实性,仅仅为了完成仪式而行动,背弃了仪式真正的内涵,进而影响到了以后的正常生活。因此,我们生活中的仪式不仅仅是一套动作的整合,更重要的是它内在的真实性和目的性使它的存在满足了部分人的需求,具有一定的社会功能。

“中国社会里有一套正确的、与人生周期相配合的仪式动作。其中婚礼和葬礼是主要的生命周期仪式,是普通大众按着认可的仪式程序,投入文化整合的进程”。文化整合功能确实是仪式的一个社会功能,但却并不是最重要的,更为重要的是仪式对于社会整合和维系社会稳定的作用。我们在这里就婚礼上的仪式展开讨论,结婚,是人生中除了出生和死亡,最重要的一个转折。中西方的传统婚礼仪式不尽相同,相互借用对方的婚礼仪式也不是什么稀罕事了,比如,在中国有些地方,既坐婚车,又拜天地,最后还相互套戒指……但不管在仪式上有多大的不同,仪式中人们对新人表达的美好心情却是一样的。而婚礼的主要目的,就是让一对新人当众确认自己的情感、履行自己的义务、承担起自己的誓言和婚姻的责任、坚定双方“照顾对方一生一世”的信念。当新人们经历过许多繁琐的婚礼仪式之后,终于可以走到一起,就像是历经千辛万苦,终于获得圆满一样,这时候不管是新郎还是新娘,都会对婚姻产生一种神圣感。从理论上来说,婚礼的仪式越是繁琐,这种心理强化的作用就越强,将来在一起走得更远的机会也就越大。但现在部分年轻人流行的“裸婚”主义,却使我对他们婚姻的未来产生疑虑。没有经过繁琐仪式的考验,如此轻易的就结婚了,那离婚是不是也就更加随意呢?另外,婚礼有其收获祝福、感恩、寄托希望的深刻含义,新人们不应被“形式主义”和“收钱”的现实看法所左右,忽视婚礼作为一个仪式的真实性和其自身作用。

不仅仅是那些重要的大型仪式可以起到整合、维系社会的作用,一些生活中的小仪式,比如过年前打扫房间、年终例会等也能起到相同的作用。过年前的全家大扫除往往意味着将去年的“晦气”和不好的东西全部赶走,以此迎接一个新的开始。定期全家大扫除,这样的仪式能带来更为生机勃勃的家庭氛围。年终例会则是因为在社会竞争的压力之下,一个企业“总结过去、畅想未来”的需要。总结过去不仅仅是为了看到之前工作不足之处,更多的是为了看到之前的成绩,坚定信心,给一年的工作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畅想未来,则是期待新的一年中,工作有新的突破。

从以上的例子可以看出,每一个仪式都有它的内在作用,一个仪式如果没有达到其最终的目的,那么它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就被逐渐削弱,其自身的真实性也就无从谈起,从而变成一种虚伪的真实。一个不具有真实性内核的仪式是不会存在的。就像在科技还不发达的旧时代,人们请神汉巫婆为自己或亲人治病,而在如今这种现象却很少见了。究其原因在于,古时的人们多认为疾病是超出自己能力掌控的存在,是一个陌生的领域,而人们都有对未知的恐惧感,因此古人对疾病会出现恐惧、焦虑等负面情绪,并急需一个仪式来化解心中的不确定性和恐惧感,并寄托尽快康复的美好愿望。而在科技进步以后,疾病的病理被科学所解释,人们认识到疾病在一定病因作用下自我调节紊乱而发生的异常生命活动,并不是一种超自然现象,更与鬼神无关。因此这种不确定性被打破,与驱魔类似的仪式再也无法起到最初的作用,仪式的真实性被否认,这种仪式也就逐渐走向消亡。所以说,一个没有真实性的仪式是不会一直存在的,仪式的作用和它内在的真实性是相辅相成的。

最后,笔者认为,现存的仪式都有其独特的社会作用,或建立一套秩序以维持社会稳定,或是某一群体内的一种认同方式……有作用的仪式都有其真实性,然而由于部分仪式因为已经内化于心,成为一种惯例或习惯,所以其真实性被少数人所忽视,但并不是说这种真实性就不存在。但如果绝大多数人都否认了某类仪式的作用,那这类仪式的真实性也就逐渐消失,比如说,如果所有人都认为婚礼仪式是一种“走过场”,并且在仪式中没有寄托深刻的情感和意义,那最终这种仪式只能面临消亡的命运。

参考文献:

[1]华琛(James Watson).中国丧葬仪式的结构――基本形态、仪式次序、动作的首要性[J].历史人类学学刊,2004,(4).

[2]秦淮.时尚婚礼的文化解读[J].兰州学刊,2012,(5).

[3]薛亚利.价值的工具――仪式的意义指向[J].民俗研究,2011,(3).

[4]彭兆荣.人类学仪式研究评述[J].民族研究,2002,(2).

[5]张亚旭.职业哭灵人的再现[D].北京:中央民族大学,2012.

丧葬礼仪范文第5篇

【关键词】丧葬音乐;传承

中图分类号:J6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5)07-238-01

莘县,隶属山东省聊城市,2009年列为山东省省管县,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中国塑编之城、中国蔬菜第一县。莘县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江北水城”聊城市内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县份,总面积1416平方公里,104万人口。

通过对资料的梳理与分析,建国前,聊城丧葬礼仪极其繁琐铺张,而且封建迷信色彩浓重。其丧葬仪式可以分为小殓、大殓(成服)、吊孝、出殡和埋葬五大步骤。

一、小殓

停灵亦称守灵,又称“小殓”。小殓,是丧葬仪式活动的开端。停灵期间,要到土地、庙祭奠。侍候丧局者托供晶于前,孝子提汤罐其后(多为米汤或面条汤),家眷相随至土地庙哭奠。传说死者鬼魂在去见阎王之前,先被土地爷在土地庙羁押3天。故死者亲人为其鬼魂“送汤”,连送3次。“攉汤”完毕之后,接着是送“盘缠”。一般是在人死后的第二天晚上,也有在当天晚上的,地点在村庄的十字路口。送盘缠时,除烧纸钱,还要带些花生、红枣和其他食物等一同烧掉,并特地扎一纸轿和纸人烧掉,意为亡者坐轿上西天。全家人都跪在纸轿和纸人前,一直等到全部烧掉后才节哀返回。

二、大殓(成服)

人殓亦称“大殓”。大殓(成服),日期一般在死者过世当天或者第二、第三天不等,大部分地区都是在第三天入棺、成服“成服”即为子女穿戴孝衣帽,或称“戴孝”,也有部分地区在四日成服,山东棺木取材以松柏或桐木为佳。在“大殓”仪式中,在葬服和棺木上不惜花费重金,并以此来显示家庭的贫富,划分身份地位, ,在“三日成服”之时使用了“鼓吹”,并接受吊祭,吊客来到之后,都要击鼓为节。葬礼的“大殓”仪式,不仅充分地表现出了“孝”字为先的民族认同,更反映了当时通过“衣衾”及“棺椁”这些外在表现,来划分人们身份高低贵贱的社会价值观。

三、吊孝

吊孝,即吊唁,是死者亲友对死者表示悼念的形式。吊孝前要向死者的亲友发出通知,谓之“报丧”,有些地区在“报丧”之后会有一个类似于“治丧委员会”的组织,这个组织由死者本家族的长者出面,邀请村里德高望重并且有治丧经验的老人前来主持,其职责就是处理丧葬仪式中的各种事宜,即“治丧”。比较讲究的人家会在院内搭灵棚,用以摆放祭品、挂哀帐等,吊孝的仪式在灵棚内举行,吊者头扎白布在唱名声中向前献哀帐、摆供品、上香、奠酒、磕头,尔后俯身痛哭,陪灵人要陪同磕头痛哭,由乐队奏哀乐。

吊孝既为人们所重视的一项礼仪,就需要有音乐登场,来烘托气氛,传达情感,招揽民众,这也是人们思维和行为惯性使然。他们伴奏的乐器有唢呐、钹、木鱼、锣、小鼓、碰钟、芦笙等等,还有很多地方用笛子、大鼓等等,甚至还有用箫、埙之类乐器的。

四、出殡

从大殓到出殡,子女要日夜守在灵旁,出殡一般在午饭后,将棺材抬到大门外或街头已备好的架子上。孝子跪在棺前痛哭。先行起柩礼,然后起灵(将灵柩抬起)此时,孝子将已备好的瓦盆举过头顶摔碎,俗称“摔老盆子”。鼓乐唢呐吹奏,笙管铙钹齐鸣。当灵柩抬至村中街上时,还要停棺设供品香火于灵柩前大奠,亲故知己至棺前,一步三叩首,三步九磕头,行三拜九叩之礼,向死者至哀。奠后,在哭声和哀乐声中缓缓行进。灵柩出村,远亲则各自回家,近亲一直送到墓地。整个丧葬活动的每场仪式中都有音乐相伴,人们赋予了音乐种种神奇的功能,来帮助自己安慰亡灵、娱乐大众、礼敬神灵,所以在这项仪式中对音乐的使用便愈演愈烈,不仅仅有“鼓乐”相伴,甚至“演剧以招众”,这种直观的表现形式,也把丧家复杂的心理活动表现得淋漓尽致。

五、埋葬

埋葬,即死者下葬,也是清代山东丧葬礼俗活动的最后一大步骤。临葬时使用鼓吹,也有在墓前“设梨园”、“陈百戏”者。

“歌、舞、乐”一体的表现形式,从古到今都是民间仪式活动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起着表达事主内心情感和烘托仪式气氛的作用。而且在民俗活动中所使用的音乐多为“鼓乐”或“鼓吹”,而“鼓”在古代就被作为巫师通神的巫术工具来使用,所以仪式中所用的音乐也具备了“通神”的功能丧葬礼俗中由“鼓吹”到“演剧”这种有关音乐形式使用的演变,则是人们心理变化的结果,由于人们的好胜与攀比,简单的吹吹打打已经不能满足人们日益膨胀的虚荣心,而丧葬礼俗本身就具有一定的表演因素,人们所行的这些仪式都是做给“神灵”“魂魄”和亲族乡里看的,所以“演剧”这种来源于对生活模仿的表演形式,便自然而然的被人们用于表达孝敬之意、传递丧葬信息、增强仪式气氛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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