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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校;审计;职能;作用;建议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B
随着高校改革的日益深入,高校的深层次问题表现得越来越突出,如何建立和健全高校内部控制、促进高校资源的有效利用、避免舞弊和损失浪费,已成为当前全社会关注的重大课题。内部审计逐步得到了高校领导层的重视。高校内部各项内控制度正在逐步建立或已趋于完善,内部审计为此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也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本文就内部审计如何保障高校事业健康发展谈几点看法及建议。
一、内部审计的定义职能
对内部审计科学界定,一直是国内外学术界和实务部门所研究和关注的,也是内部审计立法首先要明确的内容。国际上关于内部审计的通行定义,是2001年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的《内部审计实务标准》中所作的界定,即“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保证和咨询活动;目的是为机构增加价值并提高机构的运作效率。它采取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来对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程序进行评估和改善,从而帮助机构实现它的目标”。该定义明确了内部审计的原则、内容和目的,代表了内部审计工作的发展方向。为适应内部审计形势发展的需要,2003年初,国家审计署《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规定“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以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同年6月,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内部审计基本准则》中所称“内部审计是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审计的职能是审计本质的客观要求和内在功能,内部审计具有监督职能、评价职能、保护职能、建设职能、管理控制职能等。这些标准规定,为内部审计在单位内部的地位和作用给出了科学、适当的定位,完善了内部审计职业规范体系,保证了内部审计能够更加广泛地发挥服务和建设性作用,也有利于推动内部审计健康发展。
二、高校需要为内部审计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国家供给侧结构性的深化改革,必然呼唤引领教育上的改革。高校是供给侧改革的重要一环,抓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高校的作用至关重大,转型、创新、发展必须要有人才支撑,在这种新形势下,如何保障高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是新形势下对内部审计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供给能创造需求,需求也能倒逼供给。随着国家改革和经济的发展,内部审计的作用越来越被社会所认可,内部审计越来越受到高校的重视,内部审计的权威性得到增强。尤其是近几年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以及腐败案的层出不穷,使许多高校认识到,只有建立一套完整的内部监督和控制体系,才能彻底解决舞弊和管理不当的问题。在这一监督控制体系中,内部审计是内控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第三条“国家机关、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高校内部审计组织形式多样化的格局目前仍将并存,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权威性将日益增强。譬如我校审计是在主要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工作,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支持其内审工作,2013年独立设置内审机构。学校把内部审计摆在管理重要日程,在进行重大审计任务时,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能够定期听取内审工作部署与汇报。特别是对其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给予关注,规定工程不经审计不得结算等,充分发挥内审服务与监督保障作用,为内部审计顺利开展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空间和内部环境。
三、高校审计要围绕改革发展,积极为其宏观决策服务
基于供给需求理论,内部审计能为高校提供哪些职能的供给问题;高校需要内部审计提供哪些职能的需求问题。实践证明:“有为才有位,有位更有为”。随着高校改革和经济的发展,绩效审计、管理审计、内控风险审计将成为内部审计发展的必然趋势。内部审计必须顺势而为,紧紧围绕高校中心工作,创新审计工作理念,认真探索开拓审计服务内容,为其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与服务。高校内审部门只有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免疫系统”功能,才能在规范内部管理、制度保障以及为高校防范经济风险、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其重要作用。一是要围绕高校改革发展要求,认真开展审计专项调查研究,为高校管理层提供有价值的调查报告。譬如我校开展的《关于所属企业财务运行情况的专项调查报告》、《关于所属企业清产核资的调查报告》、《关于后勤各中心运行与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等;二是要关注高校带有倾向性、苗头性趋势问题,譬如开展的《关于后勤食品采购及安全内控的专项调查报告》、《关于对学生实习经费专项调查报告》等专项审计调查;三是加强基建修缮改造工程等项目力度,促进学校增收节支,譬如我们开展的《关于校园修缮改造工程情况的专项调查报告》等。几年来我校内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完成并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调查报告,审计建议得到了有效采纳,内审部门为管理层宏观决策以及改革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审计保障和服务作用。
四、高校审计要增强使命意识,突出监督重点,促进增收节支
随着国家经济形势的发展,高校内外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这就要求内审部门在开展工作上要有新思路、新举措、新方法。创新是审计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没有创新就没有进步。高校审计要适应新常态,以创新为动力,开拓审计新领域,要将重心逐渐转向教育“供给侧改革”。内部审计作为高校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供给环境方面,要创新审计思路,必须向全方位、宽领域拓展。要紧紧围绕高校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研究和业务研讨。在审计目标上,从“监督导向型”向“服务导向型”转变,实现从查错纠弊向完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转变,开拓绩效管理审计等新领域。在审计思路上,超前思维,从宏观上去思考审计要达到的目的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在更高层次上提出建议和意见,为高校管理层决策提供服务。内部审计要按照新常态、新理念,增强服务意识,将审计监督寓于服务之中,想基层之所想、办基层之所急,将内审工作与高校供给侧改革结合起来,强化审计在促进发展、服务基层等方面作用,在对其下属单位审计中,不能只关注会计账簿等账内财务情况,更要关注下属单位市场经营管理等“账外”情况。内部审计要关注绩效,侧重管理,体现服务意识,帮助分析研究其影响发展的瓶颈问题,为下属单位“筹谋划策”,真正为高校教育的发展“科学供给”提供保障。我校几年来对重点项目严格执行“三审制”和“三级复核制”,坚持工程不经审计不予结算的原则,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实现从事后审计向事中、事前转变,累计完成基建修缮工程审计项目100多项,审查工程总金额上亿元,审减工程金额千万元,为实现各重大管理环节无失控现象做出了有力保障,有力地推动学校可持续健康发展。
五、高校审计要树立科学的管理理念,推进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
内部审计是高校内部管理的组成部分,内部控制又是内部审计的重要内容。高校为维护总体经济运行良好发展,必须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也必须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高校审计要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来确定自己的定位,并按照《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要求,规范内部审计程序、标准和业务流程,不断深化各项制度创新,构建与高校相适应的、科学完备的审计制度体系,提高依法审计的水平。几年来,我校内审部门制定了《内部审计处理处罚实施办法》、《内部审计绩效暂行办法》、《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办法》、《内部控制风险评估与控制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此外内审部门还完成了《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执行情况调查评估报告》、《关于年度内控风险评估报告》、《年度内控有效性评价报告》等,进一步规范和促进了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建设,使内审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
六、高校审计要正确处理监督与服务的关系,构建和谐的审计环境
内部审计是高校的一项重要管理制度和控制方法,内部审计不仅越来越体现出其管理控制的功能,而且渗透于管理的全过程。对内部审计来说,监督是手段,服务是宗旨,内审部门要树立“以预防为主,防范胜于纠正”理念,更好地发挥影响力作用。内审部门要积极与被审单位进行沟通,协作配合,改变审计就是“找问题、挑毛病”的片面看法。内部审计要发挥“一审、二帮、三促进”的作用,寓服务于监督之中,要立足于审、着眼于帮,将以审促改,以审促帮,以审促效贯彻于工作之中,使被审单位真正理解支持审计,达到审计的目的。审计实施、定性和处理的依据是各项法规制度,内审部门处理问题要充分考虑高校发展背景和被审单位实际情况,要正视客观现实和社会环境,特别是当遇到某些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制度相矛盾之时,要用发展的、辨证的、科学的观点分析问题,既要坚持原则,又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区别不同性质。要善于从苗头中发现趋势,透过现象看本质。通过监督评价与合规性检查,找出内控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督促规章制度的落实,把问题消灭在内部,消灭在萌芽状态。譬如高校科研经费存在使用不当问题的原因是很复杂的,这也涉及到一些制度上的问题,我们应当不断改进制度,让老师能够高效地去使用经费,发挥更大的作用,避免不规范的行为。
1. 股权问题: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在股权问题上通常存在股权单一,股本较小、股本结构不理想。
2. 资产问题:资产规模偏小,资产结构不合理,有形资产较小,无形资产较多,流动资产不足。也就是我们通称的“轻资产”。
3. 财务问题:规范与监督,这是我们在实际调查中发现比较棘手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缺乏健全的财务制度;缺乏合格的财务人员;缺乏有效的财务管理手段;财务内控不健全。应重点核实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情况,厘定净资产以及利润的真实性。对企业存在的问题要完整的揭示,避免风险。
4. 团队建设:创业团队单薄,骨干队伍不稳定,员工激励机制未形成,企业文化建设空白。
5. 市场营销模式:缺乏大量的合格的营销人员,缺乏健全的市场销售网络,宣传和市场推广策略不清晰,营销模式问题,销售和货款回笼不畅。
6. 今后发展目标定位问题:缺乏明确的长远的发展目标,缺乏明确细分的企业定位。
二、 财务尽职调查报告撰写总结
1. 综合来看,尽职调查是一个要求比较高的工作,运用到财务分析、审计等知识,需要调查人员耐心细致的工作和对于细节的关注。
2. 财务尽职调查报告和审计报告不同,它侧重在调查企业前3年和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情况,充分揭示其存在的风险和问题。根据上市管理办法的规定调查企业的历史沿革、改制与设立、重大股权变动和主要股东、生产销售、研发、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高管人员、组织结构与内部控制调查、财务与会计调查、财务比率分析、盈利预测等情况。
3. 其中对财务与会计的调查,应对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或发表专业意见的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的内容进行审慎性核查。核查时不仅需关注会计信息各构成要素之间是否相匹配,还需关注会计信息与相关非会计信息之间是否匹配。
4. 计算调查单位的各年度毛利率、资产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分析其各年度盈利能力及变动情况,分析利润结构和来源,判断盈利能力的持续性。
5. 计算各年度资产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和应收帐款周转率等,结合市场发展、行业竞争状况、企业生产模式及物流管理、销售模式及赊销政策等情况,分析各年度营运能力及变动情况,判断经营风险和持续经营能力。
6. 计算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利息保障倍数等,结合现金流量状况、授信额度、表内负债、表外负债及或有负债等情况,分析企业各年度偿债能力及变动情况,判断偿债能力和偿债风险。
通过以上比率分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财务指标比较,综合分析企业的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判断财务状况是否良好,是否存在持续经营问题。
7. 对财务各个科目的调查,销售收入通过查阅银行存款、应收帐款、销售收入等相关科目等方法,了解实际核算中确认收入的具体标准,判断收入确认标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是否存在提前或延迟确认收入或虚计收入的情况。核查发行人在会计期末是否存在突击确认销售的情况,分析经营现金净流量的增减变化情况是否与销售收入变化情况相符,关注关联交易产生的经济利益是否真正流入企业。
8. 关注期末存货中在产品是否存在余额巨大等异常情况,判断是否存在应转未转成本的情况。计算利润率指标,分析其变化并判断未来变动趋势,与同行业企业进行比较分析,判断产品毛利率、营业利润率等是否正常,存在重大异常的应进行多因素分析并进行重点核查。
预防调查是指检察机关依照规定的程序,通过特定的方法,查找被调查单位或行业的职务犯罪隐患,筛选出滋生隐患的主要原因,并建议被调查单位改进管理的过程。预防调查是检察机关发现、识别职务犯罪隐患的主要途径,是实现检察预防工作专业化的突破口。作为一个探求未知的过程,预防调查必须要有科学的逻辑和方法来保证调查结果的科学性。
一、预防调查的逻辑
防范职务犯罪,一般来说有三道防线:第一道防线是思想教育(教育预防),第二道防线是制度约束(制度预防),第三道防线是查处并纠正违法违纪行为(惩治预防)。科学完善的惩防体系,是指三道防线的综合体。通过这三道防线的共同作用,将职务犯罪风险降低到现实条件所能实现的最低水平,这便是科学的惩防体系。
笔者以为,在预防调查中需要把握好以下几个逻辑。第一,被调查对象发生了职务犯罪案件,不可直接推导出它存在值得防范的职务犯罪风险。首先,该职务犯罪案件,既可能是值得防范的职务犯罪隐患所致,也可能是惩防腐败体系正常的漏洞所致,还可能反映了第三道防线的积极作用。其次,有了职务犯罪案件,并不必然表明滋生职务犯罪的因素就在发案单位内部。任何一个单位都不可能生活在真空中,外部因素也可能是发案原因。如贿赂犯罪的诱因就非常复杂,绝非是仅仅通过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就可以实现有效遏制的目的。第二,被调查对象发生职务犯罪案件,不可直接推导出它的内控制度存在值得防范的职务犯罪风险。防范和遏制职务犯罪不能仅仅依靠制度约束,思想教育和查处违法违纪行为都是防范和遏制职务犯罪的必要手段,且任何单一手段都不可能单独实现杜绝职务犯罪的目的。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可能是其中第一道防线不牢固,也可能是其中第二道、第三道防线都不牢固。第三,被调查对象没有发生职务犯罪案件,不可直接推导出该单位不存在值得防范的职务犯罪风险。短期内没有发生职务犯罪案件,不能充分证明它的惩防体系健全性。惩防体系是否健全,要看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怎样,要通过详细地调查后才能得出结论。
从宏观角度看,防范和遏制职务犯罪的三道防线中,制度预防为主,教育预防和惩治预防为辅。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不是恒定的规律。在不同的单位、不同的行业,因为特殊的单位文化,也可能使教育预防占主导地位,而制度预防则退居次要地位。因此,预防调查的逻辑不是去发现被调查对象某个防范措施是否存在缺陷,而是去发现被调查对象内部惩防体系作用效果的大小。通过调查,如果发现职务犯罪风险过了正常的限度,就要在惩防体系内查找导致高风险的因素,从而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
二、预防调查的方法
预防调查是社会调查的一种形式,与其他社会调查没有本质区别。从社会科学研究方法来看,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调查应当综合运用以下两类方法。
第一,客观测量法。就是通过调取被调查对象中客观存在的事实,去测量惩防体系存在职务犯罪风险的大小。客观测量法需要调查的事实主要有:职务犯罪的发案数、发案环节,违法违纪数、违纪环节;申诉数、控告数;违法违纪人员的身份、级别、年龄、教育程度等等。通过分析较长一段时间内客观事实和数据,可以发现职务犯罪的一些规律,如发案的态势,关键环节等等。客观测量法的优点是客观性,没有掺入调查者和被调查者的主观倾向。但是客观测量法也有缺点,那就是客观数据有时并非随机分布,这样统计分析的前提就会引起争议。如一个专项行动必然会导致某个行业的职务犯罪数量上升,但这不能说这个行业的发案率就真的比其他行业高。
第二,主观测量法。主观测量法是指收集相关人群对被调查惩防体系的主观感受的过程。即通过调取合理范围内的样本人群,收集他们对惩防体系的意见和建议来测量惩防体系中职务犯罪风险的大小。样本人群提出的观点当然都是他们的主观感受,都是从个人较为局限的经验出发提出对整个行业或单位惩防体系的感受和建议,因而都是主观的。但如果样本人群足够大且具有代表性,则大量的局部主观感受也可以反映出客观性的规律。主观测量法有多种形式,如面向社会特定或不特定人群的问卷调查、座谈会、个案分析等等。主观测量法的优点是排除了案件范围分布的选择性,吸收了较大范围内人群的主观感受,反而进一步增强了客观性。但是主观测量法的缺点也显而易见:一是问卷设计要求非常苛刻,否则将难以实现调查目的;二是检察机关开展社会调查有时会引起被调查对象心理上的非正常反应,使得其真实意图反映不出来,导致调查结果不真实。
这两类方法的运用都应当服务于一个目的,即测量被调查对象的惩防体系中职务犯罪风险的大小,并且找出滋生风险的环节和部位。以上仅仅是对两种调查方法的宏观分析,如何具体运用这两种方法以及判断风险大小的适用什么样的标准,非常值得我们去深入研究。
三、对当前预防调查逻辑和方法的反思
我国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部门自成立以来,已走过了十六个年头。十六年来各级检察机关都曾开展了大量的预防调查,形成了涉及众多领域的预防调查报告,积极推动了我国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笔者通过研判其中一些报告,发现了一些值得反思的问题,主要体现在预防调查的逻辑上和方法上。
第一,在调查方法上,重客观测量、轻主观测量。不少预防调查报告系对检察机关所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分析,如对领域、环节、身份、年龄等客观因子的分析,但是缺乏对惩防体系成效的主观测量。客观测量法是检察机关最擅长的方法,但这种缺乏主观测量结果的预防调查报告基本等同于犯罪分析报告,调查结论的说服力不够。
第二,在预防调查范围上,重单位内部因素,轻社会外部因素。滋生职务犯罪的因素非常复杂,既有单位内部管理的因素,也有外部社会的因素,还有个人因素等等。现在不少预防调查过分注重对单位内部管理缺陷的梳理和分析,对社会因素的分析研究远远不够。作为职务犯罪的主要类型,贿赂犯罪的产生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很难说单位内部管理就是主因。
1998年从清华大学毕业之后,谢安便一直从事财务、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相关工作,5年前成为德勤中国企业风险管理服务合伙人,怀着对中国企业内控现状及未来的思考和期许,谢安接受了《新理财》记者的专访。
内控报告乱象解读
《新理财》:2012年,继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之后,我国所有上市公司被要求出具内控自评报告,对于这些自评报告的具体内容与所反映出的实质,您有怎样的解读和评价?
谢安:在上市公司公布内控自评报告方面,每年证监会在年报公告中会提及,两家交易所也会具体的要求。二者的具体要求有些差别。上交所每年都会公布一份报告的模板,对自评报告的格式、内容均进行规范。同时还会一份董事会成员对内控报告的审议工作底稿,是一张需要做选择题的表单,要求董事亲笔作答并签名。深交所也要求符合条件的企业披露内控自评报告,还专门针对中小板要求披露一份内控规范落实自查表,并且要求保荐人对持续督导期的公司的自查表出具审核意见。通常,上市公司会按照交易所的具体要求来披露内控自评报告,因而,并不是所有的公司的自评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均一致。
基本上,那些作风稳健、运作规范、管理基础好、内控工作起步较早的公司的内控评价报告的可读性比较强,能比较真实和客观地反映内控的实际情况,对于存在的问题(当然是比较不严重的问题)的描述也比较准确;而基础不太好的公司的报告中,对问题的描述往往稍显笼统,并不深挖,这也跟不愿意展露缺陷的心理有关。
《新理财》:与2011年在我国境内外同时上市的首批执行企业内控规范的公司相比,2012年所反映出的执行情况有哪些异同?
谢安:2011年首批执行规范的公司都是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从内控工作开展的角度看,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又可以分为几类,一是美国上市,众所周知,美国是最早要求披露内控报告的,因而很多同时在美上市的中国公司的内控工作早在7、8年前就已经起步,包括财务报告内控的自我评价和审计,可以说这些公司在对内控的认知、财务报告内控的健全性等方面的基础比较好;同时在香港上市的公司要在年报中披露企业管制报告,其本质上也是董事会对公司内控的一种自我评价,评价的范围不局限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但是并不要求对内部控制做审计。或多或少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的内控都有一个来自外部的持续的要求,这个要求在促使公司持续完善内控方面起了一定的作用。所以无论从报告编制经验,还是从内控的实际水平的角度来看,首批实施内控的公司的基础都会好一些。
对上市公司的内控工作我们有持续的关注,已经连续7年内控调查报告。从调查的结果也能印证上述分析,即每年内控的自评都会有进步的表现,包括越来越实,不像刚开始那样大而空的感觉;重点越来越突出,篇幅也有所调整,不像刚开始那样长的几十页,短的只有一两页,可读性增强了。
内外兼修跨越差距
《新理财》:对比中美两国的企业内控报告,从出具过程、所反映出的内容、揭示的问题实质角度来看,存在哪些差异?为什么?
谢安:两国内控报告最大的差异就在于内控的范围,美国要求的是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直白点说,是关注那些出了问题会导致财务报告错报的领域;而中国要求的是全面内部控制,不仅包括财务报告内控,还包括与战略、运营的效率与效果、合规性及资产安全相关的内控,是包罗万象的,范围远远大于美国的要求;相应的,在技术上评价的难度也加大了,评价财务报告内控是否失败,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量化的;而其他方面内控的评价是很难量化的。但是从阅读者的角度出发,全面的内控自评报告还是更受欢迎的,报告中披露了更多企业经营管理中的细节,包括内控方面的管理架构、企业运营方方面面的政策流程等,投资者可以进一步了解公司,有利于作出更恰当的投资决策;监管机构可以发现公司内控方面的优势及薄弱领域,并可以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工作。
《新理财》:我国上市公司内控,从事后惩罚到事前控制,从突击检查到持续监察,从被动他查到主动自查,这之间的距离有多远?如何跨越?
谢安:这个距离看似遥远,其实只在“一念之间”,只在最高决策层、管理层的认识里。作为检查的主体,事后惩罚、突击检查更容易操作,也更容易“出成绩”,而事前控制,持续监察需要更细致、更耐心、更全面的工作,且不容易看出“成绩”。从被动到主动,也是一个挑战自我的过程。一个企业的主动性、挑战自我的愿望和能力,跟一个人在这方面是很像的,最难做的是挑战自我、超越自我。
解决之道可以从两个角度入手:一是外力的推动,充分珍惜监管要求的契机,提升自我;二是内在的需求。有作为的企业管理者应该是定期回顾、调整企业发展目标,不断自省、不断提升的,企业发展的内在需求是能够建成和维护内控长效机制的最有力的保障。一家公司如果真正实现了内控工作从事后到事前,从突击到持续,从被动到主动,我相信,在其他方面,也会做得卓有成效。
态度决定成败
《新理财》:中国的企业内控要想冲破形式化“外衣”真正做到行之有效,应从何入手?
谢安:对于任何一家企业来说,内控工作都应该讲究实事求是。正如内控技术框架里写的,最高管理层的理念和行为影响着一家公司的内控基础,内控工作只有各级管理层认识到位,思路正确,自上而下地推动,才有可能做得好。管理层的认知和思路是内控工作做好的最必要的基础条件。
除认知外,管理层身体力行的支持也是必需的,上行下效,身教胜于言传。只有最高管理层时时刻刻严格遵循政策、流程,也就是按内控的要求办事,自然而然的内控体系被破坏的可能性会相应降低,若管理层随意逾越,内控体系肯定会沦落为空谈。
在技术上,需要做的工作是领会监管要求的精神实质,同时充分认识自身的现状,只有两者充分结合在一起,才有希望把内控工作做到实处,发挥内控为公司发展“保驾护航”的功能。若是断章取义地应付检查,一定会导致事倍功半的后果。若要内控长期有效,势必应该结合公司的长期及阶段性发展目标,持续完善,包括完善监督机制。
事实上,内控的意识、职责、具体的措施应该是无孔不入地融入公司的日常运营,宏观到战略规划的制定,细致到每一份岗位操作手册,无一不蕴含着内控。从这个角度讲,内控体系的建设、持续完善和监督机制运转正常了,整个公司的运转也就正常了。
打好持久战
《新理财》:据您了解目前,中国上市公司乃至非上市公司的内控管理实务中,有哪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对此,您有怎样的建议?
谢安:从我们历年对内控的调查来看,如前所述,最高领导的重视是一个突出的问题。说白了,内控是一个涉及长治久安的话题,要从基础做起,有些“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意味。真正好的内控,一定是有个好的内控文化作支撑的,而文化的形成,决非一朝一夕之功。
此外,如何把握内控建设的成本效益原则也需要特别注意。好的内控,其效益是很难量化的,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内控工作的投入是现实的。能否、如何将短期的投入跟长期的效益结合起来,这可能跟领导的风格、考核及任期等问题颇有关联,这可能不仅需要高管层自己思考,董事会等权力机构也要更多地思考。
其他的问题可以看做是衍生问题,比如人才。很多公司做内控工作时感觉人力匮乏。其实内控并不是一个全新的概念,技术壁垒也不高,只要领导真正重视了,舍得投入,培训、联合项目组等各种形式都可以迅速培养出内控人才,并且无论什么样的组织体系,无论是专职还是兼职,都有可能把内控工作做得有声有色。我们曾经接触过从集团总部开始,建立独立的内控部门,垂直管理,进行内控的维护和监督工作(当然也需要其他部门的配合);也接触过只在集团总部开始成立一个部门,在二、三级公司的各部门均指定内控联络员,明确职责,内控工作上下联动,内控工作也做得非常到位。
再比如工具。越来越多的公司将内控措施固化在系统中,以提高效率和效果设置得当的自动控制的效果要远远优于人工控制,效率也不可同日而语。
重实质而非形式
《新理财》:今年3月底,财政部公布了《石油石化行业内部控制操作指南(征求意见稿)》,这也是我国首个行业内控操作指南,对此,您持怎样的态度?接下来,就政策法规层面而言,您认为还有哪些需要明确和完善的?
谢安:不同行业的公司内控的重点领域、控制手段可能会有不同,行业性的操作指南对于公司的内控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从这个角度来说,这份操作指南在中国内控发展的历史上可称为一块重要的里程碑。
行业内公司在参考指导完善内控工作时,很重要的是认识这份指南的精神实质,读懂字里行间背后的宗旨、原因、目的。说到底,还是结合自己公司的实际情况来操作。事实上,不仅行业,每一家公司的历史、文化、规模、发展阶段、管理层风格等条件的不同,决定了其内控体系也必定是独具特色的。因此,重要的不是在形式上全部照抄,而是在理解了精神实质的基础上,完善自己的控制体系,使之能达到指南所含的控制水平。
关键词:内部审计 内涵 企业价值
《内部审计实务标准》第2000条明确审计执行主管的首要目标是确保审计活动增加组织价值。近年来,笔者所在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以“价值管理”为中心,聚焦公司发展及运作的“规范”、“效益”,大力推进联网信息审计系统应用,探索经济责任审计、内控风险审计、工程建设审计的创新变革,落实审计成果的转化,为规范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做出了积极贡献。笔者认为,还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尝试,积极拓展内部审计业务内涵,完善内部审计组织体系,实现组织增值目标。
一、重大活动的参与和咨询
内审人员具有知识面广且工作经验丰富,熟悉公司内各职能部门的具体情况。因此,内审人员可积极参加公司重大活动,如公司治理结构的设计、公司战略的制定、内控和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重大投资项目的决策、大额资金的使用等,帮助公司改善经营程序和控制,提高公司运营效率,从而增加组织价值。此外,内审人员还可按照公司管理层的要求,充当咨询顾问角色,帮助管理层识别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设性管理意见。在移动互联网飞速发展的当下,社会各行各业都面临着转型、变革,机遇与风险共存,内审人员通过参与和咨询服务,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重要支撑,更有利于企业实现增加组织价值的目标。
二、提供业务培训
内部审计部门可以向企业提供专业的业务培训,为组织增值做出努力。主要包括:
(一)关键内部控制流程和风险管理点业务培训
内审部门针对在内控评审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薄弱环节,提供关键内部控制流程和风险管理点的业务培训,会加深管理层和员工对内部控制的目标、关键控制点和风险管理流程等方面的认识与理解,促使其有效开展风险管理和执行内部控制程序,及时防范企业风险和内控薄弱点,促进企业提升经济效益和价值增值。
(二)培训和开发未来领导
高素质的领导队伍对于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至关重要。目前,国内企业领导干部主要由市场经营一线产生,财务和风险管理知识相对缺乏,因此,内审部门可利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典型案例,为企业骨干员工提供适当的管理知识和技能培训,充实企业未来领导队伍知识面,这也是增加企业价值的一种重要方式。
(三)舞弊知识培训
内审人员可以将审计过程中积累的查错防弊经验传授给管理者,使其掌握一些基本技能。内审部门还可以参考《舞弊与商业犯罪会计师手册》对管理者进行舞弊知识培训,增强企业舞弊防范意识,减少舞弊发生。
三、开展专项调查
专项调查通过重点审查相关事项,发现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最终形成调查报告呈送给企业高管层,这是一项重要的增值活动。切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将专项调查关口向公司市场营销、投资建设、综合管理前移,聚焦到高风险、重要性以及公司领导层更为关注的业务领域,调查的重点包括营销政策的效益性、重大投资项目的规范管控、舞弊、泄密事件、异常事项、滥用公司资产或管理不当等。内审部门由于其独立性和权威性特征,更适合负责管理人员的舞弊特别调查、重大投资项目的规范管控、突发性生产事故调查、泄密事件调查等,通过专项调查,可以及时发现重大问题,修正错误,预防损失,从而间接增加企业价值。
四、参与信息技术及系统开发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市场已由“以产品为中心”转变为“以客户为中心”,信息在企业中的价值越来越重要,成为企业运作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促使很多企业开发与运用信息系统,如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电子化销售服务管理系统(ESS)、信息技术内部控制审计等。信息技术的应用提高了审计效率,给企业经营管理带来了便利,但是管理层对这些信息技术与系统的安全性、合理性、运行效果很模糊,这对企业不利。企业信息系统建设的过程,不仅是一个项目实施的过程,而且是一个企业业务流程重组的过程,是一个组织变革的过程,需要依靠软硬件供应商、系统集成商、系统用户等各方的参与和合作。鉴于此,内部审计人员应积极参与信息技术和系统开发,审查技术软件的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确保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此外,内审部门还可以充分利用自身专业优势,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设计业绩评价系统,衡量员工的工作业绩,激励其更好地完成工作职责与目标,促进企业增值目标的实现。
五、营销内部审计
要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增值功能,内部审计应积极开展营销,可以说,内部审计营销是内部审计发展的必然结果。内部审计营销是内审部门和内审人员通过语言、文字及其他方式向利益有关者传递、交换或分享内部审计信息的过程。通过营销,可以改进利益相关者对内部审计的认识,赢得他们的合作、信任和支持,形成内部审计工作的和谐氛围,最终实现审计目标。
(一)对董事会进行营销
如通过定期参加董事会会议、听取董事会意见等,针对他们的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及时向董事会报告高管层履行受托责任的状况,以取得认可。
(二)对高级管理层进行营销
如通过询问管理问题、参加高层会议、听取管理当局意见等方式,提供有针对性的增值服务;向高级管理层做演示报告,介绍内部审计对他们的帮助及其增值作用,为其提供改善经营效率效果的建议,改变管理当局对内部审计的认识;开展参与式审计,与管理层讨论审计计划、审计目标等内容,征求其意见,调动其积极性。
(三)对其他职能部门进行营销
内部审计部门作为企业的内部部门,应得到其他职能部门的全力配合。对其他职能部门开展营销,可以通过制定内部审计宣传手册,向他们介绍内部审计的内容、作用、目标及权利职责等,为内部审计部门树立良好形象;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联系,并就相关问题及时与他们进行沟通,提出创新和最佳实务操作指导建议,从而充分发挥自己的营销作用,促进内部审计增值目标的实现。
内部审计对企业价值的增加责无旁贷,而且一定能够有所作为,以增加企业价值为目的的审计。要求内部审计拓宽审计领域,提升审计层次,在实践中会遇到来自企业内部组织和技术层面、审计业务技能和手段等方面的困难或障碍,内部审计人员应坚定地树立科学的审计理念,坚持不懈地提高队伍素质,加强审计成果向企业价值的转化,内部审计部门一定会在提高企业价值的道路上实现自身的价值。
参考文献:
[1]王秀华.创新型企业价值管理模式选择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3(4).
[2]邢潇丹,徐晶,郝佳音.从传统内部审计到增值型内部审计的发展[J].知识经济,20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