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灾后重建工作方案

灾后重建工作方案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灾后重建工作方案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灾后重建工作方案

灾后重建工作方案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正值春耕备耕时期,也将进入汛期,克服气候、物质、资金、人力等条件的制约,扎扎实实做好水利设施灾后重建各项工作,保证最大限度、最短时间、最优质量完成受损水利设施灾后重建工作,促进受灾地区早日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二、目标任务

4月底前,完成投资1427万元,完成工程量23万立方米,投工投劳26万工日,完成破裂水管修复2.913万米,解决5000人饮水困难。塌方水渠修复1.94万米。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08年2月18日—20日)。从我县实际出发,进一步深入灾区调查研究,认真排查、核定和分析灾害损失,按照“轻重缓急、远近结合”的原则,把事关人民群众生活、事关春耕生产和事关江河防洪保安的水利基础设施修复放在优先位置,分项目认真编制水利设施灾后重建工作方案,动员部署水利设施灾后重建工作。各乡(镇)要按照部署要求,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全面修复阶段(2008年2月21日—4月20日)。

1.在确保群众临时应急通水的基础上,加快乡村供水设施灾后重建工作,优先解决农村集镇以及居住较为集中的中心村的供水工程恢复重建问题,逐步解决联户和分散农户的供水工程恢复重建问题,保障灾区城乡居民饮水安全。2月底前全面完成饮水设施修复。

2.全力抓好受损灌溉排涝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优先解决渠道、泵站、渡槽等工程因灾形成的突出问题,同时对直接影响春灌用水的其他建筑物,重点渠道和田间配套工程等抓紧开展灾后重建工作,保证灌区春耕用水。抓紧开展受损防汛通讯设施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确保汛期通讯正常。3月底前完成灌溉设施及防汛通讯设施修复。

3.做好其他水利设施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优先修复重建受灾严重、产生次生灾害机率大的堤防、库坝、涵闸等水利设施,确保防洪、供水安全。4月底前完成其他设施修复,确保水利设施安全度汛。

各乡(镇)要采取有效的组织方式,把水利设施灾后重建工作落实到位。从2008年2月20日起,实行水利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三日一报制度,各乡镇要将灾后重建工作进展情况每3日向我局水利股报送一次,并做好与我局相关股室的沟通衔接工作。这期间各乡(镇)要组织2—3次的自查,县水利局将安排抽查。

(三)督促检查阶段(2008年4月21日—4月30日)。县水利局将于4月下旬开始,对全县水利设施灾后重建工程进行督促检查。各乡镇要抓好工程扫尾工作,确保工程安全渡汛和春耕灌溉的用水需求。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抓好水利设施灾后重建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水利设施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水利站,由××*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重建修复工作进度督查和信息报送。

各乡镇要建立和落实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责任制度,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到位、任务到岗、责任到人。要及时了解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各项工作的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证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要尽快组织强有力的技术力量做好灾后恢复重建重点工程的技术设计,做好技术对口帮扶和指导工作。要尽快组织强有力的施工队伍并积极发动群众,做好工程建设工作,确保抢修人员安全,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我局近期将实行分片分组到各乡镇帮助指导水利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灾后重建工作方案范文第2篇

一、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力保障灾民今冬明春的基本生活和按期完成倒房恢复重建工作为重点,实行救灾与灾后重建并重、恢复重建与新农村建设并举,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统筹兼顾,狠抓落实,切实解决灾民生产生活问题,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二)目标任务。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洁净水喝、有病能医;确保10月31日前完成倒房重建任务,保证灾民安全过冬。

(三)基本原则。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灾民自力更生为主、政府救济扶持为辅”的原则;分级负责和地方为主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和突出重点的原则。

二、实施步骤和具体方法

(一)工作步骤

灾后倒房重建及灾民生活安排工作总体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8月1日至10月31日,以灾后倒房重建为重点,同时进一步安排好特困灾民的基本生活。第二阶段:2007年11月1日至2008年2月28日,主要解决冬令期重灾民的缺粮和缺衣被问题。第三阶段:2008年3月1日至5月31日,主要解决春荒期的灾民缺粮问题。

(二)倒房恢复重建

1、补助对象及标准。倒房恢复重建对象为因灾造成的住房全倒户和严重损坏户。补助标准为:对烈军属、低保户、重度残疾户,原则上按每间不低于1000元予以补助;对于有自救能力的倒房户,原则上按每间不低于800元予以补助;对于按新农村建设要求重建房屋,并在10月25日前迁进新房的倒光户,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适当增加补助金;对于一般房损户和附属房屋倒塌户原则上不予补助。

2、审批程序。灾民倒房重建核定坚持“户报、村评、乡审、市批”的程序。具体为:本人申请;所在村(居)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村(居)民委员会审核上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市民政局审批,并反馈各地以村为单位张榜公布。

3、资金拨付。倒房重建补助资金按重建进度分三次拨付,完成屋基建设后,拨付三分之一;房子封顶后拨付三分之一;完工入住后拨付三分之一。对不能按时完工入住的户,最后一次(三分之一)补助金予以缓拨;对于不建房的倒光户不予补助。

4、实施步骤。分四步进行:一是核实灾情(8月1日至8月15日)。由市民政局统一制作调查表,各地组织力量,进村入户核查,重点掌握房屋倒光户、严重损坏户情况;同时摸清家中储存粮食全部损失户、农作物(水产品专业养殖户)全部绝收户等情况,并建立灾民档案。核查结果以村(居)为单位张榜公布,市民政局组织专班随机抽查。二是规划定点(8月16日至8月31日)。因灾造成危房确需重建的要经城建部门鉴定。各地要把灾民倒房重建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在征得群众同意的基础上,规划兴建灾后新村。新村建设要科学选址,合理设计,量力而行,不搞不合实际的高标准建筑。重建户原则上每户建房3间,每间使用面积15至20平方米;房屋结构以砖、石为主,建房质量和标准达到当地中等以上水平。对于分散建房户也要规划选址,合理布局,禁止乱占滥建,禁止在易受灾和灾害多发地建房。三是组织实施(8月20日至10月25日)。倒房重建由受灾户自主兴建,村、镇通过落实优惠政策、组织帮工投劳等措施协助建设。对房屋倒光的分散供养五保户,原则上由当地政府安排到福利院居住,其建房补助款直接下拨所在福利院,用于福利院建设。四是检查验收(10月26日至10月31日)。由市民政局组织力量,配合乡镇政府逐户进行验收,并写出专题报告报市政府。

(三)灾民生活安排

灾民生活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灾造成生活困难且无自救能力的缺粮户、常年特困户、困难优抚对象、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等,按程序审批。具体分三期组织实施:

1、临救期(8月1日至10月31日)。根据灾情核查情况,对房屋倒光户和家中储存粮食全部损失的灾民予以临时应急救助。对因房屋毁损无家可归的灾民,由当地政府妥善安置,对集中安置的要做好防暑降温及疫病防治工作,确保灾民身体健康;对因灾造成缺粮的灾民,由市民政局按每人每天1斤大米的标准救济口粮;对实施口粮救助后生活仍然特别困难的灾民,由乡镇政府适时给予临时救助(主要用于灾民购买附属生活用品),临救资金从下拨的救灾款中列支。

灾后重建工作方案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灾后重建及恢复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把灾民生活安排、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作为当前工作重点,一手抓灾后重建,一手抓经济发展,认真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迅速掀起灾后重建工作,努力促进工矿企业恢复生产,全面实现经济工作开门红,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医、学生有学上,确保全年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目标的实现。

二、工作重点

(一)抓好灾民的生活安排。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及时发放救济粮款,对这次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要一个不漏地予以救助救济,帮助解决他们吃、穿、住、医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对受灾五保户、特困户、低保户、倒房户等特殊困难群体要安排好生活费,保证他们生产生活不受影响。要着重做好倒房户、危房户的住房恢复重建工作。房屋重建要与整村推进扶贫、异地扶贫搬迁和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一次性解决好受灾群众的住房问题,真正变受灾为受益。严格执行房屋重建“销号制”,实行灾民自报、村民评议、乡镇民政部门审查、县级审批的程序,张榜公示,建立台帐,建一户销一户,确保6月20日前修复完成,让受灾群众搬进新居。

(二)抓好水电油运等保障工作。抓紧抢修水电等基础设施,搞好塘、库、堰、渠的修复整治,加强电力调度,保证重点部门、重点企业、重点区域水电正常充足供应,确保居民生产生活不受影响和国民经济正常运行。切实抓好油料、运输、广播电视、通信和市场物资供应等工作,保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不法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三)抓好道路修复。按照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原则,抓紧修复毁损路段路面、沟渠、安保设施,确保原材料运得进、产品运得出,实现道路安全畅通。

(四)抓好次生灾害的防治。要严密防范山洪、滑坡、岩崩等次生灾害带来的危险,全面加强隐患排查,制定防灾减灾措施,加强监测预警,实行群测群防,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五)抓好生产自救。抓紧制定恢复农业生产方案,组织农民开展生产自救,掀起春耕生产的,重点要搞好洋芋、红苕、魔芋、柑桔、仔猪等种子、种苗、种畜及农药、化肥、农械等物资的供应,做好烟叶破冰破雪打厢育苗,加强柑桔、茶叶、桑蚕等经济作物的防冻管理和补植补苗,加强油菜及粮食作物的田间管理,及时组织和指导农民清理田间“三沟”,追肥培土,减轻渍害,全面加强畜牧业生产,做好栏圈保温、营养供给和补栏工作,加强疫情防治,及早落实春防措施,防治重大疫情发生。通过各项补救措施,力争实现“无灾多增产增收,轻灾保增产增收,重灾少减产减收”的目标。

(六)抓好工矿企业恢复生产。在落实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组织煤矿及非煤矿山企业尽早开工生产;加强煤炭、电力等原辅材料调度供应,组织工业企业迅速全面恢复生产,确保全年各项经济指标逐月均衡结帐,确保一季度工业生产开门红。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灾后重建恢复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防汛抗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建立县领导包部门、包乡镇,乡镇包村、干部包组包户的工作制度。县领导按照分工,负责所联系乡镇和分管部门的灾后重建工作的指导。各乡镇、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深入灾后重建第一线,及时了解情况,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全力抓好灾后重建工作,把各项灾后恢复重建措施落到实处。

(二)据实核灾报灾。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准确、全面核实灾情,逐村逐户调查,建立明细台帐,收集音像资料,做到乡(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要进一步核实核准灾情,不得虚报信息,夸大灾情,不得闭门造车,瞒报漏报。要按程序及时将灾情书面上报县政府办公室。

(三)搞好技术指导。农业、林业、畜牧、水利、气象、国土等部门要加强技术服务,组织专家、技术人员,编印灾后重建技术手册,将抗灾救灾恢复生产的实用技术通过各种方式送到田间地头、苗圃果园,送到受灾群众手中,指导广大群众科学抗灾,依靠科技开展生产自救。

(四)加强经费保障。各部门要积极向省、州反映灾情,申报灾后重建项目,争取救灾资金及物资;严格资金管理,重点保障种子、种苗、种畜、农资供应,及时调度、划拨救灾物资及资金,为灾后重建工作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

(五)强化督办检查。由两办督查室牵头,从民政、农业、林业、水利、畜牧等部门抽调人员,成立督查专班,对灾后重建工作进行督办,于2月19日将督查情况作汇报通报。各乡镇、各部门要在2月20日前将灾后重建工作方案报送两办督查室,将工作落实情况于2月底前报两办督查室。

(六)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大对灾后重建的正面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党委、政府的重大部署和各项政策措施,大力宣传各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大力宣传广大人民群众在抗灾自救中的主体作用,坚定广大干部群众抗灾自救的信心,为抗灾自救营造良好的氛围。

(七)建立长效机制。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在灾后重建工作中要注意搞好科学规划设计,研究制定并进一步完善冰雪灾害及其他自然灾害的预防预警方案,健全应急机制,落实物资储备和其他应急要件,建立反应灵敏、信息畅通、协同高效、处置得当的抗灾救灾体系。

(八)严明工作纪律。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扎扎实实为灾民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严禁在灾后重建中截留、挪用、挤占救灾款物。一经发现,要依法依纪依规严肃查处。审计、纪检、监察部门要关口前移,切实加强检查监督,对、工作不负责任,弄虚作假、侵占救灾款物,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九)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各乡镇要按照各自职能,迅速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切实履行抗灾自救的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抗灾自救的强大合力,努力夺取抗灾自救的全面胜利。

农业部门负责组织调运种子、农膜、农药等生产物资,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严把农资质量关;开展技术咨询与指导,帮助农民开展生产自救。

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向灾区献爱心送温暖活动,解决灾民的生活问题;负责灾情的核实、上报;负责救济粮款及捐赠物资的发放。

交通部门负责国省干线及县道损毁路段及安保设施的抢修恢复,及时疏通各类交通通道,确保道路畅通。

建设部门负责城区绿化树补植,对城区冰雪残留物进行清理,对环卫设施进行检查维修;负责对房屋重建的质量监督。

水利部门负责对所管辖的库、渠、塘、堰损毁修复和其他水利设施修复的技术指导。

烟草部门负责烟叶生产的物资供应和打厢育苗技术指导。

畜牧部门负责畜牧生产的技术指导和疫情防治。

国土部门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避险治理工作;负责落实房屋重建宅基地的选址、审批。

教育部门负责对学校校舍和其他设施进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险情,修复受损的水电设施,确保按期安全开学。

财政部门负责灾后重建资金的争取、拨付,确保专款专用。

卫生部门负责做好卫生防疫和疾病防控工作。

金融部门负责对受灾群众和受灾企业恢复生产在贷款上给予大力支持。

保险部门负责保险理赔工作。

发改部门负责灾后重建项目的申报统筹协调工作。

电力部门负责电力设施抢修、电网安全维护和电力供应调度。

供水企业自来水公司和兴源供水公司分别负责县城区及各乡镇集镇供水管网的修复及终端用户的设施修复。

工商物价部门负责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哄抬物价等非法行为。

宣传部门负责宣传灾后恢复重建宣传工作。

政法、部门负责灾后重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排查处置不稳定因素,化解各种矛盾,打击、惩治犯罪,确保灾后社会政治大局稳定。

审计、监察部门负责对救灾款物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纪律监督。

灾后重建工作方案范文第4篇

同志们:

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今天召开全县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7月18日在象州县召开的全区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现场会议精神,总结经验,动员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振奋精神,再接再励,强化责任,切实抓好全县恢复生产和灾区重建家园工作。刚才民政局莫局长已对全区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现场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等一下,县委徐副书记还有重要讲话,大家要深刻领会,狠抓落实,下面我简要通报前段时间全县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情通报我县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情况,况并讲几点意见:

一、6.20特大洪灾中全县受灾基本情况

6月20日—22日,我县持续连降大暴雨,6月21日凌晨至21日11:00仅11个小时内,山内乡镇平均降雨量148mm,连续强降雨引起山洪暴发,河水猛涨,200年不遇的特大洪涝灾害袭击全县11个乡镇。全县77个村民委348个自然屯受灾,受灾人口103482人,倒塌居民住房945户2827间,损坏711户142间,因灾死亡2人,失踪3人,重伤2人,紧急转移安置5277人,全县受山体滑坡威胁需整体搬迁20个自然屯,385户1196间1737人。县境内国道323线、省道207线、县道645线多处塌方,通往罗香、六巷、长垌、大樟、三角的县乡屯级公路多处被洪水冲坏冲断,各种农作物受灾总面积47884.9亩,水利设施损坏、损毁1076条(处)9809km,水毁人饮设施154处造成16861人饮水困难,电力、通信、学校等基础设施毁坏严重。全县直接经济损失21031.3万元。

二、灾后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基本情况

灾情发生后,为及时准确地掌握灾情,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可靠依据,县里组成了精干的灾情核查工作组,分赴各灾区乡(镇),与所在乡镇(镇)领导干部一道,对受灾人口、受灾农作物面积、牧渔业的受灾情况、民房倒塌损坏情况和水利、工业、通信、交通等受灾情况进行全面、严格的核实,为开展救灾和恢复生产重建工作奠定了基础。

­——6月26日我,县里召开县四家班子扩大会议,听取了县直有关部门的救灾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全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7月6日召开了全县灾后生产自救,重建家园动员大会,对全县的救灾恢复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及时把全县工作重心迅速转移到全面开展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上来。

­——民政部门及时运送发放救灾物资,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到目前止,全县本级财政共安排救灾资金120万元,已安排口粮救灾款60.万元,安排救济粮203吨(其中世界宣明会捐赠150吨),救济人口13533人;安排衣被救济款23万元,救济衣被3985件,救济人口2567人;安排恢复住房款25万元,发放油毛毡46543斤,搭建帐逢100顶,简易棚530个,食盐1000斤,食用油509斤,衣被2380套,黑胶破26543斤,铁钉、铁线6575斤,炊具、餐具200套。安置2205人,返回原住所2293人,投亲靠友409人,租借房屋370人,全县需紧急转移安置的受灾群众均已暂时得到安置,没有出现无房可住的现象。

­——为确保早稻和下半年农业生产灌溉用水需要,县直相关部门配合各乡(镇)多方筹措资金、广泛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对有条件修复的工程进行了及时抢修,对近期无法修复的工程也采取了临时措施,最大限度地恢复工程灌溉。目前全县已投入7.万人次40万个工日、水泥650吨、沙袋5万个、钢筋35吨、柴油8吨、水管5000m,县、乡、村和群众投入350万元,临时修复重点水毁水利工程182处,渠道清淤48km,恢复灌溉4.1万亩。

­——采取超常规措施,发动广大群众抢修村级公路、马驮路、人行便道,确保灾区生产生活秩序稳定。目前,全县已恢复临时交通120处,人饮供水工程72处,解决13100人饮水困难问题,恢复了182个村屯5.1万人的供电。

­­——进行生产自救,使各受灾企业早日恢复生产。县经贸局及时派人了解情况,协调各方面关系,组织人力、物力、财力对受灾企业进行抢修,经努力,目前,在因灾而停产的10家企业中除了冶炼厂、七建红砖厂外,已有8家基本恢复生产。

­——迅速开展倒塌住房的重建工作。全县受灾倒塌的住房户、因地质灾害需要整体搬迁的村屯已基本核实清楚,全县的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即将出台。

­——发扬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美德,积极开展捐赠活动,目前共获县直单位捐款64900元,干部职工捐款290730元,接收上级捐赠物资折款15.2万元(民政厅捐赠大米18吨,市民政局捐赠大米4吨、食盐1吨、救灾衣被一车),世界宣明会捐赠大米150吨,本县捐款53万元,大米、衣被、水泥等物资折款12万元。其中,桐木镇小马屯群众在自己也受灾的情况下捐款1950元、大米750斤,建筑企业老板唐世佐捐赠大米2000斤,民营企业头排糖厂老板李世东在企业受灾损失120万元的情况下捐款5000元,民营企业利兴强矿冶企业捐赠水泥40吨。通过采取有力措施,我县6.20特大洪灾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展。

三、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存在的困难

虽然我县6.20特大洪灾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大多是临时性的,我们在民房、交通、水利、农业等各方面的灾后重建和生产自救上仍然非常困难。

一是整村搬迁重建难度大。我县需整村搬迁的有20个自然屯和六巷乡政府,需要非常庞大的资金,如果按照3000­—5000元/户的灾民新村补助,是远远不够的。山内每户搬迁安置至少需要1.5万元。此外,山内搬迁最大的困难除资金外还在于大瑶山山高坡陡,几乎没有合适的地方来实施搬迁安置,如六巷乡9个屯需整村搬迁,但仅是六青屯勉强找到一块需机械平整后才能安置的地块,其他村屯根本没有合适的地方建村。

二是交通恢复难度大。各乡镇尤其山内乡镇,因山体滑坡、山洪、泥石流冲击,县、乡、村、屯公路损坏损毁都非常严重,修复难度极大。

三是恢复生产难度大。由于大量水利设施损毁,造成大量早稻后期无水可灌,如果连续15天不下雨,则将会出现严重旱情,晚稻播种更是深受影响。此外,大量农田被沙石覆盖,耕作层被洪水冲走,无法复垦耕种,给灾区恢复生产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四是村民自救难。近几年修扶贫路,许多村屯都集资修路建桥,有的村屯人均集资超过5000元,负担很重。现在这些村民房子没了,公路没了,桥梁没了,多年来的积蓄没了,自救能力十分有限,特别是连续遭受2003年“9.16”和2004年“7·19”特大洪涝灾害后尚未恢复元气,大量水毁农田水利工程、危房及其他基础设施尚未完全修复,今年再次受灾,受灾村民承受灾后重建的能力更是十分有限,很难解决生产自救投入的困难问题。

五是灾民今后的生活出路难。由于大量农田被冲毁,很多农民今后已无地可耕,无田可种。如六巷乡的古麦、胶厂、香桥、圣堂口等沿河村屯80—95%的耕地农田被洪水完全冲毁消失,这些村民今后依靠什么生存、生活,可想将是非常的艰难。

六是我县财政极为困难,严重缺乏救灾资金。洪灾使我县遭受了巨大的损失,而我县财力非常困难,每年需要国家大量的财政转移支付才能维持县级国家机关的基本运转,根本无力拿出巨额资金用于救灾和灾后重建,救灾资金极为缺乏。

四、当前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任务

(一)要把因灾倒房恢复重建作为救灾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如期完成重建任务

1、要模清底数、明确建设重点。一些(镇)在填报因灾倒房台帐时,没有进行认真核实,没有认真领会县委、县政府通知内容精神,统计数字含有水份。要继续组织干部下乡下村进行灾情核,保证不漏户、不漏人。建立灾民住房倒塌台帐,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要根据困难情况分类排队便于重点联系、指导,制定重建方案。对严重危房不能再住人的,应视为倒房户进行统计,并给予重建。

2、积极筹集灾民倒房恢复重建资金。全县统计倒塌民房945 户4222间,按12月底前每户至少建成一间30m2的住房,从建设资金来看,要采取“政府救济一点、政策优惠一点、银行贷一点、农户自筹一点、乡邻乡亲帮一点、社会捐赠一点、投工投劳一点”的办法解决,要多渠道、多途径筹措重建资金。县财政局要及时调整财政年度预算方案,增加投入,支援恢复重建工作;民政部门要积极向上级争取经费,组织发动社会捐赠活动,筹集更多的补助资金。

    3、要明确补助资金的扶持原则和管理规定。在扶持过程中,必须严格把握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既不漏掉一户,也决不允许冒报一户;二是坚持倒房户自力更生建房为主的原则,自身积极性不高不予补助;三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群众评议确定扶持对象;四是坚持区别对象原则,实行分类帮扶。最近我在一些乡(镇),发现了一些不良的苗头,必须坚决纠正。要加强补助灾民建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所有建房资金必须建立专帐管理。配备专职财会人员,坚持集体研究,严格审批制度,做到帐目清楚,手续完备。要坚持杜绝截留、挤占、挪用以及营私舞弊问题发生。发现有贪污挪用建房救灾款的违法行为,要严厉查处、决不姑息。

4、要明确各乡(镇)政府及县直各单位在恢复重建中的责任。因灾倒户恢复重建的主体是倒房户自身,建房以受灾户自建为主,政府和社会的扶持帮助是在倒房户自主建房的基础上实施的救助行动。所有有自救能力的倒房户要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通过生产自救和向亲友借钱、银行贷款等办法积极主动地自筹部分建房资金,并按照规划尽快动工兴建住房。各乡(镇)政府,县直各单位要积极指导、联系、协助受灾户恢复重建住房,把指导和联系民房恢复重建的任务分解落实到干部,保证每一户倒房户有两名以上干部进村驻户实施联系、指导。

5、坚持恢复重建“八步流程”工作方法。

    第一步:灾民申请。根据灾民提出的书面申请,了解、掌握灾民灾害损失情况和需要解决的困难。

第二步:民主评议。由村民代表对灾民住房倒塌和需救济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确定初步意见,张榜公示,上报乡镇政府。

    第三步:乡镇审核。乡镇政府广泛深入开展调查核实,对倒房户进行分类排队,编制救助花名册,确定补助对象,提出补助标准。

    第四步:县级审批。将群众确认的救济方案上报县民政局审批,确定补助额度,然后反回村民进行公示。

    第五步:制定方案。根据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建房实施方案,开工建房前,将实施方案张榜公示。

    第六步:选址规划。充分考虑灾民生产生活需要,科学选址,合理规划,精心设计,提供多套方案由建房户自行选择。

    第七步:组织实施。建房之初向重建户发放救助证明,明确建房面积、补助额度、完成时间。建房实施过程中,定期、不定期派出工作组现场解决灾民建房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第八步:竣工检查。建房工作结束后,对建房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审计检查,广泛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并将相关情况进行公布。

    6、要加强部门的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配合,共同抓好恢复重建工作。一是民政部门负责牵头协调灾民住房恢复重建工作,主要责任是核实倒房情况,制定工作方案,筹措落实倒房重建政府扶持补助资金,并审定提出补助分配方案。政府帮扶补助资金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由群众评议确定扶持对象及其类别,正确区别不同帮扶对象,实行分类帮扶。二是建设、国土部门要负责搞好重建选址、规划审批和建房质量的检查。重建规划要求是,因地制宜,适宜集中建房的可在群众自愿的情况下实行统一规划建设灾民新村;对不适宜集中建房的分散倒房户,则尊重倒房户的意见,就地选择地势较高,地质条件较好的地方重建;对连片倒房10户上以上的自然村屯,在恢复重建中,坚持先规划后建原则,做到科学选址,不要在洪区、低洼地带、地质灾害多发地段,风灾入口处等易受灾地重建住房,五保户的建房,可与兴建五保村结合起来,有条件的地方,要建设五保村。要合理设计,既要充分考虑灾民新村的长远发展,使灾民新村的建设与构建和谐社会相适应,又要充分考虑当地住房整体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做到量力而行,不搞不切合实际的高标准建房,减轻农民负担。三是交通部门要负责做好这民倒房重建的道路修复工作,确保重建物资运输顺畅。四是林业、经贸、建设、物价等部门要负责倒房重建的木材、红砖、水泥、钢材等建筑物资的计划、审批、供应,并协调物资供应企业按优惠价格供应重建物资。五是林业、卫生等部门要优先安排灾民重建沼气池,落实改厕扶持经费,落实沼气建设和改厕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建设。六是电力部门要做好灾后电力设施恢复抢修工作,确保灾民倒房重建用电需求。七是财政、民政、扶贫等部门要负责有关专项资金的落实,确保各项扶持补助资金和各有关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7、加强监督,保证效果。灾民建房补助资金主要是救灾款和赈灾捐赠款,这两项款是灾区群众的“救命钱”,每一分钱都必须用在灾民建房上,县委、县政府将组成督查组定期对恢复重建资金使用情况和灾区群众吃饭、穿衣、卫生防疫等工作进行督查,定期通报。各新闻媒体要加强对灾后重建先进典型的宣传,通过宣传树立榜样、推广经验、鼓舞士气。各乡(镇)要注重总结本辖区内恢复重建工作的典型经验;对那些恢复重建措施不力、进度缓慢,导致恢复重建工作被动的乡(镇)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因措施不力,导致灾区发生非正常现象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厉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快水毁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工程修复步伐,确保安全度汛以及生产需要。

由于这次暴雨洪水来得猛、来得急,超标准洪水对水利、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水毁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受灾尤为严重。

因此,各有关部门要各尽其责,共同抓好修复工作:交通部门要尽快恢复主干线、县乡公路通车运行;教育部门要抓好水毁校舍修复,确保新学期正常开展开学;扶贫部门要抓好贫困村基础设施修复;其他各部门也要认真抓好本系统水毁基础设施修复。

目前,我县仍处于主汛期,出现新的大洪水的可能仍然存在,防汛形势仍然十分严峻。我们在抓好水毁工程设施修复的同时,对防汛工作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对下一步防汛形势的严峻性、抗洪工作的复杂性、救灾任务的艰巨性要有清醒的认识、充分的估计、足够的准备,加强防汛值班的预测预报工作,加强水库工程、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河堤险工险段、民房、中小学校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和防范工作,做好防汛物资的补充归位,充分做好各项准备,确保安全度汛。与此同时,还要考虑我县秋冬干旱的特点,凡安全有保障的水库,应坚持科学调控,多蓄水,发挥好各类水库拦洪兴利的作用。

(三)加快恢复农业生产,帮助受灾群众摆脱困境。

抓紧以水毁水利工程为主的基础设施修复,既是保证下半年农业生产用水的需要,也是满足人民群众生活和工农业生产的迫切要求。各乡(镇)要抓紧农业项目实施,确保在晚稻插秧前尽可能恢复水毁农田,一时不能恢复的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复垦,以不影响明年早稻生产。

灾后重建工作方案范文第5篇

一、明确重建工作原则。农户住房重建工作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农户自建、政府补助、部门帮扶、社会捐助。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人居环境治理相结合,与扶贫开发工作、改善农村居民居住条件相统一,与当地经济社会总体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相衔接。根据灾区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在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引导帮助房屋倒损农户建造有抗灾能力、造价适中的房屋。

二、制定住房重建规划。灾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力量,逐村逐户,重点排查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法居住的危房以及受灾害威胁需搬迁的农户,按照原地重建和异地新建,分类统计,登记造册,逐户建档立卡,为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准确依据。要在摸清农户住房倒损情况的基础上,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因地制宜、科学论证,保护生态、节约耕地,经济实用、保证质量,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统筹安排、分步实施的总体要求,制订符合当地实际、群众认可的倒房恢复重建规划。

三、科学选址合理设计保证质量。县(乡)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做好住房重建选址和房屋设计工作,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调集足够的力量,支持受灾地区的规划、设计工作。选址要符合抗震设防和防灾减灾要求,避开地震活动断层或者可能发生洪涝灾害、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区域。要无偿向受灾群众提供可选择的,能够满足不同需求、切合实际的住宅设计式样并附施工图,尽可能体现原有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要加强建筑材料质量监督,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确保重建房屋结构和质量符合抗震设防和抵御灾害的要求。

四、多渠道筹集重建资金。中央财政对汶川地震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家可归的农户重建住房,原则上按每户平均1万元的标准补助,对其他损房农户给予适当补助。中央财政安排的补助资金,由地方政府包干使用,按照重建规划和建房进度及时下拨。灾区各级政府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农户住房重建资金投入力度。受灾省(市)接收的社会捐赠资金,要重点用于农户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对于有偿还能力的农户倒损房屋恢复重建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受灾农户是住房重建的主体,要尊重群众意愿,发动群众自力更生,生产自救,广泛开展对口援建、邻里互助、帮工帮料,动员全社会力量帮助农户重建住房。

五、严格重建资金管理。各地要严格按照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发放办法,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四个程序确定补助对象,对重灾地区,低保户、五保户,遇难者家庭、伤残者家庭以及其他困难群众给予重点帮助。县、乡要建立重建工作台账,公开补助人员名单和补助资金数额(含社会捐赠款),保证重建资金发放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使用捐赠资金集中重建的,要以适当方式向捐赠者反馈。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财政、审计部门要对重建资金进行专项审计、检查。

六、加强对住房重建的组织领导。省级人民政府要统筹协调,重建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县级人民政府,乡、村负责组织实施。各有关县级人民政府要成立农户住房重建工作领导机构,及时协调解决受灾农户住房重建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提前组织主要建筑材料的生产和调运,保证建筑材料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建立住房重建进展统计、考核、报告制度。要加强对建材供应、施工组织、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保质保量地完成重建任务。

请你省(市)依据本指导意见,制定房屋倒损农户住房重建工作方案,并抓紧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