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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工作思想汇报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半年工作思想汇报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半年工作思想汇报

半年工作思想汇报范文第1篇

针对近期连队管理教育实际,结合自身这半年来的思想及工作现实表现情况。将自己的思想情况向党支部汇报如下

一, 思想:方面。近期自己 思想 上比较稳定,能够端正服役态度,将自己的 思想 行为与支部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育,认真听讲、课后及时写出心得体会。作为一名党员,积极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知识,用党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认真执行和落实上级的各种指示精神。存在的不足对党的理论知识宣传工作做的还不够,平时考虑个人问题较多。

二,工作方面。作为一名班长、日常工作中能够带领本班人员积极完成好连队赋予的各项任务,切实按照自身的工作职责来抓管理,认真对照自身职责,抓好班内的各项建设。使班排建设稳步发展。参加各类大型活动积极。对各类大型活动做到积极参加主动请缨,在抗震,抗雪等活动中,都能积极带领本班人员完成,存在的不足工作标准把握还不够好,存在标准不高的现象,自己的工作方法及思路不够清晰,有时在完成任务过程中有打折扣,搞变通的现象。

三,模范作用。作为一名班长,一名党员。在日常工作中,在专业技术及军事技能方面能够很好的为班里人员做好模范带头。积极带领全班开展好军事及专业训练。存在的不足自身形象树立还不够好。对于自身存在的一些固僻的坏习惯改正不及时,影响了自己的带兵形象。没有给其他同志树立良好的榜样,

四,作风方面。在作风方面,能够坚持好军容风纪,树立工作作风,坚持良好的精神面貌,高昂的士气,振奋的精神来参加日常工作。存在的不足在一些细节方面自己做的还不够到位,比如边走路边抽烟,不注意自身形象等,时有一些与自己身份和形象不符的现象发生。

以上是我个人结合自身实际,从四个方面将自己的情况向支部做了 汇报 ,为克服问题,改正不足。更好的搞好下部的工作,制定改进措施如下

1、加强理论学习,增强理论素养,进一步对党的理论知识,路线,方针,政策进行学习,切实做到学用结合,做好宣传工作,带动身边人。

2、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积极学习请教工作中的方法技巧,扎实开展好各项工作,以灵活的工作方法,务实的工作作风,踏实的工作态度,较高的工作标准完成好上级赋予我的各项工作。

3、增强干工作的事业心,责任感,以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干好工作,提高工作标准,做到让首长放心,让同志满意。

半年工作思想汇报范文第2篇

您好!转眼间半年了,又到了我向党支部做思想汇报的时候了。入党申请书已经递交整整两年了,在这两年的时间里,有很多的朋友对我年过五十,并已经退了休还这么执着地要求入党很不理解,用他们的话说就是:“你年轻的时候干什么去了?这么老了还想往哪奔呀?快歇歇吧!”

说心里话,我年轻的时候也是一个热血女子,也给自己树立过目标,但那时候因为残疾心里很自卑,觉得入党对我来说是渴望而不可及的,但通过这几年的社会工作的锻炼,我收获的是自信。我常常在和那些优秀的党员作比较,我觉得我基本具备了党员的素质,只要我再进一步的严格要求自己,我一定能成为一个好党员。

带着这种坚定的信念,在这半年里,我和家园人一起努力的在为社会做着我们应该做的事情,在油田的二次创业中,尽显我们的责任。下面我把这半年来的工作,向党支部做一下汇报:

2008年10月3日,张华绿色家园举办了“圆梦百年奥运—畅谈会”,请来了参加残奥会比赛的游泳运动员刘策和在残奥会开幕式上表演《星星你好》的白艳茶、庞蒙蒙两位聋哑姑娘,与家园参加残奥会开幕式、闭幕式、观看残奥会各项比赛的二十名残疾人代表们一起,共同感受残奥会带给我们的超越、融合和共享。

2008年11月15日,张华绿色家园成立了轮椅太极拳队,为促进残疾人康复健身运动,丰富残疾人业余文化生活开辟了一个新的运动项目。

2008年12月3日,张华绿色家园、任丘市肢残协会共同举办了:“我想有个家”第三届残疾人联谊会,来自市区及油区的一百多名残疾朋友参加了此活动。

2008年12月6日,张华绿色家园应邀参加了沧州爱心社“关爱孤独症儿童”的义卖活动,并从家园爱心基金里拿出三百元钱,捐给了沧州市橄榄树培智学校。

2009年1月4日,张华绿色家园为了使残疾朋友们能充分地享受到社会的关爱,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在梁召镇卫生院建立了残疾人免费体检站,首批的十一名残疾朋友接受了常规检查。

半年工作思想汇报范文第3篇

大队学委:

我从九月三日到xxx培训基地报到至今,作为培训学员二大队战训管理参谋,较好地完了上级交给培训第一阶段的各项工作和任务,在取得一些成绩的同时,也在工作中发现在一些不足之处。现将近期思想工作等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思想觉悟,服从大局意识

作为一名参谋,我知道一方面要做好领导的助手,帮助领导和全体管理干部在队伍管理以及平时烦琐的工作中出谋划策;另一方面也要积极转变观念,克服眼前困难,“舍小家,顾大家”,处理好个人与集体利益之间的关系,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做到服从组织安排,服从大局意识。在我接到xxx培训基地临时工作通知时,我的爱人已经有了两个月的身孕,一人在家又要坚持上班,由于体质较弱,妊娠反应很重,特需要身边有人照顾。这是我远离原部队和家庭在异地工作唯一所牵挂放心不下的,这也是我目前的一点实际家庭困难。但我在爱人的多次鼓动下,我也有了坚定的思想转变,主动放下了包袱,服从命令安心基地参与对入警大学生的培训工作,由于爱人在身后大力的支持做好我强有力的后盾,得到爱人的理解,才使我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近半年时间的培训工作中去。

二,基地培训工作方面

半年工作思想汇报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上级政法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最大限度利用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最大力度组织预防和管控,最大程度促进社会和谐和稳定,牢固树立人本理念,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坚持引导与管理相结合,坚持服务与帮扶相结合,不断完善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帮扶机制,着力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科学化水平,切实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效能,为长安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二、总体目标

以“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巩固年”为契机,以提高矫正质量为核心,全面提升社区矫正管理规范化程度,推行信息化防控手段,积极拓展多元化帮扶途径,不断探索评价社区矫正绩效的评估体系,促进社区矫治效果明显改善,社区服刑人员融入社会能力明显增强,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科学而有成效地开展。

三、主要措施

社区矫正“三化一评估”体系重点围绕管理规范化、防控信息化、扶助多元化,开展矫正效果评估等方面予以推进。

(一)社区矫正管理规范化

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省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办法》,重点围绕矫正衔接规范、矫正执行规范、矫正解除规范、执法文书规范四个方面,全面提升社区矫正管理规范化水平。

1、矫正衔接规范

(1)县司法局收到相关单位委托后,指派工作人员或指定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罪犯)居住地的镇(区)司法所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出具评估报告。

(2)司法所在收到县司法局指派办理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提交评估报告,提出能否适用管制、缓刑或者假释的建议,县司法局在十个工作日内提交委托机关。

(3)司法所不接受各级法院、监所的直接委托。

(4)严格履行社区服刑人员的交付程序。县局社区矫正科收到法律文书后,三个工作日内送达回执。电话通知或书面告知社区服刑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科报到。县局社区矫正科对报到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身份核实,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并对其进行入矫前教育,完成首次谈话笔录,发放《社区矫正“鑫生之旅”监督考察手册》,告知其三日内到指定的镇(区)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2、矫正执行规范

(1)司法所在社区服刑人员接受社区矫正后三个工作日内,为社区服刑人员确定专门的矫正小组。矫正小组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担任组长,社区服刑人员为女性的,矫正小组应当有女性成员。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小组应当有熟悉青少年成长特点的人员参加。同时,签订矫正责任书。

(2)司法所在宣告执行后五个工作日内,为社区服刑人员制定矫正方案,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教育和帮助措施。根据矫正方案的实施情况,每半年评估矫正方案实施效果,适时予以调整。制定方案时做到因人定案、因人施矫,一人一案。

(3)对宣告执行后三个月内的社区服刑人员,一律实施严格管理。严管三个月期满后,司法所应当在十个工作日运用社区矫正风险评估系统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评估,提出确定其管理等级的建议,报县司法局批准实施。

(4)司法所每月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不少于八小时的教育学习,其中每月18号为集中教育日,增强其法制观念、道德素质和悔罪自新意识。司法所需制作规范性、完整性、独创性的集中教育讲稿,县局社区矫正科每月组织开展评比考核活动。

(5)司法所每月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不少于八小时的社区服务,帮助其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协调有关社会组织,加强镇(区)社区矫正劳动基地建设,根据公益性、人道性、可操作性的原则,制作社区矫正社区服务计划。

(6)社区服刑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本县的,由社区服刑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外出时间在七日以下的,由司法所批准,报县局备案,超过七日的,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县局批准。

(7)司法所督促社区服刑人员每月18号进行书面思想汇报,文化程度低的对象可以口述,由他人,人需签字。思想汇报内容包括家庭情况、生活情况、工作情况、社会关系及思想状况。

(8)司法所督促社区服刑人员每周一进行电话汇报,对电话汇报情况进行详细记载。电话汇报内容包括:在什么地方、从事什么工作、有什么困难及思想状况。同时,严格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每两周当面报告一次,普通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每月当面报告一次。

(9)司法所定期走访社区服刑人员家庭、工作单位、就读学校和居住的社区,了解、核实社区服刑人员思想动态和生活、工作、学习情况,对严格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每半月走访一次,对普管、宽管社区服刑人员每月走访一次。

(10)司法所对未成年人监督管理,应当遵循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监督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具体按照《省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章的规定执行。

(11)司法所每月对社区服刑人员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严格执行《省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奖惩要求,进行奖惩。

3、矫正解除规范

(1)在社区矫正期满前三十日内,司法所督促社区服刑人员作个人总结,根据其在矫正期间的表现、考核结果、社区意见等情况作出书面鉴定,并对安置帮教提出建议。

(2)司法所在社区服刑人员期满当天,应当为矫正期满对象进行公开解除宣告(期满当天为节假日的,解除宣告可以提前至节假日前最后一个工作日开展,但矫正期限应当如实告知),解除宣告应当庄重、严肃,按照规定程序公开进行。同时,向解除矫正人员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告知安置帮教有关规定。

4、执法文书规范

(1)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建立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包括适用社区矫正的法律文书,以及接收、监管审批、处罚、收监执行、解除矫正等有关社区矫正执行活动的法律文书,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报备通知及时通报公安机关。

(2)司法所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包括司法所和矫正小组进行社区矫正的工作记录,社区矫正人员接受社区矫正的相关材料等,同时留存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副本。

(3)严格按照司法部、省厅相关文件和县局台账格式要求制定社区矫正台账,从运用审前评估、交付接收、矫正执行、解除终止矫正等环节,以及包括社区服刑人员花名册、社区矫正会议记录簿、社区矫正志愿者名册等进行整理制作台账。

(二)社区矫正防控信息化

围绕日常管理,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系统,强化科学管理,有效提高监督、教育效果,全面提升社区矫正信息化水平。

1、推行远程视频系统

(1)运用县、镇(区)调处中心远程视频系统,开展社区矫正集中教育、入矫教育等活动,做到县、镇(区)两级同步、规范有序,实现会议网上开,业务网上走,社区矫正集中教育网上督等功能。

(2)各镇(区)司法所组织开展社区矫正集中教育活动,全部在调处视频监控中心进行,每月及时向县司法局汇报活动开展时间。

(3)县司法局在每次活动开展前,对各镇(区)社区矫正对象出席率进行统计,统计结果计入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评分。

(4)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科每季度在视频监控中心为全县社区服刑人员授课一次。

2、健全录音电话音频系统

(1)县司法局统一采购带录音功能的电话机,在全县使用社区矫正录音电话音频系统,实现社区矫正对象电话汇报留音、监督人情况反馈、审前调查假释评估留证等功能。

(2)各镇(区)司法所对录音电子档案分类归档,通过互联网,每月向县局传输加密电子档案,县局社区矫正科及时核查当月社区矫正对象电话汇报、情况反馈及各项取证,统一整理归档。

(3)各镇(区)司法所落实专人负责录音电话数据采集、核对、整理工作,做好音频数据安全工作,每月上报情况记入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评分。

3、建立指纹考勤系统

(1)县司法局统一采购指纹考勤机,用于各镇(区)社区矫正对象参加集中教育、社区服务及各项活动考勤签到。

(2)各镇(区)司法所及时完成指纹打卡系统调试准备工作,适时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建立指纹档案,每名对象分别建立两枚不同的指纹档案。

(3)各镇(区)司法所督促社区矫正对象,在每次活动开始和结束时,分别指纹考勤一次。

(4)指纹考勤信息每月定期向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科报送,每次集中教育、社区服务时间及人员出席率列入月度和年度考核计分。

4、完善移动定位监控系统

(1)依托社区矫正目标位置定位监管系统,对重点对象和外出务工社区服刑人员实施24小时手机移动定位监管。

(2)强化系统运用,各镇(区)司法所需确保专人负责监控平台,发挥系统作用,实现“区域监管、信息交互、警示告知”等功能,并形成每日监控日志。

(3)加强对离线对象的追踪和情况通报,对刻意逃避监管的对象,及时给予惩处。情节严重的,提请法院撤销缓刑、假释。

(三)社区矫正多元化扶助体系

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与合作,齐抓共管,整体联动,落实社会适应性矫正扶助措施,切实解决社区服刑人员的困难,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良好格局,全面提升社区矫正扶助能力。

1、建立“五扶一促”扶助平台

树立“寓管理于服务”的理念,各镇(区)司法所围绕“扶心、扶困、扶技、扶业、扶学”五个方面,每年至少开展2次帮扶需求调查活动,记录在案并进行分类帮扶。以“五扶一促”为主要内容,大力开展扶助活动,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切实解决社区服刑人员的现实困难。

(1)对生活困难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临时救助、医疗救助、落实最低生活保障、落实责任田等方面帮困扶助。

(2)对失业下岗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就业指导、培训职业技能、鼓励自主创业等方面的就业帮助。

(3)对存在心理隐疾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心理健康筛查、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等方面的支持型扶助。

(4)对处在学龄期或者愿意继续在校学习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就学帮助,就学帮助的主要目标人员为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

(5)为帮助社区服刑人员形成良好适应社会生活的行为方式进行技能培训,促使其尽快融入社会群体,真正回归社会。

2、创建结对帮教扶助平台

(1)以“5+1”矫正小组模式为基础构建帮扶机制。即每位矫正对象配有五名帮教人,矫正对象居住地村干部,志愿者、社区民警、家庭成员(监管人),社区矫正工作者,五名帮教人联合帮扶一名矫正对象。

(2)司法所加强与帮教人联系,全面掌握矫正对象的工作、学习、思想、生活等情况,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认识,端正服刑态度。

(3)开展矫正对象“助人自助”活动,鼓励年龄相近、性格相仿的社区矫正对象自行结对,先进带后进,老对象带新人,相互提醒、互相鞭策,共同进步。

3、搭建临时救济扶助平台

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同时积极发动企业赞助和社会各界捐款,建立社区矫正临时救济资金,用于解决经济特别困难、生活难以为继的对象过渡性生活问题和重大节日、活动期间走访帮扶活动。确实困难对象,按规定程序审批给予救济,临时救济资金由县司法局统一管理,设救济专用账户,做到专款专用。

(四)构建社区矫正效果评估体系

运用科学的方式方法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效果进行评价,包括对社区矫正措施的落实、对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成效以及社区矫正工作带来的社会影响等。

1、对社区矫正工作质态进行评估

(1)对社区矫正制度实际运作状态和结果进行评价,包括重新犯罪率、矫正措施的有效性等方面。

(2)将重新犯罪情况与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日常管理情况综合评估,评估结果分“优”、“良”、“差”三个等次(详见附表)。

(3)县司法局结合社区矫正年度考核,对各镇(区)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情况进行效果评估,评估结果全县通报;工作质量和成效评估结果与年终考核相挂钩,评估结果为“优”和“良”等次的年终考核列入加分,评估结果为“差”的司法所将及时通报并查找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落实整改方案。

2、对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效果进行评估

(1)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效果进行评价,包括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制观念、心理健康状况、道德素质以及社会适应性等方面。

(2)各镇(区)司法所重点采集风险等级、刑罚执行情况、矫正期间表现、奖惩情况、矫正阶段反应、外界综合评价等方面的数据,评估得分低于55分,认定矫正质量效果“差”,评估得分在55-75分之间,认为矫正效果“一般”,评估得分高于75分,认为矫正效果“好”(详见附表)。

(3)各镇(区)司法所需客观、真实填写社区矫正质量效果评估表,对社区矫正对象每季度进行一次效果评估,效果评估表统一存入社区矫正工作档案,评估结果在每季度30日前报县局社区矫正科;对矫正效果评定为“差”、阶段效果得分为负数的对象,需进行重点情况分析并及时调整矫正思路和管理等级。

3、对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反响进行评估

(1)对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反响进行评估包括社会公众态度、社会关系修复等方面。

(2)各镇(区)司法所抽取两个村(居),各随机发放问卷(附件三)调查30份,评估结果分为“优”、“良”、“差”三个等次,A选项的平均选择率在80%以上评定“优”,选择率在50%以上评定“良”,选择率在50%以下的评定“差”。

(3)社会反响评估每半年进行一次,评估结果为“差”的司法所,需及时分析,多方面查找原因,积极整改,不断提高公众认可度。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社区矫正“三化一评估”体系的实施,是全面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所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立足实际,强化措施,抓好落实。

半年工作思想汇报范文第5篇

关键词:后续教育制度;跟踪教育;处分撤销

高校受处分学生虽然只占学生总数的一小部分,但却是一个特殊群体。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各高校制订的违纪处理规定,高校学生在校期间违反校纪校规,视情节轻重,要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五类处分。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学生出现违纪行为就要给予相应处分。学生受处分后,高校应积极加强教育引导,建立和实施科学的后续教育制度。

一、后续教育制度的必要性分析

后续教育制度主要包括心理预警和疏导制度、跟踪教育制度、处分撤销制度、社会支持制度等。通过心理预警和疏导制度,消除学生的心理障碍;通过跟踪教育制度,考核学生的行为表现;通过处分撤销制度,给予学生获得重新正面评价的机会;通过社会支持制度,让学生体会到更多的人文关怀和理解宽容。建立健全后续教育制度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后续教育制度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

与一般社会犯罪案件相比,大部分学生违纪行为的主观恶性不深,社会危害性也不大。高等教育是为了使人得到全面发展,高校对学生进行处分的目的不是惩罚,而是为了更好地规范学生的行为。

后续教育制度可以使学生在接受纪律约束的同时,也能体会到高校的人性关怀。正如德国法学家拉德布鲁赫所言:“法律(包括纪律)所考虑的不是人们都像哨兵一样时时刻刻目不转睛,而是要他们偶尔也能无忧无虑地抬头观瞧灿烂的星空、盛开的花木和存在的必要性及美感。”无论如何,处分学生不是教育的最终目的。后续教育制度讲究宽严适度,给人以改过自新的机会,真正体现了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

(二)后续教育制度保障受处分学生的公正评价权

我国教育法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因此,受处分的学生也同样有权要求学校对其思想品德、言谈举止做出客观、公平、正直、没有偏私的评价。

高校对学生的评价是具有公信力的证明,直接关系到学生今后的升学和就业等。后续教育制度能够使受处分学生通过正面教育引导,扭转心理行为偏差,从而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

二、现有后续教育制度存在的问题分析

目前,国内真正建立受处分学生后续教育制度的高校是少之又少。有些高校即使建立了后续教育制度,但其管理者仍然存在着“强调处分程序,轻视教育过程”的观念,认为对学生处分就等于对学生进行教育。也有少数教育工作者以繁忙的事务性工作为由,淡化了对受处分学生的关心和教育,使教育工作流于形式。

(二)教育管理体系分裂

每一个教育工作者都应该对学生的学业、思想和心理等各方面进行指导,而不是只有专职思想政治辅导员才管学生的思想工作。但是,目前很多高校中存在两个极端现象,教学的往往不管育人,育人的很少管教学,任课教师上完课就离开课堂,其他工作都由辅导员等负责。对受处分学生的教育工作,都是靠辅导员、副书记的个人力量和经验进行,任意性和波动性太大,缺乏科学化、体系化。

(三)跟踪教育制度缺乏

跟踪教育制度主要是对受处分学生进行学业、心理、就业等全方位的跟踪和记录,内容可包括跟踪人、跟踪事项、跟踪目标以及跟踪考核等。目前,很多高校尚未建立这种跟踪教育制度,有的高校即使建立了类似的跟踪辅导制度,也大多流于形式,管理比较粗糙,没有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四)教育方式方法有待改善

1.对受处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不够深入

学生受处分后,一些教育工作者没有注意运用更多的工作技巧,深入地慰疗学生的心理,对学生的心理补救往往只停留在关注学生情绪状态,引导学生摆脱处分造成的心理阴影,使他们将精力转移到学习中,但却忽视了心理健康教育的系统性、全面性。

2.对受处分学生的教育方式比较单一

许多教育工作者采用的方式方法比较单一,往往局限于口头谈话和书面思想汇报,找学生谈几次话,写几次思想汇报就算进行了教育,力度不够,效果也不好,更谈不上根据受处分学生的特点,采用多种行之有效的教育手段,也很少有效地利用各类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教育资源。

三、完善后续教育制度的建议

(一)转变观念,坚持以教育为中心

科学合理的学生处分模式应坚持正确的价值观念,不是以惩罚为中心,而是以教育为中心。

1.处分方式和手段必须适合学生身心发展的要求

处分是建立在对教育活动中每一个个体作为“人”的地位的承认及对其人格、权益的充分尊重的基础之上的,只有突出学生处分的教育目的,才能确保受处分学生的人格尊严、合法权益得到尊重,才不至于用简单的惩罚代替应有的“劝诫”。

2.必须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权益

高校不能仅从维持管理和教育秩序出发,这有违教育的基本原则。对学生违纪行为的处理,应充分体现对学生权益的尊重、保护和实现。

(二)加强教育工作者队伍建设

1.管理者要充分重视制度建设

重视并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能极大地推动处分后续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管理者尤其是高校领导应充分重视学生处分后续教育,调动学校各方面力量开展教育工作。

2.任课教师要积极参与

任课教师在承担学生学业指导的同时,也应兼顾学生思想教育等工作,应当与辅导员相互配合协作,积极关注受处分学生这一特殊群体,对他们进行相应的学业生涯和人生规划的引导。

3.教育工作者要加强培训

要以制度形式,有计划地组织相关专业培训,改善教育工作队伍的整体知识结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修养,促使他们科学掌握沟通、指导、教育以及管理等技巧。

(三)强化心理预警和心理疏导

心理预警机制是以预防为主,集学校、家庭、院系、班级、寝室五位一体的心理健康监督预警机制。应结合受处分学生的性格特征,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辅导工作。心理疏导机制是针对已经出现心理障碍的学生,如自卑心理、放纵心理、孤僻心理等,通过开展个别咨询和团体心理辅导活动,及时化解学生的心理危机,促进他们心理健康状态的回归。

(四)进一步完善跟踪教育制度

跟踪教育制度是指教育工作者通过对受处分学生心理、行为、学习、生活等方面采取全程监控的方式进行追踪考核或阶段性总结。跟踪教育的目的是关注受处分学生的后续行为,并对其行为做出及时的修正和鼓励。要尽可能地与学生进行情感交流,消除隔阂,建立信任。对学生受处分后的心理态度、行为举止、学业成绩、生活状态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了解,要强调对学生隐私的尊重,维护其正当利益。

(五)开拓思路,采用多种教育手段

除了主动谈心和定期思想汇报外,应在教育过程中开拓思路,通过素质拓展和集体文化体育活动,加强受处分学生与班级同学之间的交流。还可推荐或吸收受处分学生参加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活动、公益活动、创新人才培训、文化艺术演出等具体活动,发掘和培养他们身上的闪光点。

(六)探索建立处分撤销制度

学生处分制度主要表现为一种约束机制,体现的是约束功能,而学生处分撤销制度,则主要表现为一种激励机制,体现的是激励功能。建立学生处分撤销制度,能够对学生处分制度进行弥补。以国家公务员纪律管理为例,我国公务员受到开除以外的行政处分改正错误的,警告处分满半年可予以撤销;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满一年可予以撤销;撤职处分满两年可予以撤销。既然对行使国家权力的公务员都有处分撤销制度,那么,对教育对象学生也应建立处分撤销制度。因此,建立学生处分撤销制度是现行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的内在要求。

当然,不是所有的处分都能撤销,达到一定条件的才能撤销。即使处分撤销了,撤销处分决定书与原处分决定书也应当一同存入学生本人档案,以维护学生在校情况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处分撤销对象可拟定为曾受警告、严重警告和记过的学生。处分撤销的条件可以一年时间为考察期,学生受处分后对自己所犯错误的性质和后果有深刻的认识和悔改,没有再发生任何违纪现象。受处分后学生成绩无不及格现象,能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并获好评。在此基础上,学生提交撤销处分书面申请后,班级、学院、学校通过民主评议、测评和审核过程决定撤销与否。处分撤销要充分考虑“违纪情节较轻”和“具有明显悔改表现”两个条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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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闵辉.高校学生处分的失范与完善[J].辅导员工作研究,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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