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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研究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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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研究生论文

工商管理研究生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专业资料室;学科发展;文献信息

中图分类号:G6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09-0279-02

随着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和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许多新的学科应运而生。作为最新知识的专业传授载体,高等院校在新学科的研究发展上走在最前沿。而新学科的分布地――高校各具体院系,其专业资料室是院系学科发展的文献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专业资料室的建设应发挥自己所具有的专、精、深等的独特性,围绕教学科研搞好自身建设,进而为本学科发展提供优质服务。本文以河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为例浅析如何围绕学科发展搞好专业资料室的建设。

一、我院经济管理学科发展

河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的前身是河南师范大学的政教系,于2001年合并市场营销系而建院。现发展为七个专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市场营销、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学、金融学。有制度经济学研究中心、a企业策划与咨询中心、金融工程研究中心、现代应用经济研究所、区域经济研究所。学院还拥有河南省唯一的省级经济管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硕士学位授权点也由原来的两个发展为现在的四个:政治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国民经济学、企业管理。政治经济学为河南省重点学科、产业经济学为校级重点学科。现从两个方面讨论一下我院学科发展的情况及今后的发展方向。

1.从研究生论文选题调查看经济管理学科发展。院(系)专业资料室的一个特色收藏就是本学院的硕士毕业生学位论文。学位论文是导师和学生几年来的学习和思考的成果,撰写过程中查阅了大量文献资料。特别是研究生导师一般都是所在学院学科建设的带头人或是学术骨干,在他们的指导下完成的论文也有许多是他们正在研究的课题,代表了学科发展的方向。

经济与管理学院从有硕士点以来一直不间断地收藏本院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从研究生的论文选题变化就可看出当前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科发展的动向。经济与管理相关专业的发展同社会发展是密不可分,结合点很多,随着中国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管理类的学科发展也从原来的单一化向多元化发展,这一点从硕士生的论文选题上可见一斑。过去研究生大多撰写研究政治经济学理论,产业经济学理论,宏观经济理论等方面的论文。发展到现在选题则广泛得多,研究内容更加实际,更注重解决经济生活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如以前从未涉及的银行、证券、保险、财政、国际贸易、房地产、企业管理、企业兼并等文章方面已占相当的比重。调查显示,现在的研究生以经济理论,经济思想史,经济史,资本论等的选题是越来越少,而对当前经济热点和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的经济热点的分析研究呈上升趋势。一些在职研究生的论文选题更是紧密结合当前的经济生活和经济发展的热点,这些变化正是顺应了国家经济发展的改革的需要。

2.从师资建设看经济管理学科发展。学科建设是师资队伍建设的根本,师资队伍是学科发展的核心。经济与管理学院在2002年以前的教师大部分是从事政治经济学专业研究的教师,所开专业也大都是政治经济学、资本论研究等。随着学校发展和学科发展的需求,引进和自我培养多学科硕士、博士越来越多,学科发展也越来越快,经济学管理学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带来了学科建设的大发展。这些在重点大学和国家重点科研院所学成归来的博士很多都是行业内大家的弟子,感知着学科最前沿的发展动向,有的还参与了导师的国家级经济学管理学的重大课题研究,他们的学成归来为我院的学科发展注入了活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同时他们对专业文献资料服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围绕学科发展,加强院(系)专业资料室建设

专业资料室因其所收藏文献资料及服务和地理位置的独特性,使其在学科发展中充当着重要的文献信息提供角色。在学科发展和教学科研提供文献信息保障和优质的服务是其责任,它的建设应围绕学科建设和学科带头人展开。

1.围绕学科发展需要进行文献资源的建设。资料室的建设与图书馆不同,其收藏的文献资料具有专业性、学科性的特点,在资料的收集和开发上要根据本学科的设置和发展,形成有本专业学科特色的研究级的文献资源。随着新课程的增加,学院的文献保障体系需要针对学科发展的教学与研究变化及时调整文献信息资料的采编计划。如,从2002年后,针对学院新开的课程,如金融、证券、跨国公司、企业兼并、产业链、物流管理等,资料室采纳相关专业教师意见,调整了期刊征订和图书采编计划,并形成制度,每年的期刊征订及每次的图书采编都会充分征求教师意见,作出相应的调整。学院新引进的年轻教师及学者,开设的一些新的课程,学院专业资料室由于经常接触他们,了解他们的文献需求,就可以反映他们的问题,在采编文献的过程中与教师保持畅通的渠道,增加新学科需要的图书期刊等文献资料。资料室还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及时将最新的书目和期刊与教师见面,为满足学科发展研究的需要,提供全新的有价值的文献资料,做好学科发展的文献保障。

2.加强现代化建设,提高人员服务素质。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各类期刊专著毕业论文、电子刊物等文献逐年增加,建立现代化管理系统已迫在眉睫,而目前院系资料室虽然配备了计算机及一般的基础设施,但也只是将它的功能定位在目录编制、统计等基础性管理上,缺乏综合处理技术和必要的数据库,导致检索困难,利用率低下。这种落后的技术手段不仅不利于文献的综合利用,更难以适应网络时代的服务要求。所以,文献保障体系必须适应当前信息化这种飞速发展的形势,建立现代化的服务设施,积极利用网络信息技术进行服务,如我们经济与管理学院对于在2010年中的通货膨胀、新会计准则等问题的专题研究中就采用了网上订阅。并与校图书馆共同对室藏文献进行了回溯建库,利用校园网进行了资源共享。人是一切工作的前提保障。目前,资料室人员计算机知识的运用能力普遍缺乏,外语水平普遍不高,这些都影响了资料室作用的发挥。所以资料室的管理人员应明确自己的职责,不断适应这种深刻的变革,提高自身素质,以保持资料室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为本学科的发展做好信息保障。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知识创新日益频繁,学科发展不断加快,院系资料室作为高校开展教学科研活动重要信息的保障阵地,不仅要向客户提供一般性的参考、咨询服务,还应提供更加专业性、深层性的学科信息服务。这就对资料室的工作人员的素质提出了较高的岗位要求:一是要优化知识结构,不仅要有图书情报知识,而且要有一定的学科专业知识;二是要增加职业意识,要坚持甘为人梯的服务理念,加强与学科用户的交流和沟通,围绕学科用户的需求积极开展工作;三是要紧紧围绕学科建设和发展,积极为学科用户提供全方位、多角度的信息服务,既要为学科用户主动提供各类信息资源,又要通过多种方式向学科用户提供咨询服务;既要积极开展信息的收集工作,又要主动对信息资源进行深层次的研究和分析,编织成二三次文献,针对学科用户的信息需求,充分调动各种资源来保障学科用户的需要,为学科的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3.克服经费难题,为学科发展开拓服务。现在由于文献资料的价格上涨,直接导致院系资料室的购买力下降。由于现在许多高校的图书购置的费用都直接拨付给校图书馆,而图书馆又因为与教研一线的专业人员很少直接交流,不了解学科发展对文献信息的需求,使得服务与需求之间脱节严重,而院系专业资料室又由于经费所限,使得一些需要较大量资金支持的又是学科建设所需要的文献无力收藏,而资料室人员及时的联系双方进行沟通,使资源利益最大化地利用。如本人所在的经济与管理学院,在进行学科建设做一些课题时,学科带头人提出需购置专业数据库,几十万的资金对院系来说有些困难,通过资料室进行反映联系,双方联合购置,解决了这一问题,现在共同购置的中宏数据库和国研网正在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一联合对解决文献购置经费的来源上提供了新思路。校系文献共建共享是高校信息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的一个好办法。

参考文献:

[1]王晓萍.学科发展与专业资料室服务[J].大学图书馆学报,2003,(6).

[2]李霞.关于高校院系资料室建立学科馆员制度的思考[J].湖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5).

[3]龚军慧.论提高高校院系资料室这学科建设的服务水平[J].图书馆,2007,(5).

[4]刘芬.高校院系资料室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宁波教育学院学报,2010,(4).

Building the Departmental Reference Room Surrounding the Development of Disciplines

――Taking the EMC of Henan Normal University as an Example

HAN Hui

(Economics & Management College,Henan Normal University,Xinxiang 453007,China)

工商管理研究生论文范文第2篇

发达国家(例如美国)的网络科技融合于法学教育发展,他们已经有了30多年的经验。在美国,法律教育与法学研究已经发生了明显变化。著名的WESTLAW和LETXES等法律数据库已经发展成为全球性的法律信息产业。WESTLAW公司已于1997年在北京开设了代表处,并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开通了在中国大陆第一家专用的法律数据库查询终端。1999年上述两家美国法律数据库已经采用互连网络进行法律数据全文检索和阅读,其中已有相当部分的法律数据免费向全球开放。

在亚洲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例如我国的台湾,网络科技发展也有10~15年的经验,使得法学教育在使用网络科技方面也取得了较大发展。在中国大陆这方面起步较晚。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值得我国法学院借鉴。下面从十个方面加以论述。

一、网络科技影响法律图书馆发展模式,影响学生和研究人员的资料查询和阅读方式

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法学院图书馆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网络科技的影响,改变了发展模式和方向。美国大约有170多所由美国律师协会(ABA)承认资格的法学院法律图书馆,在30年前已经开始连接WESTLAW公司和LETXES法律数据库系统。

在美国法律图书馆网络数据的法律资料费用(设备和数据流量收费)约占法律图书馆平均开支的1/3以上。从发展的趋势来看,数据设备和软件更新的费用增长幅度比其他图书馆开支增长幅度要快。同时,法律图书馆早已配备了专门的网络与计算机数据工程维护网络系统。

美国多数法学院采用了网络化的法律数据库,使得法律图书馆的使用分为两个区:一是传统的“书架区”,二是“计算机区”。越来越多的青年学生集中在“计算机区”,1980年以后的法律资料多数可以查阅网络数据库获得。“书架区”对青年学生的吸引力正在减弱。

在美国法学院,法律图书馆的“书架区”与读者联系,主要通过书籍外借和外地图书馆复印邮寄服务来实现。图书馆外借图书使得图书馆的使用空间和时间扩大。现在,在法律图书馆的“计算机区”,通过互连网络扩展图书馆的使用时空,使得图书馆的使用“无疆界化”和“无闭馆化”,而且,网络服务更具有质变的意义还在于:当各个法律图书馆数据库连网后,各网络数据库中的法律信息资源便实现共享,这将使各个法律图书馆管理成本大大降低。同时,每个法律图书馆的发展将更加注意特色,更加趋于个性化发展,更加注意数据资源的独创性。反之,在没有网络技术支持的时代,各法律图书馆发展趋于雷同、重复和缺乏特色。

在美国,许多法学院学生通过网络,随时查阅与下载网络数据库的法律资料。美国多数法学院的《法律评论》都已经“上网”。即便没有上网,也用光盘数据版通过美国计算服务器提供全文检索服务。

在发达国家网络科技进入法学院图书馆之时,发展中国家在此发展比发达国家慢了几年,甚至几十年。检索文献的手段不同,导致眼界、观念和效率的不同,中国大陆法学院在发展法律图书馆时,应该认识到这一点。

在亚洲,几个经济发展较快的国家和地区,紧跟发达国家之后,各自发展了“本地版”或“母语版”的法律数据库系统。

网络科技发展对法律图书馆的影响还表现在它使得法律图书馆的设计、经费支出与管理人员结构等方面,都将发生了变化。具有网络科技和计算机数据知识的图书馆工程师成为新的馆员。学生同计算机工程师对话的时间增加的幅度,比同传统馆员咨询时间增加得快。学生同计算机工程师们的“对话”不仅仅是面对面的,或电话交谈,而且还可以是在网络上的“对话”,中国大陆的法学院法律图书馆正处于发展阶段,所以,更应充分估计到网络科技对法律图书馆的直接和间接影响。

二、网络科技对法律教室的影响,对教师与学生交流方式的影响

在发达国家,网络科技也进入法学教室已经非常普遍了。美国芝加哥的一所不太引人注目的法学院,叫肯特(KENT)法学院,设在一所理工学院里,这所法学院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方面获得了大力支持。美国的这所法学院在传统评价标准中的排名并不靠前。①但是,它全面使用网络科技进入法学教室,使法律学生通过网络学到更多的东西。

在网络科技发展前,世界各国的著名法学院主要依靠著名教授来支撑。法学大师的知识及经验随同他们个人的存在而存在,随同他们移动而移动,所以,大师的知识及经验传达给学生们是有限的。所以,争夺大师是法学院之间竞争方式之一,表现为互相“挖角”。但是,就是在世界著名法学院里,学生也不能经常听到名教授和大师们的讲课。

但是,美国的“小法学院”却通过网络科技获得这些著名教授的音像资料和数据化资料,在网络中传播,并将网络数据库与教室连接起来:“小法学院”可以用较低的成本,使学生学到更多的东西。而大法学院花费的成本要高得多。从节约成本的角度看,小法学院更具有竞争力。美国法学院还有另一种新的排名,评比使用网络科技的程度。评出的前5名都是名不见经传的小法学院,没有哈佛、耶鲁、哥伦比亚和伯克利及密歇安法学院。所以,美国有名的私立法学院中,除了哈佛法学院外,像芝加哥、耶鲁、斯坦佛法学院都是小规模的。还有更小的法学院,其办学成本更低。

网络化的教室改变了授课的时空与资料的规模。法律课程的声音与文字资料(甚至图像)已经存在服务器中,服务器24小时开通,学生们在教室里或在世界各地,在任何时间都可以上网学习。同时,他们同教师的“提问与回答问题的对话”与“案例的讨论”也可以通过电子信箱或“BBS”随时进行(请参看北大法学院的BBS中文讨论分析软件SPS)。

网络化的教室不仅仅使教师与学生双向交流,还可以利用网络链接的数据库发展“纵向交流”。师生们通过网络化教室链接的法律数据库,“入库”一层一层深入展开,可以获得更多、更新、更早、更具有比较性的数据资料和统计资料。并且随时使用统计和分析软件(例如社会科学统计分析软件SPS)对法律数据进行分析,立即获得结果。

网络化教室发展后,教师不是以讲授法律知识为主,而是将分析的经验教给学生。同时,辅导学生使用法律数据库和分析“软件”自己进行学习与分析为主,让学生自己发现知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这种链接网络的“电子教室”在中国大陆的法学院已经开始酝酿了,发展这种教室不是技术问题,而是经费问题。或者说也不全是经费问题,而是观念问题。我国法学院的未来教室设计与使用,要充分考虑到网络科技的影响,提早准备(国家教育部设在上海华东师范大学的“课程与教育研究基地”的教室已经具有这种雏形)。

三、网络科技发展对法学研究与发表方式的影响,对法学研究评价方式和传播方式的影响

在网络科技发展以前,由于学术刊物分级分类,使得法学论文写作难,发表更难。目前,大陆法学院有333所,本科在校生大约6万人,研究生在校与在职人数大约3万人,将近10万法学后备人才可以发表的全国的法学核心刊物不到30本,省级社会科学理论刊物不过30多本,其他综合学术刊物也不过40多本,所以,在大陆发表法学论文的刊物比经济学和理工类的少,而人数多。

在我国,尽管法学论文虽然发表难,但是发表后阅读与传播也同样困难,一般读者不容易接触到这些专门学术期刊。由于这些刊物的内容十分专业,所以,书店和邮局及报刊亭不会出售这类专业刊物。获得这些专业刊物的惟一途径只能到各个大学法学图书馆里去找。结果读者查阅学术专业论文的成本比较高。现在,我国法学理论界在几年前开始了一种将学术论文书刊化的趋势,以各种部门法的《论丛》冠名,“以书代刊”来发表中长篇法律学术论文,这种做法使学术论文可以在一般书店里买到。

网络科技发展后,电子专业学术刊物以一种新形式出现了。这种传播形式发表周期时间短,可以短到按分钟或秒钟来计算;阅读面大,对社会的影响面更大,更加便于阅读和研究,更加便于保存和检索,也更加便于引用和复制。我国法学院应该研究在网络电子版的情况,设计学术评价政策和标准。

在我国,网络科技正在将法学论文“KEY-IN(键入)”或“SIGANA(扫描)”到专门数据库,法律数据库正在与网络连接,例如,北大法学院的法律数据库已经开放,可以通过网络阅读法学专业论文。不但阅读方便,检索也方便。同时,使用“软件包”进行随机统计与分析也非常便利。过去读者只能检索论文、阅读论文,现在配合软件包来分析论文,检验论文中的数据,以便对论文的科学性、客观性、实证性进行检验,读者不再是被动的阅读,而是主动地分析与评价。

理论界评价论文水平时,经常采用的一个指标:“引用率”。过去统计论文的“引用率”时采用人工方法,人工统计的“引用率”与实际的“引用率”存在差距,所以精确度有问题。在网络科技发展后,法学论文可以在网上“发表”,上网“访问”阅读论文次数可以被计算机在阅读该论文前,可看到已有多少读者“访问”阅读了该论文。这种统计数据显示可以给后来的读者一个暗示:阅读次数越高,证明该论文越引人注意。暗示的效果是“阅读多者更多,阅读少者更少”。在网络技术领域,访问网页次数采用“点击率”表示,点击率越高,表明注意度越高,“点击率”就象电视节目的“收视率”一样。由于网络科技的支持,使得专业论文的阅读者规模可以成倍增加,这使我们可以从不同角度、采用多元化的方法评价论文。这种特有的反馈有可能促使论文研究方法发生变化。

四、网络科技在法学教育领域日益广泛的融合导致教师与学生角色的互动

在我国一些大中型城市,法学院学生在使用网络方面比老师具有更多优势,因为学生中的“网虫”数量远比老师多。由于学生在网上花的时间多,加上学生之间有交流,所以,学生可以帮助老师在网上查找最新法律资料,使老师的讲义中的信息随时获得更新。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学生是老师的“老师”。教师和学生的角色发生了互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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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的教师也不会因为在网上的时间比自己的学生少而感到自卑或羞愧,我国法学院的教师正在从“传授法律知识”的先生转变成为“传授司法经验的长者”。大学教育更多是传授经验。②在法学院司法经验的传授更加重要,因为司法经验难以从法律书本上学到。即便是写在法律教科书上的别人介绍的经验,在学生自己没有体会和经历时,也不容易学到,法律经验一定要靠老师,或有司法经验的律师或法官传授。司法经验传授本身就是一种法律教育,在此,法学教授与律师和法官的角色也发生了转换。

由于法律的知识可以更多地让学生自己学习获得,各个国家,各种不同历史时期的司法经验比较与传授将成为大陆法学院发展教育的一种值得注意的方向。由于学生、教师、律师和法官角色的互换,使得大陆法学院更加开放,更加面向司法实践,更加面向社会,这种发展的结果将使法学院的法学教育从逻辑的法律向经验的法律转化,从情感的法律向理性的法律转变,从书本上的法律向社会存在的法律转化。在中国这样一个传统的大陆法系国家,封建社会的人治与儒学思想对法律的影响深刻,上述转变对现代社会发展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五、网络科技发展将使法学院的考试制度、论文答辩制度、学籍管理制度、课程设计、讲义与教科书设计、研究与讨论制度发生改变

网络科技发展,将使法学院的教学管理发生许多变化。首先,考试制度会发生变化。使用纸张和圆珠笔的考试,可以由学生在计算机上完成。考试由主要考学生知道多少知识为目的,变化为考学生自己具有多少处理问题的能力。例如,发现新法律的能力,收集有关新法律的文章与资料的能力,使用“软件包”从多种角度分析新法律的能力,预测新法律的社会效果的能力,相关法律与新法律进行比较与评价的能力。这些工作现在都可以在连接网络与法律数据库的计算机上进行。而且在进行这种类型的考试的同时,也会引导学生自己设计专用的分析软件工具,设计专用的法律数据库,安排自己的表达方法(数据源链接的方法,或是数据库全文或关键术语或概念连接的方法,或者是多媒体技术表达方法)。

许多法学院的法学考试也可以采用计算机模拟法庭辩论、模拟双方律师的博弈、模拟法官的合议讨论过程、模拟判决等方式。对于法律知识性的考试,如果采用计算机选择题考试,可以随机判分,以杜绝或减少作弊现象。

网络科技发展也使法学研究生论文答辩的方式发生变化。原来的法学研究生学术论文答辩,采用问答式,教授与研究生的问答只在一个层面和同一空间、同一时间进行,外地、外省或外国的教授参加论文答辩,一定要乘坐飞机或火车、汽车等交通工具集中到某一会议室中,面对面地进行。采用网络通讯技术,可以实现远距离,不同空间,不同时间多层面的问答方式。

网络科技发展还将影响学生的学籍管理制度。由于网络科技改变了人们交换信息的时空,所以,学生在法学院学习的时空可以更加灵活。预计,不久的将来,大陆法学院的学生在校园外就可以参加法学院的课程,学籍管理采用开放式,学生不一定要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学业。随着终身学习观念的推广,学习法律的年龄也不一定要限制。

采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成本可以非常低,甚至可以设计成计算机自动管理系统,减轻人的劳动,使得对本地管理与对全球管理的成本差别不大。

从2001年开始,北大法学院的“网络与法律”课程已在网络上开放,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HEALJECTION教授的“FINACIALINSTITRTIONANDLAW”课程也已通过网络传输到北大法学院的服务器上,选课的同学们可以随时通过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或法律图书馆的台式电脑“上课”。他们的作业采用电子邮件寄给哈佛的教授。今后,这类网络课程将越来越多。

一旦世界各国法学院的网络课程互相链接,形成一个巨大的全球化的法学院课程体系数据库时,大学法学院也就国际化、全球化了。

六、网络科技发展使法学教育与相关学科发展产生融合,跨专业、跨学科发展将发生新的变化

网络科技的发展使法学院与经济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政治与行政管理学院、公共关系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社会与人类学院、人文学院等发生跨学科的交流。目前每个学院已经开通了自己的主页,建立了自己学科的数据库。以北大法学院为例,法律数据库中已将法学院中的几乎所有可以用信息表达的东西都放进去了。北大法学院的主页将全球法律网站的搜索引擎、法律数据库和法律相关传媒都链接在一起,这个网站已经被美国YAHOO网站统计为在中国大陆法律专业访问率最高的专业网站。

如果将来文科中的每一个院系都将他们的主页实现专业搜索引擎、专业资料数据库和传媒链接,或者更多层面的联系,就已经为跨学科研究与交流提供了技术支持的空间。在这个网络空间里,学科之间的融合,通过数据库的“链接”,通过专业网站的“搜索引擎”以及传媒及时的、独特的表达,将变得非常容易。因为在网络技术支持的空间,跨学科在信息科技的支持下,不同专业的人与人的磨合少了,不同专业知识与知识的融合多了。

七、网络发展使法学院毕业生的就业去向发生了变化

网络科技的发展还影响法学院学生的毕业去向。过去,法学院毕业生主要在司法部门、政府机关、公司企业工作或进入律师事务所学习做执业律师等。网络科技的发展有可能给学生开辟一条新的就业道路:IT律师与IT司法行业。最早从事这个行业的专业是国际大型律师事务所采用软件技术进行接受客户的委托前的“”。由于专业责任和道德的限制,同一家大型的国际律师所不能同时原告和被告,从主观上讲,律师事务所不会这样做。但是从客观上说,不同国家的公司委托时,可能无意识地出现“一主二仆”的现象。IT软件技术使得这种查询能在非常短的时间内解决问题。

由于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新的律师业务和新的法律咨询业务可以在这些技术的支持下完成,从而大大降低律师的收费幅度。使越来越高的律师费向合理的、有利于竞争的、方便客户的方向发展。笔者暂时将这个新的司法领域称为“E-LAW”,或叫做“电子法务”。③

八、网络发展正在改变法学院的师资构成,学科与学派的发展产生新的方向

大陆法学院师资构成的变化,正如原来金融证券领域以学习经济类和金融专业的人员为主一样,在金融电子化后,计算机专业人员大量进入金融界,已经占了相当大的比例。当金融业转向金融信息业的时候,计算机和信息专业的人将会有更多的到金融领域就业的机会。

与计算机专业人员一样,在金融业中也有越来越多的数学专业、心理学专业,甚至法学专业的人进入。同样的情况也将出现于法律业,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其他专业的人员进入法律界。

法律数据库、法律网站搜索引擎技术、法律新闻传媒业的发展、E-LAW的发展需要更多的IT专业人员加盟,或者是学习经济学的专业人员,讲授“法律经济分析”类课程。

现在在中国大陆的法学院里,计算机专业人员主要从事网络维护和专门软件设计工作,但是,现在在北大法学院已经开设了由计算机专家讲授的“网络法律”和“软件版权保护”网上课程。

九、网络科技发展将提升大学法学院的学术能力,提高其综合实力,影响法学院对社会的“贡献度”和社会的“支持度”

网络科技的发展对法学院研究能力与学术发展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网络科技有助于各个法学院研究能共享资源和学术交流,也有助于各个法学院发展自己的特色。在网络科技发展前,由于资源共享和学术交流的成本较大,各个法学院容易向“小而全”或“大而全”的模式发展,会导致重复建设,容易造成资源浪费。学界曾有一个共识:“半个图书馆,等于没有图书馆”。网络科技在法学院的应用可以改变这个传统的共识,在网络科技支持下,“半个图书馆也可以等于一个完整的图书馆”。

使用网络科技还可以提高法学院的教学与科研成果对社会的贡献。大学原来是有“墙”的,各个法学院是有“室”的,这样在地理位置上将法学院与社会分开。特别是目前大陆一些大学考虑到校园安全,大学入门的手续比较烦琐,社会公众访问大学不便。网络科技的发展可以使法学院的课程上网,网上法学院可以实现“无墙法学院”或“空中法学院”。中国有着地域广阔、人口众多的特点,使用网络科技实现远程法学教育可以克服传统法学教育分配不均的问题。大陆连续多年进行全民普法教育,每次普法教育都要进行几年。由于采用的教育手段比较传统,所以效果还有更大的提高潜力,如果通过电视网、互联网,采用图本化、音响化、数据库链接化、文本链接化、多媒体表达化手段,将会使法律教育的效果大幅度提高。

衡量一所法学院对社会贡献的大小,可以使用“贡献度”表示。法学院除了向社会提供合格的人才外,还要将法学研究成果及时向社会,参与立法和司法的重大理论问题的研究,参与大众普法,对社会开放式教育,对青少年进行法律知识传播,对受法律处罚人员的法律知识与心理辅导等,这些工作可以通过时间量和工作质量来表达。法学院对社会的贡献度越高,获得社会的关注程度也越高,获得社会各种资源的支持度也越高。法学院不可能独立于社会而存在,更不可能脱离社会支持而发展。网络科技的发展使法学院对社会的贡献与获得社会支持的规模更增大和更有效。

十、网络科技改变了法学院传统教育的基本概念和原则,例如,政府与网络、法律与网络、国家与网络等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