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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评审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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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评审汇报材料

实验室评审汇报材料范文第1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兽医实验室是指隶属于各级兽医主管部门,并承担动物疫病诊断、监测和检测等任务的国家级区域兽医实验室、省级兽医实验室、地(市)级兽医实验室和县(市)级兽医实验室。

第三条国家实行兽医实验室考核制度。兽医实验室经考核合格并取得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的,方可承担动物疫病诊断、监测和检测等任务。

兽医实验室考核不合格、未取得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的,该行政区域内动物疫病诊断、监测和检测等任务应当委托取得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的兽医实验室承担。

第四条农业部负责国家级区域兽医实验室和省级兽医实验室考核,具体工作由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

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地(市)级兽医实验室和县(市)级兽医实验室考核工作。

第五条兽医实验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能力承担本行政区域及授权范围内的动物疫病诊断、监测、检测、流行病学调查以及其它与动物防疫相关的技术工作,为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二)实验室建设符合兽医实验室建设标准,具有与所承担任务相适应的实验场所、仪器设备,且仪器设备配备率和完好率达到100%;

(三)具有与所承担任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熟悉实验室管理法律法规标准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得少于80%;

(四)从事动物疫病诊断、监测和检测活动的人员参加省级以上兽医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培训,并培训合格;

(五)建立与所承担任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并运行正常;

(六)近两年内完成上级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诊断、监测和检测任务;

(七)建立科学、合理的实验室程序文件,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实验室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开展检测工作,实验室记录和检测报告统一规范;

(八)建立健全实验活动原始记录,实验档案管理规范,整理成卷,统一归档。

第六条具备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条件的兽医实验室,可以向农业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兽医实验室考核。

第七条申请兽医实验室考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兽医实验室考核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近两年年度业务工作总结;

(三)现行实验室质量管理手册;

(四)保存或者使用的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名录;

(五)实验室平面布局图;

(六)实验室仪器设备清单和实验室人员情况表;

(七)其他有关资料。

第八条农业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查。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农业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组织进行现场考核;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通知申请单位在5日内补齐。

第九条现场考核由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从兽医实验室管理专家库中抽取的专家考核组负责。

专家考核组由3~5人组成。专家考核组应当制订考核方案,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备案。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应当提前3日将考核时间、内容和日程等通知申请单位。

第十条现场考核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指定。

第十一条现场考核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一)听取申请单位的工作汇报;

(二)现场检查有关实验室情况:

(三)查阅相关资料、档案等;

(四)对实验室人员进行理论考试和技术考核;

(五)随机抽取所检项目进行现场操作考核,可采用盲样检测或者比对的方式进行,考查检测流程、操作技能和检测结果的可靠性;

(六)按照实验室考核标准逐项考核。

第十二条在现场考核过程中,考核专家组应当详细记录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不符合项,并进行评议汇总,全面、公正、客观地撰写考核报告,提出评审意见。评审意见应当由专家考核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予以注明。

评审意见分为“合格”、“整改”和“不合格”三类。

第十三条专家考核组应当在现场考核结束后10日内将评审意见和考核记录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

第十四条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在收到专家考核组评审意见之日起20日内提出考核建议,并报农业部审查。农业部应当在收到考核建议15日内作出考核结论。

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专家考核组评审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考核结论。

第十五条对考核“合格”的兽医实验室,由农业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由农业部统一印制的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

对需要“整改”的兽医实验室,申请单位应当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报告报农业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经再审查或者现场考核合格的,颁发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

对考核“不合格”的兽医实验室,应当在6个月后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提出考核申请。

第十六条申请单位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农业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提出复评申请。

农业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原则上实行材料复评,必要时进行实地复核,提出最终考核意见。

第十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将考核合格的地(市)级和县(市)级兽医实验室情况报农业部备案。

第十八条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有效期五年。有效期届满,兽医实验室需要继续承担动物疫病诊断、监测、检测等任务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

第十九条取得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的兽医实验室,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将上年实验室工作情况报农业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

第二十条取得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的兽医实验室,实验室条件和实验能力发生改变,不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满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撤销其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

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的,由原发证部门撤销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

撤销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的,应当予以通报。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兽医实验室管理,对兽医实验室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对工作出色或有突出贡献的兽医实验室,由农业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给予表彰。

实验室评审汇报材料范文第2篇

关键词:管理评审;内部审核;问题;策略

引言:

管理评审和内审的实施,关系到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中自我完善能力的提高,决定了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是否进行持续改进,而当前一些实验室在管理评审和内审的实施中,存在着一些问题,直接影响着实验室的发展和有效运行,本文对实验室在管理评审和内审中常见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并提出了一些应对措施,以期对提高管理评审和内审的工作质量作为参考。

一、管理评审中易出现的问题

1.管理层参与意识淡薄

最高管理者的职责之一就是管理评审,它应该由最高管理者亲自主持并运行实施,在这个过程中比较容易出现问题,最高管理者往往没有亲自参加管理评审的活动,而是委托指派代表或其他管理层的领导作为代替者,而最高管理者仅仅在管理评审报告上签字,这就导致管理评审无法达到预期效果。

2.前期准备不足及评审效率低

在管理评审中,需要运用的信息经常在准备过程中没有进行充分的收集,对一些类似反馈情况和改进建议等方面的工作没有务实开展。而仅靠实验室各部门提供的汇报材料形成总材料,这就导致评审输入信息的内容分量不足,缺少对实验室运行的各方面趋势做出总体分析,造成管理评审工作仅仅停留在表面,没有涉及到实验室运行中的深层问题,也没有提出有效的改进措施,无法对实验室的工作进行适宜充分和有效的评价。管理评审活动通常以会议的形式进行,在会议进行中,对会议的控制力度薄弱,无法调动起与会者的积极性,致使管理评审会议的效率不高。

3.会议讨论缺乏民主性

管理评审会议通常采用集中会议的形式进行,最高管理者来亲自主持实施,很容易出现最高管理者的独断现象,经常在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运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没有充分来讨论,没有获取准确完备的运行信息情况下就做出决策,导致所做出的决策与实验室的实际情况不相符合,违背了管理评审的初衷。

4.改进措施不到位及评审效果差

依据标准要求,应该对管理评审输出的改进措施进行后续的跟踪落实,但管理评审改进所涉及的单位或部门,。没有对改进措施给予重视,未按照实际工作对改进措施进行安排和部署。即使做出相应的布置,也会由于重视程度不够而在执行中对改进要求变形走样。

二、管理评审中出现问题的应对策略

1.强化管理者在管理评审中的作用

最高管理者需要按照制定的时间间隔来对实验室进行管理评审,要确保持续的有效性和适宜性。管理评审的内容应该包括评价质量管理体系变更的需要及改进的机会,和质量的方针与目标。管理者在管理评审的实施过程中作用尤为突出,所以要强调管理层的模范作用,强化领导意识。加强实验室各管理层和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可以适当的实行责任制和奖惩机制。

2.做好策划及评审准备材料

为了使管理评审活动达到预期目的和效果,在进行管理评审之前要制定出计划和步骤,要列出参加本次管理评审的人员、时间地点、内容及所需的输入信息材料。信息材料应该由组织各部门,在对日常管理资料进行分析和汇总的基础上编写,所提供的材料要抓住问题的实质和关键。

3.确定方法并认真开展评审活动

实验室要按照实际的情况,采取适当的方式来组织管理评审活动,可以采用集中输入评审法。各部门要广泛的收集输入信息,再形成综合性的分析报告,并由参与评审的所有人员对评审报告作出分析讨论。也可以采用逐个讨论评审法,实验室内的各个部门依照评审需要,总结本部门的运行情况等,形成部门报告,再进行逐个提交管理评审讨论,能够让个管理层都参与其中。

三、内部审核中易出现的问题

1.审核员选择问题

内部审核质量离不开内部审核人员的素质,但由于实验室中的内审人员通常都是兼职的,他们还有各自的本职工作,在本职工作繁忙的情况下无法将精力集中在内审工作之中,使内审工作往往处于应付状态。内审人员需要不断与被审部门的人员有所接触互相沟通,来获取相关的部门信息,但部分内审员沟通能力较弱,无法准确表达自己的想法,收集不到完整信息,很难得出有效结论。

2.策划和现场审核问题

策划包含了很多内容,其中,检查表是比较重要的一项内容。部分内审员所做的检查表过于简单,容易出现漏项的情况,无法抓住被审部门重点。在检查表中经常出现记录不全或者与实际情况不符合的现象,使审核效果降低。

3.不符合项报告问题

不符合项报告是内审人员对实验室的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来进行描述,不仅是实验室进行整改的依据,还是写好内审情况报告的依据。不符合项报告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描述不够准确和全面,部分报告没有标明审核出现问题的时间和地点。例如在实验室中发现某台仪器超过使用的有效期限,但报告中值标明了仪器的名称,而没有标明其型号及序号,使结果没有唯一性。

四、内部审核中出现问题的应对策略

1.认真挑选内审人员

内审人员在实验室内部对质量体系运行和改进有监督的作用,是领导者与群众间沟通的渠道,内审员的良好素质是内审工作顺利进行的先决条件。实验室在挑选内审人员时,要挑选事业责任心较强,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较好,有独立完成审核工作的能力,善于学习并总结经验,能够与审核组内的其他人员良好配合,并有随机应变和分析判断具体事务能力的内审人员。内审人员还要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和素质,要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2.加强内审人员的培训

在对内部审核人员进行培训时,可以采用内部培训和委外培训等方式。为了提高内部审核的质量,实验室的领导要高瞻远瞩,积极投入培训经费。如果是参加委外培训,可以系统的进行学习,由于内审的培训老师会对内审标准有深刻和正确的理解,所以会产生较好的学习效果。有条件的实验室还可以自己组织开展内审人员的培训工作。内审人员还可以通过陪同外审及第二方审核,在实践中多向外审员学习,从而提升自身的内部审核能力和水平。

3.完善内审报告及后续工作

内审报告是内部审核结果的正式文件,应该由管理者代表实验室的内审人员对审核情况做出总结分析并形成总结报告,报告应该包括的内容有内审年度计划的完成情况,对实验室管理体系的整体评价,内部审核的正负两方面综述,对管理体系的整体评价,对不符合项的分析等。内审报告是对实验室管理体系运行的总体评价,明确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方向。

结论:

管理评审与内审是对实验室的运行情况进行审核,并且找出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和变更的良好机会。管理评审与内审并不是表面工作,而是实验室自身的改进需要,其运行效果直接关系到实验室的自我完善能力是否得以提高。管理者要对管理评审与内审的结果认真进行分析,并有针对性的做出改进措施,有效的解决问题,只有这样的审核才能使组织受益,并使结果可信。

参考文献:

[1] 王锐. 正确认识管理评审,提高管理评审有效性[J]. 质量与可靠性. 2011(04)

[2] 陈卫东. 管理评审中应注意的问题[J]. 上海计量测试. 2007(02)

[3] CCAP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J]. 机械工业标准化与质量. 2004(09)

实验室评审汇报材料范文第3篇

关键词: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运行

中图分类号:F203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食品工业经历了从改革初期的缓慢增长阶段到二十一世纪的高速增长阶段[1],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产品种类、数量及工业产值不断提升。到2015年,我国规模以上食品企业达39647家,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35万亿元,占全国工业总收入的10.3%[2],食品工业成为国民经济基础性、战略性支柱产业[3-4]。食品工业的迅速发展促进了食品生产加工工艺的不断创新升级,产品品类不断增加,极大地丰富了居民的物质生活,但是近年来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不断触动着公众的神经,从震惊全国的三聚氰胺奶粉事件、到“地沟油、瘦肉精、镉大米”,再到近几年的外卖食品卫生问题、非洲猪瘟等,消费者谈及食品安全忧心忡忡。如何确保流入市场的食品质量安全,打击非法添加等违法犯罪,保障居民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成为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重要使命和责任[5]。

1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意义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检测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开展食品检验活动。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若想取得认证认可资质,必须按照相关准则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对影响检测结果的各环节要素进行控制。食品检验检测机构作为食品安全监管技术机构,检测数据科学、准确是其安身立命之本,而质量管理体系是检测机构落实全面质量管理的制度保证。因此构建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对实现检测过程的规范化、标准化,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保证结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6]。

2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建立

以获得认证认可资质的食品检验检测机构为例,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建立要充分满足认证认可准则的通用要求,即《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7]《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8],还要兼顾食品和化学等领域的特殊要求及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一般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及记录表格共4层文件,文件数量由上至下呈金字塔形分布[9]。质量手册属于纲领性文件,是全体员工的行动指南。一般以认可准则各要素为框架,内容通常涵盖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结构要求、资源要求、技术要求及管理要求等方面[8],撰写时应结合实验室工作实际将要素要求转化为对各项工作的要求;程序文件属于质量手册的支持性文件,主要描述各环节工作流程,明确各部门具体工作内容及职责;作业指导书属于程序文件的支持性文件,具体描述各项工作如何开展实施,各岗位工作职责,内容要求的详细程度视员工对操作的熟练程度而定。记录表格属于下层文件,是各项工作开展落实的证明性文件,内容应详细具体,便于追溯查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体现的不仅仅是工作要求,同时也是最高管理者的管理智慧,最高管理者应积极参与管理体系文件的建立,通过顶层设计,对组织架构及流程设置进行优化完善,确保检验工作质量的同时提升工作效率。

3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

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本质上是全体员工落实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的过程,通过贯彻落实文件要求,确保影响检测结果波动的要素得到较好控制,保证结果质量[10]。影响检测结果的要素主要来自6个方面:人员、设备、材料、方法、环境与测量,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过程应对以上要素予以重点关注[11]。

3.1人员

实验室一切活动的开展都离不开人员,人员是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决定性要素。完善的人员管理流程应涵盖人员的能力确认、选择、培训、监督、授权和能力监控等环节[8]。能力的确认和选择应重点关注人员的专业背景、工作经历及技术能力,同时应注意专业技术人员比例,食品检验检测机构中,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的人员应不少于从事检验活动人员总数的30%[12];培训要突出计划性、针对性,培训内容应与当前的业务发展相匹配,重点针对日常监督及内外审发现的不符合问题,增强培训靶向性;监督是对人员初始能力的考察,重点关注实习期人员及試用期人员,规范其操作,确保技术能力和行为规范;人员经考核能力确认通过后方可上岗,关键岗位予以授权;监控环节注重对在岗人员技术能力的持续性确认,确保人员能力的维持。

3.2设备

仪器设备管理应涵盖仪器设备的验收、使用、维护维修、检定校准与期间核查。建立仪器设备档案,使用、维护及维修记录均应纳入档案管理,方便了解设备运行状态和过程溯源。设备维修后重新投入使用时应重新进行计量校准,同时追溯是否对之前工作造成了影响。建立仪器设备台账,确定计量校准周期及关键参数,检验部门应对计量校准结果进行确认,并确保相关参数及修订因子得到正确应用。制定设备的期间核查计划,确定核查参数及判定标准,确保计量检定周期内设备的性能稳定。

3.3材料

材料主要指标准物质及试剂耗材,其标识管理和质量品质对于检测结果有直接影响。样品标识的唯一性对于检测结果溯源具有重要意义。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样品管理程序,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并避免其发生变质、污染、丢失等,标识应清晰标注样品名称、编号及状态。在样品的运输、储存和流转过程中应加强标识管理并注意保留记录,重点关注样品接收环节,评估样品数量、包装及存储状态是否满足检测及标识要求。

标准物质、消耗材料及试剂质量是保证检测结果准确的物质基础,须确保从合格供应商处采购,同时在入库前做好验收工作。对检测结果有重要影响的关键物质(不限于标准物质,包括试剂等),检测部门应配合做好技术验收,同时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定期开展期间核查,确保物质的性能稳定。

3.4方法

检测方法是开展检测工作的依据,体系运行过程中重点关注方法的选择、验证、实施及有效性确认环节。合同评审初期须按照客户的要求选择检测方法,优先选择标准方法,如果客户选择旧的方法应及时通知客户,若客户坚持,应在报告备注信息中予以说明。根据认证认可准则要求,实验室在引入标准方法前,即开展资质扩项前,应进行方法验证,确保实验室有资源、有能力开展相关工作。对于检测方法中的可选择步骤,应结合实验室人员的整体素质,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进行细化和完善,确保人员操作的一致性。开展检测工作时,方法的有效性对于检测结果具有决定性作用。定期进行标准查新是确保检测方法有效性的重要手段。

3.5环境

环境条件包括温湿度、照明、现场污染程度,其对食品样品的检测结果具有较大影响。食品样品的贮存、检测、仪器设备的运行均应注意环境条件。食品样品的贮存条件应严格遵循产品明示要求或冷链物流相关规范要求,避免因食品变质影响检测结果;食品检验检测中微生物检测对环境卫生条件的要求比较高,应严格避免环境污染,控制室内气压或沉降菌、浮游菌等对特殊环境条件的要求;高精密仪器设备的运行也受温湿度条件的影响,温度过高或者过低都会影响仪器设备性能,尤其是位于南方的实验室,在梅雨季節应重点关注环境湿度,及时进行除湿。

3.6测试

市场中流通的食品类别共计34大类,物质组成丰富,基质复杂,且食品安全标准众多,测试过程中影响检测结果准确性的因素较多,检验人员应严格根据标准或者作业指导书开展检测工作。若样品基质复杂或存在干扰项目,应加强净化或采用不同的基体改进剂和抗干扰剂[13];若检验指标会随着存储条件变化或者其本身不稳定,应优先安排检测或在短时间内完成检测;部分检验用溶液应现用现配,不使用存放较长时间,或超过检测期限的试剂、标准物质等[14];在计算检测结果不确定度时,应考虑称样、回收率、稀释度、定容体积、试样重复因子、标准曲线、标准物质纯度和仪器精密度等不同分度因素的影响[15]。

4质量管理体系的改进

为进一步贯彻质量方针,实现质量目标,提升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及有效性,增强应对风险和机遇的能力,质量管理体系在运行过程中应持续改进,改进主要通过以下几方面实现。

4.1质量监督

实验室应强化质量监督,以发现问题,推动体系的持续改进。质量监督的重点是监督人员是否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进行规范操作。质量监督应分为两个层面,一级监督是检测部门内部的自我监督,由各部门的质量监督员按照各环节监督重点制定监督表对人员操作进行实时在线监督,内部自我监督时应注意提高问题发现率,避免监督流于形式,实现计划-检查-纠正-跟踪落实的良性循环;二级监督是由质量管理部组织开展的监督,依据体系文件中的要素分配,结合监督及内外审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监督计划,以发现问题为导向。质量管理部应及时对监督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统计分析,针对体系文件存在的漏洞、矛盾等问题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改进,提升体系文件的适宜性。

4.2内审及管理评审

内审及管理评审是集中、系统实现管理体系改进,提升管理体系适宜性和有效性的重要手段。内部审核是验证实验室活动是否符合管理体系、评审准则及法律法规要求的一项重要工作[16]。完善的内审实施计划是内审活动成功的关键,内审人员应接受过相关方面的培训并有授权,内审计划表应覆盖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全部要素、部门及场所。各内审小组应制定较为详细的内审检查表,明确人员分工、检点及检查方法,重点审查日常监督及历年内外审发现的不符合项。

管理评审通常每12个月1次,由管理层负责,用以评价质量目标是否达成,明确下一年度各部门改进的工作重点。各部门应在参加管理评审会议前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各部门就职权范围内的重点工作内容及存在问题进行总结汇报,管理层结合汇报内容进行总结输出。质量管理部应在管理评审结束后及时跟进,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当管理体系出现重大调整时,应该增加管理评审的次数。

4.3外审及客户满意度调查

外部评审及客户反馈也是实验室改进的有效途径。外部评审主要包括资质认定认可评审、监督检查及主管部门的飞行检查等。外部评审由第三方主导实施,评审更为客观,更易发现问题,且提出的问题更易被实验室接受,更能得到领导层的重视,因此能较好的推动整改工作的进行。另外,客户满意度也是质量目标的一项重要内容,实验室要建立较为全面的客户反馈途径,完善客户满意度调查方式及客户投诉渠道,重视反馈,认真记录,及时回应,妥善处理,跟踪落实。以客户为中心,注重客户需求,更好的服务客户,不断改进,提升管理水平及服务质量,增加自身的市场竞争力。

实验室评审汇报材料范文第4篇

关键词:课题研究 中期检查 培养质量

中图分类号:G643.2 文献标识码:C DOI:10.3969/j.issn.1672-8181.2013.21.079

医学研究生的培养和管理,不仅关系到研究生本身的素质提高,而且对医院的改革发展、学科建设及提高医院整体医疗、科研、教学水平都起着促进作用。研究生学位课题研究是研究生面临的最主要任务,如何做好课题研究,既是全面提高研究生素质的关键环节,也是改革医学研究生教育的重要课题。本文从通过加强医学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的中期考核入手 ,探讨提高培养质量的问题。

1 中期检查的意义

中期考核是提高研究生学习积极性的必要手段,是对研究生培养工作的一次全面检查,是促进研究生管理提高水平、加强学风建设的重要途径。我院获批研究生学位授权点以来,一直坚持开展研究生学位课题中期检查工作,随着对中期检查认识的不断加深,考核标准及实施办法的不断完善,考核效果日益显著,并成为院所强化研究生过程管理,确保质量的重要手段。检查过程中,我院所一直坚持“表扬优秀、促进多数、鞭策少数”的原则,对研究生学习期间的思想素质、课题研究进行全面考核,通过主审、汇报、答辩等方式来激发研究生的竞争意识期,调动研究生内在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从而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并淘汰不合格的研究生。

2 中期检查的内容和标准

中期检查主要是针对研究生培养手册、开题报告书、实验原始记录本及已获得的成果等进行检查。科学制定评定内容和标准是保证中期检查效果的核心。我院所研究生中期检查主要指标有几项:①开题报告;②实验原始记录;③课题进展;④思想素质。在制定中期考核标准后,对研究生中期考核分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主要是对研究生进入培养学科后的思想品德和平时学习情况的考核,由各学科教研室组织进行,并记录在《培养手册》中,供检查专家参考。第二阶段现场考核,统一组织答辩,重点对课题进展及原始记录等进行考核。

3 中期考核的实施

3.1 统一标准,段实施

在统一考核标准后,把研究生中期考核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是开题报告书、实验原始记录的前期审核,提前将检查材料按照学科的分布,分发给专家,让专家预先进行主审。第二阶段是研究生统一进行课题进展汇报,专家提问质疑,并反馈评审意见。

3.2 坚持标准,严格把关

组织一支资历丰富,学风严谨的评审专家是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的关键。多年来,我院所已形成了一支三级专家和优秀中青年导师组成的检查专家组,在考核过程中,严格考核标准,坚持从考核实效出发,以高度的责任心,针对研究生培养工作中的问题 ,从课题的科研思路、技术路线和发展动态以及学习态度、科研作风等方面进行质疑、提问、把关、评估。考核后又认真写出评审意见和打分。这样的严格和认真,才能真正考出成绩,拉出差距,达到保证质量的真正目的。

3.3 集中组织,公开答辩

我院所一般在研究生第五学期开学后,采取“集中组织、公开答辩”的检查形式,对研究生学位课题进行中期检查。将相近的专业分片开展,公开集中答辩既有利于考核的公平性,同时也是对同期研究生综合能力的全面比较,有利于课题的适当、及时调整 ,少走弯路 ,提高在校研究生的整体科研水平。在检查前,院所组织专家对课题开题报告、实验原始记录等资料逐一审查;并在听取研究生课题进展汇报,通过提问答辩,按照《中期检查评估标准》,重点对开题报告的创新性、可行性,实验记录的原始性、真实性以及课题进展情况进行评分。在研究生汇报后,检查专家会向研究生进行质疑提问,同时向导师和研究生反馈检查意见。

3.4 及时总结,表彰优秀

经过长期的考核,中期考核已经成科室和研究生培养过程中一项重要工作。部分教研室在考核结束后,组织研究生召开座谈会,共同交流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经验和问题。院所也发中期考核结果予以通报,表扬考核优秀的研究生,同时对考核不及格和差的研究生做及时处理,督促其严格按照专家意见,调整修改课题研究,保证顺利毕业。

4 中期检查的结果

根据研究生的考核成绩,在量化和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将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考核意见。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我们注重把握好“考活不考死、考实不考虚、考好不考倒”的原则。在历年考核结果中发现以下共性问题:一是开题报告不严谨,可行性较低,思路不够清晰,课题的可行性较差,部分开题报告实验设计措施不得力,分组不合理,实验研究与开题报告改动较大。二是实验原始记录不原始,为数不小的研究生的原始记录都是誊抄第一手资料,虽然记录本看上来整洁、干净,但缺乏原始性,缺图片或照片质量差,图片显示的影像不清;三是部分研究生由于试剂原因、课题难度大,或对导师指导意见执行不够等导致课题进展缓慢;四是大部分研究生缺乏课题研究总结和小结的意识,创新性有待提高。

实验室评审汇报材料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2012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按照市政府加快发展首位产业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市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引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实现首位产业技术跨越、支撑“445”产业发展、科技改善民生为重点,深入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充分发挥各种政策的叠加效应,进一步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强化集成,聚焦核心区域、核心产业、核心项目“三个核心”,强力推进企业主体、创新载体、产学研一体“三体建设”,着力扩大科技、产业、改革、人才“四大成果”,为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全力推进创新型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主要原则

(一)鼓励自主创新。立足“十二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战略基点,大力增强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不断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

(二)支撑产业发展。围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组织首位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攻关、重点行业和领域自主创新、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科技创业孵化、重大专利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等,大力提升首位产业核心竞争力,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促进全市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转型升级、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供有力保障。

(三)突出扶持重点。围绕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整合资源,强化集成,通过攻关实现产业化,取得标志性产业及科技成果,拉动产业爆发性增长。同时,突出科技惠民示范、创新人才培育,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向创新驱动、内生增长转变提供重要科技支撑。

三、计划类别

根据市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的主要任务,衔接国家、省科技计划,结合2012年度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经费预算安排情况,本年度项目计划编制分为首位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科技攻关计划、重点科技计划、科技专项计划三个部分。

(一)重大科技攻关计划

本计划以取得标志性重大技术突破和获得重大自主知识产权为目标,重点支持汽车、装备制造、节能与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现代服务业等领域重大科技攻关,培育爆发性增长的创新产品,大力提升首位产业核心竞争力,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拟支持40个左右项目,每个项目市财政原则上予以20-50万资助。对事关全局、带动性较强的特别重大项目,可加大资助额度,各县、区应按一定比例配套。(高新科负责,其中国际科技合作、长三角联合攻关项目由国合科负责)

(二)重点科技计划

本计划包括科技惠民计划、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

1、科技惠民计划

以科技改善民生为重点,推进科技强农惠农、科技惠及健康与医疗、科技改善环境、科技保障公共安全。重点支持生物与医药、医疗与卫生、农业与农村、生态与环保、公共安全等领域开展前瞻性技术、关键共性技术和应用示范技术等的研发,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建立科技示范工程,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和谐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农社科负责)

2、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

以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为目标,加强各类创新基地和载体建设,为建设区域创新体系提供支撑。重点支持产业技术研究院、重大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公共服务机构等能力建设和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计划科负责)

3、软科学研究计划

围绕全市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科学预测、评估和对策研究,以及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科技体制改革等研究,为政府科学决策和科技宏观管理提供研究咨询报告。本年度重点围绕我市首位产业和“445”产业。(管理科负责)

(三)科技专项计划

1、专利产业化专项

以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为目标,以企业为主体,加强产学研合作,强化引进消化吸收与再创新,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首位产业核心竞争力。(知识产权科负责)

2、科技创业专项

支持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内留学回国人员、科技领军人才、大学生创业和博士后工作站的创新项目。通过科技计划项目引导科技人才领办创业企业,以创新提升产业层次,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培育一批科技创新创业团队,催生一批高成长性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高新科负责)

3、产学研合作专项

重点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在芜设立产学研合作机构及项目的申报,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科技特派员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项目的申报。(管理科负责)

(四)节能技术推广应用

根据省政府对我市节能目标考核要求,在重大科技攻关计划、重点科技计划和科技专项计划中充分体现节能技术推广应用,确保年度科技计划用于支持与节能技术相关的项目经费占全市财政收入预算0.025%以上,项目数6个以上,为实现我市节能目标提供科技支撑。(高新科统筹)

四、工作安排

(一)方案与申报

1、预算和方案。编制年度市本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预算安排、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方案和《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商市财政局,报局长办公会研究、分管市领导审定。责任科室:计划科,完成时限:6月25日。

2、开发网上申报系统。2012年市科技计划项目力争采取网上申报,功能包括用户注册、项目在线申报、专家评审、项目任务书签订、分类统计等。责任科室:计划科,完成时限:7月30日。

3、通知。起草年度征集计划项目的通知,报局主要领导审定后,通过市科技局、创新办、创新中心、创业中心四个网站同时向社会公开。并对各归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培训。责任科室:计划科,完成时限:7月30日。

(二)受理与初审

1、组织申报。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申报通知,组织所属企事业单位进行网上项目申报(可常年申报入库),作为市、省、国家备选项目。

2、确定限额。各业务科室按照分工,根据年度科技计划和重点支持产业,对各类入库项目进行梳理,提出各归口管理部门限额推荐项目数,计划科负责综合汇总调整,报局主要领导审定后下达各归口管理部门。责任科室:各业务科,完成时限:8月30日。

3、限额推荐。归口管理部门根据申报限额,网上推荐,并书面将项目申报材料和排序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四份上报市局各业务科室。责任科室:各业务科,完成时限:9月10日。

4、形式审查。各业务科室在规定时间内,按限额进行受理并对项目进行形式审查。责任科室:各相关科室,完成时限:9月15日。

5、项目汇总。各业务科室将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分类汇总后报计划科。责任科室:各相关科室,完成时限:9月20日。

(三)项目评审

1、评审组织。计划科制订项目评审总体安排,采取异地或网上专家评审,落实时间、会场、专家、经费,印发评审通知,向专家介绍市科技计划项目概况、评审目的、评审指标、评审纪律等。各业务科室派1名联络员,携带、分发和回收项目材料、专家评分表,解释有关问题,记录整理专家评审意见等。

2、评审专家。参与项目评估的科技中介机构,应面向社会择优选用;参加项目咨询评审的专家,应在省科技咨询专家库中选择,并实行专家信誉制管理,建立咨询评审专家信誉档案数据库。

3、评审分组。评审按项目类别、技术领域进行分组,参加项目评审专家的专业结构,应根据项目类别、技术领域进行选择。每组专家人数应在5名以上,其中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应不少于7名。

4、专家评审。依据评审要求和项目评分表,评审专家对参评项目从立项的必要性、目标任务的可行性、技术的先进性及创新性、管理与机制的保障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及预计绩效等方面进行评分。评分实行百分制,每个组所有评审专家打分的平均值作为最后得分,由工作人员汇总排序。

专家评审过程中,经集体讨论,在取得一致意见的基础上可对项目直接作出明确的不予实施结论,并说明原因。

5、评审监督。市科技局纪检监察专职人员、市财政局相关人员对项目评审全过程进行监督。对个别重大科技攻关项目视情组织实地考察,考察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申报书内容是否真实、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等情况。也可视情组织专题答辩、论证。

6、评审经费。评审过程所发生的专家咨询费、会务费、交通费、资料费等按照有关规定支出,由经办人填报销单,证明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核、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在市本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评审费中列支。

责任科室:计划科,完成时限:10月15日。

(四)立项公示

1、排序分类。根据评分排序、专家意见、计划类别,计划科将项目分为A、B、C三个类别,A类为推荐项目,B类为可选项目,C类为落选项目,同时提出项目和资金控制数,报局主要领导审定后,由各业务科室按照重大、重点、一般项目分类提出拟立项建议及资金安排说明,责任科室:各相关科室,完成时限:10月22日。

2、立项与资金建议。计划科汇总各科室拟立项建议,编制年度立项计划及说明,商市财政局后,共同向市政府分管领导专题汇报。责任科室:计划科,完成时限:10月30日。

3、立项公示。根据汇报情况进行调整完善,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立项项目及经费支持额度,在市科技局、创新办、创新中心、创业中心四个网站上同时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并公布咨询举报监督电话。责任科室:计划科,完成时限:11月13日。

(五)组织实施

1、下达计划。公示结束后,会同市财政局下达市年度科技计划项目,并对立项的计划项目进行统一编号。对有异议的项目,由各相关业务科室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局长审定。处理结果书面报计划科备案。

2、签订合同。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填写《项目任务合同书》,并对项目起始时间、研究内容、实施进度、考核指标、经费预算和结题验收考核指标等重点条款进行审查,审查结果报市局各对口业务科室,各业务科室审核合格并报分管局长审定后,办理合同签订手续。

3、核拨经费。各业务科室负责核对项目承担单位银行账号、户名、项目单位收据,填写拨款计划单,经分管领导、主管财务领导审批后,由计划科协调市财政局核拨项目经费。项目经费的管理依据国家、省、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规定执行。

4、实施管理。各业务科室负责对分管的计划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协调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监督检查项目合同的执行。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填报《项目年度执行情况表》,并于次年1月底前,形成各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经分管局长初审后报计划科。计划科汇总形成年度科技计划执行情况总报告,由市局会同市财政局向分管市长报告。

5、监督检查。计划科会同市财政局相关科室组织开展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五、申报材料

1、《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

2、附件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2011年)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事业单位参照以上提供;项目负责人学历和职称证明;查新报告;产学研合作协议;知识产权证明资料,包括专利、软件及著作权登记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证书、成果鉴定证书、新药证书、通讯和电力入网证、生物和农业新品种、农药登记证等;与项目有关的其他参考材料,包括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环保证明、奖励证明、检测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