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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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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管理条例

幼儿园管理条例范文第1篇

一、幼儿安全事件的起因

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要想取得实质性成效,就必须要找到问题的源头,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幼儿园的安全隐患,避免人身伤害事件的发生。

(一)幼儿年龄小,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差

幼儿园所面对的是3―6岁的幼儿,正处于长身体的重要阶段,身体器官比较娇嫩,神经系统比较脆弱,同时运动水平低、协调性差,识别危险与保护能力差。而幼儿活泼好动,好奇心强,喜欢参加各类活动,但又不能预见各类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大脑不能对外界的变化作出即时的反应,因而在学生参与活动的过程中极易发生身体伤害。如幼儿在参与集体活动时,可能会发生一些身体碰撞而造成一些身体上的伤害,或是在玩玩具的过程中手中的玩具也可能会成为伤害别人的工具,这些都不是幼儿故意为之,而是由于自身年龄的限制,生活经验不足,识别能力差,保护能力差而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二)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设施不完善

1.幼儿园管理制度不完善。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管理制度是对幼儿园教育教学的一种监督,更是对幼儿安全的一种保护。但一些幼儿园由于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力而造成幼儿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幼儿园降低食品安全标准与食堂卫生标准而导致学生食物中毒、腹泻等。

2.幼儿园设施不完善。如台阶过高、楼梯过窄,户外玩具直接安放在硬的地面上,幼儿的玩具放置在较高的位置,室外活动场地内有障碍物等存在安全隐患,如果是成人会注意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但对于幼儿来说却是最大的安全隐患。

(三)幼儿园工作人员安全意识不强。

1.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尽管上级部门明文规定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这种事情依旧时有发生。如有的幼儿上课说话、吃东西,教师罚幼儿站在教室外,而幼儿一般不会乖乖听话,站在室外,没有其他人员的监管与看护,他们往往会被周围事物吸引,随意走动而容易发生意外。

2.教师责任心不强。一些教师责任心不强而致幼儿于安全隐患之中。如在幼儿进行户外活动时,一些教师聚在一起聊天,而让幼儿随意玩耍,而容易发生幼儿抢夺玩具或是因拥挤摔倒等。

二、幼儿安全事件的防范措施

(一)幼儿园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1.组建一支管理队伍,完善管理体系。建立以园长为首的幼儿园安全管理队伍,协调好各部门人员,明确分工、责任分明,要将具体的制度落实到具体的教学活动中,明确岗位责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时时有人管的完善管理体系,切实做到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无死角。

2.建立卫生保健制度,做好健康检查工作。(1)生理健康,建立幼儿健康档案,定期对幼儿进行健康检查,对幼儿不同阶段的身体发育做分析与评价,并及时通报家长,同时要关注幼儿的心理,这样才能利于幼儿的健康成长。(2)卫生安全。要定期对幼儿的活动场所进行消毒,对患病幼儿进行隔离,定期开展疾病防治工作。同时还要关注食品安全,注意食堂卫生条件,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严把采购关,杜绝不安全食品流入园内,以此来确保幼儿的食品安全。

(二)幼儿园工作人员要排除园内安全隐患

幼儿园要深入贯彻落实幼儿教育法的规定,建立完善的安全防护措施,全力排除园内的安全隐患。如严禁使用有毒有害材料所制作的教具、玩具以及一些日常生活用品;幼儿园要为不同阶段的幼儿配备适合幼儿的桌椅板凳、玩具与学习用品等;电源插座等要安放在幼儿够不着的地方;各类活动器械的配置要合乎标准,并要定期检查。

要将全园的工作人员调动起来,共同排除隐患,同时还要做到对教学用品、玩具、活动器械等进行定期的检查与维修,以确保幼儿安全,为幼儿营造一个安全的生活与学习环境,让幼儿在教师的组织与指导下快乐而安全地活动。

(三)增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

幼儿是中心,加强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不仅需要教师的努力,更需要幼儿自身具备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为此在日常教学活动中教师要渗透一些自我保护的方法与技能,让幼儿意识到自我保护的重要性。我园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如独自一人在家,遇到陌生人敲门怎么办?身边物品着火时怎么办?活动中身体受到伤害时如何处理?等等。让幼儿将这些安全知识与日常生活结合起来,进行真实而生动的表演。这样幼儿参与的积极性更高,更能引起幼儿的重视,并形成自觉行为。同时教师也可以用摄像机将幼儿表演全过程拍摄下来,制作成微课,这既是对幼儿的鼓励与表扬,同时也可以成为最好的教学资源。这样自然就可以让幼儿掌握必要的安全保健常识,能够学会保护自己。

(四)增强园内工作人员的责任心

教育说到底是人对人的教育,尤其是对于幼儿来说,教师在整个安全教育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此幼儿园要重视教师素质的提高,增强园内工作人员的责任心。首先,加大宣传力度,让工作人员意识到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幼儿园可以通过专题讲座、宣传栏、新闻报道等来加大宣传力度,让教师意识到安全教育活动的目的与作用,增强教师的安全意识与责任感,这样教师才能尽责尽职地做好本职工作,保证园内幼儿安全。

其次,严格执行制度,确保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展开。传达室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园内;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制度,入园时由家长交到教师手中,离园由教师亲自交到家长手中。

幼儿园管理条例范文第2篇

一、凡在县境内举办民办幼儿园的组织或个人必须在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和在县教育局办理备案手续。举办民办幼儿园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举办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二、举办民办幼儿园的登记注册程序是:举办人经所在居民或村民委员会同意,向所在乡镇学区提出申请,由乡镇学区依据《省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和《县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暂行)》进行实际考察,向乡镇人民政府写出书面考察报告,经乡镇人民政府核查同意后,由乡镇人民政府颁发登记注册证书,同时,报县教育局审查备案。

有接送幼儿车辆的幼儿园必须办理《校车通行证》,有学生食堂的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

三、举办民办幼儿园备案程序是:由乡镇学区向县教育局报送举办幼儿园考察报告和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注册核查意见;县教育局组织人员依据《省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和《县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暂行)》进行实际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报告,经研究同意备案后方可办学。

四、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登记注册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举办者姓名、住址、幼儿园名称、园址、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投入资金总额、内部管理体制、设置课程、招生范围、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资格证明文件:即举办的社会组织法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公民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原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居民委员会、街道办同意其办学的书面证明。

3、拟任园长和拟聘教师和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4、拟办幼儿园的章程。

5、拟办幼儿园的发展规划。

6、拟办幼儿园的资产证明。

7、办学场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8、按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设立园务委员会的须提交园务委员会章程和园务委员会名单及各成员简历。

五、办理备案手续除应提交登记注册所有材料外,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乡镇学区的书面考察报告。

幼儿园管理条例范文第3篇

基本理论学习现代管理理论提升幼儿园管理品质

幼儿园管理是以组织幼儿园保教工作为主要对象的社会活动。它是幼儿园管理者通过一定的机构和制度,采用一定的手段和措施,按照幼儿园保教工作的客观规律,以一定的教育目的为准则,运用现代管理技术,对幼儿园的人、财、物、时间、信息等因素进行计划、组织、领导、控制,调动园内外方方面面的积极性,优质高效地完成幼儿园的工作任务,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所进行的职能活动。根据上述定义,我们可以明确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①幼儿园管理与其他物质生产领域的管理不同 ,是以“育人”为目的的特殊的管理活动。②幼儿园管理是对幼儿园总体工作所进行的活动。③幼儿园管理是整个管理范畴的一部分。④幼儿园管。理具有一定的方向性,即:“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行体、智、德、美诸方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由此可见,幼儿园管理属于管理学的一部分,必须遵循管理学的一般规律。按照管理过程理论流派(又称管理职能流派)代表人物孔茨教授的观点:“管理就是设计和维护一种环境,使处身其间的人们能够在集体内一同工作,以完成预定的使命和目标。”即管理可以分为计划、组织、人事、指挥和控制五项职能,而协调作为管理的本质,贯穿于整个管理活动之中。

基于此,我们在学习和借鉴现代管理理论的过程中,根据现代管理理论的基本观点,结合当前基础教育改革的精神及幼儿园的实际工作做了深入的实践与研究。

一、管理应当预见未来——根据现代管理的计划职能来确立幼儿园的目标定位

未来的不确定性和情况的变化使计划工作成为必需,尽管所有的管理职能在实际工作中都是交织在一起的,形成一个运行的系统,但是,计划工作在为全部的集合活动确立必要的目标方面,仍有其特殊的地位。因为,在主管人员知道为完成集体目标需要什么样的组织和人选,按照什么方针来指导和领导下级,以及采取什么样的控制方法之前,必须把实现目标的计划制定出来。所以说“计划”是对未来的各种行为做出抉择的职能。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幼儿园管理工作的关键即确立明确的发展目标,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

如何来确立明确的发展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呢?有几个方面的因素是必须考虑的:

1.目标和计划的政策性与延续性。

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家教育部等十部委《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的精神,未来五年内,国家将继续坚持“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以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正规与非正规教育相结合的发展格局。”“地方各级政府要合理布局,有计划地推动示范性幼儿园的建设。要在城乡各类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中扶持一批办学方向端正、管理严格、教育质量好并具有良好社会声誉的幼儿园作为示范性幼儿园。”基于此,从战略的高度看,我们将幼儿园的目标定位为:以《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为指南,坚持以全面推进幼儿素质教育为中心,以示范性幼儿园建设为重点,和衷共济,卧薪尝胆,将幼儿园建设成环境优美、设施优良、管理先进、队伍整齐、质量一流的现代化新型托幼园所。

“志当存高远”,只有这样,才能既保持教育局幼儿园优良的传统,又顺应时展的需要,使教育系统举办的幼儿园在行业中始终处于示范和领先的地位。

2.目标与计划的前瞻性与预见性。

随着基础教育改革的深入和中国加入WTO,市场经济对幼儿教育的要求越来越高,幼儿园不仅要遵循教育的发展规律,同时也要适应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要求,在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为此,湖南省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在认真分析了当前幼儿改革的发展趋势后,制定了“依托本部,稳打稳扎,逐步扩大规模和向三岁前教育延伸”的发展规划,并自筹资金近百万元在全市率先成立了托儿部,专门收托2~3岁的幼儿,既满足了社会和家长的需要,又适时地抢占了教育的先机,可以说是一次大胆而成功的尝试。2005年,我们又在教育局的支持下在河西新建了一所12个班规模上午幼儿园,形成河东河西三处办园的发展格局。

3.目标与计划的可操作性与灵活性。

为保证计划的切实可行,根据管理理论中有关论述,我们将幼儿园的总目标分解具体到年度目标和学期目标,再结合年度和学期目标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保证了目标达成过程中的步步为营。同时,为使目标的指向性更加明确,我们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作适当的调整,使工作始终围绕目标而进行,保证了幼儿园各项工作井然有序的进行。

幼儿园管理条例范文第4篇

【关 键 词】 农村;学前教育;现状调查

人生百年,立于幼学。学前教育的发展问题近来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发展幼儿教育对于促进儿童身心全面健康发展,普及义务教育,提高国民整体素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办好学前教育,关系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纵观当前学前教育现状,比较城乡学前教育的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形势严峻,城乡发展极不均衡,反差较大,显失教育公平。为了掌握农村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现状,分析影响和制约农村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困难和问题,笔者对农村学前教育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农村学前教育基本概况

(一)法规定位

学前教育系非义务教育,按幼儿园工作规程、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举办、筹资。比之于义务教育体系而言,政府投入缺乏刚性规定;教师待遇在绩效工资方面比义务教育教师有差距;虽然幼儿园有收费权,并且市里对不同规格的幼儿园定了收费标准,但受农村经济发展制约,一些幼儿园降低了收费标准招生;孩子们不上幼儿园不受法律制约,不像7岁以上儿童不上小学是违法,监护人将受到相应处理。这些都是农村学前教育的软肋。

(二)园(班)规模

就所调研的某地有幼儿园(班)311所,其中教育部门办园105所,民办206所,定级园84所,其中一级园4所,二级园16所,三级园21所,四级园43所,市级示范园1所,区县级示范园6所。幼儿教师942人,其中公办教师307人,民办教师635人,在园幼儿16138人,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76%。

(三)硬件状况

从所调研的园(班)占地面积到幼儿活动设备看,普遍有差距,以某经济较发达镇的中心园来说,是1997年市教委命名的“合格中心幼儿园”“市一级幼儿园”。其占地仅有1993O(约3亩地),建筑面积1493O,户外活动面积500O,目前该园有8个班,在园幼儿376名,幼儿人均活动面积仅1.3O。设备情况,有大型多功能玩具一组,每班有VCD、风琴、录音机各一台,全园有电子琴一台,音响设备一台。另对56所农村园抽查显示,户外活动面积达到相应等级的仅占11%,室内活动条件符合相应等级标准的仅占18%,绿化场地达到相应等级要求的只有8%。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幼教重要性认识不足

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对幼儿教育的重视程度不一致。还有一个情况是,进入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一些城市育龄青年已经开始注重胎教。一些地区更以工会、企业等名义出台新生儿妈妈可以休假一年、两年或三年的相关规定,这无疑使优生优育、保育教育得到实质保障。但在经济条件较差的广大农村地区,幼教至今还未得到应有的重视,从学前三年入园率76%就能说明很多问题。国家受经济制约,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把幼儿园举办义务(权)更多地赋予了企事业、社团、村(居)委及公民,对地方各级政府则只是可以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举办幼儿园,没有刚性义务,这不利于学前教育大发展。

(二)办园硬条件不合标准

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三十一条规定,幼儿园应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户外活动场地,配备必要的游戏和体育活动设施,并创造条件开辟沙地、动物饲养角和种植园地。应根据幼儿园特点绿化、美化园地。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幼儿园应配备适合幼儿特点的桌椅、玩具架、盥洗卫生用具,以及必要的教具、玩具、图书和乐器等。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很多农村幼儿园(班)连基本的条件都不具备,桌椅高低参差不齐,大部分设备年久未能得到及时更新,相对破损、陈旧,不能更好地满足幼儿学习、生活和游戏需要。还有部分幼儿园由于资金的不足,办园条件非常简陋,玩教具、大型户外游戏器械及幼儿读物均不够。

(三)保教形式内容可商榷

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五条分四款将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标讲得很清楚明了。但要以怎样的形式,通过什么样的教育内容才能实现这样的目标呢?调研中发现,一些幼儿园(班)以教认几个字、教算几个数之和差为中心任务,老师既偷了懒,家长见孩子能认字又能算术,也高兴,皆大欢喜。实则完全违背了幼儿教育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的原则,更谈不上游戏材料的多功能和可变性,也忽略了注意根据幼儿个体差异,研究有效的活动形式和方法,不要强求一律的基本要求。

(四)幼教师资需充实提高

针对农村学前教育教师的专门培训几乎没有,区县进修校举办的其他各类培训也少有幼儿教师来培训,原因无外有三:一是没多的人,脱不开身。二是无论民办园还是公办园都不愿花钱培训。三是有认为幼儿教育有啥难事,有谁教不下来的意识作祟。

(五)管理和投入存在问题

学前教育办园主体多数不是政府,更不是慈善机构,投入自然是有问题的。在管理上有的园比较规范,有的园也就是纯粹的保姆式,只要把孩子带着不出问题就行。

三、对策建议

(一)加强宏观指导,增大宣传力度

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城乡面貌也日新月异,在城镇规划建设前期就应考虑幼儿园的布局设置及标准规格,以确保孩子们在发育成长阶段能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最新成果。1989年制定幼儿园管理条例时国家财力是很有限的,将幼儿园的举办义务主要交给社会是恰当的。但是通过三十年改革开放的跨越式发展以后,政府应当主要地承担起幼儿保教工作了。此外还要加强幼儿教育重要性的常识宣传、加大对科学育儿方法的宣传教育,让全社会特别是农村地区对学前教育引起高度重视。

(二)提高办园门槛,加强教师培训

按照现行的管理条例,乡镇政府及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在登记注册设立幼儿园时严格把关,对师资、设施等严格要求。坚决禁止开办集体保姆式的幼儿园,也要严格禁止举办“小学式”幼儿园。对已有的这类幼儿园也应立即采取恰当措施,使孩子正常保教得到应有的的保障。对合格幼儿园的教师定期组织培训,当然培训方式、内容、时间要结合实际,不切实际的理论拔高是不受欢迎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定期的主题式的观摩交流既是办得到又是很省力省钱并实用的办法。如此一来,一些好的游戏方式和对幼儿普遍适用的游戏内容便相对固化,幼教水平也会大幅提高。

(三)规范办园管理,完善督导制度

规范办园审批与取缔,规范幼儿园布局设置与规模规格,规范教育方式、教育内容,坚决制止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现实中这种倾向较重,规范教师入口,杜绝谁都可以任幼儿教师的错误认识,规范经费投入。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起对幼教工作的督导检查。首先是督,督其按工作规程办,包括卫生保健、玩乐教育、经费提留、改善办园条件等。其次是导,导其认真保教,按幼儿生理、心理特点及其特殊兴趣施以恰当的个性化保教。最后是查,对现有幼儿园,当整顿的应整顿,该规范的要规范。对一些严重违反幼儿园管理条例的,当停业招生、停业办园的决不能手软。

总体看来,当前我市农村学前教育情况不容乐观,各项配套措施、制度还不够完善,在当前及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各相关部门还应该在农村学前教育问题上下大力气、用真工夫、施有效手段,迅速使这种状况得以改善,使城里的孩子和乡下的孩子一样拥有科学幼教的童年,站在发育成长的同一起跑线上。

【参考文献】

[1] 王嘉毅,王连照. 西北地区农村小学教学方法现状个案调查[J]. 课程・教材・教法,2005(11).

[2] 王家群. 当代农村小学教育的问题及对策思考[J]. 硅谷,2009(11).

幼儿园管理条例范文第5篇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区行政管辖区域的经过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幼儿园。

第三条适龄幼儿接受学前三年教育,其入园、转园等有关园籍手续须按本规定办理。

第四条幼儿园园籍中的幼儿基本情况及幼儿各学期发展情况综合评价,将做为幼儿入小学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全区幼儿园园籍有关《在园幼儿花名册》、园籍卡等,由区教育局按照统一规定编制或印刷。

第六条各幼儿园必须为在园幼儿建立园籍档案。农村幼儿园的《在园幼儿花名册》一式三份,一份上报乡镇(街道)中心校存档,一份上报区教育局幼教科存档,一份留幼儿园。城区幼儿园的《在园幼儿花名册》一式两份,一份上报区教育局幼教科存档,一份留幼儿园存档。

第七条适龄幼儿家长带孩子到幼儿园报名时须持幼儿户籍证明、体检卡、接种卡等办理入园和园籍手续。

第八条幼儿园指定专人负责园籍管理工作,负责统计制作幼儿花名册,并进行统一编号,同时按上级有关规定建立幼儿档案,并妥善保存,不得擅自填写、更改和公开园籍信息。

第九条园籍管理信息要按所授权限进行管理。幼儿入园、转园等信息由各园所随时备案,按规定上报乡镇(街道)中心校和区教育局幼教科。

第十条园籍号由区教育局统一编制。

园籍号由“0X0X0X00000X0001”十六位数组成。第1、2位数是幼儿入园年号,由幼儿园根据幼儿实际入园时间确定;第3、4位数是区直及乡镇代码,由区教育局确定;第5、6位数是幼儿园代码,城区幼儿园由区教育局确定,农村幼儿园由乡镇中心校确定;第7、8、9、10、11、12位数是幼儿的出生年、月和日,第13、14、15、16位数为幼儿的序号,都由所在的幼儿园根据幼儿实际确定。

第十一条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按规定在流入地接受学前教育的,凭相关证件由所在园办理园籍手续。

第十二条幼儿在幼儿园更改姓名的,凭户籍证明办理更名手续,原名作为曾用名予以保留。

第十三条幼儿转园、重新入园等变动均不改变园籍号。

第十四条幼儿入园,坚持就近入园原则,因家庭住址变更等原因,需转园的幼儿,必须到原幼儿园办理相关转园手续。转园不得变更大、中、小班。

第十五条幼儿园接受转园幼儿须接受转入幼儿的园籍卡,办理相关转园手续,并到区教育局幼教科或乡镇(街道)中心校备案。

第十六条幼儿发展状况评价,是幼儿园园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如实记录。

第十七条幼儿发展状况的评价,要依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区教育局制定《2-6岁幼儿学期(学年)发展水平目标》进行评定。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幼儿,注重日常活动与教育教学过程中的观察和评析,既要了解幼儿的现有水平,更要关注幼儿发展的速度、特点和倾向,承认和关注幼儿的个体差异,避免用单纯划一的标准评价不同的幼儿。

第十八条区教育局将对幼儿园的园籍管理工作加强管理,及时总结经验,纠正和处理园籍管理中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