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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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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监督

民主监督范文第1篇

民愿的本意是居民的愿望请求,但在实际接待中更多反映的是居民在生活中的怨气,因此,民愿接待也可称为民怨接待,是社区居民愿望与怨气的总称,也是接待的延伸和放大。

社区居民在生活中矛盾多种多样,大致可分为八类:一类居民与物业的矛盾;二类居民与开发商的矛盾;三类生活不便矛盾,比如甬道破损,下水道堵塞等;四类生活干扰矛盾,如施工扰民、噪音扰民等;五类环境需求矛盾,如私搭乱建、绿地破坏等;六类服务需求矛盾,如社区保洁、社区治安等;七类劳动保障、就业矛盾,如低保、残疾人就业等;八类其他,如拖欠民工工资、家庭矛盾等。这些矛盾的产生有些是历史原因,有些是政策因素,有些是人为造成。

了解、掌握这些矛盾产生、解决的途径,并协调、帮助解决矛盾是街道工作的职责。过去居民反映这些问题,一般找社区,严重的找街道。但社区解决问题能力有限,多数情况把问题又推到街道,街道职能科室近20个,找哪个科室解决?居民往往跑了楼上跑楼下,最终要找领导协调相关科室处理,造成居民抱怨,科室埋怨,拖延了时间,牵动领导大量精力。

民愿接待窗口解决了这些问题。居民可以直接到窗口反映社区生活中的愿望和怨气,由工作人员代办相关工作程序,协调相关工作部门处理,方便、快捷,一般居民怒气而来,满意而归。

不完全统计,从2004年5月至8月,街道民愿接待窗口接待4000余人次,反映问题116件。在此期间,居民群体到区以上部门上访记录为零。

二、民愿接待的工作程序

民愿接待工作分四个环节组成:接待、处理、告知和监督。

“窗口接待”是民愿接待的关键环节,居民能否有问题到窗口反映,要看接待的方式方法。居民反映问题分两种情况:一是理性反映,居民提供有关证据和政策依据,要求解决反映的问题,窗口接待工作人员依据提供的资料记录登记。二是情绪化反映,居民情绪激动,反映问题逻辑不清,不能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政策依据,以自己的理解和臆想来推测。遇有这样的情况有专门的工作人员把居民请进民愿接待室,端茶送水,先让居民冷静下来,再由工作人员根据反映的情况进行处理。

“处理”是民愿接待重要的一环,处理不当会出现重复上访或失去窗口接待的信任。窗口工作人员对记录登记的问题处理必须即时,一般不超过半个工作日,要将登记表报送主管领导批示,特殊情况要即时报送大厅值班领导批示。

“告知”就是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反映人,以此征求反映人的对处理结果的意见。

“监督”是对民愿接待窗口工作机制运行情况的监督。重点监督四个内容:一是窗口接待的服务态度。服务大厅有群众评议台,街道建立有网上评议和监督信箱。二是登记问题是否及时呈报。实行首问问责制度,谁接待谁负责当天的呈报工作。三是相关科室是否及时处理。实行效能监察制,领导批示解决的事项进行立项监察。四是反映人对处理结果的态度。实行结果跟踪制,对处理情况由专人负责反馈或电话询问。

这四个环节自成体系,互相关联,缺一不可。今年5月31日上午,社区群众反映一户居民利用双休日在自家窗外盖了一间砖房,大约7、8平方米,现正在施工。接待人员当即将情况送到主管领导批示,当日街道城管队到现场调查,并做当事人的工作,向其宣传有关法规,要求拆除违法建筑。在城管队的协助下,当事人当天下午拆除了违法建起的小砖房。随后街道纪检监督科电话追踪反映人是否满意,居民又提出拆违垃圾没有彻底清理,纪检监察科将信息返回城管队,城管队再次到现场,协助清理垃圾,再次回访电话,群众非常满意。

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接待的范围及工作程序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接待每周定期一天,由街道提供接待场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接待中不受理以上所述的八类居民矛盾,遇有这方面的问题反映主要引导到民愿接待窗口受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主要受理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群众反映强烈,街道办事处职权范围内不能解决的;二是群众对社区、街道履职情况不满意的;三是群众对社区建设、城市管理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的。

对第一方面反映的问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般向区人大、政协反映,并由区人大、政协向区委、区政府提出议案。对后两个方面反映出来的问题,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直接向街道工委、办事处提出建议案,并由街道工委办、行政办负责将处理结果反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从今年5月至8月,街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接待来访群众280人次,受理来访事项23件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街道办事处提交建议案17件,督促办事处解决包括农转居拆迁、小区停车、道路积水、活动用房等问题。

四、对街道工作形成监督和制约的机制

监督是指对某种行为的监察、检查或督促。制约是指两种行为之间互相限制和约束。监督行为中包容有制约行为,而制约行为中也有监督的内含。

监督和制约的对象是指街道办事处所执行的行政权力,是对公务员执行行政权力的限制,防止权力的扩张或权力的“腐蚀”。

监督和制约的主体是街道办事处,但监督和制约是有区别的。监督通常是上级对下级的行为,如街道工委、纪委对各科室的监督。制约是两个对等主体之间的权力制衡,没有隶属关系,双方权力平等。

建立民愿接待制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接待制,可以实现对街道办事处监督和制约。

监督的实现是通过民愿接待受理的事项及其最终解决的结果来体现。民愿接待窗口受理群众的服务请求,这是事的开始,也是办事处行使权力的起端。对解决的过程和结果由街道工委、纪工委负责监督。此外,群众反映的问题,其中有些本身就是对办事处某些行政行为的反映,也体现了群众的监督。但群众与政府之间没有隶属关系,也没有制约关系,相比较而言群众处在弱势一面。

那么群众反映的问题,特别是反映办事处行政作为不当或不作为的问题,怎样才能“监督有力”?通过对办事处的制约,就是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接待制来实现。

负责接待工作的人大代表是在本地区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也可以是上级派来的人大代表;负责接待工作的政协委员是工作单位在本地区或居住在本地区的市、区政协委员,由街道工委、纪工委负责邀请参加接待。一般情况下以街道为单位分几个选区选举人大代表,所产生的人大工作委员会并不选举产生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外派组织,因此,街道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和政协委员与街道办事处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主体关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所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可以通过向办事处提交建议案,督促街道办事处落实群众反映的问题,也可能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向区政府提交工作议案的方式,监督街道办事处抓落实,从而对街道办事处形成一个相对制约关系。

五、实现民主监督和制约的必要条件

1、倾听民愿。这是实现民主监督和制约的首要条件。倾听民愿是建立政府与群众勾通的最好渠道,是接受群众监督比较好的形式,通过倾听民愿,政府可以即时了解群众的需求,改进服务形式、方法和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和政府形象。今年7月市委书记刘淇同志到劲松街道调研时特别指出:劲松街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服务大厅设立接待窗口,听取群众意见,拓宽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特别是大厅内设立了“民愿接待窗口”,倾听群众呼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体现了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解决了群众的急难问题。刘淇书记对这种工作模式给予了肯定。

2、完善的内部监督机制。在建立民愿接待工作制度后,必须建立一套严格的跟踪监督机制,保证“民愿”声音传到办事处领导和有关科室,并得以落实。

民主监督范文第2篇

大家上午好!

今天在这里召开区政协专题民主监督会,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换前段时间民主评议工作的情况。刚才,调研组汇报了调研工作情况,评议组汇报了评议的初步意见并提出了初步的整改意见建议,与会人员进行了讨论发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作了积极的表态发言。对大家的发言和意见,我表示赞同,并借此机会向积极参与民主评议调研组和评议组全体成员及相关同志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向关心支持这次民主评议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下面,我就评议调研前阶段和进一步做好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工作,特别是做好民主评议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对民主评议工作的认识

开展民主评议部门工作是人民政协贯彻十六大精神,在民主监督形式和载体上的创新,是政协发挥优势,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履行职能的内在要求,是改进部门工作的有效措施;是抢抓发展机遇,加快__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是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改善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这是我们进一步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创新民主监督形式和载体的有益尝试和探索,对于区政协主动适应新形势、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

民主评议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以来,我们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对该局贯彻落实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党和政府制定的方针政策以及自身行使职权、履行职能的情况,开展了劳动就业、劳动社会保障等专题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整合成一个民主评议调研报告。整个活动得到了区委、区政府、区政协领导的高度重视,得到了区社会和劳动保障局的主动配合,得到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为民主评议的各项具体工作有序地开展提供了保障。特别是开展民主评议调研阶段,全体调研组成员不辞辛苦,冒着酷暑,深入基层,广泛的听取了市、区分管领导、处室、镇街、有关部门、部分企业、社区干部、市民代表的意见,大家充分肯定了劳动社保局从20__年以来认真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积极履行工作职能,在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和劳动维权等各项工作取得的新成绩。与此同时,大家从关心支持劳动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上提出了35条意见。涉及对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不够深入广泛的意见有6条;涉及就业再就业工作有待加强的意见有7条;涉及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不够大的意见有8条;涉及对劳动保障体系建设不够完善的意见有10条;涉及自身建设有待加强的意见有4条;社会各界和镇街部门及市区领导针对问题提出了93条建议。为了强化政府对劳动社会保障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协调服务,政策保障监督管理,以及适当解决工作人员不足,进一步规范调整劳动和社保障局人员待遇问题,向政府提出了3条建议。

开展民主评议活动,评议是手段,目的是促进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健康发展。因此,希望大家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为构建和谐__、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一极两区”发展定位上来,高度重视下一阶段工作,确保民主评议活动真正取得实效。当前要注意克服厌倦、无所谓或者评不准的想法,进一步统一各方面的思想,以积极热情的态度投入到民主评议工作中来。

二、扎实抓好整改阶段的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民主评议领导小组要加强指导、组织领导和工作领导,引领整改阶段求真务实地开展,切实取得实效;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高度重视走访、调查、测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要认真研究,提出对策,完善措施,共同把民主评议活动引向深入,确保民主评议活动不走过场,达到预期的效果。

2.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在整改过程中,要从工作方式、方法上进行反思,从根本上进行整改,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方案,细化工作措施,修改和制定新的工作制度,重点解决群众、企业、基层反映问题较多的突出问题,力求在可行性、操作性、务实性上有新的突破,切实使整个方案和措施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体现实事求是的原则,体现服务经济、服务发展、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着力改善政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来源:文秘站 )新台阶创造条件。

3.扎实开展整改工作。民主评议部门工作不能只是停留在提意见和建议的层面,区政协还要对部门落实整改措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应当正视问题,认真整改,要以宽广的胸怀、谦虚的态度,主动接受民主监督,积极支持配合区政协的民主评议工作,要在审视自身成绩与不足的基础上,采纳落实政协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意见,有的放矢,对症下药,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正确处理好几个关系

思路决定出路,观念决定态度。观念一变天地宽,取好角度,选准位置,是值得注意的问题。为此,我认为民主评议区劳动社保局工作的主体和客体两方面,都要注意正确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做到民主评议工作取得新成果、劳动社保工作跃上新台阶。

1.民主评议与推进工作的关系。民主评议是一种通过外因作用来促进内因发生变化,通过社会和民主监督来促进责任主体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的一种监督形式。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以整改提高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思想、业务和作风建设,以此推进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全方位的发展。

2.当前工作与长远发展的关系。近几年我区社会保障工作在区劳动保障部门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我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当前统筹城乡发展已经成为全市全区的重点工作任务,区政府提出争取我区成为重庆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区工作目标;统筹城乡发展已把我们推向了一个新的起点,但是我区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如:就业与结构性矛盾形势依然严峻,就业再就业压力仍然很大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任务十分艰巨,社会保障面临新的挑战;劳动关系更趋复杂化,劳资矛盾日益突出。在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中,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占了很大的比重,统筹城乡的劳动保障工作做得如何,对于我区整个统筹城乡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当前的民主评议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做好我区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要高度重视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城乡统筹工作。

民主监督范文第3篇

一、 中学音乐欣赏教学同学生表达能力培养的关系分析

音乐教学作为中学教育教学中的基础科目,对于学生的教育和培养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其中,音乐欣赏是音乐教学的重要部分,音乐欣赏的过程中,既能够帮助学生了解和掌握音乐知识,也能够通过对音乐这种独特的艺术表现形式的认识和深入的过程中,感悟艺术真谛,提高学生的审美情趣,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得到一定启发,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是音乐教学的重要责任和目标。音乐同表达能力之间存在非常重要的联系,音乐,本事就是一种对个人情绪和情怀的表达途径,通过乐器的演奏以及响亮的歌喉,宣泄作者的个人感情,描绘作者的内心世界,达到与观众和听众的共鸣,是音乐作品的最终目的。因此,音乐欣赏过程中,实际上也是对学生表达能力培养的一个有效过程中,在音乐欣赏中进行不断的积累和提高,才能够真正懂得如何去提升个人表达能力,实现个人的快速成长。

音乐欣赏是中学音乐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养学生个人表达能力来说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也是现代中学音乐教学的重要目标,随着我国新课程改革的不断推行和落实,中学教育越来越重视素质教育,培养学生专业技能是一项主要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是现代教育的主要工作任务。表达能力对于学生心理压力的调节以及学生个人能力的培养来说都是非常必要的,是学生理解能力以及调节能力的重要体现,在音乐欣赏教学过程中,老师需要对学生的个人表达能力予以重视和关注,尽管目前我国音乐欣赏教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教学手段和教学模式方面都有所改善和优化,但是学生个人表达能力培养的实际效果却并不乐观,因此,在实际教育教学过程中,老师必须要采取合理的手段和方法,从学生的需求出发,按层次对学生进行个人表达能力的培养,实现学生的自我价值,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 中学音乐欣赏教学加强学生个人能力培养的有效措施

(一) 重视学生个人兴趣的开发和培养

兴趣是学习的最佳动力,加强学生个人兴趣的培养和开发,是促进中学音乐欣赏教学质量提升的重要手段。每个学生的个人爱好和兴趣都不尽相同,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必须要加强对学生的认识和分析,以欣赏的角度来对学生进行深入的剖析和培养,才能够真正实现学生个人表达能力的提升。首先,老师应该加强同学生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将教师的身份同学生放在同一高度,倾听学生的话语,了解学生的爱好和学生的兴趣,对于课堂教学制定以及分层教学的开展都是非常重要的。

(二) 加强同现实生活的联系,加强对多媒体技术的应用

音乐艺术来源于生活,因此,在实际教学过程中,不应该使教育教学脱离了生活和现实,容易导致音乐教学失去现实的意义。在音乐欣赏教学过程中,老师应该加强音乐作品的讲解同现实生活进行紧密的联系,不要只简单的对艺术作品的背景进行介绍,而是重视对艺术作品的情感积淀,让学生主动去了解音乐作品,达到同学生的共鸣。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多媒体技术已经逐渐在中学教学中普及,老师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应该重视对多媒体技术的应用,加强对音乐素材的搜集和使用,拓展学生的视野,培养学生的音乐情趣,培养学生的艺术欣赏能力,对学生审美能力进行有效的熏陶和塑造,对于学生表达能力的培养也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

(三) 加强优秀教学方法的运用,提升音乐欣赏教学的综合质量

音乐欣赏教学中加强对优秀教学方法的运用,能够有效提升欣赏教学的整体质量,促进学生表达能力的培养。比如,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可以加强对讨论式教学法的应用,老师在教学活动开展之前,首先为学生播放一段作品,然后配合多媒体设备来讲述关于作者的背景故事,之后由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开展相应的讨论活动,以分析作品的有关信息,作者的内心感情以及作品的情感积淀,并由学生进行语言的汇总,使学生在讨论过程中逐渐养成自主学习的习惯,也使学生懂得如何借鉴作者的表达方式和表达技巧,从而自身的表达能力。

总结:

中学音乐欣赏教学对于学生的成长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优化中学音乐欣赏教学,提高音乐欣赏教学质量和效率,不但能够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帮助学生养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还能够有效提高学生的表达能力,使学生懂得如何调节个人情绪,从而促进学生的健康全面成长,为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秀的人才资源。

参考文献:

民主监督范文第4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降低民用建筑使用过程中的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在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其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民用建筑节能工作的领导,积极培育民用建筑节能服务市场,健全民用建筑节能服务体系,推动民用建筑节能技术的开发应用,做好民用建筑节能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四条国家鼓励和扶持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采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

在具备太阳能利用条件的地区,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扶持单位、个人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照明系统、供热系统、采暖制冷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以及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民用建筑节能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国家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指导下,编制全国民用建筑节能规划,并与相关规划相衔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民用建筑节能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国家建立健全民用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国家民用建筑节能标准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并依照法定程序。

国家鼓励制定、采用优于国家民用建筑节能标准的地方民用建筑节能标准。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民用建筑节能资金,用于支持民用建筑节能的科学技术研究和标准制定、既有建筑围护结构和供热系统的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的应用,以及民用建筑节能示范工程、节能项目的推广。

政府引导金融机构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的应用,以及民用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等项目提供支持。

民用建筑节能项目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第九条国家积极推进供热体制改革,完善供热价格形成机制,鼓励发展集中供热,逐步实行按照用热量收费制度。

第十条对在民用建筑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新建建筑节能

第十一条国家推广使用民用建筑节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限制使用或者禁止使用能源消耗高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国务院节能工作主管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并及时更新推广使用、限制使用、禁止使用目录。

国家限制进口或者禁止进口能源消耗高的技术、材料和设备。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不得在建筑活动中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

第十二条编制城市详细规划、镇详细规划,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的要求,确定建筑的布局、形状和朝向。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对民用建筑进行规划审查,应当就设计方案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征求同级建设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材料之日起10日内提出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不计算在规划许可的期限内。

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十三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

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其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

第十五条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注册执业人员,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监理。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进行查验;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不得使用。

工程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不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施工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施工单位拒不改正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墙体、屋面的保温工程施工时,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不得在建筑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应当对民用建筑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查验;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

第十八条实行集中供热的建筑应当安装供热系统调控装置、用热计量装置和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公共建筑还应当安装用电分项计量装置。居住建筑安装的用热计量装置应当满足分户计量的要求。

计量装置应当依法检定合格。

第十九条建筑的公共走廊、楼梯等部位,应当安装、使用节能灯具和电气控制装置。

第二十条对具备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件的建筑,建设单位应当选择合适的可再生能源,用于采暖、制冷、照明和热水供应等;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标准进行设计。

建设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应当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第二十一条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所有权人应当对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进行测评和标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测评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应当安装、使用节能设备。

本条例所称大型公共建筑,是指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

第二十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应当向购买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载明。

第二十三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保温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保温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保温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章既有建筑节能

第二十四条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地理气候条件等实际情况,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分类改造。

本条例所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是指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既有建筑的围护结构、供热系统、采暖制冷系统、照明设备和热水供应设施等实施节能改造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既有建筑的建设年代、结构形式、用能系统、能源消耗指标、寿命周期等组织调查统计和分析,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明确节能改造的目标、范围和要求,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中央国家机关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由有关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制定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六条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应当制定节能改造方案,经充分论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方可进行。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以节能改造的名义对前款规定的既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

第二十七条居住建筑和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公共建筑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在尊重建筑所有权人意愿的基础上,可以结合扩建、改建,逐步实施节能改造。

第二十八条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当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优先采用遮阳、改善通风等低成本改造措施。

既有建筑围护结构的改造和供热系统的改造,应当同步进行。

第二十九条对实行集中供热的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应当安装供热系统调控装置和用热计量装置;对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还应当安装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和用电分项计量装置。

第三十条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的节能改造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居住建筑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使用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费用,由政府、建筑所有权人共同负担。

国家鼓励社会资金投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第四章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

第三十一条建筑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应当保证建筑用能系统的正常运行,不得人为损坏建筑围护结构和用能系统。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应当建立健全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建筑用能系统进行监测、维护,并定期将分项用电量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节能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建设主管部门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建筑重点用电单位及其年度用电限额。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公共建筑用电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和评价分析。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采暖、制冷、照明的能源消耗情况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公共建筑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应当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调查统计工作予以配合。

第三十三条供热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和培训。

供热单位应当改进技术装备,实施计量管理,并对供热系统进行监测、维护,提高供热系统的效率,保证供热系统的运行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供热单位的能源消耗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和分析,并制定供热单位能源消耗指标;对超过能源消耗指标的,应当要求供热单位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并监督实施。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设计方案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民用建筑项目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

(二)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设计方案出具合格意见的;

(三)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民用建筑项目颁发施工许可证的;

(四)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以节能改造的名义对既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的;

(二)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的;

(三)采购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的;

(四)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的。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民用建筑项目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民用建筑项目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设计单位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或者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民用建筑项目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进行查验的;

(二)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的;

(三)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的。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二)墙体、屋面的保温工程施工时,未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的。

对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按照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签字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处罚。

民主监督范文第5篇

徽州“三雕”的发展与繁荣,与徽商密不可分。明清时期,徽州商人在外经商致富后,即回家修祠堂、建园第,大兴土木。为了追求住宅的精美与品位,在雕梁画栋上费尽心思,客观上推动了徽州“三雕”工艺向精深发展,并日臻成熟。

在徽州“三雕”中,石雕艺术早在宋、元就已十分成熟,遗存至今的尚有宋代石塔、元代石刻等。明清时期,徽州石雕多用于住宅、祠堂以及牌坊的一些形体造型上,所采取的主要是浮雕、透雕和立体雕的技法。其装饰意味浓厚,充满着淳朴的民间乡土气息。一些石雕代表作已成为徽州建筑艺术的瑰宝。如歙县许国牌坊,石坊上遍布雕饰,工致细腻,古朴豪放,为徽州石雕工艺中的杰作。黟县西递的“松石”、“竹梅”姐妹石雕漏窗,尤其是姐妹石雕漏窗,左右各一,成双成对,达到了“无字诗、画意对”的艺术佳境。

徽州砖雕相传为明代窑匠鲍四首创,明代中期徽州民居、祠堂普遍使用砖雕,其艺术得到迅速发展。到清代砖雕工艺已成为独立工种,专人制作,工匠称为“雕花匠”。砖雕所用的材料是质地疏松细腻、适于雕刻的水磨青砖,一般采取高浮雕和镂空雕的技法,刀法简练,装饰性强。内容方面,明代多几何图案,晚清则以戏文、民俗图为主。作品层次最多达九层。徽州建筑白墙黛瓦,嵌着雕刻精美的砖雕,形成强烈的艺术效果。屯溪博物馆收藏的藏品“清代人物门罩砖雕”,颜色为淡灰色,土质细腻、坚硬,由52块砖雕拼接而成。砖雕画面主板内容为三国故事,画面雕刻有楼台、亭阁、屋宇、人物,其布局严谨,疏密得当,远近适宜,层次分明,人物神态生动。这幅砖雕为浮雕,线条流畅活泼,雕工精细,技法娴熟,显示匠师们卓越的雕刻艺术才能。

徽州木雕在明代初年已初具规模,雕风拙朴粗犷,以平面淡浮雕手法为主。明中叶以后,随着徽商财力的增强,木雕艺术也逐渐向精雕细刻过渡,多层透雕取代平面浅雕成为主流。清代的木雕吸收了新安画派的表现手法,讲究艺术美,多用深浮雕和圆雕,提倡镂空效果,有的镂空层次多达十余层,亭台楼榭,树木山水,人物走兽,花鸟虫鱼集于同一画面,玲现剔透,错落有致,层次分明,栩栩如生,显示了雕刻工匠高超的艺术才能。龙川胡氏宗祠和呈坎罗东舒祠,皆为明代中后期建筑,艺术之精,布局之妙,内涵之丰富,可以称之为“徽州木雕艺术馆”。黟县的承志堂和木雕楼,尤其是承志堂里的雕梁木雕“百子闹元宵”,堪称徽州木雕的典范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