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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成本差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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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成本差异率

材料成本差异率范文第1篇

【关键词】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率法

材料成本差异随着材料的入库而形成,包括外购材料、自制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入库等;同时也随着材料出库而减少,如领用材料、出售材料、消耗材料等。期初和当期形成的材料成本差异,应在当期已发出材料和期末结存材料之间进行分配,属于已消耗材料应分配的材料成本差异,从“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企业应当在月份终了后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据以分配当月形成的材料成本差异。

计划成本法是指企业存货的收入、发出和结余均按预先制定的计划成本计价,同时另设“材料成本差异”科目,登记实际成本与计划价成本的差额。计划成本法一般适用于存货品种繁多、收发频繁的企业。成本核算采用计划价格,月末分摊材料成本差异.企业制定的计划价应尽可能接近实际采购价(不含税),并包含由企业承担的应计入材料实际成本的杂费。制定计划价时要认真仔细,考虑全面,减少出错或偏差,并要考虑到未来一段时间内采购价的变动走势因素。一般情况下,不对计划价格进行调整,但当材料成本差异率偏高时(工业企业大于10%),使得“原材料”价格与实际价格偏差太大.就要对本公司的计划价格进行调整.在对计划价格调整时,年度内一般不作调整。

利用计划成本法进行存货核算时,企业对存货的计划成本和实际成本之间的差异应当单独核算,按期结转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企业购入并已验收的原材料,按计划成本借记“原材料”,贷记“物资采购”,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借记“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贷记“材料成本差异”。

材料成本差异的核算是存货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业会计业务核算的重点和难点之一,同时也是会计实践中应用的难点。如何提高这一部分学习和应用的效果,下面就此做粗浅的探讨。

一、明确材料成本差异核算的内容

按现行会计制度规定,材料成本差异是材料按计划成本计价方式下,材料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之间的差异额。但这里指的材料,不仅是“原材料”账户核算的内容。还包括了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两部分。但材料成本差异并不核算存货的所有内容,其明细账的设置与材料采购账户是一致的,即对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进行核算。

在学习和应用材料成本差异核算时,有的同志有一些误解,他们按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的明细项目,分别归纳收入差异、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月末再对每一明细项目调整差异,这种核算虽然计算的结果是正确的,但其违背了存货按计划成本核算的目的,计划成本核算的目的是要简化存货收入和发出核算,如按上述每一明细项目核算差异,反而使存货核算人为地繁琐、复杂化了,还不如采用实际成本计价的方式。因此对收入、发出材料差异的调整、材料成本差异率的计算,一般只需按“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三个明细项目核算即可。但如果企业为加强某种材料物资的管理,亦可对具体的材料进行明细核算,但不能将其作为会计核算的一般内容。

二、明确材料成本差异

账户与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账户的内在关系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按计划成本计价,是指其收入、发出、结存均按计划成本计价。但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会计核算要遵循历史成本或实际成本核算的一般原则,这样月末 必须将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的收入及发出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材料成本差异”是一个调整账户,通过对“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的调增、调减,反映出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以符合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差异的调整是计划成本核算的核心问题,要做到熟练、正确地调整差异,笔者认为,必须要明确材料成本差异账户与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账户的调整与被调整的关系,从内涵上加以认识,而不是简单地对某些账户的方向进行死记。这里需要再明确的一个问题是,有些同志认为材料成本差异调整的是其所对应的一切账户,如“材料采购”、“生产成本”等,事实则不然,其调整的是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账户。以原材料账户为例,如对收入业务加以调整,假定原材料人库计划成本为100元。体现在账簿是就有“原材料”账户借方为100元),实际成本为105元(计划成本小于实际成本,习惯上称之为超支),则“材料成本差异――原材料” 账户必定在借方加以调增5元,原材料与材料成本差异两账户共同反映出原材料的实际成本105元;如原材料入库计划成本为100元,实际成本为98元(计划成本大于实际成本,习惯上称之为节约),则“材料成本差异――原材料” 账户必定要在贷方加以调减2元,原材料与材料成本差异共同反映出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98元。

材料成本差异率范文第2篇

一、月末暂估入账的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对材料已到达并已验收入库的物资办理暂估入库,以保证存货的真实性、完整性。暂估入库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材料已到达并验收入库,但相关化验数据还未出来,未制作结算清单;2.已对外结算但增值税发票等结算凭证未收到;3.已对外结算、发票也到企业,但业务人员未到财务部门进行报销的采购业务。企业应于月末按照材料的暂估计划金额进行账务处理,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科目。

但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又将对大宗原燃料如矿石、焦炭、生铁、合金等重要物资引起特别关注,出于内控考虑,我们在供应部门设置了专职结算员负责对外结算、计划员负责材料的收发存工作。对于第一种情况,我们要求结算员根据历史化验数据和计量单据进行预结算,制定出结算清单,然后计划员根据预结算清单填制暂估入库单的数量、计划单价、计划金额等相关栏次,然后将暂估入库单与预结算清单一起交材料核算会计,材料核算会计根据暂估入库单的计划金额进行暂估入库的账务处理,借记“原材料”、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科目,同时将计划金额与预结算清单上的不含税货款金额间的差额暂估为价差,借记“材料成本差异”、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这样做是由于近几年伴随着钢材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引起大宗原燃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导致我们年初制定的计划价与实际采购价有较大差异,如果我们不对该差异作出暂估处理,我们又领用了当月暂估入库部份的物资,那就会使我们当月反映的成本不真实,从而造成产品成本的异常波动。次月月初先将暂估入库和暂估价差全部红字冲回,同时伴随着该笔业务的正式结算、采购报销工作,财务按正常入账,这样次月产生的差异就会很小,就使上月已耗用物资以最接近市场价格的价值入账,防止上月已耗用物资对当月成本产生影响,同时也符合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对于第二、三种情况,所不同的是结算清单已正式制作,结算货款金额是确定的,按照以上方法入账,次月增值税发票收到、采购报销时也就不存在该暂估差异的调整了。

二、外购物资计划价的修订及其账务处理

1、计划价及其修订。

企业制定的计划价应尽可能接近实际采购价(不含税),并包含由企业承担的应计入材料实际成本的杂费。计划价不同于企业内部市场的计划限价。制定计划价时要认真仔细,考虑全面,减少出错或偏差情形,并要考虑到未来一段时间内采购价的变动走势因素。

除一些特殊情况外,计划价在年度内一般不作调整。在计划价偏离实际价较大的情况下,企业需要修订计划价,最好选择在年初修订计划价,这样让物资管理部门(或仓储部门)过账更方便、直观。

企业修订计划价必须要有一套明确、完整、规范的计划价修订机制,并与物资管理部门协调好,基准日把握一致,财务、物资管理部门双方步调一致,这也是“账实相符”一种形式上的反映。

2、账务处理

修订计划价后账务处理格外重要,否则就会造成财务的原材料科目账面余额与物资管理部门材料结存余额不符。

如果企业决定在年度的1月1日启用修订后的新计划价,那么此时尚且存在着一批因发票账单未到达而尚未报账的验收单(即上年末的暂估验收单),这些验收单在上一年度出具,上面的计划价都是老计划价。针对计划价的修订,账务处理有两种方案。这两种方案的核心原则是要保证暂估验收单(即入库单)新旧计划价之差额对应的材料成本差异只能释放一次。

企业可以选择在年初进行与计划价修订相对应的账务处理,或者选择于上年末在企业当月材料成本差异分配后进行账务处理。

方案一:修订计划价时对暂估验收单的计划价同时进行更改,今后这部分验收单报账时使用新计划价。这种方案工作量大,更改验收单计划价时容易出错。

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这个数据来自物资管理部门,是物资管理部门上年末结存材料的新旧计划价总额之差额;企业同时借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这个数据来自汇总的上年末暂估验收单新旧计划价总额之差额。

这时就相当于将上年末暂估验收单调整成新计划价进行暂估了,此时暂估验收单新旧计划价差异尚未释放,在今后以新计划价报账时再进行释放。

根据公式,上月末暂估验收单计划价金额+本月新验收单计划价金额=本月报账的验收单计划价金额+本月末暂估验收单计划价金额,这属于推导公式的两边同时缩放(上年末暂估验收单调整成新计划价,在本年度报账时也使用新计划价),在上年末的暂估验收单全部报账后,公式两端实现平衡。

方案二:直接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不再进行其它账务处理。这个数据同样来自物资管理部门,是物资管理部门上年末结存材料的新旧计划价总额之差额,相当于上年末暂估验收单新旧计划价对应的差异已全部释放出来。上年末暂估验收单此后报账时仍全部使用旧计划价,验收单上的旧计划价不必更改。

根据公式,上月末暂估验收单计划价金额+本月新验收单计划价金额=本月报账的验收单计划价金额+本月末暂估验收单计划价金额,公式仍平衡。这个办法简单实用,在实际操作中,我们采用这种方法。

3、其他。

(1)如果企业不是大规模修订计划价,需要个别调整偏差较大的计划价的,除可以通过以上方法调整外,还可以通过需打出库单的方法进行调整,按照旧计划价打蓝字领用单(清空旧账页),再按照新计划价打红字领用单,通过 “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进行过渡。先是按照蓝字领用单计划价金额,借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贷记“原材料”科目(蓝字);再按照红字领用单计划价金额,借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贷记“原材料”科目(红字)。调整结果类似于 “方案二”。

(2)如果企业因为管理上的需要,要将已存在计划价的总成件拆分成零散件并逐个制定计划价的,应保证拆分的零件计划价之和等于其总成件计划价之和。

三、关于材料成本差异率的计算公式

采用计划成本法的企业,应当在月份终了时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据以分配当月形成的材料成本差异。材料成本差异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本月材料的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材料的材料成本差异+本月收入材料的材料成本差异)/(月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月收入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1、从理论上来讲,构成公式分母的“本月收入材料的计划成本”不包括暂估入账的材料的计划成本。因为公式分子中没有暂估材料对应的材料成本差异,如果不剔除公式分母中暂估入账材料的计划成本,则会造成公式分子与分母口径不一致,违背了会计上的“配比原则”。

具体来说,月末暂估入账的原材料,其本身的材料成本差异在暂估当月并未体现出来,但却参与了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的分摊计算。等到以后月份该批材料结算的发票账单到达,其材料成本差异才登记入账,并参加下月份耗用材料成本差异的分摊。在这种情况下,在材料暂估入账的月份及其以后月份,实际发出材料的成本反映就会失真。当该批材料的成本差异为正值时,就出现了低估该月份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而高估以后月份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的现象;反之,则会高估该月份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而低估以后月份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这样就违背了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造成了会计信息的失真。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会计》辅导教材就支持这种观点,不过是一笔带过,我们在实务工作中也根据需要,对书本知识作了灵活运用。

2、有关会计实务。经笔者调查,目前许多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的企业(包括许我公司),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时公式分母并未剔除暂估入账的材料的计划成本。因为我们已将当月暂估入库的预计价差以暂估形式体现在了“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因此作为暂估入库的物资与正式入库的物资价值已相差无几,可视同为正式入库的物资处理加入材料成本差异率公式分母。

再者,笔者认为,即使核算时未将预计价差以暂估形式体现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时公式分母也并未剔除暂估入账的材料的计划成本问题也不大(必须建立在市场价格与计划价偏差不大的前提下)。因为从长期来看或从一个会计年度来看,公式分母是否剔除暂估入账的材料的计划成本对于材料成本差异的分配金额影响并不大。笔者认为,关键是发票账单报账形成的材料成本差异的核算要正确,材料成本差异率并不是问题。只要每月材料发出金额足够大,材料成本差异很快就会分配结转出去。只要坚持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的“一贯性原则”,各年度保持一贯,“会计信息失真”的说法则言过其实。因为翻阅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会计》辅导教材或其他教材,我们就会发现,在会计上还允许企业使用上月材料成本差异率分配本月的差异:

上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材料的材料成本差异/月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

本月分配材料使用上月结存材料的材料成本差异率,与本月真正的材料成本差异率则相去甚远,因为各月真正的材料成本差异率主要取决于发票账单报账形成的新增材料成本差异的金额。如果允许企业使用上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来分配本月的差异,那么公式分母是否剔除暂估入账材料的计划成本就显得并不重要了,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四、验证财务原材料科目账面余额与材料成本差异余额正确性的诀窍。

1、除特殊情况外,财务原材料科目本期增加数与物资管理部门入库金额是完全一致的。

财务原材料科目本期增加数=本期验收单报账计划价金额-上期暂估验收单计划价金额+本期暂估验收单计划价金额=本期新验收单计划价金额

2、除特殊情况外,分配材料成本差异后,期末材料成本差异余额=期末原材料科目余额×当期材料成本差异率;即期末材料成本差异余额/期末原材料科目余额=当期材料成本差异率。

材料成本差异率范文第3篇

采购时:

借:材料采购即实际成本为应交税费减应交增值税减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入库时:

借:原材料即计划价

贷:材料采购即实际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

材料成本差异率范文第4篇

关键词:地铁项目 项目管理 会计核算

前 言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发展,会计工作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这就要求建立起素质过硬、业务精良的会计人员队伍,迎接市场经济的挑战。会计工作的目标是对经营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核算,提供反映单位经济活动的信息。这一目标取决于单位的总目标。企业是一个以盈利为目标的组织,出发点和归宿就是盈利。从成立起就面临竞争,始终处于生存和倒闭、发展和萎缩的矛盾之中,必须生存才能获利,只有不断发展才能生存。因此企业管理的目标就是生存、发展、获利。所以,会计工作除了要将一个单位与经济业务发生的有关原始单据,通过审核、记账、核算,将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大量的、日常的业务数据经过记录、分类和汇总计算出该企业在某一时段、某一时点所创造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及变动情况,并编成报表。

会计核算,就是通过一系列的手段,总结生产经营活动中已经发生的事件,对过去给出评价,并在通过对核算分析基础上,对未来作出预测,从而为管理者决策提供有用的信息。核算工作也是一种数据的积累,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的各个方面的量化研究及考核提供依据。因此,客观、全面、准确、深入细致和及时是核算工作的最起码的要求。无论是经营管理者还是出资者,都想及时地了解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利益分配有关的各种信息。

会计核算在企业日常管理中起着不可代替的作用。如何将会计核算与企业的内部管理有效地结合起来,满足企业管理需要,反过来促进企业内部管理水平的提高。对于会计人员来说,如何将会计核算与施工项目的内部管理有效地结合起来,来满足项目管理需要是首要的任务。论文结合我公司武汉地铁项目,就地铁施工中会计核算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以企对项目成本的管理有所帮助。

1.地铁施工项目的会计核算

1.1地铁项目会计核算存在问题

长期以来,由于施工企业的特殊性,我们的核算水平一直都没有达到核算工作的最基本的要求。当前施工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1.1.1会计原始记录不够细致,致使成本分析难以深入开展。核算工作中最常见的毛病就是不够深入细致,或者不愿深入细致,只讲粗线条。地铁施工中,单单一个分项工程可能要经过多道施工工序才能完成,如果这些施工工序在材料、人力、机械等资源耗费上各有特点,而我们又不进行分步核算,要想进行成本管理,是不可能的。粗线条核算的最大的弊端是难以反映出人们凭直觉不易发现的管理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1.1.2会计核算不及时,会计信息未能及时反映。核算工作中,另一个严重的弊端是不讲及时性。核算工作即使是做到了客观、全面、深入细致,但如果不讲及时性,也会失去一定的价值。以最简单的现场材料盘点为例,露天材料现场上的大片砂石料一般很难通过计数或称重来直接盘点,通常是通过有规则的堆放,通过计算体积和比重来确定其实物量的。你不及时去做盘点,等又有了进料和出料以后,或又发生了自然损耗以后,是不可能对当时的结存情况得出正确的结论。

1.1.3数据传递较慢,会计信息滞后。由于地铁施工的单位工程多,单个工程的数据收集及传递较慢。目前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施工企业的应收款、垫支款高居不下,如果再不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本积累,被淘汰将是时间问题。

1.2加强地铁项目会计核算的对策

1.2.1提高会计素质,重视核算工作。要想提高项目的核算质量,必须抓好数据的准确性。目前由于项目条件艰苦,难以吸引较高素质的核算员,要通过内培外引方式及提高福利待遇等方法,提高统计员(或核算员)的素质。要教育建筑会计人员爱岗敬业,自觉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

1.2.2 建立制度,满足会计核算要求

地铁等施工项目管理中,一定要转变管理观念,要视财务管理为企业管理的中心,而核算工作是财务管理的基础,要制定一系列措施,把核算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头,把核算质量作为对核算员考核重要内容。

1.2.3建立健全各项核算制度。地铁等施工项目管理中,要建立健全各项核算制度。但由于项目部的特殊,严格执行困难就比较大,核算人员要充分发挥他们的职责。对于人员出勤情况要每天做考勤记录,对贵重材料做到每天凭送货单及进仓单登记购进数,凭领料单登记耗用数,对于一般砂石料,每天登记购进数,每天下班前对其进行盘点。对机械设备,每台设备的维修费、耗油数及工作量每天都应做好记录,以便考核。对外购材料应有相关部门的验收,并在进仓单上规范材料名称,以提高核算的效率。

1.2.4引入先进技术,用计算机代替手工核算工作。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给核算工作带来一次革命,我们要在工程施工中引入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及时统计并输入每天投入的人、机、料及每天的完成工程量。只要完成了原始数据的基础输入工作,那么所有的计算、储存及数据的传递工作都可以由计算机自动完成。同时,还应该安排专人对施工项目的合同进行集中管理。

2.停工损失及其会计处理

停工,即停止工作,就项目施工而言,是指因为各种原因而停止生产。从时间方面看,有长期停工(如因季节停工)和临时停工;从范围方面看,有全面停工(如因自然灾害、检查整顿而停工)和局部停工(如因缺少材料而停工);从原因方面看,有计划内停工和计划外停工(如因待料、机械故障停工)等等。从管理的角度看,我们可以把停工分为正常停工和非正常停工。无论是哪一种停工,只要项目继续,在停工期间都会发生一些必须或必要的支出。损失,即损坏丧失,如人力、物力的消耗,停工待料等造成价值丧失等。我国《企业会计准则2006本准则》认为,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上述定义指出了损失的本质是由丧失的无利益获得的资源而导致的权益之减少。如一项支出的发生或资产的耗用并未提供相应的营业收入,一项资产遭受未能预料的损坏或盗窃等,都属于损失。停工损失,即指因为停工而造成的损失。

2.1停工损失的计量

地铁施工期间,其停工损失属于直接损失,即指由停工直接导致的各项支出。对这部分停工损失的计量,其标准与方法和费用的计量是类似的。从广义的角度理解,停工损失还包括间接损失,即指由停工带来的、不易被立即察觉到的各项支出。如因停电、停水或机械故障导致当无法在规定期限履行合同而承担经济赔偿等。国内外目前在会计上所确认的停工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其原因之一是对间接停工损失的计量非常困难,仍有待在会计实践中进一步研究。

2.2停工损失的账务处理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其第六号概念公告中将费用定义为:“费用是某一个体在其持续的主要或核心业务中,因交付或生产了货品,提供了劳务,或进行了其他活动,而付出的或其它耗用的资产,或因而承担的负债(或两者兼而有之)。”我国现行制度认为,费用是企业为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包括计人生产经营成本的费用和计人当期损益的期间费用。从上述定义中可以看出,费用是在项目日常的活动中所产生的,而不是在偶发的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因而将停工损失记入生产成本或者管理费用均不妥。基于“停工损失”的理解并结合“费用”的内涵,对于停工比较多的项目,根据重要性原则,应单设“停工损失”账户对停工损失进行核算。考虑到非正常停工有客观原因和管理原因,可在其下设置“非管理停工损失”和“管理停工损失”两个二级科目,再根据具体原因如检查、征地等设置三级明细帐,以满足考核等管理需要。

        3.材料成本差异的会计核算

材料成本差异,是地铁施工项目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材料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材料实际成本,是指项目所用材料从采购到入库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包括购买价、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材料采购成本的费用。材料计划成本,则是指项目材料的日常收发及结存,无论是总分类核算还是明细分类核算,均按照计划成本进行计价的方法。其特点是:收发凭证按材料的计划成本计价,总账及明细分类账按计划成本登记,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之间的差异,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核算。月份终了通过分配材料成本差异,将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3.1材料成本差异的计量

材料成本差异的计量,主要反映在材料的收入入库和发出领用等环节。材料的收入入库环节发生的材料成本差异,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进行归集。材料发出领用环节,是对材料成本差异在库存材料和发出领用材料之间进行分配,并结转调整发出领用材料为实际成本。材料收入入库的成本差异计量。材料采购时,按照新准则规定的实际成本在“材料采购”科目核算。材料入库时,按照核定的材料计划成本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材料实际成本贷记“材料采购”科目,材料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差额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材料的计划成本所包括的内容应与其实际成本相一致,除特殊情况外,计划成本在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发出领用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应当按月分摊,不得在季末或年末一次计算。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材料成本差异率的计算公式为: s 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成本差异)/(期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100%期初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期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100%发出领用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发出领用材料的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率

3.2会计核算

材料成本差异的会计核算,应设置“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进行总分类核算,并按照类别或品种进行明细分类核算,该科目为材料科目的调整科目。材料成本差异的会计核算,也主要分为材料成本差异的归集、分配和结转等环节。

3.2.1材料成本差异归集的核算,是指材料验收入库时发生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之间的成本差异。应在“材料成本差异”科目下,按照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分别进行明细核算。

3.2.2材料成本差异分配的核算,是指在月末首先,按照规定的计算公式计算出材料成本差异率,然后,将发出领用材料按照发出领用对象分别以计划成本乘以材料成本差异率,得出各对象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再经过结转将发出领用材料调整为实际成本。

3.2.3委托外部加工发出材料可按期初成本差异率计算结转。

4.结论

施工企业处于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之中,强化施工企业个项目内部管理,增强施工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是会计服务于施工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会计核算在企业日常管理中起着不可代替的作用。论文结合我公司武汉地铁项目,就地铁施工中会计核算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以企对项目成本的管理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周俊卿,鲁美娟.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江西煤炭科技,2003(3).

[2]张凌云.施工企业成本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2(2).

[3]龚光明,肖建林.会计理论概念、功能、体系的思考[j].财会通讯, 1995,(04)

[4]李连华.谈会计理论的功能及其验证[j]. 四川会计,1995,(04)

材料成本差异率范文第5篇

摘 要:本文主要针对计划成本法下原材料在实际会计核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材料采购”科目的应用及账务处理,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进行了初步探讨,并提出笔者的改进意见。

关键词 :计划成本法 材料采购 材料成本差异 在途物资

原材料计划成本法核算是指企业对原材料的收入、发出及结存按照事先制定的计划单价核算,材料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通过“材料成本差异”账户核算,期末通过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对发出材料和期末结存材料分摊差异,使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计划成本法是企业对存货进行简化核算的一种方法,一般适用于存货品种繁多、收发频繁的企业,它克服了实际成本法的缺陷,被较多企业采用。笔者对该方法在实际应用中的问题感到疑惑,结合企业实际情况逐一进行探讨,并提出改进意见。

一、“材料采购”科目的设置不完整,内容描述不准确,不能满足企业具体的实务操作

目前,大多教材举例应用或一些研究者观点一致认为对“材料采购”科目的描述是这样的:“材料采购”科目借方登记材料采购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借方大于贷方表示超支,从本科目贷方转入“材料成本差异”科目的借方;贷方大于借方表示节约,从本科目借方转入“材料成本差异”科目的贷方;期末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在途材料的采购成本。

账务处理

购入材料

① 货款已经支付,同时材料验收入库

【例1】 甲公司购入A材料一批,专用发票上记载的货款为500000元,增值税税额85000万元,发票账单已收到,计划成本为520000元,已验收入库,全部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材料采购 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000

贷:银行存款 585000

借:原材料 520000

贷:材料采购 500000

材料成本差异 20000

② 货款已经支付,材料尚未验收入库

【例2】 甲公司购入B材料一批,专用发票上记载的货款为200000元,增值税税额34000元,发票账单已收到,计划成本180000元,材料尚未入库,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材料采购 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00

贷:银行存款 234000

从教材中的描述和例题可以看出,企业购入材料,不论材料是否已验收入库,都登记在“材料采购”科目,并且认为“材料采购”科目期末一定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在途材料的采购成本。但是在具体的实务操作中,情况要比这复杂得多,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两方面进行改进。

(一)“材料采购“科目的借贷双方应该都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核算

教材中“材料采购”科目的借方登记材料采购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借方大于贷方表示超支,从本科目贷方转入“材料成本差异”科目的借方;贷方大于借方表示节约,从本科目借方转入“材料成本差异”科目的贷方。其实最终还是把“材料采购”科目的贷方由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采购成本。与其如此繁琐,不如在月末汇总了所有的采购入库单,统计出计划总金额和采购总金额,两者的差额为材料成本差异。直接作分录:

借:原材料(采购入库单上的计划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超支差)

贷:材料采购(采购入库单上的实际采购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节约差)

这样做省去了调整的一步,简洁明了,不易出错。

(二)建议增设“在途物资”科目,核算发票已到账,但材料未入库的情况

从上述【例1】、【例2】可以看出,教材对材料已入库和材料未入库的核算是一样的,都登记在“材料采购“科目的借方。这样做是不太妥当的。从企业内控的角度考虑,为了杜绝风险与漏洞,采购的材料必须经仓储部与质检部、生产部等联合验收,确保材料数量、品质规格与合同及实际需要一致,财会部门必须严格审查入库单和验收单是否真实可靠,发票是否合法合理,只有在确认无误后才能进行结算。而教材把未入库和已入库的材料混在一起核算,会造成存货控制链条的中断,未入库的材料将失去财务制约。所以应该将这两种情况区分开,建议将未入库的材料发票记入“在途物资”的借方,等验收单据齐全后,再从“在途物资”转入“材料采购”。这样就可以保证所有记在 “材料采购”科目借方的材料已经全部验收入库。期末,“在途物资”科目的余额为借方,反映尚未入库的材料成本。这样财务人员就可以清楚地知道有多少材料已报销但未入库。

这样做的另外一个考虑因素是:并不是所有已办理采购入库的发票在月末前都能够及时到财务报销。因为报销发票还需要审批等一系列程序,材料入库和发票报销中间会有一定的时间差,到了月末,可能会出现材料已经入库,但是发票尚未报销的情况。如果增设了“在途物资”科目,在这种情况下,“材料采购”科目期末余额会出现贷方余额,反映材料已入库但未报销的金额。财务人员只要拿已报销发票的采购入库单去和库房的采购入库单比对,就能掌握材料已入库但未报销的明细,催促业务人员及时报销,报销后,“材料采购”科目余额为零。

总之,增设“在途物资”科目后,“材料采购”科目借贷方均核算采购材料的实际入库成本,月末余额为零。由于借贷方核算口径一致,便于财务人员对材料进行比对控制。如果按教材所讲只设置“材料采购”科目,月末余额会是未入库和未报销两个因素互相影响的结果,有可能在借方,也有可能在贷方,其含义不明确,加大了财务控制的难度。

二、暂估入账的材料,可以等发票收到后再做红字冲销

教材中对暂估材料的账务处理是这样描述的:对于尚未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月末应按计划成本暂估入账,下期初作相反分录予以冲回。收到有关发票等结算凭证时,按正常程序记账。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这种方法似乎有些不太合理。理由如下:

(1)材料入库后,就存在领用现象,下月初用红字冲回后,就会出现负库存,这是极不合理的现象。对于有负库存限制的一些财务软件,该单据将无法填制。

(2)材料入库后,即使没有领用,下月初也不能用红字冲回。一旦冲回,相当于库存账为零,而库房有实物,直接导致账、卡、物不符,同时如果下月需要领用,也无法办理出库手续。

所以在实务操作中,建议将以上方法稍微做些变通。具体方法如下:

材料暂估入库后,就可履行正常的出库手续,等收到有关发票等结算凭证时,先填制正常的入库单据--采购入库单,再将原估价入库单用红字冲回。这样就不会影响正常领用,并能准确反映账、卡、物情况,同时简化了操作手续。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初级会计实务.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2.

[2]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解读及应用指南.北京:中国商业出版社,2010.

[3]完善原材料计划成本核算之我见.财会月刊,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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