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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币基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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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币基金论文

国际货币基金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基金货币市场

货币市场基金(MoneyMarketFunds)作为投资基金之一,其投资对象为货币市场质量高、期限短的生息工具。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中规定,在基金名称中使用“货币”、“现金”、“流动”、“现款”、“短期债券”等类似字样的基金属于货币市场基金。它具体投资于现金、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397以内(含397天)的债券、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与股权、债券类基金相比,货币市场基金具有高流动性、低风险性、投资成本小,收益较稳定等特点。因而近几年来发展较为迅速,基金规模持续走高。而货币生产基金的发展对于我国金融市场体系的建设具有积极影响。

1发展货币生产基金对于我国金融市场体系的影响

1.1促进货币市场的发展,提高货币市场的流动性

货币市场基金的发展,吸引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参与到货币市场交易中去,扩大了货币市场交易主体,丰富了货币市场的资金供给,促进了货币市场工具的流动性,为各个货币市场短期金融工具的流通交易提供了强有力的投资基础。同时,货币市场基金不断地买卖货币市场工具,赚取利差,也可以活跃二级市场的交易,增加交易总量。

1.2促进融资结构比例协调,降低我国金融体系风险

长期以来,我国融资体系中,直接融资比例偏低,而间接融资比例较高。货币市场基金具有储蓄分流的功能,可以起到弱化银行存贷款这种间接融资模式的作用,强化购买基金来投资短期证券的直接融资模式,促使我国金融市场的直接融资比例提高。

1.3促进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联动,提高金融市场整体效率

金融市场效率主要体现在运行效率和配置效率上。运行效率指金融市场参与者之间的资金交易障碍小,可以低成本运行。配置效率指风险收益相同的投资工具应具有相同的价格。货币基金通过在货币市场上短期金融工具的交易为资本市场的参与者提供短期融资的便利,促使资金在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之间的相互流动,有利于提高整个金融市场的运行效率和配置效率。

2中国货币市场基金发展的制约因素

由于货币市场基金是专门投资于货币市场的基金,因而货币市场的发展情况便是其最根本的基础与条件。西方经济发达国家的货币市场基金之所以发展较快,他们所依存的是一个完善的货币市场,该市场有着丰富的货币市场工具可供交易,尤其是商业票据的买卖;市场上有着不同类型的众多市场参与者;同时有着优化的结构和层次,比如不同的信用级次与不同的税收优惠程度。而我国目前的货币市场还不够完善,因而货币市场基金的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2.1货币市场投资工具还不够丰富

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短期金融工具,因而货币市场金融产品的数量和种类直接关系到该基金的发展水平。西方经济发达国家如美国,货币市场上投资工具较为丰富,如一年到期的商业本票、回购交易、可转让定期存单、短期金融债券等等。这些货币市场金融产品,交易量大,价格波动性适中,就为货币市场基金提供了各种丰富的组合选择机会。我国货币市场投资工具相对缺乏。目前我国票据市场工具主要包括本票和汇票,现有监管法规对本票只规定了银行本票,对商业本票未作规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其中银行承兑汇票占比约为95%,为主导地位,而商业承兑汇票仅占5%;同时尚未发行同等质量的3个月、6个月的规范的商业票据,更没有商业票据二级市场,仅仅是贴现与再贴现或商业银行间的转贴现。大额可转让存单一度发行过,但没有形成二级交易市场。国库券市场规模最大,但国债多,市政债券和企业债券少,中长期国债多,短期品种少。货币市场不够完善以及货币市场工具的缺乏限制了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的多样性,风险也难以分散,容易影响货币市场基金的经营业绩。

2.2货币市场清算机构和清算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我国目前还缺乏高水平的货币市场清算结算体系。从货币市场基金的性质来说,它采取开放式,投资组合中工具期限也较短,每天都要进行资产价值的评估与清算,使投资者能了解基金资产的净值来随时追加投资或退出,因此只有具备真正高效的清算结算系统,才能降低货币市场的交易费用,提高清算速度。关于赎回到账期限,我国目前还停留在T+1日和T+2日两种,与国际T+0日标准还有一定差距。而这也是与我国货币市场清算结算系统不够发达有关。我国尽管已建立了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作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的服务机构,但该机构运作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货币市场的资金清算主要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的电子联行系统进行,其清算效率尚不能满足发展货币市场的要求。

2.3国家货币政策变动直接影响到货币市场基金的风险性

货币市场基金具有较高的流动性和安全性,但作为一种投资产品,国家货币政策变动会直接影响其风险性。其一,从利率方面考虑,由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因此其收益主要取决于短期市场利率水平。一般而言,货币市场基金的盈利空间和货币市场利率的高低成正比。随着近几年我国国内固定资产投资过快而消费需求不足,国家不断利用货币政策工具调控宏观经济,直接影响到短期市场利率水平,也将对到货币市场基金的收益水平产生影响。其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以自由申购和赎回,并免收申购、赎回费用。除上述货币市场利率变动外,其他经济因素的变化,如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化、收益预期的变化等,一旦出现大额赎回,基金有可能被迫卖出而遭受损失。

3发展我国货币市场基金的对策建议

3.1完善法律法规,规范货币市场基金操作

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货币市场基金健康发展的基本保障。近几年我国已出台《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和《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等法规条例,但随着我国货币市场基金的进一步发展,尽快出台《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法》,以法律形式对货币市场基金的发行方式、投资范围、运作机制、收益分配、托管方式和风险防范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加强对发行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本身经营的规范性管理,严格审核基金从业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加强货币市场基金的信息披露,要求货币市场基金应至少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在指定报刊和管理人网站上披露开放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收益率。同时定期编制基金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其中至少披露本期净收益、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期末基金份额净值、本期净值收益率、累计净值收益率和期末基金资产组合、资产融资平均剩余期限等。

3.2丰富货币市场的投资工具,增加货币市场的交易主体,加强货币市场的组织体系建设

货币市场基金的发展需要有丰富的货币市场投资对象和较完善的货币市场。首先,应丰富货币市场短期投资工具。一方面应扩大短期债券的供给。应扩大短期国债的发行规模,改进国债发行结构,增加短期国库券的发行比例,这是当前发展货币市场基金最迫切的措施,因为货币市场基金的一个主要投资品种就是国库券。另一方应完善企业债券的评级机制,促进企业短期债券的发展,使资信良好的企业债券能进入投资领域,以丰富短期债券投资品种。在进一步完善信用制度的基础上,允许更多的资产质量较高、信誉良好的集团、财务公司定期批量发行3个月、6个月的商业票据,以扩大票据市场的规模。另外应扩大银行大额存单的发行种类和数量,发展大额可转让存单市场,并进一步鼓励和发展金融创新行为。其次,应允许更多的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以及大企业和公众个人进入货币市场,参与货币工具的投资与交易,增加货币市场的流动性。继续完善做市商和市场经纪商机制。吸引合格的证券公司加入做市商行列。以弥补商业银行作为主要参与者、银行间市场的投资模式过于单一的缺陷,使更多的投资者通过做市商和经纪商方便快捷地进入货币市场,以活跃二级市场的交易结算,提高市场流动性。

3.3鼓励货币市场基金的产品创新和服务提升

发达国家货币市场基金产品线相当完善,根据不同的风险水平细分出不同的子类,如国家免税货币市场基金、州免税货币市场基金、应税货币市场政府担保基金和应税货币市场非政府担保基金等类型。要促进我国货币市场基金的进一步发展和水平的提升,也应该鼓励产品创新,在发展债券和票据市场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货币市场基金子类,促进货币市场基金产品品种的扩展,以满足不同偏好投资者的需求。同时应鼓励货币市场基金经营者提高服务水平和提供特色化服务,比如允许商业银行发起和经营货币市场基金,这样就可以较方便的使货币市场基金与居民投资者的银行卡账户相连,为投资者提供刷卡消费等功能。

3.4加强货币市场的清算结算系统建设,组建独立的清算银行

建立和完善统一、高效、安全的支付清算系统,对于货币市场基金的发展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便于全国统一的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发展,应逐步建立我国独立的“清算银行”,专门从事货币市场各类资金清算业务。中央银行的清算中心已迁址上海,并开始建设“全国清算中心”,说明建设我国的“清算银行”已迈开一大步。另外对于债券的结算工作,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虽作了一个很好的设施铺垫,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其市场权威性和运作效率。

3.5构建科学合理的协同监管体制

目前我国货币市场基金是由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发行和管理,同时主要在银行间市场上投资和经营,而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两类,这样就使得对货币市场基金的监管需要涉及多个方面。在我国目前分业监管体制下,货币市场由我国中央银行监管,存款、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行为由银监会和保监会监管,基金机构又由证监会监管,这样监管工作就需要兼顾多个部门,较为复杂,处理不好容易造成监管真空或重复管理。因而将人民银行、证监会、银监会和保监会多方结合起来,构建科学合理的协同监管体制是对货币市场基金监管提出的新要求。人民银行应加强对货币市场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市场交易、结算活动的合规性检查;证监会应根据证券信托法规,对基金管理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投资运作,信息披露进行严格管理,防止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和管理货币市场基金的违规行为;银监会和保监会应加强对参与货币市场基金的机构投资者投资行为的管理。同时随着对商业银行设立法人基金公司发行和管理货币市场基金政策的放宽,银监会和证监会也应建立联合机制加强对商业银行设立基金公司的管理,保证其操作行为的规范性。在管理中应防止商业银行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所管理的基金资产用于购买其股东发行和承销期内承销的有价证券,防止商业银行销售由其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发行基金的同时参与到基金产品开发等方面,防止不正当销售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等等。

参考文献

1莫泰山.我国货币市场基金发展与监管[J].金融与保险,2004(3)

国际货币基金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国际收支调节机制;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国际货币制度

一、国际收支的概念及调节机制

国家在进行对外贸易往来过程中,都在寻求各种调节手段以达到国际收支的平衡。但是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国际收支平衡往往不易达成。针对引发国际收支不平衡的多样原因,相应的调解国际收支的手段亦是多样的,分为自主性调节机制和法律调节机制。其中自主性调节机制是指当国家间出现外部不平衡时,经济自身所固有的某种内在力量能够推动经济朝着重新恢复外部平衡的方向发展。①自主性调节机制在国际收支失衡时自发地发挥作用,不存在人为选择并取舍的过程,主要包括货币机制、收入机制、利率机制等。而法律调节机制又分为国内立法调节和国际立法调节。其中国内立法调节主要体现在关税立法、汇率与补贴立法、外汇管制法、进口许可证制度等方面。国际立法在调节主要采用融通资金的措施,一方面国际收支出现失衡的国家可以向跨国商业银行或其他国家贷款,缓解国际收支不平衡的紧张;另一方面可以由国际经济组织参与,介入成员国的调节过程,例如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收支失衡形成原因多比较复杂,应该在分析国际收支失衡原因的基础上,选不同调节手段组合达到国际收支的平衡。

二、现行国际货币制度下的国际收支调节手段及其评价

20世纪60年代以后,布雷顿森林体系逐渐崩溃瓦解,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货币制度临时委员会在牙买加举行会议,达成了著名的“牙买加协定”,形成了新的国际货币制度。现行国际货币制度下国际收支调节手段多样,下面逐一进行分析。

(一)自主性调节机制及评价

在现行国际货币体系下,自主性调节机制依赖于双边和多边汇率的相对变动、国际储备的增减、相对价格的变化来实现。自主性调节机制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其效果往往大打折扣。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收支失衡可能是由大规模资本流动和生产全球化,以及基于专业化生产而兴起的产业内贸易引起的,往往对汇率和物价的弹性比较小,显然不能仅依赖这一调节机制达到平衡。

(二)汇兑安排及评价

为避免成员操纵汇率或国际货币制度来妨碍国际收支的有效调整和取得对其他成员的不公平竞争优势,基金协定第4条规定:成员国进行汇兑交易和行为时必须遵守三个基本原则②;作出的外汇安排有向基金通知的义务,但通知不是成员国汇兑安排生效的必要条件;成员国可以自主选择本国的汇率制度,但不能将本国货币的价值在法律上与黄金挂钩,除非得到基金的批准任何多种汇率和歧视性汇率安排都不合法;成员国应该向基金组织提供为进行汇兑措施监督所必要的材料并同基金就其有关汇率的政策进行磋商,但得出的结论对成员国在法律上并没有约束力。

汇兑安排条款给予成员国自主选择本国汇率制度的权利,可选择的弹性汇率制度所带来的直接恶果就是以一国国际收支大面积失衡为表现形式的国际金融市场的动荡和危机。选择汇兑安排的自由绝对化将不可避免地导致成员国通过本国货币贬值来获得不当的贸易利益,进而陷入各国货币竞争性贬值。因此必然需要对成员国汇兑予以限制,基金协定规定成员国的一般义务,无疑限制了那些通过货币贬值来转嫁国际收支逆差的成员国的行为。但是本条多处使用了“努力”一词,磋商的结论也并不具法律约束力,可以看出“软法”的性质,削弱了法律规范本身的强制性。另外基金组织对破坏、阻碍汇率制度的国家采取的最终制裁方式是不提供资金援助,威慑力有限。

(三)外汇管制及评价

外汇管制法是针对本国内发生的外汇行为的国内法,但由于外汇管制法的涉外性,基金组织将外汇管制的规定纳入多边基金协定之中。基金协定同时规定了第8条和第14条两套不同的外汇管制制度由成员国自行选择加入。基金协定第8条要求成员国取消经常项目下的外汇管制,但如果经基金组织同意,在一成员出现国际收支情况不佳时可以向基金组织提出实施背离第8条义务的措施。第14条规定了过渡办法以供那些暂时无法承担第8条一般义务的成员国家接受。基金协定中的外汇管制条款在要求成员国取消经常项目的外汇管制同时也规定了特殊情况下可以背离这一规定,实施外汇管制措施。这一方面扩大经济交流和发展对外贸易,另一方面增加一国国际储备,促进国际收支平衡。

随着世界范围内国际资本流动总量与净值的明显增加,逐步放松对资本项目的管制直至自由化应该是一国市场经济发展成熟乃至繁荣的必经阶段。很多国家已把外汇管制立法的焦点由对经常项目转移到资本项目帐户上。而基金协定中外汇管制条款仅仅涉及到经常帐户项下的支付和转移限制,对资本项目账户并无规定。由于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外汇管制立法不同,容易出现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界定不明,而导致逃避法律管制问题。

(四)普通提款权、借款总安排制度、备用制度及评价

基金协定为调整成员国收支平衡创设了普通提款权制度、借款总安排制度、备用安排制度,可以为成员国在国际收支不平衡时提供资金援助以缓解成员国的国际收支状况,在上述制度中基金组织以类似于“贷款人”的身份介入到成员国宏观经济调整中去,明确的将一国的国际收支问题纳入了多边体系的调整之中。基金协定对成员国申请上述资金援助规定了一个较为苛刻的标准“条件性”,强调基金组织贷款必须同削弱或消除国际收支不平衡的根源相结合,旨在鼓励成员国在收支困难出现的初期就采取措施,明确绩效标准的数量和内容避免出现根源性收支问题。但随着金融创新工具的出现,基金协定中“条件性”标准难以发挥应有作用。

(五)特别提款权及评价

多数国家发行的货币不是国际通行的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必须储备一定数量的可用于对外支付的外汇或其他货币财产。这种国际清偿力构成了国际储备,其对国际收支有着重要的影响。普通提款权下基金所直接提供给成员国的国际清偿力是有限的,由此基金协定创设特别提款权制度来帮助成员国应对国际收支失衡,实际上是普通提款权功能的延伸。特别提款权是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为中心,利用国际金融合作的方式,共同创立的新的国际储备资产、记账单位。

特别提款权是历史上首次超国家机构创造的国际货币, 超储备货币不仅克服了信用货币的内在风险,也为调节全球流动性提供了可能。由一个全球性机构管理的国际储备货币将使全球流动性的创造和调控成为可能,当一国货币不再做为全球贸易的尺度和参照基准时,该国汇率政策对失衡的调节效果会大大增强,极大地降低未来危机发生的风险、增强危机处理的能力。③相比于普通提款权,特别提款权没有附有严格的条件,其对国际清偿力的供需调控更为有力,更有效调控成员国国际收支的平衡。近几年随着日元等货币也加入了储备货币行列,国际储备明显不足的问题基本已经不存在。特别提款权自身设计的缺陷妨碍了其作用的发挥,特别提款权只能在官方间使用,无法直接运用到市场交易中,这与其作为国际储备调整国际收支的任务不符。

三、我国国际收支状况、影响及调节方法

(一)我国国际收支状况及影响

近二十年,中国持续出现“双顺差”的格局,其是一系列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结构性原因,包括我国高储蓄、低收入、低消费的制度文化因素以及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战略和参与全球产业内分工特定发展阶段的结果;货币性原因,包括中国在改革开放初期采取的涉外经济政策、资本管制、外贸管制、外汇交易制度的不对称性使得中国的国际储备积累;政策性原因,即出口导向型经济政策和政府主导下的招商引资直接推动了我国双顺差的快速积累。持续大规模的双顺差和巨额外汇储备的国际收支结构在未来还将继续,这样的国际收支结构在中国的经济发展历程上起到过重要的作用,但也正给中国经济金融的长期稳定发展带来越来越多的困扰。

首先,大量顺差会使人民币的升值压力增大,造成出口成本增大影响产品的竞争力,必然形成通胀压力,增加了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成本和难度;其次,长期国际收支的双顺差所累积的巨额外汇储备蕴涵着较大的金融风险;最后,国际经收支顺差将加剧国际经济摩擦,使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近几年我国与美国和欧盟的贸易摩擦日益严重,“中国”愈演愈烈,贸易摩擦从货物贸易、以企业为主的微观经济层面开始逐步走向宏观经济政策、体制和制度层面发展,使我国产业发展的外部环境更加严峻。

(二)实现我国国际收支动态平衡的对策

1.调整人民币汇率制度

一国的经济增长本来就会伴随着本币汇率升值的进程,人民币汇率的升值是我国综合国力提高的结果。我国应进一步增加汇率弹性,完善汇率的形成机制,放宽意愿结售汇限制,让人民币汇率能够根据市场供求到达其均衡水平。这一过程必然影响一部分出口企业的盈利乃至生存,甚至可能给我国的就业和经济增长造成压力,但是汇率升值的过程也会通过市场机制令技术管理水平更高、利润空间更丰厚的企业发展壮大,同时有利于提升我国的产业结构。

2.放松外汇管制

加快外汇管制松动的步伐,以金融机制带动国内经济的飞速发展,为人民币的自由化进程扫清障碍,在取消人民币经常项目兑换限制的基础上,加强对资本项目管理的立法及操作研究,为尽早实现人民币完全可兑换的目标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3.优化国际储备,保证黄金储备

为维护货币的稳定,一方面应适当增加黄金储备的比例,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外汇储备的增值;另一方面发强对黄金市场的管理。

注 释:

①冉生欣:《现行国际货币体系研究——兼论东亚货币合作》,华东师范大学博士论文.

国际货币基金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本文通过对货币理论的探讨,较为深入地解析了货币的定义与统计概念,研读相关的国际标准,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和中国货币层次的划分,总结中国货币层次划分特点,根据各相关研究,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及实践情况得出相应结论。

关键词:货币供应量;统计研究;中国实践

一、货币理论及层次划分

1.1货币的定义

货币是金融中介机构的负债,包括流通中现钞、可转让存款和近似的公众金融资产,其中,金融中介机构主要指存款金融部门,金融工具包括以本币面值和外国货币面值两种。货币有四种基本功能,能够作为交换工具、价值储藏、记账单位和延迟支付的标准。

1.2中国货币层次的划分

由于每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状况、金融制度以及金融发展情况的不同,各个国家的货币层次划分和统计范畴也各不相同。以美国、欧盟、日本和中国为例,其货币层次划分如下:

M1=流通中现金+活期存款;

M2=M1+储蓄存款+定期存款+其他存款+证券客户保证金。

二、中国实践及相关研究

2.1中国人民银行的四次修订调整

自1994年10月规定颁布以来,2001年6月,2002年初,2003年,2011年10月进行了修订。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将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在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存款和住房公积金存款纳入M2的统计范围。

2.2尚待实践的几个金融工具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金融市场飞速发展,金融改革持续深化,货币在境内外的流动加大,创新金融资产的出现及交易量激增,创新金融机构的出现,部分金融资产的流动性发生变化。为此,现行的货币供应量统计方案不能全面反映金融市场的变化,对货币政策的制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对以下几项金融工具的货币供应量统计调整还有待实践:

(一)银行卡项下的个人人民币活期储蓄存款

在1994年统计货币供应量时,我国银行业的电子设备水平较为落后,个人使用银行卡进行的交易量也很小。因此,银行卡项下的个人人民币活期储蓄存款不包括在当时的M1中,而将其统计在广义货币M2中。第三次修订调整之后,个人持有的信用卡类存款已计入M1,但个人活期存款中属于借记卡可调用部分还未划入M1。

(二)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汇出汇款、汇入汇款和本票

在现行的货币供应量统计中,应解汇款和临时存款计入在广义货币M2内,汇出汇款、汇入汇款和本票则没有统计在货币供应量统计中。

央行认为,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汇出汇款、汇入汇款、本票是金融机构吸收的一种临时性的存款,且其存款期限较短。从IMF2000年《货币与金融统计手册》中关于可转让性存款的定义看,这些存款均是一种可转让存款,应归入M1。

(三)银行承兑汇票

按照IMF2000年《货币与金融统计手册》第138条对银行承兑汇票的定义“银行承兑汇票即便没有发生资金的交换,也被视为一种实际金融资产。”目前我国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最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并且在票据未到期前持票人可以在银行办理贴现或背书转让给第三者。因此,银行承兑汇票是具有一定流动性的,是类似于一种短期金融债券的金融工具。从银行承兑汇票这种金融资产的支付功能、流动性、对经济的影响和IMF2000年《货币与金融统计手册》第310条“存款性公司发行的银行承兑汇票能够在有效的二级市场进行交易,则其可以归入广义货币。”分析,央行建议将已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计入M3。

(四)短期政策金融债券和债券回购协议

短期政策金融债券和债券回购协议都是具有一定流动性的金融资产,从IMF2000年《货币与金融统计手册》第309条的建议“由存款性公司发行的一些股份之外的一些短期证券如果在期满之前进行交易,能够以合理的时滞和接近于面值的价格转换为现金或可转让存款,因此它们通常都归入广义货币总量。”

1994年公布货币供应量统计时,我国还没有短期政策金融债券这种金融工具,债券回购协议的交易也不大,当时未将其二者计入货币供应量统计。2003年存款性公司发行的短期政策金融债券和债券回购协议的存量有限,统计上也存在困难,因此,2003年第三次修订中未考虑这部分。但现在,随着二者规模的扩大和流动性的提高,学界广泛赞同应将其纳入M2。

(五)其他金融性公司在银行的存款

1994年以前,我国其他金融性公司的数量和业务量均较少,相应地在银行的存款数量也不多,对当时的货币供应量统计影响不大,故未将其在银行的存款纳入货币统计范畴。随着金融市场的创新和发展,2011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将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在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存款纳入M2的统计范围。

央行认为,对于担保公司、养老基金公司、期货公司等其他金融性公司在存款性公司的存款,由于目前统计上存在一定困难,暂不考虑计入货币供应量统计,未来条件成熟后再进行研究和统计。

(六)住房公积金存款

住房公积金是指职工及其所在单位按规定缴存的具有保障性和互的职工个人住房基金,归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是1994年后新出现的金融工具,当时保险公司在存款性公司的存款量不大,因此,在1994年公布公布货币供应量统计时并不包括这一部分的内容。2011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将住房公积金存款纳入M2的统计范围。

参考文献

[1]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货币与金融统计手册(简称MFS2000)[M].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语言局译,2000

[2]聂富强、崔名凯、郭永强.货币与金融统计编制指南(CGMFS2008)的比较与思考[J].统计研究,2009(9)

[3]庞皓、黎实、聂富强等.中国货币与金融统计体系研究[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3

[4]杜金富等.货币与金融统计学[M].第2版.背景: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

国际货币基金论文范文第4篇

论文关键词 汇率补贴 汇率操纵 反补贴

一、人民币汇率补贴问题概述

近年来,世界范围内的经济危机挥之不去且不断蔓延,这使得西方国家的经济萎靡不振。但中国经济却始终保持着高速发展,在对外贸易中取得了巨大的贸易顺差。这种情况下,西方国家为了扭转自身的颓势,转移本国民众对本国萧条经济的注意力,不断指责人民币汇率纵,对中国出口商提供补贴,从而获得贸易上不公平的竞争优势。这其中,美国试图通过国内和国际法律途径采取措施,认定人民币汇率安排构成其国内法和WTO法律框架内所禁止的补贴行为。由于中美都是WTO成员国,美国若通过其本国法认定人民币汇率构成补贴进而采取反补贴措施,就需要符合WTO法律框架内的SCM协定所认定的构成补贴的法律要件。因此,归根结底,认定WTO某一成员国的贸易措施是否构成补贴,需要在WTO法律框架内加以界定。

由于一国汇率政策的调整除涉及该国主权问题之外,还要受到该国加入的国际条约的约束。其中最主要的即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制定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以下简称IMF协定)。西方国家需要证明中国的汇率政策违背了IMF协定下的相关义务来认定人民币汇率被人为操纵。而IMF协定对汇率操纵进行的明确的界定:汇率操纵是指IMF成员国实施了对汇率水平具有实际影响的政策从而造成汇率低估的严重偏差,以扩大净出口。西方国家指出人民币汇率纵的具体法律依据是IMF协定的第4条第1款第3项。该项指出,IMF成员国不得通过操纵汇率或本国货币制度来妨碍国际收支的调整,获得对其他成员国在贸易上的不公平的竞争优势。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汇率补贴分别涉及WTO与IMF这两大国际组织在此问题上各自的管辖权,这一问题既涉及贸易补贴又涉及汇率制度的安排,因此需要进一步协调二者在管辖权上的冲突。对此,WTO与IMF提出了在货币措施与贸易措施有交叉情况出现时二者的协调机制,这包括报告机制和磋商机制。但在实际情况中,由于IMF自成立之初就采取尽量减少救济措施的政策,此外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执行力度要远比IMF强硬,这使得西方国家更偏向于通过WTO争端解决机制来解决汇率补贴问题。

二、结合SCM协定分析人民币汇率机制的合法性

西方国家欲通过国际贸易法途径解决即WTO法律途径解决汇率补贴问题,就需分析人民币汇率安排是否符合WTO法律框架内SCM协定认定补贴需要满足的构成要件。SCM协定对补贴做出了定义,如果政府提供了财政资助或价格支持,并且因此授予了利益,则认定存在补贴。从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构成一项补贴需要满足以下要件:(1)政府提供了财政资助;(2)授予了利益。只有同时满足这两个要件,才能认定补贴的成立。在满足补贴要件的同时,还需要证明补贴具有专项性,具有专项性的补贴行为才受到SCM协定的约束。那么,人民币汇率制度是否构成WTO所禁止的补贴,就需要结合SCM协定认定的补贴要件进行分析。

国际货币基金论文范文第5篇

【论文摘要】本文对英国经济规制改革的原因、过程与结果等进行了探讨,对英国经济规制改革进行了前瞻性展望。英国的经济规制改革对我国有若干重要启示。

【论文关键词】自然垄断性产业;加强规制;放松规制

1英国经济规制改革

英国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源地,是最早完成工业革命、最先形成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20世纪40年代末直到今天,英国的经济规制改革经历了两个调整阶段,调整是逆向进行的。

1.1英国国有化改革与经济规制

英国的国有化改革与经济规制具有经济、政治、科技等方面的原因。在经济方面,20世纪40年代,英国的自然垄断性行业普遍存在着经营企业规模小、数量多的问题,难以发挥规模经济效应。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地方政府会对其属下的企业进行保护,维持电力产业低层次、低效率、高成本的运行格局。通过市场力量使企业自愿实行产业集中,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地方政府的人为阻挠下,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规律会失灵,这个过程会更加漫长,甚至变得不可能。在这种情况下,借助中央政府的力量,依靠法律或行政的手段进行强制性合并、重组,提高效率和竞争力,是一种较优的选择。在政治方面,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英国工党成为执政党。国有化并不是工党一党的主张,而是多种党派的共识。在科技方面,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爆发了第三次科学技术革命。第三次科学技术革命是科学革命与技术革命合流形成的。它所取得的成果、影响超过了以往任何时代。第三次科学技术革命是科学技术发展中紧密联系综合变革的总合,它使社会生产高技术化、规模化、集成化,科学技术产业化,管理现代化不再是一种幻想,为英国通过国有化手段构建大型企业提供了可能性。

1.2英国私有化改革与经济规制

英国的私有化改革与经济规制具有经济、政治等方面的原因。在经济方面,一是由于政府经济规制导致政府过度干预国有经济,用政治目标代替经济目标,削弱国有企业决策权,导致不正常财务状况。二是20世纪70年代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出现的高失业与高通胀,打破了凯恩斯主义实行宏观调节能够实现供需总量平衡的信念。三是1976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紧缩预算控制和贷款总量,使国有企业需要的财政补贴无法满足,同时政府无力对国有企业投资,导致投资不足。在政治方面,20世纪70年代末,人们对政府干预经济作用的认识发生了变化。在市场经济中,政府干预经济的合理性必须建立在效率标准上,判断的标准是政府干预带来的效率增加必须能够补偿市场失灵产生的效率损失。效率与公平之间的替代关系意味着公共部门的增长是以牺牲经济增长与效率为代价的。英国的私有化政策采取了三种主要形式:第一,出售国有资产,以事先确定的价格出售或通过投标决定国有资产的价格;第二,放松经济规制,取消新企业进入壁垒;第三,通过特许投标、承包合同、鼓励私人部门提品或服务。在英国私有化的起初阶段,主要采取出售国有企业产权的形式。后来,主要是出售国有企业股份。再后来主要是通过竞标、合同鼓励私人部门提供服务。

1.3英国近期规制改革的趋势

英国经济规制经过私有化改革,放松了规制。进入20世纪90年代和21世纪,英国的经济规制继续向深入发展,体现了如下趋势:第一,在维护被规制产业自然垄断技术经济特性的前提下,促进产业内有效竞争。第二,放松进入规制,确保有限竞争。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竞争能够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率。第三,以财务可行性、经济效率、激励为出发点,进行价格规制。第四,以提高价格为代价,强化服务质量规制。目标不同的经济规制者和环境规制者存在着现实和潜在的冲突。由于提高质量与环境标准,被规制产业需要进行大量的追加投资购买设备,改进技术。第五,区分核心业务和非核心业务,防止损害消费者利益。

2对我国的政策启示

2.1加强经济规制立法,明确规制机构的作用范围,确定规制机构的地位、职责与权力为了保证规制机构对被规制企业正常、有效的管理,必须制定一部《政府规制法》。该法必须规定政府进行经济规制范围、目标与手段,规定行业受规制的业务和竞争性业务,规制机构的法律地位,规制机构的权力和职责,规制机构的结构,选择规制机构的方法,为规制机构提供资金的方式以及规制机构作出规制决策的程序等。政府规制法也可以形成一个法律体系,在它下面包括许多专门的规制法。其中首要的是确定规制机构的作用范围,这是规制机构存在的前提,是规制机构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逻辑起点。进行经济规制的范围,应该仅限于市场配置资源出现失灵的领域。此时由政府出面按照一定规则对资源进行配置,克服市场自发调节的不足。

2.2改革我国经济规制管理体制,理顺利益关联各方的关系规制机构是专门针对自然垄断性行业而设立的管理机构。在职能角色定位上,必须独立于政府与被规制企业,必须没有自身特殊的利益。规制机构与政府是一种相对独立的关系,规制机构与被规制企业是一种规制与被规制关系,而不是一种“利益共同体”关系。它的职责在于协调被规制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政府应该设定规制政策框架,规制机构在政府设定的政策框架内进行规制。政策框架设定后,规制机构就可以相对独立地行使职权,无须事事向政府请示。

2.3改进经济规制程序,加强内部约束和外部监督,提高透明度和公众参与率、参与水平监督和信息公开是确保规制体制合理性的重要途径。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完全在监督和信息披露的情况下会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监督有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内部监督主要由消费者利益集团来进行。外部监督主要由立法机构、司法机构和社会舆论来进行。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