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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承包方:
签订日期: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承包的
分包给乙方施工事宜,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就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第2条
合同工期
1、防水施工开始时间:按甲方通知日期开始施工,并满足甲方整体工期需要;
2、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双方确定本分包合同施工的详细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并作为合同附件。
3、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材料及时进场和施工,保证每区段工作和整个分包工程按时完工,任一区段工作的延误都应被视为工期延误。
第3条
施工技术规范和施工方案
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向甲方提供本分包工程完整的施工技术方案。其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1.1本分包工程施工所依据的国家技术规范、质量验收标准及其它有关规定。
1.2乙方实施本分包工程所采用的主要施工方法或施工技术。
1.3乙方根据工期要求和现场情况为每阶段施工安排的施工机具的型号和数量。
1.4每一施工阶段进场施工的作业人员情况。
1.5乙方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组织结构和隶属关系。
1.6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可能出现的任何情况,乙方所采取的保证工期、质量的措施或处理方法。
1.7提供冬季施工应采取的保证质量的措施。
1.8提供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防毒害措施。
1.9提供环境保护措施。
第4条
合同价款
1、乙方工程量计算原则:
2、合同单价
2.1 本分包合同固定单价为:
2.3 分包合同单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综合考虑了乙方的竞争实力,是一次包死的综合价,单价不做调增。
2.4本分包合同单价包含乙方完成本分包合同有关的一切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人工费、材料费(主材、辅材、搭接、附加层以及材料的试验检验费等)、机械费,以及乙方为完成本工程所发生的生产工具使用费、雨季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各种措施费、临时设施费、管理
费、企业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
3、合同价款的调整:
3.1除非现场发生业主方批准的设计变更和洽商外,分包合同价款不予调整,而且分包合同价款的调整必须经甲方批准,且必须是甲方收到业主相应变更索赔的批准后才能发生。
3.2变更部分结算时按实调整
4、本分包合同结算总价确定依据以下资料:
4.1本合同单价;
4.2按本合同约定计量原则计算的工程量。
第5条
分项工程质量要求:
1、分项工程质量达
规范要求。
2、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达到
标准。
第6条
驻工地代表:
1、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2、甲方驻工地代表职责: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供给乙方所需指令、标准、图纸并履行其它合同约定的义务。
3、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4、乙方驻工地代表职责:按甲方代表提供的作业计划、工期控制计划、质量目标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履行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其它权力义务。
第7条
甲方责任:
1、分项工程开始施工前,甲方负责组织图纸技术交底,审查乙方的防水施工方案及相关保证措施。
2、提供乙方在现场的施工用房、工人临时住房。
3、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质检单位对地下室防水层进行验收。
4、开工前负责提供符合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防水施工作业面及安全施工保障条件并对甲方进行各项技术交底。
5、协调防水施工与其它工序施工之间的关系。
6、及时提供乙方施工所需指令、批文、图纸洽商等有关工程文件。
7、监督检查乙方施工,办理验收手续。
第八条 乙方责任:
1、进场前三日向甲方提供防水工程施工要求的各种资质、资格等备案资料;
2、按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的时间准时进场;
3、提供第三条所示防水作业施工方案;
4、按设计质量要求,根据甲方月、周施工计划组织施工。
5、施工前先做样板,经甲方和监理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
6、明确工地负责人、现场质量/安全/消防管理专职人员,并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单及防水工种上岗证、体检等卫生管理部门要求的证明证件等。
7、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满足甲方关于企业形象宣传的有关要求,自备符合甲方CI工作及安全要求的安全帽、安全带等施工防护用品。
8、负责本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并保证不损坏其它施工方的已完项目,如有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9、分包方须负责提供施工所用的所有材料、机具及随机所用的符合甲方要求的电线和配件,并保证所用机具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要求及国家和 的有关规定。
10、遵守甲方现场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后勤卫生、环保、消防、保卫等方面的管理规定。违反规定,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1、乙方在施工中应做到工完场清,将自身施工中产生的垃圾清运至现场指定垃圾点;如果乙方对自身施工遗留的垃圾不及时清理,影响了整个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甲方有权委托他人清理,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对乙方处以1000元/次的罚款。
12、负责保管及维护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临水、临电设施及设备,如有丢失、损坏,乙方按照实际价格的5倍赔偿。
13、冬、雨季施工的措施所需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单价中,无论发生何种情况价款均不作调整。
14、负责防水工程技术资料的编制,工程完工验收时提交一套完整的属于分包工程范围的竣工资料。
15、在本分包工程范围内所有材料必须符合设计文件规定的品种或标准,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若发现施工使用不合格材料,甲方将给予合同单价50%的处罚,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
16、供应的材料,须向甲方提品合格证明,材料采购前须征得甲方同意。应保证防水材料符合设计质量要求和国家相应的行业标准,并提供进场材料的材质证明。
17、对于提供的材料,在用于工程之前应随时接受甲方代表的检验,并在监理的见证下进行取样和送达指定试验室试验。取样的数量和频次按
相关规定执行;同时应为检查和检验提供通常需要的协助、劳务等。
18、按分包合同的规定提供了合格证书和其它文件后,无论何时,当甲方对乙方已用于分包工程提供的材料的质量发生怀疑时,乙方应无条件的对该材料或已完工程进行剥露、试验等检验,当检验结果符合分包合同条件的要求时,甲方承担因检验而发生的费用。当检验结果不符合分包合同条件的要求时,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9、以发出指示,要求乙方拆除或从现场撤走任何与此分包合同要求不相符的工程或材料。
第九条 工期延误
1、对以下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由于不可抗力影响施工正常进行(不可抗力以政府部门为准);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符合要求的工作面
5、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
6、在上述情况发生后天__内,乙方就延误内容,向甲方代表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__天内就工期延长给出书面答复。但工期之延长不附带经济赔偿。
7、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完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
1、甲乙双方根据
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和验收。
2、乙方随时接受甲方对工程质量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如乙方施工的工程未能达到本合同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应进行返工、修改并承担返工修改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在分包施工中,乙方应服从甲方发出的任何工作指令,因甲方指令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及经济支出或因甲方指令引起的合同外经济支出,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
1、甲方不支付乙方预付款;
2、进度款支付:_________________
3、结算款支付:结算办理完后,付至结算价款的__,留__作为质量保修金。
4、若因建设单位不能按时支付给甲方工程款而导致甲方不能按本条第2款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必须保证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采取其他任何未经甲方同意的做法。若发生闹事或者投诉等对甲方声誉影响的事件,甲方将按照每次___万元不等的处罚。
5、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乙方应优先保证本工程现场工作人员(或己离场)的劳务工资,如甲方发现乙方未按规定发放劳务工资,甲方有权代为发放,所有费用将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并对乙方进行____元的经济处罚。
第十二条 完工验收
1、乙方提交完工验收报告的时间:工程完工后__天内。
2、甲方在接到乙方提交的完工验收报告后__日内组织建设单位、监理和其他相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整改直到满足各项规范要求。
第十三条 安全及文明施工:
1、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及施工技术方案,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并有责任避免甲方因乙方施工安全问题而遭受索赔和损害。
2、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伤人、亡人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3、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 表且保护好施工现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4、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乙方必须按有关规定自备相应的防护措施,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负责所承包工程施工的安全防护工作,配备专职安全员,对操作工人的安全生产负责。
6、乙方在施工中所用的全部机具必须经检验合格,并符合国家、 有关规定和机具安全使用标准。若乙方违反操作规程或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各类机械设备及生产机具,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7、 乙方工作人员进入现场时必须配戴由甲方统一制做的胸卡,如未配戴将被无条件请出现场并对现场负责人处以罚款。
8、 乙方如果需要明火作业,必须向甲方项目部申请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第十四条 合同履约
签订合同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交合同价__的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如乙方在施工期间没有违约情况发生,甲方无息如数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第十五 争议
1、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应优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__ 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十六条 违约
1、 如发生违约,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 乙方对本工程防水材料的质量、施工的工期、质量、安全负全责,在保修期满之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均应由责任人无条件保修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有关责任,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七条 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2、甲乙双方完成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后,本合同即终止执行。
第十八条 质量保修:
工程保修期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防水工程保修期为5年。
第十九条 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 副本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章)
乙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委托人:
委托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1.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问题
1.1 劳务分包合同的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
目前很多建设项目在施工之前,不太注重对劳务分包合同的监督管理,缺乏一整套严密的合同监督管理制度。对于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与执行方面没有严格的规定,没有体现出劳务分包合同监督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与法制性。劳务分包合同的授权管理机制不完善,管理流程不明确。有些劳务分包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对于一些应该执行的手续不能够及时地执行,管理部门缺乏相关的审查与评估。一些建设单位在遇到一些劳务分包合同的时候,没有余力进行监督与管理,就将监督管理的责任委托给有关监理企业。但当前这些监理企业的设置往往是不规范的,对于劳务分包合同的监督管理的力量是不足的,无法肩负监理劳务分包合同的责任。另外,有些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过分地重视财务预算管理与媒体公关,比较轻视对劳务分包合同的监督与管理,导致劳务分包合同管理风险的发生。
1.2 劳务分包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比较薄弱
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很多劳务分包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比较单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劳务分包合同内的文字措辞相对不严谨,合同中的条款不完整,不利于合同的执行与监督;二是双方当事人对有关劳务分包合同的法律法规相当陌生,缺乏正确的认识;三是劳务分包合同中的一部分条款有失公正;四是劳务分包合同中的一些条款在可以变更的地方没有得到有效地变更;五是一些工程的承包商不想自己担责任,就利用其他建设承包商签订的合同来套用当前劳务分包合同规定,形成合同风险。
1.3 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低
劳务分包合同由于所涉及的法律条文比较多,专业面比较广,作为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人员来说,需要丰富的法律知识与专业知识来支撑。但目前很多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不扎实,也缺乏相关知识的培训,只是简单地把合同管理看成是一种日常管理工作,没有意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的风险。
2. 防范管理劳务分包合同风险的方法
2.1 健全劳务分包合同的监督管理机制
国家相关部门依据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合同的监督管理机制。首先要设置专门的劳务分包合同管理部门,设置专门的岗位与专业人员对合同进行实时的监督与管理;其次要制定严格的劳务分包合同监督管理制度与规定,并制定严格的处罚制度,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合同双方当事人要给予严厉地处罚,规范他们的工程建设行为,从而达到降低合同风险的目标。
2.2 规避劳务分包中的转包风险
建筑工程当遇到转包情况时,承包全部工程的转包人要把任务转给转承包人,这其中有工程任务的经济责任、劳务作业责任以及合同管理责任。而劳务分包的情况是劳务作业的发包人把工程的劳务作业分包给作业承包人。要想防止劳务分包合同被认定是转包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内容:首先要明确好既定的承包人对承包工程要承担项目管理机构派出的义务。项目管理机构要具有匹配承包工程规模、复杂技术的技术管理人员以及经济管理人员。这些技术负责人、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管理人、财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等需要和本单位签订过合法聘用合同,并且是本单位的人员。合同要明确出约定承包人需要对工程施工承担组织管理、工作协调、施工方案制定、质量检查责任等相关的合同义务,此外约定的承包人还需要提供设备、施工大型机具等义务,这些施工设备、施工大型机具要属于合同承包人自有或者是合同承包人租赁的,租赁施工设备、施工大型机具的人员不能是劳务分包人。
2.3 规避劳务分包工程分包风险
要想防止劳务分包合同误认为是工程分包合同,需要做的以下内容。首先是劳务分包合同有工程劳务的标的,劳务分包只能用在工程用工上,合同任务还有有劳务属性。合同的任务要按照规定资质的企业范围或业主应许的类型进行归类,这其中劳务内容要通过劳务工作量的状态表现出现。其次还要注意劳务分包合同里的工程单价要和劳务活动对应,结算依据是工费和工天。约定承包人的管理义务以及技术指导义务要进行明确,劳务分包方没有工程技术管理以及工程管理的义务。劳务队伍不能自行组织工程项目的质量检验以及试验检测。承包人通过合同承诺的施工设备、施工大型机具要由承包人所有或者是承包人租赁,租赁施工设备、施工大型机具的人员也不能是劳务分包人。
2.4 强化专业知识的培训,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要提升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与技能,就要对他们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首先,企业在招聘合同管理人员之前,要制定相关的招聘规则与要求,在新员工入职之前,要加强对他们的培训,提升他们的职业道德意识与素质;其次,企业要对合同管理人员定期进行专业知识与时事信息的培训,提高他们辨别违法行为的能力与水平;三是企业可以在本企业内部实行岗位竞聘制,对于企业内部的优秀员工,要给予充分的信任,选择他们担当合同管理人员;四是要将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各方面的责任与义务进行划分,明确每一个合同管理人员责任范围,对于工作积极认真的人员,要给予适当的奖励,提升他们工作的积极性。
尽管建筑工程分包是国际惯例,但由于建筑工程本身的复杂性,协调各行业工程分包管理的难度很大。为合理有效地利用资源,在当今的工程建设市场上工程项目分包的方案被越来越多的运用,其中在水利工程的建设中更是被广泛运用。目前,水利工程分包管理是现代企业必须具备拥有的,分包管理的执行完成度与效果,都将直接影响到本企业的形象和利益。建筑工程分包管理是建筑工程管理中至关重要的环节。有学者提出,要想处理好工程分包管理,首先要单位重视,其次是要有高素质、高效率的管理队伍和完善的管理制度。尽管这些措施已被采取,但工程分包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如分包量过大,分包队伍选择不规范,分包合同条款不完备,分包结算程序不严格等。为此,有些建设管理层面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往往回避“工程分包”,就造成水电工程建设管理面临很难克服和解决的矛盾。笔者认为,在工程建筑管理中只要能正确认识工程分包并加强分包管理,在分包过程中严格遵循以下几点原则,达到水利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目的并不难实现。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贯彻以下几点原则:①承包人必须依法依规开展施工分包,严禁转包、层层分包、违规分包和以包代管。②专业分包商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主、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劳务分包商。专业分包商和劳务分包商需持有营业执照,具有法人资格及其专业资质,经济方面具备独立核算,具有相应的施工企业资质,并与承包商通过合同构成承发包关系。③专业分包工程总价不得超出施工合同总价的30%,否则视为违规分包。④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商的选定必须严格依照各项审批手续来执行。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商必须由承包商联系各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由施工承包人项目部向监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机构审核批复后,报天池公司批准并备案。⑤承包商对承包合同规定范围内的施工安全负总责,并依据分包合同及安全协议对分包商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管。分包商依据分包合同及安全协议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作业,并必须遵守、服从施工承包商、监理单位和业主的安全生产监管。承包商和分包商对分包工程的安全问题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2业主单位管理职责
业主负责审批施工承包人申报的工程项目分包计划及分包申请,严格控制、监管施工承包人的分包工程范围;严格审查分包商的过往施工能力、业绩与是否具有相关的施工资质;对工程项目分包情况进行备案,定期上报分析工程分包的相关信息;定期针对工程项目分包进行审查;监督检查施工承包商对其分包商的安全措施保障与监管;负责对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分包管理的评估考核。监理机构根据合同对工程项目分包情况的说明进行相应的程监督和管理。建立分包安全监理体制;审查评估工程项目分包计划申请;报送工程项目各部分的分包情况;审查分包资质、业绩并进行现场评估;同时采用文件审查、安全检查签证、旁站和巡视等方法对分包商进行监督管理,以此确保分包部分的安全监理;动态核查进场分包商的人员技术与配备、施工机具质量与配备、技术管理等施工操作能力,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其整改把问题解决在萌芽。施工承包人是分包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负责人,其负责对分包工程的施工全程进行监管,确保分包的安全作业处于受控状态。承包商必须建立、健全、完善所有分包商的项目安全管理体制;建立分包商资质审查、现场准入、教育培训、动态考核、资信评价等管理制度。
3分包商准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依法实施的分包活动进行干预。必须选用合格的分包单位,严禁与施工资质和能力不符合要求的队伍、非法人单位或个人签订分包合同。对分包商的资质审查应在每年年初或新工程合同签约前进行。审查的重点是分包商的施工能力、施工技术保障、施工安全措施与质量保障能力,以及分包商在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对于管理混乱或上年度发生过人身死亡和质量事故的分包商,将予以更换不得继续使用。施工承包商应与分包商建立长期稳定、和谐的合作关系,避免人员频繁变动。分包商资质审查内容包括: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分包商施工简历、近三年安全、质量施工记录;确保安全、质量的施工技术素质(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施工管理机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及其人员配备;保证施工安全和质量的机械、工器具、计量器具、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安全文明施工和质量管理制度。工程项目的分包计划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在工程项目开工之前,由承包商向监理机构提出关于拟分包内容和类别的分包计划申请书,经监理机构审批后,报业主审批备案。承包商工程项目部及下属的专业工地不得越权自行招用分包商。承包商应对拟选用分包商的资质文件和拟签订的分包合同、安全协议报监理机构审查,业主批准。合同、安全协议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分包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工程量及分包合同价格,工期及施工进度计划,分包工程项目质量与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4分包合同管理
施工承包人在工程分包项目开工前,应与业主批准的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中必须明确分包范围与性质(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主体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分包只能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在签订合同的同时,根据分包性质与范围,结合现场实际签订分包安全协议。签订分包合同、安全协议的发、承包双方必须是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独立法人单位,签字人必须是发、承包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严禁与不能有效代表分包单位的人员签订分包合同。必须确保分包合同中分包范围与方式、分包安全责任、分包费用约定与支付等关键条款的内容与公司规定一致,严禁签订含有专业分包内容的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不得包括大型机械租赁和主要材料采购内容,不得出现分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指导性文件的条款。承包商与分包商签订的合同、安全协议必须遵循施工承包合同的各项原则,满足承包合同中的技术、经济条款,应明确发、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分包商只能在分包合同、安全协议签订后才能进场施工。严禁在没有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的情况下进行施工。签订后的分包合同、安全协议应报监理单位和天池公司备案。施工承包商应及时向分包商支付工程款或劳务费用;承包商要督促分包商不拖欠施工人员工资,避免在分包过程中因费用等方面的纠纷影响分包安全。施工承包商应履行自身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对合同确定的目标进行严格监督和动态管理,及时预测和分析合同执行中存在的风险和偏差,提前采取预防控制措施,消除分包安全风险。
5监督管理
业主按审查批准的分包计划和资质报审文件,动态核查分包安全管理情况,按规定定期组织开展分包检查,及时纠正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对管理水平低、人员素质差、不服从管理的分包商及违反本规定的施工单位,必须依据有关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责令其整改或停工整顿,直至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的相关责任。对无资质或资质不合格的队伍采用资质借用、挂靠等手段取得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应坚决取缔。监理机构应严格审核施工承包商所报送的关于分包工程的各类报审文件,定期或不定期核查分包商人员、机械、工器具等资源配备是否与入场验证相符,每月将分包管理情况报天池公司备案。监理单位本部按季度定期检查所属各项目监理部的分包安全监理工作。施工承包商负责建立包括分包商在内的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方案。分包作业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要立即按预定的应急处置方案有效处置,并按规定及时进行报告。分包商必须严格落实分包作业现场管理和安全防护要求,严禁工作负责人不在现场或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的情况下开展施工。必须依据分包合同约定组织进行分包施工,严禁未签订分包合同先行施工或超范围施工。必须在分包作业前进行全员安全技术交底,严禁不按批准的方案进行施工分包作业。
6分包培训
施工承包人要建立健全分包教育培训制度,保证分包培训资金投入,建立分包人员学习培训的长效机制。将分包单位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质量人员、安全人员和主要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纳入本企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范围,督促分包单位对所有进场作业人员按要求开展安全教育。分包商必须使用合格的分包作业人员,严禁未经培训考试合格的分包人员、无证的分包特种作业人员进场作业。项目实施中,施工承包人项目部要为分包人员提供业余学习场所,采取集中学习、授课、播放影视片等形式,开展分包人员安全施工常识、安全工器具使用、安全质量通病防治、施工技术与方法、事故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等方面的培训。
7结论
【关键词】施工分包;管理
近年来,施工企业一方面通过工程分包解决了企业自身施工资源的间歇性的缺乏,较好地履行了工程承包合同。但我们应该清晰看到在工程分包中也存在不少问题:有的企业受到了经济处罚,有的企业被降低了资质等级等等,严重影响了企业声誉和经济效益。同时由于工程分包所出现的质量问题,也给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损害。为规范河南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保障施工安全,杜绝工程转包和违规分包,依法规范施工单位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管理,有效防范安全和质量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11】685号),初步探讨河南省公路工程分包管理体系。
施工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商(指与项目法人或EPC承包商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具有总承包资质等级或专业承包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下同)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完成的活动。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专业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商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分包商完成的活动。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商或者专业承包商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劳务分包商完成的活动。
施工承包商可以对所承接的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依法将非主体专业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分包商,或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劳务分包商。专业分包商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劳务分包商。劳务分包商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务,不得再次分包。鼓励公路工程施工进行专业化分包,但必须依法进行。禁止承包人以劳务合作的名义进行施工分包。
专业分包商和劳务分包商需持有营业执照,具有法人资格及相应的施工企业资质,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并与施工承包商通过合同构成承发包关系。公司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工程招标文件和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对施工承包商、专业分包商、劳务分包商等分包管理要求。施工承包商必须自行完成主体工程的施工,不得采取除劳务分包以外的其它形式对主体工程进行施工分包。
分包事项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有约定的,在合同允许范围内,施工承包商可将非主体工程或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等级或劳务分包资质等级的分包商。分包事项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无约定的施工承包商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分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商的选定应严格执行审批手续。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商需由施工承包商组织各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由施工项目部向监理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建设单位批准并备案。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商应严格履行工程合同义务,做好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管理工作,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施工承包商对承包合同范围内的施工安全负总责,并依据分包合同及安全协议对分包商的安全生产进行管理。施工承包商和分包商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应全面贯彻落实施工分包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审批施工承包商申报的工程项目分包计划及分包申请,严格控制施工承包商的分包工程范围。审查分包商资质和业绩。对工程项目分包进行上报建设单位并备案。定期分析上报工程分包管理信息。定期组织开展工程项目分包管理检查。监督检查施工承包商对其分包商的安全管理。负责对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分包管理考核评价。
监理单位工程项目分包情况进行过程监督和管理。负责建立分包安全监理制度。审查工程项目分包计划申请。报送工程项目分包情况并备案。通过文件审查、安全检查签证、旁站和巡视等监理手段,实施分包安全监理。审查分包商资质、业绩和拟签订的分包合同、安全协议并进行入场验证。动态核查进场分包队伍的人员配备、施工机具配备、技术管理等施工能力,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通知施工承包单位。
施工承包商是分包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对分包工程的施工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分包安全处于受控状态。负责建立健全覆盖分包商的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分包商资质审查、现场准入、教育培训、动态考核、资信评价等分包管理制度。施工承包单位系统所属施工企业分包管理制度须报省施工承包单位备案。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年度合格分包商名册;在工程分包项目开工前,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及分包安全协议。明确分包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对分包商及其人员实施全过程动态管理。定期组织、督促分包商开展各类安全、质量活动做好活动记录;定期分析上报工程分包管理信息。负责对所有在册的分包商开展资信评价,实行优胜劣汰,建立核心分包队伍的培养和管理机制。
分包人应当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对所承包或者分包的施工活动实施管理。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与承包或分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计量、质量、安全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施工承包商在工程分包项目开工前应及时与建设单位批准的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中必须明确分包性质(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主体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分包只能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签订分包合同、安全协议的发、承包双方必须是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独立法人单位,签字人必须是发、承包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分包合同中约定的施工范围不得超越分包商的资质范围,劳务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劳务分包范围不能包括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主要施工机械供应等非劳务作业内容。分包商必须在分包合同、安全协议签订后方可进场施工。严禁无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进行施工。签订后的分包合同、安全协议应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备案。
施工承包商应履行自身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对合同确定的目标进行跟踪监督和动态管理,及时预测和分析合同执行的风险和偏差,提前采取预控措施,消除分包安全风险。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建立健全公路建设分包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确保对公路工程分包全过程安全管理进行监督。省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对检查督查等管理活动中发现的分包安全管理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管理,督促相关单位进行限期整改,对有关情况及时在项目内进行通报。对无资质或资质不合格队伍采用资质借用、挂靠等手段取得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应坚决取缔。施工承包商负责建立包括分包商在内的完善的现场应急管理体系,落实各项应急处臵方案。施工承包商接到分包商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按规定启动应急处置方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上报上级应急管理机构。
禁止违法分包公路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分包:一是承包人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对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动实施有效管理的;二是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企业或者个人;三是分包人以他人名义承揽分包工程的;四是承包人将合同文件中明确不得分包的专项工程进行分包的;五是承包人未与分包人依法签订分包合同或者分包合同未遵循承包合同的各项原则,不满足承包合同中相应要求的;六是分包合同未报发包人备案的;七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分包行为。
施工承包商应尽可能与核心分包队伍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形式明确核心分包商的责任义务和权利。施工承包商应在工程承揽、承包价格、工程结算、付款比例、人员培训等方面给予核心分包商享有一定的优先权利。
参 考 文 献
【关键词】建设工程,专业分包,风险,控制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建筑市场不断发展,建设工程的规模越来越大,建筑市场的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建筑企业的管理层与作业层逐渐分离,建筑工程施工专业分包越来越多地被应用于建筑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通过多年的发展,取得了较好的的管理成效,使建设工程项目更加专业化、精细化,从而达到降低成本、提高利润的目的。但是,在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管理过程中的一些现象和做法,导致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存在一定的管理的险,阻碍了建筑市场专业分包管理的正常发展。
一、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存在的风险
(一)肢解建设项目违法分包
施工总承包企业对于其承包的工程项目进行专业分包,是我国建筑市场常见的施工管理模式。但在实际操作中,有些总承包单位将应由一个施工单位施工的“单位工程”分包给几个所谓的专业施工单位来施工,即将工程肢解分包。将工程项目肢解分包,通常是由于对专业承包的划分过于细化,并在招标文件中事先确定,使得设计与施工阶段性进程混淆被合法化,其实质是无效的分包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的相关规定,因肢解发包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如肢解分包属于肢解发包的一种,则因肢解分包所签订的专业分包合同亦属无效合同。
(二)专业分包队伍技术水平差
建筑市场上的分包商的技术水平和专业素质参差不齐,再加上挂靠资质现象严重,许多不具备专业分包主体资格的施工单位通过各种渠道拿到分包工程,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技术规范。个别分包队伍的技术水平较差、整体素质偏低,忽视对工程项目的系统性管理,不认真对待工程,甚至为了追求更高利润,在材料使用中以次充好,严重危害了施工质量。另外,由于分包人主体资格不合法,导致所签的专业分包合同无效,进一步增加了民事诉讼风险。
(三)专业分包合同不规范
专业分包合同是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管理的依据和工作基础,是规范和约束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律依据。在现实中,总承包单位常常对专业分包合同内容、形式、条款的审核具有较大的随意性,经常出现合同内容不全面、合同条款不严密,文字使用模糊等问题,造成专业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推诿、扯皮等现象,严重影响了总进度、总质量、总成本等总承包合同条款的正常履行。
(四)专业分包质量监管不到位
有些总承包单位的分包管理体系不健全,在签订专业分包合同之后,疏于对专业分包工程的施工管理。尤其对于一些专业性强的特殊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缺乏相关的专业技术管理人才,忽视了专业分包施工过程管理,给工程建设带来巨大的隐患。另外,工程监理在专业分包施工过程中,对分包单位的技术审核不严格,或者为了均衡各方利益而采取消极管理的态度,同样会给分包工程质量管理带来很大困难。由于专业分包工程质量监管不到位,导致分包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等一系列潜在问题,总承包单位都必须向业主承担违约及赔偿的连带责任,加剧企业风险。
二、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风险控制策略
(一)规范专业分包行为
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应加强《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强化企业领导层、项目经理、合同审核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从思想上筑牢预防专业分包法律风险的有效防线。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对不符合专业分包规定的项目,坚决不允许分包;对符合专业分包规定的项目,杜绝随意指定专业分包单位,要严格审核专业分包单位的资质、施工人员技术水平等资料,审慎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加强专业分包工程管理,将建设工程项目专业分包的管理风险从源头上降到最低。只有通过有效的招投标程序确定的专业分包单位,才能够选到技术进步、管理先进、人员稳定的合格分包队伍,才能使总承包单位与专业分包单位通过紧密合作降低施工成本、互惠互利,有利于施工企业的长远发展。
(二)严格专业分包承包商的确定程序
要选择资质及信誉良好的分包队伍,必须严专业格分包承包商的确定程序。面对纷繁复杂的专业分包商市场,一定要依法规范专业分包承包商队伍的准入机制,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资质过硬、实力雄厚、管理有素、经验丰富的专业分包商队伍。首先,在资质业绩审查方面,要注重审核专业分包商提供的“五证一照”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否有资质挂靠嫌疑;对于分包单位提供的施工业绩资料,尤其注重特殊专业分包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类别、施工安全、自有设备等业绩情况的审核。其次,在分包队伍人员素质方面,除了关注技术负责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称情况外,还应该关注管理层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施工工人的熟练程度。
(三)规范专业分包合同管理
专业分包合同是处理纠纷的法律基础,通过规范专业分包合同管理,避免和减少因合同管理不当造成的不必要损失。首先,制订专业分包合同管理制度,设立专职管理人员,包括专职法律人员和技术人员,建立合同执行责任制。其次,广泛使用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合同内容,严密合同条款,合同中除了应具备工程范围、工程质量、工期、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等一般性条款外,还必须明确禁止分包方转包和再分包,明确约定履约保证金、质保金的交纳和扣留,违约责任及合同争议的解决等条款。最后,规范合同审批程序,明确合同责任,分包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
(四)强化专业分包质量监管
专业分包工程项目质量监管,需要通过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来实现。专业分包是一项系统的管理工作,分包项目的质量关系到总承包项目的总体施工进度、总体施工成本、总体工程质量,因此在专业分包施工过程中要严把“工期、进度、质量、成本、安全、环保”六关,决不能以包代管,放任自流。专业分包施工要服从总体施工进度要求,若总承包单位缺乏相关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可以通过聘请协作的方式,聘请行业内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质量把关,决不能以总承包单位项目技术人员不懂为由推卸责任。同时,加强监理人员对分包项目施工的过程控制,明确质量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化解项目风险。
总之,在建筑市场竞争激烈的环境下,部分施工单位为了提高单位的核心竞争力,将主要竞争优势集中在专业工程项目的技术水平上,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管理模式越来越被建筑市场所接受。施工总承包单位只有具备较高的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管理协调能力,并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逐步完善,才能实现双赢,将企业做大做强。
参考文献:
[1]刁万洲、王金龙.国际工程分包浅议[J].施工企业管理,2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