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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社会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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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社会学论文

发展社会学论文范文第1篇

离婚标准问题,是困扰法院工作多年的老问题。对“夫妻感情破裂”标准的讨论也已讨论多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问题也先后下发了多个司法解释,不断明确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不断使法院对离婚案件的处理更加人性化,使不幸的家庭尽快分离,使走错围城的人能够“迷途知返”。但是我国《婚姻法》及其相关解释的规定并不够人性化,还有很多制度阻挡了很多不幸婚姻的解体。

一、关于离婚认识的历史变迁及立法模式

离婚在中国古代乃至近代一直被认为是不光彩的事情。在古代中国,女同志是没有离婚自由的,“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的千年古训一直束缚着中国妇女的命运,唐朝“七出、三不去”的规定更体现了中国男权社会的特征。一直到近代,婉容与溥仪皇帝的离婚开了上流社会离婚革命的先河。离婚逐步为人们所接受,体现了社会进步和人性的解放。但是大规模离婚的浪潮还是在我国改革开放以后,随着人民生活条件的改善和对婚姻质量的提高,人们更注重婚姻生活的精神内涵,正如恩格斯所说:“如果说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是道德的,那么也只有继续保持爱情的婚姻才合乎道德。”[1]但是长期以来,在我国结婚并不是真正自由的,在古代结婚因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近现代社会,由于男女经济上的不平等,爱情与婚姻长期存在错位现象,对经济基础的追求超过了爱情本身,也为婚姻的不幸埋下了祸根。正如恩格斯所言:“婚姻的充分自由,只有在消灭了资本主义生产和它所造成的财产关系,从而把今日对选择配偶还有巨大影响的一切派生的经济考虑都消除以后,才能普遍实现。到那时候,除了相互爱慕以外,就再也不会有别的动机了。”[2]

回顾历史我们不难发现,人类的离婚立法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专权离婚和禁止离婚阶段。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实行专权离婚制度,法律把离婚的请求权只赋予丈夫,妻子无此权利。同样欧洲中世纪教会法也主张“婚姻不解除主义”,夫妻关系恶劣不能共同生活的,只能别居,不能离婚。[3]二是限制离婚阶段。近代,资产阶级提出婚姻自由口号,把婚姻视为民事契约,实行离婚自由。但是资本主义制度在建立之初,法律一方面同意离婚,另一方面又对离婚进行种种限制,如规定只有在一方有重婚、虐待、遗弃等情况下无过错一方提出离婚才能允许。在法定理由之外,夫妻双方不享有离婚请求权。三是离婚自由阶段。自上个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妇女地位的提高和婚姻家庭道德观念的变化,许多国家相继进行离婚制度改革,1970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颁行了西方世界第一部自由离婚原则的《离婚法案》,规定“不可调和的矛盾导致婚姻无可挽回的破裂”是裁判离婚的唯一理由。到1989年,美国有49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都不同程度的采纳了无过错离婚的理由。

从世界各国的立法例来看,离婚立法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过错原则模式。指夫妻一方得以对方违背婚姻义务的特定过错行为作为提出离婚的法律依据,离婚的请求权只属于无过错的一方。如南斯拉夫塞尔维亚共和国的婚姻法,目前采用这种立法模式的国家较少。二是无过错原则模式。即夫妻双方均无过错,但因一定的客观事实使婚姻目的无法达到,不愿意共同生活的,一方就可以提出离婚诉讼。客观存在的事实主要包括:精神病、恶疾、性无能、分居等。如法国民法典第237条、联邦德国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三是破裂原则,又称自由离婚主义。其根本特点是不问离婚的具体事由如何,只要当事人认为夫妻已难以共同生活,法院确认婚姻关系已破裂到无法挽回的程度,即可判决离婚。

二、对离婚自由的初步分析

自从中国《婚姻法》颁布以来,中国婚姻制度经历了重大变革。我国的结婚制度、离婚制度也同样经历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拿结婚制度来说,自从2003年10月1日新的婚姻登记制度实施后,结婚完全成为私事,结婚不再需要出具单位的未婚证明,同时国家也不再强制进行婚前身体情况检查,结婚实现了由国家审批向国家确认的转轨,实行注册婚姻制度,真正实现了结婚是不需要理由的理想。婚姻是感情的产物,是人类区别于动物的一个重要方面,恋爱是感性的,结婚时除了两情相悦之外,已无须别的理由,父母或他人的意见已无法阻挡历史前进的车轮,梁山伯与祝英台式的悲剧在现代社会越来越难以发生。婚姻自由是人类自由幸福的基础,也是推动社会和谐进步的齿轮。从前面提供的材料看,绝大多数国家都实现了离婚自由,即根据婚姻关系破裂原则来处理离婚问题,给当事人在婚姻人身关系上以最大的自,各国对离婚的干预主要在于对婚姻财产关系上以最大的自,各国对离婚的干预主要在于对婚姻财产关系和子女抚育关系的处理,以避免离婚对家庭和社会带来的巨大动荡。我国对离婚自由的限制也是出于对离婚后果的顾虑和社会稳定的因素。但是从人类学和社会学的角度看,结婚不需要理由也注定了离婚是随时的事情。在民政部门进行协议离婚的,也不需要出具充分的理由,感情不和或性格不和成为离婚的人最一般的陈述,民政部门也不会对此进行审查,更不会做调解工作,体现了离婚自由原则。而在法院,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如该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接着第32条又规定了准予离婚的5个条件,具备其中一条法院就可直接判决离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仍存在裁量权过大的问题,如如何认定感情破裂。感情破裂只有当事人自己清楚,正如庄子所言‘尔非鱼,焉知鱼之乐’!长期以来法官的主观判断决定了当事人之间感情的破裂程度,离婚成为法律授予法官许可的权利,这使很多尘缘已尽的夫妻不得不多次踏入法院的大门,以证明感情破裂的真实性和严重性。虽然有多名学者提出以婚姻关系破裂代替感情破裂标准,[4]但为了便于群众理解,新《婚姻法》在修改后仍然采用了感情破裂标准,只不过加入了一些客观判断的内容。

对离婚案件不需要理由的另一个判断来自于法院的实践,当离婚的一方当事人询问法官为何判决不准离婚时,法官往往语焉不详,难以给出有说服力的答案,在离婚案件一审判决后,当事人上诉的案件中,纵览改判的案件,笔者还没有看到一审判决准予离婚,二审判决不准离婚的,而往往是一审判决不准离婚而二审改判准予离婚的,或者对财产侵害及子女抚养进行改判。另外最高院关于离婚案件再审的司法解释中也明确规定,对离婚案件再审的,不对婚姻关系再审,只对其他方面(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再审,这也证明了笔者的判断,在一方或双方当事人要求离婚的情况下,法院判决离婚不存在错误问题,离婚是不能用硬性标准来衡量的,因为我今天爱你和你结婚,明天可以不爱你和你离婚,因为人也是动物,有他感性的一面,对夫妻财产侵害和子女抚养问题,因属于法律技术问题和社会伦理问题,需要加以理性判断,法律也能够判断,而感情问题,法律不能越俎代疱,除非要求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为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即当事人没有能力表达自己的意识和情感。但是即使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所能提供帮助的是为他选择合适的人,而不是限制另一方离婚的诉求。

三、法官判决不准离婚的原因分析

对当事人双方到法院要求离婚的,法官不会拒绝当事人的离婚请求,判决离婚也在情理之列。但当一方当事人在法院要求离婚,另一方当事人坚决不同意离婚时,法官往往在第一次离婚时判决不准离婚。因为如果感情破裂,为何另一方当事人还爱的死去活来,甚至以各种手段威胁法官,如果判决离婚将如何报复法院和法官。法官是因为害怕当事人报复吗?实践证明不是。因为没有离不掉的婚,法官也不能不办离婚案件(因为总有法官审理离婚案件),所以对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迟早要判离,威胁起不到多大作用。法官判决不准离婚往往基于如下的考虑:一是法律明文规定在某些条件下不能离婚或不能离婚,如《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一方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在半年内无新的理由不得离婚。在上述情况下,法院是不会受理或判决离婚的。二是传统法官工作习惯传承的结果。“劝和不劝分”、“和为贵”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和思维模式,鼓励当事人离婚的法官很少,而调解或劝说当事人不离婚的占多数,年长的法官往往会将他们审理离婚案件的经验传授给年轻的法官,而审理离婚案件社会效果的好坏在于经验而不在于知识。正如美国大法官霍姆斯所言“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审理离婚案件的法官尤其需要丰富的社会经验来处理感情问题。在首次到法院离婚有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法院往往会判决不准离婚(当然要不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5种情形),一方面由于《婚姻法》授予法官此项权利,另外感情问题需要冷静处理,夫妻矛盾可能是暂的非根本性的,出于对离婚的慎重,法官养成了首次离婚不判离的传统,给夫妻双方留出缓和的空间。另一方面因为首次不判离,可能社会效果较好,矛盾不至于激化,而且案件不会办错,法官不至于受错案追究的困扰。三是由于法官的业务水平问题。(笔者作为法官,在美国访问期间曾被美国一同行“感佩”:中国的法官水平高,没结过婚的年轻法官可以办离婚案子!)离婚案件中,决定离不离婚并不困难,难点在于财产侵害和子女抚养,尤其是财产分割。决定离婚的夫妻,家庭财产并不十分透明,法院有时非常难以查清财产的多少,给分割财产造成困难,尤其是在经济发达地区财产形式多样化,股权、债权、物权与婚姻关系的交融加剧了离婚案件处理的难度。为了迫使当事人调解或回避处理该类案件的矛盾,业务水平不高的法官倾向于判决不准离婚,从而回避了财产分割问题,降低了离婚案件处理的难度。通过上述分析,我们不难发现法官判决不准离婚与夫妻感情破裂问题基本无关。

四、限制离婚自由的因素之法理分析

对离婚自由的限制除了受中国传统思想“从一而终”影响外,还有其他重要的因素,如对不忠诚于婚姻一方进行道德惩罚和出于社会效果考虑。笔者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既不能实现道德上的惩罚,也达不到良好的社会效果,更不符合诉讼经济原则。

1、限制离婚与处罚道德犯罪问题。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行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在物质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人们对精神生活的要求与日俱增。同时传媒的发达和网络的兴起也拓宽了人们的生活视野,异性之间交往的机会越来越多,也带来了婚姻的危机和离婚的涌现。在法院处理的离婚案件中,第三者插足现象较为普遍,女性往往成为受害者。随着私家侦探等调查机构的出现(虽然公安机关依然认定其为非法的),夫妻一方获取对方不忠诚信息的机会较多,成本也不断降低,使得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会面临幕后“第三者”的尴尬。虽然法律规定在夫妻一方离婚有过错时,法院可以在财产侵害时向无过错方倾斜,但实际上法院将给企图离婚后急于同第三者结婚的一方给以精神上的制裁,满足离婚另一方的要求即不离婚,法官成为处罚思想犯的执行者。道德水平问题属于社会舆论调整的范围,离婚的频率虽然可能反映了一个人的道德水准,但我们不能用法律来代替道德,否则将会泛道德化,进而限制公民的自由。因为法律的要求只是最基本的道德,最低限度的道德。对于离婚自由我们不能限制,但对于在离婚中有过错的一方法律可以体现对其的惩戒,即对其家庭财产在侵害时予以减少,让无过错方获得更多的财产权利和精神安慰。同时在一方对家庭不忠诚时,再维持死亡的婚姻对双方都是不幸的,不管一方是多么爱对方。即使拖延一年半载,想离婚的一方仍然可以到法院离婚,法院也不能再次阻止其离婚请求。与其最后法院还要判决当事人离婚,不如在开始就答应当事人的要求。

2、限制离婚并不能达到好的社会效果。除了个别对离婚有过激反映的当事人以外,大多数当事人都是比较理性的,对离婚暂时接受不了,时间长了人的感情自然会发生变化。离婚对家庭、孩子的影响是客观存在的,但由于离婚时必须对家庭财产及子女抚养作出合理安排,所以也没有必要有后顾之忧。离婚在带来一个家庭不幸的同时,会带来另一个家庭的幸福,夫妻没有感情而勉强维持的婚姻才是真正不幸福的。离婚多了社会效果不好,只是暂时现象,就像潮起潮落一样,符合人类社会的规律。很多时候,离婚的社会效果问题是老人对子女牵挂的托词,是传统的思维在作祟。随着人们物质生活保障水平的提高,离婚对个人的影响越来越小,离婚的社会效果不应成为制约自由离婚的主要因素。

3、限制离婚不符合诉讼经济原则。法院在当事人时判决不准离婚,并不能降低司法成本,相反法院在一定时期后还要受理当事人的再次离婚请求,对同样的事情进行再次审理,但不能再次得出感情很好或未破裂的结论。因为感情未破裂怎能再次到法院要求离婚?而且婚姻法也规定了感情破裂的法定判断标准,符合该标准法院也不能阻拦离婚,因此法院实际上用两次甚至三次的工作量处理的仍是一个离婚问题,当然不符合诉讼经济原则。

五、结语

离婚自由与结婚自由一样,应属于可以自由选择的。只是由于夫妻双方在恋爱结婚时是双方合意、两情相悦的,而在到法院离婚时可能有一方不情愿,“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人们在离婚时或许会担心能否再找到如意的郎君或佳人,对自己的不信任或对另一方的爱恨情仇导致了一方当事人对离婚的畏惧和退缩,或许法院为了给离婚的当事人清醒和思考的机会,牢牢的抓住“不准离婚的缰绳”,但法院频繁的不准离婚也可能早就不符合当事人的心意,法院保守的感情思维或许到了该反思的时候了,每次检查案件,发现大量不准离婚的判决,我都觉得不是那么理直气壮,离婚的破裂主义原则在中国真正实行,才能解放法官的思维,使法官不至于过多的为他人担忧,从而给更多的人离婚自由。

注释:

[1]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78-79而。

[2]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78页。

发展社会学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科学文化;和谐社会;发展

中图分类号:I253.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18-0053-02

1 科学文化的含义

文化是指人类在自身发展过程中从事实践活动和精神活动的方式,以及由这些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和精神成果,包括形成的制度,规范和风俗习惯的总和。科学是人类认识世界(包括人自身),探索未知的一种实践的和精神活动方式及其成果,构成了人类文化的重要部分。科学文化是最近对人类文化进行研究过程中所思考的一个新概念。通俗的说就是指社会大众对科学的需求和消费现象,是科学的思想意识,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技术,科学实践活动,科学精神和科学行为等等的大众化。一般我们把科学文化指做知识智力意义上的文化,它首先是一种超越民族、地域的文化,是一种以科学技术为主要特征的、不断更新进步的泛世界文化。其次它是以自然界为指向、 基于严谨的科学知识、 规范的科学方法、理性的科学思想而形成的文化体系。科学文化作为一个有机的综合体,其对人类发展的真正意义在于科学的广泛普及、技术创新机制的运转,以及科学理性精神在社会整体文化中的高扬。从科学文化的内涵让我们认识到了科学不仅作为一种经济力量有力的推动着社会物质文明的发展,而且它还作为一种文化力量有力的推动着社会精神文明的进步。全面的科学文化应包括器物层面,制度层面和观念层面三个方面。器物层面的科学文化表现为科学的物化成果;制度层面的科学文化表现科学的社会建制;观念层面的科学文化表现为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从文化学或从文化论的高度来研究科学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有助于超越狭隘的科学观,树立一种新的科学观,从而更加全面而深刻地理解科学的根源 、动力、 目的、 意义和价值。

2 加强科学文化建设促进我国社会和谐发展

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人类对自然体系的物质利用、能量平衡和资源消耗等方面的影响越来越大。在工业社会初期,我们的目标是通过提高经济和财富的增长来达到社会的发展,随着后工业时代的来临,人类日益面临着不平衡发展和环境恶化带来的后果。为了能更好的在世界范围内获得好的发展,缓解经济发展的压力,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家在其发展方式和路径上更倾向于“文化”:即人类的发展必须建立在环境的改善、生态的优化、资源的节约利用、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科学发展之上。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重大战略意图。指出:我们要通过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来不断增强和谐社会建设的物质基础,通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来不断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政治保障,通过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来不断巩固和谐社会建设的精神支撑”。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包括科学文化和社会主义价值观及思想体系,这是实现我国和谐社会的文化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谐社会是一个各尽其能,尊重诉求,各得其所,和谐相处的社会。她要求把治国理论的视野拓展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人发展的各个方面。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社会的经济要高度的发达,而高科技是经济的高度发展的重要保障。通过科技促进生产力的提高和财富的增加是一种良性的循环模式。因此世界上的各个国家都在争先恐后地发展高科技,促进自己国家的经济发展。特别是面对当今跨世纪的历史时刻,在国际国内形势处于重大发展变化的历史阶段,我们要深刻地认识和把握科学技术对社会的持续发展繁荣所起的重要作用。同时,科学作为认识人类,认识世界(包括人自身)探索未知的一种实践的一种实践和精神活动方式及其成果,构成了人类文化的重要部分。科学不仅作为一种经济力量有力的推动着社会物质文明的发展,而且作为一种文化力量有力推动着社会精神文明的进步。通过大力提高公众科学素养,使科学的思想意识,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技术,科学实践活动,科学精神和科学行为大众化来促进科学文化的传播可以起到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双重历史使命。通过科学与社会主义在文化上紧密的结合建造一个社会知识基础和平台来促进人与自然关系的根本好转、社会的全面和谐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这对于振奋民族精神,提高全民素质和促进我国和谐社会的发展是有着重要意义的。

3 我国加强建设科学文化的紧迫性

在当今社会科学文化的力量已成为改造世界,推动历史前进的重要力量,是先进文化发展的方向。用科学文化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将科学文化融入中国传统文化之中,既是中国未来的发展大计,同时也是迅速适应国际竞争环境的当务之急。

但由于我们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要实现生产力的迅速发展,达到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建设起完善的社会主义民主,以实现教育,文化,科学,技术的发达,都将是一个长期的奋斗过程;人们的旧思想,旧习惯也长期落后于社会存在;特别是难以抗拒的大自然的严重天灾给人们带来的痛苦和困扰也是不能摆脱的;同时,由于我们现处在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之中,以及我们的社会主义暂时还属于初级阶段,这就从总体上而言,人们的科学文化素质水平还不会太高。另外,在科学文化普及的方面,由于我们的许多工作,宣传的方法还主要依靠报纸书刊等,用影视作品来反映科学文化方面的素材少之又少。其思想基点也仅停留在宣传,普及一般科学知识的层面上,科学文化宣传的力度远远低于社会发展的程度。当今封建文化和迷信行为还有发展的趋势也是国民科学素养水平低的一个表现,这也说明了我国社会还缺乏科学的文化氛围。以上的种种原因都说明了目前我国科学文化的发展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社会政府部门和各界人士应通过各种方法和手段来促进科学文化的加速发展。

4 进一步加强科学文化建设的建议

(1)提高13亿人的科学文化素质迫在眉睫。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的物质生活改善,人们谈到科学文化素质就认为随着人们科学文化知识的增长,公民的文化素质会自然而然地提高。这种想法对吗?据调查显示,我国公民科学文化素质的变化与经济的快速发展相比是不对称的,由此可以看出科学文化素质是不会随着经济发展和人们物质生活的改善而自动提高的。由于缺乏科学的世界观,当今一些富裕起来的人竟热衷于迷信愚昧活动,反科学,伪科学活动也时有发生,这也跟缺乏科学的世界观有关,同样的有人认为科学文化素质会随着人们科学文化知识的增长而自动提高的说法也是错误的。人们所具有的一定或较高的文化程度乃至专业技术水平与科学精神,科学世界观是不能自动划等号的。在现实社会中有不少受过高等教育的党员干部和知识分子成为邪说的痴迷者,就是很好的例证。从上面的事实说明了我们应把提高我国人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提到日程方案里,加大培养提高国民的科学文化素质的力度。

(2)大力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不断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当今世界,综合国力的竞争,越来越表现为教育科学文化发展水平和民族综合素质的竞争教育的职责之一就是要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人才和知识,提高公民的素质。要高度重视教育科学文化事业对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作用,优先发展教育和科学事业,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推动学习型社会的建设。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文化和人才支撑。

(3)为科学文化的发展提供需要的文化氛围。

广泛的利用社会宣传,新闻宣传,网上宣传,手机短信等多种宣传形式,深入宣传创建科学文化的重要意义。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让科学文化大众化,更接近人民群众。让群众切身感受到科学文化带来的新变化和利益,能够自觉自愿的参与到创建科学文化的活动中来。

(4) 让科学文化走出象牙塔顺应中国社会文化产业发展潮流。

为发展科学文化,科学文化战线也将密切关注中国文化事业的发展。在2002年1月,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正式出版了《中国文化蓝皮书――2001―2002年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报告》。这本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和上海交通大学联合编撰的中国第一本代表国家水准的文化发展蓝皮书对文化产业形势的分析与预测告诉我们,发展文化产业已经成为中国下一阶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文化的发展是要不断的从社会文化中吸取营养的,它们两者是相互借鉴和渗透的。将科学文化融入顺应到中国文化是未来文化发展是主要趋势。

(5) 进一步加大科学文化的普及力度。

中国现在正处在社会转型的巨大变革中,它不仅表现在对我国政治、经济、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改革,而且更为深刻地推动了我国社会文化的变迁。由于目前科学文化的传播还不是很完善,而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发展也是急需科学文化来支持的,因此目前的当务之急就是要加强科学知识的普及和科学文化的实施力度。即通过宏杨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思想和科学观念,推广与应用科技成果,传播科学理论,传授科学方法和实用技术,宣传科技精英人物、推动科研活动机制对整个社会机制的促进,评价当前科学技术,尤其是前沿科学领域发展的新趋势和新成果等方面来加大科学文化的普及力度。通过加大普及力度来提高全社会的整体科学文化的发展水平,来促进我国和谐社会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邹海林,徐建培.科学技术史概论[M].北京:科技出版社,2005.

[2]黄顺基.自然辩证法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3](美)阿伽西.邬晓燕,科学与文化.[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发展社会学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文章是劳伦斯・A・博兰《批判的经济学方法论》一书的读后感,基于博兰对评判方法论的论述,对方法论的意义、方法论的逻辑、批判提了一些自己的认识。

关键词:方法论;逻辑;批判

劳伦斯・A・博兰的《批判的经济学方法论》虽然是一本经济学学科的方法论著作,该书很多内容是经济学领域的独有的方法论,但是,全书在与经济学领域的不同学者、不同流派的争论中,所运用的逻辑、批判的方法等却是适用于整个社会科学领域的,对社会学研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方法论的意义

方法论所涉及是研究过程的逻辑和研究的哲学基础,或者说,方法论所涉及的是规范一门科学学科的原理、原则和方法的体系(风笑天,2006)。方法论可视为对具体方法、技术的指导哲学层面的探讨和指导,但并不能直接促成产生实质性的研究成果。

博兰在书中就分析了经济学方法论上两大取向:实证主义经济学和规范主义主义经济学,前者大都是同事实相关的分析,注的问题为描绘出“是什么”;而后者则和价值有关,要解决的问题在于回答“应该怎么样”。博兰还从“工具主义”,“约定主义”,“归纳主义”三种不同的观点对实证主义和规范主义进行了剖析。不同的方法论往往可能出现争论和对立,比如“整体主义与个人主义”、“实证主义与人文主义”等等的对立,在社会学领域,具体表现出了孔德以降的整体主义的、实证的社会学,以及韦伯以降的个人主义、人文主义的社会学。所以,方法论决定了研究的视角,规定了对一些问题的基本命题和根本看法,造成不同学术流派的分野。

如同博兰提到的美国主流经济学家拒斥经济学方法论一样,中国社会学界似乎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国内每年发表的社会学相关的论文怕是数以万计,但是几乎没有研究方法论的,对具体的方法、技术的创新、改进、深化的论文也鲜有公开发表的,大都是针对具体的问题的调查、研究,或者对西方已有的社会学理论的辨析。从学科教育来看,当前我国大学教育对方法论几乎是忽视的,在社会科学教育中不仅是学生而且大多数的导师都只把注意力放在对现有理论的了解与掌握上,对于研究中的方法论问题则大多轻视。中国的方法论也许都避而不谈、存而不论了吧,可以用一句以哲学为指导就概括了。有学者认为我国社科领域对方法论的忽视“造成了对于西方的社会科学理论只有一种字典式的理解或望文生意式的理解很难从西方学者学术研究的成果中去掌握他们所独有的后设思维方式久而久之便造成了国内学术研究偏重模仿缺乏创造力的困境。”(刘莹,2005)

二、方法论的逻辑基础

单就博兰《批判的经济学方法论》一书的编排来说,在正式展开他批判的经济学方法论的论述之前,专门对方法论的逻辑进行了辨析,体现了逻辑的重要性。博兰在书中说经济学试图成为实证的科学,社会学目前也有一股力量试图使社会学科学化。科学的两个支柱分别是逻辑与观察,所以谈方法论,不能避开先讨论逻辑上的合法性。科学研究的逻辑属于科学哲学问题,回答的是“经济学如何才能够成为科学,或者从何种意义上经济学才是科学”的问题(李增刚,2004)。

科学研究要运用归纳和演绎这两套基本的逻辑体系。归纳是从经验观察出发,通过对大量现象的观察概括出具有普遍性或一般性的结论。演绎是从一般原理或理论出发,通过逻辑推理来解释具体的事件或现象。这两种方法虽然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别,但却是不可分割的。我们常常会自觉不自觉地同时使用这两种方法。但是历史上的归纳逻辑和演绎逻辑往往是对立的,其实在博兰的书中,对不同学术流派的描述中,仍能看出遵循不同的两套逻辑的方法论的对立。

在《批判的经济学方法论》中,博兰对“最大化假说”的批判、对波普尔的澄清、对新古典动态学的模型的批判,也进行了大量的逻辑论证。博兰所运用的逻辑基础就是他在本书开篇部分所讲到的“归谬推理法”与“归真推理法”。“倘若你的论据是符合逻辑的,则在任何时候,任何一项结论若是假的,则你的假设也不能全部都是真实的”,通过一项结论的虚假性进行论证,以驳斥其假设的真实性这样的利用论据的方式被称为归谬推理法,反之,归真推理法从假设到结论、向前“传递”真实性。博兰通过对弗里德曼的那篇论文分析,强调了这两个逻辑的重要性,他说“明确识别论据的两种逆向方式是非常重要的。任何方法论的批判,倘若认为能被运用于归谬推理法任何形式的论据,则也能有效地被用于逆向的归真推理法,那就会犯严重的错误”,要充分利用推理法对合取型论据、析取型论据极其结论进行逻辑检验。经济学理论的发展以及能够成为科学,也就要求我们按照科学的标准,提出科学命题或假说,从逻辑上进行论证,并且不断进行检验,从而形成理论。

三、关于批判的方法论

博兰在书中对各种各样的既成的“真理”、“事实”进行了批判,对这些似是实非的观点进行了深刻了检讨和分析,包括新古典的动态学、价值中立等,在论文第一部分甚至对“批判”进行了批判。博兰在自己的这部经济学方法论著作中突出“批判”,不仅书名有批判二字,而且书中很多篇章标题也都有批判二字,作者在本书中通过20篇强调批判的论文系统说明自己的方法论的特点。他说:“对理论采取批判的观点,是我不同于传统方法论的核心之处。”(博兰,2000)

对波普尔的评析在该书中是重头戏,不妨看看博兰是如何进行批判的。通常认为卡尔・波普尔(Karl Popper)提出了科学的“证伪主义”标准,他提出了科学发现的四段图式:“问题――尝试性解释――排除错误――新的问题”,也就是猜想与反驳的逻辑。然而,博兰却对这种认识和波普尔的科学观进行了批判,他在文中说:“我反复指出,如果他们认为波普尔的观点可以公正地被描述为‘证伪主义’的话,那他们就是不理解波普尔。”他接着说“波普尔认为,科学的特点在于它强调批判。按照波普尔的看法,科学家竭力欢迎批判。阻挠批判是非科学的行为。”因而,在波普尔的科学哲学中,既有批判,又有可证伪性,因而必须分清主次。博兰认为,在波普尔主义中,批判是主,证伪为次。

有学者认为,理性的批判需先弄清这么几个问题:为什么要对社会进行批判?批判如何可能?依据何在?换句话说,批判理论本身建立的支点是什么?它如何证明自己是理性的表达而不是偏见和意识形态?这些问题都是社会批判理论不能回避的问题。这些问题不弄清楚,社会批判理论作为一种科学理论的合理性就总会受到人们有意无意的质疑。(伍学军,2004)

四、关于本书的批判

博兰给本书取名为《批判的经济学方法论》,是一本方法论的著作,但是本书中给人感觉有将经济学方法论与经济学研究方法、视角或经济学研究的“一般方法”混在一起进行批判的嫌疑,比如“批判新古典经济学的数学应用”的章节里面,对具体的经济学模型也展开了批判。有学者认为“经济学方法论与经济学是两门性质根本不同的学科,经济学方法论的研究对象是既有的经济学知识,而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经济现象或经济事实”(周建成,2005),故,方法论学者和经济学者之间应该是允许有一定的界限和分离,恐怕该书开篇博兰认为主流经济学家反感方法论也有这个原因。

参考文献:

[1][美]爱因斯坦.爱因斯坦文集(第一卷)[M].商务印书馆,1976.

[2]风笑天主编.社会学研究方法[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3]李增刚.对“经济学方法论”的几点思考[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04(3).

发展社会学论文范文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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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发展广告学在大陆悄然兴起。一群学者以学术沙龙的方式,多次聚集作专题研讨。参与讨论的学者,已涉及大陆的近10所高校。从已发表的相关研究论文来看,意见尚见仁见智。发展广告学的学科内涵究竟是什么?应建构起何种科学的研究框架与分析框架?应采取何种科学的研究路径?概言之,发展广告学的研究目标是什么?又应如何努力达成这一目标?因此,发展广告学是发展视野下的广告研究,其现实背景是世界广告发展的不平衡,其核心问题是后发达国家的广告产业如何实现对先发达国家广告产业的赶超。资源与制度是发展广告学的基本研究框架与分析框架建立的两大基点,国家案例研究、中国案例研究,是中国发展广告学研究应遵循的基本研究路径。

一、发展广告学的学科内涵与研究目标

在既往关于发展广告学的讨论中,学者多以为发展广告学是建立在“发展”概念的基础之上的,重点是研究广告与广告学发展的问题。而笔者常为此疑惑。“发展”是一个包容性极广的概念,如此理解发展广告学似乎过于抽象。广告与广告学发展问题的研究,本就是广告学研究的题中应有之义,又何以再提出发展广告学这一问题。因此,关于发展广告学的学科内涵与研究目标的确定显得十分重要。

(一)发展经济学及其他“发展学”的学科内涵与研究目标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全球大部分地区迎来了久违的和平。这时,诸多新兴的独立国家和落后国家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如何快速实现国家经济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因此,“发展”这一词进入了学者们的视野。

   在诸种“发展X X学”中,发展经济学创立在先。20世纪40年代,罗森斯坦罗丹发表的论文《东南欧工业化问题》和曼德尔鲍姆的著作《落后地区的工业化》使发展经济学登上历史舞台。发展经济学是“西方经济学体系中一门综合性、边缘性的分支学科”。它是在世界经济发展不平衡的背景下诞生的,“是一门研究经济落后国家或农业国家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实现经济起飞和经济发展的学问”。发展经济学的创立,旨在研究世界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并寻求解决之道。因此经济落后的发展中国家自然成为它的主要研究对象。

随后,“发展”理论范式和更多的具体学科发生了结合,于上世纪50年代起,先后在不同学科领域内部形成如发展社会学、发展传播学,发展新闻学等学科,都是借鉴了发展经济学“发展”这一学术概念而尝试建立的。如:发展社会学就是在总结和借鉴发达国家现代化过程中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给发展中国家在其现代化道路上予以指引;发展传媒学关注了传媒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主要研究发展中国家如何利用传媒手段,有效地帮助改变贫穷落后的现状,从而促进社会发展的问题;发展新闻学则关注于新闻传播与国家发展间的问题。

它们的问题我们可以置而勿论。但就发展广告学而言,毫无疑问,所借鉴的依然是发展经济学“发展”这一特定学术术语。

(二)关于发展广告学的学科内涵与研究目标的思考

发展经济学里的“发展”不是抽象的、无边界的,更不是泛化的,而是针对发达国家和后发达国家所共同面临的现实问题的一种关照®。我们有必要明确,当某一概念作为学术概念来使用,并上升为学术术语时,必然有其特定学术范畴与学术内涵的规范。

当我们使用发展经济学“发展”这一特定学术术语,在当今世界广告发展不平衡的大背景下,来讨论发展广告学问题时,我们是否可以指认:发展广告学的特定学术内涵,就是讨论世界广告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所力图解决的也是世界广告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二、发展广告学的研究框架与分析框架

对发展广告学及其研究与分析框架的思考,我们依然可以回到发展经济学的问题上来。

(一)发展经济学的研究框架与分析框架

从20世纪40年代起至今,发展经济学主要经历了两个大的发展阶段:

1.关注资源与资源配置问题

在发展经济学初始阶段,经济学家们将世界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更多归于资源问题。资源占用的不平衡,造成世界经济发展不平衡,是这一时期发展经济学的基本研究假设和基本研究结论。资金、基础设备、人力资源等资源的占用不足,被认为是经济欠发达的重要原因。研究强调了经济发展中物质资本、人力资本投人的驱动与经济增长间的关系问题,认为只要占有充分的资源,经济就会快速发展。

但随着发展中国家经济的成长,经济学家发现资源的占有并没有带来经济的快速、可持续增长。在取得资源的占有后,资源配置问题进入了学者们的研究视角。通过研究,经济学家普遍认为发展中国家经济最致命的要害是没有效率,因此,如何提高经济效率水平,成为发展经济学家广泛注意的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新古典经济发展理论认为,只要发展中国家的市场机制能充分发挥作用,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就能稳定均衡发展。新古典经济发展理论假设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特征是理性经济行为,其资源要素是流动的,供给曲线富有弹性,而制度的影响是有限的。它将资源没有优化配置的原因,归结为竞争的不充分,以及政府对市场干预过多;而结构主义经济发展理论认为,由于发展中国家经济存在“多结构”性,因此政府有必要通过计划去干预经济,应加大制定发展计划,提倡由政府进行社会资源配置,以避免市场失效。他们认为经济起飞最重要的前提是政治方面,而市场机制的均衡力量不会自动促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政府应在经济发展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值得一提的是,结构主义所强调的,是政府制定的“计划”,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干预市场,制度层面的问题还未受到学者注意。

但随着发展中国家的发展,进人20世纪80年代,发展经济学家们认识到,在发展中国家存在“信息不完全、高交易成本、市场不完善、外部经济的不确定性、规模报酬递增、多重均衡和路径依赖等现象”,市场失灵的范围超出了之前认为市场可自动调节或通过政府干预的程度。因此,这一基本研究结论并不能完全解释世界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状。于是,发展经济学进而关注制度问题,力图从制度层面来解读世界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2.关注制度问题

对制度问题的关注,是发展经济学发展的第二阶段,也是目前正经历着的一个阶段。经济增长的实践和发展中国家的经验、教训表明,发展中国家存在许多结构性矛盾和制度上的缺陷。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市场机制、政治体制、土地制度、金融机制等存在不完善的问题。

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发展经济学家一直认为发展中国家只要按照工业化、城市化等模式推进,就能实现充分的市场化,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以及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但由于“制度性”的缺陷和不足的存在,它们成为了制约发展中国家发展的关键问题。

制度经济学的兴起让发展经济学从中得到借鉴。在这一阶段,发展经济学家以制度要素、知识要素为核心,借用各种技术性分析工具对发展中国家的问题进行了更深入的分析。虽然资本积累、技术引进和创新、产业结构变化、人力资本投资等资源因素仍应得到关注,但研究发现,同发达国家相比,发展中国家的制度要素具有更大的不确定性。这些制度要素包括:“政府的组织与运营能力、社会的政治适应性、公平分配与再分配制度、规范与非规范的交换协议、激励机制的设计等等”®。经济上成功的国家往往拥有一个有效的、稳定连贯的制度,因此发展中国家更需要制度创新、设计来满足它们相当大的制度需求弹性。

资源与制度,是发展经济学研究框架与分析框架的两个核心基点。

(二)关于发展广告学的研究框架与分析框架的思考

发展经济学的研究与分析框架可成为发展广告学研究框架建立的重要借鉴。

1.资源问题的分析

同为资源问题,但经济发展资源与广告发展资源的资源要素却是不同的。发展经济学关注的资源问题,重在传统经济学重点关注的土地、人力、资本等重要的生产资源要素。然而就广告发展而言,最基本的资源要素却是经济资源和市场资源,即经济总量与经济潜量,市场总量与市场潜量。其他还有企业资源、媒介资源和人力资源等。正是上述各重要资源要素占有的差异,造成世界各国各地区广告业发展的不平衡。

其实,世界范围的广告研究,早已开始关注类似的问题,诸如各国各地区广告业发展核心竞争力问题的研究,所涉及的就是诸多资源占有的问题,以及在此基础上所形成的竞争优势与比较优势。资源问题的分析,毫无疑问应成为发展广告学研究的一个重要维度。

2.制度问题的分析

正如发展经济学研究所经历的一样,一个国家和地区的资源占有优势,并不必然形成发展优势与竞争优势,这里有一个资源创新与资源优势转化的问题,这就涉及到制度。广告发展同样如此。西方发达国家,除美、德、法等国外,以英国为代表的广告业的发展,日、韩包括台湾广告业的发展,印度、巴西、俄罗斯广告业的发展,都值得我们从制度层面去思考。我们可以看到,不同的广告制度造成了不同的广告产业发展现状。制度经济学以为,制度也是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制度安排的好坏,同样直接影响生产效率。制度问题的分析,同样应成为发展广告学研究的又一重要维度。

资源与制度,同样是发展广告学研究框架与分析框架建立的两大基点。发展广告学诸多问题的讨论,都应置于此研究框架与分析框架之中。

三、发展广告学的国家案例研究

在梳理发展经济学的研究历程时我们发现,国家或地区案例研究是发展经济学研究世界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的最基本的研究路径。

(一)发展经济学的国家案例研究

发展是一个错综复杂的过程,当我们在解读世界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时,涉及到了国家与国家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发展差异,以及对这种差异的解释。由于各国的自然资源禀赋、历史文化传统、社会经济结构以及外部环境条件都有所区别,因此很难把全部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纳人到一个统一的理论框架和模型结构中讨论。在上世纪80年代后期,发展经济学家就开始注重所谓“类型学”分析,即:“对不同的发展中国家进行分门别类的研究,根据它们的具体情况,寻求不同的发展道路”。发展经济学家试图在国家或地区案例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综合比较分析、归纳整理和理论抽象,以此来修正过去研究存在的缺陷。

这样的研究就是要求经济理论更加密切地与实践相结合,实证的案例研究,特别是对发展中国家市场功能、市场与政府失灵和发展的政策效果研究将成为今后发展经济学研究的主流。这种描述性与阐释性的研究,都是宏观层面的。需要指出的是,当经济学从微观走向中观、宏观时,经济学依然遵循和谨守其实证研究的传统。发展经济学中的国家案例研究,在实践和理论两方面实现着传统经济学实证研究传统在发展经济学中的延续。

(二)发展广告学的国家案例研究思考

如前文所提,发展广告学重点研究的是世界广告发展不平静的问题。假如这一前提成立,世界广告发展中的国家或地区的案例研究,似乎也应成为发展广告学研究的基本方法与研究路径。唯其如此,方能有效规避如此宏观问题的研究过于空疏化,方能有效实现宏观问题研究中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的互动,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的对接,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的对话。

在中国内地发展广告学问题正式提出之前,诸多内地学者就已开始着手于世界广告发展的国家或地区案例研究,譬如:美国广告业发展路径与发展模式研究,日、韩广告业发展路径与发展模式研究,港、台广告业发展路径与发展模式研究,等®。这些典型国家或地区的案例研究,将成为今后发展广告学研究继续深人、拓展的基础。当然,这些问题的研究,在研究的广度和深度上都还存在诸多缺陷和不足,但内地学者在此方面的努力,却是值得高度关注和重视的。

四、发展广告学的中国问题研究

中国问题研究,自然是发展广告学的题中应有之义,但并非像有学者所主张的只应注重中国问题的研究。一个学科的建立,自应有世界普适意义。如果发展广告学只专注于本国问题研究,那就失却其本应具有的更广泛的学术价值。

发展广告学的中国问题研究,是发展广告学典型的国家案例研究。只有各国学者都重视本国经验的研究,才可能为发展广告学的研究提供更为丰富的实证资源与实证经验。遗憾的是,迄今为止的世界广告研究,较少有学者展开本国广告业的发展研究,在这一领域,中国大陆学者可以说是走在了世界前列。

欧美的广告研究,引领着世界广告研究,但在研究内容上,仅局限于“广告本体”,对广告进行“产业”层面的研究,至今阙如。中国学者近年的广告研究,从“广告本体”推进到“广告产业”,并在全球视域下,在国家经济发展战略框架下,着重中国广告产业的发展模式与发展路径的研究,此应视为中国广告学者对世界广告研究的一大贡献。中国广告产业研究起步于2004年,通过对广告产业相关研究论文整理后发现,至2011年底,中国广告学者就此问题在广告学、传播学的重要期刊上达413篇。武汉大学、北京大学、上海大学、西北大学、中国传媒大学等研究机构的广告学者对此关注最盛。学者的关注视角主要集中在广告产业发展升级、产业结构、产业制度、产业竞争力以及广告市场研究这几方面®。广告产业的研究既回应着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也极大地拓展了世界广告研究的范畴,丰富了世界广告研究的内容。

1979年,大陆广告市场重开,30多年来持续高速增长,至2010年,大陆广告市场巳居世界广告市场第三位。2012年,中国广告市场营业额同比增K了30%以上,突破4000亿元®。然而大陆广告产业却存在低集中度和外资化倾向等严重问题。大陆广告产业的现状是:高度分散、高度弱小的本土广告公司面对着强势的外资广告公司的竞争。经计算,大陆2010年广告业行业集中度CR4-15%,CR8=22.41%,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HHI=113,这些数值都表明大陆广告市场是低集中度的竞争型市场。

这样的产业现状为学者们多从制度安排的层面来检讨问题,并着力探求大陆如何发挥自身的后发优势,选择合理的发展模式与发展路径,以期实现对发达国家的超越提供了研究背景。广告产业的研究既回应着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也极大地拓展了世界广告研究的范畴,丰富了世界广告研究的内容。大陆学者此一领域的研究努力及其成果,堪称世界广告研究的一大重要贡献。

五、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