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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安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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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安全总结

药品安全总结范文第1篇

一、对本辖区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

我局辖区只有一家药品生产企业—市林科天然冰片厂,根据年初的工作安排,2012年我局对该单位共进行了4次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查找问题,责令其整改。

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为确保药品不良反应上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我局采取五项措施强化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上报工作。

一是专人负责,明确任务。将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安排专人负责。合理划分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任务,在各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都设立了专人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层层落实管理责任,对工作开展情况定期通报。

二是强化培训,提高技能。为提高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质量,定期开展专业培训,组织学习了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相关基础知识,并向其讲解监测方法、网络上报方法,有力地提升了监测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增强发现风险隐患的能力,同时避免发生错报、误报和不规范报告等现象。

三是网上填报,注重时效。为进一步提高不良反应监测和应急工作能力,各涉药单位发现不良反应可在第一时间填报,使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做到快发现、快报告。药监部门及时对严重的、新的不良反应进行核实,可对上报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并对风险品种及时通报本辖区,避免出现用药安全事故。

四是严格审核,确保质量。由专人对上报的不良反应信息内容认真审核,发现有重复、错误或虚假的,退回纠正,确保上报信息质量。

五是注重宣传,强化责任。在日常监管工作中积极向行政相对人讲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督促企业主动收集上报药械不良反应,尽早消除安全隐患。利用宣传月的活动,大力宣传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用药、合理用药意识。

截至2012年10月20日,分局完成药品不良反应报道78例,完成任务数104%,新的严重的15例,完成任务100%,全面完成今年的任务。

2012年7月1日是新修订的《药品不良反应和监督测报告管理》开始实施,我区及时组织辖区内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的宣贯培训工作。

三、特殊药品经营监管

药品安全总结范文第2篇

一、2014年取得成效

1.1、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州餐饮服务点多、规模小、条件简陋的特点,建立和健全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形成用制度来管店管人的工作机制。对《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申办者,均要求结合自己的实际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切实落实餐饮服务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1.2、抓好餐饮服务监管的规范化管理工作。

严格《餐饮服务许可证》审批制度,协助有关单位继续验收审核发放我州餐饮服务业《餐饮服务许可证》,统一发放相关制度和记录表,抓好餐饮服务业各环节的规范化管理,中型以上餐馆、学校食堂、工地食堂落实食品台账率、食品安全承诺率均达90%以上。重点针对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情况、餐饮服务许可情况、从业人员健康情况、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情况、加工场所及操作过程卫生情况进行了检查,另外对食堂内凉菜专间、餐饮具洗涤消毒间、食品原料库房等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场所进一步作出了明确规范。

1.3、提升量化分级管理水平

坚持“风险排序”和“压力传递”监管模式,采取上门服务,帮扶指导,监督规范等措施,以量化分级管理为抓手,对全州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实施全面的监管,发放“笑脸、平脸、哭脸”公示牌,逐步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

1.4、扎实开展了全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认真履行综合监督职责,组织各职能部门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专项整治与综合监管相结合,突出重点时节、重点品种、重点领域、重点场所,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今年以来,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亚硝酸盐销售使用管理及鲜肉和肉制品专项整治,确保全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1.5、强化依法监管,实行网格化管理

依据《食品安个法》、《药品管理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餐饮业卫生许可显化评分表》,《药品生产/经营质显管理规范》等要求,对餐饮服务单位和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树立单位负责人是食品安个第一责任人意识,建立健全食品药安个管理制度,实行网格化管理,定岗定责、实施登记、建档、管理,组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巡查工作,实现监管单位与生产、经营、使用者齐抓共管,自觉行法定义务的良好氛围,确保餐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

二、2014年工作存在的问题

主要是餐饮服务食品方面,我州餐饮单位面广量多、规模较小、标准和持证率低,经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情况复杂,《餐饮服务许可证》较高的办证标准与餐饮服务企业较低的经营水平之间矛盾突出。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产品良莠不齐,市场秩序比较混乱,不规范的广告误导消费者的现象时有发生,亟待整顿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方面,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死角”和“盲区”有待进一步解决。主要表现在:

(一)餐饮业主和从业人员卫生、法律意识差

“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观念不强。各项规章、制度不健全。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口餐饮业的从业人员流动性大,普遍的文化素质不高,卫生意识和个人卫生习惯差口未参加健康体检,未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二)监管工作开拓创新不够,工作亮点和特色不够明显。监管体制机制和职能尚未完全理顺,与《食品安全法》赋予的职能职责还不相衔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还存在着面不够宽、度不够深的问题,宣传工作力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四)虽然我州涉及药械单位不多,但分布面广、战线长、监管难度大、任务繁重、执法成本高、执法力量不足,尤其是食品安全监管技术支撑滞后,监管水平不高。

(五)药品分类管理工作难度较大,绝大部份药店难以做到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六)基础建设资金缺口大,筹资难度大,有待于争取各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支持。

三、2015年工作目标

2015年,我局将积极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依据省、州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推动科学发展观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的落实,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狠抓落实,全面推进全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跃上新的台阶。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3.1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公众饮食安全

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以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为重点,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加大监管力度,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确保全州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稳步推进。继续抓好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的落实,不断规范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行为,确保食品安全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杜绝监管工作中的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监管中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3.2加强食品安全督查工作。

主动支持配合并参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积极探索新时期监管工作的新路子,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努力适应改革和发展的新要求,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加大药械市场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要进一步修订完善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事故月报告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监测、分析和预警工作。同时,强化对农村自办宴席和学校食堂等集体用餐的监管,全面开展农村自办宴席管理和申报备案工作,不断完善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有效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3.3着力提升监管保障能力。

一是加大对各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完善与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和系统内部协同办案机制,建立完善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快速反应机制。二是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加大执法装备投入、改善执法条件,以满足新职能新任务的要求。三是严格自由裁量权、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行为,落实执法监察回访制度,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3.4深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整顿

继续加强对提供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和自制调味料等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严厉打击添加婴粟壳、婴粟粉、苏丹红、抗生素等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治理,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采购、贮存、使用行为;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添加剂备案、公示、承诺以及宣传材料张贴等要求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张贴、未及时备案公示、未公开承诺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全面排查和严厉整

3.5不断加大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药品安全总结范文第3篇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组织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纪检组长及稽查队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股长为成员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2018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重点突出了对《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

二、突出重点,集中宣传

我局充分利用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围绕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药品安全,按照结合实际、联系群众、贴近生活的要求,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宣传,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有关法律法规解读,如何区别非法食品添加剂,如何鉴别和识别假劣药品、保健食品等基本知识,食品中毒预防及应急处理常识。集中对县城各餐饮服务单位,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学校食堂与集体食堂,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宣传。全年共开展集中宣传3次,发放《食品药品知识宣传手册》、发放《饮食用药安全常识手册》、《餐饮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等宣传资料12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12条、设宣传展板12块、接受群众咨询3200余人。

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药品安全总结范文第4篇

各县(区)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

中秋、“十一”即将来临,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两节”期间公众的饮食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明确监管责任,开展节日期间专项检查。要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监管力度;要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不得推诿和拖延。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首问负责制”,确保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迅速反映和果断处理,保障应急机制的高效运转。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对因责任未落实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严格按照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各地各职能部门结合实际,针对薄弱环节,下移监管重心,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品种的监管,切实把好食品安全关口。要把风景区、旅游景点、学校食堂、城乡结合部及农村食品市场作为监管的重中之重,加强对小摊点、小卖店经销食品的监督;加大对风景区和旅游景点的旅馆、饭店、流动摊点等餐饮服务业的监管力度,严格检查其食品生产加工场所、用具等卫生状况及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等环节,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行为;对月饼、糕点、散装白酒、食用油、粮食、蔬菜、水果、肉类、乳制品、豆制品、水产品和儿童食品等生产经营企业要重点检查,严厉打击利用节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三、广泛宣传,加强监督。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和舆论引导作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食品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形成人人关心、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违法行为的良好氛围。各县(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要加强对“两节”期间食品安全总体工作的组织协调,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将适时组织督查和联合检查。各县区和部门请于20****年10月11日前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总结报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药品安全总结范文第5篇

1、辖区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的总体情况。

本辖区共有学校食堂31家、托幼机构食堂40家,其中农村学校食堂24家、托幼机构食堂10家。有2家学校食堂、2家托幼机构食堂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大部分学校食堂已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辖区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总体情况较好。

2、检查工作的实施情况。

根据工作要求我局于3月5日通知全旗各学校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检工作,自查时间为7天。结合年初工作计划和局里工作部署,我局于3月12日组织相关科室开展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本次检查按着“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原则,对辖区内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进行了全面检查,检点突出、不留死角,检查共出动检查车1台,专项检查人员4人,共检查9天。

3、本次检查的具体情况及结果

本次共检查学校食堂31家,其中2家未取得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有1家农村学校、1家城镇学校食堂场所设施、设备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有9家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原料索证不符合要求,索取的食品检验报告非当批次报告,各学校餐具消毒执行情况较好,绝大部分学校不使用食品添加剂,学校食堂每餐食物留样率100%.

本次检查托幼机构食堂40家,其中2家未取得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工作,有9家托幼机构食堂场所设施、设备不全,主要为餐具清洗,消毒池不健全或无粗加工用洗肉池、洗菜池,有9家托幼机构食堂餐具清洗、消毒不符合要求。

在检查中对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使用亚硝酸盐及是否制售冷荤凉菜情况进行了检查,无违规操作现象。

4、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农村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不健全,不能满足加工操作要求,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农村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原料索证不全及托幼机构餐饮具清洗消毒不符合要求现象较为突出。另外,加工程序不合理,工用具没有明显标识现象也较多。

本次检查采取拉网式检查方式,以农村学校为重点,以采购食品原料索证、餐饮具消毒、设施设备是否健全为主要检查内容,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意见书,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各学校按要求建立并落实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人食品安全责任制,有效的排查了食品安全隐患,全面提升了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水平,有效保障了学生的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