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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利率市场化市场基准利率货币政策
我国利率管理体制经过20多年的改革,在放松利率管制、推动利率市场化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展,特别是1996年以来,利率市场化进程不断加快,利率体系的市场化程度逐渐提高,利率在经济运行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但是,我们还应该看到,我国整个利率体系的市场化程度是比较低的,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利率管制程度高,调整的灵活度不够,金融机构自主确定利率水平和计结息规则的权限较小,不能完全根据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变化而灵活变动,决策程序复杂,利率杠杆的调节作用发挥时滞较长,难以适应今后金融机构成本管理、金融创新和市场竞争的需要。
缺乏有效的市场基准利率。基准利率是在整个利率体系中起核心作用并能制约其他利率的基本利率。从某种意义上说,基准利率的选择和确定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核心步骤。一般来说,基准利率应当具备以下特征:首先,市场参与程度高,能客观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市场影响力大,与其他利率有较强的关联性;其次,可控性好,要便于中央银行调节以体现其政策意图;第三,稳定性好,风险较小。结合我国目前实际情况来看,同业拆借利率、国债利率(发行利率和收益率)、再贴现率和再贷款率等都不完全具备条件承担基准利率的责任。
市场缺乏防范利率风险的机制和手段,利率监管的方式急需改革。近几年来,随着利率市场化程度的加快,利率风险累计增加,但金融机构缺乏有效的风险防范手段,市场尚不能提供适合的风险对冲工具,利率监管的重点尚未从检查处罚利率违规转移到防范利率风险上来。
从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目标来说,就是要建立一个以货币市场利率为基准,市场供求发挥基础性作用,中央银行通过各种市场化政策工具调控货币市场利率,并通过它来对利率水平和结构以有效影响的体系。鉴于当前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进一步加强货币市场建设,进一步拓展货币市场的深度和广度,充分发挥货币市场功能,建立起我国以场外市场为主体、场内市场为补充的统一、高效、开放的货币市场,并以此提高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水平和市场化方式筹资能力。
进一步健全金融机构内部定价机制、成本约束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引导并督促商业银行加大投入,重视并充分利用新的电子信息设备,采集、分析各种数据信息,建立科学的成本定价、内部授权、利率风险预警等先进管理制度。
提高市场利率的透明度,有效降低利率风险。建立公正、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金融机构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加强利率调控和监管,规范金融机构利率行为,提高市场利率的透明度,正确引导金融机构和其他社会公众对市场利率的理性判断;出台利率风险指引,强化金融机构利率风险意识,提高利率风险管理水平。
进一步增强监管能力和调控能力。放开利率管制,银行必须具备自我约束能力,同时有关部门要能够适应新的商业银行定价机制,进行审慎性监管。否则,利率市场化改革出现风险的可能性会增大。在稳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同时,要加强对金融机构法人的利率监管。各金融机构一级法人统一管理本系统利率,负责制定有关规章制度、日常利率管理和调整等。人民银行要运用货币政策工具积极进行调控,加强对行业自律组织的指导,对已经放开的存贷款利率建立行业自律约束机制。
改变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存贷款业务的垄断化局面,改变商业银行所有制结构,对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造,同时,加快民营金融机构的建立,提高市场竞争的充分程度,适应经济多元化的发展趋势。
解决利率市场化改革与财政政策、产业政策、汇率政策和国际收支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配合问题。利率市场化改革会提高利率与汇率变动的联动性,对国际收支的影响加大,必须加强利率与汇率政策的协调,维护人民币汇率的稳定。此外,我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宏观环境发生很大变化,利率改革进程还要考虑与国际收支政策,特别是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可兑换政策的协调,应按照先实现经常项目可兑换,然后实现利率市场化,最后是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次序进行,以有利于我国掌握经济金融发展的主导权,执行独立的货币政策。
参考资料:
1.黄达,货币银行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2.左科华,关于利率市场化的思考,国际金融报,2004
3.易宪容,中国利率市场化路还有多长,中国经济时报,2003
4.王萌,积极推进中国市场化改革,中国金融,2003
如前所述,我国民间金融的兴起在一定程度是我国利率抑制的结果。但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的不断加深,利率管制将逐渐放开,我国民间金融也必然面对利率市场化的冲击,主要体现在:首先,民间借贷资金的供给将下降。居民持有资产形式的选择主要有三种,一是选择流动性。即选择闲置现金以及银行活期存款的形式持有资产,闲置现金具有完全的流动性,而银行的活期存款也接近完全的流动性,居民只要花费微小的交通成本、时间成本就能从银行将该部分资金变现。其中闲置现金没有收益,银行活期存款则享有活期存款利息收益;二是选择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流动性较差,但收益率较高,同时理财产品也具有一定的风险;三是选择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流动性也较差,但收益率往往最高,同时由于缺乏法律保护,因而民间借贷风险也最高。在利率管制下,居民选择民间借贷的概率较高,因为利率管制下,银行的存款利率相对较低,从实际利率看,为刺激投资,银行存款利率有时甚至是负的利率水平。因此,只要有其他可投资的渠道,居民并不会选择将资金闲置或是以活期存款形式持有;且在利率管制下,银行等金融机构主要依赖利差获得收入,对理财产品的开发与创新缺乏动力,居民对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的理财产品也没多大兴趣;而民间借贷虽然风险较大,但收益率较高,且在“熟人”、“亲人”关系网的掩饰下,居民往往意识不到潜在的风险,大量的资金流入到民间借贷市场。一旦利率管制放开,银行等金融机构能够根据自身资金与经营实力来制定竞争存款利率,存款利率必定大幅度上升,银行存款对居民的吸引力也会增加;且利率放开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利差收入将会越来越小,为了寻找新的收入来源,银行等金融机构会更加重视理财产品的开发与创新,理财产品会越来越多,理财组合也会更加多样化,对居民资金的吸引力也会上升。因此,流入民间借贷市场的资金也必然减少。其次,民间借贷资金的需求将下降。
寻求民间融资的主体主要是从银行等金融机构无法获得贷款的居民与企业。而利率市场化后,随着存款“脱媒”情况的缓解,可贷资金总量的增加,银行等金融机构满足居民与企业贷款需求的能力也将增强,这必然减少参与民间借贷的主体。贷款利率放开后,银行等金融机构能够根据不同的收益与风险比来为不同的投资者制定个性化利率,理论上所有的投资者都能够获得贷款机会,这同样大大减少了参与民间借贷的主体。因此,社会对民间借贷资金的需求也必然减少。再次,民间借贷主体的信用水平可能下降。寻求民间融资的主体主要是从银行等金融机构无法获得贷款的居民与企业,这些主体中不乏一些信用良好,但是缺乏抵押品或是担保的居民与企业,不乏一些拥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项目但资金缺乏的投资者,也不乏一些选择风险高收益高项目的风险偏好投资者。贷款利率管制时,由于银行等金融机构不能有效的根据收益风险比来制定贷款利率,因此它们也没有将这些潜在的贷款对象区别出来的能力与动力。利率市场化后,根据收益风险比,这些潜在的贷款者实际上是银行增加收入的较为优质的贷款对象,根据不同的贷款利率这些主体都有极大的可能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而一旦银行等金融机构将这些主体从民间借贷市场“夺走”,势必将拉低民间借贷市场主体的信用水平。
二、利率市场化下民间金融的发展机遇
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深,我国民间金融市场将面临资金供给下降、资金需求下降、借贷主体的信用水平下降等冲击,我国民间金融市场似乎走向了“死胡同”。但实际上,民间金融不可能消亡。从发达国家的金融市场发展来看,即使在当前金融市场最为发达的美国,其民间金融市场也保持着相当的活力。相对于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民间金融特有的优势并没有改变,利率市场化带给民间金融市场的不仅仅是冲击,也有机遇:首先,民间金融的相对优势犹在。一是民间金融资金规模小,覆盖率高。
相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规模,民间金融规模很小,10万以内甚至几千、几百一笔的借贷金额普遍存在,这种规模的借贷对银行等金融机构来说规模效应太低,不利于成本控制。同时民间金融无处不在,覆盖全国各地没有死角,这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无法比拟的;二是民间金融程序简单,快捷方便。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于一笔贷款的发放,必须对贷款者的信用水平、资产状况、资金用途等进行全面的审核、审批,过程复杂且耗时长。而民间借贷的主要贷款对象往往是“熟人”、“亲人”,或者“熟人”、“亲人”所推荐的关系户,其信用水平、资产状况等在平时的生活交往中基本确定,并不需要进行专门的考察,也不需要复杂的审批过程,借贷的程序简单快速,这对一些急需资金“救急”的居民与企业可谓“及时雨”;三是信息不对称性更低。对于银行来说,完全掌握贷款者的信息是十分困难的,难免出现信息不对称而招到“骗贷”。而对于民间借贷,借贷双方的关系较为密切,在长期的交往中,相互的了解也较为细致,信用考察也更加针对性,因此,一定程度上,民间借贷的信息比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更加透明。四是民间借贷能够接纳的风险比银行等金融机构更高。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来说,虽然理论上可以按照收益风险比来确定贷款利率从而发放贷款,但是银行等金融机构要通过人行、银监会等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必须控制不良贷款率,这就使得银行等金融机构无法接纳风险过高的贷款,即使贷款者能够支付较高的利率。而民间借贷则不受这些政策限制,只要有主体为了获得高收益而愿意承担相应的风险,就能实现供需双方的资金融通。
其次,民间利率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利率将趋向统一。长期以来,我国民间利率的综合水平远高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其原因在于民间高利贷、标会、地下钱庄的非法金融活动拉高了民间利率。利率市场化后,银行等金融机构满足社会融资需求的能力将大大提高,这会抑制民间高利贷、标会、地下钱庄的发展,同时伴随着利率市场化,政府对民间金融的监管将更加严密,民间高利贷、标会、地下钱庄也会进一步的受到抑制,因此,长期来看民间利率的综合水平有降低趋势。这极大地保证了贷款者的利益,降低了贷款者的融资成本,有利于民间金融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当然,由于民间借贷风险依旧高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根据收益风险对称原则,民间借贷利率依旧会长期的高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
再次,民间金融市场作为正规金融市场的补充其市场定位将更加明确。利率市场化要求经济社会具备完善的市场运行与监管机制,因此,政府的监管以及法律制度必将趋于完善,民间金融市场将更加规范,民间金融的违约风险将极大的降低,民间金融市场不再是投机倒把的场所。在政府监管与法律制度的规范下,民间金融市场对风险的识别能力也将极大提升,这极大地提升了民间借贷市场的信用度。居民与企业转向民间借贷的原因将主要是为了获得民间借贷相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具备的独特优势,而不是为了“圈钱”、“骗钱”,民间金融也不再是高利贷的代名词,民间金融市场将作为正规金融市场的补充而长期存在与发展。
三、结论
国家逐步推进利率市场化给地方银行带来了发展的机遇,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扩大了经营自,迫使地方银行必须升级管理和产品创新由于资金的价格能快速地反映资金的供求,从而推动资源的高效配置和经营结构优化,那么利率市场化就使得地方银行拥有了更大的产品定价权[3]。首先,可以根据经营的成本及目标收益和客户所能承受的风险等因素,确定不同的利率层次,满足不同层次客户的需求,实行有差别化的、与风险相匹配的价格战略;其次,主动实施负债管理,优化债务结构,一定程度上降低经营成本。由于企业和个人对金融产品的风险程度、期限、利率和流动性等的要求是不同的,利率市场化客观上要求商业银行尽快进行金融创新,规避风险,赚得合理利润及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二)促进地方银行完善运营机制利率市场化较大地冲击地方银行的战略大客户。地方银行由于业务规模有限、金融服务项目少和资本金不充足等的限制,多采用银团贷款的形式进行竞争性合作[4]。与此同时也带来了地方银行的加速分化,不少地方银行进行联合重组、兼并,加快了金融体制与市场的无缝隙接轨。
(三)促使地方银行转变服务理念,优化客户结构利率市场化迫使地方银行把提升服务质量作为唯一选择。对于贷款等负债业务,地方银行应利用其灵活优势,通过贷款利率差异来吸收不同层次的大众存款。对于资产业务,应注意吸引优质客户,同时对风险较大的客户以更高的贷款利率作为风险补偿,从而逐步优化客户结构。
二、河南省地方银行在利率市场化过程中面临的挑战
调研中发现,利率市场化对河南省地方银行的挑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一)盈利实现方式风险随着利率市场化的发展,存贷款利差逐步收窄,净利息收入占比逐渐下降。尤其在经济下行期间,企业有效需求不足,贷款利息率无法有效提升,存款大户有时会对年化收益率有很高的要求,这就极大地提高了银行吸收存款的代价。实践中部分地方银行通过快速调整存款利率大量吸收了存款,但又受当地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规模的限制,很难再转放贷出去,只能选择拆放在同业,利润上受到很大的损失。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逐步推进,全面放开贷款利率、存款利率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3倍,这极大地影响了各家地方银行的存贷利差。如平顶山银行的数据显示,2014年利率差水平为4.16%,比去年约下降1.42%;预计2015年上半年的利率差水平为3.92%,相比2014年同期约下降8.41%。数据显示其他各家地方银行的利差也都出现了类似情况。数据来源:河南省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整理而得;上表中新乡银行、安阳银行等13家银行于2014年10月合并为中原银行,为制表方便,图中仅显示部分地方银行。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若存款利率进一步放开,那么各地方银行的利差将会进一步缩小,如表2所示。调研数据显示,河南省各地方银行主要收入来源依然是存贷款利息差,同业往来利差收入以及中间业务收入所占比重很小,都存在的收入结构单一的弊端(见表3)。所以,各地方银行为必须积极适应利率市场化的改革,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建立多样化的银行收入结构,减少存贷利息差缩小带来的不足。数据来源:河南省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整理而得;上表中新乡银行、安阳银行等13家银行于2014年10月合并为中原银行,为制表方便,图中仅显示部分地方银行。数据来源:河南省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整理而得;上表中新乡银行、安阳银行等13家银行于2014年10月合并为中原银行,为制表方便,图中仅显示部分地方银行。
(二)利率风险利率市场化以后,利率风险主要包括定价风险、期限错配风险和利差空间趋于收窄等风险,这是地方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1)利率市场化后利率自主决定空间加大,对地方银行而言,如何准确地预测未来利率变动趋势,确定独特竞争优势的合理价格,将是最亟须解决的难题。(2)期限错配风险加大。对于很多地方银行,其存款结构一般都处于定期,而短期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重较大,从对利率的敏感性来讲,敏感性资产大于敏感性负债,那么随着利率的下调必然极大地减少地方银行的利差收入,这样就增大了期限错配风险。(3)银行同业竞争业务利差收窄。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国家也会实施宏观稳健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这样必然使得同业业务承担起弥补商业存贷利差变窄的重任。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将伴随金融脱媒加剧[6],各类金融业务相互渗透,同业竞争日趋激烈,从而使同业业务的利差空间趋于收窄。
(三)资本管理风险地方银行主要采取增资扩股和利用留存利润两种方式补充资本,利率市场化后,短期内利差收窄会大幅降低地方银行利润。根据河南省各地方银行的预测数据,发现未来随着存款利率的逐步放开,各地方商业银行的利润空间会缩小,具体的变化幅度如表4所示。数据来源:河南省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整理而得;上表中新乡银行、安阳银行等13家银行于2014年10月合并为中原银行,为制表方便,图中仅显示部分地方银行。若利率完全市场化之后,地方银行的利润区间变窄,地方银行很难通过留存利润来补充资本;若通过增资扩股补充资本,又将付出较高的现金分红率,这在增加银行使用成本的同时缩小了利润空间,增大了地方银行的资本管理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根据最基本的经济学供需原理,市场上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决定了利率的高低,利率的高低会影响企业和个人的融资取向与理财取向,同时也会影响银行的流动性[7]。若预期贷款利率上升,则企业会增大现时的贷款需求,而居民则会推迟储蓄,这样带来的直接结果就是银行预期需求增大,资金来源减少,从而引发流动性风险。若预期贷款利率下降,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将会降低,但却会增大银行流动性缺口的预测难度。这会给那些存款业务相对较少、大量依靠负债的地方银行增大头寸管理的难度。
三、河南省地方银行应对利率市场化的措施
贷款利率市场化后,由于各银行的实力不同,河南省各地方银行都根据自身情况积极地采取应对措施。
(一)完善存贷款利率管理机制对于银行业,金融产品的定价问题是其核心问题,其价格的高低直接影响金融产品的销售和其经营效益。地方银行必须选择有效的定价策略,才可以使自己具有竞争优势,较为成熟的定价策略有渗透定价策略、理解价值定价策略、产品组合定价策略、需求差异定价策略、以降价对付涨价策略、以涨价对付降价策略等,河南省地方银行应采取适合自己定价策略和规划,以循序渐进、分步实施、重点突破的原则进行系统建设,并在实施过程中结合实践进行完善。
(二)转型经营模式,提升综合应对能力利率市场化造成了河南省地方银行的利润下降和风险扩张,一些银行逐步转变经营模式,大力开展开展中间业务,多品种、多渠道地拓宽利润空间。比如对于人有我有的类似性产品,采取竞争性定价策略,必须具备很强的竞争力。若业务规模不大利润极低,可以低价倾销,以促进其他高利润高附加值业务的发展。若业务发展前景好,那么就需要多渠道地提高服务质量来创造差异性,以缓解价格竞争的压力。对于人有我优的差异性产品,要明确产品的价格弹性,制定适应客户需求的高价格。对于人无我有的创新性产品,应视其被模仿的难易程度,不定期地调整价格。对于人有我无的空缺产品,可以先通过低价策略进入市场,然后在依据竞争情况调整价格。总之,无论采取哪种策略,必须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三)重视利率风险管理,建立利率市场化管理体系及利率风险防控机制利率市场化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利率风险,河南省地方银行应设立专门的利率风险管理部门,建立利率评价定价和资金管理平台,通过专人收集市场上各种经济信息,集中各类风险计量模型研发和模型监控验证平台的建设[5],分析并预测市场利率的变化以及评估利率风险,这样银行利率风险的管理才能科学化、精细化,同时也才能真正落到实处。但需要着重注意的是,这项工作非常复杂且需要长期跟踪和衡量,所以,各地方银行应专门设立专业的部门、专业的团队,给予各类有效资源的支持,持续深入地开展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要逐步改造和完善相关的业务流程和决策机制,以适应利率风险管理的需要。同时还要综合运用金融衍生工具,转移和降低利率风险带来的影响,并通过缺口管理、金融衍生工具等手段提高利率管理水平。在客户方面,应建立客户风险评级系统,结合客户的经营成本的大小、信用风险情况、资金的机会成本以及贷款期限的长短等因素,在存款利率水平对不同层次的客户实行区别对待。
(一)小企业利息收入不断增加。
在贷款利率管制下,利息收人增长主要依赖规模扩张;放松管制后,客户选择更为重要。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窄,议价能力相对较弱,是大银行在竞争利率环境下的重要客户群体。香港利率市场化完成后,汇丰银行持续壮大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工商业务,2013年工商业务净利息收入占全部净利息收入的比重达到28%,较利率市场化完成初期的2002年提升11个百分点。年报数据显示,2012年四大行在降息和放宽贷款利率下限的环境下,贷款平均收益反而均有所提升,这也是得益于中小微企业贷款占比提高。
(二)净利息收入地位不断下降。
存贷款利率完全市场化后,大银行通过深入挖掘客户金融需求,提升综台服务能力,大力发展中间业务,能够弱化收入和利润对利率的敏感性。香港2001年存款利率完全市场化后,恒生银行和汇丰银行净服务费收入的比重均呈明显的上升趋势。2000至2013年,恒生银行净服务费与净利息比由O.18升至0.32,最高时达到0.47;汇丰银行升幅更大,由0.29升至0.50,最高时达到0.57,而2013年四大行的平均值为0.25,中间业务仍有很大拓展空间。
(三)存贷净息差保持相对稳定。
通常认为,存贷款利率完全市场化将导致息差收窄,但从经验看,大银行可以保持稳定。2001年香港完成利率市场化,次年恒生银行净息差却上升14个基点,近10年净息差也是在特定区间内波动,并且波动性远小于市场波动。汇丰银行和恒生银行的年波动性(标准差除以均值)分别为0.10和0.12,而同时期香港银行同业隔夜拆出利率的年波动性要大得多,可达1.11。从统计上看,这是因为生息资产平均收益与付息负债平均成本高度相关(汇丰、恒生的相关系数均为0.99),有效缓冲和抵销了市场波动。更深入地看,是银行积极应对的结果,如优化存贷款定价、发展中间业务、拓展中小企业等。内地也表现出类似的特征,市场化定价的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与贷款利率的相关系数已由2010年前的0.69升至0.8l。
二、利率市场化下信贷管理发展的趋势
(一)管理重心更趋向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业务占比提升导致承担的信用风险增加,信贷管理重心也面临调整。一是建立防火墙,优化管理体制。在经济下行期,中小企业容易集中暴露风险,为避免业务线之间的风险传染,可将其划归专门的子公司或事业部经营。如汇丰银行在向亚太其他地区扩张的同时,其旗下的恒生银行事实上已成为汇丰服务香港中小企业的重要平台。二是选好客户,有效分散风险。中小企业客户增加并不等于风险分散。如钢贸贷款“市场+担保公司+商户”的模式将借款人“捆绑”在一起,风险传染很快。因此,只有均衡拓展若干领域的中小企业,才能有效分散风险。三是配足力量,消除信息不对称。中小企业业务更加依赖“软信息”,需要大量人力投入。如工行每亿元贷款对应员工人数约4.5人,而以小微企业业务为主的泰隆银行则多达15人;以小额贷款为主的格莱珉银行更是高达360人(折合人民币)。
(二)业务发展更突出价值创造。
利率市场化下大银行将更加注重风险与收益的平衡。一是风险管控“精耕细作、精打细算”。银行风险排序更多考虑综合回报,风险管控不仅是在“做与不做”之间划底线,还须针对各类客户潜心研究“怎么做”的信贷模式和策略。二是定价模型更加全面精确。在贷款期限、还款付息方式、违约概率、综合回报、成本水平、损失比率、经营目标、市场供求等更多因素上体观差异化。三是组合管理助力风险收益平衡。研究表明,金融机构资产回报差异有91%源于资产配置,仅不足9%可由市场时机和个案选择来解释。资产配置即属于组合管理的范畴,同时,组合管理可以提高银行抵御系统性风险的能力。
(三)风险管控更注重利率风险。
利率市场化下,银行存贷款利率波动加大,需要更加关注利率波动对净息差的不利影响。同时,为维持净息差,经营机构存在缩短负债期限,拉长资产期限的动机,因此,商业银行必将加强资产与负债在期限、金额和性质上的匹配,确保流动性充足。
三、利率市场化下信贷管理调整与创新
(一)调整信贷经营策略。
当前国内商业银行主要信贷产品的价格和服务同质性较强,商业银行普遍实施以提高市场份额为导向的经营策略,力求通过客户数量及业务规模的增长来扩大市场占有率,获得更多的利润。而利率市场化下,银行净利息收入对利润的贡献和地位将逐步下降,尤其是部分传统优质客户的贷款利率可能会明显下降。商业银行必须适时调整经营理念,坚持以效益为核心的收益导向原则。一方面,要以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及贷款担保承诺等表外业务为重点,加快营销拓展力度,同时加快保险等有手续费收入的业务发展,不断扩大利润来源。另一方面,要加快信贷结构调整步伐,努力提升中小客户贷款的占比,通过结构的调整不断提高信贷资产的整体利率管理水平。此外,还要根据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加快表外产品的创新步伐,逐步形成有自身独特优势的品牌效应。
(二)建立合理定价机制。
在贷款利率的确定上,商业银行要综合考虑宏观经济运行的状况、行业的发展和客户自身的风险,综合考虑包括利率优惠、费用分摊、提前还款和违约概率等因素,按照收益有效覆盖成本和风险的原则,尽量减少利率与风险不匹配造成的损失。国内商业银行要在实践中逐步利用贷款的定价来体现自身的战略选择及客户定位等思维,如对于所处竞争较为激烈区域的分支机构,可给予较为灵活的定价权限。
(三)推进产品组合优化。
在信贷产品及价格同质化的大背景下,商业银行对客户的成功营销较多地依赖于服务及效率。商业银行要加强信贷产品的组合与包装,要利用自身现有的业务优势,对大客户提供诸如信息咨询、财务顾问、理财服务等超值服务,来弥补贷款价格策略方面的不足,力争以独特的优势产品和业务赢得客户及市场。同时要提高信贷审批的效率,不断完善信贷审批体制,优化信贷审批流程,切实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工作效率。
(四)完善风险管理体系。
关键词:利率;市场化;比较优势
一、利率市场化的意义
由于资源配置可以被视为是通过人与人之间的交易实现的,所以,所谓市场化,在微观层次上就是任何一个实现资源的行动,从政府与其他经济当事人之间的命令―服从关系转变为平等人之间的自愿交易。从微观层次看,这意味着任何一种产品的或要素的集合从政府管制转变为市场协调。从宏观层次上看,这意味着在全社会有更多的资源配置活动从政府支配转变为在市场制度中实现。
在二战后至今的几十年的时间里,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市场化都被作为经济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一个非常普遍的观念是,市场化会带来财富的增长。在中国发生的市场化取向的改革也为这一关年提供了强有力的经济证据。
利率是金融市场的“价格”。和商品市场一样,若“价格”不是由市场来决定,那么整个金融市场也就不能称之为“市场化”的,也不能说这个国家已经真正走上完全市场化道路。所以信奉市场功能的主流经济学家们一直在呼吁发展中国家实行利率市场化,并给出了足够的肯定证明。利率市场化具有储蓄效应、投资效应、金融深化效应,最终促进经济增长。Fry采用累计时间序列回归估计得出,在亚洲,平均实际利率向均衡的自由市场利率每上涨1%,经济增长率将快0.5%;同期,Fry对61个发展中国家的储蓄和投资函数的研究结果还显示,实际利率每低于平均利率1%,即意味着实际经济增长率丧失0.5%左右。Lanyi和Saracoglu对21个发展中国家在利率与金融资产增长率之间正相关。世界银行采用了与Lanyi和Saracoglu同样的方法,将样本国家扩大到34个,结果发现正实际利率国家的投资效率比负实际利率国家高4倍。Polak通过对40个发展中国家的实际利率与年增长率回归计算出的相关系数是0.18―0.27.Gelp也发现1965―1985年间34个国家的实际利率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具有正相关关系,相关系数为0.2―0.6.为了克服二元回归有忽略变量的缺陷,Roublini和Salai―Martin运用了多变方程来估计金融自由化和增长之间的关系,同样发现金融自由化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在53个国家中,70年代实际利率低于―5%的国家的经济增长率平均要比正实际利率的国家低1.4%。总之,无论在理论验证上,还是在政策实践上,利率市场化都已经得到了肯定。
具体到我国,在集中的计划经济时期,利率管制当然是最严格的,政府包揽了一切利率的制定,金融机构没有任何利率自。1978年以后,严格的利率管制政策逐渐松动,利率由以前的一定不变,变化为改革后的经常调整;而且商业性金融机构已有了一定的利率浮动权,全国同业拆借利率、国债、金融债回购等货币市场利率已经率先实现市场化。但在占据社会融资份额绝大比例的存贷方面,由中央银行确定利率并报国务院批准的利率决定机制基本未变,《商业银行法》第31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利率上下限,决定存款利率,并以公告。”第47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违反规定提高或降低利率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所以,到目前为止,我国的利率市场化仍处在最低层次。
在计划经济是其以及在经济生活中计划成分仍占优势的80年代,利率是否市场化并不重要。但随着市场机制作用的增大,特别是在非国有企业、股份制银行和外资银行兴起以及国有商业银行和部分国有企业经营机制转变之后,利率管制的弊端愈显突出。
一方面,由于利率管制,商业银行不能通过利率差别化来区别风险不同的贷款人,高风险贷款缺乏高利息补偿,银行处于风险收益不对称状态。利率管制还强化了金融工具之间的非市场差别,制约了公平竞争。如长期以来,债券利率一直高于存款利率,直接导致居民节余资金向债券倾斜。事情的另一方面,利率管制的期望好处,即希望通过利率管制降低国有企业的资本成本,增强他们的竞争力,正在渐渐消失。
长期以来,在我国的金融经济领域已经形成了由计划性的正规金融体系和市场性较强的非正规金融体系构成的二元结构。正规金融体系支配了绝大部分的信贷资金供应,迄今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占有70%以上的市场份额,其服务对象主要是国有经济和大型企业;非正规金融体系只要是服务于非国有经济和中小型企业,但其掌握的资金量很小,而且其存在的合法性一直存在问题。如此二元金融结构的长期存在,根据林毅夫等人的研究成果,乃是“赶超”战略的一个直接后果。50年代,为了早日实现工业化,“赶超”战略。在此战略指导下建立起来的许多国有企业的竞争力是非常脆弱的,因为一个企业的竞争力归根到底取决与其成本水平。而企业的成本水平通常又取决于,它所生产的产品所要求的最合适的资本有机构成同该国的要素赋所决定的比较优势相吻合的程度。要素赋结构指的是土地、劳动力和资本的相对丰裕程度。重工业是技术和资本相对密集的产业,其无论在过去还是在现在都不符合我国劳动力相对过剩、资本相对稀缺的比较优势。另一方面,国有企业在获得贷款方面享有较之非国有企业更为有限的待遇,所带款项模具有很强的软贷款性质,还本付息的压力很小。正是在这两方面的因素作用下,国有企业才能长时间的在先天竞争力不足的情况下,仍能在市场竞争中维持生存。
但事情的发展越来越悖离预先的设想,甚至越来越悖离早先几年的情形。利率政策在降低国有企业资本的同时,也鼓励了资金浪费,降低了投资效率。银行信贷人员、政府官员的寻租行为也使国企实际承担的利率成本并不低。由于利率管制使法定利率与市场均衡利率之间存在较大差额,这为信贷市场中的寻租行为提供了肥沃的土壤。信贷市场的巨额租金诱使政府、银行、企业中的当权者参与寻租,而沉淀在这个过程的巨额的费用最终都会转嫁到资金的需求者―国有企业身上。
二、利率市场化后的国有企业间接融资问题
由于利率长期受到压制,利率市场化后利率水平必然会升高,这也是推行利率市场化的主要目的之一,即通过利率机制引导资源流向效率较高企业。实行利率市场化之后,在名义利率资料完整的国家和地区中,15个出现上涨,5个出现下降;在实际利率完整的18 个国家中,只有波兰在推行该利率政策后实际利率下降,其余17个国家和地区都有不同程度的上涨。而且在一些国家中,还出现了异乎寻常的“超高利率”。如智利在进行利率市场化改革之际,从1976至1982年,平均实际利率达到32%,特别是在1982年第四季度实际利率达到69%。具体到我国,在利率市场化过程中利率上浮肯定是不可避免的,因为长期以来我国的实际利率水平一直处于低下状态。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指出,“改革以来的17年中有12年实际利率是负的,特别是1993年、1994年是深度负利率,在负10%以上”。利率显著升高对于国有企业来说,一个直接后果就是大大加大它的资本成本,这对悖离资源赋的比较优势发展起来的、缺乏竞争力的国有企业来讲,无疑是非常致命的一击。另一方面,在许多国有企业、银行经营机制已经转变,特别是在加入WTO后银行将要与外资银行同台竞争的情况下,国家队国有企业的成本补贴将难以维系。那时,自生能力低下导致的经营困难问题,将严重制约国有企业特别是那些处于资本高度密集的产业区段的企业顺利融资。长期以来,我国银行业已经积累了比较严重的呆、坏账问题。再加上随着利率的上升,信贷过程中的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行为势必会增多,相应的银行业会加强对贷款人还款能力的审核。所以,在利率市场化后,国有企业为适应不断提高的利率,关键就要提高自己的自生能力。
前文已经论述过,一个企业的自生能力主要取决于他的成本水平,而成本水平又和企业产品的技术构成与该国资源赋所决定的比较优势相吻合的程度相关。所以国有企业要提高自生能力,首先就是要按照市场需求要素稀缺情况配置资源。同时由于某些企业资本密集型产品在国内仍有宽广的市场,这些企业应考虑通过合资或是到国外上市的方式,引进外资来弥合其技术结构和要素赋结构之间的缺口。因为外资在其母国的成本比较低,能利用外资也就降低了资本稀缺对我国企业在资本密集型产业和技术选择上的制约。
但在国有企业为提高竞争力而转变经营战略过程中,国家应协助其逐步摆脱“政策性”负担。政策性负担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战略性政策负担;另一类是社会性政策负担。一些产业虽不符合我国资源的比较优势从而不具备自生能力,却由于国家的战略性需要而存在,这些行业中企业就背负了战略性政策包袱。对于这部分企业,如果有与战略需要不适宜和外国搞资本合=合营经验,那么国家就应考虑采取财政支持的办法去帮助他们甩掉包袱,而不是通过银行来解决。因为,如果这些企业缺乏自生能力,它们注定要亏损,那么由谁来支持,亏损最终还是要落到财政头上。这样与其干扰银行的商业化经营,不为银行解脱负担,理顺融资渠道。
社会性政策负担的产生是由于资本密集型行业提供就业的能力是有限的,为了保障城镇居民的就业,大量国有企业只好超出其实际需要安排职工就业,进而又要为职工提供养老、医疗等福利。对于社会性政策负担,国家应将其全部从国有企业剥离。为此,应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来管理国有企业分离出的社会负担。
由此可见,在利率市场化后,国有企业融资问题的解决,关键在于其自生能力的培养,而这又依赖于其经营方向的转变和政策性包袱的去除。
三、利率市场化后中小型企业间接融资问题
对于利率市场化以后的利率提升,中小型企业的适应能力会比国有企业强。因为我国的中小型企业多数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其产品的技术构成比较符合我国的资源赋的比较优势,因而其在竞争的市场经济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但问题的中小型企业在利率市场化以后,仍然不可能很轻易的从国有商业银行顺利地融资。而个中原因并不是由于以前人们经常说的所有制歧视,而是国有商业银行出于成本方面的理性考虑。由于中小型企业与大企业在经营透明度和抵押条件上的差异,以及单位贷款处理成本虽贷款规模上升而下降等原因,银行也会在经营中将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区别对待。一个典型的结果就是,大型银行更愿意为大型企业服务,而不愿意为资金需求规模小的中小企业服务。而正如前文所的说,我国金融业存在着典型的二元格局,所以倘若这种局面不被打破,中小企业间接融资难的问题仍将持续。
那么在利率市场化后,如何解决中小型企业间接融资难的问题呢?笔者认为一个比较好的思路是发展一批中小型金融机构。与大型金融机构相比,中小型金融机构比较愿意为中小型企业服务。这除了以为他们资金少、无力为大型企业融资外,主要是因为中小金融机构在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方面拥有信息上的优势。与之相对,大型金融机构一般不具有这种信息优势。所以,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关键是建立一批中小型的金融机构。
其实这一结论已经被国外的一些经验研究所证明。首先,一些研究证明了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与银行规模之间存在很强的负相关关系;其次,一些对美国80年代中期以后开始的银行合并的研究证明,大银行的吞并或大银行之间的合并倾向于减少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再次,在银行业比较集中的地区,中小企业即使能够顺利获得也必须付出较高的代价。我国已经拥有一批中小型金融机构,但无论是数量还是提供融资服务的质量都不能满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需要。面对利率市场化改革,我国政府应对中小金融机构的建立与健全给予足够的重视,并建立起相应的监管体系。各中小金融机构本身也应积极地去实现经营机制的转变,以求在为中小企业服务中获得尽可能多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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