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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老师还是下达了可以回班的命令。同学们欢呼着雀跃着结队散去,偌大的操场一下子便显得空旷起来,剩下的没有几个人了。
而我,选择留下,在昏天暗日,大雨即至的时候,和段老师及几个同学,在操场上踢球。
不得不说,雨真的是如大多数人所愿,稀稀沥沥地下了起来,但只是如牛毛般细雨罢了。我们不以为然,泰然自若地踢着,感受雨的温润,雨的清新。
渐渐地,雨越来越大,由最初的牛毛般细雨变得如豆大,雨线也逐渐变密,变疾。几个同学慌忙躲进了房檐下,操场上只剩下零星的几人,除了我们,便只剩下几位女生在雨中散步罢了。
雨到骤处,天昏地暗,对面的人仿佛要隐进黑暗之中,惟一可以感受到的,便是雨线顺着发丝滑落,没入泥土的声音,我们,依然在雨中奔跑。
南方的天明了,一场骤雨将逝,我们也能清晰地望见对方,虽然雨还在下,打在人身上,给人镀上一层银色的光华。但是在重新见到光明的一刻,却有重生的感觉。
雨,依旧在飘。
脸上,汗水顺着雨水一同滑落,流下蜿蜒的痕迹;此时,渐渐能辨出每个人,都因雨水的洗礼而有种焕然一新的感觉……
时间过去了很久,可记忆还是清晰。那样的时光,是最美好的时光!
最美好的时光里,有雨丝纷飞,有我们的欢笑,有面对骤雨的勇气和执著。
是呀,我们不知道这场雨的大小,也正如我们永远无法预料未来将会是怎样,永远无法避免生活中诸多的困难与挫折,但我们可以选择面对,选择坚持。勇敢地面对一切,我们便可以迎来灿烂,拥有更多美好的时光。
[点评]
本文最大的特色在于化实为虚,由事及理。由自己坚持在雨中与老师、同学踢球这件事,想到了通过坚持,勇敢面对生活中许多不可预见的困难与挫折的人生哲理,如此由此及彼,联想自然,感悟独特,主题深刻,能给人以很好的启发。
苏蔓对宋翊十几年的暗恋与角落里的追随,虽让人心痛,却也无比美好,但也许还是会让人觉得不现实。我是一个始终相信一切皆有可能的人,所以,我没感受过的,不代表不会有人感受;宋翊阳光,虽然在美国的经历让他形容自己为“内里已经腐烂的木头”,但成年后的打击挫折,并不能否定他骨子里阳光的性格。可是看到最后,我改变了想法,觉得苏蔓应该跟宋翊在一起,只为宋翊打篮球时发现苏蔓对他深重的喜欢“原来最深重的喜欢会让一个女孩子连视线都能呐喊着:我喜欢你!”只有宋翊回应了苏蔓,才不枉苏蔓多年的追随,虽然她也因此而成长;也只有阳光才对得起这连视线都呐喊着的深重喜欢。
不过,心还是为陆励成疼着,他对苏蔓的爱,绝不比宋翊的少。陆励成与苏蔓在他老家度过的时光真的美好到让人心醉,他对紧急事态的处理方式以及对苏蔓的照顾与爱护无不让人钦佩、感动。最后苏蔓在陆励成的家乡支教,不只是遍寻苏蔓不着的陆励成,连我都惊讶万分,不禁感叹设计得好!这也应了苏蔓对陆励成的“不言谢,只赴汤蹈火”。
故事结尾苏蔓终于梦想成真,与自己暗恋的王子步入殿堂,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不知为什么,我看完后,心中有些遗憾,为什么那个处处为苏蔓遮风挡雨,默默付出的陆励成孑然一身?为什么苏蔓错以为陆励成爱的是朋友麻辣烫?为什么苏蔓没有感受到陆励成的爱?是苏蔓愚笨还是在逃避?
在时光的流逝里,苏蔓十年的秘密晒在了阳光里;
在时光的流逝里,宋翊从阳光男孩变成了背负心灵枷锁的男人;
在时光的流逝里,陆励成爱着苏蔓的现实只能成为另一个秘密;
在时光的流逝里,揭开了麻辣烫辛酸的童年和对宋翊的暗恋;
在时光的流逝里,许秋的病态心理的揭示,成为解开所有人心结的关键;
在时光的流逝里,是选择那个我爱的人,还是选择爱我的人;
……
那一年的早春
窗外明媚的阳光照入屋中,暖烘烘的,柔弱惺忪的睡眼,看着反光的中标,只望到一片刺眼的白。
“起床——”
随着奶奶的训斥声,我被赶出了被窝。只好穿上还很厚重的衣服,慢吞吞地走出房门。这时家里的大黄狗像早早就在等候了似的,在门口用期盼的目光望着我。“走!出去溜溜!”我带着它走出院子,顺手拿着一个飞盘向草地丢去。轻轻一丢,无论多远,它都能捡回。我摸索着,从兜中掏出几个硬币,一一细数着,正好够买一根大黄最爱吃的肠。我轻手轻脚地往卖店走,努力避开奶奶的视线,大黄仿佛懂我的心思,也悄悄的跟在我身后。看着它吃肠时满足的样子,我也笑了。那一年的早春,我五岁,有宠物的陪伴,是最美好的时光。
那一年的仲夏
即将下山的夕阳用最后一丝力气照耀着大地,闷的人喘不过气来。
“乖孙子,快来吃饭,吃完饭奶奶好给你讲故事。”
也许是在故事的引诱下,我吃了比平时更多一些的饭菜,奶奶说要奖励我,当然,就是多讲几个好听的故事。搬出那把老式摇椅,奶奶坐下,而我则坐在奶奶膝头。“在很久很久以前,也是这样一个星光闪烁的夜晚……”我不仅跟随着故事的情节抬头仰望天空。“王母娘娘不让侄女下凡……”讲到一半,奶奶突然停下,走入菜地,“来,吃柿子。”呵呵,奶奶真是疼我,偷偷在菜熟时分给我一小份。那一年的仲夏,我七岁,有奶奶的陪伴,是最美好的时光。
那一年的晚秋
秋天落叶飘零,有人说是凄凉的季节,冷风袭来,是有一丝寒意。但秋天却有另一番镜像,就是秋收。
“嘿——”
听着村民们的吆喝声,响彻整个麦田之上,我也加入了这场“战争”。那一年的晚秋,我九岁,有劳动的陪伴,是最美好的时光。
那一年的深冬
屋外北风呼啸,但是看着就寒气逼人。
“哗,哗……”
是我翻书的声音,我完全沉浸在书中的美景之中,无心理会外面的寒冷,只有书记温暖着我的心。那一年的深冬,我十四岁,有书籍的陪伴是最美好的时光。
她不轻易给自己或者别人下定义,她只是觉得,生命,就是应该按照本来的面目,去呈现,去表露。正如她的文字,如溪水般缓缓流淌,讲述心底的故事,不虚饰,不矫情。她说,一个好的故事,不只是文字的技巧,更应该充盈着感情,深深浅浅,浓淡相宜,唯此,才能心为之而动。
桐华:言情小说作家。
已出版作品有《步步惊心》、《大漠谣》、《云中歌》、《最美的时光》、《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曾许诺》、《长相思》。
2013年成立工作室,策划电视剧《金玉良缘》。
北大四年 一场恋爱
其实,从文字中就能揣摩出桐华的性情,一定是那种平淡,细微,久了,能深入心扉的女子。桐华从小就喜欢看书,言情、武侠、历史、传奇,范围很杂,什么都看,从小学一路看到高中,却丝毫不影响学习,初中全班前五,高中全校第一。整天埋首看小说,作文不咋样,理科偏偏很好,尤其是物理,用桐华自己的话来说,闭着眼睛都能考第一。高三,别的同学都在下功夫复习,桐华却看了整整一年的闲书,让同学恨得牙痒痒要把她轰出教室,说她扰乱军心。高考的时候,桐华考了陕西省第九名。父亲要桐华读清华,桐华却凭着一股浪漫劲儿而择北大,就是觉得北大的人文气息更重一些。在老师的劝说下,桐华的志愿填的是北大光华管理学院,学金融,为了以后好找工作,仅此而已。
大学四年,桐华说自己在同学眼中就是个另类,不但基本不参与学校的各类活动,而且基本不去上课,除了考试时老师能见到她一面,此外,就是整天泡在图书馆看书。那时,她偏爱看一些理论性很强的哲学书,这让她很早就开始思考诸如人生、价值、目标等问题。在别的女生都忙着逛街买衣服买化妆品的时候,桐华已经读完了叔本华、黑格尔、加缪、罗素等哲学家的著作,在别的同学为每学期的学分纠结时,桐华却一课不拉地上完了她感兴趣的中国卷轴画史和中国美术史等选修课。清楚地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这样的人,其实更容易满足。
正如桐华被问及,北大四年,最大的收获是什么?她回答,是一场恋爱。
也许冥冥中自有天意,桐华未遂父亲让她读清华的意愿,却爱上了一个清华的男孩。18岁初见,石破天惊般一见钟情,第一次牵手,第一次相拥,雨天,雪夜,花朵绽放的声音,被时光,刻成一方印章,上面写着“在我没有忘掉你之前也不许你忘掉我”,这是桐华对现在的老公、曾经的初恋说过的一句话。
22岁,大学毕业后不久,桐华就嫁了,嫁到美国,和她爱的那个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很平淡的一种幸福。所谓最好的爱情,就是能让对方更热爱生命和生活的爱情。在桐华看来,最完美的情人应该是他的出现,丰盈了你的生命和你的世界。火焰一般的爱情有可能变淡,但是那种心疼,舍不得爱人受委屈的细水长流的爱情永远都可以存在,而且随着两人在一起的时间越久,会越强烈。
近十年的婚姻,两个孩子,和彼此挚爱的人手牵手,每一天的日出日落,牵挂,眷恋,爱与被爱――这就是桐华的生活状态。她一直相信,夫妻之间,爱人之间,要维系两个人长久关系的首要一点,就是选择一个善良的人。因为只有善良的人才会永远善待你,你也会从他的善良中汲取爱和勇气,善良地对他,和对这个世界。
不可复制的时光
对桐华来说,她的每一部作品,都是一段不可复制的时光。写书的最初缘起,是因为寂寞。2005年,去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准备攻读财经类专业硕士的桐华,发现自己忙碌的人生正处于一个暂时的休憩阶段:工作辞了,旧日的生活已经结束,新的生活还未开始。每天慵懒地看书,晒太阳,无所事事。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桐华忽然决定,自己写一个故事。
说写就写,她兴之所至,写了一千多字,贴到了晋江文学原创网上。第二天,又写了大概两千字。说实话,那个时候,桐华连男主是谁都没想过。第三天,当她去网上看时,发现有三个人给她留言,说等着更新。桐华一下子就激动了,哗哗地开始接着写。写着写着,桐华进入了自己的故事,每一天,她都会问自己后面会发生什么,一段段的文字,在网友的热烈跟帖和鼓励中,逐渐风生水起。桐华就像打开了一个潘多拉魔盒,一个现代女子若曦从桐华手中的魔盒穿越到清朝,与当时还是四阿哥的雍正产生了一段缠绵悱恻惊涛骇浪的爱情。慢慢地,这个故成桐华心底一个真实的梦,她用若曦的眼睛去看笔下的人物,用同情和悲悯,用美丽和温情,写出若曦在勾心斗角、权心深重的清廷举步维艰、步步为营的无奈,这就是桐华的第一部作品――《步步惊心》。
《步步惊心》只是一个开始,就像一扇窗,推开,看见的是另一种风景。桐华接着写了《大漠谣》、《云中歌》、《最美的时光》、《那些回不去的那少时光》、《曾许诺》等作品。在桐华的笔下,爱情一直是主题,或缠绵、或壮烈、或铭心、或卑微……总之,她擅长用平淡的叙述,一字一句,层层剥出爱的本质;如笋心,无论有着怎样粗糙的外壳,藏在最里面的,仍然是无法碰触的爱的疼痛。她作品中的男女情爱,或无疾而终如过眼烟云,或两败俱伤让人扼腕叹息,情路坎坷反而让人念念不忘,欲说还休才会让人百转千回。这是桐华作品的特色,也是影视剧夺人眼球的要素,因此,桐华的作品很快被改编成了电视剧,《步步惊心》、《大漠谣》、《云中歌》一时间红遍了大江南北。
回望来时的路,桐华当年没想过自己会成为作家,一开始,只是为了写着玩,正如她对“桐华”这个作家身份一直保持着疏离的态度,“她归她,我归我。然后如果某天,我厌烦了她,可以立即把她甩掉。网络上有人用‘燃情天后’形容我,我觉得很,‘天后’就和大白菜一样。”
也许正是这样的一种心态,不重名利,不计得失,反而给予她一种更完美的状态去写自己想写的文字。还是那句话,清楚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这样的人,更容易满足。
对话桐华
Q:平时除了写作,还有什么爱好?
A:我喜欢阅读。阅读在我眼中,是最有意思的事情,没有之一,就是“最”。小时候,我们被空间与时间束缚;长大后,虽然比小时候有了更多自由,可依旧是束缚于空间和时间之内。阅读可以让我们飞翔于任何一个时间和空间,让我们隔着空间和时间汲取别人的经验、教训和智慧。所以对我来说,看书不是消遣品,而是必需品,除了文学类,传记类的书也是比较喜欢的。
Q:有没有一个人,对你的成长,或者说是价值观、人生观有着深远的影响?比如某一个作家,或者亲人、朋友?
A:《居里夫人传》是我很多年前看的书了,可依旧清楚地记得当时的震动。居里夫人的家境很清贫,中学毕业后,她和姐姐都想去法国留学,完成高等教育(当时的波兰,女性受到歧视)。居里夫人为了完成自己和姐姐的梦想,向姐姐提议,自己先去当家庭教师为她提供上学的资金,等到姐姐毕业找到工作后,再为她筹备留学的资金。居里夫人为了留学的梦想,整整做了八年的家庭教师。八年后,在姐姐的经济支持下她终于来到巴黎,学习数学和物理。八年,足以磨灭很多人的理想,可她坚持下来了。坚持,是接近梦想的第一步!
Q:随着你作品的不断出版,你想过要改变自己的写作风格吗?比如尝试现实主义风格或者走更接地气一点的路线?
A: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风格,没必要逼迫自己一定要去“突破”,比如琼瑶肯定是写言情小说的,金庸是写武侠小说的,并且,金庸再摆脱也摆脱不出来古龙的风格。但我的确是个喜欢尝试新鲜的人,我一直想尝试喜剧和推理,也许某个故事会把推理融入。
Q;作为一个漂亮女子,相信你一定有着自己的穿衣风格和对时尚的理解,能谈谈吗?你对奢侈品是如何看的?有没有诸如鞋子控、包包控的嗜好?
A:我一直不喜欢逛街购物,不知道为什么,从小就如此。我喜欢的消遣方式是看小说、旅游或和朋友聊天。有时候和好友们一起购物,还是蛮有意思的,但感觉那更多的是一种朋友相聚的方式。我不喜欢任何购物方式,包括网购,但生活必须要买东西啊,所以我常常是速战速决,结果有好有坏。
相遇是种幸福,不求曾经拥有,只求彼此相遇,默默守候。11年后的意外重逢,让苏蔓重新思考生活,她大胆的追求爱情,为了暗恋的宋翊,放弃事业,来到他所在公司,从一名基层人员做起,只为看他一眼,只为守在他身边,默默仰望,默默等待。男二号陆励成对苏蔓的感情亦是如此,默默关注,无私的奉献。我忘不了苏蔓每次遇到困难时,总是他默默帮助;我忘不了他处处为苏蔓着想,重不考虑自己;我忘不了他明知苏蔓心中另有所爱,依然无怨无悔,或许爱一个人就是要他开心、快乐、幸福。
故事结尾苏蔓终于梦想成真,与自己暗恋的王子步入殿堂,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不知为什么,我看完后,心中有些遗憾,为什么那个处处为苏蔓遮风挡雨,默默付出的陆励成孑然一身?为什么苏蔓错以为陆励成爱的是朋友麻辣烫?为什么苏蔓没有感受到陆励成的爱?是苏蔓愚笨还是在逃避?
静观书中的男性角色,我更喜欢陆励成,他真实、义气,更具有阳刚之气,他为苏蔓无私的付出,默默的守护,这种真实的感觉不能代替那种虚幻的梦境吗?我承认女孩爱做梦,总幻想与白马王子的一次次邂逅,一次次浪漫约会,殊不知,激情只是一时,到头来面对的还是简单生活,茶米油盐酱醋茶。如果说宋翊是一壶美酒,陆励成是一瓶水,美酒只能偶尔尝之,不能长期饮用,反倒是水要常喝,每日必饮,鲜花袭人,却易凋落,松柏无味,四季长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