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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及原因
监督法实施以来,尽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在贯彻实施中依然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监督氛围没有完全形成。一是监督者本身监督意识不够。部分同志崇尚“你好、我好、大家都好”的“好人主义”处世哲学,认为“监督”就是挑毛病,与人过不去,于是在开展监督时,理不直,气不壮,畏首畏尾,明哲保身,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工作中“松于监督”;二是个别被监督对象宗旨意识不强,认为监督法主要是规范人大的监督行为,与己无关,来自人大的监督越强,自己的压力就越大,因而或多或少的存在工作上“不愿自觉地接受监督”、思想上抵触、行动上规避等不良现象。三是全社会的人大意识、监督意识没完全树立,人大监督意识的社会化、公众化还有一个相当长的过程。
2.监督透明度还不够彻底。监督法明确规定,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的情况都要向社会公开,但这一点,县级人大还需改进。有的调查、视察、执法检查后形成的意见只说给自己内部听,建议事项很难进入党委、政府决策圈;有的开展活动后较少通过媒体进行宣传和公开,或对监督工作只进行部分公开,监督的社会透明度差距还很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基层人大代表对人大监督工作还不够知情,理解程度还不够高。
3.审议专项报告不够完善。监督法颁布之前,地方人大均要开展工作评议和述职评议,而现在述职评议已被取消,代表评议是否要组织,监督法又未作出明确规定,只要求各级人大常委会有计划地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但县级人大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是一个全新的、深化的领域,需要认真把握,并讲究方法,务求实效,目前还处在探索阶段,它的全面铺开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4.规范性文件审查不规范。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在监督法的第五章作了具体的阐述,但对于这项工作,有的县级人大不够重视,履职还有较大的缺欠。主要体现在:有的地方“一府两院”行文和作出决定以后,向人大备案制度坚持得不够好,人大知情较少,难以实施有效监督;当地政府在决策时,主动向人大和代表征求意见较少,结果造成有的决策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
5.监督的实效还不够明显。在人大监督工作中,存在程序性监督得多,实质性监督得少,一般性监督多,重大问题监督少,特别是因缺乏专业人员对财政预决算监督就更少。同时在实施监督过程中,有的对监督发现的问题处理不力,对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函和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重视不够,疏忽了问题的整改,监督的实效不够好。还有的地方人大代表履职不够充分,代表活动开展不够经常、不够深入,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督办力度不够,人事任免忽略了任前和任后监督,这些都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督效果。
以上这些问题,既有思想观念上的原因,也有体制上的障碍;既有主观上的“不作为”,也有客观上的“难作为”。虽不是普遍现象,但妨碍了监督法的深入贯彻落实,影响了人大监督效果的发挥,阻碍了民主政治的发展。
原因一:监督者的能力还不够强。监督法作为人大自身的法律,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更加规范化、程序化,它不但规定了人大监督的形式,还规定了在这些监督形式当中,常委会及其工作机构等的职责,有些规定对人大工作者的要求非常严格,要求具有相当的专业知识。但就我们目前来看,不管是人大代表,还是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名推荐时考虑代表界别、考虑政治素质较多,忽视其他素质人才的选拔和培养;人大干部老龄化突出,基本上是从党政部门转岗而来,多有“软着陆”的思想,不愿得罪人,这就必然导致审议质量不高,监督乏力,效果不明显。
原因二:履职存在为与不为困扰。人大是依法行使监督权的主体,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不少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不同程度存在着“得过且过、碌碌无为”的思想。监督工作中不愿“碰硬”,怕监督多了越权,怕涉及到党委,被认为“与党委不保持一致”,怕得罪“一府两院”被认为不支持“一府两院”的工作,怕涉及领导干部,监督难度大、阻力大,问题不好解决等。因而,思想上的“不为”
表现在行动上的“软”,致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出现缺位和空档,对监督活动中发现的问题不愿一督到底,监督实效受到影响。原因三:监督的手段还缺乏刚性。根据监督法的规定,人大开展监督的方式和手段很多,其中如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调查、视察、执法检查等常规监督手段都得到了广泛地运用,但是象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罢免等能够解决问题的刚性监督手段却使用不多。同时,在监督过程中,敢问、敢议、敢管、敢查、敢纠的“五敢”人大工作作风还没完全树立,从而使人大监督实效大打折扣。
原因四:监督的措施还缺乏深度。一是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些决议决定没有跟踪检查,有的虽有些督办措施,但未形成制度,致使有些决议、决定难以落实。二是一些地方对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只注重交办,却较少督办,或督办的方式方法不多,致使不少代表的建议只停留在答复的层面上。三是对“一府两院”重大决策参与少,监督滞后,有些重大决策和重要问题,政府公布实施了,许多情况人大还掌握不够全面,导致监督工作停留在形式上、程序上,缺乏应有的深度。
原因五:监督制度体系还不健全。监督法、地方组织法等人大有关法律关于监督的条款规定得比较原则,县级人大实施监督缺乏具体的操作程序。不少地方在制定和完善了具有自身特点、可操作性强的制度办法,特别是建立一整套由提前介入到整改反馈完整科学的监督制度上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影响了监督活动的实施和监督的实效。
原因六:监督工作机制不够顺畅。县级人大一般设工作机构四至五个,人员十几人,常委会组成人员中兼职的不少,工作机构人员更少,以较少的人员去办理监督法规定的事项和程序就很容易使人大监督停留在表面,缺乏实效。
办法及对策
1.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解决监督能力不适应的问题。要认真组织学习,尤其是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带头学习,认真研究,深刻理解,不仅要熟悉法律条文,更要深刻领会立法精神;要树立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理念,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要本着维护法律权威,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原则,深入开展工作研究,紧紧围绕法律赋予的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组织实施,大胆进行探索,逐步建立符合监督法精神,符合本地实际,具有较强操作性和实效性的监督工作新机制,不断提高监督工作水平。
2.强化宣传,提高认识,解决人大意识不够强的问题。要通过新闻舆论媒体,采取多种方式,着力强化人民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对人大监督工作的认识,全面理解监督法的实质内涵,不断增强政治意识、法律意识、人大意识和监督意识。要切实加强对监督效果的深度宣传,使“一府两院”及其工作人员,从理论上、法律上加深对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理解,从思想上提高对人大及其常委会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摆正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在实践中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作为地方党委,要更加积极支持人大依法开展工作,为人大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特别是在重大问题的决策上,要重视征求人大及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3.围绕民意,强化督办,解决人大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人大作为监督主体,特别要注重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开展调查、视察、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监督活动,加大对代表议案、意见、建议的督办力度,善于找准监督工作和活动载体的结合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监督意见的落实。
4.创新方法、完善机制、解决人大监督不顺畅的问题。主要坚持五个结合。一是人大监督与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相结合。二是审议与调查相结合。三是交办与督办相结合。四是法律监督与工作监督相结合。五是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相结合。
吉林省第八次市州人大研究工作座谈会于5月17~19日在四平市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世学,各市州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及有关同志4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围绕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9号文件精神,就如何做好人大代表工作、加强人大常委会的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了研讨。
会议认为,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就要为代表履行职责创造条件,扩大代表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率,让代表了解情况、了解民意、了解全局;要重视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工作,畅通代表反映民意的渠道,提高议案和建议的办理质量。
会议认为,地方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是全面、有效、正确行使职权的重要保障,要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特点的人大工作制度,使常委会的工作步入科学化、法制化的轨道。
会议认为,要结合今年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优化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结构素质;要从提高人大代表的素质入手,加强对人大代表的培训工作,增强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会议强调,在构建和谐社会和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中,人大担负着重要职责,各级人大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人大工作的特点出发,努力在工作思路、工作方式等方面进行创新,进一步做好人大工作。(陈杰)
通化市二道江区人大常委会加强对上管部门的监督力度
最近,通化市二道江区人大常委会为了增强对驻区“三权”在上的行政执法部门和单位的监督力度,专题听取和评议了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工商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报告,并以投票的方式进行了测评。
“三权”在上的行政部门和单位,由于受方位的影响,出现了看到的不便管,管着的难看见的现象。为了使这些部门和单位与地方政府在工作运行中紧密结合,人大监督与政府行政紧密结合,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组成人员和区人大机关工作人员,深入到这些部门和街道、乡镇以及部分企事业单位,利用全面走访、发票测评、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认真了解情况,并形成调查报告。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这些部门和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既对他们的工作予以肯定,又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最后,以投票方式决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有的局长说,听了各位委员的评议使我们深受感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要坚持依法行政,全心全意维护群众的利益,努力把我们的工作做好。
通过对这些部门和单位工作的评议,进一步沟通了区人大常委会和上管部门的联系,增强了他们的人大意识、法律意识和做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感。(朱宪生)
长春市二道区人大召开社会主义荣辱观座谈会
近日,为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八荣八耻”的讲话精神,在干部中树立正确的荣辱观,长春市二道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了以“八荣八耻”为内容的座谈、讨论会。会议气氛热烈,发言踊跃,与会人员结合自身及工作实际谈认识、说感受,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畅谈了对“八荣八耻”内容的理解和重大的现实指导意义。
在座谈中大家感到,关于“八荣八耻”的重要论述,涵盖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时代要求,是道德观的精辟概括,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是新时期每个公民的荣辱标准、道德准则。
“请问夏彩香代表,你作为县人大代表是选区全体选民选出的,应该为选区4个村选民代言,你为自己村提建议多,到其他村走访选民听取意见少,希望你今后能替其他村选民向县里反映意见建议。”
“请问徐康华代表,今年乡人代会召开前,你专门来问过我们有什么意见建议,也帮我们向乡里提交了‘关于硬化后塘至小高山道路和下清塘底至兰塘村道路的建议’,请问结果如何?”……
8月14日上午,来自姚西塘、青塘、五都桥、蛇塘坞4个村的46名选民代表冒雨赶往五都桥村村支部会议室,参加模环乡第二选区县、乡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大会,听取1名县人大代表和6名乡人大代表的述职并予以评议。从面对面公开述职、无记名提意见建议、现场问询回答,到民主测评、现场公布结果,历时2个多小时。
这样的述职活动,目前正在龙游县15个乡镇(街道)的各选区如火如荼地进行着。
述职是为了更好履职
龙游的代表述职活动最早起始于洪畈村。2013年6月15日,对龙游县湖镇镇洪畈村村民而言,有些与众不同。这一天,该县的人大代表们开始了向选民述职并现场接受评议的全新旅程,而选民们也有了一次全新的民主体验。
当天上午8点钟,湖镇镇洪畈村村委会会议室里座无虚席,来自选区3个村的63名选民代表现场倾听县人大代表李雪仑、陈连寿和镇一位人大代表的述职。
人大代表们主要围绕落实人大决议决定、提出意见建议、参加人大活动、走访群众联系选民、为选民办实事等方面的情况,向选民述职。述职完毕,选民代表根据述职以及平时工作情况,按照“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当场给出评价。工作人员点收测评票,现场唱票。经统计,3位代表均获得90%以上的满意票。
洪畈村是一个试点,也是一个起点,龙游县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由此正式拉开了帷幕。据了解,按照龙游县人大常委会“每位基层人大代表在任期内必须向选民述职一次”的要求,截至目前,全县已完成述职的基层县、乡人大代表共有499人,占全部代表的68.1%。
代表述职也推动了闭会期间代表履职的开展。“述职是手段,促进履职才是目的。”龙游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周中民说,履职和述职是相辅相成的,作为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要为代表履职搭好平台,为代表述职奠定基础。为了让人大代表有职可述,龙游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人大代表联系选民、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等制度,细化县、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要求;在全县15个乡镇(街道)建立16个代表联络站,努力夯实人大代表学习、走访联系和接待选民的阵地。
根治代表履职“肋骨病”
人大代表“重当选、轻履职”一直是困扰代表工作的一个老大难问题。当龙游县尝试开展代表述职破解难题时,东海之滨的舟山市普陀区也在探索一项开创性工作:用履职绩效量化评判办法来激活代表履职热情、规范履职行为。
“2014年,我街道的区人大代表履职绩效量化评判结果已出来,全街道41名区人大代表中,履职优秀10名,履职较好20名,履职一般7名,履职较差1名。你的评判结果是履职一般,我们代表人大街道工委和代表活动小组找你谈话……”
这是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和沈家门代表小组组长在找履职一般和较差代表谈话时的一段开场白。
2013年,该街道人大工委在本代表小组试行了区人大代表履职绩效量化评判;2014年,普陀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区镇(街道)代表工作经验交流会,“沈家门样本”开始在全区推广。
探索起始阶段,对这一制度设计的认识并不统一。有人大代表直言“我们本职工作很忙,法律又没规定,何必去搞创新”;有些人大代表认为,沈家门街道有40多名区人大代表,吃吃“大锅饭”是无关紧要的。
面对阻力,人大街道工委和代表小组召开专题会、人大代表座谈会和履职经验交流会等,就建立人大代表履职绩效量化评判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怎样制定可操作性强的评判内容和评判方法等问题进行了宣讲,有力地助推了代表思想认识的提高。
2013年1月,经沈家门代表小组全体人大代表讨论,《沈家门街道区人大代表履职绩效量化评判办法》获得高票通过,为人大代表更好地履行职务奠定了制度体系和运作机制保障。
经过近3年的实践,从过去的“要我履职”到现在的“我要履职”,人大代表感到履职更有动力,正如区人大代表、舟山市正源标准件有限公司董事长林仲岳说的那样,建立履职绩效量化评判制度,使“滥竽”不能充数了,“大锅饭”被打破了,代表既感到了压力,更感到了动力,这个动力就是选民的期待。
细节的创新才有实效
不论是代表述职还是履职绩效量化评判,都大大增强了人大代表履职热情,提升了履职实效。
在龙游,从人大代表述职、选民代表书面测评,到选民代表面对面提出意见,再到无记名书面评议集中提出,组织过程中的程序、方式不断创新,述职活动的效果也明显提升。
例如,模环乡人大主席团在实践过程中就探索增设现场无记名提问和回答环节。“增设这样一道环节,主要是怕选民碍于面子,不好意思面对面提问,导致‘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局面。”龙游县模环乡人大副主席钟小红说。
设置选民代表无记名书面提交问题和建议环节,大家既可以独立填写,也可以几个选民商量讨论共同填写。填写完成投放到意见箱中,每个选区各派一名选民代表参与统计。问题、意见分类统计后,再集中由一名工作人员代表选民提问,代表进行相应回答。该乡在第二选区述职会上,就以这样的形式现场收集到问题意见6大类17个,现场回答6个,其余11个问题建议以书面形式答复选民。“我们原来搞述职会,没有采用无记名的方式,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相对较少而且不够‘辣’,现场也缺少互动。”钟小红说。
在普陀区,评判内容以量化分值加以明确。将评判内容分为基本内容和激励内容两大块,其中,基本内容共5项100分,即:参加区人代会出缺席和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及参加区人大闭会期间会议、活动情况20分; 参加街道人大及小组和分组活动、会议情况20分……
激励内容共4项20分,即: 为民做好事、办实事酌情加5-10分;被评为区、街道人大单项先进个人的分别另加5分、3分;被列为区、街道人大重要议案建议或评为好议案、好建议的,领衔人分别另加5分、3分。
一、调研时间
年10月26日至11月3日。
二、调研形式
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约谈领导等方式进行。
三、调研主要内容及专题调研分组安排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围绕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开展调研,提出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年的工作思路报县政府。
(二)开展六个方面的专题调研
1、正确分析形势,明确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思路和目标任务
调研内容:通过对年全县主要经济指标预测和年宏观经济形势以及国家、省、市重要政策走向的分析研判,提出明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和工作安排;交通、能源、城市基础设施、产业建设等方面重大项目的安排及具体推进措施;改革创新的思路和举措。
责任单位: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人民银行大余县支行、县新村办、县农粮局、县国土局、县商务局、县旅游局、县重点办。
2、做大做强产业集群,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
调研内容:年工业经济发展目标、思路和举措;重大工业项目的确定;加速工业园区建设的目标和举措;围绕推动企业做大做强,提出明年服务企业、推进工业经济快速发展的具体措施;我县钨、新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旅游工业等产业的发展目标及具体措施。
责任单位:县矿管局、县科技局、县国资局、县质监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县工业园管委会。
3、着力推进城市建设,加快新型城镇化步伐
调研内容:提出年城乡规划的目标和措施;城市建设目标、举措和重大城建项目的确定;房地产发展的目标和措施;“治脏治乱治堵”的目标和措施;培育城市文化的目标和措施;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目标和措施。
责任单位:县房产局、县城管局、县发改委、县文广局、县国土局、县“三城同建”办公室。
4、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调研内容:年全县农业、林业、水利建设的目标、思路和措施;加快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区建设的目标和措施;重大农业、水利、林业建设项目的确定;农业主导产业建设的目标和措施;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的目标和举措。
责任单位:县农粮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果业局、县国土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科技局、县质监局。
5、大力承接产业转移,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
调研内容:分析当前开放型发展面临的形势,提出年全县开放型经济发展的目标和措施;加快承接产业转移的目标和措施;扶持民营企业发展、返乡创业人员投资创业的目标和措施;进一步降低商务成本、优化投资环境的措施。
责任单位:县民营企业管理局、县工商局、县发改委、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县机关效能投诉中心。
6、扎实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调研内容:围绕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年民生工程计划,特别是要为群众办好的实事。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房产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文广局、县扶贫和移民办、县财政局、县发改委。
(三)县政府办公室根据乡镇、部门、单位报送的年工作思路和专题调研报告进行梳理,形成综合性的调研报告。
四、调研工作要求
(一)要认真组织实施。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刘群英同志全面负责的综合调研组,各牵头领导和牵头单位分别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积极参与,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调研活动的组织、调研课题的拟定、调研报告的收集汇总等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要站在服务大局的高度,把调研工作组织实施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确定专人负责,选派业务骨干参与,提出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切实可行的年工作思路。各专题调研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制定具体的调研活动方案,安排好调研活动,并做好材料汇总等工作;各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调研工作,确保调研工作顺利开展。
(二)要认真撰写调研报告。参加调研的人员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对调研课题涉及到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有针对性地开展深入细致的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确保调研材料反映数据的真实性。要认真撰写调研报告,力求调研报告有情况、有分析、有思路、有措施,做到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分析透彻,对策有力,对明年工作目标要具体、明确,措施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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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前三季度工作总结及四季度计划
根据区政府工作安排,现将我委xx年1-xx月份主要工作及第四季度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科学编制年度运行报告。
客观实际地完成了xx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总结,并在摸清我区的发展机遇、存在的困难及面临的国内外形势的基础上,结合海口市及我区“十二五”规划要求,科学撰写了xx年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全面、客观反映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运行情况,并提出相应的工作建议。在完成年度经济运行报告的基础上,我委坚持每季度对我区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比较,并完成xx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报告,提出相应经济社会发展措施建议,切实为区政府宏观经济调控当好参谋助手。
(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备案审批。
截至xx月底,我区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备案72个,总投资额227.8亿元。其中房地产项目37个,总投资额108.69亿元;工业项目13个,总投资额4.01亿元;旅游服务业项目14个,总投资额44.2亿元;农业项目4个,总投资额约2.3亿元;其他项目5个,总投资额约68.87亿元。今年立项、备案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较去年相比,项目个数增加11个,总投资增加1.8亿元,且多数备案项目特别是房地产项目有望在年内可开工建设,将较好促进我区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三)公务车车编管理。
根据区领导专题会安排,我委牵头起草《海口市秀英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经区委、区政府会议多次审议修改后,已定稿并按要求下发到相关单位。另外对区内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展开调查摸底,并依据各单位人员编制及工作情况对区直党政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车编进行重新定编,相应的定编通知已下发至各单位。
(四)经济发展指标协调与促进。
根据区政府工作报告责任分解,我委负责地区生产总值和固定资产投资指标的协调促进工作。其中地区生产总值指标由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决定,分别由具体职能单位负责。固定资产投资我委主要负责协调和促进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根据工作安排,我委对区内近两年备案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回访,了解项目开工建设进展情况,并敦促企业积极上报固定资产投资数据。同时与区统计局统计数据进行核对,发现存在我区建设项目列入其他区、漏统和少报、部分项目征地拆迁款项没列入统计等问题。经我委和区统计局共同努力,目前已补统投资项目24个,固定资产投资额增加19.65亿元。
(五)政府投资项目申报。
根据市发改委《关于编报xx年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委积极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项目申报工作,并对各相关单位申报项目进行筛选,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充分考虑我区经济、民生等要素,着重向基础设施建设及城市改造方面倾斜,最终汇总出41个政府投资项目上报市发改委,计划总投资额233041万元,其中xx年度计划投资107935万元。
(六)统筹城乡和加快镇域经济发展。
参与《秀英区加快统筹城乡和镇域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多次协同市发改深入乡镇开展调研,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申报城乡统筹示范实验区项目。
(七)党风廉政建设。
组织全委干部认真学习市委《关于规范公务消费行为入推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海发〔xx〕xx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海办发〔xx〕xx号)、市纪委《关于严明纪律过节坚定不移纠正“”的通知》(海纪发〔xx〕xx号)等相关文件。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自查,并针对各风险点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制定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方案,完善“三重一大”等事项审批流程。
(八)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前进村挂点帮扶工作,春节期间,我委深入挂点村了解村民生产生活情况,并为40家困难户赠送慰问品(油、米等生活必需品)。加强对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指导和监督,主要抓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消除不稳定因素。要做到心中有数,加强指导,及时化解矛盾和问题,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办理答复人大、政协代表提案件15件,其中主办件2件,协办件13件,代表满意率100%。其他“美丽乡村、洁净家园”、安全生产、计划生育、“五大工程”环境保护等工作顺利开展。
二、第四季度工作计划
(一)加强社会项目备案管理,简化审批前置条件,精简审批流程,加强对项目后期建设的跟踪服务,了解掌握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二)加大经济发展指标协调促进工作,确保负责的各项经济指标完成年度目标。
主要加大固定资产投资查漏补缺工作力度及涉及征地拆迁资金未纳入统计等问题的协调工作力度,积极与业主单位对接,加强与市相关部门沟通,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
(三)加大镇域经济发展工作力度,依据《秀英区加快统筹城乡和镇域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认真开展相关工作,积极申报镇域经济发展项目,促进中心心镇建设尽快开展,加大对乡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协调上级部门争取省、市政府资金支持。
(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开展“作风建设推进年活动继续深入整治庸懒散奢贪问题”专项工作,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营造服务型机关。
(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