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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利率市场化市场基准利率货币政策
我国利率管理体制经过20多年的改革,在放松利率管制、推动利率市场化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展,特别是1996年以来,利率市场化进程不断加快,利率体系的市场化程度逐渐提高,利率在经济运行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但是,我们还应该看到,我国整个利率体系的市场化程度是比较低的,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利率管制程度高,调整的灵活度不够,金融机构自主确定利率水平和计结息规则的权限较小,不能完全根据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变化而灵活变动,决策程序复杂,利率杠杆的调节作用发挥时滞较长,难以适应今后金融机构成本管理、金融创新和市场竞争的需要。
缺乏有效的市场基准利率。基准利率是在整个利率体系中起核心作用并能制约其他利率的基本利率。从某种意义上说,基准利率的选择和确定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核心步骤。一般来说,基准利率应当具备以下特征:首先,市场参与程度高,能客观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市场影响力大,与其他利率有较强的关联性;其次,可控性好,要便于中央银行调节以体现其政策意图;第三,稳定性好,风险较小。结合我国目前实际情况来看,同业拆借利率、国债利率(发行利率和收益率)、再贴现率和再贷款率等都不完全具备条件承担基准利率的责任。
市场缺乏防范利率风险的机制和手段,利率监管的方式急需改革。近几年来,随着利率市场化程度的加快,利率风险累计增加,但金融机构缺乏有效的风险防范手段,市场尚不能提供适合的风险对冲工具,利率监管的重点尚未从检查处罚利率违规转移到防范利率风险上来。
从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目标来说,就是要建立一个以货币市场利率为基准,市场供求发挥基础性作用,中央银行通过各种市场化政策工具调控货币市场利率,并通过它来对利率水平和结构以有效影响的体系。鉴于当前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进一步加强货币市场建设,进一步拓展货币市场的深度和广度,充分发挥货币市场功能,建立起我国以场外市场为主体、场内市场为补充的统一、高效、开放的货币市场,并以此提高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水平和市场化方式筹资能力。
进一步健全金融机构内部定价机制、成本约束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引导并督促商业银行加大投入,重视并充分利用新的电子信息设备,采集、分析各种数据信息,建立科学的成本定价、内部授权、利率风险预警等先进管理制度。
提高市场利率的透明度,有效降低利率风险。建立公正、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金融机构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加强利率调控和监管,规范金融机构利率行为,提高市场利率的透明度,正确引导金融机构和其他社会公众对市场利率的理性判断;出台利率风险指引,强化金融机构利率风险意识,提高利率风险管理水平。
进一步增强监管能力和调控能力。放开利率管制,银行必须具备自我约束能力,同时有关部门要能够适应新的商业银行定价机制,进行审慎性监管。否则,利率市场化改革出现风险的可能性会增大。在稳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同时,要加强对金融机构法人的利率监管。各金融机构一级法人统一管理本系统利率,负责制定有关规章制度、日常利率管理和调整等。人民银行要运用货币政策工具积极进行调控,加强对行业自律组织的指导,对已经放开的存贷款利率建立行业自律约束机制。
改变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存贷款业务的垄断化局面,改变商业银行所有制结构,对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造,同时,加快民营金融机构的建立,提高市场竞争的充分程度,适应经济多元化的发展趋势。
解决利率市场化改革与财政政策、产业政策、汇率政策和国际收支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配合问题。利率市场化改革会提高利率与汇率变动的联动性,对国际收支的影响加大,必须加强利率与汇率政策的协调,维护人民币汇率的稳定。此外,我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宏观环境发生很大变化,利率改革进程还要考虑与国际收支政策,特别是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可兑换政策的协调,应按照先实现经常项目可兑换,然后实现利率市场化,最后是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次序进行,以有利于我国掌握经济金融发展的主导权,执行独立的货币政策。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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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易宪容,中国利率市场化路还有多长,中国经济时报,2003
4.王萌,积极推进中国市场化改革,中国金融,2003
如前所述,我国民间金融的兴起在一定程度是我国利率抑制的结果。但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的不断加深,利率管制将逐渐放开,我国民间金融也必然面对利率市场化的冲击,主要体现在:首先,民间借贷资金的供给将下降。居民持有资产形式的选择主要有三种,一是选择流动性。即选择闲置现金以及银行活期存款的形式持有资产,闲置现金具有完全的流动性,而银行的活期存款也接近完全的流动性,居民只要花费微小的交通成本、时间成本就能从银行将该部分资金变现。其中闲置现金没有收益,银行活期存款则享有活期存款利息收益;二是选择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流动性较差,但收益率较高,同时理财产品也具有一定的风险;三是选择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流动性也较差,但收益率往往最高,同时由于缺乏法律保护,因而民间借贷风险也最高。在利率管制下,居民选择民间借贷的概率较高,因为利率管制下,银行的存款利率相对较低,从实际利率看,为刺激投资,银行存款利率有时甚至是负的利率水平。因此,只要有其他可投资的渠道,居民并不会选择将资金闲置或是以活期存款形式持有;且在利率管制下,银行等金融机构主要依赖利差获得收入,对理财产品的开发与创新缺乏动力,居民对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的理财产品也没多大兴趣;而民间借贷虽然风险较大,但收益率较高,且在“熟人”、“亲人”关系网的掩饰下,居民往往意识不到潜在的风险,大量的资金流入到民间借贷市场。一旦利率管制放开,银行等金融机构能够根据自身资金与经营实力来制定竞争存款利率,存款利率必定大幅度上升,银行存款对居民的吸引力也会增加;且利率放开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利差收入将会越来越小,为了寻找新的收入来源,银行等金融机构会更加重视理财产品的开发与创新,理财产品会越来越多,理财组合也会更加多样化,对居民资金的吸引力也会上升。因此,流入民间借贷市场的资金也必然减少。其次,民间借贷资金的需求将下降。
寻求民间融资的主体主要是从银行等金融机构无法获得贷款的居民与企业。而利率市场化后,随着存款“脱媒”情况的缓解,可贷资金总量的增加,银行等金融机构满足居民与企业贷款需求的能力也将增强,这必然减少参与民间借贷的主体。贷款利率放开后,银行等金融机构能够根据不同的收益与风险比来为不同的投资者制定个性化利率,理论上所有的投资者都能够获得贷款机会,这同样大大减少了参与民间借贷的主体。因此,社会对民间借贷资金的需求也必然减少。再次,民间借贷主体的信用水平可能下降。寻求民间融资的主体主要是从银行等金融机构无法获得贷款的居民与企业,这些主体中不乏一些信用良好,但是缺乏抵押品或是担保的居民与企业,不乏一些拥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项目但资金缺乏的投资者,也不乏一些选择风险高收益高项目的风险偏好投资者。贷款利率管制时,由于银行等金融机构不能有效的根据收益风险比来制定贷款利率,因此它们也没有将这些潜在的贷款对象区别出来的能力与动力。利率市场化后,根据收益风险比,这些潜在的贷款者实际上是银行增加收入的较为优质的贷款对象,根据不同的贷款利率这些主体都有极大的可能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而一旦银行等金融机构将这些主体从民间借贷市场“夺走”,势必将拉低民间借贷市场主体的信用水平。
二、利率市场化下民间金融的发展机遇
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深,我国民间金融市场将面临资金供给下降、资金需求下降、借贷主体的信用水平下降等冲击,我国民间金融市场似乎走向了“死胡同”。但实际上,民间金融不可能消亡。从发达国家的金融市场发展来看,即使在当前金融市场最为发达的美国,其民间金融市场也保持着相当的活力。相对于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民间金融特有的优势并没有改变,利率市场化带给民间金融市场的不仅仅是冲击,也有机遇:首先,民间金融的相对优势犹在。一是民间金融资金规模小,覆盖率高。
相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规模,民间金融规模很小,10万以内甚至几千、几百一笔的借贷金额普遍存在,这种规模的借贷对银行等金融机构来说规模效应太低,不利于成本控制。同时民间金融无处不在,覆盖全国各地没有死角,这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无法比拟的;二是民间金融程序简单,快捷方便。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于一笔贷款的发放,必须对贷款者的信用水平、资产状况、资金用途等进行全面的审核、审批,过程复杂且耗时长。而民间借贷的主要贷款对象往往是“熟人”、“亲人”,或者“熟人”、“亲人”所推荐的关系户,其信用水平、资产状况等在平时的生活交往中基本确定,并不需要进行专门的考察,也不需要复杂的审批过程,借贷的程序简单快速,这对一些急需资金“救急”的居民与企业可谓“及时雨”;三是信息不对称性更低。对于银行来说,完全掌握贷款者的信息是十分困难的,难免出现信息不对称而招到“骗贷”。而对于民间借贷,借贷双方的关系较为密切,在长期的交往中,相互的了解也较为细致,信用考察也更加针对性,因此,一定程度上,民间借贷的信息比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更加透明。四是民间借贷能够接纳的风险比银行等金融机构更高。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来说,虽然理论上可以按照收益风险比来确定贷款利率从而发放贷款,但是银行等金融机构要通过人行、银监会等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必须控制不良贷款率,这就使得银行等金融机构无法接纳风险过高的贷款,即使贷款者能够支付较高的利率。而民间借贷则不受这些政策限制,只要有主体为了获得高收益而愿意承担相应的风险,就能实现供需双方的资金融通。
其次,民间利率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利率将趋向统一。长期以来,我国民间利率的综合水平远高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其原因在于民间高利贷、标会、地下钱庄的非法金融活动拉高了民间利率。利率市场化后,银行等金融机构满足社会融资需求的能力将大大提高,这会抑制民间高利贷、标会、地下钱庄的发展,同时伴随着利率市场化,政府对民间金融的监管将更加严密,民间高利贷、标会、地下钱庄也会进一步的受到抑制,因此,长期来看民间利率的综合水平有降低趋势。这极大地保证了贷款者的利益,降低了贷款者的融资成本,有利于民间金融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当然,由于民间借贷风险依旧高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根据收益风险对称原则,民间借贷利率依旧会长期的高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
再次,民间金融市场作为正规金融市场的补充其市场定位将更加明确。利率市场化要求经济社会具备完善的市场运行与监管机制,因此,政府的监管以及法律制度必将趋于完善,民间金融市场将更加规范,民间金融的违约风险将极大的降低,民间金融市场不再是投机倒把的场所。在政府监管与法律制度的规范下,民间金融市场对风险的识别能力也将极大提升,这极大地提升了民间借贷市场的信用度。居民与企业转向民间借贷的原因将主要是为了获得民间借贷相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具备的独特优势,而不是为了“圈钱”、“骗钱”,民间金融也不再是高利贷的代名词,民间金融市场将作为正规金融市场的补充而长期存在与发展。
三、结论
1.1收入结构利差收入和非利差收入是商业银行营业收入的主要构成部分.长期以来,利差是我国商业银行利润的主要源泉,但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商业银行开始重视中间业务的发展,这部分业务的发展正逐渐进入正轨,发展势头迅猛,成为增加银行收益的重要渠道之一.考虑了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市场地位以及影响力之后,选择我国目前已经上市的16家商业银行,比较5大国有银行与中小银行非利息收入占比及其发展状况.见图1从图1可以看出,5家国有银行非利息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从2007年的14.21%增长到2013年的23.2%,11家中小银行非利息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从2007年的11.14%增长到2013年的19.7%.总体上来看,我国商业银行非利息收入占比逐年提高,但与国外相比,这一比例仍然偏低.此外,大型商业银行该项比值远远超过了其他中小银行,中小银行对利息收入的依赖度更高.
1.2品牌影响力和信誉国有银行在中国广大居民中的地位和影响力是中小银行不可撼动的.虽然国有银行已经经过改制成为股份制银行,但在中老年居民的意识里,国有银行还是有国家隐形信誉做担保.五大国有银行存款总量之所以会高于中小银行,一方面原因是国有银行成立时间长,网点较多;另一方面是因为公众对国有银行金融实力的高度信任.而大部分中小银行成立时间相对较短,品牌影响力较之国有银行弱,甚至有些居民宁愿放弃稍高的存款利息而把钱存到国有银行.因此无论从品牌影响力还是信誉担保上,中小银行较国有银行都有很大的差距.
2利率市场化对我国中小银行的影响
2.1利差收窄,利润空间缩小利率市场化将从存贷两方面对商业银行形成影响.其一,在利率市场化的大背景下,存款市场竞争将会愈发激烈.利率管制时期,银监会明文禁止变相提高存款利率,银行只能通过提高服务水平,提升自身营销能力等非价格竞争方式拉拢客户,保持存款增量.而一旦存款利率上限放开,银行拥有自主定价的权利,那么价格竞争必将是竞争的主要手段,甚至出现“揽储大战”.大型商业银行依靠历史的积累,在存款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加上良好的品牌影响力和声誉,受利率市场化冲击较小.而中小银行存款压力较大,为摆脱存款劣势往往提高存款利率以抢占市场份额.2014年11月22日,央行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1倍上升到1.2倍.政策后,80%的中小银行迅速做出反应,纷纷将各期存款利率“一浮到顶”,实行同业间最高利率.其二,利率市场化后,企业议价能力提高,必然会加剧银行间的竞争.中小银行为了争夺经济效益好、发展前景明朗的优质企业而进行激烈的价格竞争,给予优惠的贷款利率是必然选择.综上,中小银行存款利率的提高以及贷款利率的降低势必缩小存贷款利差,压缩银行利润空间.利息收入在中小银行营业收入占比高于五大国有银行,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深入,中小银行受到的冲击会更大.
2.2使中小银行管理利率风险的难度加大利率风险指的是市场利率变动的不确定性给商业银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利率管制时期,利率风险的影响是微乎其微的,银行的主要精力是防范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然而全球性的放松管制使利率水平频繁波动,利率风险迅速突出起来,并逐渐成为商业银行最主要的风险.在利率管制状态下,利率变动的范围和幅度较小,对利率风险管理较容易,各大商业银行把经营的重点放在存贷业务,对利率风险管理关注不多.但在利率市场化后,影响利率变动的因素陡然增多,利率变动频繁且变动的方向和幅度更加难以预测.这加剧了利率风险,对银行的稳健经营产生影响.表4描述了一些国家利率市场化前后利率的波动性.可以看出,除了日本、法国外,其他国家的利率波动幅度都是很大的,印度尼西亚和土耳其甚至达到三位数,极高的利率波动显然增加了利率风险.大型商业银行成立时间长,在长时间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较为系统的利率风险管理体系,能有效地抗击利率市场化带来的利率风险.例如中国农业银行在2003年就建立了利率风险模板,定期开展全行资产负债利率风险分析以保持存贷款利差基本稳定.此外还在加快建设定价信息系统和利率风险管理系统,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进一步提高利率定价和风险管理能力.而大部分中小银行成立时间较短,缺乏完善的信息技术网络和专业的人才做支撑,再加上保护工具缺失,抗风险资本不强,大部分中小银行没有能力对银行的利率敏感性资产和敏感性负债进行利率风险管理,这势必会增加中小银行相当的经营风险以及不利于中小银行的稳健经营.
2.3中小银行面临的信用风险增加由于利率长期处于管制状态,因此大多低于市场均衡水平,取消利率管制必然会有一个攀升的过程,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利率变化也印证了这一点.比如美国在放松管制初期利率上升幅度较大,1978年存贷款利率分别为8.2%和9.06%,以后逐步上升,在1981年达到15.91%和18.87%的高峰,以后开始回落并趋于稳定.面对较高的贷款利率,那些绩效较好.经营稳定的企业往往舍弃银行贷款渠道转而选择其他的融资方式,取而代之的是风险较高的项目、经营状况较差的企业,即低风险项目被高风险项目所驱逐.高风险贷款客户往往只关注资金的可得性,很少考虑资金成本,更不去考虑贷款是否能够按期归还.同时高贷款利率又会刺激借款人为了获得高收益铤而走险,去追逐高风险项目,从而违约贷款上升,不良率增加.从图2可以看出,2013年7月份贷款利率完全放开之后,无论是大型商业银行还是中小银行,不良贷款率都有所提高,进入2014年后,中小银行不良率增长幅度明显高于大型银行.究其原因,除了最近这两年我国经济发展放缓,实体经济不景气外,另一个可能的原因是贷款利率的完全放开后,中小银行为了应对贷款利率市场化带来的利润下降问题,采取“以量补价”的方式扩大信贷规模,为了抢占客户,银行经理常常降低借款企业的门槛,以更大的风险将贷款贷出,未能对借款企业偿债能力进行严格评估,致使银行信用风险增加,不良率提高.
3中小银行应对利率市场化的策略分析
以上分析可知,无论是大型商业银行还是中小银行,都将面临利率市场化最直接的影响,区别在于受影响的程度不同.中小银行受困于网点少、品牌知名度低、收入渠道窄、议价能力弱等原因,受到利率市场化的冲击远大于大型银行.因此中小银行应高度重视,未雨绸缪,采取相应措施应对利率市场化,这样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3.1拓展中间业务,实现利润多元化从利率市场化的全球经验来看,存贷款利差的缩窄是必然的趋势,势必会严重影响到商业银行的生存和发展.究其原因,是利率管制政策下利差收入的畸形膨胀,挤压了中间业务发展空间.而中间业务如收费、咨询顾问等可游离于大资金量运作之外,使银行由单纯的息差收入发展到可依靠提供金融服务收取佣金收入,提高了银行经营灵活性,同时也分散了息差收入过高而产生的风险.因此中小银行应转变现有盈利模式,大力发展中间业务,让中间业务成为新的利润增长点.
3.2强化利率风险管理水平近年来,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充分认识到利率风险的重要性及紧迫性,先后设立了管理利率风险的专职机构.而中小银行基于自身条件的落后,对利率风险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随着利率市场化的到来,中小银行应根据自身情况,科学定位风险管理策略,成立利率风险管理的专职机构,该机构除了负责制定利率的管理办法和监测的流程外,还要能够评估银行所能承受的利率风险损失,对采取的风险管理和控制措施质量以及效果进行跟踪监测,达到对市场利率快速反应、准确预测的目的.
3.3变革客户结构,强化中小企业服务利率市场化后,商业银行拥有自主决定权.中小银行可以用贷款低利率来与商业银行展开竞争,抢夺大客户,但往往得不偿失,争取到客户的同时受益很少,甚至出现“利率倒挂”的现象.与其如此,不如把市场定位转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需要提供的金融服务相对简单,但对服务效率要求较高.而中小银行实行总支行体制,决策链条短,信息反映速度快,刚好能够满足中小企业的金融需求.此外中小企业财务不规范,商业银行获取信息困难,需要花费时间去调查,使得银行服务成本提升.而中小银行作为土生土长的银行,对当地的经济环境甚至企业主的个人信息都比较了解,可以解决信贷业务的传统难题———信息不对称,能够有效减少和化解信用风险.综上,中小银行应有效利用自身的体制优势和地缘优势与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差异化竞争,抢占中小企业市场,将中小企业作为长期服务对象,形成稳定的业务关系.
3.4细分客户,提升金融服务品质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业务结构相对单一,产品同质化较为严重,在利率市场化的背景下,银行可能陷入价格战,这对规模较小、抵抗风险能力较弱的中小银行无疑是个挑战.中小银行应全面引入客户管理系统(CRM),该系统以“客户关系一对一理论”为基础,对客户进行细分,因地制宜,按照不同的企业、行业制定不同的认定标准对客户分类,根据客户的需要提供相应的产品和服务,为客户“量体裁衣”从而提升客户的忠诚度,在激烈的金融竞争中赢取更大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一)小企业利息收入不断增加。
在贷款利率管制下,利息收人增长主要依赖规模扩张;放松管制后,客户选择更为重要。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窄,议价能力相对较弱,是大银行在竞争利率环境下的重要客户群体。香港利率市场化完成后,汇丰银行持续壮大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工商业务,2013年工商业务净利息收入占全部净利息收入的比重达到28%,较利率市场化完成初期的2002年提升11个百分点。年报数据显示,2012年四大行在降息和放宽贷款利率下限的环境下,贷款平均收益反而均有所提升,这也是得益于中小微企业贷款占比提高。
(二)净利息收入地位不断下降。
存贷款利率完全市场化后,大银行通过深入挖掘客户金融需求,提升综台服务能力,大力发展中间业务,能够弱化收入和利润对利率的敏感性。香港2001年存款利率完全市场化后,恒生银行和汇丰银行净服务费收入的比重均呈明显的上升趋势。2000至2013年,恒生银行净服务费与净利息比由O.18升至0.32,最高时达到0.47;汇丰银行升幅更大,由0.29升至0.50,最高时达到0.57,而2013年四大行的平均值为0.25,中间业务仍有很大拓展空间。
(三)存贷净息差保持相对稳定。
通常认为,存贷款利率完全市场化将导致息差收窄,但从经验看,大银行可以保持稳定。2001年香港完成利率市场化,次年恒生银行净息差却上升14个基点,近10年净息差也是在特定区间内波动,并且波动性远小于市场波动。汇丰银行和恒生银行的年波动性(标准差除以均值)分别为0.10和0.12,而同时期香港银行同业隔夜拆出利率的年波动性要大得多,可达1.11。从统计上看,这是因为生息资产平均收益与付息负债平均成本高度相关(汇丰、恒生的相关系数均为0.99),有效缓冲和抵销了市场波动。更深入地看,是银行积极应对的结果,如优化存贷款定价、发展中间业务、拓展中小企业等。内地也表现出类似的特征,市场化定价的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与贷款利率的相关系数已由2010年前的0.69升至0.8l。
二、利率市场化下信贷管理发展的趋势
(一)管理重心更趋向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业务占比提升导致承担的信用风险增加,信贷管理重心也面临调整。一是建立防火墙,优化管理体制。在经济下行期,中小企业容易集中暴露风险,为避免业务线之间的风险传染,可将其划归专门的子公司或事业部经营。如汇丰银行在向亚太其他地区扩张的同时,其旗下的恒生银行事实上已成为汇丰服务香港中小企业的重要平台。二是选好客户,有效分散风险。中小企业客户增加并不等于风险分散。如钢贸贷款“市场+担保公司+商户”的模式将借款人“捆绑”在一起,风险传染很快。因此,只有均衡拓展若干领域的中小企业,才能有效分散风险。三是配足力量,消除信息不对称。中小企业业务更加依赖“软信息”,需要大量人力投入。如工行每亿元贷款对应员工人数约4.5人,而以小微企业业务为主的泰隆银行则多达15人;以小额贷款为主的格莱珉银行更是高达360人(折合人民币)。
(二)业务发展更突出价值创造。
利率市场化下大银行将更加注重风险与收益的平衡。一是风险管控“精耕细作、精打细算”。银行风险排序更多考虑综合回报,风险管控不仅是在“做与不做”之间划底线,还须针对各类客户潜心研究“怎么做”的信贷模式和策略。二是定价模型更加全面精确。在贷款期限、还款付息方式、违约概率、综合回报、成本水平、损失比率、经营目标、市场供求等更多因素上体观差异化。三是组合管理助力风险收益平衡。研究表明,金融机构资产回报差异有91%源于资产配置,仅不足9%可由市场时机和个案选择来解释。资产配置即属于组合管理的范畴,同时,组合管理可以提高银行抵御系统性风险的能力。
(三)风险管控更注重利率风险。
利率市场化下,银行存贷款利率波动加大,需要更加关注利率波动对净息差的不利影响。同时,为维持净息差,经营机构存在缩短负债期限,拉长资产期限的动机,因此,商业银行必将加强资产与负债在期限、金额和性质上的匹配,确保流动性充足。
三、利率市场化下信贷管理调整与创新
(一)调整信贷经营策略。
当前国内商业银行主要信贷产品的价格和服务同质性较强,商业银行普遍实施以提高市场份额为导向的经营策略,力求通过客户数量及业务规模的增长来扩大市场占有率,获得更多的利润。而利率市场化下,银行净利息收入对利润的贡献和地位将逐步下降,尤其是部分传统优质客户的贷款利率可能会明显下降。商业银行必须适时调整经营理念,坚持以效益为核心的收益导向原则。一方面,要以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及贷款担保承诺等表外业务为重点,加快营销拓展力度,同时加快保险等有手续费收入的业务发展,不断扩大利润来源。另一方面,要加快信贷结构调整步伐,努力提升中小客户贷款的占比,通过结构的调整不断提高信贷资产的整体利率管理水平。此外,还要根据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加快表外产品的创新步伐,逐步形成有自身独特优势的品牌效应。
(二)建立合理定价机制。
在贷款利率的确定上,商业银行要综合考虑宏观经济运行的状况、行业的发展和客户自身的风险,综合考虑包括利率优惠、费用分摊、提前还款和违约概率等因素,按照收益有效覆盖成本和风险的原则,尽量减少利率与风险不匹配造成的损失。国内商业银行要在实践中逐步利用贷款的定价来体现自身的战略选择及客户定位等思维,如对于所处竞争较为激烈区域的分支机构,可给予较为灵活的定价权限。
(三)推进产品组合优化。
在信贷产品及价格同质化的大背景下,商业银行对客户的成功营销较多地依赖于服务及效率。商业银行要加强信贷产品的组合与包装,要利用自身现有的业务优势,对大客户提供诸如信息咨询、财务顾问、理财服务等超值服务,来弥补贷款价格策略方面的不足,力争以独特的优势产品和业务赢得客户及市场。同时要提高信贷审批的效率,不断完善信贷审批体制,优化信贷审批流程,切实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工作效率。
(四)完善风险管理体系。
关键词:利率;市场化;比较优势
一、利率市场化的意义
由于资源配置可以被视为是通过人与人之间的交易实现的,所以,所谓市场化,在微观层次上就是任何一个实现资源的行动,从政府与其他经济当事人之间的命令―服从关系转变为平等人之间的自愿交易。从微观层次看,这意味着任何一种产品的或要素的集合从政府管制转变为市场协调。从宏观层次上看,这意味着在全社会有更多的资源配置活动从政府支配转变为在市场制度中实现。
在二战后至今的几十年的时间里,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市场化都被作为经济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一个非常普遍的观念是,市场化会带来财富的增长。在中国发生的市场化取向的改革也为这一关年提供了强有力的经济证据。
利率是金融市场的“价格”。和商品市场一样,若“价格”不是由市场来决定,那么整个金融市场也就不能称之为“市场化”的,也不能说这个国家已经真正走上完全市场化道路。所以信奉市场功能的主流经济学家们一直在呼吁发展中国家实行利率市场化,并给出了足够的肯定证明。利率市场化具有储蓄效应、投资效应、金融深化效应,最终促进经济增长。Fry采用累计时间序列回归估计得出,在亚洲,平均实际利率向均衡的自由市场利率每上涨1%,经济增长率将快0.5%;同期,Fry对61个发展中国家的储蓄和投资函数的研究结果还显示,实际利率每低于平均利率1%,即意味着实际经济增长率丧失0.5%左右。Lanyi和Saracoglu对21个发展中国家在利率与金融资产增长率之间正相关。世界银行采用了与Lanyi和Saracoglu同样的方法,将样本国家扩大到34个,结果发现正实际利率国家的投资效率比负实际利率国家高4倍。Polak通过对40个发展中国家的实际利率与年增长率回归计算出的相关系数是0.18―0.27.Gelp也发现1965―1985年间34个国家的实际利率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具有正相关关系,相关系数为0.2―0.6.为了克服二元回归有忽略变量的缺陷,Roublini和Salai―Martin运用了多变方程来估计金融自由化和增长之间的关系,同样发现金融自由化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在53个国家中,70年代实际利率低于―5%的国家的经济增长率平均要比正实际利率的国家低1.4%。总之,无论在理论验证上,还是在政策实践上,利率市场化都已经得到了肯定。
具体到我国,在集中的计划经济时期,利率管制当然是最严格的,政府包揽了一切利率的制定,金融机构没有任何利率自。1978年以后,严格的利率管制政策逐渐松动,利率由以前的一定不变,变化为改革后的经常调整;而且商业性金融机构已有了一定的利率浮动权,全国同业拆借利率、国债、金融债回购等货币市场利率已经率先实现市场化。但在占据社会融资份额绝大比例的存贷方面,由中央银行确定利率并报国务院批准的利率决定机制基本未变,《商业银行法》第31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利率上下限,决定存款利率,并以公告。”第47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违反规定提高或降低利率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所以,到目前为止,我国的利率市场化仍处在最低层次。
在计划经济是其以及在经济生活中计划成分仍占优势的80年代,利率是否市场化并不重要。但随着市场机制作用的增大,特别是在非国有企业、股份制银行和外资银行兴起以及国有商业银行和部分国有企业经营机制转变之后,利率管制的弊端愈显突出。
一方面,由于利率管制,商业银行不能通过利率差别化来区别风险不同的贷款人,高风险贷款缺乏高利息补偿,银行处于风险收益不对称状态。利率管制还强化了金融工具之间的非市场差别,制约了公平竞争。如长期以来,债券利率一直高于存款利率,直接导致居民节余资金向债券倾斜。事情的另一方面,利率管制的期望好处,即希望通过利率管制降低国有企业的资本成本,增强他们的竞争力,正在渐渐消失。
长期以来,在我国的金融经济领域已经形成了由计划性的正规金融体系和市场性较强的非正规金融体系构成的二元结构。正规金融体系支配了绝大部分的信贷资金供应,迄今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占有70%以上的市场份额,其服务对象主要是国有经济和大型企业;非正规金融体系只要是服务于非国有经济和中小型企业,但其掌握的资金量很小,而且其存在的合法性一直存在问题。如此二元金融结构的长期存在,根据林毅夫等人的研究成果,乃是“赶超”战略的一个直接后果。50年代,为了早日实现工业化,“赶超”战略。在此战略指导下建立起来的许多国有企业的竞争力是非常脆弱的,因为一个企业的竞争力归根到底取决与其成本水平。而企业的成本水平通常又取决于,它所生产的产品所要求的最合适的资本有机构成同该国的要素赋所决定的比较优势相吻合的程度。要素赋结构指的是土地、劳动力和资本的相对丰裕程度。重工业是技术和资本相对密集的产业,其无论在过去还是在现在都不符合我国劳动力相对过剩、资本相对稀缺的比较优势。另一方面,国有企业在获得贷款方面享有较之非国有企业更为有限的待遇,所带款项模具有很强的软贷款性质,还本付息的压力很小。正是在这两方面的因素作用下,国有企业才能长时间的在先天竞争力不足的情况下,仍能在市场竞争中维持生存。
但事情的发展越来越悖离预先的设想,甚至越来越悖离早先几年的情形。利率政策在降低国有企业资本的同时,也鼓励了资金浪费,降低了投资效率。银行信贷人员、政府官员的寻租行为也使国企实际承担的利率成本并不低。由于利率管制使法定利率与市场均衡利率之间存在较大差额,这为信贷市场中的寻租行为提供了肥沃的土壤。信贷市场的巨额租金诱使政府、银行、企业中的当权者参与寻租,而沉淀在这个过程的巨额的费用最终都会转嫁到资金的需求者―国有企业身上。
二、利率市场化后的国有企业间接融资问题
由于利率长期受到压制,利率市场化后利率水平必然会升高,这也是推行利率市场化的主要目的之一,即通过利率机制引导资源流向效率较高企业。实行利率市场化之后,在名义利率资料完整的国家和地区中,15个出现上涨,5个出现下降;在实际利率完整的18 个国家中,只有波兰在推行该利率政策后实际利率下降,其余17个国家和地区都有不同程度的上涨。而且在一些国家中,还出现了异乎寻常的“超高利率”。如智利在进行利率市场化改革之际,从1976至1982年,平均实际利率达到32%,特别是在1982年第四季度实际利率达到69%。具体到我国,在利率市场化过程中利率上浮肯定是不可避免的,因为长期以来我国的实际利率水平一直处于低下状态。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指出,“改革以来的17年中有12年实际利率是负的,特别是1993年、1994年是深度负利率,在负10%以上”。利率显著升高对于国有企业来说,一个直接后果就是大大加大它的资本成本,这对悖离资源赋的比较优势发展起来的、缺乏竞争力的国有企业来讲,无疑是非常致命的一击。另一方面,在许多国有企业、银行经营机制已经转变,特别是在加入WTO后银行将要与外资银行同台竞争的情况下,国家队国有企业的成本补贴将难以维系。那时,自生能力低下导致的经营困难问题,将严重制约国有企业特别是那些处于资本高度密集的产业区段的企业顺利融资。长期以来,我国银行业已经积累了比较严重的呆、坏账问题。再加上随着利率的上升,信贷过程中的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行为势必会增多,相应的银行业会加强对贷款人还款能力的审核。所以,在利率市场化后,国有企业为适应不断提高的利率,关键就要提高自己的自生能力。
前文已经论述过,一个企业的自生能力主要取决于他的成本水平,而成本水平又和企业产品的技术构成与该国资源赋所决定的比较优势相吻合的程度相关。所以国有企业要提高自生能力,首先就是要按照市场需求要素稀缺情况配置资源。同时由于某些企业资本密集型产品在国内仍有宽广的市场,这些企业应考虑通过合资或是到国外上市的方式,引进外资来弥合其技术结构和要素赋结构之间的缺口。因为外资在其母国的成本比较低,能利用外资也就降低了资本稀缺对我国企业在资本密集型产业和技术选择上的制约。
但在国有企业为提高竞争力而转变经营战略过程中,国家应协助其逐步摆脱“政策性”负担。政策性负担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战略性政策负担;另一类是社会性政策负担。一些产业虽不符合我国资源的比较优势从而不具备自生能力,却由于国家的战略性需要而存在,这些行业中企业就背负了战略性政策包袱。对于这部分企业,如果有与战略需要不适宜和外国搞资本合=合营经验,那么国家就应考虑采取财政支持的办法去帮助他们甩掉包袱,而不是通过银行来解决。因为,如果这些企业缺乏自生能力,它们注定要亏损,那么由谁来支持,亏损最终还是要落到财政头上。这样与其干扰银行的商业化经营,不为银行解脱负担,理顺融资渠道。
社会性政策负担的产生是由于资本密集型行业提供就业的能力是有限的,为了保障城镇居民的就业,大量国有企业只好超出其实际需要安排职工就业,进而又要为职工提供养老、医疗等福利。对于社会性政策负担,国家应将其全部从国有企业剥离。为此,应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来管理国有企业分离出的社会负担。
由此可见,在利率市场化后,国有企业融资问题的解决,关键在于其自生能力的培养,而这又依赖于其经营方向的转变和政策性包袱的去除。
三、利率市场化后中小型企业间接融资问题
对于利率市场化以后的利率提升,中小型企业的适应能力会比国有企业强。因为我国的中小型企业多数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其产品的技术构成比较符合我国的资源赋的比较优势,因而其在竞争的市场经济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但问题的中小型企业在利率市场化以后,仍然不可能很轻易的从国有商业银行顺利地融资。而个中原因并不是由于以前人们经常说的所有制歧视,而是国有商业银行出于成本方面的理性考虑。由于中小型企业与大企业在经营透明度和抵押条件上的差异,以及单位贷款处理成本虽贷款规模上升而下降等原因,银行也会在经营中将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区别对待。一个典型的结果就是,大型银行更愿意为大型企业服务,而不愿意为资金需求规模小的中小企业服务。而正如前文所的说,我国金融业存在着典型的二元格局,所以倘若这种局面不被打破,中小企业间接融资难的问题仍将持续。
那么在利率市场化后,如何解决中小型企业间接融资难的问题呢?笔者认为一个比较好的思路是发展一批中小型金融机构。与大型金融机构相比,中小型金融机构比较愿意为中小型企业服务。这除了以为他们资金少、无力为大型企业融资外,主要是因为中小金融机构在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方面拥有信息上的优势。与之相对,大型金融机构一般不具有这种信息优势。所以,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关键是建立一批中小型的金融机构。
其实这一结论已经被国外的一些经验研究所证明。首先,一些研究证明了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与银行规模之间存在很强的负相关关系;其次,一些对美国80年代中期以后开始的银行合并的研究证明,大银行的吞并或大银行之间的合并倾向于减少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再次,在银行业比较集中的地区,中小企业即使能够顺利获得也必须付出较高的代价。我国已经拥有一批中小型金融机构,但无论是数量还是提供融资服务的质量都不能满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需要。面对利率市场化改革,我国政府应对中小金融机构的建立与健全给予足够的重视,并建立起相应的监管体系。各中小金融机构本身也应积极地去实现经营机制的转变,以求在为中小企业服务中获得尽可能多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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