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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有效开展,成立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人大主席和副镇长担任副组长,交管办、农机站、安办、经发办、派出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交管办,具体负责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工作。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014年1月1日--3月31日)
对货车生产、销售、改装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清违规生产、销售货车企业和非法改装货车车辆底数。与货运企业、业主和货场签订一律不得超载超限的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
第二阶段(2014年4月1日--6月30日)
开展联合执法,全面查禁超载超限车辆。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加快公路路侧护栏、道路交通智能监控系统建设,路侧护栏设置完成全年目标任务50%以上,完成车辆及驾驶人员信息台账。
第三阶段(2014年7月1日--12月31日)
固化治超站点责任任务分工,建立健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全面完成道路交通智能监控系统2014年建设任务及公路路侧护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任务。
三、整治内容
交管办:加强调研,对具备开通农村客运的村要尽快开通农村客运,同时按照“谁经营、谁收益、谁建设”的原则,在农村客运申报前落实好站点的设置;对于前期已经开通的农村客运线路,要督促企业整改落实。把住营运车辆市场准入和年度审验关,打击维修企业超范围作业、非法改装拼装车辆,同时强化企业安全源头监管,对客货运车辆挂而不管、汽车维修企业二级维护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坚决整治,要加强对沙石、码头等重点货运源头和货运站场的监管,公布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建立交管办、派出所人员联合驻点或巡查监管制度,坚决制止超载超限车辆出场、出站。
农机站:开展拖拉机涉牌涉证专项整治,查处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拖拉机号牌和证书行为,依法打击制、贩假拖拉机号牌、驾驶证、行驶证窝点和违法犯罪团伙。切实加强农机安全源头监管,采取疏堵结合、教育引导与强化监管查处并举的方式,进一步做好拖拉机及拖拉机驾驶人的相关管理工作,同时做好禁止农用运输车辆和拖拉机入镇工作。
派出所:履行好牵头单位职责,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整治交通秩序,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加强路面管控。对7座以上小型面包车和客运车辆要严格落实人数必查、驾驶时间必查、驾驶资格必查、车辆审验情况必查、车辆安全设备情况必查、车辆轮胎磨损状态必查“六必查”,加大对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超限、疲劳驾驶、行驶途中接听移动电话、酒后驾驶和野蛮驾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以罚代管、不卸载放行的现象。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的注册登记、宣传教育、通行秩序管理,切实进一步减少“超标”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减少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减少涉及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好各项整治工作维护治安秩序。
中小学校:加强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校车的监管,做好校车安全监管工作,严禁使用报废车、农用车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党政办:把交通法规宣传作为全年宣传报道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媒体大力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并采取典型案例以案说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解读、设立曝光台等多种形式,全面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一)深化高速公路安全整治
高速公路沿线各村安排值守人员对主要路口、路段值守,派出所和交管办不定期进行巡查,发现行人违法上高速的现象进行劝离和教育。加强隐患排查,完善高速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对铁丝网和隔离栏栅破损的地方进行详细登记,能维修的尽快维修,不能维修的及时通知高速公路进行维修,对行人易上高速公路的桥梁接头处,建议修筑围墙等隔离设施,堵住行人进入高速公路的入口,最大限度地阻止行人进入高速,杜绝行人上高速公路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全力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安全环境。
(二)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在全镇全面完善我镇农村交管办建设,使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现经费保障、人员落实、制度健全、机制完善、考核逗硬。在一些重点地区的村设立劝导点,配备1至2名交通安全劝导员,负责对辖区内机动车(小型面包车、低速载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摩托车)车主和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醒,劝导制止超员超速超载等行为。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村群众交通安全常识进一步普及,交通安全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一般交通事故明显下降,较大交通事故有效遏制,力争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三)全面推进公路安保工程建设
全面消除我镇已建成普通公路路侧安全隐患,提升我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坚决扭转农村公路交通事故多发频发势头,构建我镇安全畅通的公路交通网络。确保2014年底前全面完成辖区内的公路安保工程建设任务。由镇交管办牵头,派出所、安办、财政所参加对辖区内现有道路临崖、临水、陡坡、急弯等危险路段隐患以及路侧护栏已被损毁的危险路段按现行技术规范进行排查,据实提出调整方案,于2014年3月上旬前报区交通运输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村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形势的严峻性,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当前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最重要的内容之一,痛下决心、综合施策,深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根本好转。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村(社区)是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各村(社区)要参照镇交管办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使我镇道路交通管理基础进一步打牢,路面通行秩序进一步好转,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消除,道路文通事故进一步减少。
二、整治重点
(一)全力整治我镇客运车辆违规运输,以及非客运车辆非法营运,校车及微型客车非法改装、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
(二)全力整治超载运输、人货混装,以及非法拼装、改装和无牌无证的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上路行驶、非法载客等行为。
(三)全力整治非法拼装、改装和无牌无证拖拉机上路行驶,以及拖拉机驾驶人无拖拉机驾驶证件、准驾不符和未按规定登记、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驾驶拖拉机等行为。
(四)全力整治酒后驾驶、超速行驶、涉牌涉证、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行为。
(五)全力治理路基路段、急弯陡坡、事故多发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三、机构设置
领导小组在交通办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次整治活动的指导、协调、督导工作。
四、工作阶段
本次整治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至4月25日)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紧紧围绕整治工作的重点和措施,采取出动宣传车、悬挂标语横幅、张贴整治通告、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深入到村屯大张旗鼓地宣传集中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措施和要求,提高群众知晓率,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和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4月26日至6月30日)4月份,各部门要针对农民工外出打工增多的问题,重点整治客运车辆非法或超员运输、非客运车辆非法营运、微型客车非法改装超员载客、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报废车违法载客行为;
5月份,要深入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针对校车和运送儿童上学车辆,重点治理无资质驾驶、非法改装、超员、超速、带病行驶、农用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6月份,要重点开展农村公路酒后驾驶、超速超载、非法载客、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以及拖拉机驾驶人无拖拉机驾驶证件、准驾不符和未按规登记、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驾驶拖拉机等行为。
第三阶段为总结提高阶段(7月1日至15日)镇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本辖区的整治工作进行总结与自评,认真查找不足,及时整改提高,扎扎实实推动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再上新台阶,为成功举办“十二运”提供强有力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五、工作措施
(一)全力开展调查摸底和登记工作。对本镇境内非法拼装、改装和无牌无证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报废车特别是微型客车上路行驶情况、从事非法运营客车情况、非法运输学生车辆情况以及公路危险路段情况开展调查摸底。
(二)全力排查整治境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交通部门要进一步深入排查境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大养护力度,不能及时解决的,采取安全措施后,及时提出整改建议,报送相关部门。
(三)全力整治农村道路交通秩序。协调公安交警、交通路政、农机监理、派出所人员在我镇公路重点路段开展联合巡逻执法,及时发现、纠正、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特别要严防非法营运车辆、货车违法搭乘学生、超员载客等违法行为。
(四)全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一是在境内公路主要节点、两侧明显部位以及村口等位置张贴挂图、悬挂标语,教育群众不坐超员车、不坐货运车,努力营造良好氛围。二是开展校园专题宣教活动。教育学生儿童不乘坐报废车、拼装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超员车和无运营资质的车辆,发现这些车辆及时向学校举报。请学生家长签名并承诺不让孩子乘坐无安全保障和非法营运车辆。三是开展逐户进家庭宣教活动。印刷《致农民朋友一封信》等交通安全宣传品,发放到农民朋友手中,学习了解低速车、三轮汽车、二轮摩托车、拖拉机隐藏着哪些不安全的隐患,乘坐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非法营运车对人身安全的威胁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守法和安全意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动员部署。各部门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清当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开畏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力投入,务求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协作配合。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交通、农机、派出所、学校的管理力量,充分调动各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力量,形成齐抓共管,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的整治工作合力,打牢我镇交通安全管理组织基础。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平安社会的目标,集中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努力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XXX大队长任组长,大队其他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X副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综合整治日常工作。
三、工作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交通安全“五进”工作,结合交通事故案例,在4月15日前对辖区驾驶员进行一次全面的行车安全教育,同时宣传到辖区所有的运输企业、车主,全面开展警示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继续在车站、车管办证大厅播放宣传光盘,在社会上营造“压事故、保畅通”的交通安全严管氛围。责任单位:宣教科。
2、加强调查研究。迅速对今年以来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重大以上交通事故进行一次全面、综合分析研究,在主观和客观方面深刻查找发生事故的原因,对辖区交通安全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各类交通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细致、认真的调研和梳理,提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需要市委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要以书面形式向市委、政府报告;对带有普遍性、全局性,需要全市统一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责任单位:秩序科。
3、加强源头管理和隐患治理。对辖区(包括县乡道路)的道路状况、“黑点”路段、车辆情况和驾驶人情况做到了如指掌,及时发现和处置山洪、塌方等毁路毁桥等险情,发现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予以解决,采取领导挂片,科室中队负责人包区域,民警包路段的方式,谁排查谁负责。涉及其他部门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并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加以整改。此工作4月14日前完成,各单位形成书面材料报秩序科,由秩序科汇总上报。责任单位:各辖区科中队。
4、加强路面监控。当前正值雨季,“五一”黄金周即将来临,是道路交通事故易发期,各单位必须全员上路执勤,严查严管严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结合治理“双超”、反盗抢机动车辆专项工作、“三无”车辆、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整治工作,重拳打击无证驾驶、超速行驶、超员超载、违法超车、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客运车辆夜间在三级以下山区公路通行等交通安全违法现象,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5、深入开展平安问候、安全提醒活动。在集中统一行动中把“平安问候、安全提醒”活动推向深入,做到交通民警只要看见交通违法行为,都要不受管辖区域的限制,进行平安问候。将平安问候、安全提醒作为每一位民警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作为每一位民警的自觉行动来落实。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于当前严峻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全队民警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必须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交通事故高发势头。
2、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大队采取领导挂片、中队包区域、民警包路段的方式,落实管辖责任。对民警上路的出勤率进行量化考核。中层干部须向大队领导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整治期间,全队一律取消休息,按照执勤安排表上路执勤。
3、切实加强民警自身的安全防护工作。集中整治工作中,要高度重视路面执勤民警的安全防护工作,科室中队责任人在上路前和执勤时应对民警安全防护装备进行督促检查及进行安全提醒,切实保保障民警自身安全。
一、整治范围及内容
范围:全区道路运输企业。
内容:1、道路运输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检查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的落实;安全营运各项制度的建立与落实,安全生产投入及落实,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设备设施;按规定取得合法的经营、安全及有关证照;从业人员、车辆的资质符合国家规定,取得合法有效的相应从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管理制度、安全自检自查、整改记录齐全;建立并落实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四不放过”的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如实上报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
责任部门:运管处、客运所、驻站办、八个交管所
2、从业人员是道路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的关键。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本辖区内营运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进行清查,对运输企业营运驾驶员的从业资格,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管理人员、驾驶人员、装卸人员、押运人员的从业资格进行全面检查。运输企业应坚持“谁录(聘)用,谁负责"的原则,在新录(聘)用营运驾驶员、危险货物运输操作人员时,要认真核对其所持有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的合法性,经岗前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责任部门:运管处、客运所、八个交管所
3、严格营运车辆技术标准和车辆技术状况是安全生产的保证。
一是对营运车辆定期维护、检测,确保营运车辆技术性能必须符合《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和《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的要求,并对车辆投保法定保险和承运人责任险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责任部门:运管处、检测站
二是客运车辆技术等级和客车等级符合相关要求。制动、转向系统及灯光、喇叭、刮水器等安全部件齐全有效,各部连接装置牢固可靠,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轮胎。门窗、座椅等应符合使用要求,地板坚固,密封良好,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和救生设备。
责任部门:客运所
三是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按要求悬挂危险货物运输标志,技术等级必须为一级,罐体车辆的罐体必须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必须随车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和有效的应急处置器材,必须携带与其运输危险物品相符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卡;集装箱车辆挂锁完整、有效。
责任部门:运管处
四是营运车辆重点安全部位应该严格检查并做好记录。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车辆,不允许参加营运,凡没有按期进行二级维护而营运的车辆应按规定予以处理。
责任部门:运管处、机修所、检测站
五是运输企业必须按规定使用和值守GPS监控系统,负责对本企业车辆运行实行动态监控,随时提醒驾驶员安全行驶,并做好值守记录。对按规定须安装使用GPS监控车载终端的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不安装或GPS监控不能正常运行的一律不准其参加营运。
责任部门:运管处、客运所、驻站办、八个交管所
4、全面检查汽车客运站、货运场站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切实把好汽车客运站、货运场站源头监督关。按照交通部《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规定,抓好奥运安保工作长效措施的落实。
一是落实驻站管理制度,履行好源头监管职责。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驻站人员要加强现场监管,实施有效监督,及时抽查车站的发车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每天抽查发车车辆不得低于3%,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二是进一步落实省厅有关规定,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检查责任、细化检查措施,加强检查力度。落实驾乘人员途中上车旅客的“三品”检查职责,确保“三品”不进站、不上车;
三是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二级以上客运站实行封闭发车,做到停车区、发车区和候车室“三封闭”,人、车分离,严防无关人员、车辆进入;
四是认真落实报班制度,落实省《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实施意见,使用《营运客车安全例检项目合格通知单》、《营运客车出站登记表》,酒精检测仪配备使用情况,认真检查驾驶员、车辆的有效证件,严防不合格人员、车辆出站运营。
责任部门:运管处、驻站办
5、出租行业重点检查企业落实各项安全制度情况、安全例会、安全教育、车辆月检、安全培训等内容及其它安全隐患。
责任部门:客运所
6、公交行业重点检查企业各项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公交停车场安全设施设备、车辆安检、安全教育、安全会议记录等内容及其它安全隐患。
责任部门:客运所
7、维修行业重点检查企业各项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对烤漆房、洗车机、举车机等危险源;具备危险品运输车辆维修资质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及其它安全隐患。
责任部门:机修所
8、驾培行业重点检查企业各项安全制度落实情况,教练员是否持证上岗、教练车日常安检、教室与训练场地消防设备设施、“安全第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等内容及其它安全隐患。责任部门:驾培所
责任部门:驾培所
二、专项整治时间
年6月16日—8月15日。
三、几点要求: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当前确保道路运输行业生产安全,是工作的重中之重,各部门、各单位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运管处要加强对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安全科要加强相关工作的督促协调,客运所、机修所、检测站、驻站办、驾培所、各交管所要认真组织好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区交通局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分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抓好落实,无论企业规模大小,都要监管到位。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总体要求,扎实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着力预防和遏制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达到以下工作目标:
(一)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广大农民群众及拖拉机驾驶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安监、公安(交警)、交通、农业(农机)部门协作配合的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安全管理信息互通长效机制得到强化。
(二)拖拉机上牌率、年检率及驾驶人员持证率明显上升,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拖拉机安全技术状况明显好转。
(三)农村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三、组织领导
区成立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工作。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办张林副主任担任,区农业局黄封仁副局长、安监局谢炎忠副局长、公安局马少雄副局长、区经贸局陈义明副局长、交警二大队林汉川副大队长和三大队郑瑞雷副大队长为成员。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由黄封仁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公安局马少雄副局长、交警二大队林汉川副大队长、三大队郑瑞雷副大队长任副主任,各局安排一名业务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兼联络员)。
四、整治内容与措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从现在起至2012年3月底)
各有关部门、街道要根据本地实际,充分发挥街道、派出所、农业(农机)部门的预防事故工作机构的作用,采取适应农村实际的交通安全宣传的方法方式,结合“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交通安全村”、“农机安全村”、注册登记等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和手机信息、简讯、专栏、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尤其要针对农村集市、农时季节、重大节假日期间拖拉机出行率较高,人流、车流较多的特点,加强对拖拉机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增强他们的安全法制观念和遵章守法的自觉性。
要积极支持配合市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教育工作,扩大覆盖面,提高实效性,使专项整治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积极参与,努力推进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4月1日至6月15日)
各有关部门、街道要按照2011年7月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精神,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依法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做到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重点路段设点检查与重点时段流动巡查相结合,重点查纠拖拉机载人、超速、超载和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及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验等违法违章行为,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尽最大努力预防和遏制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6月16日至6月底)
1、各有关部门、街道要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查漏补缺,巩固和提高整治效果,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安监、公安(交警)、交通、农业(农机)等部门各司其职和共同加强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安全管理信息互能长效机制。
2、区安监、公安(交警)、交通、农业(农机)部门要加强对区县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和指导,注重实施,防止走过场。
区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将适时派出督查组,按照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工作要求,对各有关街道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整治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成限期完成整改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有关街道及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充分认识开展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专人负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安监、公安(交警)、交通、农业(农机)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推动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
各有关街道开展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和领导机构成员名单于3月28日前报送区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办公室。
(二)属地管理,各司其职,综合整治
1、各街道一是要把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和农机安全生产列入工作考核内容,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并给予人员、经费等支持。二是要进一步完善预防事故工作机构,充实专职人员,在街道设立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在村居委设立交通安全工作站,在自然村设立专职交通安全员,强化拖拉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三是区要与街道、街道与村居(社区)、村居(社区)与拖拉机驾驶人逐级签订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把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2、区安监局要加强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管,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做好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并把该项工作纳入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年度责任制考核。通过检查、督促、考核,确保各项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
3、区公安(交警)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拖拉机上道路行驶的管理工作,依法查纠各类违法违章行为。
4、区交通部门要组织对乡村道路危险路段的排查和治理,完善区乡公路防护设施,努力提高公路安全技术水平。要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交通,切实解决农民出行难的问题,实行疏堵结合。
5、区农业(农机)部门要加强对拖拉机的注册登记、核发牌证、安全技术检验和驾驶上考试发证等源头管理,积极配合市整治办、农机监理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开展上道路检查和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