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市政职称论文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设计招标,可以得到优秀的设计方案,优选设计单位,能很大程度地保证设计质量。邀请招标是设计招标最常用的方式,规避围标行为,有效降低招标费用和评标工作量。设计投标单位在投标时提交一份符合项目所在地的经济条件和设计内容的投资估算书,建设单位选择最具竞争力的设计方案、最经济合理响应招标文件的投资估算作为中标单位。设计招标改变重技术、轻经济的评标方式,有利于优选设计方案,缩短设计周期,控制建设投资。设计竞赛主要指的是方案的竞赛,能有效降低工程费用和缩短工期,对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起了很大的作用。
2标准设计
标准设计指的是在一定时期内技术上成熟,经济上合理,适用范围比较广泛,有统一模式要求的设计,是经大量反复的调查研究、学习科研成果并不断总结实践经验后提出的。按适用范围分为国家标准、部颁标准、地方标准三类。在市政工程项目中采用标准设计有利于提高设计效率。同时,贯彻并实行各种规章制度和经济技术政策,将付诸实践并反响很好的新技术、新结构等推广开来,规范工艺流程,进行机械化生产,缩短建设工期,提高技术水平,工程质量得到保证。
3限额设计
限额设计指的是在各专业功能得到满足的条件下,对每个专业的分配投资额进行控制设计。初步设计阶段进行的限额设计是基于设计任务书和经批准的投资估算,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依据是经批准的设计总概算。限额设计对投资控制必不可少,且带有一定的强制性。限额设计要求设计人员在不扩大设计规模和提高设计标准的基础上大胆运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时刻有着成本节约的意识,将经济和技术两者有机结合起来,对设计变更进行严格把关。在运用限额设计时,要调查分析项目的外部环境条件,合理预测项目未来的实施发展状况,及时纠偏。项目后期的运行、维护、修理及管理的成本要计算到投资限额中,使全寿命周期费用得到很好的控制。同时,合理分解和使用投资限额。限额只是一个参考,如果发现有更好的但是成本更高的设计方案,可报相关部门批准后,可适当增加投资,调整限额。
4价值工程
价值工程包含功能、成本和价值三个相关要素三者之间的关系可用公式表示为:V=F/C,其中F为功能;C为成本;V为价值。城市化让人们享受城市生活的文明舒适,同时也体验着规划设计不合理带来的交通拥堵、城市内涝等,造成运营成本开支不小。因此,运用价值工程必须把建设成本和管理成本结合起来,考虑全寿命周期成本。价值工程日趋成熟,尤其在市政工程设计阶段得到了大量应用。市政工程项目往往有许多设计方案,而功能属性不同所形成的投资额也有所差异,设计方案难以抉择。价值工程的本质是提高项目价值,既不片面追求功能最大化,也不单纯寻求成本最低,而是处理功能和成本的矛盾关系,找到最大价值。运用价值工程,在方案设计阶段便于选择方案,初步设计阶段通过对功能和成本分析,对新设计进行优化,最后在满足基本功能的前提下控制工程投资。
5设计概算的编制与审查
设计概算应最大程度地反映出设计内容、施工条件及实际的工程价格,编制设计概算过程中,必须遵照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坚守勤俭节约的底线,正确解读设计概算的目的,严格遵照现阶段工程造价的组成,按照文件和图纸的规定来计算工程量,编制总概算。综合单价核算完成后,应将其与同类型的工程进行对比,如果发现有重列、漏算等错误时,要积极寻找错误出现的原因,并将数据改正,确保计算的可靠性和准确性。设计修改完成后,要对概算进行修改。认真地对工程建设条件进行评估,对那些可能影响设计概算准确性的因素应进行细致分析,综合考虑。审查概算一般采用会审方式,首先应该熟悉情况、掌握数据,然后进行分析对比,接着处理概预算中出现的问题,最后,研究、定案、调整概算。概算审查是确定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的重要步骤,既能大大提高投资的利用率,又能很好地控制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
6结束语
市政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比如市政工程项目的承包管理工作,市政项目的承包经常出现层层转包或者在市政工程施工企业的小部分范围内进行承包的现象,市政工程的项目部门仅仅向工程的管理单位交纳部分管理费用。这种现象直接削弱了市政工程施工管理单位的职能,从而造成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在市政工程的转包期间,不能科学选择转包施工单位,甚至将市政工程交给施工素质以及施工技术水平较低的个人或者小型企业,由于施工单位的整体施工水平无法保障,施工单位管理制度不健全,导致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比如机械设备的电线随意拉扯,市政功臣施工现场食堂卫生质量水平低等。市政工程施工建设中施工材料管理存在问题,不能严格按照规范化流程进行材料选购,部分施工材料不能满足质量要求,出现材料变质现象。在施工材料的使用期间,由于不科学使用,造成浪费现象严重,从根本上阻碍了市政工程施工建设中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
2市政工程施工建设的质量控制管理措施
2.1市政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中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体系
随着现代化市政工程施工建设速度的不断加快,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体系与实际市政工程施工工作不相适应,对工程质量的管理作用发挥不充分。市政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体系涉及的范围较广,主要包括市政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政策文件、质量管理手册以及规范化施工流程等,是规范市政工程建设中施工人员日常行为的重要管理手段之一。因此,要不断建立健全市政工程施工建设中的质量管理制度体系,坚持全面性、科学性以及规范性原则,将质量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工程的施工企业应根据质量管理手册以及规范化施工流程等,完善质量控制管理体系。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体系的可操作性,使其充分发挥指导性作用,确保市政工程施工建设工作做到有章可循,从根本上提高市政工程质量控制管理水平。
2.2市政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中重视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
市政工程施工建设的施工企业应该高度重视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加大检查监督力度,保证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管理:(1)市政工程建设的施工企业负责人要树立现场管理的榜样,深入到市政工程施工建设的现场,不断加强自身的工程管理水平,日益完善相关的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措施。熟悉了解市政工程施工建设现场的实际地质地貌情况以及市政工程施工现场附近的自然环境,严格要求市政工程建设施工企业按照事前制定的施工计划方案开展工作,确保市政工程施工企业的安全施工,尽量减少工程建设的投入成本,降低资源浪费现象。(2)市政工程的施工单位要熟悉掌握规范化的施工流程与科学施工工艺,定期对市政工程施工建设的现场进行排查管理。对于施工现场出现的突发问题,应及时分析研究,制定出合理的解决方案,排除复杂问题对市政工程施工建设的影响。(3)市政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应从施工环节中的每个细小环节入手,将先进的管理方法应用到施工现场每道工序中去,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确保质量安全。
2.3市政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中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市政工程施工建设中的监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的监督检查职能。在施工建设过程中,从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入手,不断完善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制度体系,并严格落实执行,确保监理工作效率的提高。市政工程监理部门在工作期间,要保证执法工作的透明性、公正性以及服务性,实现监理工作服务性与执法性的共同体现。将市政工程施工建设中的日常监督管理与质量管理相结合,从而加大监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力度。市政工程的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管人员管理,制定规范化监理工作流程以及监理人员管理制度,完善奖罚管理制度,从根本上约束市政工程监督管理人员的日常行为,强化他们的责任意识。此外,市政工程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学习培训,保证监理人员能够胜任其监理工作。
3结语
关键词:公允价值;新会计准则;投资性房地产
一、公允价值的基础理论
(一)公允价值的定义
对于公允价值,不同的机构有不同的定义。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1999年的《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98段指出:“在公允价值定义中隐含着一项假定,即企业是持续经营的,不打算或不需要清算,不会大幅度缩减其经营规模,或按不利条件进行交易。因此,公允价值不是企业在强制易、非自愿清算或本销售中收到或支付的金额(IASC,1999)。”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于2000年2月颁布的第7号概念公告对公允价值的定义是:“公允价值是当前的非强迫交易或非清算交易中,自愿双方之间进行资产(或负债)的买卖(或发生与清偿)的价格(FASB2000)。”我国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把公允价值定义为:“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对比以上我国对公允价值的定义,本文认为这个定义充分考虑了基本国情,符合我国市场经济发展需要。
(二)目前我国公允价值的适用范围
虽然我国在新准则中部分地采用了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但是公允价值在新准则中的应用是十分谨慎的。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比,我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在确定公允价值的应用范围时,充分地考虑了我国的国情,作了审慎的改进。公允价值的运用必须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即公允价值应当能够可靠计量。基本准则中也强调,企业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只有在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时才能采用非历史成本计量属性。目前,主要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面采用;另外,在各项使用公允价值的具体准则中,也严格限制了使用条件。比如,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提出两个前提条件,即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交易各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这些限制条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证公允价值的“公允”表达,同时也可以有效遏制企业的利润操纵。
二、公允价值在投资性房地产准则中的应用分析
(一)投资性房地产准则制定的背景
房地产行业作为我国第三产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其交易日趋活跃,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也日趋凸显,适时分析新的会计准则对该行业的影响显得十分必要与重要。投资性房地产只是房地产业的一个部分,主要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已出租的建筑物,从而把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地产和作为存货的房地产排除在本准则之外。对于投资性房地产,如果将其作为一般的固定资产看待并提取折旧,其净值往往不能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真实价值。一方面投资性房地产在经过数年以后,它们的市场价值不仅可能高于其账面净值,而且还经常高出其账面原值的数倍甚至数十倍。另一方面,对房地产的投资一般金额大、周期长、流动性和变现能力较差,往往具有高收益和高风险并存的特点。在这种情况下,将投资性房地产作为一般的固定资产处理显然是不合适的。但是,将它们按照流动资产以成本与市价孰低的计价原则来处理,也是不合适的。所以应该给投资性房地产制定一个专门的准则。截至2005年,世界上只有IASB、英国(SSAP19: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和中国香港地区(SSAP13:投资物业会计)对投资性房地产制定有相关的会计准则。
(二)新准则中对投资性房地产的有关规定
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进行后续计量,在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情况下,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这意味着地产公司可以对两种模式进行选择。而且计量模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的,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从原有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留存收益。准则还规定,如果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之所以对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房地产不再计提折旧了,主要是折旧的部分已经通过公允价值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留存收益而相应地得到了补偿。
上述规定可能产生下列影响:第一,原先上市公司拥有的物业都被计入了固定资产,因此,物业的升值与否,并没有体现在报表中。近几年物业升值迅速,如果上市公司一旦采用公允价值法来计量其早些年购入的投资性房产,必将大大提高其净资产和当期净利润。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引入正式奠定了重估净资产值的方法作为房地产上市公司估值的核心地位。这必将引导市场对该项方法进一步的认可。第二,随着投资性房地产物业的增多,尤其在新会计准则采用后,肯定会引导市场更多地关注各项投资性房地产物业的真实价值,并使重估净资产值的估值方法成为评估投资性房地产企业的主要标准之一。既然选择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在我国房地产行业发展势头强劲的今天,势必大大提高企业的净资产,也会提高当期的净利润,那么是不是拥有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就会不加思考地优先选择公允价值来计价呢?
(三)企业是否会优先选择公允价值计价问题分析
对于公允价值和历史成本之间做选择的问题,本文认为虽然新准则给了企业选择的空间,但是并不见得所有的公司都会青睐公允价值。首先,公允价值的确认是否合理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如果企业所拥有的投资性房地产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供其交易,且该房地产交易市场能提供该类或类似的房地产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则企业应当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即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应当以会计期末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这就给企业以及审计师提出了一个比较大的挑战了,怎么样来判断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是否恰当呢?本文认为,“能够提供该类或类似的房地产市场价格”这个标准很难确定。即使采用综合评分法,每个人对每个项目所给的权重也是不一样的,那样得出的结果也会不同。所以公允价值的确定是否合理,成为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是否合理的关键。在这里我们看一下香港的做法。在香港的房地产开发上市公司中如果采用了公允价值模式的,每年度公司均聘请独立的测量师对其投资性房地产行评估,并作为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内地上市的房地产公司如果采用公允价值,也需要每年聘请独立的评估师对其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评估,并在年报中详细披露房地当期账面价值的增减变动情况、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及其理由等。这将成为企业的一项很重的负担。
其次,公允价值增大了公司经营成果的不稳定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后,拥有较多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司的业绩将更多地受该物业市场价格变化的影响,这增加了公司业绩的不稳定性,有可能掩盖了管理层的经营不利或优秀管理能力。从以上的分析中,本文认为,此次新准则中对投资性房地产的相关规定,尤其是公允价值的引入,虽然意义重大,也会对房地产行业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是由于拥有投资性房地产的企业是否会选用公允价值作为其计量属性还是值得商榷的,所以公允价值的影响可能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大。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N].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谢诗芬.公允价值:国际会计前沿问题研究[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4:2.
[3]葛家澍.关于会计计量属性——公允价值[J].上海会计,2001.
关键字:市政工程;安全管理;质量监控
中图分类号:TU99文献标识码: A
前言:我国基础建设伴随经济的发展也进入快速发展的时期,由于诸多原因出现了很多工程质量问题,由于市政工程的特殊性,不仅关系到各地区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更直接与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以及切身利益密切相关, 是衡量一个城市发展的重要指标,因此对市政工程的建设质量要求更是重中之重。某些单位为了经济利益会加快施工进度,就会对安全方面的管理放松。为了提升市政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减少资源浪费,提升施工人员对于工程质量的重视程度,加快市政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和发展,促进市政工程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本文对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质量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1、 施工过程中对于质量监控的方法
最先要做的就是先确定将对于工程的要求,也就是说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施工单位要做到什么程度都要提前定好,确定好后还要将其按照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难易程度等分开来,同时一定要确定好质量监控的重点所在。
接下来就是一些质量监控的具体措施问题了,根据具体情况现在分成三步 : 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
施工前就是要提前做好一切准备,以备工作时的需要,确定工作的重点所在。这个过程是要求专门的工作人员在结合以往的经验和实际地理位置制定严格的监管工作。对质量的控制一定要对现场进行勘测,测量,对材料进行检查,确定人和仪器的到位,然后制定出一套完美的能保证工人安全的监管系统。
施工中监管的对象主要是工人和施工单位,这样做的目的就是减少事故的发生,让工程可以顺利完成,这个过程其实就是在施工单位的时候对人员,材料,仪器,监管方案等等进行的一系列的控制。比如说,对于材料就要在其进场前认真检查其是否达到要求,合格后还要进行反复试验才能投入使用;仪器也要提前检查好看其是否可以正常的安全工作;监管体制的作用是最重要的,如若发现工程中有不符合规定的地方,就必须立刻停止工作,等一些修正正常后再继续工作。
施工后也要对质量进行测量,当完工后,一定要对其质量进行检测。看看设计,各种签证,材料等的合格证,是否都存在。在这个时候一定要监管人员认真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检查后在归档,保证工程的合格。
在最后还要对可能引起质量问题的一些因素进行必要的分析来避免其发生的可能性。
第一就是环境对其的影响,这里的环境是包括了自然、施工以及监管的综合因素,它们每一个都可能会引发质量问题。这里面的施工、监管就要靠专门人员来确保,争取让工程处在一个安全的有全面监管系统的环境下,对于自然就要时刻关注周围的自然环境,然后根据其变化来对工程进行调整。
第二就是技术对其的影响,这里的技术也是包括整个过程中的技术,比如:设计、勘测、材料检查、施工。工程之前先要进行严格设计,然后在施工过程中还要综合对其进行适当修改。
第三就是人员对其的影响,以人为本是我国现在重点的战略措施,所以在质量控制上,人还是占主导地位的。这样就更要让监管人员知道对质量监管的重要性,对工人就要进行必要的质量监控培训。要想避免质量出现问题,就必须像这样让工人知道质量监控的重要地位。
2、 施工过程中对于安全管理的方法
作为施工过程中最关键的一环,对于安全的管理措施就包括了整个过程中的所有方面,对于安全管理的好就可以为单位带来莫大的利益。在对安全问题进行了分析后得出了一系列的管理方案:
培训施工单位上对于安全的管理。在正式施工前,就要让管理人员知道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设立专门的监管部门,对每个部门的监管都要到位,在施工的过程中,对于工作的每个步骤进行严格检查,并随时记下来,如果有问题出现就要立刻上报然后进行修正,让这种问题不会在出现。对于人员的安全知识要进行时刻培训以及检验。
施工的单位进行现场后就要个各个部门合作,对安全问题进行综合考察。在开始工作之前的一个小时左右积极宣传安全的重要性,以保证工人们的安全问题。
建立一些专门的监管职位,对让其对材料以及设备等进行严格的管理,他们所要做的就是对于材料等的放置位置,投入使用的过程中对其量的监管,还有就是工作中仪器等的保养问题。在材料使用前一定要对其质量有一个严格的把关过程,保证所需的材料一定是符合国家规定的范围之内,从材料上保证施工的安全。对于仪器的管理也要密切注意,要时刻对设备进行检查以及维护,发现问题后一定要及时的修整,避免仪器带着危害使用,对于材料与仪器的使用也一定要有相应的记录。
施工设计也是一个方向,这就需要专门的技术人员来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看其是否能够合理的实施下去,还要看看施工所在地的情况来确定一些技术能够使用的范围。对于那些非常容易发生危险的地方,一定要和工人一起在现场监工,争取不发生任何危险。除了这些以外,还要在选材时注意安全问题,一定要在施工质量能够保证的同时选用那些毒害较小的材料,这样一来,建筑对人的危害性也会大大降低。
3、解决施工中难点的办法
施工中经常遇到施工环境复杂、工程涉及方面较多、施工时间短,工期紧张、受环境和气候影响大等因素。下面叙述解决的方法:
3.1协调相关部门职责
市政道路改造施工最大的困难应该就是施工所涉及的方面极其繁杂,牵涉的部门和单位数量众多。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由政府部门出面,对各个部门的工作进行协调和控制,促进各部门共同合作,降低施工难度。道路建设部门在进行工程施工之前,应与负责该施工路段的供水、供气和供电部门相互协商,获得地下管道和线路分布的具体明细情况,以保证在工程施工中尽可能地避免对于管道和线路的破坏,保证施工范围内居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3.2施工尽量避开流量高峰时期
道路施工收交通流量的限制也是十分巨大的,为了保障交通的正常运行,道路施工过程中不可能做到完全阻断交通,这也就使道路的施工时间受到了很大限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尽量对施工时间进行合理安排和调整。避开交通流量的高峰时期,选择夜间或其他流量较少的时间段进行工程施工。
结语:
进过一些列的分析和举措,可以看出,在市政施工的过程中对于质量的监控和对安全的管理是非常繁琐的一件事,因为它们的质量如何直接影响施工单位所能获得的利益,而且它还能为其带来量好大的社会效益,所以质量好坏的意义是非常大的。除此之外,市政工程一般来说都是一些和人民紧紧相连的工程,所以它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都要受到严格的监控,结合场地的具体环境设置相应的监管系统,让工程更加完美的进行下去,同时也可以保证人们的安全,这样一来,市政工程的真正作用也能全部的发挥出来。
参考文献:
[1]邱晓建.浅谈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与质量控制.中华民居,2012,(5).
[2] 刘学斌 . 建筑电气施工安全与节能管理控制 .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电子版 ),2012,(16).
[3] 彭海升 . 浅析施工中的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 . 科学与财富,2012,(12).
一、会计舞弊行为的理论基础
美国注册舞弊审核师协会的创始人艾伯伦奇特(W.SteveAlbrecht)提出的企业舞弊三角理论,是对舞弊行为进行分析的一个代表理论。他认为,企业舞弊的产生需要三个条件;压力(Pressure)、机会(Opportunity)和合理化(Rationalization)。这三个条件具体表现为:
第一,压力。压力是企业舞弊者的行为动机,是直接的利益驱动。事实上,任何类型的企业舞弊行为都源于压力,只是具体形式不同而已。企业舞弊的压力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类型:经济压力、工作压力。其中,经济压力是指企业管理当局或者个人为了达到特定的经济目标或是为了掩盖某些经济事实而产生的舞弊动机;工作压力包括失去工作的威胁、提升受阻、对领导不满等,它也会促使当事人通过舞弊的手段来应付考核或者从公司的资产中进行补偿。
第二,机会。机会要素是指舞弊者进行企业舞弊,而不被发现,或者能够逃避惩罚的条件。机会要素的存在,使得舞弊动机的实现成为可能。它主要有六种表现形成:内部控制的缺乏或低效、信息不对称、会计和审计制度不健全、缺乏惩罚措施、无法评价工作质量绩效以及无能力察觉舞弊行为。
第三,合理化。合理化实质上是一种个人的道德价值判断。人们总是通过自己的意图来判断自己,而通过行为来判断他人,对于自身而言,意图总是比行为要好得多,因此为舞弊行为为寻找借口就非常容易。企业舞弊者常用的理由主要有:别人都这么做,我不做就是一笔损失;我只是暂时借用这笔资金,肯定会归还的;这是公司欠我的;我会通过其他方面予以更多的回报等等。
二、会计舞弊的理论分析
(一)面临的压力。压力要素是任何舞弊行为的直接驱动力,会计舞弊也不例外。对于会计舞弊而言,它面临的经济压力和工作压力有其特殊之处。
1.经济压力在我国资本市场上主要表现为筹资压力。
在许多企业、许多人看来,发行股票实质上是“圈钱”,而公司股票上市往往又会给个人带来极大的好处,所以许多企业股票发行和上市动机十分强烈。然而并不是任何一个企业都是可以发行和上市股票的。根据证券法规的规定,发行和上市股票的公司必须连续三年盈利,但在近几年经济效益整体滑坡的情况下,能够做到连续三年盈利的企业很少,于是许多企业为了发行和上市股票,便通过各种舞弊手段进行会计处理,以确保公司连续三年盈利。如四川红光在发行上市材料中,将1996年的亏损1.03亿元做到盈利5400万元。
新股发行公司除了存在“圈钱”的想法外,还面对着“圈钱”多少的压力。一家公司能够募集资金的多少是由股票发行额度和股票发行价格决定的,其中股票发行额度受公司的影响较少,能做手脚的只有股票发行价格了。在我国,1996年12月26日以前,股票发行价格是根据发行当年预测的每股收益和发行市盈率计算的,由于市盈率同样是证券主管部门所确定的,所以,许多公司就高估盈利预测,而实际完成数远远低于预测数。1996年12月26日,中国证监会对股票发行价格做出调整,按照发行新股前三年平均每股收益和发行市盈率计算,于是,为了获取理想的募集资金,许多公司便在以前年度会计报表上做文章。1997年9月10日,中国证监会又将新股发行价格改为:股票发行价格=每股税后利润×市盈率,其中每股税后利润=发行前一年每股税后利润×70%+发行当年摊薄后的预测每股税后利润×30%.在这种发行价格的定价模式下,新股发行公司们又在上年会计报表和盈利预测报表上同时做文章了。在这些以利润数为基础的定价模式下,公司为了缓解圈钱思想带来的压力,必然会以各种舞弊手段虚增利润数,以期达到抬高发行价,圈入更多资金的目的。
除了IPO外,配股或增发对于上市公司而言是十分重要的再筹资工具。尤其是近年来,我国实行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上市公司要求在股票市场上再筹资的欲望更加强烈。然而,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配股或增发有严格的要求。例如1999年以前,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配股,在其申请配股的前3年,每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必须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不低于6%.为了满足该要求,以保持可能的配股资格,上市公司大都需要在会计年度行将结束时测算本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是否达到10%.如果本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低于10%,则在配股压力的驱使下,会采取各种舞弊手段来提高本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
2.工作压力源于上市公司的处罚机制。
公司上市后可能受到的处罚包括各种原因引起的批评、谴责以及因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恶化而被特别处理、停牌等等。例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1997年股票发行工作的通知》,“凡年度报告的利润实现数低于预测数20%以上的,除要公开做出解释和道歉外,将停止发行公司两年内的配股资格。中国证监会还将视情况实行事后审查,如果发行公司有意出具虚假性盈利预测报告,误导投资者,将依据有关法规予以处罚。”基于这一规定,以及前述企业多募集资金的动机,一方面公司在上市时高估预测期间的利润,在预测期间利润无法实现时,又不得不对粉饰其会计报表,以避免公司上市头一年就受到处罚,进而丧失以后配股的资格。
同时,根据沪深两地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规则》,如果上市公司连续两年出现亏损或者有一年的股东权益低于注册资本,公司将被处以特别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如果上市公司连续三年出现亏损,公司将被处以暂停股票上市。上市公司一旦因亏损而被特别处理、暂停上市乃至终止上市,公司以及其管理人员、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都将受到损失,这显然是公司及相关利益者所不愿意看到的。于是,出于逃避惩罚,一些处于盈亏临界点附近的公司不得不用舞弊手段粉饰其会计报表。(二)存在的机会。机会是舞弊动机实现的前提条件。会计舞弊的机会主要体现为:缺乏内部控制制度、信息不对称、会计政策的缺陷、审计的不足和缺乏适当的惩罚机制。
1.缺乏内部控制制度
制定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对会计统计和其他经济业务的核算做出较为合理的规定,就能在很大程度上防范错误和舞弊,提高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及产品产量与工时等信息资料的可靠性。因此,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可以确保各种信息的记录、归类和汇总等过程能够真实地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并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错弊,从而保证各种信息的真实性与可靠性。
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十分薄弱。目前相当一部分公司的管理当局对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不够重视:有的并未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有的内部控制制度残缺不全。即使建立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从总体上来看,仍缺乏科学性与合理性。一是内部控制制度组织不健全,把执行了业务规章制度完全等同于加强了内部控制制度。一些公司受利益驱动,重经营,轻管理,自我防范、自我约束机制尚未建立起来,内部控制的组织网络不健全,控制制度的健全让位于业务的发展,以致于既定的内部控制失控。二是偏重事后控制。内部控制有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之分。目前我国企业的内部控制从总体上来看,基本-上属于以补救为主的事后控制。实际工作中,通常是待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后才设法堵塞或予以进行惩处,这样导致内控成本较高、收效甚微,使内部控制失去效力,无法有效地防止舞弊行为的发生。
2.信息不对称
公司管理者实施会计舞弊以及由此带来的“财富流失”,实质上是公司在委托——制度安排下所形成的内生交易费用。由于内生交易费用的一个主要来源是欺骗的可能性,而只有在信息不对称时才有可能欺骗。因此,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委托——契约中的“局外人”之间自利行为无疑包含有管理者可能实施的会计舞弊行为。管理者会计舞弊既是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对委托人——所有者(公司董事会)的“欺骗”与直接撒谎,当然也是所有者因为信息不对称所产生的“逆向选择”和不可避免的内生交易费用。
在知识差别的情况下,授权者和被授权者在行动信息上处于非对称状态,授权者很难对公司的经营目标提出确切的要求。即便授权者有可能对被授权者提出尽可能确切的经营目标,但因管理信息非对称分布,管理者凭借自己对公司的管理权威,即因为拥有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特殊专门知识从而在有关信息的不对称公布上处于有利地位。管理者披露信息时,会有选择地提供对自己有利的信息,隐藏不利信息——逆向选择;在管理过程中,选择最有利于自己的福利而不是最有利于投资者福利的行为——道德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管理者具有借助于会计舞弊实现自己机会主义的动机和欲望,会计舞弊就会发生。
3.会计政策的缺陷
任何一个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不可能尽善尽美、涵盖一切,它们只是对会计工作提出基本的原则和规范,而且大多数只是对以往会计实践的总结,每当许多新情况、新领域、新行业出现的时候,总是很难找到一个恰当的会计准则作为会计操作的依据。也就是说法定会计政策往往滞后于会计实践的发展,这就使得公司在处理新业务时按照自己的想法,以自己的目标为标准随意的进行会计处理,滋生了舞弊行为的出现。另一方面,由于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一般都是原则性的规定,在指导实际工作时,需要会计人员的专业理解和职业判断。当会计人员存在舞弊的冲动时,就会利用对会计政策的不同理解,做出貌似正确实则错误的会计处理,这样的会计舞弊行为更具有隐蔽性。
4.审计的不足
首先是审计的独立性不足。独立性是审计人员职业道德的核心,也是审计的一个重要特征,它是审计结果得到社会公众依赖的基础,但从我国目前情况来看,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却远未达到市场经济发展的规范要求。这体现在:第一,公司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失效,委托人与被审计人具有合一倾向,由此制约着审计独立性。在我国股份有限公司中,一方面,国家作为大股东占绝对优势,但其往往存有多个部门代行职权,结果造成所有者实质上缺位;另一方面,中小股东因为缺乏影响力而忽视自身投票权的使用。由此使得股东大会职权不能有效行使。与此同时,公司董事个人持股量一般很有限,作为公司所有者而能获取的剩余报酬微不足道,在既缺乏约束机制又缺乏激励机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缺乏维护股东利益的动力,他们在价值取向上反而与同为人的公司经理人员更为一致。可见,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人员三者之间的制衡机制名存实亡,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失效,董事与经理人员往往同属内部人。在此情况下,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实际上由内部人决定,股东大会的批准只是一种形式,也就是说,内部人委托事务所审查自身,这无疑易使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受到削弱。第二,事务所的规模偏小导致其在经济上对客户的依赖。由于事务所规模偏小,不仅正常的审计业务难以规范,而且,由小规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大公司,在经济上也不可避免地会对大客户产生依赖,它们也就很容易被由内部人控制的客户所收买,从而导致注册会计师职业的独立性缺失,致使其难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发表审计意见。
其次,收费制度不科学。在审计工作中,一般而言,所费时间与执业质量呈正相关性,因此,为保证执业质量,国际通行的作法是按审计时间收取审计费用。但我国目前盛行的收费制度则非如此,审计收费往往是与公司资产或净资产总额相挂钩、而与审计时间相脱钩,甚至在恶性竞争的情况下,对资产庞大的上市公司收取极低的审计费用。在此情况下,为了平衡自身的成本效益,审计人员往往存有不合理缩短审计时间的倾向,有时还会减少必要的审计程序,以牺牲执业质量为代价换取自身经济利益的增加。
最后,审计人员业务素质欠佳。合格人才的短缺已经成为当前制约我国民间审计事业发展的一大“瓶颈”,尽管目前国内确实存在一些业务素质过硬的注册会计师,构成了审计职业界的中坚力量。但从审计执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来看,则不容乐观。国内不少审计执业人员在指导思想上往往过分偏重实务操作,忽视自身理论涵养的培养。与此同时,各事务所对后续教育又往往重视不够,培训资金投入不足,从而使得不少审计执业人员理论基础不扎实,知识结构较为单一,职业胜任能力不足。
5.缺乏适当的惩罚机制
目前我国的一些罚则措施有等商榷。例如,按照现行法规规定,如果上市公司的操纵行为造成了公布的信息虚假,最终导致投资者受损,处理方案往往是对上市公司及其负责人道义上的谴责或行政处分或罚款,极少数人被处以刑事惩罚,还没有发生民事赔偿。这种处罚的方式存在弊端,有罪罚不当之嫌。公司被证监会查处、罚款,罚的是公司的钱,而公司的钱是股东投入的资金;而且,公司舞弊行为一旦东窗事发,股价下跌使股东利益在二级市场受损。在这一过程中,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其实遭受了双重损失。而对于真正舞弊的管理层或大股东而言,这一微弱的惩罚措施与巨大的非法利益相比,根本起不到警示的作用,只会加剧他们舞弊的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