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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习上不能持之以恒,学习不够认真
本人学习伊始,每天坚持阅读,做笔记收获匪浅。过了一段时间,就不坚持了,理由是要抓教学工作,即批改作业、写教案、备课、上课,借口工作忙。因此,曾一度停了下来,把书掉在一边,但有时也拿来翻翻,看一下,温习一下。这是学习态度的问题。虽然看一下书,但是既不做笔记,又不做写心得体会,这样的学习纯属是马虎应付,收获甚微。综上所述可知这是学习态度上存在的问题。要纠正必须从根本上认识,认清其危害,才能深刻反省自己存在的问题。痛下决心持之以恒地、认真地学习。
二、缺乏开动脑筋思考问题
这次师德师风学习的资料较多,内容既复杂又多,涉及到教育教学工作的方方面面。如果我们在学习中只求数量,不加思索,有不少问题是弄不清楚的,更不用说是把学习的知识运用到实际中解决实际问题了。这次学习本人就是缺乏开动脑筋思考问题。认为只要浏览一下,大概理解就可,不必花大力气去思考,教学工作繁忙,哪有这么多的时间去思考。书中有些内容提出了一个问题,不从各种资料或书籍中去查找,又不深入地思考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以后,我认识到学习师德师风对于指导今后的教学工作非常必要。如遇到不懂的问题,应用笔记本记下,再反复多读原文,查找有关资料或词典,虚心向别人学习,一直到弄通弄懂为止。
三、学以致用,结合自己教育教学工作方面做得不够。学习战争是为了战争的需要。学习理论是为实践服务的。我们学习师德师风的最终目的,是为指导我们的教育教学工作。如果不把我们学习的理论知识运用到自己的教学教育工作实践中去,那么,我们即使把理论学得很熟很精,也是没有意义和作用的。所以,要学以致用。要把学到的知识用于指导我们的教育教学工作,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我认为自己不是班主任,又不教语文或教学科目,综合科学生不重视学习,没有必要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教育教学工作中去,由于这一思想作怪,便赖得思考怎样运用已到的知识运用到教育教学工作中,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应结合教学的实际,把学到的知识及各种方法用于解决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也需要坚持用理论指导实践,在实践中不断地检验理论,并发展理论。
——“价差”争议。该工程投标截止日为2003年6月,在此之后,工程所在地长沙的钢材上涨幅度达30%~50%,本案系争工程用钢量为7000多吨,因钢材大幅度涨价造成的损失高达400多万元。承包商认为此种涨价是投标人投标时所无法预见的,发包商应当按实补偿。而业主认为合同为“固定总价”,材料涨价是承包商应当承担的商业风险,不同意以此为由调整价款。
——“量差”争议。承包商在施工中发现工程量漏算、错算比较多,涉及工程造价近300万元。并认为业主在招标时只给了投标人7天的编标时间,在这7天时间内投标人客观上无法精确计算工程量,因此要求业主予以补偿。而业主坚持认为本工程为“固定总价”,所有工程量计算疏漏均应由承包商自己承担后果。
——承包范围的争议。业主招标时既提供了由某电子工程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又提供了其委托韩方设计的白图。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的编制依据是“设计图纸”,但未具体明确是哪一种“设计图纸”。承包商报价时依据的是蓝图,而实际施工过程,业主却要求以白图为依据,导致工程量差异,涉及工程价款100多万元。承包商认为凡是超出“蓝图”的工程量,均不属于施工承包范围,不在包干造价范围内,因蓝白图纸差异而增加的工程量业主应追加合同价款。业主则不同意这个要求。
三点意见改变争议解决方向
究竟应该怎样看待、如何解决上述争议?本文提出应对的三点法律意见:
首先,30%~50%的钢材涨幅已完全超出了承包商在投标时能够预见的商业风险范围,属于民法理论上的“情势变更”。所谓“情势变更”是指作为合同存在前提的情势,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发生了不可预料的变更,从而导致原来的合同关系显失公平。而该工程用钢材量达7000多吨,因钢材大幅度涨价造成承包商增加工程成本400多万元,已远远超出承包商应当承受的商业风险范围。承包商提出追加价款有法律依据。考虑到业主的外资性质,建议双方对超过10%的价差部分按适当比例分担解决。
其次,《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合理时间”。本工程造价近7000万元,招标人只给了投标人短短7天的编标时间,使得投标人不可能做到没有任何疏漏。由于这部分疏漏工程量涉及工程造价300多万元,根据《民法通则》“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承包商请求业主对其损失进行适当补偿有法律依据。建议承包商在谈判无果的情况下,可以根据《民法通则》和《民诉法》的规定,提起变更合同价款的诉请。
第三,根据我国相关行业规定和行业常识,白图仅是设计框架,更多体现的是设计理念和设计效果。白图未经深化设计是不能直接作为施工依据的,通常只能用来编制工程概算。只有施工图(蓝图)才是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该工程属于“总价固定”合同,投标人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人,其中标价一般不作调整。因此在业主未明确“白图”是报价依据的情况下,投标人只能依据“蓝图”进行报价。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凡超出蓝图范围的工程量,均属于合同增加部分,可以看作工程量增加,并调整工程价款。
承包商应谨慎对待总价固定合同
去年末,承包商根据上述意见与业主再次进行了谈判,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业主同意补偿承包商480万元。应该说,这一结果在情理之中。但是由本案引发的问题仍然值得深思。特别值得提出的是,目前建筑市场上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仍占很大比例,有些地方甚至高达70%。而随之产生的合同纠纷比例也非常高。因此在目前市场条件下,承包商应特别谨慎对待总价固定合同。
为什么要这样讲呢?实际上我们对这种合同的特点稍加分析就能看出。
特点一:工程造价易于结算。由于总价固定,因此只要业主不改变合同施工内容,合同约定的价款就是承发包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款。对于业主来说,这样的价款确定形式可以节省大量的计量、核价工作。
特点二:量与价的风险主要由承包商承担。对承包商而言,固定总价合同一经签订,承包商首先要承担的是价格风险。投标时的询价失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格上涨风险均由自己承担。其次,承包商还要承担工程量风险。在固定总价合同中,业主往往只提供施工图纸和说明,承包商在报价时要自己计算工程量,再根据申报的综合单价,得出合同总价。即便业主提供工程量清单,也仅仅是承包商投标报价的参考,业主往往声明不对工程量的计算错误负责。这样,承包商还要承担工程量漏算、错算的风险。
参加工作至今,在领导及同事们的帮忙指导下,经过自身的努力,我个人无论是在敬业精神、思想境界,还是在业务素质、工作本事上都得到进一步提高,并取得了必须的工作成绩,现将本人的工作、学习情景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注重提升个人修养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了政治理论水平,加强政治思想和品德修养。
二是认真学习财经、廉政方面的各项规定,自觉按照国家的财经政策和程序办事。
三是努力钻研业务知识,进取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种业务技能的培训“勤于学习、善于创造、乐于奉献”的要求,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始终把耐得平淡、舍得付出、默默无闻作为自我的准则;始终把增强服务意识作为一切工作的基础;始终把工作放在严谨、细致、扎实、求实上,脚踏实地工作。
四是不断改善学习方法,讲求学习效果,“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坚持学以致用,注重融会贯通,理论联系实际,用新的知识、新的思维和新的启示,巩固和丰富综合知识、让知识伴随年龄增长,使自身综合本事不断得到提高。
五是进取进取,努力充实自我。今年我报名参加了中级职称学习,利用晚上时间,突击复习,争取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使自我成为有知识有水平的公共管理工作人员。
二、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扎实做好本职工作
“珍惜声誉、珍惜工作岗位、珍惜政治生命、珍惜个人家庭”,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自己负责。我们通过开展“四个珍惜”教育整顿活动,使我受到了很大的教育,增强了自己的党性观念、组织纪律性和奉献意识,打牢了立身做人的思想基础,树立了执法为民的服务思想,并从中得到了很大的启示,也发现了自己思想深处的一些问题,下面我将客观的剖析一下自己思想上面的问题,力图通过自我剖析加强自身建设,为以后的工作和学习、训练等各项任务的完成打下良好的基础。
在思想上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治理论学习有所放松,“四个珍惜”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不能很好的结合起来,观念有所淡化。
在理论学习上有时候只求水过地皮湿,不求有更深层次的理解,有一些时候也是不能够很好的掌握其中的精髓只是浅尝辄止,只求一知半解。没有深刻的理解其中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不能很好的运用正确的立场方法、观点方法去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不够牢固,党性观念和奉献意识不强,立场信念不够坚定。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部队的宗旨,是我们要坚持的原则,但在一些时候、一些场合不能够很好的坚持,明知道自己肩上的担子重大,但在认识上没有上升到一个政治的高度,没有从根本上理解把握,只是在抓工作,不注重思想意识的提高。
三、理想信念不坚,有时还存在享乐主义、实用主义的思想,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纪律作风有时候不够严谨,自我要求不够。
对上级安排的工作能够很认真的执行,但很少能够考虑到长远的方法,不能够放下身子深入到工作中去。对社会上一些自由思潮的影响也不能很好的抵制,自我约束力有待提高。
四、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意识不强,艰苦奋斗和吃苦的精神不够好。
学习时口号大,但落实起来却打折扣。特别是艰苦奋斗上,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部队生活有了很大的改进和提高,但随之而来的是不同程序上存在的浪费和吃苦意识淡化等情况,在这些方面为也存在。
通过学习我认真摆查,针对以上不足,从思想上做了以下几点分析:
一、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认识不高,导致了理想观念的淡化,思想意识滞后,只知道做工作而没有提高自身的思想建设。
此次市局组织开展的作风纪律整顿活动,对于我大队的队伍建设和工作开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推动作用。我们应以此为契机,彻底解决思想松懈、纪律松弛、作风松散等问题,不断提高大队的队伍建设水平和全体人员的执法能力。
参照市局下发的《作风纪律整顿活动方案》,回顾一段时间以来的个人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了一定的问题,剖析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作风方面:忽视了日常的政治理论学习,放松了对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政治理论水平停滞不前,作为一名党员,未能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领导方式上,过多的采用过去的一套老办法,创新意识不强,没有加强对新问题、新情况的思考、研究和解决;科学决策和民主领导在自己身上落实的不够好,更多的是采取大队长的意见和办法,没有完全发挥自己在领导班子中的作用;在日常工作中过不了人情关,有时碍于情面给熟人和朋友开绿灯,没有做好廉洁自律;作为大队督察工作的负责人,工作中过多的体谅一线弟兄的辛苦,对于小问题视而不见,未能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办理,实际上阻碍了大队建设的不断提高。
(2)、工作纪律方面:存在中午喝酒问题,虽然多是陪同市局领导和招待客人,但在客观上违反了大队规定,在这里做出检讨;上班的时间有时不着装,没有给队员起好表率作用;因为办个人的私事发生过迟到早退。
(3)、执法能力方面:过多的以领导身份自居,忽视了对条例法规的学习和掌握,导致自身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停滞不前,对所领导的中队更多的看成绩,对具体执法工作的开展和落实不够重视,解决棘手问题过多的采取老办法、依靠一线队员。
(4)、执法形象方面:执法形象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欠缺,如工作时间着便装接待群众,不着装下一线检查工作,对待一些上访业户态度不能做到文明、亲切等,今后要坚决改正。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及整改措施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缺乏系统的学习,直接导致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停滞不前;二是创新意识不够,工作方法因循守旧;三是对自身要求不严,不能时刻以领导干部和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
为了实事求是地改正缺点,下一步从以下措施入手:
(1)、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工作中率先垂范,起好带头作用。
(2)、顺应时代和社会发展增强创新意识,提高领导决策水平,加强与班子其他成员的沟通和协作,对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新思路、新举措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