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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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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

金融科技范文第1篇

按照趋势的发展,汇付天下的定位发生了改变。我们的定位升级为―除了继续为行业提供支付和结算业务之外,还要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也就是说,目标对准介于B2B和C之间的一群客户,这群客户在全国大概有6000万之众。

建立新金融生态圈

2013年的时候,我们累计的小微企业已有100多万了,同时,我们也开始为个人投资者服务,比如说,我们为P2P行业托管账户,到目前为止,这个账户数累计超过2000万。

汇付形成的客户资源是一个的巨大的小微、小散的群体。所谓小微,是指小型商户或企业。小散就是指个人投资者。这个群体集中起来,就形成了我们今天所讲的新金融的目标人群。

2015年开始,我们围绕着新金融开始布局。以全国而言,2013、2014年成长起来的新金融机构数量已经到了近3万家,但是我们发现,这些新金融机构普遍缺乏基础设施―包括账户、数据、支付、运营等能力。而这恰恰是我们的能力所致。

从2014、2015年开始,我们开始布局新金融生态圈。这个生态圈是指财富管理、消费金融、金融交易。

现在,大量的新科技应用到新金融,很多人仅仅是把它当概念,但是在汇付,我们做了大量利用科技去改变新金融的工作。过去10年多,汇付天下的发展几乎就是一个包括互联网金融或是金融科技(financial technology)的发展过程。

以前,大家都认为我们是一个支付公司,但事实上,我们已经把自己从一个支付公司演绎成了一个综合的新金融集团。

关于金融范围。我们是持牌的支付机构,我们有专门做跨境支付的汇付国际,我们还有跟无锡市民卡合资的惠民金融,我们更是一个证监会持牌的基金代销公司。除此,我们还有一个针对新中产阶层提供理财和财富管理服务“外滩云财富”平台,我们还在四川省成都有一个成都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在信贷领域,我们和易日升合作,专门提供消费金融。同时,我们也有自己的投资公司。

关于科技方面,我们还有数据公司,另外我们还有一个跟西南财大两位教授合作的 “词据”。已经有越来越多的银行到我们这里来购买数据,或将业务委托给“词据”。

科技改变金融模式

不管同意与否,科技已经在改变金融。这几年,只要在经济与金融论坛上,不谈互联网金融,这个论坛肯定不够时尚。但是,我听来听去,实际就是两个观点:

第一、传统金融行业的人,喜欢讲“金融还是金融”,这是什么意思呢?甭管你干什么金融,本质还是金融的老套路―绕不开识别风险的老套路。

第二、今天是一个互联网时代。的确,时代真的不一样了,所以,我们应该用很多新的方法去突破传统金融达不到的东西。

其实,按照我们的总结,最后的焦点还是在于为小微、小散服务,有没有新的方法可以为这些小微企业、小散户、个人来提供一个全新的金融服务。要说突破的话,在于是否能够控制风险,能不能具有反欺诈能力等等。

从汇付天下角度来说,在过去的几年中,我们逐步认识到,科技能够干一些事情,除了很炫耀的观点之外,能够做什么?

第一,身份的“鉴权”。这个词太专业,其实就是,在远程中也能够识别人,包括人脸识别、远程开户,身份的“鉴权”等等;

第二,数据。这里包括三项―首先是风险控制,仅仅靠靠人去识别已经是不行了,必须有数据,在数据里面必须要有机器学习的能力,而要有机器学习能力,就势必有巨大的计算量即云计算的能力;其次是精准营销,精准营销反过来是一个跟搜索一样的工作,但是,我们所讲的“搜索”是智能搜索,要做到主动地去获取信息的能力,就是还没“搜索”的时候,我们要能我知道客户的偏好,知道客户的行为,汇付天下就是在此基础上,在智能投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最后是内部管理能力的提升,以今天来讲,在任何一个时点,汇付天下可以把所有的业务都可以用数据显示出来,比如对财务报表基本上可以“秒到”。

第三,汇付为整个行业提供一些基础的外包系统。比如说,我们给国内众多的私募基金公司提供的估值,包括登记系统,包括我们的外滩云财富体系。

金融科技范文第2篇

关键词:科技金融;苏州模式

中图分类号:F8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0-0-02

一、科技金融在中国的兴起

近年来,随着科技和金融改革的持续深化,科技金融这一新生事物应运而生。其实早在80年代,学术界就开始探讨这方面的问题。科技金融在国内学术界有一个非常宽泛的定义:即它是促进科技开发、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一系列金融工具、金融制度、金融政策与金融服务的系统性、创新型安排,是由科学和技术创新活动提供金融资源的政府、企业、市场、社会中介机构等各种主体及其在科技创新融资过程中的行为活动共同组成的一个体系,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和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而言,科技金融是一种创新活动,即科学知识和技术发明被企业家转化为商业活动的融资行为总和;它是一种技术—经济范式,即技术革命是新经济模式的引擎,金融是新经济模式的燃料,二者合起来就是新经济模式的动力所在;它是一种科学技术资本化过程,即科学技术被金融资本孵化为一种财富创造工具的过程;它更是一种金融资本有机构成提高的过程,即同质化的金融资本通过科学技术异质化的配置, 获取高附加回报的过程。理论必须被运用到实践才能实现其价值。参照国外著名的“硅谷模式”,国人在实践上已开始了新模式的探索。

国际上,硅谷银行模式因其在08年开始的金融危机中的出色表现而得名。作为科技金融的典范,它为近年来在中国涌现出的科技金融典型模式提供了重要启发和借鉴。

二、科技金融“苏州模式”

(一)“苏州模式”内涵及特色

“苏州模式”是在江南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大背景下应运而生的,它将科技和金融紧密结合,政府、银行、担保、保险、创投全面参与,力求形成健康的金融生态圈,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量身定制的多样化新产品,从而构建中小企业融资绿色通道。

“苏州模式”从形成之日起就受到了媒体的广泛关注。2011年4月12号的金融日报上发表了题为《破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苏州模式”》,文章中写道“交行苏州分行找准定位,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作为对地方经济最有利的行动。”此外,在《科技企业的信贷春天》一文中,大力赞扬“苏州模式”为科技企业开辟了新的春天。此类的文章还有经济日报的《“科贷通”助网经科技成长》、《创新开拓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蓝海》以及新华日报的《为科技企业起飞搭好资金跳板》等等。

归结而言,“苏州模式”主要有以下三大特色:

1.由点到面的推进过程

2010年5月,被称为信贷春天的第一缕春风“科贷通”产品问世。它是交通银行苏州分行与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科技局合作搭建银政平台推出的贷款业务品种。 以批量培育优质科技型企业为目的,向市科技局、市财政局、银行共同审核同意的科技型小企业发放的信用 贷款。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向交行发放的科技贷款提供风险补偿基金,发生风险后在额度内全额补偿。截至目前,“科贷通”总户数达50余户,贷款授信共5050万元,带动商业贷款授信4亿元,业务市场份额位列苏州市第一。

2010年11月26日,交通银行首家、苏州地区首家科技支行开业。支行配套设立总行级科技金融产品创新实验基地,推出“投贷通”、“履约保证保险贷款”、“智融通”等一系列创新性融资产品。截至2011年末,新增中小企业新开户170余户,中小企业授信客户60余户,科技中小企业贷款2.41亿元。

依据苏州模式发展思路——从开发科技产品到设立科技支行到设立科技部门再到科技银行最后形成整个科技金融圈的点到面进程,笔者预计,在未来的几年内,科技银行将应运而生,从而带动整个苏州金融业的全面升级。

2.和谐共赢的金融生态圈

“苏州模式”发展之路即发展“银行+政府+创投+保险+担保”的科技金融。其中包括五大主体,只有这五大主体,相互交流,相互扶持,相互合作,才能形成整个互利共赢的金融生态圈。所以,苏州模式主张政府推动,银行主导,保险担保,创投融合,实现风险共担,各尽其职,和谐共赢。

3.拥有政府支持作为强大后盾

政府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政策鼓励在苏州设立股权投资企业。全市备案的创投企业数、注册资本和管理资金均在江苏处于领先地位。科技创投除投资初创型企业外,还投资创业园,并在探索“天使投资+科技金融+专业孵化”的运作机制。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专项用于引导创投企业投资于符合工业园区产业政策的中早期创业企业,引导和鼓励股权投资机构按照市场法则经营好各类投资的同时,按照政府要求投资扶持新兴产业和技术创新型企业。单就交行一家的科技支行项目就得到了财政局,银监局,金融办,科技局的大力支持,前后出台了两个办法:《苏州市交通银行科技支行贷款利息补贴办法(试行)》 和《苏州市科技支行风险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二)“苏州模式”四大创新

1.机制创新:政府+银行+担保+保险+创投

“科技+金融”的“苏州模式”,利用政府推动,银行主导,保险担保,创投融合,实现风险共担,以优惠的利率,把有限的金融资源配置到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科技产业中,有助于进一步激发科技要素活动,营造科技创新发展环境,带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也有助于探索科技金融合作新模式,克服传统金融体制支持科技发展的短板,更好地破解科技型中小型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金融科技范文第3篇

——科技投融资渠道更加多元。在更广泛的区域内成立专营化的科技金融分支机构,丰富金融创新产品体系,拓宽适合科技创新发展的多层次融资渠道,构建综合化的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形成一个内含多项推动力促进其运转的多维度的科技金融体系。——科技资本体系更加发展。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鼓励科技企业到浙江股权交易中心专设的创新板挂牌;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简化发债流程;同时在更多市区设立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发展基金,合理用于“区域集优”项目建设。——结合运行机制更加创新。不仅要创新科技与金融结合的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建立科技金融、创业金融体系独特的“浙江模式”;同时要创新金融机构与政府及相关部门之间相互合作的运行机制,促进多种联合信贷模式的兴起。——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更加强大。商业科技贷款与政策性科技贷款力度加大,全力支持重大科技专项、国家级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领域;加强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最大化地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浙江要在成功借鉴国内外发达地区金融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实际的发展现状和所面临的问题,不断创新,抓住重点,进一步加强科技金融体系建设。

一、财税政策

加大政府科技投入力度,有效发挥政府科技专项投入资金的杠杆拉动作用。政府应根据财政收入的增长情况,合理增加科技投入,通过无偿资助、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等多种方式,加大对自主创新的科技科研成果产业化的支持。同时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各类金融机构的合作,鼓励和引导银行、投资等机构增加对科技型企业的资金投放,探索高效的财政资金、金融资本以及民间创业资本之间的合作方式来促进新兴科技产业发展。创新财政支出方式和改进科技投入的资金管理,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探索创新券、科技券等创新支持模式,着力搭建科技服务大平台,推动政府引导资金最大化用于支持企业的科技自主创新。同时调整完善科技财政支出的管理领域,在立项环节,政府部门要组织相关行业专家和金融机构分别进行技术和经济筛选,推行财政资金后资助方式,并引入行业自评管理,严格产出管理考核。灵活运用政府采购的方式,支持和促进科技金融中介服务市场和科技自主创新产品和服务市场的发展。选择一批优质的科技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组织,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增加中介服务机构的收入来源,使其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持续稳定的科技金融相关配套服务,最终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市场认可度和融资可能性。与此同时,建立健全政府财政性资金对科技自主创新产品以及服务的采购制度,以政府采购带动企业采购、引导社会采购。落实支持科技型企业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充分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着力做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国家级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等政策的落实,明确新兴科技型企业发展周期的不同阶段的支持重点。另外,基于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特点和特殊地位,可对纳入“众创空间”管理的科技企业制定专门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利用金融资本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努力营造有利于促进科技金融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政策环境。

二、金融政策

重点构建多维度的科技金融机构体系。鼓励有潜在能力的地方银行在高新产业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科技企业密集区设立科技支行。与其他发达地区金融机构加强战略合作,积极引进创业投资、保险担保等金融投资机构到浙江设立分支机构。充分利用民间资本介入科技金融体系,放宽民营资本的介入限制,开展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等,建立面向科技创新创业服务的专业全面的金融机构体系。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扩大科技企业融资规模。进一步拓宽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集合的方式发行票据、债券等进行融资的直接融资渠道,鼓励并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型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到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或境外上市融资。加快推进浙江股权交易中心建设,坚持与统一监管的全国性证券市场相对接,提高工作效率,重点服务包括非上市企业在内的科技型企业的公司治理和创新发展。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培育发展科技金融中介服务平台。发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作用,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体系,推广科技保险业务。加快发展构建“无偿补助—政策担保—科技贷款—引导基金—上市培育”的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链,为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化、全生命周期、一站式的咨询、推介、做市、保荐等综合辅导和投融资服务。引导科技金融行业组建行业协会,规范发展中介服务业务,帮助科技投融资机构更好地把握风险。着力推广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丰富科技企业融资方式。建立健全专利权质押融资协同推进机制,不断加快专利权质押融资服务支持体系建设,持续强化专利权质押融资保障体系建设。重点优化信贷结构,加大科技信贷投入,以点带面,扩大专利权质押贷款覆盖面,着重支持拥有优质知识产权包括优质专利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质押贷款,加快构建专业化的专利权融资机制,与时俱进地完善专利质押贷款方面的制度安排和程序设计以及风险防控。

三、科技政策

确立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重要地位。通过政策引导激发企业技术创新的热情和潜能,鼓励企业成为高新技术研发投入的重要主体。利用改革和创新科技计划及经费支持等方式,更多地反应出企业的重大科技需求,并且努力发展一大批积极承担研究开发任务的牵头企业。另外,落实高新技术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帮助科技企业克服体制障碍,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提高科技型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完善技术支撑体系。将技术市场从网上延伸到“众创空间”,为科技创新创业者提供相关技术成果的信息和最新动态。大力发展孵化器、大学科技园、高新产业集聚区等,建立健全科研设施、研发工具等资源向科技型企业开放的运行机制,省级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和省部属科研院所、省级企业研究院等各类科技创新载体也要向科技企业开放共享科技资源,并将提供服务情况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四、其他政策

金融科技范文第4篇

金融创新是互联网精神和金融服务方式结合的内在动力。现代科技的快速发展和在经济、社会、产业中的深度应用,则更加提升了现代金融的创新速度和创新频率。现代金融的创新已经涉及到金融产品、金融服务流程、金融支付方式与手段、金融监管模式、金融制度等方方面面,参与金融创新的机构主体也由原有以传统金融机构为主,演进为以互联网企业作为金融创新的领军者。

金融科技创新是“互联网+”与金融深度融合的结果

“互联网+”代表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它可以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于经济社会各领域之中,提升实体经济的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实现工具的经济发展新形态。“互联网+”又是一种以互联网为主的一整套信息技术(包括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技术等)在经济、社会生活等有关环节的扩散及应用过程,其本质是信息技术在新型行业的深度应用,以实现传统行业的数据化、在线化和网络化。

金融业的发展无法脱离互联网而单独发展。互联网技术创新成果的深入应用,在很大程度上拓宽了传统金融业的服务渠道和产品营销渠道,提升了金融服务效率,降低了金融服务和金融理财门槛,并极大促进了信息不对称问题的解决。同时,应用了互联网技术的金融业也并未因穿上了华丽外衣而脱胎换骨,它沿袭了传统金融的全部本质特征,包括风险特征、职能特征和服务特征。互联网与金融的有机融合是必然趋势,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必然促进整个金融业领域的发展。

而现代金融的核心是价值交换,即通过时间、空间的转换和跨跃来实现资源配置和资金融通。“互联网+”与金融的有机结合和深度创新性融合,为现代传统金融业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使得金融科技成为一个新的蓝海。

金融科技创新促进了金融模式的改变

金融科技的不断创新和应用,极大促进了金融脱媒,而参与金融科技、金融脱媒的机构主体呈现多元化、复杂化趋势,同时传统金融模式也出现了交叉化、综合化趋势,主要体现如下:

一是金融机构呈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融合化、金融经营业务的综合化和复杂化、金融业态的交叉化和生态化。传统金融业中的银行、证券、保险、信托之间的业务产品和服务、业务模式和经营渠道不断交叉和融合。

二是网络借贷平台、众筹融资、互联网消费信贷、大数据金融等新型网络金融模式的出现,丰富和深化了金融资源配置方式。传统金融中以银行为主要金融中介方式的形态逐渐弱化,去中介化、去中心化的互联网金融资源配置方式将日益成为新金融的主流模式。

三是参与金融科技创新的机构涵盖了两大类型企业。一类是传统金融业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另一类则是以电商企业为领军代表,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平台、现代物流、商业地产、互联网传媒、社交网络平台等为重要参与者的新型互联网企业等。两大类企业均以自身的资源优势和技术特点作为金融创新依据,在经营模式、产品与服务、经营渠道等方面全面介入金融市场和对金融进行细分,同时又相互借鉴、相互渗入,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新型金融竞争局面。

四是金融长尾的覆盖和金融普惠化。互联网金融提升了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模块化、快捷化服务效率,拓宽了金融市场参与主体的范围,从而极大提升了社会民众的金融参与度和金融权利享有程度。金融不再是主要为“二八定律”中的20%客户提供服务,而是将服务范围延伸至金融长尾中的80%客户群体,使得普通社会民众均能够通过互联网进行各类金融交易、网络支付、投资与理财等。

传统金融机构积极实施金融科技创新

随着大数据等相关技术、云计算、人工智能技术的普及应用,使得云端和应用呈现智能化,可以有效提升金融企业的风险管控水平,降低交易成本、管理成本,实现精准金融营销和优化资源配置。传统金融机构和互联网企业通过应用现代科技对传统金融业务、服务方式、服务流程和服务渠道等进行创新或重构,从而日益成为互联网时代下的信息化金融机构。

以商业银行为例,在“互联网+”金融领域深度应用的背景下各商业银行大力发展以移动终端为主的手机网上银行、空中银行、移动银行等。商业银行的经营方式,从物理网点作为经营渠道为主,逐渐发展为以直销银行、网络平台服务、移动终端服务为主要经营渠道方向,形成名符其实的互联网银行。

工商银行初步构建了较为完备、体系化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和运营体系――融e联-即时通讯平台(信息流)、融e行-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资金流)、融e购-电商平台(商品流)等三大互联网金融平台,并以网络融资中心为核心与三大网络平台相关联,打通支付、投资、融资渠道,形成了完整的互联网金融服务链和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体系。

中信银行也积极应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挑战,制定了“网上再造一个中信银行”以及“金融网络化”和“网络金融化”的互联网金融发展策略,积极推动传统银行业务的网络化、移动化,深入领会互联网金融思维模式,在网络支付、投资与融资等领域做了诸多创新和尝试,推出POS商户网络借贷、供应链金融、在线出国金融、个人信用消费贷款等网络类贷款,摇一摇、异度支付、NFC手机近场支付的互联网支付工具,并支持在线开户和人脸识别。

另外,我与互联网金融紧密相关的移动在设计、推广和应用方面,不断拓展线上及线下消费支付、理财场景,丰富线上个性化的理财产品,联通线下和线下支付、理财和营销通道,带动非网络支付用户和网络支付用户的同步发展,并培养线下投资理财用户的线上理财习惯。

金融科技创新加深金融脱媒和催生新金融业态

金融脱媒中的“媒”通常指金融体系中的商业银行,金融脱媒的不断加深将会持续降低企业、个人对传统银行信贷的依赖程度。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互联网金融等新兴金融模式的出现、金融科技的不断创新与应用,商业银行面临着技术脱媒和资本脱媒的挑战,金融脱媒程度不断加深。

其中,技术脱媒指在互联网技术、通信技术快速发展与创新应用的驱动下,互联网IT企业进入原来由商业银行经营的相关领域,如信用卡业务、消费信贷、支付业务、类业务等,部分承担了原商业银行支付中介职能和信用中介职能。第三方支付的发展即是技术脱媒的典型范例,第三方支付可以为支付交易双方提供统一的支付网关接口和支付平台,直联不同银行和实现商、不同银行客户消费者间的交易清算。

另外,随着现代金融的发展,在商业银行体系之外,日益形成涵盖股票、债券、理财、信托、民间借贷的金融市场,越来越多的资金、资本和金融服务手段、服务方式脱离开原有的商业银行体系,形成金融非中介化、去中心化的新兴金融渠道和金融服务模式。同时,网络借贷平台、众筹融资、大数据金融及互联网消费金融等新型金融模式的出现,使得资金实现了绕过商业银行体系而进行融资、发放信贷,形成了以“互联网平台”为新型媒介的金融新模式――资本脱媒,从而有效缩短了投资者、融资者之间的资金融通路径,也进一步加深了金融脱媒的发展。

目前,我国的金融脱媒总体上从资产业务、负债业务、中间业务等多方面同步推进,企业客户的直接投资和融资渠道、个人客户的投资和理财渠道会越来越多元化,新型融资和信贷、投资和理财工具会层出不穷。而作为传统金融体系中的重要构成――商业银行,也必须要适应金融科技的发展、金融模式的创新,转变经营思维和理念,拥抱互联网金融和利用金融科技,以促进新金融形势下金融的转型发展。

金融科技范文第5篇

【关键词】科技金融;融合机制;对策

前 言

为了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赢得国际竞争的主动,世界许多国家都选择依靠科技进步提升国家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走创新型国家发展的道路。从目前的国际形势看,2008 年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对全球金融体系和未来的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在后金融危机时代,如何促使经济恢复发展动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成为各国最为关心的问题。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抢占未来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的战略制高点,无疑是可持续发展的最优路径。

一、科技金融的概念

科技金融这一概念从提出开始就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体制和市场相对完善,科技和金融资源通常可以实现自由配置,因此并没有将科技金融作为一个专业术语,相关论述主要集中在技术创新和金融发展方面。国内关于科技金融的研究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尚处于起步阶段,存在一定的局部性和片断性。作为科技和金融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科技金融是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高度融合的结果,是集约性的科技创新同规模化金融资源的耦合,表现为科技和金融已无明确边界。科技金融具有很强的内生性和自我升级功能。

二、科技金融的融合机制分析

(一)科技金融的资源配置机制

金融资源的配置首先表现为资金的配置。通过对金融发展理论的分析可知,金融发展提高了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效率和比例,科技创新企业或项目因此可以吸引到更多的资本,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金融资源的配置通常包括四个方面:一是金融系统以最低交易成本将资金供给者的资金通过金融工具转移到资金需求者手中,此时金融资源以货币资本形式存在,还未形成产业资本;二是金融资源发现并进入前景好、利润高的产业企业或项目,从而使货币资本转化为产业资本;三是金融为基础性资源配置提供一系列制度支持;四是社会资源的配置借助金融资源配置作用而得到优化。金融系统通过对金融资源和其他社会资源的配置,极大的提高了科技企业的生产效率,扩大了科技企业的产出。因此,金融的资源配置机制是科技金融融合机制中最为基础和重要的部分,是科技金融融合的实现机制。科技创新在不同生命周期都离不开资金支持,并且各个发展阶段也需要不同规模、不同形式的金融资源

(二)科技金融的风险分散机制

科技创新是一种具有创造性的活动,其过程必然包含诸多风险,而科技创新主体在发展初期无法承担所有风险。因此,科技创新主体难以获得资金支持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创新活动存在巨大风险。处于种子期和创业期的高科技中小企业,新产品或新技术无法转化成市场认可的商品或服务的可能较大,因而企业本身的存活率也较低,很难获得外部融资。当金融体系能够有效运转时,资本可以实现从投资者向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的转移,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再将集合的资金投入到高风险高收益的科技项目中,从而降低和分散了风险,实现规模经济效应。

三、完善科技金融融合机制的对策

(一)完善间接融资体系,拓宽科技金融融资渠道

首先,应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的杠杆效应。要依法明确国家科技银行的特殊法律地位。建立国家科技银行的业务运作机制。政府在国家科技银行的运作中,不应有过多的行政干预,而是扮演推动者角色,其经营管理要按市场化原则进行。在保证政府财政出资的同时,应鼓励专业化金融机构入股,与政府主体形成良好的合作机制。其次,应提高商业性金融的支持力度。政府需要进一步深化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增加国有商业银行的大股东数量和范围,适当降低国有股比重,改变国有商业银行产权主体单一以及由此所导致的控制权高度集中、内外部治理机制不完善等问题。通过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使利率作为资金价格更好地发挥基础性资源配置作用,改变现阶段科技贷款“高风险-低收益”的特征。

(二)建立全面规范的科技金融制度保障机制

构建法律制度框架方面,中央和地方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但是这些相关文件大多是针对某一方面的问题,整体性、系统性比较差。而且,部分法规已经不再适用当前的科技金融形势。政府应对现有的政策法规进行整理和梳理,已不能满足现实需要的应及时废止,存在问题和不足的应当予以修改和完善。从宏观层面构建比较完整的科技金融法律制度框架,运用法律手段对促进科技金融发展的相关主体行为进行规范,实现科技与金融融合的制度化、法制化、正规化,突破长期制约科技金融发展的制度。

(三)培育良好的信用环境

虽然从国际趋势看,社会信用体系最终将由企业依据市场规律建立,但是作为一个处于经济转型过程中的发展中国家,我国信用基础极其薄弱,要尽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离不开政府的引导和大力支持。政府应充分利用其权威性,统筹全面规划,保证数据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同时应尽快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强化信用秩序管理,加强对不良信用的法律制裁。立法是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一项最为基础和根本性的工作,必须以法律的形式确定其地位,并且应根据经济社会的变化不断及时修订与完善。

结 语

综上,构建我国科技金融的融合机制,需要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建立健全科技金融的制度保障机制;完善间接融资体系,发挥政策性金融的杠杆作用,提高商业银行的支持力度;积极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发展风险投资。此外,政府还应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特别是针对科技企业建立科技信用评级体系,为科技金融的融合培育良好的信用环境。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