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传统戏曲论文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戏曲艺术在舞台表演上有“唱念做打”的程式,传统戏曲服饰更是讲究“宁穿破、不穿错”的程式。简言之,何人穿何衣是有程式的,专属服饰的样式图案也是有程式的!程式又可从广义和狭义两个角度分析。广义上来讲,“大类说人广义说衣”。社会地位相近的人服饰相似而区别在于不同的场合及状态,如“蟒袍”是帝王将相、后妃贵妇的“官服”;而“帔”便是“常服”。狭义上来讲,传统戏曲舞台上,大多经典人物都有专属服饰,而更甚者同一出戏中不同的场次,故事不同情节,人物不同心境下的服饰不尽相同,这便是极致细化的“程式性”,这也使得戏曲艺术独树的魅力与美学意蕴得以源远。如我在设计秦腔《千古寒食节》的服饰时,便是将男主角介子推的人生轨迹做了细致研究与划分,进而设计出不同时期的不同服饰。首先是他辞官回家砍柴为生、侍奉老母与秀姑情意绵绵的日子。这一时间的介子推虽心境看似淡泊却又惦记朝堂之事,于是我在设计他这一阶段的服饰时兼顾平民与官宦及未婚等种种,将传统戏曲中一般用于不及第的秀才常用的青素色褶子做了“程式性”的改变,设计出专属介子推的“单肩青色绣花半身褶子”,下身着白色彩裤且绑腿配登山秸草鞋。之后,介子推追随重耳开始了长达19年的流浪直至重耳登基王位。介子推身份发生变化的同时年岁更迭,最重要的是他身为佑护“君王”之重臣又颇具有士大夫文人之气,故此时我为他设计了内穿褶子且胸前、袖口、衣边均有了达官贵人的图案,但颜色仍较为低暗灰素色;外着同色开身老生大坎肩且沿边均有刺绣图案,用以衬出此时介子推的境遇。而最后,他携老母“藏身”后“葬身”于山间之中时,他的心境与处境已变为“但求得一方净土的安宁”,于是我将其褶子颜色变为更为低沉的深蓝,而刺绣图案也再无胸前一项,其脚底的厚底靴子也变成更符合此时介子推的乡民人物身份也是在山间行走的更为灵便的普通老生矮帮鞋。剧中关于人物身份变化服饰随之变化的例子随处可见,如重耳及其夫人由最初逃亡时的帔加大坎肩或者褶子加斗篷到最后身为帝王与王妃时的凤冠霞帔无一不是如此。
2.以“可舞性”彰显戏曲艺术之美
“戏曲者,谓以歌舞演故事也。”戏曲表演形式有唱念做打,除却唱念,其他形式均与舞密切关联。传统戏曲服饰的“可舞性”又可称“表演性”,如戏曲服装中的“水袖“”靠旗“”飘带”等本就带着舞的色彩,甚至在某一出戏的结构及人物塑造中不可替代。在《千古寒食节》的服饰中,我也十分注意“可舞性”的服饰特征,例如,剧中第二场介子推为诓骗重耳夫人远离他自行割肉以靠慰君主,他以大段舞动展示内心有纠结、有决绝、有忠烈、有些许的艰难与困苦,于是内褶子外开身大坎肩的设计为其舞动提供了极为灵动的空间,与舞而言,介子推的服饰可谓起到了极其完美的帮衬作用。再如,剧中介子推与秀姑再次相见时,秀姑以“村妇”形象示人,身着衬托年纪的蓝色褶子;而表达对介子推的思念之情时在服饰上最佳的设计方案便是水袖,秀姑以舞动水袖的方式传达感情,以甩出水袖拉近与介子推的距离,以水袖遮面擦拭泪滴等无不体现着戏曲传统服饰的舞动性。
3.以“装饰性”与“象征性”彰显戏曲艺术之美
不难看出,京剧服饰色彩是艳丽夺目的,更好的诠释了这个理论,京剧服饰的服色来源于中国封建社会的衣着服色,主要是以明朝社会的服色为基础演变而来。由于京剧的服饰具有高度的符号性特征,京剧的服色也就成了体现剧中人物性格的渠道之一。“上五色”是指红、黄、黑、绿、白;“下五色”是指蓝、粉、紫、秋香、皎月。“上五色”一般为剧中主演所用,“下五色”则为剧中较次要的角色用。在戏曲中戏服则是以视觉化表现形式出现在舞台上,为观众带来直观的视觉感受。其依托京剧色彩服饰的用色规律,将服饰色彩的采集和应用进行系统的比对,并借助电脑数值体现,把戏曲色彩标准化的研究工作做到数据实处。那么,探究进行的就是传统戏曲色彩标准化研究,是对戏曲色彩的选色、配色、着色的标准值、运用规律的深入研究,以及对戏曲色彩所独具的标准数值以及标准名称的实现准确定位,并寻找和分析标准色配对的规律,同时按照这个规律,进行戏曲服饰色彩的的应用创新。
二、标准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
标准化是指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通过制定、和实施标准,达到统一,已获得最佳秩序和效益的活动。色彩标准化是指在色彩应用实践中,对重复色彩的使用通过制定、和实施标准,达到的统一,已获得印刷和制作的秩序和效益。服饰色彩由单色和多重色构成。单色是指一套服饰用同种色彩所组合成。多重色的构成分为三原色、明度、纯度、面积、冷暖。例,由于京剧的服饰具有高度的符号性特征,京剧的服色也就成了体现剧中人物性格的渠道之一。“梅八出”是在京剧中最具代表得剧目,其服饰具有代表性,服饰色彩丰富艳丽,华丽却不庸俗,大胆却不拘谨,加上为了几年梅兰芳老艺术家的戏曲生涯,如以此作为研究对象将意义非凡,也有着一定的权威依据。探讨戏曲服饰色彩标准化的应用和研究,将其系统化、理论化,对戏曲服饰终端设计制作起到指导作用。色彩标准化一直都存在,戏曲色彩需要画什么样的妆,穿什么衣服、拿什么道具、戴什么头盔都是按步骤操作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些标准多数是通过后台的口口相传来实现的,在学术上,我们目前还没办法把一个人物形象标准化。通过对传统戏曲代表服饰进行色彩研究,得出标准化比对数据,为今后戏曲色彩标准化运用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指导,对今后戏曲色彩的传承和发展做出贡献是有着重要的研究意义的。力求为今后戏曲服饰的色彩规范提供理论与实践方面的依据。
三、鲜明的色彩
中国歌剧中的民族因素
中国歌剧,有别于传统的西方歌剧,首先就是其民族性。回顾历史,在中国歌剧的创作思维中,无论是哪一种方式,都没有完全脱离民族因素,其中有在中国歌剧中继承戏曲传统的,不仅大量使用传统戏曲的唱腔和韵白,而且引入了传统戏曲的舞蹈表现形式(如《小二黑结婚》、《红珊瑚》、《红霞》、《窦娥冤》等),也有参照了民间歌舞剧和小调剧创作的新型歌舞剧(如《刘三姐》),还有的以《白毛女》为代表和经验指导,既不排除西洋歌剧的手法,同时又汲取戏曲板腔手法(如《洪湖赤卫队》和《江姐》等)。
所以说,在中国歌剧的历史长河中,民族因素从来就没有消失过,唯民族的才是世界的。这就使得中国歌剧有别于传统西洋歌剧,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歌剧艺术形式。在这其中,《白毛女》是在中国歌剧中将传统民族因素有机地融合其中的杰出代表和标志。
在《白毛女》的创作过程中,将中国民间歌曲和戏曲的唱腔与西方歌剧的作曲技法相结合,在选择塑造人物音乐形象的素材时选用了河北民间歌曲《小白菜》,并且在不同场合下利用变体手法增加发展和变化,从而将女主人公喜儿的天真烂漫、满腔仇恨和坚韧不屈的丰富人物形象逐渐完整地呈现给观众。其中的一些特定场景,还恰到好处地直接引入了传统戏曲唱腔中的戏曲元素,例如以秦腔体现出撕心裂肺、痛心疾首的感觉,大大增强了唱段的戏剧表现力。由于主创人员对民族和民间音乐有着深入的了解,而且又对西洋歌剧的作曲技法比较熟悉,因此在将民族的优秀音乐成分与西洋歌剧惯常的音乐表现形式的有机融合上,表现得恰如其分,从而使得作品既在音乐上符合中国观众的审美情趣,同时又克服了秧歌剧的表现形式的局限性。
在《白毛女》之后的歌剧创作,在手法上和音乐构成上并未有太大突破,主要表现手法还是“话剧加唱”,在音乐创作中融入民间歌曲或戏曲唱腔,用板腔体表现戏剧冲突。这种情况一直到《洪湖赤卫队》和《江姐》问世之后,才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以《江姐》的音乐创作为例,其采用了四川民歌作为音乐基调,使音乐和发生在重庆渣滓洞的剧情暗合,并以此为基础,广泛采用川剧、粤剧、四川清音、京剧等戏曲因素,并将其与重唱和合唱等歌剧形式有机结合。最大的突破在于,《江姐》改变了《白毛女》“话剧加唱”的固有模式,从民族语言的发声及说话的特点出发创作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宣叙调,这种在民族歌剧宣叙调的创作探索为之后的民族歌剧发展拓宽了道路。
“”之后中国歌剧创作进行了全新的探索,再经历了无数的实践后,终于诞生了《原野》这样的成功之作。《原野》的音乐创作相比以往的中国歌剧创作有所突破,在剧中较多地使用了宣叙调新式来推动情节发展,在创作宣叙调的过程中,除了注重宣叙调本身的调性和旋律片段的探索和研究外,还注意到音乐和语言之间的关系,通过借鉴中国传统戏曲中的韵白和古典诗词吟诵,赋予了宣叙调的中国特色。这种民族与西方技术的结合非常成功,为探索歌剧民族化找到了突破口和发展方向。
中国歌剧中的西方因素
既然是中国的民族歌剧,势必其要努力遵循歌剧艺术所具备的特征,使之不脱离歌剧这一表现特色,否则也就不能称之为歌剧了,这就意味着其中的西洋歌剧因素不可或缺。歌剧的特点之一就是用音乐表现戏剧冲突,而没有冲突就没有戏剧性。歌剧要再现深刻的社会生活,要表现人物的思想性格和感情,然而它本身的表演形式又具备了不可摆脱的时间和空间的局限性,既不能像小说和诗歌一样细致地描写社会生活,又不能像音乐和舞蹈那样畅快而淋漓尽致地抒发感情,势必要通过高度提炼典型化的情节冲突,通过其中的典型的音乐化形象,来表达丰富深邃的思想感情。中国歌剧在表现形式方面,特别是音乐的表现上,进行了孜孜不倦的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的探索。
这其中,又以《伤逝》、《原野》和《荒原》最为成功。作为开山之作的《伤逝》,作曲家施光南大胆借鉴了西方大型歌剧的创作经验,除了极少数保留的几处对白外,几乎全部使用音乐和歌唱。为了突出作品的音乐性和抒情性,还打破了以往歌剧分幕分场的传统,将原著情节按四季编排,并注入奏鸣曲式的大型器乐创作的结构原则。虽然早在19世纪欧洲就有歌剧大师在歌剧中实践过吸收器乐创作的结构原则,但是在中国歌剧的创作中却是具有创造性的,有利于音乐结构的严谨统一。在创作手法上,借鉴了西洋正歌剧的手法,采用咏叹调和宣叙调塑造人物形象,充分发挥其抒情性以及心理刻画上的优势,加强对剧中人物的心理描写。在创作时,结构上基本以西洋歌剧的“二段式”和“三段式”为主,句式上则保留了中国传统音乐结构的特点,使音乐呈现出中西合璧的清新风格。许多段优美和深情的咏叹调从不同层次和角度塑造了男女主人公的音乐形象,揭示了他们的内心世界,其中有些咏叹调已成为音乐会上经典的歌剧唱段。
这之后的《原野》,更是因其在西方的成功演出,成为《伤逝》后的又一成功吸收借鉴西洋歌剧的作品。它使用了和声来渲染悲剧气氛,把握贯穿全剧的悲剧主题,而咏叹调的设计则充分展示了人物的多侧面性格,通过多种手法写意地刻画了不同角色的差异。在咏叹调上借鉴西洋歌剧,在宣叙调上吸收民族语言来渲染生活气息,重唱合唱的运用又多层展示了人物内心的斗争,而乐队与人声的交响则推动了剧情的发展。《原野》在继承民族戏剧精华的同时,大胆借鉴了西洋歌剧的手法,融会了各种作曲技法完成构思,特别是其中的咏叙调与宣叙调的运用,是我国歌剧创作上的一次突破。同样适当地运用了交响式的“乐章”结构的《苍原》,摈弃了沿袭话剧幕场的歌剧结构模式,使作品的抒情更规范、样式更完整,促使其音乐的有机统一,由此被公认为中国歌剧艺术百花园里的一朵奇葩,是我国文学艺术创作中“洋为中用”文艺方针的典范。
【关键词】秦腔传统戏曲;服装色彩;审美心理文化
中图分类号:J82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7)04-0032-02
人是中国戏曲舞台的核心,作为戏曲演员装扮戏曲人物角色的重要工具,戏曲服装在传统戏曲中有着重要的作用。王国维在研究中国戏曲时提出“真戏曲”的概念,即“以歌舞演故事”。说到“歌舞”,那必须由人来表演,要演出就必须要有服装,而服装各种款式、质地、色彩、花纹图案等艺术表现形式,成为戏曲情节中各种人物形象最为直观的表现物和承载体。
秦腔是我国古老的戏曲种类之一,起源于先秦时期。同其剧作一样,秦腔传统戏曲服装也具有古老的历史文化,服饰元素丰富多彩、千变万化。秦腔传统戏曲服装以其“宁穿破,不穿错”的原则,在其发展过程中,形成了款式、色彩、图案等自身独有的审美特点,这也是中国人审美心理文化的反映。
“戏曲”由戏、曲分别构成。秦腔即是供人看、听的综合性表演艺术。作为表演艺术,讲究的必然是与观众之间的沟通交流。所谓距离产生美,在古代,戏曲演出时并没有五光十色的灯光,那么戏曲服装的色彩就显得异常重要了。伴随着五千年的文明发展,中国人形成了独特的审美心理文化,而在秦腔传统戏曲服装上更是展现得淋漓尽致。秦腔传统戏曲服装是在明朝官服的基础上形成的,分为“蟒、帔、靠、褶、衣”五大系列,以“上五色、下五色”构成了秦腔传统戏曲服装的主要色彩。“上五色、下五色”将中国人独特的审美心理体现得淋漓尽致。
上五色指的是红、绿、黄、白、黑。在秦腔传统戏曲《窦娥冤》中,窦娥在刑场上所穿红色罪衣为立领、对襟,是罪犯专用服装。《窦娥冤》反映了黑暗动乱的元代社会下层妇女所受的欺凌和苦难。红色,代表着激情、斗志,具有驱逐邪恶的功能。在中国传统审美文化中,五行中的“火”所对应的颜色即是红色,鲜艳夺目、极具警示作用。窦娥在刑场所许下的三桩誓愿:血溅白练、六月飞雪、三年大旱,更是反映了窦娥所受的冤屈。
戏曲中最为典型的服装是十色蟒,这类服装级别高,形成统一体系,是指从皇帝到大臣,再到武将的高层次官服,不同的颜色和样式的蟒,实际上就是人物的穿着符号,显示了人物的身份、地位、年龄、性格等。其装饰性极强,继承了中国历代服饰追求意境美、精神美的文化内涵。其中,绿蟒就是这一文化内涵的体现。秦腔传统戏曲《关公挑袍》中关羽所穿蟒袍即为绿色。关羽以忠义闻名天下,装扮戏曲人物时,需勾画红色脸谱,再配以绿色蟒袍,将关羽忠义的性格突出展现在观众的面前,抒发了戏曲人物的内心情感,也折射了观众的审美心理。
秦腔传统戏曲中的“靠”是武将的作战铠甲。《杨门女将》中的穆桂英因丈夫杨宗保战死疆场,她戴孝出征,特别穿着银绣的女白靠,上身的靠衣与下身的五色飘带相连缀,靠肚较小,无靠牌,颈部围有云肩,主纹游彩凤,表现的是特殊时期和特殊场合的穿着。
在中国传统审美文化意义层面,黑色是宇宙的底色,象征着权利、庄重。自秦朝以来,服装便以黑色为崇尚之色。焦菊隐认为:“文学的其他形式如小说、诗歌、散文的写作只要求和读者见面,戏剧却还要同观众见面。戏剧具有一个更为复杂、更为延续的创作实践过程。剧本的真正价值不仅仅在于读起来动人,更重要的是,演出来同样动人,或更加动人。”秦腔传统戏曲《狸猫换太子》中包拯的服装为福寿字纹行龙蟒,颜色为黑色,龙纹多寡不拘,龙形昂扬矫健,动感强烈,布局自由,表现了人物的粗犷性格。再辅以白水袖、白护领、白靴底,“三白”与主黑色形成鲜明对比,使人物具有厚重、坚硬、沉稳之感。
《易经》中有“天地玄黄,宇宙洪荒”之说。黄蟒作为统治阶级的标志,是“最高统治者”的着装规制。秦腔传统戏曲《赵氏孤儿》中的晋灵公所穿的蟒袍即为明黄色,黄蟒之外配以绣龙大坎肩,对襟黄色,绣云龙纹,属于人物的身份装。
秦腔传统戏曲服装色彩中的下五色指的是蓝、紫、粉红、湖色、香色。王骥德在《曲律・杂论》中指出,“剧戏之道,出之贵实,而用之贵虚。”秦腔传统戏曲《三滴血》中的周天佑在后期所穿的服装为蓝色蟒袍,这种蓝色蟒袍除了显示人物的高贵身份外,也反映了庄重严肃之感。
紫色是尊贵的颜色,象征刚正威武、不媚权贵。秦腔《斩白袍》中宰相徐茂公所穿戏曲服装颜色即为紫色,象征了徐茂公为人正直的性格特点。《节妇吟》中颜氏大胆、仗义、慷慨、热情、勇敢的精神,通过一身粉红色斗篷、帔等穿着,得到了恰如其分的表达。书生沈蓉所穿服装为文小生花褶,湖蓝色,表面象征人物文静沉稳、儒雅的性格,实则展现了人物虚伪的内心世界,隐含了剧作者对该人物的贬斥之意。
秦腔传统戏曲《西厢记》中,崔老夫人所穿的服装颜色为香色,寓意慈祥、苍劲,如周敦颐所说的莲花只可远观不可亵玩一样。秦腔传统戏曲诞生后,随之而产生的便是剧院。人需要审美,而审美者与审美对象保持一定的审美心理距离才能产生美感体验,戏院就担当了这一功能。观众与舞台上的演员现实构成的距离其实质上也是心理距离。观众在这样的心理距离之下就更是能体会到戏曲人物的内心世界,以至于到后来,一看戏曲人物的服饰色彩便能知道该人物的性格特点,从而在观看演出的时候对人物褒贬有别。
综上所述,审美是人类了解世界的一种特殊形式,是人与世界的沟通过程中所形成的共同的心理审美认知,其实质是一种无功利、自然的状态。秦腔传统戏曲服装的目的在于塑造和突出人物形象,加强剧中人物的个性表现。
“表现”相对于“再现”而言,从“再现客观现实”的基本功能中脱离出来,提炼出一些新的形式,强化了服装在戏曲综合因素中的主动性,从而使中国人独特的审美心理通过秦腔传统戏曲服装展现出来。在当前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之下,我们应继承并发扬秦腔传统戏曲服装的色彩文化内涵,使之与当下年轻一代的审美心理文化相契合,从而将秦腔传统戏曲服装文化继承并发扬光大。
参考文献:
[1]王国维.王国维戏曲论文集[M].台湾:里仁书局,1993,223.
[2]焦菊隐.焦菊隐戏剧论文集[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79,6.
[3]王骥德.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四)[M].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1959,154.
[4]雷礼锡.艺术美学[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1.
[5]苏育生.中国秦腔[M].上海:上海百家出版社,2009.
[6]谭元杰.戏曲服装设计[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9.
一、传统戏曲普法教育的现状调查
目前,国内外已经有一些学者对普法教育与传统戏曲的关系进行了理论性的研究,相关论文和书籍有如孙书磊2011年4月27日发表于《中国文化报》的《谈西方文艺思维与当代戏曲实践的误区》,还有苏力的《法律与文学:以中国传统戏剧为材料》,还有徐忠明译着《包公的故事:一个考察中国法律文化的视角》等有关传统艺术与法律的文章或着作,它们均从多角度多层次对传统戏曲与法律之结合进行了阐述。与本文所关注的论点不同认识的有魏英杰发表于《东方早报》的《戏曲普法,接不上现代法律精神》,该文章针对2008年陕西省石泉县的法官在当地仿古街的古代县衙中,以今案古审的判案方式进行的普法宣传活动进行论述,该文从送法下乡的角度承认其为有益的尝试,但同时也提出了在古代的司法情景中能否将当代的法律精神得到有效表达的疑问等等,这些有关传统戏曲与法律的文字资料均从多角度多层次对二者进行了阐述,本文就研习各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普法教育的角度对二者进行系统剖析。
(一)我国普法教育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我国的普法教育现状可以借用张明新在《对当代中国普法活动的反思》中的一句话来说明,当代中国普法活动规模之巨,形式之繁多,内容之广泛,持续时间之长久,在中国法制史上都堪称创举[2]。就目前而言,人们把普法的目光更多投向了农村,尤其是以《宪法》为中心的基本法律常识已经在较大范围内得到传播,中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都有效增强,普法行为在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已经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民众对于普法教育行为重要性的认识,对普法进行行之有效的形式进行传播活动。在当前,主要有网络传播、电视栏目传播,演讲、法律知识竞赛传播、宣讲团讲授、展板介绍等等,从多方面多层次进行了普法教育。形式的多样性为普法宣传提供了多层次多领域的宣传阵营,多种宣传渠道也为普法教育赢得了更多的受众。针对这些相应的普法方式,我们详细分析看看效果如何?普法教育过程中所投入的大量的人、物和经济并不一定能产生相对应的普法效果,普法教育工作依然存在内容刻板方式落后等现象,更缺少相应的普法效果考核体系的建立等问题。普法教育受众的多元接受措施为我们提供多元接受方式的同时也使得受教育群体具有个体化、单次性、无选择等弊端,这些弊端通过传统戏曲普法教育的形式可以有效解决。
(二)传统普法教育的主要措施考察
目前传统普法教育的主要常见的措施有互联网法律索引、电视法制栏目、法律知识讲座、法律知识竞赛、展板介绍等措施。利用互联网进行普法教育,它有着超大容量的特点,因为它可以囊括更多的法制内容,有刑事案例、有条文解读、还有各种犯罪心理剖析,可谓是样样俱全面面俱到,想找什么就有什么,并存有大量视频材料和图片信息,还可以随意下载进行再传播,大大方便了想要接受法律知识的民众。我们在看到其方便快捷的同时也必须看到,接受网络法制类栏目的人员庞杂,其中不乏青少年人员,面对不经过处理的各类案件,还不具备成熟辨别能力的人群会有刻意模仿之嫌,尤其是模仿一些常见的犯罪过程,这样就对年轻的受众群体产生了负面的影响。在少年犯罪人员中有相当一部分的犯罪行为是对视频中暴力事件的模仿,利用网络进行法制宣传,首先要考虑的就是过滤宣传的内容,这将是利用网络进行普法宣传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电视类法制节目的开播,较网络传播有了一定的规范性,在一些节目中还配备有节目主持人对法律知识点的解读,这样对于接受者产生了一定的正面传播作用,随着电视艺术的普及也为普法节目赢得了以家庭为单位的大量受众群体。与网络传播一样,电视传播也存在一定的弊端,如法制节目时间点的安排,具有一定的固定性,使得接受者局限于固定的栏目时间,更多的电视频道与更丰富的电视节目,也分散了相当部分的受众,法制频道在某一时间段虽然可以锁定一部分受众,但他们也是不愿意重复接受相同的节目,起不到不断强化法律知识的效果。法律知识讲座可以再一个规定的时间内使法律知识在参与人群体中得到传播,但说教的意味让接受者更多感受到的是被动接受,这样被动接受使得随着讲座的结束而归为普法任务完成,既没有网络普法的广泛和丰富多样,有没有电视普法的直观性和舒服感,更缺少传统戏曲普法的可重复特点。法律知识竞赛较法制讲座形式灵活了许多,也可在参与人身上留下较为深刻的记忆,因为通过正反双方的争论而达到了宣传的效果,但其同样面临着受众面窄及不可重复传播的困境。我们目前更多接触的法律传播方式为展板宣传,有文字介绍也有图片说明,这样的传播方式需要借助于相对固定的场所,针对人员流动性大的场所尚可,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宣传法律的作用,但与动态发展的社会现状来看,此措施也仅仅可以作为一种短期阶段性的措施,时间已久难免有成为一种固定摆设之嫌,可谓熟视无睹,将起不到宣传的效能。以上即为目前传统普法教育的几种主要措施,在这些措施中我们看到了几种措施各有所长也各存在弊端,同时也看到了利用传统戏曲进行普法教育进行普法的实效性。
(三)传统戏曲普法教育的实际效果分析
以传统的戏剧表演作为普法的传播工具具有可多次重复接受的特点,它的重复性来源于戏曲艺术的程式化表演特点,一句句念白,一曲曲唱段和一招一式的表演,将法律知识元素无痕纳入传统艺术中,接受者或仔细揣摩韵味或痴迷演员的精湛技艺,在主动接受传统艺术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学习到了法律知识。不管是网络或电视普法传播还是普法知识竞答讲授、展板介绍,它们的重复性永远无法与传统戏曲相比,一出出经典传统剧目,如《西厢记》、《赵氏孤儿》、《狸猫换太子》等剧目演出了多少年,代代相传至今,戏迷们可以说是耳熟能详,就是这样还是要重复听,重复看,我们的普法宣传内容如果成功植入传统戏剧剧目,将能起到可多场次重复的宣传效果。传统戏曲剧目从剧本构思到创作,到编排最后立于舞台,往往要经过专家学者多方论证,其内容应该是经过严格筛选审查后的结果,编排得当,将适应各个年龄段的受众群,不会出现如网络或电视屏幕中的暴力景象,有的是程式化的唱念做打艺术表演,可以说是年轻受众群安全进行普法接受的一种有效方式,同时也是扩大传统艺术受众群的一种手段。传统戏曲艺术的编演,可以塑造更多的理想式人物或时间,如《窦娥冤》中的第六场窦娥的三个誓愿的应验和第七场与窦天章的梦会,因为它的理想式手段运用,为戏曲艺术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创作空间。还可以用一些经典唱段倾诉人物心声,往往这种手段更容易表达犯罪分子的心理活动,如《明公断》中第一场坐宫中陈世美安排韩琪追杀秦香莲的心理活动。利用传统戏曲艺术的虚拟性特点,将会使普法教育形式更丰富更精彩。
二、发挥传统戏曲普法教育功能的具体思路
对于传统戏曲普法的教育功能而言,如何能合理高效地开展具体工作,将是实现传统戏曲特殊功能的关键。
(一)重视传统戏曲的普法教育作用
普法宣传的有效实施可以使社会更加稳定,对社会的发展而言具有重要的意义,只有广大民众都知法懂法,才有可能使人治社会真正转化为法制社会。以传统戏曲作为普法教育的一种主要手段,对于相当一部分人而言还比较陌生,他们会产生这样那样的疑问,甚至怀疑这种方式的可行性。那么,以什么就可以使人们逐步认识到传统戏曲的普法教育重要作用呢?那就是优秀的普法作品,就是经过精心排演的同时也是包含法律内容的优秀普法剧目,只要此剧目在普法行为中得到了广大受众的认可,进入到老百姓心中,那么,它在普法的多种方式中就有了重要的地位,传统戏曲的普法教育作用才能真正引起大家的重视。与网络和电视媒体相比,传统戏曲目前在一定程度上还没有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但这并不代表其不能发挥独特的积极作用,这项工作有待我们做深层次的挖掘整理和实施,也可以这样理解,编演新的普法剧目或许可以为传统戏曲艺术开辟又一条发展之路,从而达到自身发展和有效进行普法宣传而获得共赢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
(二)改进普法戏曲曲目的内容与形式
目前的戏曲曲目更多展演的是传统的经典作品,尚无普法类经典剧目出现,普法的剧目还只是局限在一个很小范围、或一个地方性小区域的一些民间班社组织的阶段,这样的现状就需要我们进一步转化观念,不能将普法剧只停留在小打小闹的短片式制作中,要制作较大型的、艺术性较强的普法连本剧。以传统戏曲为载体进行普法宣传的民间组织,他们为什么搞这样的活动?他们是心血来潮么?仅仅是自娱自乐么?他们之所以有这样行为是因为他们扎根民间,知道老百姓真正乐于接受什么样的艺术,知道以什么样的方式才能拴住老百姓的心。回观一些正式演艺团体,他们在传承着优秀的传统艺术,在没有相关要求下一般是不会展演当代普法剧目的,他们或许觉得普法剧和他们还有着一定的距离,其实,普法剧目的展演并不在表演者的身上,而是在普法剧目的领导组织者那里。传统戏曲表演团体也需要精彩的剧目、不管是普法剧目还是其他,这些院团也期望普法剧为前提而进行剧本的编写与排演,进而研究如何将艺术团体的生存和发展与普法行为的相互结合,应该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如果以一定区域成立专门的戏曲普法院团,应该会形成一个相当大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