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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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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理论论文

马克思理论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劳动价值论、扩大再生产、可变资本

一、再认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和扩大再生产理论

(一)劳动价值论的简单再认识。

按照马克思的解释,商品中的价值量有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劳动者的抽象劳动创造的新价值;一部分是劳动者的具体劳动转移原有生产资料的价值。商品价值决定于物化和体现在商品中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种观点区别于生产要素价值论。虽然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剩余价值论的基础,本文认为改革开放进行的30年来,劳动价值论对整个中国经济增长具有很强的解释力。

(二)扩大再生产理论的认识。

扩大再生产按扩大的方式又分为外延型扩大再生产和内涵型扩大再生产。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生产要素的数量增加与使用效率的提高往往是同时显现的。本文试图根据价值形成总公式C+V+M,对从劳动价值论出发区分的不变资本C和可变资本V分别考察,在对不同资本区分基础上结合扩大再生产理论解释中国经济增长。对于不变资本C部分,中国经济主要经历了一个量上的增加;而对于可变资本V部分,中国改革开放后形成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都带来了劳动力数量和质量的双面提升。

二、基于可变资本V部分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解释

(一)劳动者数量的增加。

1,“人口红利”。

所谓“人口红利”,是指生育率迅速下降使少儿抚养比例迅速下降,总人口中劳动适龄人口比重的上升,在老年人口比例达到较高水平之前,将形成一个劳动力资源相对比较丰富,少儿与老年抚养负担均相对较轻,对经济发展十分有利的黄金时期。20世纪70年代以来,中国政府坚持不懈地在全国范围推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这些人口一方面为中国提供了充足的劳动者数量,而且还带来了储蓄的增加,相应的带动了资本的增加。

2、劳动力转移。

在中国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同样就是一个逐渐工业化、城市化的过程。整个工业化过程和城市化过程起主要作用的是资本积累,但劳动者的积累和转移更为重要,它仍然起着基础性作用。在中国一系列改革的进程中,由农补工不再采取明显的“剪刀差”,而是通过价格双轨制、人口转移等形式,其中最根本的原因是农村剩余人口的过剩,继而城市人口增加,平均工资不变但总量扩大,消费需求增加,带动一系列的投资从而引发经济增长。可以看出.农村人口的转移为城市化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廉价的劳动力,保证了中国改革的进程和中国经济的增长。

(二)劳动力质蚤的增加。

1,“人力资本’。

“人力资本”的概念,可以主要理解为对劳动者经过一系列的技能、知识培训使得劳动者具有更大的市场回报价值的一种资本。国家一直推行的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以及在教育上政策的重视和实}’’都对我们普遍性人力资本的提高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2、技术引进。

技术进步一方面提升了资本和劳动力结合的效率,但更主要的是提升了劳动者普遍的素质。FDI能否给发展中国家带来技术进步和经济增长依赖于发展中国家的人力资本积累。在这方面,中国的人力资本优势就体现的非常明显了,不断对外的政策出台和对内教育措施的实施,都保证了中国人力资本积累的快速形成,继而可以吸引更多的FDI技术引进。当技术引进不再是为了本国资源而是为了其他市场因素的时候,人力资本吸引更高层次的技术就更加有优势。高人力资本带来高技术,高技术又推动高人力资本形成,如此循环,加速推动中国劳动者质上的提高。

三、基于不变资本C部分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解释

(一)不变资本C中的资金部分:量增加、质增加。

对于不变资本C部分,中国一直是比较缺乏的。随着改革开r的深人,我国的资金拥有量不断提升,同时质有不断的提升,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FDI的递增,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每年FDI呈递增的趋势,尤其是随着2006年底我国全面加人WTO,FDI进人我国的行业限制进一步放宽。二是前述的“人口红利”引致的国民储蓄的增加,因为负担的减轻和所得工资的提高,整个国民储蓄增加;三是依靠劳动力比佼优势,结合外资、国企、民营经济发展中,廉价的劳动力在面临国内消费不足的情况下使得中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具有充分的竞争力。

马克思理论论文范文第2篇

一、马克思人类解放理论提出的时代背景

马克思之所以提出其人类解放理论,是与当时他所处的时代背景、特别是与他对时代根本性质的认识密切相关的。那么,当时他所处的时代背景是怎样的呢?

马克思所生活的时代,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已然处于现代性的时代困境之中。“现代性(modernity)意味着现代世界(现代社会或现代文明)的实质、基础、核心,意味着全都现代世界围绕着旋转的那个枢轴,一句话,意味着这个世界之本质的根据。作为这样的本质一根据,它可以被概括为两个基本支柱,即资本和现代形而上学。”随着现代性在西方各国资本主义国家的生发和巩固,现代性存保留其诸如高扬人的主体性等合理性方面的同时,越来越凸显出其弊端,从而使现代资本主义社会日益处于诸如抽象理性、工具理性、科学主义、人生意义的丧失和生活世界的物化等种种现代性的时代困境的包同之中,导致技术的繁荣与人文的贫困、“物”的增殖与“人”的贬值、交往的普遍与殖民的相伴等社会生活世界的症状。

在马克思看来,置身于现代性时代困境的背后,并从而决定它们的存在在的基础,就是资本,它是现代市民社会的主导原则。资本的存在论意义有:(1)资本的增殖自身的“生活本能”。马克思明确指出:“资本只有一种生活本能,这就是增殖自身,获取剩余价值,用自己的不变部分即生产资料吮吸尽可能多的剩余劳动。”(2)资本作为支配劳动及其产晶的经济权力。马克思认为,“资本是资产阶级社会的支配一切的经济权力”,是一种“普照的光”。(3)资本作为生产关系及其世界历史意义。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批判地说:“资本被理解为物,而没有被理解为关系”。他认为,“资本显然是关系,而且只能是生产关系”。在《资本论》里,马克思对此又作了明确表述:“资本小是物,而是一定的、社会的、属于一定历史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它体现在一个物上,并赋予这个物以特有的社会性质。”既然是一种“生产关系”,根据历史唯物主义原理,那它的世界历史意义必然是,有一个发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

马克思首先肯定了资本在历史上的积极意义,比如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和《******宣言》里,马克思就资本对于世界历史形成的积极意义作了高度评价。但是,作为一个富有批判精神的思想大师,马克思尤其对资本的消极意义,即它使现代市民社会的一切关系都成为遭受资本统治的社会关系,作了深入的批判,其目的正是为了在批判的基础上力求“对当代的斗争和愿望作出当代的自我阐明”,从而为“改变世界”提出解决时代困境的方案——人类解放理论。

马克思分析了资本统治的两个主要方面表现:

首先,作为社会关系的主体的人遭受了资本的统治。在《论犹太人问题》一文中,马克思说:“钱蔑视人所崇拜的一切神并把一切神都变成商品。钱是一切事物的普遍价值,是一种独立的东西。因此它剥夺了整个世界——人类世界和自然界——本身的价值。钱是从人异化出来的人的劳动和存在的本质;这个外在本质却统治了人,人却向它膜拜。”马克思这里虽然使用的术语是“钱”,而不是“资本”,但是马克思这里用“钱的统治”,表达的就是“资本的统治”。资本对人的统治的消极作用体现为:其一,它会使人丧失“独立性和个性”。马克思在《******宣言》里指出,在资产阶级社会里,资本具有独立性和个性,而活动着的个人却没有独立性和个性。其二,它还会使人的生命化为物质力量。正如马克思指出,资本的统治使得“在我们这个时代,每一种事物好像都包含有自己的反面。……我们的一切发现和进步,似乎结果是使物质力量具有理智生命,而人的生命则化为愚钝的物质力最。”其三,它会使人在精神上遭受异化,盲目崇拜资本的统治。马克思形象地用商品拜物教、货币拜物教、资本拜物教作了说明。马克思指出,作为资本的特殊表现形式的商品看似简单,实则“充满形而上学的微妙和神学的怪诞”,它的谜一般的性质就是它的“商品拜物教”性质,是山现代资本所支配的商品生产过程造成的;商品拜物教性质“把人们本身劳动的社会性质反映成劳动产品本身的物的性质,反映成这些物的天然的社会属性,从而把生产者同总劳动的社会关系反映成存在于生产者之外的物与物之间的社会关系。……这只是人们自己的一定的社会关系,但它存人们面前采取了物与物的关系的虚幻形式”。而货币的中介运动使得商品通过它来表现自己的价值,从而它“使一切人的和自然的性质颠倒和混淆,使冰炭化为胶漆

货币的这种神力包含在它的本质中,即包含在人的异化的、外化的和外在化的类本质中。”“因此,货币拜物教的谜就是商品拜物教的谜,只不过变得明显了,耀眼了。”在货币转化为资本后,人们把资本的价值增殖能力虚幻地看成资本的魔力,所以,资本生息能力又自然使资本拜物教的产生成为可能。

其次,资本的统治已贯穿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从而成为现代条件下的普遍统治因素。比如,在《德意志意识形态》里,马克思认为,资本的统治使自然科学从属于它;使分工受到了它的制约从而丧失了自己自然形成的性质的最后一点假象;它“把所有自然形成的关系变成货币的关系”,即一切关系都被资本物化了。存《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里,马克思还认为资本的统治是通过构成一个个体系,来形成对整个社会的统治的。他说:“如果说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一方而创造出一个普遍的劳动体系,——即剩余劳动,创造价值的劳动,——那么,另一方面也创造出一个普遍利用自然属性和人的属性的体系,创造出一个普遍有用性的体系……只有资本才创造出资产阶级社会,并创造出社会成员对自然界和社会联系本身的普遍占有。”马克思又明确指出,资本的统治导致了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物化,人与人的关系变成了人与物的关系。他说:“这种与人的依赖关系相对立的物的依赖关系也表现出这样的情形(物的依赖关系无非是与外表上独立的个人相对立的独立的社会关系,也就是与这些个人本身相对立而独立化的、他们互相间的生产关系):个人现在受抽象统治,而他们以前是互相依赖的。但是,抽象或观念,无非是那些统治个人的物质关系的理论表现。”

总之,马克思通过其深入地批判分析,从而洞察并阐明了他所处的时代的根本性质,即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的一切关系都成为遭受资本统治的社会关系。马克思的如此理解是立基于资本存在的现实生活世界的情状,而不是“空穴来风”。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海德格尔对马克思作出了高度评价:“无家可归状态变成了世界命运。因此有必要从存在的历史的意义去思此天命。……因为马克思在体会到异化的时候深入到历史的本质性的一度中去了,所以关于历史的观点比其余的历史学优越。但因为胡塞尔没有,据我看来萨特也没有在存

在中认识到历史事物的本质性,所以现象学没有、存在主义也没有达到这样的一度中,在此一度中才可能有资格和交谈。”

正是由于马克思对其所处时代的资本统治的根本性质的把捉,才为其人类解放理论的提出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地,从而也使其人类解放理论具有巨大的历史感。

二、马克思人类解放理论的提出及其为人类解放理论确定的任务

马克思是在《论犹太人问题》一文中,明确提出其人类解放理论的。在该文的第一部分中,马克思首先批判了鲍威尔在“犹太人问题”上的错误在于:他混淆了宗教解放和政治解放,他“认为宗教在政治上的废除就是宗教的完全废除”。其次,马克思批判了鲍威尔在“犹太人问题”上的错误住于:他混淆了政治解放和人类解放。鲍威尔“他批判的只是‘基督教国家’,而不是‘一般国家’,没有探讨政治解放和人类解放的关系,因此,他提出的条件只能说明他毫无批判地把政治解放和全人类解放混淆了起来”。当时所谓的政治解放,实质上就是资产阶级革命。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政治解放是“人民所排斥的那种国家制度即****权力所依靠的旧社会的解体。政治革命是市民社会的革命”。马克思并不否认政治解放即资产阶级革命的历史进步性,比如它在当时反对了封建々制、反对了教会特权等等,所以他指出:“政治解放当然是一大进步;尽管它不是一般人类解放的最后形式,但在迄今为止的世界制度的范围内,它是人类解放的最后形式。”但是,马克思更强调指出,政治解放终究还不是真正的人类解放,政治解放有它的限度,

即使它可以使国家成为共和国,但仍不能使组成国家的人成为自由人,就是说他们仍然会受着宗教的限制。同时,马克思批判鲍威尔在谈政治解放时根本没有提到“普遍利益和私人利益的这个冲突,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的这个分裂”,从而也就没有看到政治解放必然导致“人分为公人和私人的这种二重化”,即在政治生活中把人变成公民、法人,但在经济生活中却把人变成市民社会的成员,驱使人成为“利己主义的人”。因此,马克思认为,政治解放所解放的当然不是全人类,而只是使市民社会的一部分成为即资产阶级获得自己的解放而已。既然政治解放不是真正的人类解放,那么真正的人类解放是什么呢?在《论犹太人问题》一文的第二部分中,马克思对这一问题作了解答。马克思分析了犹太人的世俗基础是:实际需要,自私自利;世俗偶像是:做生意;世俗上帝是:金钱。因而犹太人的解放,当是“从做生意和金钱中获得解放——因而也是从实际的、现实的犹太中获得解放——也就是现代的自我解放”。“犹太人的解放,就其终极意义来说,就是人类从犹太中获得解放。”而就整个犹太社会来说,“犹太人的社会解放就是社会从犹太中获得解放。”马克思这里所说的“犹太”指的就是金钱,“从犹太中获得解放”指的就是人类从做生意、从金钱势力下解放出来。为什么马克思说人类解放就是从犹太——钱中获得解放呢?因为“我们在犹太中看到了一般性的现代的因素”,这样,在“钱的统治下”,会使人们在世界观上,表现为“对自然界的真正的蔑视和实际的贬低”,和“对于理论、艺术、历史的蔑视和对于作为自我目的的人的蔑视”,等等。马克思认为,拜物教远小能把人提高到自身感觉欲望之上,相反地,它却是“感觉欲望的宗教”。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一文的第一部分中所指的“政治解放并没有消灭人的实际的宗教观念,而且它也小想消灭这种观念”中的“宗教观念”,其实质就是——“钱的统治”即资本统治下的金钱拜物教——这样一种宗教的观念。而资本统治下的金钱拜物教,就是人受到了物的异化的统治,“物的异化就是人的自我异化的实践”。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马克思看来,真正的人类解放,就是“为反对人类自我异化的极端实际表现而奋斗”。易言之,马克思为人类解放理论确定的任务就是,把人从资本的统治这一现代性困境中解放出来。关于这一点,马克思在其他文章里,也作了论说。比如,在《神圣家族》里,马克思继续就犹太人的解放对人类解放的任务作了发挥,他强调,“从犹太精神中获得解放”应该删解为“现代世界的普遍的实践任务”;“克服犹太本质的任务实际上就是消灭市民社会中犹太精神的任务,消灭现代生活实践中的非人性的任务,这种非人性的最高表现就是货币制度。”他这里所谈的“犹太本质”、“货币制度”无疑指的就是资本的统治。又如,在《德意志意识形态》里,马克思还指出:“在现代,物的关系对个人的统治、偶然性对个性的压抑,已具有最尖锐最普遍的形式,这样就给现有的个人提出了十分明确的任务。这种情况向他们提出了这样的任务:确立个人对偶然性和关系的统治,以之代替关系和偶然性对个人的统治。”这里“物的关系对个人的统治”、“偶然性和关系的统治”,无疑指的也就是资本的统治。人类解放的任务就是:要解放资本的统治,重新确立人对偶然性和关系的统治。

以上论述表明,马克思人类解放理论的提出是针对资本的统治及其所带来的现代性困境。马克思为人类解放理论确定的任务就是解放资本的统治,疗治现代性,把人类从资本统治这一现代性困境中解放出来。

三、人类解放的力量、条件、实现方式和未来理想

马克思在提出人类解放理论并为人类解放理论确定了任务之后,还就人类解放的力量、条件、实现方式和未来理想等作了进一步的论述。

作为人类解放的实际可能性的阶级力量何在?马克思认为人类解放的实际可能性在于:“形成一个被戴上彻底的锁链的阶级,一个并非市民社会阶级的市民社会阶级”;形成一个“一般的不公正”的具有普遍性质的领域;要同国家制度的“这种制度的前提处于全面的对立”;形成一个“表明人的完全丧失,并因而只有通过人的完全回复才能回复自己本身”的领域。马克思这里所提到的“被戴上彻底的锁链”、“一般的不公正”、“制度的前提”,指的就是人所遭受的资本统治这一现代性困境的束缚。而无产阶级虽说是诞生于市民社会之中的,但却被剥夺了市民社会成员的资格和权利,从而具有既诞生于市民社会中又处于市民社会之外的特性,山此,其受到的资本统治的束缚最深重,也正因为此,马克思才理所当然地把无产阶级看成人类解放的阶级力量,“哲学把无产阶级当作自己的物质武器,问样,无产阶级也把哲学当作自己的精神武器”,“德国人的解放就是人的解放。这个解放的头脑是哲学,它的心脏是无产阶级”。马克思在其后来的文本中作了更明确的揭示。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于稿》中,马克思通过研究“异化劳动”认识到,“工人的解放包含全人类的解放”,“是因为整个人类奴役制就包含在工人同生产的关系中,而一切奴役关系只不过是这种关系的变形和后果罢了。”换言之,人类之所以要解放,就是因为人类受到了资本统治的“奴役”,而这一“奴役”凸显在“工人同生产的关系中”。在《神圣家族》里,马克思指出,正是因为无产阶级受到了资本统治的奴役,导致在无产阶级身上“实际上已完全丧失了一切合乎人性的东西”、“人失去了自己”,而且还直接由于贫困的逼迫,不得不愤怒地反对这种违反人性的现象,所以“无产阶级能够而且必须自己解放自己”。

人类解放的条件是什么?在《神圣家族》里,马克思继续分析道,无产阶级要解放自己和解放个人类,必须以“消灭集中表现在它本身处境中的现代社会的一切违反人性的生活条件”为前提。马克思的意思是说,无产阶级要真正解放自己解放全人类,必须以消灭产生违反人性——资本统治下的物化

的社会关系的奴役——的生活条件为前提。马克思还指明了“私有财产”使得人类必然遭受资本统治的束缚,从而束缚了“人的一切感觉和特性”,因此,“私有财产的扬弃”就是人类解放其被束缚的“感觉和特性”,使它们再“变成人的”。另外,马克思指认了自然科学在资本统治的作用下的局限性,它使人类小得不“非人化”;但也指认自然科学的进步是人类解放的条件,它毕竟是在“为人的解放作准备”。马克思还认为,要消灭关系对个人的独立化、个性对偶然性的屈从、个人的私人关系对共同的阶级关系的屈从等等,归根到底都要取决于分工的消灭;而只有交往和生产力已经发展到普遍的程度的时候,分工才会消灭;私有制只有在个人得到全面发展的条件下才能消灭,因为那时现存的交往形式和生产力是个面的,所以只有全面发展的个人才可能占有它们,即才可能使它们变成自己的自南的生活活动;私有制和分工的消灭同时也就是个人在现代生产力和世界交往所建立的基础上的联合。

人类解放的现实实现方式和未来理想是什么?在马克思看来,人类解放的现实实现方式是“********的现实的产生活动”。马克思认为,“********的现实的产生活动”,“是人的解放和复原的一个现实的、对下一阶段历史发展说来是必然的环节”。它是一个什么样的环节呢?它是一个真正解决由于资本统治所导致的“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问的斗争”的活动的环节,表明了“********的现实的产生活动”其实就是实现人类解放的一种活动。又因为只有在现实的世界中并使用现实的手段才能实现真正的解放,所以,“‘解放’是一种历史活动,不是思想活动,‘解放’是由历史的关系,是由工业状况、商业状况、农业状况、交往状况促成的”;所以,“个人力量(关系)由于分工而转化为物的力量这一现象,不能靠人们从头脑里抛开关于这一现象的一般观念的办法来消灭,而是只能靠个人重新驾驭这些物的力量,靠消灭分工的办法来消灭”。这里,马克思实际上指出了资本统治对个人力量的宰制、限制;要消灭这种宰制和限制,不能通过消灭观念的方法,而只能通过人类解放的活动,通过解放资本的束缚才可能做到。人类解放的未来理想是什么?是一个“个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高级阶段”。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里,论述三大社会形态理论时,实际上对此问题作了解答。那里,马克思所指的第二大形态就是建立在资本统治基础上的现代市民社会,这样的社会,人在身份上有“独立性”,但是却“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这表明,马克思一方面再次强调了在现代社会资本统治的历史必然件,另一方面,人类解放——资本统治的解放,其彻底实现的标志。是人类进入第三个阶段——********社会高级阶段,而“第二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意思是“第二阶段”——现代社会,要通过人类解放的每一步现实活动,从而“形成普遍的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体系”,由此实现彻底的人类解放,进入********社会高级阶段。

马克思理论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马克思/社会有机体/构成内容/意义

【正文】

把人类社会比喻为“有机体”自古就有,但是比较专门而有价值的探讨则始于法国的圣西门、孔德,特别是英国的斯宾塞。圣西门初步提出了社会有机体的思想,他的弟子们则明确提到“社会是一种有机的整体”,并要求分析“社会这个统一整体的各个器官”。作为圣西门秘书的孔德把社会与生物学中的“个体有机论”作比较,认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种族或阶级是社会的组织,社区或城市是社会的器官。后来,英国的斯宾塞把社会有机体同生物有机体的同与异作了比较分析,他依照生物有机体三个器官系统把社会有机体划分成生产物质资料的支持系统、在分工基础上加强社会有机体各个部分联系的分配系统,以国家为首保证各个部门服从于整体的调节系统,并相应提出担任生产营养职能的是工人阶级,担任分配与交换职能的是商业阶级,担任调节生产的是工业资本家。斯宾塞认为,社会有机体又不同于生物有机体而是一种“超有机体”,生物有机体的各个部分紧密相连并完全从属于整体,社会超有机体的各部分的活动比较分散与自由,因而是一个比较松散的整体,但又是一个可自我调节的系统。他提出了社会静力学的命题,并用静止状态的观点来解释社会有机体,认为其间的完善调节与平衡状态是社会的理想状况。

马克思的社会有机体理论与上述斯宾塞等人的社会有机体理论有相似之点,但又有其重大的本质的区别。斯宾塞等人的社会有机体理论以自然科学的原理来解释社会,具有反神学、反教权的积极意义,其关于社会有机体的相关结构的描述、自我调节的功能和自由松散的整体等思想包含着合理的内容,但其关于三个不同阶级担负不同社会职能的推论在理论上是牵强附会的,用社会静力学来期望社会出现一个平衡的理想状况也是背离社会自身发展规律的,这种社会有机体理论明显地带有为资本主义社会机体各部分的现存状况与永恒合理性辩护的意味。

马克思的社会有机体理论的形成经历了一个有趣的过程。在马克思、恩格斯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意识形态”这一概念不仅在书名中明确使用,而且被广为论述,不过他们此时的重点是通过联系精神生活条件同法与国家等政治生活条件,特别是同所有制的关系等经济生活条件来考察社会,这种由上而下地考察,实质上已经形成了社会形态的思想,尽管“社会形态”这个概念直到马克思写《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时才正式提出,(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995年版,第585页。)但是社会形态的思想始于《德意志意识形态》是无疑的,而且“社会形态”这个概念显然大于即包含“意识形态”这个概念。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为了进一步剖析社会形态,又深入到社会经济形态中去,力求揭示社会形态更替中的本质原因,他在此不仅制定出“社会经济形态”的概念,而且提出“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1995年版,第33页。)这说明“社会经济形态”这个概念是对“社会形态”的具体展开,因而仍包含在“社会形态”这个概念之中。需要指明的是,马克思在研究社会形态、社会经济形态、社会意识形态的同时,社会有机体的思想就贯穿始终,而且一旦提升出社会有机体的概念,那么它就大于即包含着前面三个概念。

马克思最初是在《哲学的贫困》中提出“社会有机体”这个概念的,他在批判蒲鲁东时指出:“谁用政治经济学的范畴构筑某种思想体系的大厦,谁就是把社会体系的各个环节割裂开来,就是把社会的各个环节变成同等数量的依次出现的单个社会。其实,单凭运动、顺序和时间的唯一逻辑公式怎能向我们说明一切关系在其中同时存在而又互相依存的社会机体呢?”(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995年版,第143页。)马克思在为《资本论》第一版写的序言中又指出:“社会不是坚实的结晶体,而是一个能够变化并且经常处于变化过程中的有机体。”(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1995年版,第102页。)马克思关于社会有机体的这两处论述十分清晰地告诉我们,社会有机体包括“社会体系的各个环节”和“同时存在而又互相依存”的“一切关系”,因而社会有机体是一个囊括全部社会生活领域的跨层次性的、整体性的范畴。概而言之,所谓社会有机体是指由人和全部社会生活条件、要素构成并相互依存与相互作用的活动和发展着的有机整体。

马克思是从实践出发来解释社会,由此只有用“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观点,(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995年版,第56页。)才能真正揭示对社会具有高度综合性的社会有机体的构成内容。首先,社会有机体有两个前提性的有机构成部分。一个是人要进行物质资料的生产实践必然要同自然环境发生有机联系。马克思指出:“自然界……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靠自然界生活。这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处于持续不断地交互作用过程的、人的身体。”(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995年版,第45页。)由此被纳入人的生产实践范围的自然环境是社会有机体的不可分割的前提性的有机构成部分。另一个是人要进行物质资料的生产实践必然要同时进行人自身的生产,一定的人口因素是社会有机体不可分割的前提性的有机构成部分。其二,社会有机体有一个基础性的有机构成部分。这就是物质资料生产方式或社会经济形态,这是社会有机体中承下启上决定其他部分的最重要的有机构成部分。其三,社会有机体有一个上层性的有机构成部分。这里包括最上层的由人的精神生产的实践创造的社会意识,还包括由人变革社会的实践创造的具有中介性质的社会制度体系或政治法律及设施。

在掌握马克思的社会有机体理论时,从总体上了解它由哪些内容构成是重要的,但不要机械地把社会有机体理解为全部社会生活条件简单相加的结晶体,因而更重要的是要懂得社会有机体各组成部分之间是一个有机联系和相互作用的活动着的大系统,特别是要懂得社会有机体是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精神的实践关系即主体与客体的全面实践关系中构筑起来的,是一个具有自组织性、发散性、开放性、再生性的活动和发展着的有机整体。这是理解的社会有机体理论并区分其与以往的社会有机体理论的本质之所在。

马克思理论论文范文第4篇

一、历史必然性与偶然性的有机统一

历史决定论在论证社会历史的发展有确定不移的规律和趋势的同时,并没有否认偶然性的作用。相反,它对偶然性的历史作用高度重视并进行了深入研究。马克思指出,如果偶然性不起作用的话,世界历史就会带有非常神秘的性质。社会历史“发展的加速或延缓在很大程度上是取决于这些‘偶然性’的”。

历史决定论认为,研究和探讨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性与偶然性,首先要承认任何一个历史事件都是由众多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其中既有生产力,又有生产关系;既有经济因素,又有政治文化因素;既有客体方面的因素,又有主体方面的因素。各种因素相互交叉、制衡,使得社会历史表现出种种难以预料的随机性、偶然性,而历史必然性作为一种总的趋势就在这些随机性、偶然性中跳跃、闪现。正是这种必然性与偶然性的有机统一,使得社会历史呈现出丰富多彩、绚丽多姿的面貌。

恩格斯的“合力论”思想就包含着这种理解。“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于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个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由此就产生出一个合力,即历史结果。”人们创造历史的活动是由许多不同的主体按照各自的需要、利益和价值取向去改造历史客体的活动汇合而成的。每个主体的需要、动机、目的和施展出来的力量都融入了“合力”之中,这种合力对于每个主体来说似乎是外在的、异己的力量。而合力作用的结果就是社会历史发展的方向和必然趋势。在合力论中,最终的结果表现为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性,它揭示出社会历史发展的基本轨迹;而许多追求自己目的的单个人的活动则表现为历史发展的偶然性,它们使得社会历史表现得丰富多彩,纷繁复杂。

其次,研究和探讨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性与偶然性,必须对历史事件作较长时间的、足够充分的历时性考察,或对较多同类历史事件作共时性比较。社会历史规律的实现往往要经过很长的时间。它表现为一种趋势,一种最终的必然性。仅仅分析和考察一个历史事件或仅仅局限于某一短暂的历史时期,往往无法把握社会历史发展的趋势即历史必然性,甚至还会被假象所迷惑。这也是许多理论家否认社会历史规律的原因之一。例如,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性质的规律,是一种最终的要求,而不是每时每刻的现实。必须适应是在长时间的不适应之后实现的。如果在考察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联系时,局限于某一短暂历史时期,往往会更多地注意到上层建筑的作用,特别是在历史进入世界历史之后,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发展还受到国际环境的巨大影响,在既定生产力基础上可能建立的生产关系具有相当大的幅度。只有考察的时间足够长、范围足够广,经过比较、分析,我们才能发现上层建筑的正作用和负作用、国际环境的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在原则上是可以相互抵消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必然联系。

再如,价值决定价格的规律,并不是说价格在任何一个个别场合都与价值是一致的,而是指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从一个相当长的时间来看,在总的平均数中,价格近似地符合价值。“规律性只能表现为平均的、社会的、普遍的规律性,至于个别偏差情形则会相互抵销。”

各种历史事件都是由众多因素造成的,这些因素不完全相同,它们之间发生的交互作用更为复杂多样,这就使得历史事件呈现出种种偶然性。但是,在这众多因素中,又存在着基本的、主要的、起决定作用的方面,它使历史事件具有必然性。

所以,对社会历史现象的考察,范围越小,时间越短,就会发现偶然性的作用越大;相反,考察的范围越大,时间越长,就越容易观察到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经典作家对上述情况给予了充分的注意。恩格斯指出:“如果您划出曲线的中轴线,您就会发现,所考察的时期越长,所考察的范围越广,这个轴线就越同经济发展的轴线接近于平行。”

最后,历史决定论认为,历史必然性与偶然性是相互依存,互为补充的。纯粹的历史必然性只存在于逻辑之中,它是在各种偶然性因素之中表现出来的历史发展的一般趋势,它存在于偶然性之中,而偶然性则是必然性的表现和补充。所以,黑格尔说:“例外的东西证实了常例”。承认历史发展的必然性,并没有否定人们在现实中进行选择的主动性和可能性。在现实生活中,规律不具有直接现实性,不是既成事实,而只是一种趋势,一种平均数。它不是独立于人的实践活动之前或之外的某种先在之物,预成之物。恩格斯在谈到利润率和一般经济规律的实质时指出:“它们全都没有任何其他的现实性,而只是一种近似值,一种趋势,一种平均数,但不是直接的现实。其所以如此,部分地是由于它们所起的作用被其他规律同时起的作用打乱了,而部分地也由于它们作为概念的特性。”列宁也指出:“世界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不仅丝毫不排斥个别发展阶段在发展形式或顺序上表现特殊性,反而是以此为前提的。”

以波普尔为代表的西方一些哲学家认为,社会历史不存在普适性和重复性的规律,只有根据统计规律可能算出的趋势,而“规律和趋势是根本不同的两回事”,而在新康德主义者李凯尔特、施塔姆列尔等人的著作中,“趋势”被描绘成完全不确定的、模糊的、主要与偶然性相联系的发展过程。把趋势和规律绝对对立起来,从而否认对社会历史作出预测的可能性,这是根本错误的。

把握历史必然性与偶然性的辩证关系,在认识和处理具体的历史事件时,就可以让我们充分考虑各种可能性和偶然性,抓住机遇,有效地进行主体选择。同时,又可以把握历史发展的基本轨迹,确定自己行动的目标、方向,将两者有机地统一起来。

二、单义决定论的线性相互作用与或然决定论的非线性相互作用的有机统一

社会历史规律不是某种预成的、前定的东西,而是在人们的实践活动中生成的,是主客体相互作用、双向运动的结果,是客体条件制约与主体对客体条件超越的统一所体现出来的趋势。一方面,规律表现出客体条件对人的活动的制约,人们总是在一定的条件下创造自己的历史,人的创造活动不能违背条件的制约及条件自身的发展规律。另一方面,规律表现出人的历史活动的主体选择性、创造性和历史超越性。

客体条件制约着主体活动,制约着历史发展过程及其趋势。但是,这种制约不是严格的单义决定论,它给人们的活动提供的并不是通向未来的单一的、别无选择的道路,而往往是由多种可能性组成的可能性空间。在这一可能性空间中,究竟哪一种可能性得以实现,这取决于主体的自觉选择,取决于不同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一定的客体条件,总是为人们的活动规定出相应的可能性空间。客体条件作出的规定,既具有消极的含义,又具有积极的含义,就其消极含义来说,一定的客体条件总是限定着人的活动;就其积极含义来说,一定的客体条件提供了主体活动的条件和基础,使人们能在特定的条件下进行创造性活动。

在客体条件规定的可能性空间中,主体能进行有目的性的选择和创造活动,并不断通过创造性活动而超越已有的客体条件,创造新的客体条件,创造出历史发展的新的可能性。过去并不能完全决定现在,现在也并不能完全决定将来。因为客体条件虽然是人活动的基础,但并不严格地限制人的活动。很显然在同样的客体条件下,不同的人会从事不同的活动,在不同的客体条件下,人们也可能从事同样的活动。因此,客体条件的制约只是为人的选择和创造规定了一定的范围,超出了这个范围,就违背了客体的发展规律,人的活动就失去了基础。而在这个范围内,人则能充分发挥主体选择性和创造性。因而在同样或相似的条件下,不同的人、集团、民族或国家所从事的历史活动,所选择的发展道路以及他们活动的结果会有差异甚至截然不同。在同一生产力水平的基础上,由于不同国家和民族的具体特点,可能建立起不同性质的生产关系;在同一性质的经济基础上,不同国家和民族又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建立起不同的政治体制,这都是主体选择的结果。可见,客体条件虽然对主体有制约作用,但并不排斥主体的选择和创造,而只是将选择和创造限定在一定的范围内。

客体条件对主体活动的制约都是相对的。客体条件的制约不应理解成为为主体活动设置绝对不变、不可逾越的界限,而应理解为一种条件性限制,即仅仅提供了从事活动的客观条件。如果活动离开了条件作基础,就不可能获得成功,但是,没提供条件并不等于给主体活动设置了不可逾越的障碍。主体在特定的条件下从事与之相适应的活动,但活动的结果却不仅仅是客体条件的简单再创造。相反,从总体上,人类每一次活动都要在一定的条件的基础上进行,而每一次活动又都可能创造出新的客体条件。正因为如此,主体的历史活动既受客体条件的限制,却又可能超越条件的限制。这种超越,就是主体的历史创造。

以上论述表明,承认客体条件对主体活动的制约并不必然否定主体的选择性和创造性。既然如此,更不能以客体制约性为理由而将社会历史规律与人的选择性和创造性对立起来。因此,社会历史规律与人的活动的统一,不应理解为规律预先独立存在、人的活动只是实现规律的手段和工具,而应理解为规律本身就是在人的主体活动与客体条件的制约和超越中形成和实现的。

三、客体性与主体性的有机统一

客体的客观性是理解社会历史规律客观性的一个方面。以前,我们对社会历史规律客观性的理解不仅仅只局限于从客体的客观性去理解,而且对客体的客观性的理解也是片面的,那就是只把客体看作是在主体之外独立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事实上,客体是纳入人的对象性活动的存在物,相对于主体来说,它并不是绝对外在的。如果只是把客体理解为感性现实,理解为直观的形式,表面上看是突出了客体的客观性,但这实际上是把客体限制在直观范围内,从主体中排除了它的本质——活动,把主体能动性限定在抽象的感性领域。主体通过实践活动,否定事物的现存形式,按照自己的目的和需要创造出新的劳动产品。客体正是在人的活动、人的实践中确证了自己的客观性。

人的活动的客观性和社会历史规律的客观性,不仅在于客体的客观性,而且在于主体的客观性、对象性和现实性。马克思对此作了深刻论述:“当现实的、有形体的、站在稳固的地球上呼吸着一切自然力的人通过自己的外化把自己现实的、对象性的本质力量设定为异己的对象时,这种设定并不是主体:它是对象性的本质力量的主体性,因而这些本质力量的活动也必须是对象性的活动。对象性的存在物客观地活动着,而只要它的本质规定中不包含对象性的东西,它就不能客观地活动。它所以能创造或设定对象,只是因为它本身是被对象所设定的,因为它本来就是自然界。因此,并不是它在设定这一行动中从自己的‘纯粹的活动’转而创造对象,而是它的对象性的产物仅仅证实了它的对象性活动,证实了它的活动是对象性的、自然存在物的活动。”按照马克思的观点,主体——人的本质中如果不包含客观性的东西,人就不能客观地活动。正因为马克思把人理解为客观的现实的自然存在物,所以,“对象性的存在物客观地活动着”。这与黑格尔把人的活动理解为抽象的精神活动是根本不同的。

要全面、准确理解社会历史规律,仅仅把握它的客观性是不够的,还必须从人的活动即历史过程的主体方面来理解社会历史规律的主体性,这是以前被人们所忽视的一个方面。只有把社会历史规律的客观性和主体性两个方面结合起来,才能对它作出全面而深刻的理解。

社会历史,从客体方面、从外在表现来看,是社会物质条件的发展史,是生产方式的运动史,也是精神文化的发展史,但从主体方面、从其内在本质看,却是人的活动史,社会历史规律本质上只能是人的活动规律。但人们却往往只从客体方面、从物质资料生产方式的运动过程来理解社会历史,而忽视了社会历史的活动本质。离开了现实的人及其活动,社会历史过程就只能是一种无主体的抽象,社会历史规律当然也就成了无主体的规律。这样,人在社会历史中的地位和作用就被抹杀了。

人们在说明社会历史规律的主体时,往往将规律归属于某种过程,例如在具体阐述社会历史规律时,尤其在阐释其客观普遍性时,虽然承认历史过程有主体(指承担者),但却认为历史过程的主体不是人,而是一些客体因素,如社会基本矛盾运动、某些物质因素和物质关系。这一理解忽视了“历史什么事情也没有做,创造这一切、拥有这一切并为这一切而斗争的,不是‘历史’,而是人,现实的、活生生的人”[11]的观点,和黑格尔等人的唯心主义历史决定论犯了同样的错误——将主体选择排除在社会历史规律之外。

我们知道,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唯心主义历史决定论者,没有从“现实的人”这一社会历史活动的主体来寻找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据,而是在社会历史之外寻找社会历史发展根据。黑格尔认为,社会历史之所以有内在规律,是因为潜藏在社会历史之中,作为社会历史发展根据的精神的发展是有规律的。“如像一粒萌芽中已经含有树木的全部性质和果实的滋味色相,所以,‘精神’在最初迹象中已经含有‘历史’的全体。”[12]在黑格尔看来,社会历史规律在逻辑上先于社会历史活动的主体——人而存在的,人们只要遵循这种理性和精神的要求,就能推动社会发展。这样,黑格尔就把人及其活动看作是绝对精神实现自己目的的手段和工具,导致了人与历史的分离。所以,马克思指出:“黑格尔历史观的前提是抽象的或绝对的精神,这种精神正在以下面这种方式发展着:人类仅仅是这种精神的有意识或无意识的承担者,即群众。因此,思辩的、奥秘的历史在经验的、明显的历史中的发生是黑格尔一手促成的。人类的历史变成了抽象的东西的历史,因而对现实的人说来,也就是变成了人类彼岸精神的历史”。黑格尔不懂得社会历史本身是人的积极的、能动的和创造性的活动的结果,也否定了社会历史有其自身的因果性、规律性,更不能揭示人的活动和社会历史规律的关系。

历史唯物主义致力于从社会历史本身中寻找社会历史规律的根据。社会历史是人的活动及其结果,而人的活动是受意识、目的和动机的支配,而动机背后还有动因。人的活动的动因,既包括客观条件,也包括主体方面的因素,是二者交互作用的结果。人们活动的动因固然要受客观物质条件制约,但在同样条件下,人们却并不一定形成相应的、唯一的需要、目的和价值取向。

社会历史规律的主体根据,即人的需要、目的和价值取向。历史是追求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探究历史活动规律当然就要从目的入手。作为目的动机形成根据的因素,除了客体条件以外,就是主体因素,而从根本上决定着动机和目的并使之得以实现的主体因素,显然是人的需要和能力,正是主体的需要和能力,内在地驱动着人的认识和实践,从而内在地推动着整个人类的发展。

正是从客观性和主体性两方面来理解社会历史规律,马克思唯物史观根本区别于黑格尔思辩唯心主义和费尔巴哈人本主义。只有阐明社会历史规律的客观性和主体性,才能理解辩证的历史决定论和主体选择的统一。离开其中任何一个方面,都不能对社会历史规律作出科学的说明,也无法回答历史非决定论的诘难。

四、实践基础上的主客体的双向运动

“现实的人”之所以是现实的,是因为他是从事实践活动的;而实践也就是主体和客体的双向运动过程。社会历史规律作为人的活动的规律,也是在人的实践活动中形成、展开和实现的。那么,要理解社会历史规律的客观性,要理解人的能动的创造性,就不能离开人的实践活动。社会历史规律的客观性和人的活动的能动性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加以理解。

第一,从共时性的主客体的双向运动来看。在同一实践活动过程中,同时发生着主体的客体化和客体的主体化、对象化和非对象化的过程,即人和环境的双向运动。一方面是主体的客体化,即对象化过程,它体现的是人的能动性、选择性、主体性和创造性。马克思指出:“正是通过对对象世界的改造,人才实际上确证自己是类的存在物。这种生产是他的能动的、类的生活。通过这种生产,自然界才表现为他的创造物和他的现实性。因此,劳动的对象是人的类的生活的对象化:人不仅象在意识中所发生的那样在精神上把自己化分为二,而且在实践中、在现实中把自己化分为二,并且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也就是说,人对客体的认识和改造,充分展示了人的生命活动的特点,这种对象化的活动是人区别于动物的特性,是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是人对客体的强大的物质塑造力和精神塑造力的生动体现。

另一方面是客体的主体化,即非对象化,这是指客体以其客观性、对象性和社会历史性的存在限制人的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并以客体的本质和各种形式的规定性以及本质之间的联系——客观规律制约着现实的人的活动的性质和人的本质力量的形成。客体条件本来是人的活动的对象化,但只有重新纳入人的实践活动它才作为客体条件制约人的活动(客体主体化),并在这种实践活动中再度物化为新的客体条件。

这种连绵不绝的主客体双向运动过程,从主体角度看,就是主体能力不断增强的人的发展过程;从客体角度看,则是物质条件不断改善和更新的生产方式的运动。这两个过程是在实践(现实的人的活动)的基础上统一的、同一的。

第二,从历史发展的连续性和阶段性来看。马克思、恩格斯运用历史发展的连续性与非连续性(阶段性)相统一的观点和方法,在实践的基础上,科学地说明了人的能动性、主体性、选择性和规律的客观性问题。“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

一方面,历史过程是人的活动过程,历史是世世代代人们的活动及其结果的产物;历史过程和社会历史规律的客观性只不过是人的实践活动及其结果的产物。也就是说,从历史的连续性来看,历史是人们自己创造的,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社会历史中的一切物质条件(包括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关系)都是人的实践活动创造出来的。“他周围的感性世界决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已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因而这些条件是个人的自主活动的条件,并且是由这种自主活动产生出来的。”人类本身作为自己历史的“剧作者”,这体现了人的能动性、主体性和创造性。

另一方面,“历史的每一阶段都遇到有一定的物质结果、一定数量的生产力总和,人和自然以及人与人之间在历史上形成的关系,都遇到有前一代传给后一代的大量生产力、资金和环境,尽管一方面这些生产力、资金和环境为新的一代所改变,但另一方面,它们也预先规定新的一代的生活条件,使它得到一定的发展和具有特殊的性质。”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的人们在创造自己的历史时,要受到前人所创造的既定的历史条件(客体)的制约,这些历史条件预先规定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活动方式。“人们不能自由选择自己的生产力——这是他们的全部历史的基础,因为任何生产力都是一种既得的力量,是以往的活动的产物。”这样,就必然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在人们的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状况下,就会有一定的交换和消费形式。在生产、交换和消费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就会有相应的社会制度、相应的家庭、等级或阶级组织,一句话,就会有相应的市民社会。有一定的市民社会,就会有不过是市民社会的正式表现的相应的政治国家。”马克思在这里说的难道不就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规律么?

对每一代人来说,他们都只能在既定的客观的前提条件下从事历史活动。现有的生产力水平,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直接支配人们思想和行为的传统、习惯、风俗等,都不能自由地选择,而只能接受下来作为自己活动的起点。这就决定了每一代人都不能随心所欲地创造历史,历史决不是人的理性的自由创造物。也就是说,从历史的阶段性来看,人类在创造自己的历史时,又是自己写就的剧作中的“剧中人”,他们在舞台上的活动要受到自己创作的剧本的制约。

这样,社会历史的发展就表现为每一代人继承前人的活动所创造的积极成果,把作为自己历史活动的前提条件,通过自己的能动性、创造性的活动加以消化、吸收、扬弃、创新,创造出更适合自己和下一展的新的前提条件的过程。“每一代都立足于前一代所达到的基础上,继续发展前一代的工业和交往,并随着需要的改变而改变它的社会制度。”正是这种连绵不断的创新过程,使社会历史呈现出进步、发展的趋势。如果只看到历史发展的阶段性,看不到历史发展的连续性,就会片面强调客观条件的制约性和规律的客观性,不懂得历史过程和规律的客观性也是前人活动的结果,看不到每一时代人们的实践活动可以超越客体条件,创造出更适合自己和社会历史发展的新的条件,从而陷入机械决定论和历史宿命论;相反,如果只看到社会历史发展的连续性,不讲阶段性,笼统地说“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就会看不到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性,否认社会历史规律的客观性,就会陷入把人的理性和自由意志看作是社会历史发展原动力的历史唯心主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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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585,123.

马克思理论论文范文第5篇

论文摘要:马克思劳动价位论作为整个马克思经济孕大厦的基石?在马克思经济学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然而在产业结构和劳动形式发生童大变化的今天?一些人对劳动价值论的真理性地位开始怀提和动摇。为了从根本上消除怀挺?更加坚定地坚持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价位的真实源泉、劳动价值论与非劳动价值论的共存、价值决定与价位分配、劳动内洒与外延的拓展、劳动价位论科学性与革命性的统一等问题是窝要澄清的理论认识问题。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学说,是继承了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等古典学派的价值理论,在同形形资产阶级庸俗经济理论的斗争中创立起来的。创立100多年来,一直存在多方面的争议,一直面临着来自各个经济学派的斗争。特别是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生产自动化、电子化甚至电脑化的出现,生产中需要投人的活劳动要素相对减少,而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的包括机器、设备、新工艺、新产品在内的资本要素,即物化劳动要素却急剧增多,很多产品似乎不需要人的活劳动参与就能生产出来。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更进一步引起了人们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思考,一些人据此便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产生了怀疑。为了不让纷繁复杂的现象影响人们的视听,全面准确地把握劳动价值论的实质,始终让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保持它应有的地位,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有必要澄清如下几个理论认识问题。

一、价值的真实源泉问题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认为,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的没有差别的人类劳动。劳动是价值的源泉和实体,是商品内在的属性。为了区分开商品的使用价值与价值,马克思把劳动区分为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是一次劳动的两个方面,并不是两次劳动。具体劳动是指不同的劳动者使用不同的生产资料,作用于不同的劳动对象,生产出不同的劳动产品,把整个生产过程看作是有区别劳动在起作用的时候,这样的劳动称作具体劳动。抽象劳动是指不记劳动的具体形式和过程,无论是谁,无论使用什么样的生产资料,生产出什么样的劳动产品,都不考虑,已把它抽象成了一般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付出,这时的劳动已具有了一般性上的意义,这样的劳动就是抽象劳动。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创造价值。

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量决定的,由三部分构成:C}V+}。其中C是生产资料和劳动对象(包括厂房、机器、设备、原料、然料)通过具体劳动的作用转移来的价值。生产资料与劳动对象虽然是物,但它是在前一个劳动过程中物化了的劳动,追根溯源,它也是劳动的凝结。Y与m是由抽象劳动再创造出来的新价值,其中Y用来补偿劳动力商品的价值,m是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剩余价值。为了透彻地剖析剩余价值的形成过程,马克思还进一步区分了劳动和劳动力。认为劳动力是商品,劳动不是商品。劳动力商品和其它普通商品一样,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两因素。劳动力商品的价值是由生产和再生产劳动力商品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决定的。劳动力商品又和普通商品不一样,它的特殊性就在于它的使用价值—劳动不但能创造价值,而且还能创造一个比自身价值更大的价值,这种由劳动力在生产过程中创造的超过劳动力价值的价值,就是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剩余价值。剩余价值的出现就在于劳动力的价值和劳动创造的价值是两个不同的量,其差额就是剩余价值。通过如上分析可以看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关于价值的源泉是非常清楚的,它是一般人类劳动的凝结。

二、劳动价值论与西方主流经济学价值论的共存问题

在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的同时,西方主流经济学也根据需要,创立了多种价值理论,其中主要有以庞巴维克为代表的边际效用价值论,以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家萨伊为代表的生产要素价值论,以马协尔为代表的均衡价格理论,以重商主义者约翰·罗为代表的货币主义价值论等。这些非马克主义的价值论,分别从不同的角度论述了价值的形成过程。边际效用价值论认为,商品的价值是由其商品的有用性和稀缺性决定的,这个有用性是指对消费者某种欲望的满足程度,稀缺性是指商品的供给相对于消费者的需求来说的有限性和短缺性,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是形成价值的必要条件。生产要素价值论是从价值分配的角度来阐述价值决定和形成的,他为了论证生产要素参加分配的合理性,于是牵强附会地把除劳动以外的土地、资本等要素也说成了价值的源泉,于是自然形成了萨伊的“三位一体”公式,劳动得工资,资本得利润,土地得地租,各得其所,资本剥削的性质在萨伊这里就被完全掩盖起来了。均衡价格理论把商品在市场竞争中由供求关系决定的交换价格当作了商品的价值。货币主义价值论最基本的观点是货币就是金银,金银就是价值,货币等于价值。

非的价值理论,虽然没有真正揭示出商品价值的真实源泉,甚至对价值、交换价值、使用价值范畴的认识模糊不清,但在一定程度上,还是从各自的角度谈了自认为是价值的这种实体的形成过程。它们分别在各自所处的时代、范围和赖以产生的条件环境里,确实发挥了重要作用,推动了生产力的极大发展。因此,不能简单地用一种理论去否定另一种理论,用非此即彼的观点来对待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与非马克思价值理论的关系,这既不符合社会科学发展的规律,也不符合社会价值多元化发展的现实。

劳动价值论是从社会公平角度关注人性的解放。与之相反西方主流经济学价值论是从效率的角度关注财富的增加。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与西方经济学价值论的确有冲突,基本理论相悖,但那是因为它们分别处在不同的研究领域里,对基本的社会价值判断不同造成的。他们的关系并不是同一个窝里的死对头。他们之间的争论,只能是一种基本价值判断的争论,而不应是各自理论体系中的某个具体问题,更不应用一种体系的概念理论解释另一种体系的概念理论,或是干脆相互混杂,因为从它们各自的理论范式中去看,对方的理论都大谬不然。对待不同的价值理论,只有跳出了圈外,用更高的眼光看待学科的立足点和局限性,才会更深刻地发现它们各自的意义,珍视它们各自的价值。不同的价值理论,可以在各自的理论域与现实域里.根据各自的需要,朝着各自的方向,按照各自的发展规律努力发展。相互之间,以包容的心态,海纳百川的胸怀,取其之长,补己之短,在一个更大的理论域与现实域内共存共容,最终共同趋向更加完善。

三、正确认识价值决定与价值分配的关系问题

在现实中,往往存在两种观点。一是从劳动价值论出发怀疑甚至否定按生产要素分配,特别是怀疑或否定土地、资本等非劳动生产要素参与分配获取报酬的必要性;二是为了维护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合理性而去“改造”或者干脆否定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这两者都是不必要的,也是不正确的。因为价值决定与价值分配属于完全不同的范畴,各自解决的是完全不同的问题。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解决的是价值创造问题;按生产要素分配解决的是价值分配问题。人类社会采取何种分配方式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和结构决定的,它们从来不取决于价值是如何创造的。劳动创造价值,是价值的唯一源泉,它是一个客观的过程,存在于商品经济的人类社会之中、其间人类社会几经演变,经历了不同的社会经济制度,采取了不同的分配方式;而劳动创造价值、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却始终是客观存在的,它不曾改变过任何社会制度下的分配方式。

是否需要以按生产要素分配来修改或“发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呢?我认为这也完全没有必要。认为物质生产要素或物化劳动也能创造价值的观点,从根本上背离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把一些物质生产要素包含到创造价值的源泉中去,这不仅与他们把价值的创造与价值的分配混淆起来有关,而且更主要是与把在商品生产中价值的创造同使用价值的生产混淆起来直接相关。马克思从来不否认物质生产要素在社会生产和财富的创造中的作用,甚至可以说对它们的巨大作用是十分重视的。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引用并肯定了古典经济学的鼻祖威廉·配第的一句名言“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在《哥达纲领批判》一文中,马克思又一次明确地指出:“劳动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自然界同劳动一样也是使用价值(而物质财富就是由使用价值构成的!)的源泉。‘可见,商品生产一方面是使用价值的生产或者财富的创造,另一方面是价值的创造,即抽象劳动的凝结。不了解这一点,就不可能弄懂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也就会用使用价值或财富的生产过程取代价值的创造过程,进而把除劳动以外的其他各种生产要素也包括到价值创造的源泉之中去。

四、生产劳动的内涵与外延拓展问题

在马克思的理论中,生产劳动是指直接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然而,与马克思的生产劳动理论产生的历史条件相比,现代经济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现代经济中,一个以知识创新为特征的新经济正在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以信息技术和知识为核心的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经营管理成了除资本、劳动力和土地之外的另两项重要的生产要素,而且在生产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现代劳动的知识含量空前增大,劳动的创造性日益提高,脑力劳动的主导作用日益增强。在分析、研究劳动创造价值,劳动的内涵与外延必须进一步考虑:创造价值的劳动作为一个整体,其内涵主要由科学技术劳动、管理劳动、服务劳动、熟练操作劳动四部分劳动构成。不同层次的劳动,在创造价值中各自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在外延上,随着科技发展和生产分工的细化,间接生产劳动将会越来越多地从直接生产劳动中分离出来,它在生产劳动整体中的比重会越来越大。过去只把直接生产劳动看作价值源泉已不符合实际了,现在应该明确:不论是直接劳动还是间接劳动(包括服务性劳动),都是劳动整体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劳动价值论的科学性与革命性辩证统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