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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例会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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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例会会议纪要

办公室例会会议纪要范文第1篇

第二条赔偿委员会的任务

(一)讨论、决定下列案件:

1、赔偿请求人向本院申请赔偿,应由本院作出赔偿决定的国家赔偿案件;

2、不服本院赔偿委员会的决定,需要重新作出赔偿决定的案件;

3、不服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的决定,向本院申诉,决定提审的案件;

4、高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请示的适用法律的重大或者疑难的案件;

5、其他重大、疑难的案件。

(二)讨论司法解释草案。

(三)讨论、研究赔偿工作的重大事项,总结赔偿工作经验,监督、指导地方各级法院的赔偿工作。

(四)讨论、决定其他有关赔偿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三条赔偿委员会讨论的事项,由主任或者副主任提交。

第四条赔偿委员会两个月召开一次例会,必要时可以随时召开。

第五条赔偿委员会讨论的议题,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将有关的文件资料,于一日前发送各委员和有关列席人员。

赔偿委员会委员接到会议通知后应当按时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应于一日前告知赔偿委员会办公室。

第六条赔偿委员会会议由主任主持,或者由主任委托副主任主持。

第七条赔偿委员会开会应有过半数的委员参加。

赔偿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赔偿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必须超过委员会全体委员的半数同意方能通过。少数委员的意见可以保留并记录在卷。

第八条赔偿委员会讨论的重大疑难的案件,或者有重大分歧的案件,可以由主持会议的赔偿委员会主任或者副主任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

第九条赔偿委员会讨论的案件或者其他事项,承办人应当做好准备,根据会议主持人的要求汇报,并负责回答委员提出的问题。

第十条赔偿委员会的决定,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应当执行,不得擅自改变;如发现有新情况,可以提请赔偿委员会主任或者副主任决定提交赔偿委员会复议。

第十一条赔偿委员会讨论、决定的事项,须作出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经会议主持人审定后印发各委员,根据需要可增发各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

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将会议纪要附卷备查。

第十二条赔偿委员会办公室,是赔偿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机构,负责案件审理,草拟司法解释草案,负责赔偿委员会会前准备,会议记录,草拟会议纪要。根据赔偿委员会的部署和要求,具体实施对地方各级法院赔偿工作的监督、指导,对全国赔偿工作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以及办理其他有关赔偿工作的具体事项。

办公室例会会议纪要范文第2篇

关键词:人民检察院 检察委员会 检察机关

中图分类号:D926.3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26-0223-02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设立检察委员会。检察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在检察长的主持下,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长期以来,检察委员会在检察工作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高检院十分重视检察委员会工作,把改进和加强检察委员会工作列为检察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工作实践中,基层院检察委员会存在着办事机构设置不合理、工作范围不明确、工作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导致检察委员会的决策水平、议事质量、工作效率不高,因此,如何提高检察委员会的决策水平、议事质量和工作效率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笔者试从分析提高基层检察委员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入手,就如何提高基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议事质量和效率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基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基层检察院主要是指县、市(区)一级的人民检察院。由此可见,基层检察院位于检察机关的最低层,是各项检察工作的最前线。基层检察院由于条件的限制,往往存在人员编制不足、人员素质不高、工作制度不健全、经费短缺等实际问题,这成为制约检察委员会正常运转的“瓶颈”。具体表现为:

一是检察委员会办事机构不健全。许多基层检察院的检察委员会没有设立专门的办事机构,没有为检察委员会配备专职人员。虽然有些基层检察院明确了检察委员会的兼职办事人员,但是由于是兼职,往往没有时间和精力专门从事检察委员会议案的审查工作,导致有些议案的审查把关严,或者造成会前准备不充分,影响到检察委员会议事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是检察委员会委员的法律专业知识水平偏低。目前基层检察院的检察委员会组成通常与所任职务挂钩,由正、副检察长和中层干部组成。这种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的检察委员会委员组成方式,与检察委员会的工作职责不相匹配。检察委员会讨论、研究的是检察业务中重大的案件和问题,需要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的较完备的法律知识,而实际上有些委员不具备这一条件,他们不能在检察委员会发表自己的意见,成为“聋子”、“哑巴”委员,影响了检察委员会的议事质量和议事效率。

三是检察委员会的议事范围不明确。按照《检察委员会组织条例》的规定,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应当是重大、疑难案件和重大问题。但目前在基层检察院有时出现两种不正常现象,一是有些应该提交的案件,办案人员为了某种目的故意避开检察委员会程序而自作主张;而有些不该提交的案件,办案人员害怕承担责任却提上检察委员会程序。二是混淆检察长办公会议、党组会议与检察委员会的议事范围,造成议事范围和程序的混乱,影响了检察委员会的议事质量和效率。

四是检察委员会的工作程序和制度不规范。由于缺乏专门的办事人员,检察委员会在议案的提交程序上很不规范,有的由提案人直接交给检察长,有的由提案人交给专职委员,提交方式没有统一规定;在议案的审查上,有的由检察长审查后决定是否开会讨论,有的由专职委员审查决定,还有的由办公室人员审查。在会议程序上也没有统一的规范,如何讨论、如何表决等也没有明确规定,影响了议事质量和效率。

五是检察委员会的决定缺乏必要的权威。由于基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大多实行的是一事一议,没有形成例会制度,缺乏规范的保障和督促机制,也没有专门人员负责决定的跟踪督办,有时检察委员会的决定并不能很好地落实,导致检察委员会的决定缺乏权威性,也影响了检察委员会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提高基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几点建议

改进和加强检察委员会工作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出的六项改革举措之一。作为基层检察院,应该根据高检院《关于改进和加强检察委员会工作的通知》,设立专门机构或配备专负责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同时,实行例会制,健全各项工作机制,改善检察委员会委员结构,充分利用专家咨询资源等,大大提高基层院检察委员会的议事水平和议事效率。具体来说,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工作力度。

一是要在机构和人员上提供保障。设置检察委员会办公室并配备专职人员,是提高检察委员会议事质量和效率的组织保证。从检察委员会改革及其发展方向来看,检察委员会的职能作用越来越重要,它是检察机关检察业务运行和发展的最高决策机构,因此,设置检察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就显得十分必要。我们认为,作为基层检察院,在办公室内设置检察委员会办公室较为切合实际。根据高检院的规定检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主要承担以下七项任务:(1)对提交讨论的事项和案件是否符合检察委员会会议要求提出初步审查意见。(2)对提交讨论的事项和案件提出参考性意见或者咨询性意见。(3)对提交讨论的有关检察工作规章制度提出审核意见。(4)承担检察委员会会议记录,编写会议纪要及归档工作。(5)对检察委员会讨论事项的总结和安全编纂工作。(6)完成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设置检察委员会办公室,对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的重大疑难案件先行由专人作出程序性审查并提出意见,将有助于提高检察委员会的议事质量和议事效率。

二是要不断提高检察委员会委员的议事水平。要不断加强业务“充电”工作,以提高议事决策水平。检察委员会成员有个新老交替、新老搭配的调整过程,其成员也有个不断知识更新的要求。要提倡全面掌握检察业务,学习与检察业务相联系的各种专业知识,拓宽视野,夯实基础。笔者建议,必要时,请一些专家、学者来上一些法律、哲学、经济、外贸的等方面知识的课或专题报告,以扩大知识面,再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以产生“飞跃”。这样就能不断提高每个检察委员会成员的议事决策能力。

三是要明确检察委员会工作任务。基层院检察委员会的任务是讨论重大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据调查了解,一些基层院的检察委员会议事范围不明确,重案件讨论,轻重大问题研究,致使检察委员会的职能弱化。作为基层院,检察委员会的工作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结合本院职权范围制定“议事规则”,注意划清检察委员会与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院务会的议事范围。检察委员会的性质检察院的决策机构,因此检察委员会的工作范围就是讨论决定重大案件,讨论决定本院的其他重大问题,而不是一般性案件或者一般事务性问题。

四是工作制度要规范。基层院检察委员会工作改革,应该从规范制度入手,建立检察委员会的各项议事制度,如例会制,列席制,会议记录、程序性审查、实体性审查、决定执行督办制度等。尤其应普遍建立责任制,即在讨论案件时,主诉或主办检察官应对案件事实的真实性、证据的确实性和充分性负责;检察委员会对所作的定性和处理决定负责;检察委员会办事机构应针对定性及适用法律问题提出咨询性见,供检察委员会决策时参考。办事机构不可越俎代庖,更不能成为第二办案部门。这些制度,对规范检察委员会工作,保障检察委员会议事程序的正当化,保证提高检察委员会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将起到积极作用。

收稿日期:2011-04-14

作者简介:臧玉龙(1975-),男,山东东平人,助理检察员,从事检委会制度研究。

Discussion about the path of improving the grass-roots procuratorial

committee work quantity and efficiency

ZANG Yu-long

(Dongning county people's procuratorate,Dongning 157200,China)

办公室例会会议纪要范文第3篇

一、组织部的内部建设

在新学期伊始,我系进行了团总支学生会的招新工作,吸收了一批11级新生,经过严格的审慎选拔,其中三名11级新生的加入为组织部注入了新的鲜血,并在以后的工作中积极培养和锻炼新成员各方面的能力和素质。在部长高飞和两名副部赵清风、项依静的带领下,组织部有计划的进行自身建设,不断完善内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分工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在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及时解决部内成员心中的疑惑。不仅使大家更快的适应了角色,而且增强了组织部内部开展的各项工作。都体现了人性化的管理体制。大家在交流中增进了感情,在工作中提高了能力。在轻松、愉快、严谨的工作氛围中体会到了家的温馨。

二、主要工作总结

(一)做好充足准备,迎接大一新生

在我们大一生活刚刚结束之际,又迎来了一批大一新生。为了能够让大一的学弟学妹们感受到我院、系的热情好客,我们提前做好了各方面的准备,比如场地、横幅、标语以及人员的安排。让学弟学妹们感受到家的温馨。

(二)做好与新生各班团支书的沟通交流

为认真完成上级团委老师交给我们的任务,尽所能的去提高团员活动的质量,我们对各班团支书进行了指导与培训工作。帮助学生干部彻底的明白自身职责,提高工作能力,配合我们团总支的工作。

( 三)接转新生的团员档案整理工作

新学期伊始和往年一样,新生的入学团组织关系的转入与基本情况的登记是我们的本职工作。虽然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但在大家的努力下,我们顺利地完成了这项工作,将新生团员关系及时入档。

(四)团费的收缴与注册工作

根据院团委通知,我部组织各班团支书收缴本学年的团费以及团员证的注册工作,并对各班收缴团费进行清点、核实上交院团委。

(五)宣传组织参加全国各项比赛

为丰富我系全体学生的业余爱好和才艺展示,我们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各项活动,给我系学生提供了一个展示自我的机会,使他们得到了全面发展,并以次提高我们的身心素养和知识文化水平。

(六)运动会的成功举办

一年一度的运动会又一次成功召开,我们有了更多的收获。我们大二负责我系个项目的比赛准备工作,使我们对运动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大一负责后勤工作。常言道:“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虽然大一的工作存在着很多不足之处,但也做得不错,毕竟他们什么都不懂。什么都需要学习。

(七)篮球、足球的比赛

经过紧张而又激烈的比赛,我们成功的结束了我系篮球、足球的比赛。通过这次比赛,我们感受到了每个成员之间必须有团队意识、合作意识,需要有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

(八)组织我系学生积极参加无偿献血活动

接到院团委通知,我系将于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四日上午八时在素教中心进行无偿献血献爱心活动。我们通过班级宣传方式以班级为单位报名或在现场报名方式。通过无偿献血活动,体现了我系广大同学有着浓浓的爱心情意,综合突显出我系同学的素质之高。

(九)组织策划迎新晚会

迎新晚会的成功与否与我们团总支有着直接的关系。我们与宣传部积极组织宣传本活动,迎新方案的策划、节目的选择、场景的布置每一步都必须细心谨慎。半个多月的努力使我们在迎新晚会上看到了成功的收获。

(十)学代会的成功召开以及代表证的收取

在这学期十二月份,我系团总支学生会成功举办了第五次团代会、第九次学代会,完成了换届选举,组织部在学代会后工作开始有大二向大一转移。学代会的成功举办给了我们更多的自信,我们的留下证明了我们付出了努力并得到了他人的认可。我部门负责收回各班级的代表证,基本上全部收回。

(十一)学生证的注册

临近学期末,为确保我系学生能够享受半折优惠购取火车票。我部通知各班收取学生证并负责注册。

(十二)例会会议纪要

每周我系团总支学生会都要召开例会,会上我们认真听取上周的不足以及本周的工作安排并作记录。我们通过上周的经验教训,引以为戒,努力做好下周的工作,以此来更好的完善我部门。

综合来说组织部的工作向来比较复杂、仔细,需要部门成员具有强烈的责任感与热情,需要团队意识、合作意识,需要踏实、严谨的工作作风。经过这段时间,我认为部门只有齐心协力、同舟共济,才能很好的完成本职工作与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同时也感谢其它部门的帮助和支持。

三、不足与展望

回顾这一学期组织部的工作,我们按时完成了任务,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也不否认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如由于工作经验的不足导致在开展工作时遇到一些细节上的疑问,在工作流程和材料的分类上还存在较大的问题。与各班团支书的协调沟通还有待于进一步的加强,与院团委老师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

附:更多大学生相关工作总结

大学生团总支组织部年终工作总结

2012年党支部年终工作总结

学生会纪检部个人工作总结

学生会秘书部期末工作总结

大学生社联主席年度工作总结

大学生团委部长年终工作总结范文

2012年学生会生活部工作总结

2012年学生会学习部个人工作总结

大学生班级文娱委员期末工作总结

大一班长第一学期工作总结

2012年学生会办公室工作总结

办公室例会会议纪要范文第4篇

(一)新西兰

1990年3月,新西兰成为第一个正式采用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国家。自第一次石油冲击以来,新西兰在大部分时间中经历了两位数的通货膨胀。累积通货膨胀(以CPI为基础的)在1974年到1988年(包括1988年)之间为480%。因此,通货膨胀预期深深地扎根于新西兰社会之中(NichollandArcher,1992),社会危机促成了1989年12月《新西兰储备银行法》(RBA)的通过,该法案要求新西兰储备银行“制定与执行货币政策,以实现与维持价格总水平的稳定为经济目标”(在储备银行行长的任期5年内保持0-2%)。政府与独立的中央银行签订的第一个《政策目标协议》(PTA)确定了通货膨胀的具体数字目标和这些目标将要实现的日期,在开始时,价格稳定的目标被定义为年通货膨胀率在0-2%之间。在1996年底,区域从0-2%扩大到0-3%。

新西兰采用通货膨胀目标制的主要特征:(1)政府与独立的中央银行签订《政策目标协议》(PTA);(2)通货膨胀目标制只是在反通货膨胀将要成功地完成之后才开始采用的;(3)价格指数是“基底通货膨胀率”,剔除了利率变化、贸易条件变动、能源与商品价格变化、政府收费与间接税的变化以及由一些其他有较重要影响的价格变化所引起的第一轮冲击;(4)通货膨胀目标制的独特特征是中央银行的责任在不断增强,新西兰政府与中央银行就制度政策目标签订了正式协议,如果没有达到通货膨胀目标,政府有权撤销储备银行行长的职位;(5)通货膨胀目标是一个较窄的区域目标而不是点目标;(6)操作工具为隔夜现金利率(1999年3月以前为拆借利率);(7)现行汇率为浮动汇率。

除年度报告以外,新西兰储备银行还出版《新西兰储备银行公报》(包括重要的讲话、官方声明和专题文章,大多数文章是署名的)。

新西兰的成功反映了“边干边学”的愿望,以及当局政策调整的成功。使趋势通货膨胀下降,并维持一个低的通货膨胀预期要比把通货膨胀运行紧紧控制在一个狭窄的区域内更加容易,对一个开放的小国尤为如此。

(二)加拿大

1991年2月,加拿大银行(BOC)和联邦政府联合宣布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的货币政策,明确承诺降低通货膨胀。促使加拿大采用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各种不稳定因素是:政府债务与对外负债的急剧增长、政治不确定、货币政策的信誉问题以及间接税的增加所触发的工资-价格螺旋上涨。

加拿大通货膨胀目标制的主要特征:(1)加拿大的通货膨胀目标制不是正式立法的结果,而是逐渐发展起来的,随着时间的推移,新体制也就具有了官方的性质,通货膨胀目标是由政府与中央银行联合决定和公布的;(2)加拿大银行对通货膨胀目标负全部责任;(3)同新西兰一样,加拿大是在降低通货膨胀的实质性进展已经很明显时开始采用通货膨胀目标制的;(4)因为它所具有的“整体”性质,由加拿大统计局测量的CPI成为加拿大官方的主要目标变量,同时还应用和公布“核心CPI"(剔除产品、能源和间接税费的影响);(5)通货膨胀目标被认为是一个区域,而不是一个点目标,中期通货膨胀的目标被确定为逐渐地趋同于长期目标;(6)在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过程中,加拿大中央银行运用所谓的“货币条件指数”,即汇率与短期利率的加权平均数,作为信息变量与短期目标;(7)操作工具为隔夜拆借利率区间的中间值;(8)现行汇率为浮动汇率。

通货膨胀目标制增强了加拿大银行对价格稳定的承诺,加拿大银行增加其货币政策透明度的努力帮助公众正确地区分价格水平的一次性冲击和趋势通货膨胀,减少了经历一次性冲击传递的风险。通胀目标制可能减弱了而不是增强了商业周期,因为目标区的下限和上限一样受到了重视。

(三)英国

1992年10月,即英国退出欧洲货币体系的汇率机制(ERM)一个月后,英国财政大臣宣布以通货膨胀目标制作为英格兰银行新的货币政策框架,其目的是要提供一个新的名义锚和恢复可信度。《英格兰银行法》确立物价稳定是货币政策的主要目标,并指定财政部对物价稳定作出定义(Rodgers,1998)。自实行通货膨胀目标以来,英国还没有突破过目标。

英国采用通货膨胀目标制的主要特征:(1)采用通货膨胀目标制的时机选择是很成功的,英国经济在1990年、1991年和1992年上半年出现衰退后刚刚开始反弹;(2)价格指数为零售价格指数(RPIX)剔除抵押利息支出,负责计算价格指数的机构(国家统计办公室)与评估通货膨胀目标是否实现的机构(英格兰银行)不是同一个;(3)英国原来采用的是一个通货膨胀的目标范围,但1997年5月后,通货膨胀目标开始用一点来表示,两边都设“限”,如果通货膨胀突破目标界限(2.5%+/-1%),那么英格兰银行必须向政府提供正式的解释;(4)目标由财政部设定;(5)操作工具为短期回购利率;(6)现行汇率为浮动汇率。

没有公众的支持,中央银行最终将无法实现目标。实施通货膨胀目标制国家的中央银行,非常努力地向公众传达币政策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的信息,并解释货币政策操作的原理和策略。《通货膨胀报告》(季刊)首先在英国出现,如今,几乎所有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国家都采纳了这一形式,它以清晰易懂和图文并茂的风格提供有关通货膨胀前景、中央银行的计划和目标的全面信息。英格兰银行在《通货膨胀报告》(分为通货膨胀率、货币和利率、需求和供给、劳动力市场、定价行为以及通货膨胀预期几个部分)中详细说明英国经济在过去的表现,通货膨胀预测用不确定区间("扇形图”)来表示,并对通货膨胀率的实际值与预测值进行比较,从而找出通货膨胀偏差的原因;英格兰银行还向公众独立地就与财政部工作人员和财政大臣的常规会议进行通报。英格兰银行的交流方式还包括会议后立即公布货币政策委员会的决议,会议两周后公布货币政策委员会会议纪要和投票情况,以及货币政策委员会成员解释英格兰银行货币政.策经济性的讲话。为加强责任追究制,一旦通货膨胀偏离点目标1个百分点以上,货币政策委员会主席就必须公开致函财政大臣,解释目前偏离的原因,计划采取的政策措施,以及预计回到目标路径的时间本论文由整理提供(Rodgers,1998)。此外,季度公告还政策性的讲话和相关研究文章。

1997年5月前,英格兰银行缺乏货币政策工具的独立性(财政大臣控制政策工具),只有通过其作出的分析及对公众的规劝来对政策施加影响的,以及设计出与公众交流的独创方法,特别是通过《通货膨胀报告》进行交流。英格兰银行还采用公开论坛和其他途径,来传达其预测、分析,甚至明确的货币政策建议,并规定:英格兰银行只有在报告的内容已经定稿并刊印之后才送交财政部,因而,财政部不会有机会对报告进行编辑或甚至提出修改的建议,从而增加政府反对英格兰银行评估的成本,有助于物价稳定。

(四)瑞典

在放弃瑞典克朗钉住欧洲货币单位(ECU)8周后,1993年1月15日,瑞典中央银行宣布将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框架。其主要特征:把整体通货膨胀而非核心通货膨胀作为目标,增加了瑞典银行向公众提供货币政策解释的负担,同时,还带来了工具不稳定的可能性。瑞典通货膨胀目标由瑞典银行设定,操作工具为回购利率,现行汇率为浮动汇率。

在1997年出版的通货膨胀报告中,瑞典中央银行首次公布了数量化的通货膨胀预测。从1999年6月起,瑞典中央银行开始运用为期24个月的“扇形图”表示通货膨胀预测的不确定性。在这些变化的基础上,瑞典中央银行将其通货膨胀目标制划分为三个阶段(Berg,1999):建立通货膨胀目标制(1993~1995年)、公布显式的通货膨胀预测(1996~1997年)和引入分布预测目标制(1998年至今)。1999年初,瑞典中央银行还宣布:若因短期因素影响出现偏离目标的情况,瑞典中央银行将事先公之于众(Heikenstein,1999)。通过对瑞典中央银行法的修正(1999年1月开始生效),瑞典中央银行从政治干预中获得了独立性。新法律将保持物价稳定作为货币政策的首要目标,瑞典中央银行不受政府的控制,新成立的执行委员会作为中央银行新的执行部门(Heikenstein、Vredin,1998)。通过公布执行委员会会议纪要(6~8周的时滞)以及一年至少两次向议会常务委员会提交货币政策的书面报告,进一步加强了瑞典中央银行的透明度和责任追究制。

在短期内,灵活性与透明度之间存在着替代关系;从长期来看,灵活性与透明度趋于互相增强。而瑞典银行认为:公众了解得越少越有利于维持货币政策灵活性。瑞典银行定期发表《通货膨胀报告》,该报告在宣传教育方面的影响力、印发的广泛与经济理念随时间的发展而稳定增长。该报告为瑞典银行向财政政策制定者施加控制财政赤字的压力提供了极好的讲台。

(五)以色列

1985年,由于黎巴嫩战争的大量开支和庞大的社会保障费用给财政造成了巨大的压力,以色列处于恶性通货膨胀的边缘。1991年12月,以色列在宣布爬行汇率浮动幅度的同时,开始向通货膨胀目标制框架转变,并于1997年6月当汇率浮动幅度扩大到28%时,实行完全的通货膨胀目标框架。以色列是在成功地将20世纪80年代中期3位数的通货膨胀率降至15%~20%后开始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头3个年度通货膨胀目标是由财政部和以色列银行共同宣布的,后来由作为政府代表的财政部长在咨询以色列银行之后宣布通货膨胀目标,并由中央银行负责实现目标。在个别情况下,以色列银行认为目标不合适而公开表示保留意见。在最初的3年里,为稳定预期,公布的目标区间非常窄或者只是一个点目标。1994年通货膨胀率高出目标6个百分点后,点目标被2个或3个百分点宽的目标区间所代替。1999年,财政部宣布2000年和2001年两年的目标为3%~4%。以色列是唯一一个在当期通货膨胀率处于两位数时开始确定通货膨胀目标的国家。

以色列货币当局在定义通货膨胀目标时选择使用所有项目CPI,水果和蔬菜这类波动性项目的价格没有从该指数中剔除,抵押贷款利率成本和公寓价格也未剔除。其原理是,价格波动性项目约占消费物价指数的40%,财务和工资合约按所有项目CPI进行指数化仍很普遍。以色列货币当局的操作工具为短期利率。

1998年3月,以色列银行第一次公布通货膨胀报告,但是,报告没有明确的通货膨胀数值预测。每季出版的“近期经济动态”完全是回顾式的,其内容包括重大进展、主要行业、劳动力市场、外贸和国际收支、价格、政府财政以及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以色列银行享有高度的独立性,特别是在政策的日常执行中更是如此。行长任期5年,可连任(联合政府的最长选举周期只有4年)。从1998年8月起,以色列银行行长被要求公开解释预期的通货膨胀偏离目标超过1个百分点的情形。

以色列通货膨胀目标的经验是成功的,通货膨胀率从1991年末的18%下降至1999年末的约1%;到1998年,以色列完成了从1985年以稳定性为基础的固定汇率制度向更灵活的、更具前瞻性的通货膨胀目标制度的转变。

(六)澳大利亚

经历了长期的通货膨胀以及长时间的通货膨胀治理(通货膨胀率降低至2%以下)之后,1993年4月,澳大利亚宣布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以此提高货币政策的透明度和可信度,稳定通货膨胀预期,为货币政策提供一个名义“锚”,因为,自1985年澳大利亚储备银行(RBA)放弃货币目标后,这个“锚”就消失了。

通货膨胀目标由澳大利亚储备银行设定,并须经政府认可,通货膨胀目标被定义为整个经济周期内平均基本通货膨胀率达到2%~3%。澳大利亚储备银行明确地定义“基底消费物价指数”目标,并剔除了很多项目(水果和蔬菜、汽油、按揭贷款利息、公共部门产品和服务以及“其他波动较大的商品的价格”)。澳大利亚储备银行的操作工具为现金利率。现行汇率为浮动汇率。

澳大利亚储备银行通常对通货膨胀的短期波动并不敏感,它认为澳大利亚是出口导向型的,汇率的很多(虽然不是全部)变动反映了贸易条件(即澳大利亚商品的相对价格)的变动,而不是通货膨胀预期或商业周期的变动。

自1997年5月起,澳大利亚储备银行提供《关于货币政策的半年声明》。经济状况通报、行长和副行长讲话,以及偶尔发表的研究文章主要来自于储备银行的每月公告。除报告之外,公告中发表的所有文章都是不署名的。

澳大利亚在采用通货膨胀目标制度后,实现了历史上较低的通货膨胀。

(七)西班牙

经历了长期的通货膨胀以及长时间的通货膨胀治理之后,1994年11月28日,西班牙银行的行长在西班牙议会经济事务委员会的讲话中,宣布从1995年1月起实行通货膨胀制度,在1999年1月加入欧洲经济与货币联盟之前一直按此框架运作,这一宣布是根据《西班牙银行自法》(遵循《1993年欧盟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的要求制定的)进行的。《西班牙银行自法》确定物价稳定是货币政策的首要目标,赋予西班牙银行运用政策工具的独立性,禁止对政府支出融资,并制定了加强透明度和责任追究制的具体措施。

通货膨胀目标由西班牙银行设定,价格指数为消费物价指数。西班牙的通货膨胀目标制框架还包括责任追究机制和交流工具。中央银行行长对货币本论文由整理提供

政策负有责任,西班牙银行应定期向议会和政府汇报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和描述下一年的货币政策目标,并视情况报告它所遇到的维持价格稳定的障碍。行长的年度讲话在西班牙银行的每月《经济公报》的1月刊上转载(英文版《经济公报》为季刊)。西班牙银行从1995年3月起每6个月(同时用西班牙和英语)一次《通货膨胀报告》(其内容包括概述、消费物价指数、总供求情况以及货币政策和通货膨胀展望),该报告没有包括任何有关通货膨胀的数量预测,原因是存在潜在的不确定性。

通货膨胀目标制经过4年的实践,西班牙通货膨胀降至十年来的最低水平。西班牙银行没有规定例外条款,并于1996年宣布了3.5%~4%的通货膨胀目标区间,1997年和1998年的目标分别降至2.5%和2%。

(八)巴西

1999年6月,巴西中央银行(BCB)把通货膨胀目标制作为其新的货币政策框架。巴西得到了其他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的中央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技术援助。

巴西的通货膨胀目标制框架还包括若干确保责任追究制和透明度的措施,这与英格兰银行的做法颇为相似。如果目标被突破,巴西中央银行行长应公开致函财政部长,解释突破的原因与采用的措施,以及这些措施生效需要的时间。巴西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的决议在例会后立即公布(货币政策委员会每五周举行一次例会),并在会后一星期公布会议纪要。另外,巴西中央银行还季度通货膨胀报告,详细说明过去通货膨胀情况和有关政策决定,以及对未来通货膨胀前景的分析,包括用“扇形图”说明通货膨胀预测。

部分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国家所使用的沟通方式见表1。

[@图头@]表1:部分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国家所使用的沟通方式

二、通货膨胀目标制的效果

所有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国家均实现了低通货膨胀和低通货膨胀预期。(Corbo和Hebbel(2001)从一个广阔的视角分析了拉美5国运用通货膨胀目标制的经验和结果,他们发现通货膨胀目标制在拉美取得的成就令人鼓舞,这些国家的通货膨胀率均大幅降低,其中运用时间最长的智利的通货膨胀率已达到一种长期均衡的低水平2%~4%,巴西也基本维持在6%~8%。这些国家较少地受价格水平冲击向通货膨胀率转嫁的影响;同时,低通货膨胀预期也使得这些国家通常享有较低的名义利率水平,通货膨胀目标制增加了公众对货币政策的理解,增加了决策者的责任心,并为货币政策提供了增进约束的“名义锚”。所以,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的新兴市场国家越来越多,表明这个框架优于货币和汇率锚框架。

回顾这些中央银行的经历,毫无疑问,这一策略是成功的。这一点尤其可以从那些经历过高通货膨胀率的国家中得到印证。货币政策的滞后意味着需要前瞻性的政策,通货膨胀目标制有助于引导对通货膨胀预期并提供一个清晰的框架来确定货币政策的方向。通货膨胀目标制在低通货膨胀国家如英国、瑞典和加拿大的实践也是成功的(奥特马·伊森,2004)。建构良好的通货膨胀目标制尽管不是万能药,也不是决策智慧的替代品,但是它给制定货币政策提供了一个有益的框架。部分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国家的实施效果见表2。

[@图头@]表2: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国家的通货膨胀目标(2001年)

因此,有越来越多的国家将通货膨胀目标写入法律中,并明确规定由一个政治独立的中央银行来对它负责,通货膨胀目标制正在取代货币供应量目标和汇率目标,成为22个国家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框架。另外,Stone(2002)认为,欧洲中央银行(ECB)和美联储虽然没有明确宣布采用通货膨胀目标制,但实际上都把通货膨胀作为主要政策目标,具有通货膨胀目标制的一些主要特点,是隐含的通货膨胀目标制。Humphrey-Hawkins法案已经为联储提供了某种程度的责任,该法案要求美联储主席一年两次就货币政策的表现在国会作证。通货膨胀目标制框架下政策的透明度更高,会使美联储按照民主社会中适当的方式接受更严格的公众监督。

由于通货膨胀目标制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采用,使之成为最近十多年来西方货币经济学领域最热门的话题之一。从传统的以控制货币供应量为主的货币供应量目标(MonetaryTargeting)和以稳定汇率为主的汇率目标(Exchange-Rate-Targeting)到明确公布通货膨胀目标的通货膨胀目标制是世界金融领域一个重大的变化,毫无疑问,通货膨胀目标制无论是对货币政策理论的发展还是实践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三、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的经验

(一)建立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可信度并确保获得政治上的支持,对于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初步成功非常重要

因此,通货膨胀目标制大多是在通货膨胀处于较低和下降时期,而不是在通货膨胀处于上升并可能失控时期引入的,目的在于“锁定”早期反通货膨胀的收益,避免通货膨胀死灰复燃,特别是在处于一次性通货膨胀冲击的情况下。如果中央银行等到通货膨胀抬头才采取行动,就已经为时已晚。一旦容忍通货膨胀积聚能量,等到高通货膨胀预期被纳入到各类合同和价格协议中,就很难控制。加拿大是惟一的例外。加拿大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的是为了降低征收新间接税对通货膨胀的潜在影响。

(二)政府应当保持目标独立性,而中央银行应当保持工具独立性

Debelle和Fischer(1994)提出区分中央银行的目标独立性和工具独立性。政府应当保持目标独立性的理由是:民主制度中的政策目标最终必须反映民意,所以,目标应由选举产生的官员确定;而且,当货币政策的目标,以及中央银行实现目标的记录比较清楚地向公众显示时,中央银行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很难执行与社会利益不一致的政策。中央银行应当保持工具独立性的理由是:因为中央银行对于怎样进行实现政策目标的工作具有最佳的信息和专门知识,此外,如果不给予中央银行政策工具的控制权,它就不能为实现通货膨胀目标负责,工具独立性可使短期政治干预最小化和中央银行的责任最大化。事实上,全球范围内出现了增加中央银行独立性的趋势,这一趋势得到这样一种理论的支持:就是独立的中央银行比受制于政府的中央银行能够更好地实现通货膨胀目标和实际变量,如产出和就业(AlesinaandSummers,1993)。

(三)把达标的职责(权力在中央银行)与计量目标变量的职责(权力在统计部门)分开

尽管允许中央银行计量和调整目标变量可能会增加灵活性,但会降低透明度和公众对制度完整性的信心。

(四)货币政策的主要目标是长期价格稳定,这并不是指价格稳定是惟一目标,但其他目标必须与通货膨胀目标相一致

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并没有使中央银行为了实现低通货膨胀而放弃对其他经

济目标的关注,如汇率水平或经济增长率,《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具体说明了价格稳定是货币政策的首要的长期目标,但也规定了要关注其他重要的经济目标,只要这些目标与长期价格稳定相协调。弗里德曼和卡特纳(FriedmanandKuttner,1996)强调:把通货膨胀作为惟一的关注焦点,在发生强大的供给冲击,如不时打击世界经济的石油价格大幅上涨的情况下,可能造成经济高度的不稳定。一个设计良好的通货膨胀目标制可以很好地应对供给冲击。实际上,还没有证据表明通货膨胀目标制在长期对实体经济造成损害,加拿大和瑞典在内的国家把初始通货膨胀目标产生效果的时滞定得较长,以避免给产出和就业等带来不必要的短期成本。一个普遍的惯例是区分长期通货膨胀目标和短期通货膨胀目标,使后者逐渐向前者靠拢。通过调整接近长期目标的速度(或者目标时限),决策者能够降低通货膨胀的实际成本,也减少产出波动,同时,保持对长期价格稳定的承诺。Svensson(1997)认为,对中期通货膨胀目标向着长期目标的连续调整,对于既关注产出波动又关注低且稳定的通货膨胀的政策制定者是最优的。通货膨胀目标制是一个极有前景的货币政策策略,越来越多的中央银行和政府理解了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好处之日,也就是通货膨胀目标制成为一个标准方式之时。

(五)用来定义通货膨胀目标的价格指数是核心CPI,食品、能源和其他特别具有波动性的项目已从中剔除

与其他指数相比,核心CPI可能对货币政策来讲是一个较好的向导,因为它度量了持久的基底通货膨胀而不是对价格水平的暂时性影响。使用CPI而不是其他价格指数(如GDP缩减指数)的论据是,它与消费者的生活水平直接相关,是公众最好理解的价格指数,并且是媒体报道最广泛的指数。与其他主要价格指数相比,它的计算更为频繁,且较少延迟计算。最后,这一指数的度量误差比其他可供选择的指数能更好地被经济学家理解。

(六)由于在控制通货膨胀方面存在着较长的时滞和不确定性,中央银行要及时提供有关整体经济、央行货币政策及其意图的信息(包括实现或未能实现目标的进展情况,并对已经改变或偏离目标的原因作出解释)

中央银行为了与公众沟通可以利用各种场合,包括演讲、记者招待会、在立法机关作证、统计数据和不定期的出版物。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的中央银行通常新闻公告反映达成共识的观点或一系列没有署名的观点,这样,能促进对货币政策决策更自由和更坦诚的讨论。而英国官员认为公布投票记录有利于建立更透明的政策程序,鼓励货币政策委员会成员更独立的思考,因为他们知道公众要他们为投票负责(Allen,1999)。多个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的中央银行(如加拿大、瑞典,以及最近的新西兰中央银行)所运用的一个信息变量的例子是所谓的“货币状况指数”,是一种利率和汇率的加权指数组合,可以有助于中央银行确定未来可能的通货膨胀路径。中央银行为了避免其时机的选择是受到政治驱动这样的怀疑,因而,定期发表正式报告应成为中央银行信息宣传的一个特征。这样,通货膨胀目标制明显地增强了中央银行对公众和推选出的官员的责任,促进了决策者和公众之间的沟通。

中央银行出版的通货膨胀报告还提供评估通货膨胀目标执行情况的方法,若达不到通货膨胀目标需要中央银行采取明确措施。以英国为例,若通货膨胀偏离2.5%的目标值1个百分点,英格兰银行行长就会被责成向财政部长提交一封公开信解释偏离的原因,并提出回到目标值的应对措施和时间表。

一旦通货膨胀目标向社会公布,并为实现目标而采取了一些措施,继任的政府除了延续该政策以外,几乎没有什么选择。因此,通货膨胀目标的宣布似乎能够给公众带来一些实质性的影响,而无论哪个政党执政。

(七)在通货膨胀目标制的政策实施过程中,通货膨胀预测占有关键的地位,对从管制转向政策制定的新兴市场国家中央银行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此外,尽管许多新兴市场国家的中央银行在建立模型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已经完成了模型建立工作,但它们的职员在运用前瞻性通货膨胀模型,判断通货膨胀前景与适当货币政策反应等方面仍缺乏实践经验。由于数据缺陷,经济结构仍在变化和它们的经济对冲击所表现出的脆弱性,新兴市场国家较少依赖统计模型来预测通货膨胀。

(八)通货膨胀的实际治理成本关键取决于通货膨胀下降的速度、经济的名义刚性以及信誉度

降低通货膨胀率需要长期的过程,公众对政府的信任要通过中央银行实现通货膨胀目标的承诺而逐步建立,而信任的建立会降低通货膨胀预期,有助于目标实现。那些想将高通货膨胀水平大幅降低的国家是否适合通货膨胀目标制框架,仍然是一个无法解决的问题,迄今为止,没有一个通货膨胀率超过30%的国家开始向通货膨胀目标过渡。

总之,作为一个只有15年历史的新兴货币政策框架,还有很多问题值得进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