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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抓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区政府成立由区委常委、副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公安分局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街道、园区分管领导、区消防大队大队长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在区消防大队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各街道、园区应制定整治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同时设联络员一名(报送至专项整治办公室),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整治范围、内容
(一)整治范围
已投入使用或在建的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钢结构建筑物。
(二)整治内容
1、消防审批情况:建筑物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
2、建筑情况:建筑实际使用性质与消防审核及验收要求是否一致;外墙及屋顶是否采用可燃性夹心彩钢板
3、钢结构防火涂装情况:钢结构防火涂装使用的防火涂料是否符合要求,钢结构防火涂装的施工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合格的检测报告等。对经过审核的在建和经过验收的钢结构建筑物,应逐一核查防火涂料检测报告、施工及监理记录、中介检测机构检测报告。
4、消防设施情况:建筑物室内外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及消防控制室设备是否按要求设置、运行是否正常,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
5、安全管理情况: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6、灭火救援条件:消防车道是否畅通,消防水源是否有保证。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排查摸底阶段
(二)集中检查整治阶段
第一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第二阶段为治理阶段,。各街道、园区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要认真梳理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够当场改正的,责令隐患单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整改的,告知区消防大队,由消防大队及时下发法律文书,由各街道、园区和消防大队一起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限期进行整改。对擅自变更使用性质的,由消防大队依法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处罚;消防大队要加大在建钢结构建筑物的施工现场检查力度,对现场使用的防火涂料进行抽检,对防火涂料涂刷的施工记录仔细核查,发现问题应当场责令改正;对新验收项目,要严格采用目测、涂层测厚、燃烧试验等方法进行防火涂料的复验,对发现耐火时间不符合要求的工程项目,依法责令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对中介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要依法严厉查处,确保新验收项目不遗留火灾隐患。
(三)督查总结阶段
区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各街道、园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对各辖区内10%以上的钢结构建筑、2个以上新验收项目进行核查。对检查发现整治不到位的,将责令其重新组织排查整治。消防大队要认真总结,及时归纳专项整治的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把好建审、验收源头关口,建立钢结构建筑的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梳理,确保统计完整齐全。各街道、园区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排查统计工作,仔细梳理辖区内所有钢结构建筑物,认真填写《钢结构建筑情况统计表》和《钢结构建筑检查记录表》,确保辖区内钢结构建筑底数清、情况明。将《钢结构建筑情况统计表》报专项整治办公室。
【关键词】消防工程 验收工作 问题 责任 策略
【中图分类号】TU99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158(2013)04-0297-01
1、我国消防工程验收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部分建设单位在主观认识上对消防工程验收存有偏差
一些建设单位在对公安消防部门组织的消防工程验收的主观认识上存有偏差,或是以减少消防工程投资为牺牲来减少整个建筑工程中投资的主观故意,或是消防工程产品质量本身就不合格,工程质量存在的情况连建设单位也无法预知。不管何种情况,建设单位对消防工程质量好坏的兴趣远远低于公安消防部门一纸验收合格的意见书。由于这种错误的主观认识,形成了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在消防工程中施工的缺陷不是一起指出,而是为了通过消防验收,在公安消防部门验收中与施工单位一同隐瞒应付,使之本应承担对消防工程质量监管的角色发生错误的变换。
1.2 部分设计单位过分迁就建设单位的要求造成消防验收无法通过
一些设计单位虽然能够在设计中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工程的防火技术规范,但由于市场竞争的需要,过分迁就于建设单位的要求,不考虑建筑工程规范的客观情况,造成设计图纸在消防审核中不能发现问题,在实际施工中由于客观无法达到,形成缺陷而无法通过消防验收。
1.3 部分施工单位不专业或不按照程序施工
一些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和防火施工验收规范施工,不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作业,擅自将消防水管管径变小,将防火涂料变薄等等,一些施工单位为了拿到工程定单不惜冒违法违纪大忌,或是表现为明知故犯的偷工减料、降低标准,或是表现为迁就甲方违规作业共同违规违法,从而造成建筑防灾系统安装施工不良、先天不足。另外,还有很多单位都是近几年来初步涉足火灾报警产品等消防设备领域,更有些单位拿到订单后临时拉队伍,施工人员不经专业技术培训仓促上阵,对消防产品及施工布线等安装知识了解甚少施工作业中,不遵守国家技术标准,经常发生接线混乱,安装位置不准等问题,导致系统不能开通,还误以为是厂商的产品质量问题。市场竞争层次不清,相互竞相压价承包,垫资承包,造成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的大幅度下降,直接危及消防工程质量。还有个别企业卖资质证书和许可证书以及转包和挂靠,这些违规行为难以保证消防工程施工质量。
2、各部门在严把消防工程验收关中应当承担的相关责任
2.1 建设单位在严把消防工程验收关中应当承担的相关责任
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消防工程专业设计、施工企业。在依法委托建筑工程监理时,须将建筑的消防工程质量一并委托给监理单位。须按消防设计要求采购设备,不应指使施工企业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设防火技术规范等要求报送消防设计施工图纸等文件资料,重要的工程项目还要专送消防设计专篇。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建立消防工程质量档案。
2.2 设计单位在严把消防工程验收关中应当承担的相关责任
设计单位不仅仅要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工程的防火技术规范,特别是要执行有关工程的防火安全强制性条款。在工程设计中,设计单位还应当建立消防设计责任制。即法定代表人要对消防设计负管理责任、总工程师对消防设计进行审核、具体设计人员对消防设计负直接责任。除此之外,设计人员还必须与建设单位加强沟通,切实把握建筑工程规划选址与消防工程配套设计的可行性,明了建筑防火材料、构件和消防设备、产品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确保建筑设计与实际施工不产生偏差。
2.3 施工单位在严把消防工程验收关中应当承担的相关责任
施工单位首先要忠实于设计文件不得随意改变,并且要严格按照消防设计规范进行专业施工,这是最起码的要求。其次,要模范遵守防火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以及行业标准,发现违规和缺陷要主动及时报告,不能明知有问题带病施工,要协助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完善主体设计、特别是消防工程的专业内容,要对工程中使用的消防产品和辅助产品、材料进行复核查验,做好记录,不合格的决不能使用。切实做到正确的合乎规范的安装施工。消防工程专业施工单位要对本单位的技术人员进行质量教育,协助甲方选择质优价廉的消防产品。如果施工单位在消防工程中包工包料,要承担质量责任。如果施工单位包工不包料,那么也必须履行验货手续,要对自己负责安装施工所涉及的消防产品、设备实行质量验收把关,分清责任。在消防工程施工中,施工单位从一开始就应建立消防工程档案,健全各种检验制度。对防火涂料、防火分隔、消防电气线路、消防给水管道、防排烟设施等隐蔽工程进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要结合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重大程序分阶段做好质量记录。消防工程安装施工完毕但未通过消防验收之前,施工单位应对整个消防系统负责,确保消防工程质量。
3、消防部门在应对当前消防工程工作中应当采取的策略
3.1 加强对设计单位的监督审核
公安消防部门不应只是设计单位的审核部,更应该是代表政府的消防监督机关,应对设计单位的设计实行抽查制,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设计要予以打回重新设计。
3.2 加大对违反行政许可程序和降低标准
施工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图纸,在未经消防审核就投入施工的情况下,会留下先天无法整改的火灾隐患。工程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通过后,施工单位出于种种原因擅自降低有关标准和规范作业,会将消防水管变小或将防火涂料变薄等。这些消防违法行为,终将造成后期消防验收无法通过。公安消防部门应加大对这些消防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使社会形成该类违法行为的法制认同。
3.3 依法对消防工程实行专业管理
消防工程是特种工程,应实行专业许可,所有承接消防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取得专业许可,并按核定的施工范围承接业务,未取得专业许可的施工单位,一律不得从事与本单位许可证书不相适应的消防施工业务。对于违反核准范围施工的,应予坚决整顿处理,以利规范消防工程市场。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实施《消防法》,认真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前移火灾预防关口,全面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二、活动对象
年“四个能力”建设验收达标单位和未达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三、总体目标
年“四个能力”建设验收达标单位开展“回头看”率达100%,社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全部达标。
四、组织机构
依托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立全区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回头看”和验收达标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同消防联席会议小组名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全区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回头看”和验收达标的组织、指导、督察和考评。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8月8日至年8月31日)。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本行业、系统社会单位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工作内容、步骤和要求。要充分发挥各部门在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中监督员、辅导员、宣传员的作用,广泛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培训工作,提升社会单位组织开展“四个能力”建设水平。各部门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回头看”和验收达标工作方案、联系人于8月15日前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全面推进阶段(年9月1日至年10月31日)。各部门组织对本行业、系统未达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情况开展督查,督促已达标单位开展“四个能力”回头看活动,每季度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评,并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备案。请各主管部门每季度末将已达标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评表报区公安消防大队。组织相关部门结合单位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抽验复评。并认真填写《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回头看”检查表》(附件4),督促社会单位认真落实“四个能力”建设有关要求,确保年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全部达标。
(三)达标验收阶段(年11月1日至年12月31日)。11月1日至11月10日,各部门组织本行业、系统社会单位开展自查,并填写《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考评验收表》(附件5)、《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验收申报表》(附件6)。11月11日至11月30日,各部门要组织成立“四个能力”验收工作小组,根据《福建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试行)》(附件3),深入本行业、系统社会单位开展“四个能力”验收工作,认真填写《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考评验收表》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等级考评报告》(附件7),验收情况应当予以通报或公告。对验收不合格的单位,予以重点指导,督促整改,并于12月10日前进行复查。12月10日至12月31日,区政府将组织抽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部署。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要内容,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要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消防工作的中心任务。要合理分工,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及时督促社会单位逐一落实“四个能力”建设相关要求,确保全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
(二)典型引路,广泛宣传。要按照“区分层次、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的原则,积极选取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基础较好的单位开展试点工作,培育树立典型。运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内容标准,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年内,各部门要确定1至2个单位做为试点,并召开试点推进会。
关键词:建筑工程;消防设施;质量通病;解决对策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of fire facilities construction equip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project is an essential building construction and installation works. With the building height and breadth of the ever growing and people's living standard continues to improve, water for fire safety, water supply reliability and the ability to resist fire and other aspects of buildings put forward higher requirements, which in addition to the design and materials, equipment selection, etc. in addition, the quality of construction and installation requires a large degree of assurance. The quality of construction, directly affect the normal operation of fire fighting facilities. From everyday construction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and acceptance of work situation, the construction process, there are still some problems.
Key words: construction; fire facilities; quality defects; solutions
TU976+.5
一、建筑消防设施施工中的质量通病
1.消防给水系统管网方面的质量通病
(1)消防给水管网试压没有按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进行。管网试压分试漏检修和强度试验两步进行。试漏是在常压或稍起压状态下进行,而强度试验分工作压力和试验压力两阶段进行。目前有些工地只对管网进行试漏试验或试验压力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这样给系统的正常运行带来了隐患。
(2)消防水源无保障。系统工作压力无保障,室内消防给水系统设置混乱。一些根本无法满足常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建筑,在设计、施工时按常高压消防给水进行设计、施工,目的是为了节省地下水池、加压消防水泵、屋顶水箱以及联动控制装置的投资,一些建筑在生活用水都无法保障的情况下,也不愿花钱完善上述消防设施。
2.室内消火栓方面的质量通病
(1)室内消火栓安装及压力不符合要求。暗敷在砖墙内的消火栓箱洞口上部无设置过梁,受荷载作用下箱体变形,导致箱门开启不灵。
(2)随意改变消火栓箱底预留孔位置,而且用气焊割孔,导致安装后,栓口出水方向不能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角;或者与周围距离过小,造成消防水带不能安装至消火栓上或使水带形成弯折影响出水量。
(3)消火栓箱及其附件出现问题。一是在二次装修过程中消火栓箱被装饰物遮掩,箱门四周的装修材料颜色未与箱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二是消防水带与接口随意扎接,接口处未安装卡簧,导致试水时接口和水带脱落。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方面的质量通病
(1)管道材质和管径不符合要求。部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未按国家规范要求采用热镀锌钢管,有的钢管壁厚薄不均匀,有的在直径15mm的配水支管上安装2~3只标准喷头。
(2)连接方式不规范。一些简易自动喷水系统未按国家规范要求采用丝接或沟槽式机械连接,而是大量进行焊接,且未对焊接处进行二次镀锌。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中明确规定:管网安装,当管子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100mm时,应采用螺纹连接,当管子公称直径大于100mm时,可采用焊接或法兰连接,当管子公称直径等于或大于50mm时,每段配水干管或配水管设置防晃支架不应小于1个;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在实际工程中,为施工方便,公称直径小于100mm的管道经常采用焊接,大部分的工程管道不安装防晃支架。
(4)感温喷头与周围物体的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造成火灾时由于喷头与楼板距离太远,感温元件不能及时动作,延误喷水时间而使火势蔓延迅速;或者喷头距周围物体太近,而使消防用水喷洒不到其保护范围的隐患存在。
(5)屋顶消防水箱的安装不符合要求。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合并的水箱,施工时经常忽视和未做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设施,无法满足消防水箱应储存10min的消防用水量的规范要求。另外随意改变消防给水管的位置,未设置逆止阀,在给水管道上加设不必要的阀门和本来一备一用的消防给水管只设置一个,导致安装后,无法保证正常消防用水量或发生火灾时水箱不能及时供水。
4.防烟排烟方面的质量通病
防烟排烟系统可有可无,设计施工随意性大。
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地下娱乐、商业场所必须设置机械排烟系统,但是一些本应设置加压送风防烟设施的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以及采用自然排烟措施的防烟楼梯间,却不见加压送风系统的踪影。有的建筑虽然设置了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但防火门未安装或损坏严重、密闭不严,无法达到防烟楼梯间的压力要求。
5.消防设备方面的质量通病
(1)对消防电梯的定位不清楚。忽略了消防电梯的消防电源、消防电源线路敷设、末端自动切换、消防电梯前室设置、消防电梯载质量、消防电梯运行速度、井底排水和电梯门挡水设施以及前室内的室内消火栓、应急照明或正压送风系统等应当满足的条件。
(2)防火门、防火卷帘质量不合格。一些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的填充材料违规采用岩棉;一些防火门的木制品只经过了简单的阻燃浸泡处理,根本未经过阻燃蒸煮,耐火极限达不到规定要求;有的防火门装饰面层未经过阻燃处理,防火门面层上采用普通油漆,助长了火势蔓延,降低了防火门耐火极限;有的闭门器回弹力度不够,导致防火门无法正常关闭;有的复合防火卷帘达不到背火面温升要求采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保护时,未设置独立的喷水保护系统;一些用作防火分区的防火卷帘无消防电源和联动控制装置,发生火灾断电后只能靠人为手动关闭。
二、存在通病的对策
建筑工程中存在的以上问题,充分暴露出建筑消防系统隐蔽工程安装、调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不规范、消防产品质量无保障,消防系统总体功能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等问题。为此应当及时跟踪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过程,坚决杜绝建设、施工单位不按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和经批准的施工图纸施工、擅自降低技术标准要求、改变消防设计等问题的发生,严厉整治建筑施工违规违章行为,防止埋下“先天火灾隐患”。同时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讲求实效,尤其要注意从“源头”抓起,杜绝先天火灾隐患的产生。
要督促建设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从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安全,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一是利用多种传媒手段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对消防工作的关注程度,营造社会“大消防”氛围;二是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联系和协作,使建筑工程在审批阶段就开始接受消防部门的监督,凡是未经消防部门同意建筑工程,其他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从源头上杜绝建设单位不报审、不验收现象的发生。三是对社会单位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举办消防知识培训班,重点是《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学习,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明确应履行的职责,让他们从内心上真正重视起消防工作。
2.作好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工作
建立健全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修保养制度,使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工作制度化,及时发现系统存在的故障和故障隐患,并及时排除,从而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选择合格专业的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机构以及选择经培训合格的人员负责消防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建筑消防设施设计、施工、监理和消防监督管理人员水平。目前,各级各地广泛开展的全方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收到了一定效果,但专业人员的消防知识水平尚待进一步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3.相关部门应加强本地建筑消防工程施工现场的检查工作。
对有关建筑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建筑安全管理体制不健全、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职责不明确、建筑施工安装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等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彻底扭转建筑消防工程施工管理不严的现象。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实行严管重罚,定期检查,对不按图施工、擅自改变建筑结构、消防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停止施工并处以高额罚款,维护消防法律的严肃性。对已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通过的建筑工程,要做好日常的消防监督检查,发现消防设施、器材损坏的要督促单位抓紧整改,确实使建筑消防设施在关键的时候能发挥作用。
4.大力加强消防设施检验中介机构的发展和各项消防产品的检验。
对于建筑物中的消防设施在工程竣工后的验收中,验收人员只能通过眼睛来看,充其量也只是现场做出水测试,看一下水压和水量是否合格,无法来做深层次检测检验。这就需要加强消防设施检验中介机构的建设发展,竣工验收时可以利用该中介机构强有力的技术手段和检验设备对建筑物进行全方位的科学检测,并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促使建筑物内各项消防系统真正发挥起作用,提高建筑物抗御火灾能力。另外,对于建筑物中所使用的消防产品,包括消防设备和管材,必须提供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的检测报告,而且该报告在时间上应与最新通报的时间相符。
5.注重对施工从业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生产技术标准、施工现场安全操作等方面的培训。
首先应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健全和责任的落实,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加大安全防护的投入,让施工从业人员从思想意识上得到重视。其次行动上应规范施工作业,严格按照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禁止随意动火、动电。加大对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工程监理人员、建设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人员的消防培训,使他们成为技术纯熟、消防素质高,提高建筑物安全可靠性的行家里手。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所有员工每半年进行一次集中消防安全培训并进行考试,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消防法律法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单位配备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组织引导其他员工疏散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二、宣传教育培训采取单位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等方式进行。
三、单位对新招入人员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人员、专兼职消防人员参加消防职业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五、单位对所组织的培训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六、消防安全培训由行政人事部和保安队共同负责,保安队负责培训内容、授课和技能训练,行政人事部予以支持。
七、公司及工厂周边通过张贴画报和宣传栏等形式宣传防火、灭火和疏散逃生等常识。
防火巡查制度
一、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每日防火巡查由消防专员统一组织实施,进行巡查,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至少巡查一遍。
三、工作期间的防火巡查每两小时进行一次,营业结束时对营业现场进行全面清查,消除遗留火种,并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四、巡查的内容包括:用火用电有无违章安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完好情况;消火栓、喷淋管道阀门开启情况;室内消火栓、水带、水枪完好在位情况;消防水池、高位水箱水位情况;消防水泵等供水设备完好情况;末端试水完好、压力指示情况;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电话插孔、喷头在位、是否被遮挡情况;灭火器在位、完好情况;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情况;消防重点部位情况等等。
五、巡查人员每日填写防火巡查记录,并将有关问题上报。
防火检查制度
一、单位实行定期防火检查制度,每月最后一周进行防火检查。防火检查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各部门参加,并做好防火检查记录。重要节假日的防火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
二、防火检查的内容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
三、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四、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令当场整改并督促落实;违章明火作业、在禁止吸烟区吸烟等行为的;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的;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其他当场可以改正的行为等。
五、各部门存在火灾隐患要在规定的限期内整改,整改完毕后在检查记录上填写整改情况,并由保安队进行复查。
六、单位每月召开会议研究通报防火检查情况。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其他设施影响其正常使用。
二、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三、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定期进行测试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器材维护实行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具体由公司组织实施,各部门发现消防设施器材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维修不及时或管理不当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消防设施器材日常管理实行部门归口管理,对本责任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况负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
三、与具有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能力的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出具维护保养报告书,每年进行一次功能检测,确保其正常使用。
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器投入使用2年后进行清洗,以后每3年清洗一次。
五、灭火器至少每年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一次检查。凡使用过和失效不能使用的灭火器,必须委托维修单位进行检查,更换以损件和重新充装灭火剂予以强制报废,重新选配新灭火器。建立灭火器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六、每两年对消防水池、水箱进行全面检查;每年对水源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每季度对报警阀进行一次防水试验对管道控制阀进行一次检修;每两个月利用末端试水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每月对消防水池、水箱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水位和压力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周运转一次消防水泵等,以上检查要记录。
七、不得随意触碰消防设施,发现损坏及时报告。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防火检查、防火巡查、员工在工作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按照火灾隐患整改措施和性质确定专门的部门和人员及时予以整改。
二、能够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由火灾隐患发现部门或人员责令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三、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由保安队根据火灾隐患整改措施、性质及分工,将火灾隐患情况、整改措施和建议向消费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书面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落实整改资金,确定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进行整改。
四、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火灾隐患,火灾隐患发现部门或人员有权暂时将危险部位停止工作运转或采取消除火灾隐患的措施,督促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
五、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案,并由消防专员进行复查。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六、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按照上述规定,确定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负责整改,并在整改期限内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送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情况。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对用火用电实行严格的消防管理,工作期间严禁动火。
二、厂区内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办理审批手续。
三、动火作业必须落实现场监护人、监护器材、清除动火周围和下面的可燃物,无法清除要使用铁板、石棉被等不燃材料进行分隔,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四、动火作业后,动火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须及时清除可能遗留的火种,分别与动火作业结束后0.5小时、1小时、3小时内安排专人进行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进入正常值班。
五、用电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准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是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六、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同时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遥测,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进行维修。
七、严禁在用电设备附近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八、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一、库房、食堂、办公楼等场所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严禁存放汽油、酒精灯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位贮存量不得超过当班的使用量。
二、易燃易爆品应有专用的库房,要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三、易燃易爆物品的入库前应由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四、贮存易燃易爆物品要按照性质分类、分开储存,并设置明显标志,注明品名、危险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性质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五、库存易燃易爆物品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5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两米。
六、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电气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七、易燃易爆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为使员工在发生火灾时,能够有序的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将伤亡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单位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应负责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及分工
1、指挥员:公安消防队到达之前指挥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指挥员由生管中心总监杨胜初和管理中心总监张传海担任。
2、扑救初期火灾,配合公安消防队采取灭火行动。队长:陈皓磊;队员:李桂兵、李庆3、通讯联络组:负责火灾报警、火场联络、接应消防车等任务;组长:朱海燕;组员:陈晨、柯苗苗、4、疏散引导组:负责引导火场内人员的安全疏散,并负责抢救被困人员和重要物资;组长:章国祥;组员:金胜文、李井忠、于小龙、5、安全防护救护组: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组长:吴伟超;组员:张翠、鲁大伟
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程序:
1、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发现火警信息,值班人员应核实、确定火警的真实性。发生火灾,立即向“119”报火警,同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发出火灾声响警报。报警应讲明起火单位、部位、时间、单位详细地址,可燃物质、火势等情况。
2、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开启火灾应急广播,说明起火部位、疏散路线。组织处于着火层等受火灾危胁的楼层人员,沿火灾蔓延的相反方向,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情况危急时,可利用逃生器材疏散人员。组织人员疏散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帮助无自主逃生能力的人员疏散。
3、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现场指挥员组织灭火行动组人员,切断有关电源,利用灭火器迅速扑救,视火势蔓延的范围,启动灭火设施,协助消防人员做好扑救火灾工作。不能控制火情时,现场指挥员应立即下达所有人员撤离命令。
4、通讯联络程序:立即迎接消防车辆,并视情况与供水、供电、医院等单位联络,按预定通讯联络方式,保证通讯联络畅通。指挥员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利用灭火器材实施扑救。
5、安全防护救护程序:安全防护救护组应当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进行必要的救护,及时通知救护部门组织救护伤员,保证急需医药用品供应,有序开展救护工作。
6、善后处置程序:火灾扑灭后,寻找可能被困人员,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调查。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一、应当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燃气电气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燃气电气设备应至少每月一次进行检查。
二、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每年对所有燃气电气设施进行两次消防安全培训,及时发现和消除燃气电气安全隐患。
三、电气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四、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五、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六、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七、设备用毕应立即切断电源、气源,人员方可离开现场。
八、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一、确认火灾发生后,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通知商场内所有人员立即疏散,实施初期火灾扑救,并报火警。
二、火灾发生后,应保护火灾现场。公安消防机构划定的警戒范围是火灾现场保护范围;尚未划定时,应将火灾过火范围以及与发生火灾有关的部位划定为火灾现场保护范围。
三、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火灾现场保护范围内,不得擅自移动火场中的任何物品。
四、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五、应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查找有关人员,协助火灾调查。
六、应做好火灾伤亡人员及其亲属的安排、善后事宜。
七、火灾调查结束后,应及时分析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及时改进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事故再次发生,并将事故情况记入防火档案。
火源管理制度
一、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不得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电炉,严禁安装不合格的保险丝、片(或用铜、铁丝替代)。
二、防火重点部位,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及其它生活用火。确因工作需要动火作业的必须经批准同意后,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方可进行。
三、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
四、厨房不得使用木柴及煤球,厨师不得在炉灶未熄火状态下离岗或忙做它事。
五、不得在仓库、木工房、森林区域和其它危险场所燃放烟花鞭炮,焚烧纸屑和垃圾。
六、点蚊香不得用纸做蚊香架盒,不得靠近可燃物质,外出时要熄灭蚊香,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七、严禁任何人在野外点火、乱扔烟头。
八、请互相监督,及时制止违规点火、吸烟行为。
九、如不听劝阻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精神、物质奖励或考核加分激励,视情节给予100——300元奖励:
1、认真履行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工作作出突出成绩的;
2、制止不安全行为,避免火灾发生的;
3、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和扑灭初起火灾,经确认避免了火灾事故者;
4、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绩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培训教育,在消防技能、业务理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
6、获得政府或部门消防安全奖励的;
7、在消防工作中有其他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出。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相当的经济处罚,并在考核减分,视情节给予10——100元罚款,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待岗或解除劳务合同,并负责赔偿损失;或有公安消防机构实施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1、职工消防教育培训、志愿消防队活动制度未落实、未按规定记录的;
2、未签发动火安全措施擅自动火或动火未落实消防监护人、安全措施、尚未造成损失的;
3、接到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
4、消火栓、消防水管、水枪、接口损坏丢失或丢后隐瞒不报的;
5、非火灾情况下,未经审批申报,擅自将消防设施器材(包括消火栓、消防水带)挪作他用的;
6、消防设施器材使用后不及时上报更换或隐瞒不报、未及时恢复使用,尚未造成损失的;
7、消火栓、灭火器材(箱)周围堆放杂物或未经统一更换未知的l;
8、消防设施、器材为落实岗位定期维护保养,或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箱)卫生不洁的;
9、未经批准,擅自改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或故意破坏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损失的;
10、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不符合安全规定或未经批准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11、私接乱拉电源或擅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的;
12、在工作现场吸烟或看到外来人员吸烟不制止的;
13、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上摆放物品的;
14、不会使用灭火器材和报警的;
15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的;
16、消防值班、巡查人员不如实记录的;
17、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制度
一、为切实规范社会单位的消防管理,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增强员工消防安全素质,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防控火灾的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香河县东瓯家具厂
2、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指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自我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3、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坚持“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初期火灾自救,安全责任自负,全体员工参与”的原则。
4、“四个能力”建设应纳入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内容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派出所检查内容。
5、依照本标准开展“四个能力”建设,应当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二、建设要求
1、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
2、社会单位应实行逐级防火检查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
3、社会单位应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4、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对本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社会单位内设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每周至少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员工每天班前、班后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
三、验收
1、单位应当按照本标准组织验收;单位验收合格的,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申请验收。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应当按分级管理的要求组织验收。
2、组织验收人员对社会单位进行检查;
3、对社会单位员工进行提问;
4、随机设定起火点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查看处置初期火灾的情况;
5、检查“四个能力”建设档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