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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认识开展“履职尽责、勤政为民”主题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需要有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和公务员队伍;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需要各级干部、公务员具有很高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推动*文化又好又快发展,需要市直文化系统各级干部、公务员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完成区域文化旅游中心的战略任务,需要市直文化系统各级干部、公务员具有很强的执政能力、创造能力。从目前情况看,市直文化系统的干部和公务员队伍总体上是好的,是能够担当重任的。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部分干部和公务员的素质和能力还有很多不适应的地方。突出表现为:宗旨意识、群众观念淡薄,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漠不关心、麻木不仁;执政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只要权力,不要责任,不尽义务;工作敷衍赛责,不尽心尽力,事业发展、市场监控、公共服务职能不到位;履职能力、执政能力不强,办事效率低下;存在职能错位、缺位、越位,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在全体干部和公务员队伍中开展“履职尽责、勤政为民”主题活动,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是推动全市文化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
二、开展“履职尽责、勤政为民”主题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履职尽责、勤政为民”这一主题,明确职能,强化责任,加强监督,跟踪问责,着力解决市直文化系统各级干部和公务员在执行层面的突出问题,改善政务环境,推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开展“履职尽责、勤政为民”主题活动要重点把握以下原则:
(一)教育为主原则。坚持以正面教育和自我教育为主,不搞人人过关,不针对具体人、不纠缠具体事,重在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强化宗旨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履职尽责、勤政为民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依法行政原则。坚持依法行政、权由发授,任何处室和单位不得随意扩大职权,也不得逃避责任。依法规范各级干部、公务员的行政行为。
(三)权责一致原则。坚持在行使权力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建立和完善权责统一的行政体系,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既各司其职又各负其责。
(四)质量效能原则。坚持既要提高工作质量,又要提高工作效能;既要按程序办事,又要简化办事程序。做到工作质量高标准、办事效率快节奏。
(五)强化监督原则。坚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扩大党务、政务、公务公开,强化法律监督、纪律监督、群众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提高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级干部、公务员的公认度和公信力。
三、开展“履职尽责、勤政为民”主题活动的目标要求和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通过开展主题活动,要实现五个方面的目标要求:
(一)提高道德水准。市直文化系统各级干部、公务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观和勤政为民理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利益观,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形成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良好风尚。
(二)增强履职能力。市直文化系统各级干部和公务员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业务能力、工作能力明显增强,能够胜任本职工作、解决复杂问题,创造新经验、新业绩,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三)完善体制机制。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逐步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运转协调、监督有力的管理体制。
(四)转变工作作风。局机关、各单位、各级干部和公务员执政能力明显提高,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成为自觉行动和一种常态。
(五)实现群众满意。市直文化系统各级干部和公务员办事效率、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一些行政弊端得到克服,一些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得到解决,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得到惩处,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机关各处室、各单位、各级干部和公务员要按照上述目标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突出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着力解决“职能不清、责任不明”问题。主要是量化、实化、细化每个部门、每个单位、每个职位、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能和责任,重点解决“职能交叉、职能重复”、“无人管理、多头管理”、“自由裁量权过大”,只行使权力,不履行义务,不承担责任等问题。
二是解决“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主要是不求上进、不思进取、得过且过,业绩平平,无所建树;、吃拿卡要、弄虚作假、不讲诚信,甚至失职渎职,严重损害人们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等。
三是着力解决“责任心缺失、工作不到位”问题。主要是党性不强,宗旨观念淡薄,对工作没有激情,对群众没有感情,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其位不谋其政、不尽其责、敷衍了事、不深入实际、不调查研究、不解决问题,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等。
四是着力解决“程序繁琐、效能低下”问题。主要是因循守旧、墨守陈规,不改革、不创新、不发展,为了小团体利益,人为抬高门槛、设置障碍,故意刁难企业和群众;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不干事、干不成事等。
五是着力解决“政令不畅、执行不力”问题。主要是对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事不办,形成中梗阻、下梗阻;对内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果,相互掣肘、内耗严重等。
四、开展“履职尽责、勤政为民”主题活动的总体安排和方法步骤
这次主题活动时间大体安排5个月,从2008年11月开始,2009年3月基本完成。参加的范围包括: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含市文物局机关)的全体工作人员。
这次主题活动的方法步骤是:
1、明责。就是按照机构设置与“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把工作职能和责任量化、实化、细化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职位和岗位,实现全覆盖。做到职能清晰,责任明确,不重不漏,公开透明。同时,根据每个处室、职位和岗位职责分工,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完成时限和质量标准。这项工作由局人事处负责,2008年11月底完成。
2、履责。就是按照职责分工,高效运行,协调运转。每个干部和公务员都能做到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坚持严、细、深、实、快的工作标准,严谨细致、勤奋务实、精益求精。创新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履行职责是一个长期的并不断完善提高的过程,也是对每个干部和公务员的最基本的要求,2008年12月底前要基本建立履责的程序、方式方法、质量标准体系。
3、验责。就是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方法对每个干部和公务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评议和检验。要把自验与互验、上验与下验有机结合;个人述职与民主评议有机结合;日常验责与年度考核有机结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验责和评议结果记入本人档案,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由局监察室、人事处负责制定《验责实施办法》,2009年2月底前基本建立验责机制。
4、问责。就是按照《公务员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不能履责尽责的干部和公务员进行问责,追究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作出检查,限期整改;情节较重的,给予离岗培训,调整岗位,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责令辞职或建议免职;违法施政,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由局监察室、局机关总支负责,2008年12月底制定出《行政问责实施办法》,2009年1月正式实施。
明责是基础,履责是核心,验责是关键,问责是保障,四个环节相辅相成,构成“履责尽责、勤政为民”主题活动的有机整体,要实现明责具体化、履责规范化、验责制度化、问责常态化的目标。
五、切实加强对“履职尽责、勤政为民”主题活动的组织领导
“履职尽责、勤政为民”主题活动在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局人事处、监察室、机关总支参加,组成“履职尽责、勤政为民”主题活动办公室,局办公室主任孙建东任办公室主任,局人事处处长赵芳坤、监察室主任杨连成、机关总支专职副书记张宏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门工作机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指导。
根据《市行政问责规定》文件精神,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增强政府执行力,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建立行政问责的长效机制,现就加强行政问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正确把握行政问责工作方向
(一)坚持围绕推动责任落实、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方面,开展行政问责工作。要把推动尽职尽责作为行政问责工作的出发点,加快形成确责、履责、问责相互衔接、有机统一的制度体系。要把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问题作为首要任务,坚持问责跟着问题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以有效问责促进责任落实、作风改善和效能提升。对事关发展环境、百姓民生、政令畅通的突出问题,要加大行政问责力度,监督整改落实。要注重工作方法措施和目的效果的统一,坚持以人为本,调动和激发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职尽责、争先创优的主动性、积极性,加快形成面对本职岗位主动尽责,面对群众需求敢于负责,面对发展难题勇于担当的良好氛围,努力为新战略实施创造更加优良的发展环境。
二、建立健全行政问责体系
(二)建立部门责任制。各政府部门和单位要对照“三定”方案规定的主要职责及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规定,对本部门、本单位负责的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建立部门、单位职责目录。对上级机关分解落实的目标任务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要登记建档,及时组织落实并反馈结果。对因不主动协商解决或者相互推诿而影响工作,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从严追究相关部门、单位的责任。
(三)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各政府部门和单位要将承担的职责、工作任务和目标,科学分解到内设机构、工作岗位或者具体承办人员,建立岗位责任制。要明确不同级别之间、正职与副职之间的责任范围和工作方式,加快建立主体明确、层级清晰、职责具体、无缝衔接的岗位责任体系。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要按照事权或者区域划分行政执法责任,将每一项执法职责和每一个执法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建立起行政执法责任制体系。要根据岗位责任制建立情况编制岗位说明书,对工作任务、职责权限、工作标准、岗位关系和能力需求进行具体化、明确化,以此作为人员培训、考核、选任及奖励的重要依据。
(四)健全细化问责制度。各政府部门和单位要加快健全工作规范和业务标准体系,使每项工作、每个任务、每一环节都有清晰、直观、可操作的标准依据。要认真对照《市行政问责规定》的4个方面、36种问责情形,全面梳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抓紧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制度防范约束力。要把36种问责情形同本部门、单位各内设机构、各岗位负责的具体事项或工作结合起来,建立针对性强、体现部门特点、符合岗位工作实际的具体问责事项目录,切实将问责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和改进监督考核
(五)建立行政监督协调机制。监察机关要牵头组织政务督查、政府绩效考核,政府法制、安全生产监管、审计、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建立落实行政监督信息通报制度、定期会议沟通协调制度和行政问责案件移送制度,及时互通情况,交换工作信息,共同研究解决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促进资源整合、行动协调,提高层级监督合力。
(六)突出层级监督重点。监察机关要以专项检查、督办检查、重点抽查、办理投诉举报和舆情跟踪等监督方式为主,重点加强对事关发展环境、百姓利益、政令畅通的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和政风建设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监督检查。要着力加强对政府部门、单位及下级机关行政监督和问责工作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建立科学的推行行政问责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引导和激励各政府部门、单位主动加强内部监督与问责,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共性指标纳入部门目标责任考核、政府绩效评估体系。
(七)建立公众企业投诉快速响应机制。在县长公开电话平台开辟企业、投资者服务专线,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企业、投资者网上直通车栏目,多渠道受理涉企投诉,跟踪办理进度,回访办理效果,着力解决企业办事难、经营环境差等问题。各政府部门和单位要建立群众投诉、举报登记办理制度,处理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要及时归档备查。
(八)建立健全舆情问责信息处理机制。监察机关要建立网络舆情监测制度,加强同媒体的信息沟通,对舆情监测发现和媒体直接提供的涉及行政问责的事件或者线索,要发现一件、登记一件、转办一件,并督办落实,做到有案必查、有责必问、有错必纠。对舆论关注度高、影响大的问责案件,处理结果要及时向媒体反馈。建立舆情问责案件办理情况考核制度,按月通报办理情况,并作为年度行政问责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九)建立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的内部监督机制。各政府部门和单位要严格坚持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的原则,对职责履行和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监督。要建立本部门、本单位相关内设机构的协同工作机制,在日常工作中及时查找、发现和解决问题。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既要追究个人的责任,又要查找管理上的责任;对反复出现的问题,要认真查找制度上的问题并及时解决。
(十)深入实施政府绩效管理工作。政府绩效管理机构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修订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改进管理方法,引导和激励各政府部门、单位围绕新战略实施履行职责、争先创优。具有行政管理职责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单位,要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履职绩效计划和报告,接受公众评议和监督。对绩效评估结果不达标、群众评价满意度低的单位,要列为重点监督对象,跟踪督办,限时整改。
(十一)加强对公务人员岗位履职尽责情况的考核。各政府部门和单位要坚持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的原则,大力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岗位能力和工作作风建设。把任务目标、岗位职责和公务员的实际履责情况结合起来,根据岗位职责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考核内容、标准和办法,建立分级分类公务员考核制度,做到考实绩、考实效,并将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十二)加强警示教育。各政府部门、单位每年至少召开1次行政问责工作会议,通报行政问责工作开展情况,选择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深入剖析查找原因,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引以为戒;要突出领导、中层干部和重点岗位,采取风险提示、警示谈话等多种形式,引导、规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从政行为。
四、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十三)认真贯彻执行《市行政问责规定》。监察机关和各政府部门、单位发现管辖权限内的问责情形的,不论涉及哪一个单位、哪一个岗位、哪一级人员,都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问责,快查、快办,有责必究。对行政问责案件多发,或者同一类问责案件反复发生的单位,监察机关要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等处理。对具有典型性、影响大的问责案件,要及时进行通报,开展案例分析,发挥问责一人、教育一片的作用,推动相同或类似问题的有效防范和解决。
(十四)加强对行政机关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各政府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推行行政问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自觉发挥履职尽责、争先创优的表率和带头作用,并严格督促和约束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人员依法办事、高效服务。对发生行政问责情形后未能及时予以问责处理被监察机关先行立案的,媒体曝光的政风问题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发生严重破坏发展环境、损害群众利益案件的,以及群众、企业投诉较多未能及时妥善处理的,要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一并实施问责。
(十五)依法、合理地适用问责方式。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实施问责,要坚持权责统一、公平公正、有错必纠、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根据问责事实、情节和危害后果依法、合理适用问责方式,该从严的要从严,提高问责的公信力。对媒体、舆论关注的问责案件,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并积极做好对行政问责处理结果的解释说明工作。监察机关要建立行政问责案例指导制度,逐步完善配套制度,推动本地区问责方式适用标准的统一。
五、切实加强对行政问责工作的组织领导
调研中,一般党员干部给我们解密时说: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工程,不仅靠恒心、细心、爱心去打牢干部职工扎实的思想基础,不仅要全体党务工作者和全体干部职工共同艰辛努力,而且更要靠一茬一茬的分局领导班子集体学得正、做得正、行得正良性循环的接力和崇高的党性修炼以及“十年磨一剑”坚韧不拔的个人魅力、高瞻远瞩的领导艺能。分局领导在总结时给我们介绍了打造一支清正廉洁工商干部队伍的三大法宝是:探索廉政教育新渠道,搭建制度建设新平台,拓宽监督工作新领域。
探索廉政教育新渠道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工商行政管理内部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实行市场管办脱钩、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垂直管理、国家工商总局机构升格、企业信用个体工商户信用、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现代化信息技术应用以及停征“两费”、新“三定”方案的施行和规范津补贴等等。在实际工作和现实生活中,干部职工的价值取向、生活观念的改变、个人利益的分配、监管方式的转型、履职问责的力度加强等也都发生了重大变革。同时社会结构多元化、商品交易多样化、经济活动复杂化,都给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带来新的挑战和考验。在挑战和机遇共存的历史时代,唯有改革才有生机,唯有创新才有前途,唯有进取才有动力。*分局理直气壮地用马列主义最新理论成果武装人,用先进的文化思想引导人,用管用、有效的科学手段教育人。以科学的唯物的辨证的思想,摒弃不适应不符合当代工商人精神风貌和时代特征的形式主义。在继承和坚持两个经常性工作、正面教育典型引路、“”等传统教育方式的基础上,探索和实践了一系列廉政教育新渠道,取得明显效果。
一是宣廉教育即单刀直入法。在午餐前下班后,分局各种会议进行普遍的宣廉教育。开门见山,直入主题,使干部职工在思想上弄清弄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艰巨性。
二是倡廉教育即扬长避短法。不分男同志、女同志,不论新同志、老同志,没有成见、没有偏见,只要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进步、思路有新意、点子有价值,都要多场合表扬鼓励,弘扬正气,倡导先进。使之扬长避短,自觉克服不足,不断进取。
三是警廉教育即一招奏效法。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直言不讳,一针见血,直指要害。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明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是思廉教育即红色路线法。结合专题教育、主题教育、传统教育、党性教育等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参观改革开放三十年成果,党的一大会址,沙家浜等革命根据地进行“重走革命路,争做廉政人”的红色路线教育,从而使党员干部对“为政重在廉、做人重在诚、讲话重在信、办事重在实”的名句而常思,鼓舞工作干劲,珍惜工作岗位的热情。
五是品廉教育即艺术欣赏法。通过组织观看锡剧《九品廉吏》和《李荣法》,唱廉政歌曲,读廉政书籍、写廉政笔记,谈廉政心得,看廉政戏剧活动,在艺术欣赏中,品位党风廉政建设真谛,修炼完美的人格、陶冶高尚的情操,受到品廉教育。
六是省廉教育即社会实践法。抓住社会热点问题,结合当前形势,不失时机组织干部职工深入社区走家串户、访寒济贫;走进农村田头,不忘人民本色;走入工厂,倾听外来工的心声,牢记公仆责任。在活动中,明确主题,加入引导,反省言行,考量自己。思一思,想一想,党风廉政意识强不强?思一思,想一想人民公仆怎么做?思一思,想一想,存在不足怎么办?
七是树廉教育既现身说法法。召开典型报告会,事迹介绍会和“三八”、“五四”、“七一”、“八一”、“十一”以及历史传统节日座谈会,编组有序、轮流现身说法。介绍个人成长经历,反腐倡廉好的做法和经验,做到人人上讲台、人人受教育、人人是典型,起到三年轮一次,终身留印象的效应。
八是透廉教育即阳光透明法。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通过深化“两网”建设,突出分局局务公开,保证干部职工对局务公开、党务公开、人事公开和重大活动公开的知情权、监督权,充分尊重民主,确保行政权力的运行阳光透明。做到决策全民主、过程全公开、结果全公布。做干部职工放得心、信得过、有依靠的掌舵人。
九是践廉教育即身先士卒法。党员干部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确保不做。以过硬的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言行一致、表里一致、率先垂范的榜样行为,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模范;做学习实践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的模范;做抵得住诱惑、守得住清贫、抗得住私欲的模范,用实践示范的行动教育人、引导人、感化人。
十是问廉教育即远程监督法。充分利用工商系统信息化工具的优势,发挥人人有电脑、有手机,家庭有亲人的作用,丰富基层信息网廉政之声内容,经常廉政警句、格言,有关反腐倡廉规章要求,交流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心得感想。节假日温情提醒,利用手机短讯、聆声,在交友等社会活动中适当提醒,给家属亲人发廉政信,提示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每逢佳节常问“廉”,使干部职工违风廉政之事,不想做,不敢做,不去做。通过远程监控,党风廉政建设的警示,无时不在,无处不在,没有真空,没有死角,没有盲区,将廉政钟声时时刻刻入耳、入脑、入心。
搭建制度建设新平台
*工商分局打造清正廉洁干部队伍的第二个秘决是搭建制度建设新平台,在走访中我们注意到,从领导到一般干部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实践中*分局始终把规范制度建设作为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程来抓。在实际工作中强调用制度管理人,用制度约束人,用制度规范人,认真解决在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中不切实、不扎实、不落实的问题,不断完善党风廉政责任制度。在中层以上干部中已经形成的有《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责任分解》、《分局班子成员定点挂钩负责制度》分局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部门负责人和干部职工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诺书》,中层以上干部全部建有《党风廉政建设档案》。在具体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制度有《干部职工上下班签到制度》、《基层工商所绩效挂钩实施办法》、《重大案件会审制度》,由总支、办公室、法制科和纪检监察部门参加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纪检监察、人教等部门负责人联席制度》、《工商所长离任审计制度》、《干部职工外出考察实施办法》、《工会慰问干部职工试行办法》、《财务报销实施办法》、《干部职工奖励规定》、《纪检监察定期通报制度》、《行风监督员聘请和会议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责任追究办法》、《政务公开、重大事项公示制度》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制度》等等到二十多项规章制度,做到党风廉政建设网格化、制度化、规范化。真正使党风廉政责任制,一岗双责、一岗多责,做到横向到人,纵向到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有责任。
今年*工商分局又根据,新形势、新时期、新特点和工商监管方式的转型等新任务,坚持严格教育与严格管理相结合,以苏州局《干部文明礼仪》和《内部管理规范手册》两个基本制度为基础,在一个探索、两个改进、三个改革上下功夫。即:探索节假日期间、重要时段的监督检查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坚决维护廉洁自律规定的严肃性。改进教育方法,体现以人为本、人文关爱思想,注重特色、结合实际分层次、有重点地因人施教。改进考核、考勤工作。改革考核机制,建立适应新形势有效管理的新型机制。改革检查、督查办法,建立检查、督查通报机制。改革思想分析会议方法,建立局、所两级重大思想动态、通报制度,准确及时掌握每个干部职工思想动态。
拓宽监督工作新领域
监督方法方式很多,既有严肃性又有灵活性,*工商分局在拓宽监督工作新领域的主要做法是:
第一:开展履职问责监督,增强风险防御能力
开展“服务型工商”活动取得了巨大成功,工商对地方经济的发展和促进社会进步的作用日显重要,广大工商干部履职尽责的能力明显增强。同时,在工商职能的转型时期,监管领域由低端向高端延伸,监管方式由粗放向精细转变,监管方法由突击性、专项性向日常规范监管转变,监管手段由传统向现代化转变,履职要求更高,问责责任更严。必须在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领域中,更加强调广大干部职工廉政风险防御的能力。去年*分局以履职问责监督为切入点,扎扎实实开展了“遵章守纪、履职尽责”为主题的学教活动,拓宽了新的监督领域。
在学教活动中,组织观看了预防职务犯罪的电教片,认真组织开展“三对照、三检查”,进行查找廉政风险、建立防控机制。做到了个人查和组织查、上级查和下级查、重点查和普遍查相结合,认真排查,深刻剖析。达到“深刻教育、清醒查风险、全面鼓干劲、奋力抓落实”的目的。在学教活动中,职干部职工参与率*%,在分局*个岗位上,排查风险*个,(其中行政审批风险点*个;行政执法风险*个;行政处罚风险*个;内部管理风险点*个)。高风险岗位即:监督管理、罚没物资和固定资产管理、执法办案、财务管理、行政审批、内部管理等*个。
通过履职问责、渎职失职、行政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等履职风险大讨论,把防范廉政风险,提高问责能力,贯穿于干部教育、培养、使用和管理的各个环节,融入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全过程,筑牢了广大干部职工增强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的法纪防线。
第二:开展述职述廉监督,增强自律他律能力
在拓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新领域的实践中,*工商分局探索践行了述职述廉机制。一是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坚持领导干部向中层干部述职述廉,并将“双述”内容在网上公示,接受全局干部职工的监督评廉。二是干部述职述廉。结合公务员考核、民主生活会和评先评优等重大活动,全体干部相互述职述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党风廉政建设的建议和努力方向,促进监督,增强自律和他律的能力。三是组织中层负责人向服务对象述职述廉。去年分局在组织桃坞、娄门、观前三个工商所向社会和服务对象述职述廉的基础上,又分别组织机关、注册科、经检大队、监管科等部门负责人向社会和服务对象述职述廉,受到社会各界高度评价,达到了预期目的。分局机关参加“双述”活动代表*人,社会和服务对象代表*人,分别对履行职责、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廉洁自律四个方面进行综合测评,取得好和较好满意率*%的高分。分局在*区纪委组织的*个行政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效能建设综合评议中列第三名。
第三:开展作风效能监督,增强服务发展能力
分局从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执行双六条禁令入手,重点是主要领导亲自到*区纪委、各街道党工委征求意见,召开义务行风监督员会议,认真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定期召开干部思想动态分析会议等基础性工作,扎扎实实地推进作风效能建设,在全社会展示了工商部门的良好形象。在作风效能建设的监督上,从思想上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强服务、促增长、促发展”做的怎么样?从工作上对照职能转型要求,思想怎么转、转什么、转到位没有?特别是在当前停征“两费”,实行“阳光津补贴”的大背景下,针对福利待遇、总收入有所降低的情况,部分人存在心态不平衡,工作干劲下降,工作标准降低,管理要求放松,廉洁自律不严;极个别中层和少数干部个人主义、享乐主义、艰苦奋斗的思想不牢;在工作中凭个人感情办事,凭兴趣情绪办事,凭利益多少办事,上班迟到、下班早退,甚至不请假,无故矿工的现象时有发生;组织纪律涣散,工作矛盾积压,部门和个人形象差,学习力、执行力、约束力不到位;部门与部门之间,所与所之间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效能建设发展中不平衡,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和不足,开展高强度、密集型的不间断督查。以“三优化、三争当”活动为载体,重点围绕企业年检、行政执法、食品安全、窗口单位、执行纪律五个方面,抽查、明查、互查,定期通报督查结果,提出整改建议。坚持管业务、管队伍,必先管行风的原则,督促干部职工进一步端正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树立法治工商、服务工商、效能工商的形象,全面推进作风效能建设。
一、注重简效同步,简政放权经得起三大作用的衡量
按照总理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的“三大衡量作用”要求,潍坊市按照“改革后企业申请办理的时间压缩了多少,投资项目审批是否及时,群众办事方便了多少”的衡量标准,同步提升简政放权的力度和效益,不断实现简政放权与提质增效的同频共振。
(一)注重放权的数量与效益同步提升。基层放权既要“放得下”,也要“接得住”。“放得下”就要以取消或简化前置性审批或法律法规依据不足事项为重点,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并依法依规主动下放。经过努力,潍坊市级审批事项由915项压减到287项,压减比例达69%;政府部门结合权力清单制度,主动“削权”5360项,占总数的62.9%。通过“政府瘦身”还权于市场和社会,让利于群众和企业,以政府的减权、卸权换来市场的活力和社会组织的释放。“接得住”就要对上级下放的审批权限做好衔接,防止缺位断档;对放给市场、放给社会、放给基层的权力及时接转并放开,不变相保留。潍坊市通过建立“一口受理、专题研究、政府发文、统一调整”的集约化管理模式,杜绝了审批部门以任何形式、任何方式调整审批事项。三年以来,潍坊市共承接国家和省取消、下放审批事项6批156项,全部纳入审批目录,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确保上级下放审批事项承接落实全部到位。
提质增效要比聚焦成绩更重要,“简政放权”改革渐入深水区,靓丽的成绩单背后,仍有很多“硬骨头”要啃。按照“三大作用”的衡量标准,持续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拓展,依法再取消下放一批企业发展最急需、“含金量高”的行政审批事项。认真研究承接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配套措施,提高承接能力,及时解决放权不同步不协调不到位问题。直面县级编制配备不足、专业人才、经费、技术、装备缺乏等影响因素,探索事项调整与财权、人员编制的联动调整办法,对取消、下放事项及时跟进指导,确保落实到位、坚决管到底,打通简政放权的“最后一公里”。
(二)注重简政的质量与效益同步提高。简政就要删繁就简,再造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加快项目落地。潍坊市以规范运作流程、联办机制和会审机制为核心,创新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将从企业设立到投产运营的纯审批时间由原先的至少60个工作日压缩到现在的29个工作日,提速50%以上。一是全面推行建设工程项目模块化审批,将建设工程项目涉及的14个部门50余项审批事项,合并为6个审批模块,实行“一口受理、并联审批、内部流转、限时办结”,项目有效审批时限提速近50%。二是创新开展非制造业建设工程项目告知承诺制,将立项前耗时较长的水评、环评、能评、震评等4类评价报告,由立项前提报延迟至施工许可前提报,项目审批时限缩短4个月以上。三是探索实行“五证合一、一证一码”登记制度。去年,潍坊市在山东省率先推开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基础上,探索将涉及企业的社会保险、统计登记证纳入登记范围,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证一码”登记制度。
对照“三大作用”的衡量标准,面对行政审批“时间长、收费多、盖章多、中介多、提供材料多”的“一长四多”问题,还需要更加注重精简优化行政审批环节带来的实在效益。全面推行建设工程项目“模块化”审批,大力精简审批要件和报建手续,压缩前置审批环节,减少申报材料和不必要的审批流程。探索推行建设项目区域化评估评审,实行“一次评估、全区共享”,逐步实现区域单体建设项目“零评估”、“零收费”。不断扩大告知承诺制实施范围,将工商登记后置审批等事项逐步纳入,平均节省项目落地时间3个月以上。全面推开行政审批否定报备制度,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三)注重政府管理变量与效益同步强化。“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加强政府监管和依法用权的重要推力,通过加快政务信息公开,发挥人民群众和企业对行政审批制度的监督作用,倒逼政府管理方式转变,确保简政放权落到实处。一是晒出权力清单,推动政府权力阳光运行。厘清政府权力边界,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改革思路,潍坊市在山东省率先编制完成市县两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梳理行政权力事项3163项、服务事项305项,逐项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通过政府网站、编办网站、部门网站,毫无保留地向全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晒出责任清单,推进政府部门依法履职。延伸“权力清单”效用,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划定职责边界,潍坊市在山东省率先编制公布市县两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明晰主要职责4035项、具体责任16470项、追责情形16141项,配套制定并落实专门的责任追究办法、内部督查落实机制和第三方民意调查评估机制,推进政府部门依法履职尽责。三是晒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约束政府审批自由裁量权。按照摸清底数、规范要素、集约管理的工作思路,审核编制潍坊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晒出行政审批事项287项,并逐项编制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路线图、明白纸”,真正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审批流程有规范”。
清单越合理,越清晰,越公开,放权改革的效率也越高,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就要以更大的决心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全面梳理市县镇三级公共服务事项,积极清理各类证明材料和盖章环节,编制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公共服务指南。加大决策公开力度,对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重大决策,采取听证问政等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充分利用新闻、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等形式和政府网站、政务媒体等重要载体,及时快速准确跟进政策解读,让企业和群众更好地掌握政策、用好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效用。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技术,搭建覆盖市县镇的三级网络体系,打破“信息孤岛”,形成“一网式运转、一体化协作、一站式服务”的网上审批运行平台和投资审批监管平台,进一步规范政府部门的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进一步提升经济建设软环境。
二、注重放管结合,政府监管经得起社会公平的检验
按照“推进政府监管体制改革,增进社会公正,增进人民福祉”的要求,改变过去“以批代管”的管理模式,潍坊市坚持放管并重、宽进严管,推动管理方式由管制、粗放型向服务、精细型转变,管理手段由分散、封闭式向集约、协同化转变,不断寻求社会的公平正义。一是避免监管“缺位”和管理“真空”。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覆盖相结合,潍坊市通过建立“3+X”监管体系,对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环境保护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3大重点领域,坚持先立后破,制定并落实80余项具体监管措施,着重提高监管效能。对其他所有领域依托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强化执行落实,分别明确7类内容和9项监管措施,逐步实现市场监管全覆盖。不断延伸监管链条,在监管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快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和格式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整合案件管理系统,实行案件和执法信息的统一管理,把监管链条贯通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二是创新和加强政府公正监管。政府放权不是放任,而是为了腾出手来加强监管,只有管得好管到位才能放得开减得多。潍坊市不断创新转变监管方式,推动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有效衔接、全程贯通。一方面,推进部门内部综合执法和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市级把农业、卫计、城管、文化四大领域的9个执法机构整合为4个;县级把工商、质监、食药3个部门整合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合并相关职能,提升监管效率。理顺市区职责权限,明晰了土地管理、城市建设、市政管理、城管执法等4个重点领域14个方面权责边界。今年,结合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综合监管机制,推动行政执法资源高效利用。清理整合各级各类行政执法队伍,全面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把几个“大盖帽”合成一个“大盖帽”,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加快推进市区只保留一个层级的行政执法队伍整合,实现行政执法资源的高效利用。另一方面,加大在监管工作中的科技投入,整合监督抽验、风险监测、信用体系、稽查执法等级各类信息建立“大数据库”,运用物联网、云计算、“互联网+”推动监管方式向专业化、智能化转变。今年,在市直47个有执法权的部门制定随机抽查方案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改革,同步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充分体现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简洁性。探索建立大数据监管体系,构建协同监管平台,推进部门间监管信息共享,实现相关领域的多部门联合监管。三是发挥信用监管、协调监管、督查问责和社会共治能力。充分发挥各方尤其是信用监管、协调监管、督查问责的监督作用,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健全完善齐抓共治的监管格局。通过运用监察、审计、督查、行政复议等方式,加强对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以罚代管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问责,确保了各项审改政策的有效落地。整合24条政务服务热线,搭建了“12345”一个号码管服务的综合性政府公共服务平台,提高监管工作透明度。建立定期回访和第三方评估机制,去年以来,共调查回访600余人次,解决问题85个,调动了社会参与的积极性。今年将加大各方协同力度,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披露、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构建跨部门执法联动响应及失信约束机制。强化执纪问责,结合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修订完善政府部门“三定”规定,调整完善部门职责,优化整合部门内设机构,提高行政效能。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强化行业自律管理,发挥舆论媒体监督作用,加快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自治、公众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
三、注重供需平衡,政务服务经得起群众满意度的评价
一、加强领导,提高行风建设水平
我局的政风行风建设自始至终都得到了局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不断从组织上、思想上、工作上加强对政风行风建设的领导,使我局的政风行风建设年年都有新进步。
1、组织健全。为加强对机关效能和政风行风建设的领导,我局始终都有一个政风行风及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亲自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均为局党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监察室),明确规定: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领导分别为本单位政风行风及效能建设第一责任人,并指定本单位负责综合工作的干部为政风行风及效能建设联络员;我们每年年初都组织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领导分别与分管的局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都把政风行风建设作为责任书的内容之一,强化责任意识。我们还常年聘请10名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离退休老干部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代表和机关效能监督员,并明确其职责。各区财政局也都是局长亲自负责抓政风行风建设,并分工一名副职具体负责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指定一名财政干部负责政风行风建设具体业务工作并担任政风行风及效能建设联络员,还聘请各区财政局自己的行评代表,由此建立起一个由上至下、由内到外、责任到人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网络。去年,海沧区财政局根据区划调整后机构变化、人员调整的情况,及时调整、充实行风评议代表,使所聘请的行风评议代表更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
2、思想重视。我们始终坚持把行风建设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常议常抓。去年6月3日,我局召开局务会研究讨论《市财政局政风行风及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会议对行风建设明确提出了“要讲求实效、要有针对性、要有群众意识、要解决老大难问题、要市区联动”的要求。我们不仅专题召开行风建设工作会部署工作、分析形势、研究整改措施;还在每年的各种会议上,结合部署财政业务工作对行风建设提出要求,真正做到:把行风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讲评、一起落实。思明区财政局在去年政风行风建设动员会上,还请了区政府、区人大领导出席,区长结合当前的经济形式和财政收支状况亲自作动员,为政风行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工作有力。我们无论是开展市对区财政的综合考评,对局机关处室、局属事业单位的年度绩效考评,还是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活动,都把行风建设作为考评的重要内容。我们主要从制定计划、发现和整改问题、“窗口”单位便民服务、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政务公开等方面进行考评。同时对于有群众反映强烈或有投诉服务态度不好、质量不高的,对市、区两级行评代表指出存在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效果不明显的将加重扣分;而对行风建设中存在突出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整个项目不得分,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通过这些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充分调动财政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形成齐心协力抓行风建设的良好局面。去年,翔安区财政局提出从六个方面入手建设素质型、效能型、服务型财政机关,即:打造团队精神,增强财政凝聚力;树立公仆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完善健全制度,提高办事效率;提倡高尚品德,加强廉政建设;规范财政管理,加强作风建设;加强协调沟通,创建和谐财政。从而在社会上、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财政的良好形象。
二、围绕中心,开展政风行风建设
去年是我们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宏观调控政策从年初的“双防”到年中的“一保一控”,再到现在的“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财政政策也从“稳健”转为“积极”;期间还遇到了抗震救灾等突发性事件,财政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我局的政风行风建设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服务保障作用。
1、抓考评,提高工作质量。我们在抓好财政机关内部人员绩效考评的基础上,去年又健全和完善了《局机关内部处室绩效考评管理暂行办法》和《局属事业单位绩效考评管理暂行办法》,对局机关内部处室、局属事业单位每年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条件,提高整个财政部门的履职力和执行力。为加强对区财政的指导,不断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我们制定出台了《市对区财政综合管理考核暂行办法》,从地方财政的可持续发展、财政重大改革进程、财政管理规范化等方面分29个考核指标进行考评,并将考核结果在全市财政系统进行通报,推动财政各项工作落实。为加强对财政专项支出的绩效管理,我们还制定出台了《市市级财政专项支出预算绩效考评实施细则》,将19类专项资金列入考-
评范围,通过考评节约了财政资金,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我们把绩效管理看作是财政工作的永恒主题,通过制定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建立绩效管理制度、科学设定考评指标、严肃认真组织考评,客观评价财政工作绩效。去年,我们根据“三定”方案确定的财政部门职责,以市委、市政府分解任务和我局年度工作计划为重点,设置了能够体现财政部门职能、反映我局当年工作绩效的15项关键业绩评估指标,再根据这15项指标共计设置了58项二级指标。各项指标都做到:有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进度、预期效果、具体措施和要求。坚持每月有对照检查、每季度有自查自评、每半年有绩效分析。形成了评估实施统一组织、评估内容上下衔接、评估重点有所区分、评估方法综合利用、评估结果奖惩并用、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的绩效管理机制。通过开展各个层次、各种形式的考评,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2、抓服务,提高工作效率。我们在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民生中,注重发挥财政优势、突出财政特色,努力提高财政工作效率。去年5月16日,我们举办了以“助力发展,服务民生”为主题的“公共财政服务日”活动,通过现场为广大市民提供社会保障性住房、社会保险、再就业等一系列财政民生政策的咨询服务,分发财政政策宣传材料,向群众传播市委、市政府的民生财政理念,让群众更直接地了解财政政策及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为群众提供享受便捷服务的平台。我们除了落实过去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过去好的传统做法以外,还注意围绕中心、开拓创新。非税收入管理中心投入人力、物力研发“交通管理部门罚款收缴管理信息平台”,既方便群众办事,又实现了对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情况的实时有效监管;在我市红十字会接受群众为地震灾区捐款工作中,他们专门开辟绿色通道、全力以赴地做好服务保障工作,赢得了服务对象的高度评价。财政审核中心面对抗震救灾财政投入资金量大、情况紧急的实际,主动提前介入、全程跟踪,既满足了抗震救灾的实际需要,又确保了财政资金的有效利用。今年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密集出台,特别是下半年保增长、扩内需的政策调整力度大,随之而带来的财政业务工作十分繁忙,各业务处室经常加班加点,广大财政干部都毫无怨言。
3、抓培训,提高工作能力。为使财政干部职工及时、准确掌握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增强财政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提高为民服务、开展财政工作的能力,我们十分注重财政干部的教育培训。去年11月,我们结合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邀请了中央党校、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和财政部的专家进行学术演讲,就当前国际金融海啸的背景下,中国宏观经济局势走向及国家4万亿元扩大内需的财政资金如何使用等问题向与会的企业家、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和市民指点迷津。在开展“公共财政服务日”活动中,我们还聘请了知名专家学者以企业资本运作中的财务误区、中国企业如何筹备上市、企业如何抓住台湾大选后两岸经济交流的先机等为主要内容进行专题讲座。通过举办教育培训,既服务了社会、服务群众,又教育财政系统干部职工正确认识形势、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在财政业务工作中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提高了财政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
三、严格监督,促进惠民政策落实
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让公共财政的阳光照耀民生,近几年,党和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惠民政策。这些惠民政策落实得如何,群众最为关注。我们在开展政风行风建设中,就紧紧抓住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严格监督,促进惠民政策落实。
1、强化业务监督。去年,我们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采取上下联动、横向联合的方式开展了对惠民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分5个督查小组主要是对种粮农资综合直补及良种补贴、农机“购机补贴”、农村沼气、测土配方、水利设施建设、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农村低保资金等进行检查,涉及各项资金近3亿元,通过听取被检查部门惠民政策落实情况汇报,实地查阅相关资料及帐册,对所检查单位的惠民资金的拨付情况逐项进行核实,全面掌握惠民资金的种类、数额和发放标准以及使用情况。检查发现我市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实比较好,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省督查组的充分肯定。此外,我们还开展了对社会保险资金监管问题的调研,通过调研摸清底数、找准问题、寻求对策、强化监管。
2、强化媒体监督。为使惠民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我们还借助《日报》监督在线栏目,对我局领导接听行评专线的情况进行特别报道,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去年11月7日,我局分管农业、社会保障的庄志杰副局长率相关处室负责人,就惠民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接听行评专线电话,许多市民群众针对能繁母猪补贴、取消农村初中小学寄宿生住宿费、低保申请等进行政策咨询、反映相关情况,负责接听行评专线的处室领导一一进行解答,对有些问题当场要求区财政局调查处理,对有些不能当场解决的问题先向群众表明整改期限,过后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立即整改。11月10日的《日报》监督在线栏目进行了全面报道,既为新闻媒体监督惠民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主动提供便利,又让市民群众吃了一颗“定心丸”。集美区财政局还十分重视财政惠民政策的宣传工作,通过宣传党和政府的财政惠民政策,使惠民政策得到切实贯彻执行,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享受到了改革发展的成果。
3、及时处理群众投诉,接受群众监督。11月14日,我们接到群众投诉电话,反映同安区汀溪镇造水村种粮直补已发放到村干部手中,但还没有及时发给群众。对此,我们非常重视,立即协调同安区纠风办、区农业局、区财政局就此事进行调查了解,并邀请市行评代表参与调查处理。经查:原来是3个村民小组的组长为了本村的公益性建设,而将上级拨付的46958元种粮补贴代为保管,准备垫付本村公益性建设工程的前期费用,之后再多还少补,而未能将种粮补贴及时发到群众手中。调查组了解情况后严肃指出:“种粮补贴”是“惠民惠农政策”的一项具体措施,必须及时足额发放,不能用作其他用途。要求该村立即整改,并要求同安区举一反三,对种粮补贴发放问题进行层层督查,重申相关规定和要求,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四、突出重点,周密组织行风评议
我们在开展政风行风建设中,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各项工作、各个环节的重点,周密组织、狠抓落实,通过抓重点,带动政风行风建设、包括行风评议工作上水平。
1、计划部署突出重点工作。我们在制定机关效能及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时,就确定了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是:要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对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紧抓不放,着重抓好会计资格考试及办证、公车定点维修、财政审核、政府采购的科学规范管理和“小金库”治理,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推动工作上新台阶;各单位直接服务群众的“窗口”,就是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的重中之重,要始终如一的坚持高标准,严格兑现服务承诺,充分发挥“窗口”的示范、带动作用。确立这些工作重点,是在认真总结过去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省、市政风行风建设指示精神提出来的,符合我市财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实际,事实证明:抓住了工作重点,就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就能够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行风评议突出重点内容。在开展的民主评议行风中,我们确定了5项评议内容:领导班子是否重视;是否依法履行职能;是否讲求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是否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是否认真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否清正廉洁等。行风评议有了重点内容,也就有了评议方向,就不至于图形式、走过场。湖里区财政局把基层的行风建设作为行风评议的重点突出出来,他们专门召开街道财经办政风行风工作部署会,及时学习传达市、区行评会议精神,指导街道办开展工作;他们还针对街道财经办存在的活动形式单一、工作被动等问题,引导街道财经办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涵,明确时间和任务要求,严明工作纪律,确保区、街两级财政系统政风行风工作步调一致,齐头并进。
3、查找问题突出重点环节。为做好民主评议、查找问题阶段的工作,6月26日,我们组织召开全市财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邀请市纠风办领导进行政风行风建设理论授课;市行评代表和局领导分别通报了全市财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情况,对主要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对下一步政风行风建设提出具体要求。在查找问题阶段开始后,为便于我市财政系统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我们统一明确了自查自纠内容。一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中心城市建设和跨越式发展的重大决策、任务分解、惠民利民政策以及局党组决定的执行情况;二是行风、效能建设九项制度的执行情况;三是依法办事的情况;四是工作作风情况;五是政务公开和网上审批工作的落实情况;六是廉洁从政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各单位都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自查自纠报告,使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从一开始就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同安区财政局和中华会计函校针对当前农村财会人员素质不高、村级财政管理不够规范的实际,主动作为、积极作为,他们立足自我联合举办农村财会人员教育培训班,对各行政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会人员,以及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乡镇企业和村办企业从事会计核算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通过教育培训提高农村财会人员开展村级财务工作的能力,进一步规范农村财务管理,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五、认真整改,确保行风建设实效
我们通过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查找政风行风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向全市财政系统各单位发放了14份整改通知书,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重点跟踪指导,使行风建设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1、关于“会计资格考试及办证”。会计处和市会计学会经过研究、开发了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以实现会计从业资格网上审批及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方便会计人员办事,提高办事效率;去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开始后,我们利用各种媒体对网上报名的方法和注意事项进行广泛宣传,由于该系统刚开发出来,担心有的报考对象不了解,有的不会上网或不具备上网条件,在开办网上报名的同时,我们还设立了人工报名点,方便群众,受到群众好评。
2、关于“公车定点维修”。自从实行公车定点维修制度后,针对有的单位反映定点维修企业管理不严、个别维修项目价格不合理等问题,我们从健全规章制度入手,着力进行整改;制定了《市政府采购车辆定点维修企业管理制度》,从维修经营、维修质量、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加以规范维修企业行为,并定期检查、考核,奖优罚劣。使定点维修费用逐年递减,每辆公务车辆年平均维修费用5157元,下降为每辆公务车辆年维修费用4643元,年节约财政资金700多万元。
3、关于“财政审核”。财政审核中心通过强化公仆观念和服务意识,在服务中抓管理,在管理中求效益,变被动收审为主动催报,变关门审核为上门服务,为项目建设管理出谋献策。突出抓好重点项目服务,对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跟踪监管,责任到人、服务到位,认真履行承诺时限。进一步规范财政审核工作,对一些约定俗成的作法,经过广泛征求意见、专家论证,按照上级要求,形成了“关于规范审核口径的若干意见”。积极保障四川地震灾区援建工作,在第一时间派出业务骨干前往灾区一线开展工作,确保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去年共完成工程预(控制价)、决算项目5729个,审核工作量达274.32亿元,核减35.95亿元,核减率达13.11%。超额完成全年计划200亿元审核工作量。
4、关于“政府采购”。针对群众反映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注意下大力气进行整改。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起草制定了《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市政府采购机构执业备案暂行办法》和《市政府采购机构执业人员培训考试暂行办法》等一批规章制度;二是拟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大宗货物政府采购工作,充分发挥规模采购效益,降低采购成本。我市第二轮定点饭店政府采购实行淡、旺季两种价格,《政府采购信息报》12月5日专门进行了报道;三是健全通用办公设备协议供货采购模式,提高协议供货效率;四是加强供应商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供应商违法违规行为;五是加强各区采购办工作人员及采购机构从业人员业务知识培训,规范采购机构的行为;六是开展全市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去年,我市政府采购共完成预算31.04亿元,实际采购金额25.95亿元,节约财政资金5.1亿元,资金节约率为16.42%。
六、建章立制,规范财政权力运行
为确保政风行风建设形成长效机制,我们坚持纠、评、建并举,以解决问题为主线,通过选准突破口、建章立制,规范财政权力运行。
1、以提高财政工作效率为突破口,规范财政行政审批权。为提高财政工作效率,我们对所有财政审批权限进行认真梳理,并按照“规范程序、提高效率、简明清晰、便民利民”的原则,优化各项业务流程,努力精简办事环节,规范、简化办事程序,还对每项审批的工作流程、每个环节的办理时限、所需要的各种资料在财政网站上公开。去年,我们还积极稳妥地推进网上审批工作,对经过梳理后保留的19个审批项目,全部纳入《市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实现网上审批,目前所有审批业务全部按规定程序审批、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我们还在《日报·监督在线》栏目中向社会公众做出了“五个实行”的服务承诺,将实行财政政务公开的内容、实行一次性告知的方法、实行限时办结的具体时限、实行严格管理的态度、实行有错必究的承诺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2、以缩小自由裁量空间为突破口,规范财政行政处罚权。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行政处罚行为,确保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依法、规范、合理行使,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扩大试点范围工作方案》,制定了《市财政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方案》。成立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相关责任处室和工作人员。按照“公开、公正、高效、便民”的原则,建立和实施规范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标准和制度,将10个负有执法责任的业务处室和事业单位对违反《政府采购法》等7部法律法规的120种违法行为进行梳理,分别按轻微、一般、严重、特别严重四类违法程度明确违法情节和处罚标准,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防止权力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