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银行存款工作措施

银行存款工作措施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银行存款工作措施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银行存款工作措施

银行存款工作措施范文第1篇

岗位不轮换的缺点是一方面不轮换不仅会严重阻碍会计人员增强整体素质、提高全面技能水平的发展,造成一个单位的财会人员技能单一化、工作能力参差不齐的局面。年度决算、财务报表的编制等重要环节往往仅有一二位人员才能完成。其他的财务人员插不上手,干着急。而另一方面不轮换还会使得一些重要岗位长期人员固定后,利用工作的便利收受贿赂或侵占单位的经济利益。岗位轮换制除了能够提高人员素质,培养出全面通才的财务人员以外。还有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能够从很大程度上减少财务人员经济问题的出现。要知道,长期的不轮岗容易形成财务弊端。比如某些岗位,出纳、应收应付款的结算、收入的核算涉及到钱款与客户、供应商的往来较多。岗位上的人长期固定,就算有相关的审查制度,但也会让人钻空子,或者形成一些不符合规定的约定俗成的东西。一些公司的银行印鉴在使用时并不严格,常出现由一人保管所有印章,甚至允许出纳事先在空白支票上盖好印章。如应收应付款核算岗位由于负责应收应付款的结算,这也是牵涉到多方利益,给谁先付款,付多少货款,谁的货款可以迟点收,在轻急迟缓间,关系十分重大。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这个岗位上的会计人员是许多往来单位要讨好想巴结的对象。那么对于这样的岗位,长期人员固定,事必造成利益的倾斜。还有存货核算岗位,虽然企业都会有定期盘存的制度,但在具体实施盘点时,也有某些存货核算会计与仓库保管人员相互串通,盘点时将次品替代正品,或将保质期内的物资当做过期物资下账,或私取仓库物资,盘点时掩饰账实不符的现象。这些情况的产生往往都与这些要害岗位人员长期固定,某些不良行为已经是积习难改,既难管理,又难控制。在岗位轮换时,后任肯定是要去借鉴前任所做的工作的,那么前任所做的事情就被摆在台面上了,这比上级单位来检查或经济问题出现才审查要来得更及时。而在岗位轮换时,应有明确的交接制度来规范,交接时应列明之前所做的工作流程并应附详细的说明,也就是自己是怎么做的,为什么这么做,给后任明确工作的方向。那么在说明怎么做,为什么这么做时,随着后任接手工作一段时间后,就会明白前任所做是否正确,是否在工作中存在不足甚至马上发现经济问题。如果说明不详细,后任有权力就工作事项询问前任,如果不是为了掩盖问题的发生,相信前任应该会清楚明白地交待相关事宜,因为这个前任也已经是某个岗位的后任。而从业务往来单位和单位内部各部门的角度出发,当知道负责这一岗位的财务人员不会长期在其位,也就明白这人的“用处”不大,勾结贿赂的想法也就自然少了。财务人员所面临的诱惑也就少了。因此,为了工作的顺利开展,大家都会齐心协力,交接清楚的。严格规范的岗位交接制度是岗位轮换制的实施得以保障的前提。有了良好的交接制度,岗位轮换就能发挥很好的作用。如果交接不到位,就会影响轮换之后工作的开展。

2财务工作岗位轮换措施

2.1要在思想上形成对岗位轮换制的共识

从普通财务人员来说要认识到这个制度对提高个人的素质和能力上是大有利处的,在轮换时应该以积极的态度来迎接新岗位的来临。作为单位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要认识到这个制度提高单位整体的管理水平、减少经济舞弊行为的发生的作用,作为领导还要对一些有不同看法的财务人员要耐心劝导。当然如果领导自身不正,这个制度也就无法实施下去。只有领导想把事做好时,才能上下齐心,相互协作。

2.2要形成制度

只有用命令的形式把这一工作措施作为制度固定下来,才能行之有效并持之以恒地确保其顺利实施。在制度中包括了如何轮换,哪些岗位轮换到哪些岗位,比如出纳负责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款业务,因此对现金收付款记账凭证、银行收付款记账凭证都接触较多,可以安排出纳先轮换到现金、银行存款收付业务较多的岗位,比如日常报销或收入核算岗位,这样上手会较快。形成制度后就要贯彻下去,不能随意停止或不实施制度,或者有选择地进行轮换,这样会影响员工的积极性,产生抵触情绪。如遇特殊情况,比如人员离职、生病等,在轮换不能实行时,也须征得部门其他人员的同意,并提出补救措施,可以暂时保留生病人员的岗位,重要岗位可以由离职人员与接任人员并行一段时间后再办理离职手续,使得制度一如既往地遵循下去。

2.3制定严格的交接制度

在交接时前任应对工作流程予以具体说明,使后任上手无疑点。并在今后的工作中,有责任对后任的相关工作进行一段时间的指导,对后任的工作问题的咨询有解答的义务。确保后任接任工作的开展。当然,如果后任的能力有限,在交接后的两三个月后还无法适应新岗位,这时应考虑更换其他适合其能力的工作岗位。

2.4对轮岗的表现进行奖惩

对轮岗过程中的财务人员,要认真考核,对表现优秀的人员应给予一定的奖励,作为其晋升的重要资历,因为轮岗制本身的一大作用就是为了培养全面的财务人员,在轮岗的过程中作为前任认真指导后任,作为后任很快熟悉和掌握新岗位的工作,这就表现出了一种高素养,也代表了日后能成为总账会计甚至会计机构负责人的潜力。相反,对在轮岗过程表现不佳的人员,应分别针对原因进行处理。如果是能力的问题,应给予其适应调节的空间与时间,而如果是因为抵触不配合,应给予批评和教育。不要一刀切,应区别对待。

2.5制定合理的轮换周期

为配合会计工作的特性,便于会计核算工作的进行,轮换最好在会计年度的年初或年末。时间跨度以一年或两年为宜。当然,也可以对一些重要的岗位单独制定其轮换的时间,比如应收、应付款的结算、材料物资的核算,在借助相关的ERP软件核算,操作标准化、规范化的情况下,可以半年轮换。轮换的周期一定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考量各方面的因素,可以与其他销售、仓库等业务部门后协商后再决定。

2.6在平时的工作中坚持“传、帮、带”的好习惯

从来财务各岗位都需要一定时间来适应,前后任的衔接、配合是十分重要的。当各项财务操作透明化、公开化,大家互帮互助,本着把事情做好的目的进行岗位的轮换时,上下齐心,共同创造团结的工作环境,各项工作都将得以顺利的开展。

3结语

银行存款工作措施范文第2篇

(广州大学纺织服装学院,广东 广州 510165)

【摘 要】很多财务人员都愿意固定一个岗位,不轮换从表面上看的结果只是会让许多财务人员感到工作的轻松,自己只要熟悉本岗位的工作就可以了。从深层次来看,不轮换会滋生很多财务弊端。

关键词 财务;岗位;轮换

在当前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中,财务工作被摆在了越来越重要的位置上。财务工作岗位轮换制是在本单位的内部财会人员中定期轮换其工作岗位的工作办法。这一办法优点在于能从最大限度上激发财务人员自觉加强业务能力的训练,推动各项专业技术的学习。还能解决财务人员流动性较大较大问题。

1 财务工作岗位轮换优点

岗位不轮换的缺点是一方面不轮换不仅会严重阻碍会计人员增强整体素质、提高全面技能水平的发展,造成一个单位的财会人员技能单一化、工作能力参差不齐的局面。年度决算、财务报表的编制等重要环节往往仅有一二位人员才能完成。其他的财务人员插不上手,干着急。而另一方面不轮换还会使得一些重要岗位长期人员固定后,利用工作的便利收受贿赂或侵占单位的经济利益。岗位轮换制除了能够提高人员素质,培养出全面通才的财务人员以外。还有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能够从很大程度上减少财务人员经济问题的出现。要知道,长期的不轮岗容易形成财务弊端。比如某些岗位,出纳、应收应付款的结算、收入的核算涉及到钱款与客户、供应商的往来较多。岗位上的人长期固定,就算有相关的审查制度,但也会让人钻空子,或者形成一些不符合规定的约定俗成的东西。一些公司的银行印鉴在使用时并不严格,常出现由一人保管所有印章,甚至允许出纳事先在空白支票上盖好印章。如应收应付款核算岗位由于负责应收应付款的结算,这也是牵涉到多方利益,给谁先付款,付多少货款,谁的货款可以迟点收,在轻急迟缓间,关系十分重大。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这个岗位上的会计人员是许多往来单位要讨好想巴结的对象。那么对于这样的岗位,长期人员固定,事必造成利益的倾斜。还有存货核算岗位,虽然企业都会有定期盘存的制度,但在具体实施盘点时,也有某些存货核算会计与仓库保管人员相互串通,盘点时将次品替代正品,或将保质期内的物资当做过期物资下账,或私取仓库物资,盘点时掩饰账实不符的现象。这些情况的产生往往都与这些要害岗位人员长期固定,某些不良行为已经是积习难改,既难管理,又难控制。

在岗位轮换时,后任肯定是要去借鉴前任所做的工作的,那么前任所做的事情就被摆在台面上了,这比上级单位来检查或经济问题出现才审查要来得更及时。而在岗位轮换时,应有明确的交接制度来规范,交接时应列明之前所做的工作流程并应附详细的说明,也就是自己是怎么做的,为什么这么做,给后任明确工作的方向。那么在说明怎么做,为什么这么做时,随着后任接手工作一段时间后,就会明白前任所做是否正确,是否在工作中存在不足甚至马上发现经济问题。如果说明不详细,后任有权力就工作事项询问前任,如果不是为了掩盖问题的发生,相信前任应该会清楚明白地交待相关事宜,因为这个前任也已经是某个岗位的后任。而从业务往来单位和单位内部各部门的角度出发,当知道负责这一岗位的财务人员不会长期在其位,也就明白这人的“用处”不大,勾结贿赂的想法也就自然少了。财务人员所面临的诱惑也就少了。因此,为了工作的顺利开展,大家都会齐心协力,交接清楚的。严格规范的岗位交接制度是岗位轮换制的实施得以保障的前提。有了良好的交接制度,岗位轮换就能发挥很好的作用。如果交接不到位,就会影响轮换之后工作的开展。

2 财务工作岗位轮换措施

2.1 要在思想上形成对岗位轮换制的共识

从普通财务人员来说要认识到这个制度对提高个人的素质和能力上是大有利处的,在轮换时应该以积极的态度来迎接新岗位的来临。作为单位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要认识到这个制度提高单位整体的管理水平、减少经济舞弊行为的发生的作用,作为领导还要对一些有不同看法的财务人员要耐心劝导。当然如果领导自身不正,这个制度也就无法实施下去。只有领导想把事做好时,才能上下齐心,相互协作。

2.2 要形成制度

只有用命令的形式把这一工作措施作为制度固定下来,才能行之有效并持之以恒地确保其顺利实施。在制度中包括了如何轮换,哪些岗位轮换到哪些岗位,比如出纳负责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款业务,因此对现金收付款记账凭证、银行收付款记账凭证都接触较多,可以安排出纳先轮换到现金、银行存款收付业务较多的岗位,比如日常报销或收入核算岗位,这样上手会较快。形成制度后就要贯彻下去,不能随意停止或不实施制度,或者有选择地进行轮换,这样会影响员工的积极性,产生抵触情绪。如遇特殊情况,比如人员离职、生病等,在轮换不能实行时,也须征得部门其他人员的同意,并提出补救措施,可以暂时保留生病人员的岗位,重要岗位可以由离职人员与接任人员并行一段时间后再办理离职手续,使得制度一如既往地遵循下去。

2.3 制定严格的交接制度

在交接时前任应对工作流程予以具体说明,使后任上手无疑点。并在今后的工作中,有责任对后任的相关工作进行一段时间的指导,对后任的工作问题的咨询有解答的义务。确保后任接任工作的开展。当然,如果后任的能力有限,在交接后的两三个月后还无法适应新岗位,这时应考虑更换其他适合其能力的工作岗位。

2.4 对轮岗的表现进行奖惩

对轮岗过程中的财务人员,要认真考核,对表现优秀的人员应给予一定的奖励,作为其晋升的重要资历,因为轮岗制本身的一大作用就是为了培养全面的财务人员,在轮岗的过程中作为前任认真指导后任,作为后任很快熟悉和掌握新岗位的工作,这就表现出了一种高素养,也代表了日后能成为总账会计甚至会计机构负责人的潜力。相反,对在轮岗过程表现不佳的人员,应分别针对原因进行处理。如果是能力的问题,应给予其适应调节的空间与时间,而如果是因为抵触不配合,应给予批评和教育。不要一刀切,应区别对待。

2.5 制定合理的轮换周期

为配合会计工作的特性,便于会计核算工作的进行,轮换最好在会计年度的年初或年末。时间跨度以一年或两年为宜。当然,也可以对一些重要的岗位单独制定其轮换的时间,比如应收、应付款的结算、材料物资的核算,在借助相关的erp软件核算,操作标准化、规范化的情况下,可以半年轮换。轮换的周期一定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考量各方面的因素,可以与其他销售、仓库等业务部门后协商后再决定。

2.6 在平时的工作中坚持“传、帮、带”的好习惯

银行存款工作措施范文第3篇

【关键词】新农村;养老保险;三农

一、新农保在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农村正处于剧烈的社会转型期,原有的养老保障体系逐渐被打破,新的养老保障体系在形成过程当中。随着社会老龄化问题的不断突出,农村大部分老人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生存困境,他们成为整个社会最边缘和最弱势的群体之一,这个群体的规模越来越大,已经开始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和整个国家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是社会保险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普惠制、福利性的社会保障事业,是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形式,保障老年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新农保在实践中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农民参保意愿差异大,参保意识维持难

新农保是近年才提出的惠农政策,由于农民对它的整个运作还不是很清楚,对政策本身了解的也不够多,加之农民更习惯于传统的养老方式,对家庭子女养老方式以及土地养老方式还具有一定的依赖性,因此,对于新农保则大多带着保守观望态度,积极性还未完全调动起来。

教育程度的高低对于新农保的接受度以及承受力有一定影响。受教育程度越高越倾向于选择较高的缴费水平,并表现出很高的显著性。文化程度较高的农民有较高的收入水平,具备较强的缴费能力;而且文化程度较高的农民更能意识到自己的老年风险,并不愿把自己老年风险的规避仅仅指望于传统观念中的土地养老和家庭养老。

农民收入微薄,手头上的剩余资金很少甚至没有,在一些贫困地区有相当一部分农民还只能基本维持温饱,对于把钱交出来很谨慎,甚至很避讳。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农民收入状况等存在较大差异,导致农民在选择新农保的时候存在一些顾虑,在农民是否投保、投多少保障金上影响较大,致使部分地区农民参与度不高,积极性不高。

(二)政府部门组织和宣传力度不够

农民是否选择参加新农保,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政府部门以及商业保险机构的组织与宣传。虽然现在政府部门也做了很多的组织宣传工作,可是大多都是形式主义的走过场,说的话大多是书面语、官方语,而不是老百姓能够接受的简单易懂的口头语。据调查,农民对养老保险信息的了解有16.2%是通过村干部及养老保险部门的宣传。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过程中,除了宣传和组织农民参加新农保外,最迫切的是要帮助农民转变传统养老观念,让农民能够认识到通过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为自己的老年生活提供制度以及经济上的保障。 要实现这一政策目标,离不开政府的组织、引导、扶持和激励。

(三)各地方政府的社会养老金筹集难

新农保是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资助三部分相结合组成的,不像老农保只要农民个人交了就可以办,而新农保除了农民要交保障金之外还有政府补贴、集体补助俩个部分,加大了地方政府对社会养老金筹集的困难,只要一方的资金缴纳没有到位或者一方资金管理不当就会使之不能成为完整、有效的新农保。

另外,由于经济发展不均衡,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农民的收入和结余也会有一定的差异性,在一些经济条件比较差的地区,社会养老金的筹集就会很困难,尽管他们也担忧,但也无可奈何,只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四)社会养老金管理难

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是“老百姓的养命钱”,基金的监管在养老保险制度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做好养老基金监管工作意义非同寻常,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护广大参保对象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

目前的社会保障金的管理还存在不少问题。首先,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分散,管理层次过多,使得资金不集中,各级别、各部门都参与社会保障基金的统筹和管理,造成地区、部门间难以协调和集中运营,无法发挥规模效应,同时扩大了社会保障基金投资风险。另外,各部门分别设置管理机构,造成机构重置,人员臃肿,效率低,浪费严重。其次,保障金的投资渠道单一,保值增值面临困难。社会保障金为了应对未来支付日益增长的支付需要的客观要求,需要保值增值,可是目前为注重其安全性,按照劳动保障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要求,只能购买国债和银行存款来实现增值和保值的目的。客观上社保资金的投资渠道不畅,资本市场发展不顺利,造成缺乏相应的选择性。由于受银行存款率下调、通货膨胀等影响,基金的保值增值很难达成。再次,社会那保障金的法制不健全,监管不力,基金管理不公开、不透明等,导致社会上保障基金被挪用、呆账、冒领等现象屡屡发生,加剧了基金收不抵支的矛盾。

(五)新农保制度的地域针对性不强

有些地方政府在以中央的相关指示精神为基础之外,并没有依据本地的实际经济情况、本地的民生状况、本地的特色去深入研究探索与当地相配套衔接的社会养老保障机制,而是机械模仿,盲目的去借鉴照搬其他地区或者中央的相关政策,采用模式化的新农保政策,然后应付性、功利性的着手实施,并不是以农民的实际需求及意愿为基点出发。

二、我国新农保制度的完善对策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参保意识

新农保强调“自愿性”,不具备社保的“强制性”,所以加大新农保的宣传力度,畅通政策信息显得尤为重要,这样不仅可以让农民百姓真正深入、详细地了解到新农保政策的实质及其优惠性,改变老百姓传统的养老观念,接受更为科学,更为可持续发展的具有实用性、优惠性的新农保政策,把农民的积极性真正调动起来,而且对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能打造一个好的基础,起到一个很好的预防作用。宣传要做到农民能够懂,能够接受,能够询问具体情况,相关工作人员要有耐性,了解老百姓的需求和意愿,站在老百姓的角度换位思考,以老百姓最能接受的形式、手段进行组织和宣传活动。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

加强新农保需要领导干部的足够重视,有关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新农保的实施对新农村建设,对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谐、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意义,要组织专门人员实施新农保的相关工作,有针对性的深入研究,探讨出一套适合当地发展、最大满足当地老百姓需求和意愿的的新农保政策,并以老百姓能够接受的方式实施相关方案。事前做好相关工作的准备,做好社会调查了解民意;事中,做好监督管理工作,以防相关机构松散、放水等应付性操作,事后,则要做好回访、追踪工作,进一步督促机构运转,以确保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三)增加农民收入、加大教育投资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更多地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解决好“三农”问题,当前最根本的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核心是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要扩大农民增收的政策空间;深化土地制度改革,保护农民利益;加大农业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力度;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用工业化模式经营农业;加快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

要从战略高度向城乡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从根本上解决农村教育问题,培育农村新人,培训农村劳动力; 赋予农民平等权力,如户籍、用工、社会保障、同工同酬等,激发农民自救的热情,增强农民自我发展的能力;以公共财政投入公共产品建设构建农村稳定和发展的基础; 支持农民和农民组织的创新行为,推动新农村建设主体的发育和壮大。

银行存款工作措施范文第4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工程核算;成本控制

在建筑工程项目中,工程核算与成本控制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其效率与工程的经济效益直接相关,因此施工单位非常重视工程核算与成本控制。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的发展,以及会计核算规则的改变,给工程核算与成本控制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影响了工程效益的提升,建筑工程会计的财务管理工作也要随之进行调整。针对我国建筑工程核算与成本控制存在的问题,会计人员应该全面思考工程财务管理问题,创新观念,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多层面、多角度地对工程进行核算与成本控制,从而有效保证并提升工程效益。

一、建筑工程核算与成本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1.企业管理层对工程核算与成本控制的重要性缺乏重视。从目前看,项目的承揽及施工质量是很多施工企业重视的主要内容,而忽视了工程核算与成本控制,对工程核算与成本控制只是“记记账,出份报表”,建筑企业管理层对建筑工程核算与成本控制缺乏足够的认识和重视。

2.相关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在新会计准则环境下,作为工程核算与成本控制主体的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不能适应新时期、新环境,更没有意识到工程核算与成本控制在市场经济中的“节流”作用,即控制把关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

3.部分企业的工程核算与成本控制方法较原始。施工企业由于产业性质或取得的原始凭证不够齐全,在进行工程核算时不能进行有效管理。在进行核算时,会计人员往往依据工程人员提供的现成的项目凭证,但是这种做法容易导致工程核算与工程实际施工不符,使得工程核算缺乏有效性与真实性,对工程核算信息化产生了制约,同时也影响了工程核算效率的提升。

4.工程核算与成本控制的组织管理不到位。综合分析国内建筑施工企业的成本管理控制组织管理工作,发现有两个通病。一是缺乏责任明确。岗位配套的专业成本管理部门和人员,往往将成本控制或成本核算任务简单地交给财务部门处理,认为工程核算与成本控制管理是会计统计工作,没有意识到财务部门的职责更多的是成本核算,而不是成本控制,他们对成本控制的方法不完全了解,因而成本失控现象频频出现。二是不能够以动态的视角看待成本控制全过程,动态管理意识比较缺乏,因而也不能够对施工各个阶段进行系统性的动态成本控制。

二、建筑工程核算与成本控制的基本原则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注意项目成本的控制,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从总体原则看,只有按照科学的管理原则进行核算与成本控制,才能最大限地度节省经费、降低成本,为创造经济效益留出最大限度的空间。因此,必须坚持几个原则。

1.坚持总体成本最优原则。经济成本最低不一定是最佳选择,要站在项目总体设计、施工的全局高度,选择综合成本最优的方案和相关工作措施,在科学合理的限度内达到总体成本最低的效果。这要求在工程核算与成本控制过程中,要加强对各种相关因素的管控力度,尽可能挖掘所有能降低成本的潜力并据此落实细化对策。

2.坚持全面核算与成本控制原则。坚持全面核算与成本控制的基本要求是加强对企业各部门、各层级等多个部门的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算与成本控制,包括范围不仅是经济财务、往来账户等。为真正贯彻全面核算与成本控制的原则,就要加强实际工作成本的核算和分析,除了对施工成本进行科学核算外,还要对其他所有可能影响工程项目成本的因素进行预判预防,进而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如在采购过程和工艺质量管理过程中都要对全员加强质量管控力度并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成本控制。

3.坚持工程核算与成本控制有效化和科学化原则。有效化是指争取以最少的投入获取最大的产出,以最低的综合成本获取最多的综合效益;科学化是指要坚持运用现代管理科学方法和相关理论,以科学有效的方法进行工程核算与成本控制。

三、新准则下建筑工程企业收入与成本的确认

1.费用与收入的确定。根据建造合同新准则的相关规定,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的估计,企业应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合同的收入与费用;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计量,则应按照两种方法进行处理。一是对于合同成本不能收回的情况,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为收入;对于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情况,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二是对于当期没有完成的建造合同,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按照合同总收入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合同预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费用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费用。

2.结算的会计处理。对于开具结算单结算,在会计处理方面,建造合同新准则有了很大的改变。具体做法是:在开具结算单据时,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工程结算”科目;确认合同收入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和“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在收到工程结算价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这样的处理具有多方面的优点。一是“工程施工”科目账户余额保持不变,能够较为全面的反映工程开工以来累计发生的工程成本。二是这种开具结算单据的单独处理,能够充分的反映开工以来累计开出结算单据金额和已经收到的工程价款,建筑施工企业也能及时加强对工程结算资金的管理。

3.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披露。建造合同新准则对于披露建造合同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规定,主要内容有以下方面:在建合同已办理结算的价款金额;在建工程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在建工程累计已确认的毛利或亏损;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的金额、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方法、合同总金额;当期已预计损失的原因和金额以及应收账款中尚未收到的工程进度款,等等。

四、改进建筑工程核算与成本控制的对策建议

1.立项决策阶段的成本控制核算措施。立项决策阶段是整个施工项目的起始,能够起到引领全局的作用,因此需要认真谋划好成本控制整套措施和系统目标。但是实际工作中,很多施工企业对前期投资和估算工作比较忽视,较重视中期的施工管理,未能在成本控制的关口上前移管理,多限于滞后性的管理,往往使工程造价在成本控制的初始阶段就偏离了合理范围。因此,必须在立项决策阶段就认真做好成本预算的管理控制,保证立项的科学性。在初始阶段即控制成本的总体范围和具体分项,这才是成本控制的关键所在。在实际工作中,一般采取的措施是使用德尔菲法,即利用企业的专家库,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从经济、技术、环境保护等若干方面对施工项目成本进行总体评估和预算,最大程度确定预算控制的幅度。

2.施工阶段的成本控制核算措施。在施工阶段,因为预算造价已经完成,施工方就应该严格按照合同规范根据造价控制目标进行成本管理控制工作。鉴于此阶段是有效控制成本的主要阶段,应该充分发挥各个岗位、每位员工的主观能动作用,采取灵活措施开展成本控制工作。一是坚持和完善监理签证管理制度,对工程项目的预算、施工、财务核算等工种明确分工、有效监督,争取以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形成确有实效的内部约束与监督机制,在根本上杜绝财务作假、虚假签证行为,避免成本高企,如实反映工程项目成本状况。二是做好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材料与设备的采购成本控制工作。施工企业在采购重要施工材料、大型设备时,最好是通过招标方式进行,确保最合适的价格购买到最高质量的产品,并且还要注意在满足基本性能、型号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选择售后服务有保障的厂家并在采购合同中明确提出双方的责任义务、产品质量等级、保修等相关事项,确保设备与材料的质量,实现节约成本目标。

3.竣工阶段的成本控制核算措施。在施工临近结束时,作为成本控制的最后工序,要认真做好工程的竣工结算与验收工作。因此,必须做好竣工结算阶段的成本控制及核算工作。笔者认为应该从两点加强努力。一是对建筑成本进行最后的合理化控制,对竣工结算的真实性、可靠性、系统性等加以严格审查,坚决避免出现计划外开支等不必要的成本费用并减少杜绝由于随意变更而产生的索赔。二是尽可能避免重复计费、多重成本的现象,严查多计算工程量、高套单价等不合理的行为,通过加大审查力度和执行惩罚措施加以有效控制。

五、结束语

当前,我国建筑施工行业日益成熟,企业的发展重点也从盲目的外部扩张转向内部管理,因为只有通过加强内部管理才能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因此,建筑企业要想在长期的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就需要重视会计信息的价值,做好成本控制和成本核算工作,逐步发挥信息资源的优势,推行成本战略,以达到战略发展的要求。

参考文献:

[1]王银.基于过程管理的建筑工程项目成本控制[J].中国建材科技,2011(03).

[2]杨朝晖.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控制意识探究[J].会计之友,2012(05).

[3]张宏.浅述工程项目中材料的成本控制[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0(08).

银行存款工作措施范文第5篇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全省加快发展住房二级市场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中省关于建立住房保障制度,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各项要求,安排部署我市加快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落实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工作。刚才,建设同志通报我市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情况,并就这项工作讲了很好意见,我完全同意诸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再强调四个方面的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快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住房保障制度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加快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具体体现。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做了全面安排部署,并把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列入了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站在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政治高度,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切实抓紧抓好。

(一)发展住房二级市场有利于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住房的商品化使人们的住房观念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城市居民客观存在的经济收入差距、家庭结构差异,使房地产市场必然形成多样化需求。目前住房供给的基本格局是:高收入者购买商品房、中低收入者购买经济适用房、最低收入者租住廉租房。由于受诸多因素的影响,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速度与实际需求存在一定差距。通过搞活住房二级市场,盘活存量,可以增加相对低价的二手房房源,引导城镇居民通过住房二级市场以小换大、以大换小、以旧换新、以次换好、以远换近等方式改善居住条件,满足不同消费层次的居民对住房的多样化需求,扩大住房的社会保障面。

(二)发展住房二级市场有利于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收入”一般是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如房屋、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以及财产运营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物权法》的颁布实施,房屋已成为绝大多数人民群众较大甚至最大的私有财产。目前,我市城市居民个人拥有的住房面积达到1256.8万平方米,全部按经济适用房平均价格1600元/平方米估算,财产总值可达200亿元以上。据有关统计测算,“十一五”期间,在延安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中,出租房屋的收入占54.1%,利息收入占34.9%,股票、国债、收藏等其他投资收入占11%。2006年我市人均财产性收入153元,仅占到人均可支配收入8500元的1.8%,而居民的房屋出租收入占财产性收入56%,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1%。这说明房产收入已成为居民财产性收入的重要来源,但在居民可支配收入中的比例仍然很低。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成熟和人们收入的不断增加,通过住房投资获得租金收益和增值收益,必将成为许多居民投资的首选。贯彻落实“十七大”提出的“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的精神,就是要求我们各级政府要全方位、多层次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增加财产性收入的平台。

(三)发展住房二级市场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推动经济的快速增长。住房作为商品有它的共性,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但也有它的特性:一是住房的耐用性。住房的使用年限一般为50年。按50年计算,每年只有2%的折旧,所以人们更新住房并不是因为超过了使用期,主要是由于人们的收入增加、家庭人口的数量、工作地点、工作性质、生活质量和审美观发生了变化,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将为城市家庭通过对其拥有的房地产进行交易、抵押、租赁等提供条件,进而将提高资产的流通和收益,增强整个经济的活力。二是住房的高值性。住房的价格通常达到家庭年收入的4倍以上,目前延安市区住房价格达到家庭年收入近10倍,住房已成为一个家庭的主要资产。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将有助于促进资产变为资本。延安作为西部欠发达地区,民间资本相对匮乏,通过房屋抵押作为个人创业、投资、融资的资本,是一块不容忽视的潜在力量。发展住房二级市场不但能搞活现在的存量资产,还能带动增量住房需求,进一步促进住房消费,拉动装修、家具、家电、建材、建筑等相关行业的快速发展。根据《中国投入产出表》的有关数据测算,每投入100元的住房资金可带动相关产业170元至220元消费需求,多销售100元的住宅可带动130元至150元的其他商品销售。住宅建设如果增加10个百分点,可望带动国民生产总值增长一个百分点。可见,加快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对推动经济快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发展住房二级市场是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房地产市场的结构体系主要包括两大块。一块是增量市场,即房地产初次转让,也称为住房一级市场;另一块是存量市场,即再转让及租赁,也称住房二级市场。长期以来,由于住房短缺产生的需求,住房发展处于增量型发展时期,市场结构呈现出一级市场比重大,表现比较活跃的特征。但是,从发达国家和地区看,一个发育完善的房地产市场是以二级市场的发达程度为标志的。从某种意义上讲,二级市场制约一级市场,尤其在房地产作为家庭最大的商品投资转折时期,大量存量住房的快速流转会产生巨大的产业增加值。搞活住房二级市场,能够促进大量二手房上市交易,对于抑制房价上涨,保持合理的投资规模,优化市场供应结构,调节住房需求,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住房二级市场的活跃,同时也能够带动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使房地产业链更趋完善,发展更趋平衡,从而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五)建立住房保障制度,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具体体现。建立健全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特别是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是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解决的重大民生问题。“十七大”报告提出的五大民生问题,“住有所居”就是一个重要方面。去年以来,中、省对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高度重视,颁布了《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下发了一系列配套文件。就我市而言,目前仍有13541户困难群体没有住房,3.8万户困难群众没有达到全市的平均居住水平。解决这些困难群体的居住问题,提高居民的居住水平,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各级政府迫在眉睫的一件大事。

二、摸清现状,明确政策,切实解决制约我市住房二级市场发展的突出问题

省政府(*年)52号文件,对加快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做出了明确的政策规定,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市政府按照5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下发了实施意见。各县区要结合自己的实际,吃透情况,找准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切实解决影响住房二级市场发展的突出问题。

(一)加快已售但未办理房产证住房的上市交易。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约有70多万平方米住房未登记发证。这部分房屋没有登记发证,产权不合法,不能进入住房二级市场,直接影响我市住房二级市场的规范交易。其主要原因:一是由于这些房屋的建审手续不全,按照房屋权属登记的有关规定,无法办理房产证。二是一些单位出于本位考虑,不给职工办理房产证,这类问题主要存在于一些较大的企事业单位。三是有些公有住房房改时,由于当时政策等原因,与实际面积有一定出入,给办证带来一定困难。这些问题,我们要采取以下五方面措施予以解决。一是对涉及城建规划、国土、房产等资料不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公有住房、拆迁安置房、城区改造商业房,在不违反城市规划的前提下,由房屋产权单位负责按相关规定补办手续后,房管部门给予办理房屋权属证书。二是对于1999年底以前的职工集资建房未出售的,可按公有住房予以出售,职工个人集资款可抵扣购房款,并按公有住房出售有关规定办理产权证;也可按该房屋的实际开发建设费用,由职工全额集资,按购买商品房认定产权。2000年以后单位的集资建房应统一纳入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并按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确认产权,产权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公有住房的出售工作。三是对建成已入住但手续不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企业必须到国土、规划、建设、房管等部门补办手续,对*年底前未完善相关手续的开发企业,各部门应采取必要措施,督促其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四是对权属有争议的公有住房,由目前房屋主管单位出具书面具结保证后,房屋权属登记机构审核后予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五是对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改制前的公有住房,现住户有权按房改政策购买,现产权单位不得因企业性质发生变化而拒绝出售原公有住房,以确保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加快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上市交易。目前,我市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在上市交易方面还存在一些政策。一是一些企事业单位职工虽然参加了房改,成为房屋的所有者,但是这些单位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各自为政,内部做出规定,限制单位职工将房改房上市交易。二是取得产权不足五年上市交易,要征收交易额5.5%营业税的规定,为实际取得产权已超过5年但因为未及时办理产权证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增加了税费负担。三是一些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对职工住房的物业管理、采暖等违规进行暗补,为房屋上市交易设置了障碍。针对这些政策,要认真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房改售房单位对未给职工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应抓紧申报办理,已办理的房屋权属证书必须尽快发给职工个人,不得随意扣押。二是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可以转让经济适用住房,但必须按规定向政府交纳土地出让金。三是在房改中购买公有住房未及时办理产权证的职工产权取得时间按房改部门批准的售房之日确定。四是政府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必须取消职工在物业管理方面的各种暗补,对规模小、比较分散的单位住房,应打破单位界限,本着就近连片管理的原则,合理划分物业管理区域,按区域实行统一的物业管理。对形成规模的住宅小区,应当选聘或通过招标确定具有物业管理资质的物业公司开展物业管理。

(三)加强金融、信贷对二手房交易的支持力度。我市住房信贷业务发展不够活跃,难以满足当前二手房市场的融资需求,致使一些不具备一次性付款能力的购房群众融资困难,影响住房二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今后,我们要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完善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简化贷款程序,提高服务水平,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二手房买卖的支持。除评估费外,二手房公积金贷款费用不得超过新购商品房公积金贷款费用。二是做好住房公积金与商业银行组合贷款,重点增加与住房公积金贷款相配套的组合贷款投入。三是积极开展二手房抵押贷款等住房金融业务,积极支持住房二级市场的健康发展。

(四)强化服务意识,规范中介服务。目前我市房地产市场流通渠道还不够畅通,市场上“买不到房”和“卖不出房”的供求矛盾同时存在。一方面众多的需房者不能迅速有效的购买到所需房屋,另一方面众多的有房者又不能迅速有效的将闲置房屋变现增值,这些问题都缘于中介服务滞后于市场需求。要解决当前我市房屋中介市场普遍存在的规模小、信息少、营业场地分散、经营手段原始落后甚至违规经营等诸多问题,一是市房产管理部门要加强房地产价格信息服务,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收集、筛选房地产价格信息并随时。二是各级房地产交易机构和各类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要密切配合,共享信息资源,广泛有关信息,增加房产价格的透明度。三是加强中介市场培育,重点扶持一批讲信誉、有实力的中介企业,严肃查处非法中介企业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强化中介机构在二手房交易中的作用。

三、加快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年1月2日,市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明确,我市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应坚持“统筹安排、分步解决,市政府主导,各县区具体实施”的原则。总体要求是以城市低收入家庭为对象,实行“两个优先,两个逐步覆盖”。两个优先是:优先解决最低收入家庭,优先解决市区;两个逐步覆盖是:逐步覆盖到县,逐步覆盖到低收入家庭。力争到“十一五”末,使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会议要求*年市区最低收入家庭3500户实现应保尽保,各县区按年初确定的35%保障任务共3336户必须分解完成。市政府已落实廉租房建设资金2000万元,不足部分列入*年预算予以解决。解决市、区租赁补贴资金380万元,给各县配套租赁补贴145万元,不足部分由各县区财政预算解决,市、县待租金发放到位后,方可申请省财政补贴三分之一。保障面积标准为住房面积人均8平方米以下,上线为14平方米。租金补贴标准3.87元/平方米。这项工作目前我市进展比较缓慢,希望各县区按照上述要求,尽快进行调查摸底,建立档案,确定补贴对象,经过本人申请,单位、社(区)审核,进行公示,报县区房管部门公示审核后,予以发放。并在此基础上,做好*年各项任务的分解落实工作。

四、加强领导,狠抓各项任务落实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区和市直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快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对应售未售公房1月底前必须出售到户。已建成入住的住宅,因手续不全未能办证的,开发企业要按规定抓紧完善手续,务必于1月底前完成办证工作。廉租房补贴租金的发放必须于1月底前发放到位。这项工作将作为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年度目标任务的考核内容。各级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主管领导要具体负责,确保任务全面完成。

(二)加强部门协调配合,认真落实各项政策。规划、建设、国土、统计、民政、税务、金融等部门都要从大局出发,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在具体工作中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措施,落实相关政策规定,明确办事程序,广泛向社会公示,方便群众,接受监督。

(三)抓紧制定《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各县区要积极主动地和市房产部门沟通联系,务必于1月份颁布*年住房保障计划,6月份正式出台*—2012住房保障规划。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抽调得力干部,落实工作经费,按时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任务。市上最近将专门下发文件,对各县区下达明确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