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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一贯秉承诚信为根、服务为本、业务求精、客户至上的经营理念,努力打造中国拍卖业的著名品牌。2002年受北京新画面影业有限公司委托,在北京中国大饭店为张艺谋执导的故事片《英雄》DVD、VCD大陆境内音像版权的出售进行了拍卖,拍出了1780万元的音像版权,创当时历史最高纪录。
在公司主营的艺术品拍卖方面也成果斐然。如2002年成功地从海外征集唐阎立本《孔子弟子像摹本》,同年成功从海外征集宋米芾《研山铭》,并通过种种努力,牺牲公司的经济利益,使两件珍贵国宝得以回归故宫博物院和首都博物馆收藏,得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2003年推出的傅抱石《诗意册》以1980万元成交;齐白石《诗意山水册》以1661万元成交;齐白石《山水册十二开》以1452万元成交。2004年推出的陈洪绶《花鸟册》以2860万元成交。2005年公司推出的任伯年《华祝三多图》以2860万元成交;李公麟《西园雅集图》以2750万元成交。2006年推出的董诰《春景山水花卉册》以1650万元成交。2007年推出的清乾隆《珐琅彩灯笼尊》以8400万元成交。以上成交艺术品都创造了当年的最高价纪录。
公司自成立以来本着对艺术品负责、对市场负责的从业精神,坚持对所征集的艺术精品进行资料检索、学术研究和价值发掘,聘请业内专家学者撰写研究与评介论文数百篇,不仅刊于拍卖图录中并辑集出版,自2002年以来还陆续出版了《中国古代书画精品录》(1-8)共8册。另外还举办了《研山铭》研讨会,出版了《研山铭》学术论文集等,开艺术品拍卖业之先河,受到了收藏界广泛的赞誉与欢迎。
在今后的发展中,公司将以继续开拓艺术品市场为主。艺术品来源是拍卖公司活力的源泉,艺术品市场的繁荣更离不开高质量、优质的艺术精品和珍品。随着我国经济的逐渐发展,逐渐涌现出了一批想在艺术品方面投资的企业家,着力引导、培养具有正确投资收藏理念的买方客户群体将是拍卖行业的长期重要任务。中贸圣佳面向海内外各界藏家常年征集中国历代艺术品及相关线索,公司愿与各界新老朋友合作共赢,弘扬灿烂的中华文化,推动中国艺术品拍卖事业的健康发展。
公司名称:中贸圣佳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北京东直门外春秀路12号楼
电话:(010)6415 6669
摘要:文化艺术品交易已经成为众多投资中的重要渠道。文化艺术产权交易所这一新兴的投资平台是对原有交易方式的重要补充,也是文化产业发展格局下的新手段和重要尝试。只是它的发展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有一定的制度、管理、法律、人才等条件的保障,只有这样,文化艺术产权交易所才会稳定、快速发展。
关键词:文化艺术;文化产权交易;发展策略
一、文化艺术产权交易所的兴起
自2008年3月,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有提案提出《关于成立北京文化艺术品交易所的建议》,提案认为文化艺术品交易所的成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使文化艺术市场信息更公开透明,有利于文物艺术品的回流和保护。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可以为投资人提供更为便利的投资条件,活跃艺术品市场。文化艺术品交易所的成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使资本更多流向文化艺术领域,缓解股票市场、房地产市场压力。在这之后,全国各地都闻风而动,特别是文化艺术市场活跃的城市,都在酝酿成立文化艺术品交易所。较早的有2009年成立的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和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随着交易所的成立,国家在这方面也出台了一些政策,国家政策就是风向标,那些跃跃欲试的文化产权交易所就雨后春笋般成立起来,如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郑州文化艺术品交易所、湖南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所、成都文化产权交易所、湖南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所、广东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等。
二、文化艺术产权交易所的发展及问题
2.12010年4月,我国《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从政策上鼓励我国文化企业借助资本市场,促进文化艺术与金融资本的融合,以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这一政策的出台对于文化艺术产权交易所的快速发展以及以后的份额化交易模式产生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发行了艺术品市场交易的第一支资产包黄钢艺术品。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将齐白石、张大千的作品打包,再对其拆分,并定向发售。之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再次出击,推出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1号艺术品资产包杨培江美术作品。
2.2成都文化产权交易所亦不甘落后,推出了《朋友》《翰墨长安》等资产包。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是业绩较为突出的文化交易所,亦是备受关注的文化艺术交易所。它采用的是份额化交易模式,首批份额化艺术品是白庚延的《黄河咆哮》和《燕塞秋》,估价分别是600万元和500万元,被以每份一元的份额拆分成600万份和500万份。如此业绩更激发了各地筹建文化艺术产权交易所,到2011年7月,在短时间内,全国已有30多家文化艺术品产权机构成立,而全国各地正在筹备成立文化产权交易所的更是不胜枚举。在文化艺术产权交易所如火如荼的时候,其交易模式的缺陷以及无序的管理逐渐暴露出来。
2.3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因认购的疯狂,不断地修改交易规则。其份额化艺术品《黄河咆哮》和《燕塞秋》上市首日即涨停,经过两个月后,分别以17.16元和17.07元的价格收盘,涨幅高达17倍。其他交易所在操作中的弊端也在不断暴露出来。为了消除各类交易场的交易活动所蕴藏的风险,规范市场秩序,国务院于2011年11月11日了《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决定中对从事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做了规定,并禁止交易所将任何权益以份额化的方式发行交易。决定还对投资者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同一交易品种的时间间隔以及权益持有人的上限做了规定。2012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2012】37号)再次重申交易规则违反国发38号文件规定的,不得继续交易。
2.4各地文化产权交易所在这次整顿中停止了不符合国发【2011】38号文件规定的交易模式,许多交易所在这次整顿中停止了交易。一些交易所在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整后,重新复牌。如汉唐艺术品交易所在复牌后更名为北京文化艺术品交易所。汉唐艺术品交易所的更名不仅仅是名字的简单更改,在企业性质上也发生了重要变化,从一个民营企业转变为国有企业为主导的文化艺术品交易平台。多数文化艺术品交易所除了交易珠宝、书画作品等传统的艺术品外,其重点转向了邮币卡市场。
三、文化艺术产权交易所的发展策略
文化艺术品交易已经成为众多投资中的重要渠道。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人们对此更加关注。资本与文化艺术品的结合是文化艺术市场从店铺交易、线上交易到文化产业发展的结果。文化艺术品交易所这一新兴的投资平台是对原有交易方式的重要补充,也是文化产业发展格局下的新手段和重要尝试。只是它的发展不是一蹴而就的。人们需要理性地看待这一新兴事物,让文化艺术产权交易所从内部管理、交易手段、交易程序都合乎规范。只是这一过程需要制度、法律等各方面基础条件,在一定的制度、管理、法律等条件的保障下,文化产权交易所才会稳定、快速发展。
(一)艺术品价值评估体系的确立
文化艺术产权交易所被相继关闭的主要原因是对于艺术品的基本价值没有了最基本的原则和标准。在众多艺术品交易所中,前期操作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对于艺术家的作品盲目估价。艺术作品存在着流动性差、变现慢的特点,过高估价会使艺术品价值与价格严重不符,透支了艺术品增长空间的价值。艺术品不同于普通商品,在价值判断上没有一个绝对的标准,因为艺术品的价值受到多方面的影响,如作品的年代、品相、是否流传有序等,以及艺术家的艺术水平、地位、社会威望、影响力等。即使是同一个艺术家的作品,初期的作品与盛期的作品价格差异很大。即使水平不相上下的艺术家的作品,因其宣传因素、大众的接受程度等,其作品的价格也受到影响。在我国,艺术品估值还是凭借估价者眼力,通过这一方法来进行判断尽管有一定的依据,但这种判断往往因其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主观性也就意味着缺乏科学依据,标准模糊,所以,当前艺术品价值评估体系的建立是非常必要的。当前艺术品价值评估体系的建立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艺术品价值评估体系的确立需要许多部门的协调合作,并不能仅仅依靠艺术品鉴定机构。第二,要有政府部门对艺术品鉴定估价机构做出明确的规定,不符合条件的机构是不能进行鉴定的。第三,对鉴定估价人员的入职资格做出严格规定,并加以严格考核。当今的鉴定估价机构的鉴定估价人员良莠不齐,鱼龙混杂,要对鉴定估价人员的任职资格做严格审查,才能保障鉴定的真实性。第四,要通过法律手段让鉴定估价人员对鉴定估价后的结果负有法律责任。第五,借鉴西方的艺术品价值评估方法,在西方,其体系较为健全,方法多样。如零售替代价值(RetailreplacementValue)、公允市场价值(FairMarketValue)、市场的现金价值(MarketableCashValue)、市场价值(MarketableValue)、清算价值(LiquidationValue)、残余价值(SalvageValue)等,不同的估价方法,适用不同的用途。这些方法虽然不能用拿来主义照搬过来,但也有其可取之处,我们可以借鉴,并运用到我国的艺术品价值评估中去。
(二)法律规范
文化艺术品与金融资本的对接是需要法律规范的,股市有证监会监管,而文化艺术品交易却缺乏相关法律保障。法律规范在文化艺术品交易的各个环节都是非常必要的。首先,文化艺术品交易所的成立应有相应的审批机构来进行审批,交易所的规模、人员基本构成、交易模式等都要在相关法律规范内,才能进行交易。没有法律规范的交易所就会导致乱象频出。其次,艺术品不同于其他商品,艺术品具有不可复制性,在运输、保管方面需要花费很大精力,一旦运输、保管不善就会造成难以弥补的过失,因此,对于艺术品交易要建立完善的运输、保管方面的保险制度,一旦出现问题,可以有保险机构来进行理赔。最后,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在管理中是需要具有法律规范的机构进行监管的,监管的机构要能承担独立的民事责任。
(三)人才培养
当前文化产权交易所的一个重要问题是人才的匮乏。在传统的艺术学院的教学中没有艺术管理这一专业,近年来,也有不少学校开设了艺术市场与管理这一专业,如中央美院、清华美院、中国美院、首都师范大学、南京艺术学院等。这些大学的艺术市场与管理专业的人才多来自于艺术学领域,在艺术学方面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但缺乏经济管理、投资等方面的实际经验,他们的学生大多都没有经济管理的学术背景,往往是艺术学出身,艺术学背景使他们可以更好的理解艺术品的内涵、价值等,但在经济管理方面的学术缺陷会在工作中暴露出来。艺术学生的感性思维多于理性思维,而在文化艺术产权交易这一领域里,除了艺术学知识,其实际的经济管理方面的操作经验成了这些学生的硬伤。而艺术管理相对于经济管理来说,是一个较为特殊的领域,在一般的经济管理学院是没有开设艺术管理这一专业的,因此,既懂艺术学又通经济管理知识的综合性人才的培养是当务之急。
(四)创新发展模式
文化艺术产权交易所本身的发展既要注重外因,如法律规范、国家政策等,更重要的是对于内在发展因素的探索。文化艺术产权交易所在开始是以份额化为主要方式,将书画作品打包分成若干份,在文化艺术交易平台进行交易。这种方式是借鉴份额化的股票交易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对于刚刚起步的文化艺术产权交易来说,也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文化艺术产权交易的标的物与股票不同,艺术品的流通性较差,资金流转周期较长,艺术品的价值增长是需要很长时间的积累,并不是一蹴而就的,想依靠艺术品交易在短期内获益是不可能的。而文化产权交易所的份额化方式,恰恰会造成短期内艺术作品的价格快速增长问题,而这些增长是带有泡沫的,非实际作品的价值所产生的,在矛盾达到一定程度后,将对这一交易方式产生很大影响。因此,创新发展模式是当前文化产权交易所的重要任务。当前,一些文化产权交易所开始探索新的发展模式,比如北京文化艺术产权交易所、南方文化艺术产权交易所等。这些探索必将为文化艺术产权交易所的发展铺平道路。
参考文献:
[1]张萍.西方艺术品估价运行机制探析以美国为例[J].美术观察,2014(9):145-146.
[2]西沐.金融化:中国艺术品投资的突破口[J].艺术市场,2009(7):61-63.
论文关键词 追续权 续权客体 客体范围
一、追续权概述
追续权是指:当艺术品被再次出售后,如果购买人转售他人的价格高于购买时支付的金额,则该作品的作者有权从此差额中分享一定的比例。
(一)追续权设立的目的
追续权的设立,主要是为了平衡在艺术品市场中,创作者与销售者(投资者)在日后的艺术品流转过程中,获利悬殊的的问题。一般来说,创作者开始销售其创作的艺术作品时,因为作者知名度低,缺乏市场,通常会以较低的价格出卖作品。但如果随着其作品的市场认可度的提高,会在日后的再次销售中会获得更高的利润。但这些利润并不归作者所有,再次销售的利润归于销售者或者投资者,这就对作者产生了极大的不公。因此,为了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作者,设立追续权,在艺术作品的创作者与销售者之间寻求利益平衡。
(二)追续权的性质
关于追续的性质,国内大多数学者认为追续权兼具人身权与财产权的特征。一方面,作品的产生与作者的人身密不可分,而追续权是基于作品而产生的权利,所以追续权与作者的人身存在天然的联系;另一方面,追续权与著作人身权如保护作品完整权有很大不同,后者所保护的完全是作者的人格利益,而追续权在很大意义上是一种报酬权,因为其并不涉及作品与人格利益直接相关的任何使用行为,只是对艺术作品作者的一种经济上的补偿。
(三)追续权的客体
著作权的客体,即著作权的保护对象。各国著作权法均将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为其基本保护对象。豏一般认为,追续权的客体是艺术作品原件。权利人因自己创造的艺术作品原件,而获得分享日后艺术作品在转售中部分差价的利益。对追续权客体的研究,是保证权利人实现权利的前提。然而,对什么是艺术作品,艺术作品的种类,各个国家的理解是不尽相同的。近些年来,追续权的客体范围不断扩大,从刚开始的的美术作品,逐渐将范围扩大到文学作品与音乐作品手稿,甚至实用艺术作品上。如何规定艺术作品的内涵与外延,是我国在构建追续权制度时,所必须要考虑的。
二、域外有关追续权客体的具体规定
(一)大陆法系
法国是世界上最早规定追续权的国家。《法国知识产权法典》L122—8条规定:“尽管作品原件已转让,平面及立体作品的作者,对拍卖或者通过中间商转卖该作品所得收益有不可剥夺的分享权。豐《德国著作权法》规定追续权的对象只能是造型艺术,且不适用于建筑艺术和实用艺术著作。”豑俄罗斯则承认造型艺术作品的作者享有追续权。在俄罗斯相关法律中,工艺品、艺术设计作品一类的实用艺术作品也是造型艺术作品。另外,《匈牙利著作权法》也规定实用艺术作品作者享有追续权。
(二)英美法系
英国于2006年开始实施《艺术家转售权利金法案》,这是一部关于追续权的法案。这项法案保护的“作品”是指任何绘画或造型艺术作品,如图片,拼贴画,油画,素描,雕刻作品,版画,平版画,雕塑,壁画,陶瓷作品,玻璃器皿或一个物件上的图画作品。豒美国在对待追续权上呈现了一个奇特的状态。《美国版权法》并没对追续权作出规定,但加利福尼亚的州立法却在《转售提成法》中规定了追续权。其具体规定为:纯美术艺术作品一经售出,出售者或出售者的人须向纯艺术作品的作者或其人按作品售价的5%支付提成费。从中可以看出,其追续权的客体是高度概括的,即纯美术艺术作品,这样就排除实用性艺术作品,又给法官较大的自由裁量权。
(三)国际条约
《伯尔尼公约》第十四条之三规定:“对于作家和作曲家的艺术原著和原稿,作者或作者死后由国家法律授权的人或机构,享有从作者第一次转让作品之后对作品的每次销售中分取盈利的不可剥夺的权利。”2001年欧盟通过了一项指令《欧盟议会和理事会关于艺术作品原作作者追续权的2001/84/EC号指令》,简称为“追续权指令”。根据“追续权指令”第二条规定,艺术品原件是指各类图形和立体艺术作品原件,包括图画、拼贴画、绘图、素描、雕刻、版画、平板化、雕塑、挂毯、陶瓷制品、玻璃器皿和照片。艺术品原件应当是艺术家本人的创作,或者可以视为艺术家本人创作的复制品。
三、我国追续权客体范围的界定
(一)艺术作品原件
在各国立法中,虽然各个国家对具体艺术品界定的范围有所不同,但都强调了作品原件。强调作品原件的初衷,笔者认为有如下几点:
1.追续权具有人身属性
智力成果的创造,是基于创造者内在的思维。虽然著作权只保护表达,不保护内在思想,但表达与内在思想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原件与复制件,都是对内在思想的一种表达,但就艺术作品来说,艺术作品的原件可以说是与内在思想最为密切的表达,与作者人身关系紧紧相连。原件中充满着作者在创作时,最直接的思想内容,包含着作者灵感与创意,这显然是复制件无法相比。
2.原件具有市场稀缺性
稀缺性可以从这几个方面来进行解释,一是著作权作为专有权,是垄断权利。这种合法垄断本身就是一种稀缺的资源。二是知识产品的生产的长期性、复杂性和高成本化造成了知识产品的稀缺性;同时,知识产品创造者的数量稀缺和价值真贵。艺术作品作为知识产品之一,当然具有上述性质。豖三是基于艺术作品原件本身。“原件”从字面意思上,就隐含了数量稀少之意。同时,由于原件所包含的作者不同于复制品的思想表达,形成了独一无二的人身价值,这种富有原创内涵的人身价值本身就是稀缺的,这也造成了原件作品的稀缺性。
基于以上原因,造成了艺术作品原件在市场上的物以稀为贵。而复制品是可以用工业手段无限量复制的,其价值无法与原件的价值相提并论。因而我国追续权客体必须是艺术品原件。
(二)实用艺术作品纳入的研究
对于实用艺术作品是否要归入追续权客体的问题上,有的国家将实用艺术作品纳入到了追续权客体范围中,而其他大多数国家强调客体为纯艺术作品。实用艺术作品适用于作为实用物品的艺术作品,不论是手工艺还是按工业规模制作的作品。著作权法可以确定其本身在多大范围实用于这类作品。在大多数国家的立法中,实用艺术作品同样被列入艺术作品。豗我国在构建追续权制度时,笔者认为,把实用艺术作品原件排除在追续权客体范围之外较为适宜。原因有如下几点:
1.原件稀缺性弱
实用艺术作品作为艺术作品里的一部分,同样具有审美价值,同样具有人的创作思想,同样是一种表达,这样说来,实用艺术作品的原件也应该纳入到追续权的客体中。但是纯艺术作品被创作出来的目的在于满足人类的审美观,使人获得精神上的愉悦;而实用艺术作品被创作出来的目的,首先是满足人类的物质生活、生产需要,其次才是满足人的审美观点。实用艺术作品是能够被复制的,甚至可以说它就是因大工业生产而生的。由于能够被大规模的生产复制,加之人们对实用艺术作品的需要更多的是在于实用,而不在于其审美,其复制品又完全能够满足人们的需求,因此,实用艺术作品在市场上,复制品与原件被等同看待,没有过多区别。
同时,其原件本身基于创造行为所具有的稀缺性,也因为市场不认同实用艺术作品复制品与原件存在区别而被扼杀了。反观纯艺术作品,其本身虽也能够被复制,但纯艺术作品的复制品所包含的艺术价值、作者思想等内涵是根本无法与原件相比拟的,市场对原件与复制件的差距是认同的。可以说正是因为实用艺术作品的首要目的在于“实用”,才导致了与纯艺术作品相比,其自身的稀缺性十分弱小,没有纳入的必要。
2.引发权利主体的疑惑
实用艺术作品,在很大程度上是应用于工业生产的,就意味着在某些情况下,实用艺术产品的创作是基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也就是说实用艺术作品的作者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是法人。一般来说,追续权的主体是作者或者作者及其继承人,是自然人。如果我国设立追续权,并且将客体延展到实用艺术作品原件,在没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法人作者是可能成为追续权主体的。但法人作者作为追续权的主体是不合适的,法人作者与自然人作者相比,本身就在市场具有更强的优势,如果还赋予法人作者予追续权,将违背追续权设立的初衷。因此,不宜将实用艺术作品原件纳入,或者通过直接规定排除法人作者享有追续权的可能。
3.不符合国际通行做法
如前文所述,各个国家追续权的客体范围是不同的。不管如何界定客体的范围,大多数国家仅仅限定为纯艺术作品或者纯艺术作品中的某几类。而将实用艺术作品纳入追续权范围的国家较少,将其纳入也并非国际主流。我国若将实用艺术作品纳入追续权,相比我国国情来说,过于超前,且脱离于国际主流。
(三)民间文艺作品的纳入问题
民间文艺作品也是艺术作品中一个重要种类,它存在与民间,与本民族的传统文化、风俗习惯密切相连。目前来讲,我国在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上存在缺失。通过考察国外的追续权制度,大多数国家都会把具有本国或者本民族特色的民间文艺作品纳入到追续权客体的范围中,以加强对本国或本民族文化的保护。我国是一个文明古国,拥有着独具特色的传统文化,民间文艺作品种类繁多。但这些民间艺术,很多正在面临失传的危险,若将其原件纳入追续权的保护范围,这势必会对保护与繁荣民族传统文化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余国松先生是为九三学社成员,高级美术师,书法作品11次参加中国书协举办的国展,40余次参加全国性、国际性重要展览,7次获得一、二等奖,并曾获法国“中国美术作品展”一等奖,且在全国书法报刊发表书法研究性论文30余万字,出版有《余国松书法集》。此外余先生还是位当之无愧的文学家,发表有60多万字的散文、杂文、随笔及300多首格律诗词,其散文、格律诗词曾获全国首奖,入载文化部《世纪典藏册》。
对中国字画的收藏鉴赏不能仅停留在字画形象的表面,更应该研究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国传统文人。中国传统艺术中,掌握主流语言的是传统文人。文人在治学的同时从事艺术创作,艺术史上品评艺术作品格调高低,作画者的品质是为绝对重要因素。央视“读书时间”向全国推荐余先生《半醒人语》时,曾评其为“冶文章、诗词、书法于一炉的典型文人”。余先生谈及“治文”强调“文笔”,以上世纪三十年代的鲁迅、梁实秋、林语堂为例,认为文笔是作家个性甚至灵魂的表现。那么何为个性化的文笔呢?个性化的文笔犹如书法对比于铅字,是解读作家思想、心态、情绪、学问,甚至是城府的重要途径,离不开长期的学习、思考,离不开作家开阔的眼界。对于作诗,余先生则强调“性灵”。何为性灵?就是表达真实的思想情感,但又非一般的陈述,而是仿佛经“凤凰涅”后产生的丰富而深邃的想象,以出人意外,又入人意中的句子表达。这样的句子在诗经、楚辞中最多得以体现。治文章、诗词是文人的重心,继而便是创作艺术性的书法。在书法上,余先生强调“用笔”,但这用笔并非技术层面上的用笔的种种形式技巧,而是笔力,是笔在纸上摩擦产生的杀纸力。可以说一幅好的书法作品,个性是在笔力强劲的基础上展现的,笔在纸上的摩擦是有生命力的。
2001年,余国松先生率团赴日本作艺术交流,留下草书墨宝,《高知新闻》高度赞赏了余先生的书法,并认为余先生草书堪称“当代张旭”。书法中草书的鉴赏一直是一个难题,怎么判断草书的艺术高低呢?当然离不开对草书的探究。余先生告诉我们,草书是有很深的楷书的基本功。以张旭、怀素的狂草为例,表面来看狂草连绵起伏,如大江流水般波涛汹涌,但仔细品味,他们的每一笔都能看到楷书的因素。可以简单的区分,楷书重顿挫,而草书重使转。但一幅好的草书作品重要的是它所载有的意蕴。几位重要的草书家,古代的张旭、怀素、黄庭坚、王铎;现当代的司徒越、林散之。比较而言,黄庭坚书法的特点是多顿挫,很有道家的意蕴,王铎一生练字无人能比,用笔功夫非常了得;司徒越的章法好似梅花漫天飞舞,林散之则行笔舒缓而有古意,蕴含了佛家思想,其去世前最后写下的“生天成佛”四字,正是他对佛学独特的领悟。怎么鉴定书法呢?余先生强调鉴定应是在对书法史了然于胸的基础上。每个时代的书法特征,对每位书家的行笔特点都要能把握。有了这些基础的了解才能判断书法作品。
对于现当下纷乱复杂的鉴定现状,余先生警示我们读者应该保持头脑清醒,相信自己。鉴定谁说了算?余先生肯定的说:“谁说了都不算!”从古至今,许多艺术品都是时而说真,时而说假。非要得个结论,那就是谁的理由充分就相信谁的结论,当然,肯定很多年后会有另一位研究者给出更充分的理由来驳斥前一位的研究,那我们再转而相信后一位的研究。余先生笑曰:“这都没有关系,真伪本是相对的。”这也是余先生半梦半醒看社会的体现。余先生举例,就目前两岸合并展出的《富春山居图》而言,我们也不能否认李敖观点的可能性。很多时候,即使画家对自己作品的鉴定也不一定可靠,我们无法排除画家因种种原因不愿意承认自己作品的可能性。这么说来,我们的读者可能会对书画真伪感觉很迷茫,既然谁说了都不算,貌似进入了盲目的不可知论。其实不然,我们需要一个答案,就理性判断鉴定家个人的品质、学识,和鉴定家给予的丰富的支撑资料。
赵力:世界华人收藏家大会筹备的怎么样了?
石建邦:大会在地震之后有些调整,现在正在做一个论坛,准备从文化收藏的角度来讨论一些问题。此外,还要讨论一些收藏方面的问题,如地域性收藏。
赵力:哪些人会来参加?
石建邦:很多涉足收藏的文化名人都会来,如杨振宁等。台湾、香港的藏家也会来很多,但是海外顶级的藏家可能稍微少一点,不过很多收藏家,包括美国的收藏协会都对这个感兴趣,目前给他们的名额太少了。
赵力:论坛有多大规模?
石建邦:我们邀请的嘉宾控制在一百位,这个规模不大不小。政府还想做好一点,每两年办一次。
赵力:那2010年正好是世博会的时候。
石建邦:世博会期间政府还想策划一个全球收藏家大会。想把外国的收藏,比如老爷车放在世博会的场馆。这个正在考虑。
上海收藏市场存有危机
赵力:最近这段时间上海的收藏圈子有什么样的新特征和变化?
石建邦:地震以后,整个中国的心态有点不一样。像在高速公路上开车,如果一直很顺就会有点浮躁。而现在很多人是抱持更务实的心态,更人文的心态看待艺术。我觉得这也会影响藏家买作品,炒作和泡沫会减少。
但也要看到另一方面,上海艺术环境比北京差,本身在上海做艺术活动成本比北京高很多,而北京的市场吸引的收藏家却更多,香港、海外的都会来。这样在上海做艺术活动的投入和产出不成正比。我以前说对上海收藏的印象就是――一流的精品到海外,二流的作品到北京,三流的在上海交易。这使得上海收藏界存在着很大的危机。
赵力:不过我听说上海也有很多大藏家在买油画,书画在上海也有很大的需求。
石建邦:上海的购买力应该是不错的。老收藏家和新晋的好收藏家很多。北京拍卖行都要到上海去征集作品。但是交易的平台在北京。
赵力:比如上海博物馆从拍卖市场里面买东西比北京本地的买的多。
石建邦:上海收藏机构或收藏家买东西还是很有魄力的。像上海图书馆收藏翁同和做作品花了550万美金,收《淳化阁帖》花400多万美金。海外有什么好东西,他们都愿意买而且馆藏。
顾维洁:上海泓盛拍卖曾经分析过,价格在二十、三十万这个区间里面的作品最好卖,目标是中产阶级。这说明上海的中产阶级、收藏的中坚力量还是蛮不少。在北京还没有这样一个拍卖行。
赵力:你在上海接触到这类中产阶级收藏人群比较多,他们是什么身份?
石建邦:有私人企业主、做投资的、做金融的,银行家也有,大都是六十年代以后的一群人,政府部门也在收藏。
顾维洁:我听说有做安利的人一年挣个三百万,然后拿这些钱买艺术品。
赵力:我昨天见了一个收藏家,他说他只买最好的,价钱不是问题。比如先买10张张晓刚作品,如果以后遇到有更好的张晓刚作品,就把先前的替换,属于核心精品的概念。因为现在作品的价格贵了,按照以前那样追求成系列进行收藏的模式,已经不太可能了。你认为这样做能抗风险吗?
石建邦:我觉得还是抗风险的。
亟待树立正确的收藏观念
赵力:你个人怎么看待当代艺术作品现在的价格?
石建邦:我觉得价格是暂时的。只要是好作品,价钱还是会越来越高。尤其是可以代表中国发展变革的那一段历史的作品。但有一个问题,现在媒体普遍在宣传的是,如何把当代艺术塑造成很好的投资工具,比如曾经几万买一件,几百万卖出去。我个人觉得还是要少讲这些。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收藏观还是很重要的,要着重发掘艺术的内涵和文化价值。
顾维洁:这跟传统书画的收藏历史是一样的。只不过这段时间当代艺术被推到关注的最前沿。
石建邦:经济好了,热钱就很多。市场上冒出很多不正常的现象,加上媒体迎合,就变成对价格的共识和神话。
顾维洁:这种价钱的共识和神话,在其他艺术门类不可能如此短、平、快的呈现出来。
石建邦:但实际上艺术品投资不应该那么快。
顾维洁:所以这是最不和谐的短平快。
石建邦:是一种爆发。媒体上各种艺术栏目,包括一些电视节目过一段时间肯定会慢慢被淘汰,五年以后可能会越来越清晰。
日韩艺术泡沫大于中国当代
赵力:现在日韩艺术在佳士得、苏富比拍卖公司亚洲场次中占了50%的份额了。
石建邦:相对中国当代,日韩的东西便宜。而中国的艺术品确实好卖,但缺乏后劲。代表作、精品供给不大,而且价格太高。按常理讲,一件作品买进后,要大概二十年才能再出来。这样供求就会失衡。
赵力:现在有一种声音认为日韩泡沫化比中国更大,而且更迅速地表现出来。村上隆去年还不是现在的价钱,今年就创出了1500多万美元的拍卖价格。
于天宏:村上隆是一个特例。他传播面不一样,是一个跨界艺术家,在消费市场有相当大的影响力。
石建邦:日本的购买力应该不比中国的购买力差。
于天宏:但日本艺术市场的基础在当年金融危机的时候被打垮了。
石建邦:九十年代金融风波以后,日本一度低迷。
民国油画精品和书法前景看好
赵力:你认为民国时期作品的收藏前景如何?
石建邦:还是精品看好。就像买房子一样,地段、地段还是地段,艺术品也是这样,名头、名头还是名头。
赵力:书法在被人们忽略了很久之后,现在价钱上来了,你觉得原因是什么?
石建邦:我觉得有几种原因。好的画少了,想买的人只好转向;另外欣赏水平也提高了,他们认为书法代表中国的抽象艺术。如果中国没有书法的话,中国画实际上是不存在的。
国内珠宝收藏尚不成体系
赵力:你在佳士得工作过的,佳士得拍卖品种中有一项占的比重很大的,那就是珠宝,为什么国内的珠宝拍卖市场就不太好,原因在哪里?
石建邦:没有跟国际接轨,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国外珠宝进中国有很高的关税,而国内的加工和设计水平一塌糊涂,又没有统一、诚信的标准,鉴定证书随便就可以做。不像在国外钻石鉴定有权威标准,市场严格、价格清楚。
于天宏:国外珠宝商有销售机构、等级、分布、价格体系等等,中国没有这套体系。
石建邦:珠宝文化的宣传也差。
赵力:还有人认为中国没有像西方那样的社交传统,高档珠宝戴也戴不出去,难道戴一个翡翠镯子去买菜?
石建邦:我知道上海人买珠宝都是到海外买,因为国内和国外有百分之二十到三十的差价。不过现在海外的大品牌珠宝商都要进入中国。我上次听说有一个珠宝商在故宫做了一个展览,当天请一个山西老板吃饭,最贵的一条项链1800万就卖出去了。
没什么中国当代的大收藏家
石建邦:你觉得国内现在的收藏界状况处于什么阶段?
赵力:刚开始市场比较小的时候,收藏还都有理想,都跟自己的生命、生活有关系,我觉得这种形态实际上是很好的,那时候谁都没有想着要发多少财。90年代初,一些外国人开始介入中国当代艺术,然后香港人先进来,接着台湾。之后就是跟着淘宝的一批人,他们的收藏基本上不成系统。
也出现了带有理想主义色彩的收藏。先是当代艺术,之后是国画。万达就是一个例子,从1997年到2000年,这个阶段很好。我倒觉得,到现在为止都没有那样的收藏了。现在大家公认的所谓收藏家,基本上买了几张符合他们价值判断的代表性作品,然后就被称为收藏家。但是他们有多大的收藏呢?基本没有。
石建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