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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飞伟公司9月24号对我司进行制造能力检验,客观地提出我司在进料检验和标识、现场管理、质量控制(首件检验、制程控制、作业指导书、工艺参数设定等)、出货管控等方面曾在的不足,现针对飞伟验厂报告提出如下整改方案:
1、部分设备保养记录不全,如冲压车间的冲孔机保养记录只有9月1号前的记录。我们要求设备必备:操作指导书、保养记录卡、维修记录卡,其中保养卡和维修卡定期记录,品管负责检查,各车间负责落实行动,双方工作都没有做到位。现要求全面检查设备管控方面要求,把该项工作变成日常工作一部分,并且持续培训、建立量化评估参数、落实监督力度。
2、电泳车间自动线微米和温度传感器刻度辨认不清,而无法证明烤箱温度,进而保证不了质量,实际情况是我们的部分质量工作凭经验,量化没有做到位,生产部之品管、车间都应加强质量管控。具体做法是新设备试车投产前、试运行中要明确流程、设定工艺参数并书面化。b、质量控制体系
1、qa/qc培训中对抽样检验方法、qc管理和产品知识体现不
2、炼其动手能力,再形成系统的品管知识,目前重新制定识等),这需要一个过程的,我们会逐步加强完善。
3、关于培训的成效性没有体现和相应的证书公司质量建设有一定的过程,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我们会重新设定培训效果测试方法及颁发相应证书。
4、部件安全标准是有的,我们考虑逐步收集完善。
5、独立品管部门:现状是公司各车间有独立的自检班,加之供
应商之管控,考虑人工成本,只设了生产部之品管。我们在考虑品管部门在公司组织结构中的地位,发展成独立的品管部门是趋势,也只是时间问题。c、来料检验:
公司管材、板材无明显标识,公司文件有要求,可以肯定的是工作没有做到位,建立完善的监督体系和绩效考核制度是当务之急。d、产中检查:
1、工作站工作标准(或操作指令)。我们有各车间作业指导书和检验标准书,但不够全面,现有的没有做好,如清洗(前处理)程序和喷粉工艺没有明确。在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过程中要继续加强三阶文件覆盖的全面性,我们在全面检视作业指导书和工艺参数设置,逐步完善该项目。
2、微米/
3、抽样检验方法和可接受的质量标准
我司抽样和质量标准应该经验占大多数,量化有限。我们重新确立准确的抽样检验方法和清晰的质量标准并形成受控的文件,并监督执行。e、关于最终检验:
完善最终检验作业指导书,补充了抽样安装测试、落地测试、稳定性测试项目。给出明确的定义和书面化并受控。f、关于包装:见最终检验g、不相容材料
生产线上不相容材料隔离不明确,这是现场管理(5s)工作没有持续进行,品管应加强监督。化工仓过期材料无标识,这是工作失职,这也是仓管基本要求。我们已检视现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目前计划再次进行现场管理培训并加大监督力度,逐步完善。h、沟通、文控和运作:略i、关于尖利工具控制:
尖利工具在我司较少,我们安排了普查,对符合条件予以确认、标识、专人管控。
j、清洁度:略k、后工序首件检验样品没有发到各工作站首件检验样品是品管一项基本的工作,目前仍旧做不到位。我们开始建立品管绩效考核,把首件检验作为一项考核指标来保证该项工作。l、工作条件:略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自力更生和政府扶持相结合,科学规划,精心组织,扎实稳妥推进,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安居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将根据各乡(场、区)镇农村危房改造调查摸底数进行分配,重点考虑分散五保户、低保户、残疾贫困户和地质灾害区群众。县城区规划范围一律不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建制镇和集镇、场、规划区范围的农村,危户改造原则上不作安排。根据省、市要求,我县在今年12月底之前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两批危房改造任务。目前市政府已下达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600户,其中新建510户,维修加固90户。第一批计划任务数,详见附表。
三、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
1、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为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农户。各乡(场、区)镇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认真确定补助对象。
2、补助标准。翻建、新建房屋的困难农户每户补助标准不低于1万元;维修加固房屋的困难农户,每户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1500元。
四、危房改造的基本要求
1、改造方式。拟改造农村危房经鉴定为整栋(D级)危房的要拆除重建,为局部(C级)危房的要维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房屋确有困难并有代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技术可靠的施工队伍代建。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新农村建设点、受地质灾害威胁区域困难农户实施危房改造。
2、改造要求。农村危房改造要确保质量安全,并达到抗震设防的要求。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的前提下,要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防止出现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现象。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至60平方米以内,同时又便于农民富裕后向两边扩建或者向上加盖。农村危房改造集中建设点要积极编制村庄规划,统筹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等方面的资金,协调道路、供水、沼气、环卫等设施建设,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
3、强化质量管理。各地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县城建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要开设农村危房改造咨询窗口,为农民提供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
五、资金筹集与发放
1、资金筹集。翻建、新建房屋财政按每户不低于1万元标准安排补助资金。维修房屋财政按每户不高于1500元安排补助资金。同时,县政府将整合新农村建设、农村住房救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扶贫移民搬迁、地质灾害移民搬迁等项目和资金与农村危房改造有机衔接。通过政府补助、银行信贷、社会捐助和农户自筹等多渠道筹措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各乡(场、区)镇要安排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开展。
2、资金发放。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要实行专款专用。各乡(场、区)镇政府要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将各渠道筹措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统一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设部门要定期将核定的补助对象及发放金额报送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及时将核定资金拨付到补助对象一卡通账户。各地要制定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发放管理办法,不得挪用、挤占补助资金,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并合理确定补助资金分阶段发放比例,及时拨付资金到户。保证项目动工时先按审批补助额度拨付50%的补助资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全部余款。
3、资金监管。县财政局要会同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对补助资金的配套落实、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县审计局要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六、操作程序
1、个人自愿提出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贫困残疾人证明、贫困户证明和危房照片等材料。
2、集体评议。村委会接到农户的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议定是否属补对象,并予以公示;经评议认为符合补助对象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建房申请审批表》或《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维修申请审批表》,贫困户和无房户还要按照《关于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贫困户和无房户认定工作的通知》(赣农户办字[]10号)要求,分别填写《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贫困户情况登记表》、《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无房户情况登记表》,并上报乡(场、区)镇政府。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经复核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要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入户审核。乡(场、区)镇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要组织人员进行入户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乡(场、区)镇政府签署意见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不符合条件的,乡(场、区)镇政府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乡(场、区)镇政府审核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4、审批和公示。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接到乡(场、区)镇上报的材料后,进行实地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审批,并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对住房危险程度作出鉴定意见,核定补助方式及标准。对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审批,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要在村委会和村小组进行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情况、家庭住房情况。同时,县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和乡(场、区)镇政府要组织做好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
5、竣工验收。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后,由县建设部门会同发改、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对翻建新建、修缮加固住房进行全面自查验收。
6、设置标识牌。翻建新建、修缮加固房屋经验收合格后,各乡(场、区)镇政府应在补助对象住房的显著位置悬挂“政府资助援建”标识牌。标识牌由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办公室统一订制,挂牌所需费用由县财政承担。。
七、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
1、调查摸底、登记造册阶段。由各乡(场、区)镇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调查摸底工作于6月20日前完成。
2、明确任务、分解落实阶段。制定年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各乡(场、区)镇也要制定实施方案,并于年6月30日前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危房鉴定、组织实施阶段。计划任务下达后,各乡(场、区)镇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申报的危险房屋进行技术鉴定,确保危房等级,填写《江西省农村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各地要摸清需新建、维修加固的危房数量,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建房对象和改造方式。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结果要进行“三榜公示”。危房鉴定和补助对象确定工作要在7月20日前完成。
4、检查验收、总结工作阶段。各乡(场、区)镇在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后,进行自查验收,并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总结和总体验收申请。年12月份,县农村危房改造小组对全县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省、市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八、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已成立了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另发文),各乡(场、区)镇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配合协同抓、乡镇干部包村抓、村组干部包户抓的工作机制,通过结对帮扶、邻里互助、投工投劳等措施帮助困难户改造危房。
2、明确工作职责。发改部门会同建设、财政、民政部门负责编制农村危房改造十二五规划和安排年度投资计划。建设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具体做好农村危房的技术鉴定、危房改造计划安排、项目规划选址、农民建房技术指导、质量监管、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和牵头组织工程验收。民政部门负责做好补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和认定,参与项目工程的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和工程验收。财政部门会同发改、建设、民政等部门负责安排危房改造资金的筹措和拨付,制定资金管理制度,保障工作经费。国土部门负责解决农村危房改造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指导新旧宅基地整理、复垦。残联负责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对象的核实。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帮扶危房改造村庄的道路建设。监察部门负责对危房改造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门负责对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扶贫、环保、水利、农业、卫生、民族宗教、地震等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尤其是对危房改造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饮水安全、产业发展、抗震设防给予支持和指导。
(一)主要存在问题
1、早点摊点占道经营不能按时收摊,且周边环境卫生差。
2、部分门店有出店摆放商品、加工制作等占道经营行为,影响市容市貌及行人通行。
3、道路交叉地段蔬菜、瓜果摊点不按规定摆放。
4、临街部分门店擅自设置广告站牌,门头广告标语设置不规范。
5、主次干道流动摊点占道经营严重,指定经营场所及市场周边摊点超出指定经营区域占道经营。
6、部分临街门店擅自设置彩虹门、氢气球等宣传工具,流动宣传车擅自使用高音喇叭扰民。
7、部分临街饮食门店环境卫生较差,乱扔乱倒现象严重。
8、中餐、夜市不按规定时间出摊、收摊,且收摊后地面污染严重。
9、临街行道树、电杆及店面乱牵乱挂现象严重。
10、建筑工地场内道路硬化不够,个别施工现场没有设置施工围墙,工地进出车辆和过往车辆带泥上路、沿街撒漏严重。
11、部分户外广告、门头招牌破损和字体残缺严重。
(二)整改措施
1、利用一周时间,对出店占道经营、流动摊点、广告宣传、广告站牌、乱牵乱挂、乱泼乱倒等现象进行集中整治。
2、定岗、定人加强路段的日常巡查和疏导。
3、错时加强重点路段、十字路口的管理。
4、书面通知各施工单位加强工地的文明施工管理,对未按要求落实的工地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5、对破损字面、残缺的户外广告、店招,书面通知业主及时更换和修复,对无归属的破损广告和招牌组织人员依法拆除。
6、加强对洗车场污水外溢、机动车沿街撒漏、工地带泥上路的管理力度。
二、关于环境卫生
(一)主要存在问题
1、部分道路路沿石、人行道边有清扫不彻底现象。
2、十字路口花坛周边有保洁不到位现象。
3、部分道路、单位、小区垃圾﹙循环﹚收运、日产日清不到位现象。
4、个别垃圾中转站、公厕、垃圾容器消杀、管护有不到位现象。
5、城区社区服务的部分背街小巷清扫清运时间不统一,暴露垃圾在一定时段普遍存在。
6、城郊结合部建筑垃圾渣土乱倒现象时有发生。
7、临街个别单位“门前三包”管理责任制未履行,车辆乱停乱放、出店占道经营时有发生。
(二)整改措施
1、加强对城区各作业单位清扫、保洁社会化管护的管理,加大作业质量的监督考核力度。
环卫科每周组织人员在凌晨4:00—7:30、下午3:30—17:30对城区各作业单位清扫人员,上午7:30—12:00、下午17:30—22:00保洁人员在岗情况及各班次作业质量进行督查,考核1至2次。同时对在凌晨4:00—晚22:00道路循环收运,单位、小区每天8:00—18:00清运情况进行抽查,出现问题的现场电话通报到各作业单位,真正做到日产日清、车走地净,力争做到零投诉。
2、增加清扫车机械辅助作业频率和洒水车冲洗密度,努力做到道路晴天无灰、雨天无泥、隔离带两边无灰、沙、积尘。
3、中转站的管理。一是加强维修和保养,确保正常运转;二是四个中转站每天进行消杀;解放、尾笔中转站每周用冲洗车冲洗一次;4号站每一、三、五冲洗一次;城区公厕、垃圾容器每十天消杀一次,并按照公厕、垃圾容器考核办法加强考核。
4、背街小巷经过3天的摸底检查,影像资料经过筛选已送陆城办事处分管环境卫生负责人,近期将在办事处召开各社区环境卫生专项会议。会后,环卫科将加强对各社区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跟踪督查。
5、城郊结合部建筑垃圾渣土在7月27日清理后,现法院、西湖路等地又相继出现乱倒现象,环卫科将于8月9日前对其进行清除。
6、对临街单位“门前三包”情况,环卫科要每天不定时进行检查,对出现的情况现场告知单位“三包”管理员及相关负责人,令其改正。
三、关于园林绿化
(一)存在问题
1、城内道路乔木缺株、死株情况均有存在,未能及时补植、更换。
2、长江大道、清江大道隔离带中断篱、缺篱。
3、夏季植物生长过快,各道路乔木枯枝、断枝较多。
4、城内绿化清理频率低,存在死角和时间空差。
5、城区渠化岛内鲜花品种单调。
(二)整改措施
1、对市区内绿化乔木缺失情况的清点。各主要道路缺失、死亡乔木共464株,其中樟树270株、红叶李15株、乐昌含笑18株、雪松5株、广玉兰10株、栾树59株、梧桐17株、紫玉兰67株、海棠2株、杜英1株,园林处将在冬季补植中对缺失、死亡苗木进行补植和替换。
2、及时做好绿篱补缺工作,安排专人对长江大道、清江大道绿篱缺失、损坏情况进行维护、修理,并定时检查。
3、为确保植物快速生长趋势,有效控制苗木生长态势,对各道路绿篱及时修剪、整形,塑造园林苗木精美形态。
4、安排专人对园林大道、长江大道、清江大道、城河大道、人民广场等树池及绿化带中杂草、垃圾等进行全天候巡回清除,保持绿化带整洁美观。
5、清理各道路乔木的枯枝,帮助植物涵养水分,合理调节营养分配,消除道路安全事故隐患。
6、按照各季节时令的变化,石竹、矮牵牛、一串红、鸡冠花、太阳花、孔雀草、国庆菊、万寿菊、甘蓝、金盏菊等各品种鲜花适时更换,保证城区内时时有景可赏,四季景各不同。
四、交通阻塞情况
由交警大队组织专班,对行人不文明出行、车辆乱停滥靠、逆向行驶等影响行人正常通行、车辆畅通问题加大整治力度。
五、违法建设查处
由市规划执法大队加强对辖区内各法定规划实施情况的日常巡查力度,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指导、监督和实施,加大对乱搭乱建等违法建设进行查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TJ局XX调查总队关于《开展集中整治“庸懒散贪”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总队JJ处结合自身情况,召集处室全体人员进行集中学习,认真对照方案,积极加以整改。
(1)明确整治重点,提高整改针对性
ZZ处长强调了处室内部整治的必要性,并对十四条整治内容一一进行了解读,提出“三个进一步”,要求做到“三个杜绝”:一是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杜绝消极怠工、办事拖拉等现象;二是进一步强化时间观念,工作纪律时刻不放松,杜绝迟到、早退和工作不在状态等现象;三是进一步提高学习能力,要做好业务工作,杜绝调查工作不扎实,满足现状、不思进取等现象。
(2)行动升华制度,建章立制促实施
为保障整治活动真正落到实处,价格处参照总队机关专项工作方案,围绕责任心、纪律性、工作效率三大方面,结合处室特点,制定以下措施:一是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二是严格履行调查职责,提高综合素质和办事效率;三是树立居安思危的长效发展意识,提高学习能力培养,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拓宽相关领域视野;四是严格落实问责制,奖罚分明,表扬先进以激励,惩处落后以警诫。
一、整改内容和具体要求
(一)消防规划和整改方案的制定完善
*、*两个古村落消防专项规划年底前要完成修编审批,确保古村落的火灾隐患整改更具有科学性、计划性和可操作性。南屏、关麓、屏山古村落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计划20*年1月10日前制定完成,并尽快付诸实施。
(二)消防水源和消防供水设施建设
*镇在东方红水库引水工程建设的同时要制定古村落内消防供水管网建设方案,20*年12月31日前制定完成,争取20*年6月底建成,引水工程贯通即可连接使用。在此期间,应保障高位水池的消防用水量。屏山、南屏、关麓古村落应在村落内和村边修建消防水池和蓄水堤坝,并各配1-2台消防手抬泵。水源的保护半径为150米为宜。
(三)室内电气线路改造
*古村落内应全面拆除改造后的旧线路。规范电话、电视等弱电线路的敷设安装。加强用电管理,巩固整改成果。*古村落内砖木建筑的室内电气线路应在20*年12月20前全部按规范要求改造完毕。在此之前,所有建筑内影响安全的电线、开关、插座、电器等配件要全面检查,及时维修更换,且必须规范安装使用漏电保险和熔断保险装置。南屏、关麓、屏山古村落首期应对文物建筑、旅游景点电线规划整改,20*年4月20日前完成。其它古建筑、一般砖木建筑室内电线改造可分期完成。
(四)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配置
在*村选择一栋古建筑,作为安装消防自动报警设施的试点,视情普遍推广。屏山、关麓和南屏古村落的文物保护建筑、旅游景点、商业网点,20*年底前按最低标准每栋建筑配置2具3-4公斤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屏山、关麓和南屏古村落内其它古建筑分期配置,20*年底前争取配齐灭火器。
二、明确责任,强化职责
(一)进一步完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制
有关镇政府进一步制定完善古村落火灾隐患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项目、内容、措施、期限、经费、制度、职责等及整改期间的火灾防范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镇长为直接责任人;水利部门负责指导引水工程建设;电力公司负责电气线路改造施工;文物部门负责指导整改期间的文物保护工作;*消防部门负责做好督查、指导和服务工作。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巡视检查,做到严防死守,确保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
各级政府、部门、责任人之间要签订《火灾隐患限期整改责任书》,进一步明确整改责任,将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员。
(二)加强消防宣传,提高村民消防安全意识
有关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县政府办《关于转发*局实施消防宣传“4+1”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20*〕142号)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培训、教育和灭火演练活动,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三)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加强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有关镇人民政府、村委会、旅游公司、文管局和建筑物管理使用者,应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履行法定职责。成立防火安全领导组织,明确具体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职责和应急处置预案,配置建筑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开展消防宣传和防火检查活动,及时组织火灾隐患整改,建立健全单位防火档案。
(四)多方筹集资金,加大整改经费的投入,推进整改进程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调查论证,进一步完善整改方案,加大资金投入,尽快予以落实。电力、水利、*、文物、旅游、建设等部门要加大技术指导和服务力度,促进整改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三、加强督查,确保整改到位
为强化对火灾隐患督促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旅游、建设、*、安监、电力、水利、文物部门和有关镇人民政府及旅游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督办整改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领导组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整改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完善整改措施,促进整改进度,保障整改质量。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加强工作协调指导,落实逐级整改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