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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两客一危”和工程运输等重点车辆安全管理和事故防控,遵照《全市“两客一危”和工程运输等重点车辆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全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的基础上,自即日起至 2019年12月底,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两客一危”和工程运输等重点车辆安全专项整治。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关于“两客一危”和工程运输等重点车辆安全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集中整治“两客一危”和工程运输等重点车辆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规范重点车辆安全管理,努力实现安全监管全覆盖、无盲区、无盲点,提升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形成重点车辆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保持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二、整治对象
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包车客运、道路危险货物和工程运输车辆。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重点车辆技术管理。
交通运输部门、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对“两客一危”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和车辆技术综合性能检测的监督和管理。各客运企业要按照《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及出站检查工作规范》和《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技术规范》要求,严格营运车辆安全例检,每日出车前对车辆外观、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照明及信号指示灯、车轮及轮胎、悬架系统、安全设施、摄像头等进行逐一排查,确保车辆不“带病上路”运行。
(二)强化重点车辆动态监控。
交通运输部门、公安交警部门要建立同级重点车辆动态监控信息通报制度,对重点车辆动态监控违规行为实行联合惩戒,并联合组织开展“两客一危”重点车辆动态监控装置“装没装、用没用、纠没纠、罚没罚”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两客一危”重点车辆动态监控和4G视频监控抽查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驾驶员黑名单制度,发现驾驶员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驾驶员接打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固定视频证据,并在10天内将视频证据转递公安交警部门。公安交警部门要根据交通违法行为视频证据依法进行处罚,严厉打击重点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驾驶员接打手持电话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企业动态监控职责落实不到位的,各单位要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处罚到位。
(三)强化营运客车安全带使用。
交通运输部门、公安交警部门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相关规定,组织开展以“配没配、好不好、提不提、用不用”为重点的安全带使用专项排查,重点整治车辆未配备安全带,安全带残缺不全,驾驶员和旅客不使用安全带、不引导提醒旅客使用安全带等行为。各客运企业加大对安全带使用的宣传教育,客运车辆发车前,应组织播放安全告知视频、安全带宣传等影像资料或进行口头安全告知,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坚决做到乘客未系安全带不出站。
(四)强化重点车辆联合监管机制。
交通运输部门要联合公安交警、市场监管等部门继续深入开展“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的专项整治行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大对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道路客运和危货运输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力度。市场监督管理、交通运输和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建立“两客一危”有关信息的共享机制,市场监管部门每月30日前向交通运输部门、公安交管部门抄送新登记营业经营范围为“两客一危”的经营企业信息。公安交警部门根据新登记营业经营范围为“两客一危”的经营企业信息核查企业“两客一危”车辆信息,并将注册登记为营运机动车的“两客一危”车辆信息抄告给交通运输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排查注册登记为营运性质的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情况,并将排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公安交警、市场监管部门。对未开展“两客一危”经营业务的企业和未办理《道路运输证》的“两客一危”车辆,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注销其营业经营范围。
(五)强化重点车辆检测管理。
市场监管部门要联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组织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的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并严肃查处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简化检测程序、减少检测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事故调查时,应将机动车检测情况纳入事故调查范围。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测机构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检测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一律停止采信该检测机构的检测结论,并抄送市场监督局按有关法律规范严肃处罚。
(六)强化重点车辆联防联控。
1、加强客运车辆的联防联控。公安交警部门要在客运车辆通行密集及事故多发路段的路段,加大巡逻管控力度,严查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违法超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要以高速公路出入口、景区为重点,加大对客运车辆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驾驶人准驾和从业资格、车辆定期检验是否符合规定,包车凭证是否有效,车辆运行线路是否与包车凭证一致,客车是否超员,乘客是否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客车是否违规载货等,并依法严查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江苏宜兴“9.28”特别重大交通事故、本地典型事故案例,向我镇所有客运企业通报,教育企业管理者及其从业人员切实汲取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要督促各运输企业利用“双微”、手机短信、动态监控平台等多种方式,及时向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车辆驾驶人推送信息,加强点对点的提示警示。
2.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联防联控。公安交警部门一要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行梳理,对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等情形的,要督促企业及时办理检验、报废手续。二要针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时间、违法特点以及事故情况,科学安排勤务,加强对禁行区域、临水路段和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和仓储企业周边道路的巡逻力度,强化道路通行秩序管理,全力防止因危险化学品车辆交通事故污染主要水源地等情况发生。三要依托省市际公路卡口、交通安全服务站等,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检查,重点检查车辆标志是否齐全、车身反光标识是否规范有效,有无押运人员,车辆年检合格证有效期,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以及车辆行驶的时间、路线和速度等事项。发现有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严格处罚。对未取得资质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要及时通报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处理。
3.加强工程运输车的联防联控。城管、公安交警大队要严把工程运输车辆审验关,对存在加长、加宽、加高货厢栏板、非法改装、不按规定安装安全防护装置和粘贴车身反光标识、轮胎不符合要求等违法情形的,一律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要认真分析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的规律特点,采取定点检查与动态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检查执法力度,从严查处工程运输车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不按规定装载、违反交通信号通行、超速行驶、加高货厢栏板等违法行为。要开展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统一行动,明确目标,突出重点,集中警力、装备,加大对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的打击力度,迅速形成严查严管严惩的高压态势。
四、整治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11月10日前)。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整治工作职责,迅速开展工作。
第二阶段:集中排查整治阶段(11月10日至12月20日)。各部门根据职责任务分工对“两客一危”和工程运输等重点车辆和企业安全开展全面排查,一是对涉及“两客一危”和工程运输等重点车辆的企业和车辆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列出清单,11月20日前完成排查工作。二是对有关企业安全责任人进行约谈,督促落实防范责任措施;对排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难易程度及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研判,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对突出隐患,在当地主流媒体曝光,集中曝光一批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隐患单位。三是实施重点整治,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单位、车辆和驾驶人,要集中查处一批,集中挂牌督办一批。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各部门要对专项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提炼经验做法,找出问题和不足,建立长效机制,逐级进行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两客一危”和工程运输等重点车辆安全整治行动是全力做好重点车辆安全防控的有效抓手,是维护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有力载体。各部门要召开动员部署会,对专项整治工作做出安排。要密切部门沟通协作,紧密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整治行动有序有效开展。要敢于动真碰硬、严格执法,坚决杜绝选择性执法、随意执法、人情执法和以罚代管、以罚代改现象的发生。要适时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推动落实整改。
(二)严格执法,铁腕治患。
各部门要联合开展“两客一危”和工程运输等重点车辆和企业检查执法,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对严重违法的企业,纳入诚信管理,实行联合惩戒;对严重违法行为的“两客一危”驾驶员,列入黑名单管理。同时对企业进行处罚,提高企业违法违规成本,倒逼企业加强安全管理。
(三)加大宣传教育。
各部门要深入宣传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促进交通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的提高。要发挥“XX”举报电话的作用,接受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及整治工作的监督。要强化社会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媒体作用,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同时,通过座谈交流、现场观摩、事故案例分析等形式,切实加强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实现由“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各企业可以主动购买社会服务,借助专业力量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一、指导思想
以率先改善主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实现我市空气自动监测数据持续向好为目标,按照“常态管控、强化应急”原则,建立科学分析、预警及时、分工明确、责任清晰、行动迅速的协调联动机制,切实推进主城区大气环境常态化和精细化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显现成效。
二、实施范围
市主城区大气环境治理联防联控实施范围以东二环西侧奥钛新能源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为中心,北至北洺岸,南至南二环路,东至永峰公路,西至西三环。涵盖了市工业园区、镇、康二城镇、北安庄乡、午汲镇、西土山乡、大同镇、上团城乡8个乡镇;涉及市环保局、交运局、住建局、交警大队、安监局、冶金局、煤炭局、工信局、国土局、商务局、发改局、财政局、质监局、气象局等14个职能部门。
其中,Ⅰ级区域北至邯武北线、南至邯武快速路、东至永峰路、西至东环路;Ⅱ级区域向北扩展至北洺岸,向南扩展至南二环,向西扩展至西环路;Ⅲ级区域向西扩展至西三环(营玉公路)。
三、控制重点
(一)钢铁、焦化、水泥、电力“四大行业”工业高架点源污染排放,主要控制污染物为SO2、NOX、CO、PM2.5、O3和厂区无组织扬尘;
(二)东二环、南二环、北环路、邯武北线、永峰路、邯武快速路、东环路、西环路等主要道路交通扬尘和机动车尾气等移动源污染排放,主要控制污染物为PM10、CO、NOX、O3和无组织扬尘;
(三)建筑施工、土地、煤场、精粉货场和其它散装物料堆场等面源污染排放,主要控制污染物为PM10、PM2.5和无组织扬尘;
(四)原煤散烧、露天烧烤、餐饮油烟、焚烧秸秆、油气品质等生活源污染排放,主要控制污染物为PM10、PM2.5、SO2、CO及挥发性有机物;
(五)石灰厂、石料厂、球团厂、铸造厂等其它工业企业低空源污染排放,主要控制污染物为PM10、PM2.5、SO2、CO和无组织扬尘。
四、工作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管环保”环境监管原则,坚持管治并举,在突出抓好Ⅰ级区域大气环境精细治理和常态管控的基础上,根据我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和对污染源的科学分析,分级扩展管控范围,快速精准联防联控,有效遏制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扩散。
五、任务分工
(一)市工业园区
1、按照《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新15条标准》,对Ⅰ级区域范围属工业园区管理范畴的项目施工场所进行集中治理和常态管控,逐项目、逐地块明确防范措施和责任人,切实做好洒水抑尘、物料苫盖、绿化保洁等工作,特别是土方作业、渣土运输等环节要重点突出,强化管控,切实防范施工扬尘污染。
2、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对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周边地区1公里土地进行集中治理。对已经列入规划长期未开发建设的土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苫盖,同时,进行洒水、雾化作业,有效减少地面无组织扬尘污染。
3、组建专职队伍,配备洒水车、道路清扫车,对Ⅰ级区域内东二环(邯武北线交叉口至聚隆矿业段)、邯武北线(清化中队至中山大街段)、邯武快速路(永峰路口至东环路段)、东环路、武邑路(北环路至兰村大桥段)和园区道路实施常态化洒水、清扫抑尘作业。在冬季结冰期,根据气象条件适当减少洒水作业频次,加大机扫频率,切实防范道路扬尘污染。
4、对邯武北线两侧及辖区内其它散装物料堆场货场进行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严控散装物料扬尘污染。对手续合法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开展环境整治,限期完成棚化厂房、喷淋雾炮等环保治理工程,并合理安装车辆自动清洗装置,确保进出车辆全部苫盖到位,防止带尘上路;手续不合法的,由工业园区牵头,限期搬迁或依法予以取缔。
5、配备雾炮车对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周边200米空间范围内,实施立体雾化降尘作业,并根据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科学合理增加雾化作业频次。
6、强化日常巡查监管,严禁任何露天焚烧垃圾和秸秆行为。
7、会同市发改局在工业园区辖区范围内村庄,优先推广使用洁净型煤。
8、会同市环保局对园区内企业事业单位燃煤锅炉进行专项治理。
(二)市环保局
1、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和最新排放标准,对标邢台德龙钢铁等先进企业,对全市钢铁、焦化、水泥、电力等重点工业企业进行深度综合治理。
2、严格环境执法,强化对重点企业污染排放监督管理,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
3、以工业园区周边燃煤锅炉治理为突破,对主城区范围内燃煤锅炉进行集中治理。
4、会同市气象局对我市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作出预测和预警研判,为及时调整、强化各项应急防控措施提供决策依据。
5、对各有关乡镇、各相关部门空气质量保障联防联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牵头组织召开定期会商会议。
6、以十日为周期编制空气质量信息专报,及时将AQI指数、降尘数据、综合排名、预警建议等信息报告市政府。
7、会同其它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其它低空源污染排放企业的环境执法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8、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要求,督导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市交运局
1、将原有交通扬尘治理6个固定检查站点调整为武邑线东环入市口、邯沙线入市口、南二环与刘西线交叉口、邯武快速与东二环交叉口、邢都路西环南入市口、邢都路杜庄岗入市口,并将4个流动巡查中队增至8个流动巡查中队,确保车辆苫盖率达100%,严控运输过程中物料遗撒、泄漏、碾压产生的扬尘污染。
2、突出强化源头监管,把短途倒转不苫盖行为作为重中之重,严厉打击,规范秩序。
3、强化国省交通干线道路保洁,配备洗、清、扫一体道路保洁车辆,对Ⅰ级区域内路段增加清扫频率,视气象条件科学合理洒水保洁,保持路面干净无扬尘。
4、对重点道路两侧和中间分隔带应进行乔、灌、花、草相结合的立体绿化;及时清运公路用地范围内两侧边沟的积土、渣土。
5、对破损道路应及时修补,减轻因路面颠簸造成的物料抛洒和地面扬尘污染。防止路面破损,新破损路面在一个月内进行修复。
(四)市住建局
1、按照《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新15条标准》,对主城区范围内在建施工项目扬尘污染进行集中治理和常态管控。
2、强化城区道路保洁,配备洗、清、扫一体道路保洁车辆,对主城区重点道路常态化保洁作业,增加清扫频率,视自然气象条件科学合理洒水保洁,保持路面干净无扬尘。
3、对主城区运输砂石、土方、垃圾、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车辆进行专项治理,推广使用封闭货箱或者采用其他方式封盖严密,确保按照指定线路和时间行驶。
4、对主城区露天烧烤、垃圾焚烧行为进行专项治理。
(五)市交警大队
1、在邯武快速路、东环路、南环路设置禁止载重车辆通行标志;东二环、邯武北线(含北环路)等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周边路段全线禁停,车辆保持行驶畅通,严查无故滞留行为;在奥钛新能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厂区口设置禁止调头标志;在保证交通安全的前提下,科学管理交通信号灯,提高车辆通行率,最大限度减轻机动车怠速停车尾气排放对空气监测数据的影响。
2、根据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情况,晚10时至次日早6时对东二环、南二环空气质量监测站周边道路实施大型货运车辆分时段限行交通管制。
3、严禁任何无证无牌机动车、黄标车、拖拉机、三马车进入空气自动监测站周边区域。
(六)市工信局
1、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有关要求,做好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范围内石灰、铸造等分管行业环境整治和监管。
2、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要求,督导重点企业做好限停产工作,有效降低生产负荷。
(七)市发改局
1、参照市主城区“煤改气”做法,优先安排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周边有条件村庄引入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减少散煤燃烧低空排放污染。
2、主城区范围内率先推广使用低硫低灰优质煤炭;把空气自动监测站周边村庄和企事业单位作为重点,实现洁净型煤全覆盖。
(八)市冶金局
1、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有关要求,做好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范围内选厂、钢渣厂、铁精粉货场等分管行业环境整治和监管。
2、会同工业园区,对邯武北线两侧区域及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范围内精粉货场进行专项整治。
(九)市煤炭局
1、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有关要求,做好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范围内有证洗煤厂、储煤场等分管行业环境整治和监管。
2、会同工业园区,对邯武北线两侧区域及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范围内洗煤厂、储煤场进行专项整治。
(十)市安监局
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有关要求,做好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范围内采石场、石料加工厂等分管行业环境整治和监管。
(十一)市国土局
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有关要求,做好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范围内制砖等分管行业环境整治和监管。
(十二)市商务局
在完成加油站、油库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强化日常监管,巩固治理成效;开展油品质量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劣质燃油违法行为,坚决关停取缔非法油品销售供应站点。
(十三)市质监局
在主城区入市口配合市公安、交通、环保等部门设置煤质快速检测站点,严防高硫、高挥发劣质煤进入;对主城区用煤大户开展煤质监测,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劣质煤炭行为。
(十四)市财政局
合理调配列支财政资金,为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提供资金保障。
(十五)市气象局
对气象及污染物扩散条件进行预测,为联防联控工作提供科学有效的气象数据。
(十六)其它有关乡镇
参照工业园区任务要求,做好各自辖区内的联防联控相关工作。
六、联防联控扩展实施条件
在突出重点,切实抓好Ⅰ级区域常态管控和精细化治理的基础上,通过科学分析、预警研判,当符合以下四项条件之一,联防联控实施范围扩展至Ⅱ级或Ⅲ级区域,并结合《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武政办字〔2015〕38号),强化有关防控措施。
(一)以10天为周期,经过分析研判,预计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在市位居后五名或全省后十名及未完成上级下达的改善率等指标时;
(二)按照市大气应急联合行动指挥中心启动应急指令时;
(三)根据气象条件,出现不利于污染物扩散条件时。
(四)当AQI大于150、小于200,并预测未来连续3天出现重度污染天气时,联防联控范围扩展至Ⅱ级区域;当AQI大于200并预测未来连续4天出现重度污染天气时或国家、省、市举行重大活动时,联防联控范围扩展至Ⅲ级区域。
七、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市政府成立由各有关部门和乡镇、工业园区组成的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指挥中心,主任由崔耀鹏担任,副主任由郭向军、吕现生、申立保、王向荣、王梅担任。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申立保同志兼任,负责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的推进协调、会商研判、督导落实等日常工作。各有关乡镇和市政府相关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具体实施人和信息员,加强联防联控,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细化工作方案。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职责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有关要求,对照任务分工,组织力量对辖区、分行业开展进一步专项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科学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特别是Ⅰ级区内的施工场地、土地、堆场货场、道路保洁、企业治理等重点管控措施,要做到标准明确、流程规范、责任到人,真正实现常态化管控和精细化管理。
(三)专项经费保障。根据工作需要,市财政局将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工作列入财政预算,合理列支专项资金用于设备购买、日常经费保障,并按年度拨付至市环保办;专项经费由指挥中心(市环保办)审批后,根据各部门任务概况,按程序审批拨付;各部门要确保专款专用,严禁违规挪用,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定期会商评估。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对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工作进行会商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每10天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聘请专家结合空气指数变化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对阶段工作针对性调整和部署。印制工作专报,将各单位工作开展、督导发现的问题及空气自动监测站数据、降尘量数据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
(五)强化协调联动。指挥中心要充分发挥牵总调度作用,认真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综合整治和联防联控各项工作。各有关乡镇、相关部门要在指挥中心统一指挥下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强化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六)加强应急管控。市环保局要会同市气象局对我市大气环境污染物扩散条件作出及时预测,及时向指挥中心提供有关数据;指挥中心根据预警研判,统一调度各单位,及时调整、强化各项应急防控措施,力求通过应急措施,实现空气质量监测指数得到有效控制。各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应急方案,强化应急演练,提升应急能力。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songjh”为你整理了这篇公安局关于贯彻落实市安委办上半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根据县安委办《关于印发**县贯彻落实市安委办上半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民安委办发〔2020〕42号)文件要求,对照整改任务问题清单,我局高度重视,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狠抓整改落实,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安委会办公室上半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督查反馈共性问题整改情况
(一)“五个年”活动不扎实
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决战年”方面
问题1:督导检查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我局组织交警等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定期组织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督查,督促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落实主抓责任。严格日常执法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双重督办并闭环管理,对督办不力的行业部门约谈通报,对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依法移送交通运输局进行处罚。持续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重点企业、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管理和重点路段为重点,始终将其作为防范重特大事故的源头关键,坚持常态化排查隐患,动态化整治清零。今年以来,全县共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9处,整改完成2处,其他尚在整改当中。
2.“以案释法宣传助推教育年”活动方面
问题1:“以案释法”效应未显现。
整改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我局结合安全生产、禁毒宣传、电诈等宣传教育工作实际,进一步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拓展宣传教育内容,由县局指挥中心牵头,交警、治安、刑侦、网安、法制、禁毒等部门配合,组织开展6次富有**特色、反映公安机关工作亮点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七进”宣传活动148次,文明交通讲习121次,举办大型交通安全宣传活动11次,媒体曝光交通违法行为239起,在省级新媒体网站刊播交通安全宣传稿件10篇,在各类报纸刊登新闻信息29篇,交通安全提示信息223条,全力助推“以案释法宣传助推教育年”活动上水平、上台阶。
问题2:企业安全培训流于形式,无培训档案、无签字。
整改情况:我局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多次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培训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对发现培训流于形式和弄虚作假的相关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严厉处罚或移送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3.“借智聚力查处隐患推动年”活动方面
问题1:“以案释法”效应未显现。
整改情况: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双重交办、双重督办”制度并严格落实。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全县专家库并适时更新,积极与纪委监委、财政、审计等部门沟通,进一步完善专家费发放制度。
4.“实战演练提升战力建设年”活动方面
问题1:政府层面综合演练少,与“全灾种、大应急”的要求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进一步细化应急演练方案和脚本,增加演练科目,积极参加9月份由县应急管理局、县教育局、县地震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开展1 次县级层面综合性应急演练。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我局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演练计划,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衔接,适时组织开展行业领域综合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实战能力。
问题2:各企业应急预案不及时、无计划、无总结、无评估、做样子、走过场。
整改情况:及时督促企业加快修订完善相关预案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利用日常工作检查对企业应急演练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和指导,督促企业规范应急演练内容和程序。修订、完善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工作预案 》、《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事故现场处置预案 》、《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事故现场处置工作预案 》等4个预案,制定《道路交通应急演练方案》,分别于5月30日,组织开展了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演练,于6月9日,组织开展了运输危化品车辆事故现场处置演练。演练活动为快捷及时、高效稳妥地处置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增强应急抢险能力奠定了基础。
(二)专项整治三年进展不平衡
问题1:未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专项行动无实质成效。
整改情况:我局组织召开三年行动工作推进会,重点就三年行动的重要性、整治重点内容、目标任务等方面进行再动员、再安排、再部署。治安、交警、禁毒等部门组织开展自查,对行动方案照抄照搬不切合实际的,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进一步进行修订完善。同时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营造人人知晓、全员参与的舆论氛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督查、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三年行动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并跟踪落实整改到位。
(三)年度目标任务推进落实不力
问题1: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滞后。
整改情况:我局严格按照《**县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实施方案》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强化思想认识,发力攻坚,按照任务分工、时间节点抓好贯彻落实。
问题2:应急预案体系尚未健全。
整改情况:我局按照省、市总体安排部署,加快推进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积极与上级公安机关有关部门沟通衔接,修订完善并通过专家评审的县级层面1 个总体预案和9 个专项应急预案施行,健全完善全覆盖、多层级应急预案体系。
问题3: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我局将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情况纳入日常监管执法的重点内容,全面督促交通运输等企业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对相关部门“六大体系”和“九大工程”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进一步督促相关部门强化思想认识,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推动落实相关工作任务。
二、市安委会办公室上半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督查反馈政府和部门问题整改
问题1: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只有文件部署,工作无实质进展。
整改情况:我局组织召开三年行动推进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3 个专题实施方案、12 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强化思想认识,发力攻坚,按照任务分工、时间节点抓好贯彻落实。
三、县安委办、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自查全县安全生产问题整改
问题1: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安排不及时,会议召开不认真、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我局治安、交警等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严守红线底线,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工作会议制度并严格执行,定期组织召开本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研判形势,安排部署工作,切实将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问题2:分管安全领导学习不认真,日常安全检查不严肃,隐患问题胡抄乱写。
整改情况:我局进一步加强本部门分管领导和业务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督促本部门、单位分管领导和业务工作人员强化思想认识,积极参加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提升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问题3:对发生在行业内的安全生产事故纠纷处理不积极,推诿扯皮。
整改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我局进一步健全完善“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制度,进一步明确本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人员分工,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定期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等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化解安全生产事故纠纷。
问题4:一些行业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未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方案不切实际。
整改情况:我局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进会,对三年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同时对制定的三年行动方案开展自查,对行动方案照抄照搬不切合实际的,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进一步进行修订完善并严格贯彻落实。
问题5:道路交通领域、建筑领域日常安全监管不严,宣传教育不到位,事故多发。
一、工作目标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春运工作务必紧紧围绕“平安、畅通、和谐、稳定”的总体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创新社会管理,强化路面执法、强化源头管理、强化宣传教育、强化为民服务,确保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努力实现“三个不发生、二个下降、一个提高”。“三个不发生”即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不发生因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严重道路交通堵塞、不发生因执法不当引发的;“二个下降”即交通事故受伤人数同比下降,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一个提高”即全县群众对公安交警工作的满意率进一步提高。
二、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以副局长、交管大队杨大队长为组长,交管大队魏教导员为副组长,交管大队各中队负责人和各派出所分管交通管理的所领导为成员的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交管大队下设办公室(简称“县局春运办”),汤标副大队长兼办公室主任,(联络员:,电话:,短号,传真:)。各派出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本辖区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职责,狠抓措施落实。各派出所春运工作方案于1月18日上报县局春运办。
三、工作措施
(一)突出重点,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
1.督促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治理。交管大队要对年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总结、清理,加快治理进度,对春运前不能完成治理的,要督促有关部门设置临时警告标志和提示标志,春运期间加强巡逻管控;春运前,会同有关部门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及易结冰、团雾多发、安全设施不全等危险路段进行排查,提请政府通过落实安全防护设施,一时不能落实的,要采取临时措施加强防控。
2.严格落实县乡道路和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客车通行管控措施。对达不到客车通行条件的,交管大队要会同交通部门设置禁止客车通行标志;对已经通行客车的,督促有关部门严格落实禁止客车夜间(22:00至次日6:00)通行。对违反规定通行的客车,及时将情况通报交通部门,督促客运企业整改。
3.全面排查治理乡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对已实现硬底化的乡村公路,交管大队和各派出所督促有关部门增设交通安全防护设施,重点增加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长下坡路段的防护警告标志,增加施划减速标线或增设减速带。对暂时难以治理的路段,各派出所要争取乡镇党委、政府支持,发动交通安全员、信息员加强管理,采取临时性措施,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4.加强对施工路段的管理。交管大队和各派出所要会同交通运输、公路部门严格审批道路维护、施工许可,对春运前不能完工的施工路段,必须于春运开始前停工,并提供双向通行的便道,完善警示标志、标线,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原则上春运期间不得断路施工;对必须施工的路段,要督促施工单位完善施工路段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施工路段交通疏导,防止发生交通拥堵。
(二)狠抓源头,强化运输企业、客运站场、重点人员和车辆的管理
5.落实营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交管大队要会同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全面排查客运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以及驾驶人从业资格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全面检查货运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场站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跟踪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督促客运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完善内部管理,通过GPS监控平台加强对公路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的动态实时监管。对年发生2起(含2起)以上重大交通事故且负同等责任以上的客运企业,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对该企业进行整顿。对春运期间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同等责任以上的客运企业,要以局际联席会议名义组织有关部门驻点调查整顿,直至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对公路客运车辆两年以内有超员违法行为,经处罚不改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予以处罚。
6.强化重点车辆的管理。一要会同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加强对公路客运车辆和重、中型货运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通报运输企业或车主立即整改;对逾期未检的车辆,督促运输企业或车主参加检验;对逾期未检的异地货车,要及时与车辆注册登记地车管所配合办理委托检验手续;在办理货车登记和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要严格查验制动、车身反光标识、侧后下部防护装置、车辆轮胎、外廓尺寸等项目。二要督促学校在放寒假前,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学生回家返校、外出途中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要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寒假和开学前对校车(含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排查,确保校车安全技术状况良好;要坚决取缔货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三要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重点查处危化品运输车辆超载、超速交通违法行为。要对取得驾驶危化品运输车辆资格的驾驶人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7.加强营运驾驶人教育管理。交管大队要组织营运企业驾乘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学习安全法规、观看事故警示片,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对有超员20%以上、超速50%以上交通违法行为及一年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并负主要以上责任的客运车辆驾驶人,要定期向社会公布,抄送交通运输部门,建议客运企业调整岗位。
8.及时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交管大队在1月20日前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对所有营运车辆驾驶人违法记录及记分情况进行清理;对外省公路客运车辆10以上次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的,统一报送至交警支队汇总后上报省交警总队。对公路客运车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要依托省市际春运执勤服务点、检查站点和公路卡口系统,及时发现并处罚。
(三)集中警力,强化路面安全防控
9.启动春运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根据辖区实际,设立1个县际春运交通安全服务站(见附件2),各派出所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春运临时执勤岗。县际春运交通安全服务站1月15日全面启动,勤务时间根据当地车流情况科学安排。春运交通安全服务站和春运临时值勤岗要重点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逢车必查,重点检查驾驶资格、车辆审验、客车乘载人数、行驶时间等情况,严查超员载客、疲劳驾驶、准驾车型不符等交通违法行为以及车辆安全隐患。同时,还要成立机动巡逻组,严查短途客车和为逃避检查而绕道的长途客车超员违法行为,严查接驳超载人员的非法营运车辆。
10.全力强化路面秩序的动态管控。一要严厉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管大队和各派出所要在分析研判往年交通违法及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的基础上,明确管控重点,最大限度地将警力投入到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以营运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返乡自驾车为重点车型,加大测速等执法装备投入和应用,严格查纠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春节期间要继续严查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严防酒后驾驶出现反弹。要加强对运送烟花爆竹车辆的检查,对于安全防护不到位、证件不齐全的,移送安全监管、治安部门处理。二要大力整治县乡短途客运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针对我县短途客运车辆超员现象屡有发生的现象,交管大队和各派出所要把加强短途客车交通安全管理作为春运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一环来抓,根据辖区短途客运车辆交通违法特点,集中精力,集中警力,集中时间,通过固定与流动查纠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严查短途客车超员、超速、病车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三要强化农村道路的交通安全管控。交管大队和各派出所要针对春节期间农村集市交易、探亲访友增多的特点,协调和组织乡镇政府、农村派出所、农机监理部门加强农村公路交通管理,重点查纠摩托车交通违法、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城郊结合部及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农村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辖区乡村道路的巡逻,查纠交通违法行为,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
11.组织开展统一行动。根据省厅、市局部署,县局同步在春节前的1月19日、20日和1月29日、30日及春节后的2月10日、11日和2月18日、19日6时至20时,开展4次华东及周边地区集中统一行动。城市道路重点整治酒后驾驶、闯红灯以及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普通公路重点整治超速行驶、客车超员、疲劳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农村地区重点整治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摩托车违法载人违法行为。
(四)加强应急管理,做好恶劣天气的交通组织
12.制定完善应急预案。要完善应对恶劣天气的工作预案,领导在岗在位,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加强雨、雾、冰、雪及强降温等恶劣天气道路的交通管理,主动与气象、交通、消防等部门协作,及时掌握恶劣天气预报信息,做好道路交通影响的评估,协调路政、道路养护等部门,提前备足融雪剂、盐、沙石等应急物资和大型铲雪除冰设备。
13.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出现冰雪等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的情况时,按照先省际干线、后省内道路的原则,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及时铲冰除雪,必要时提请地方党委、政府发动公路沿线各有关单位协助开展铲冰除雪工作。交管大队与相邻县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之间要加强恶劣气候下的协调配合,通过警车带道、间断放行、分车型通行、分流绕行等措施,确保国省道交通畅通。除路面结冰、大雾、交通事故等无法通行时,必须采取封闭道路交通管制措施以外,原则上不许封路;因路面积雪、结冰造成车辆、人员滞留,短时间内无法疏导的,治安部门要增派警力维护治安秩序,并提请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救助和服务。
(五)广泛宣传,营造文明交通的浓厚氛围
14.加强宣传策划。要把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春运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借助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系统开展宣传活动,形成联动效应。畅通群众建言献策和问题反映渠道,对有关道路安全隐患、营运车辆安全隐患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核实后通过媒体曝光,并建议有关部门及时整改或查处。1月19日春运启动日当天,要联合当地文明办等部门举办“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年暨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启动日”活动,通过开展文明交通倡议、宣誓、志愿者服务等系列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15.充分利用“宣传阵地”。要在各客货运输场站、春运服务站、农村集市等场所摆放宣传展板,滚动播放交通安全警示片,重点宣讲超速、超员、超载、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及乘坐存在安全隐患车辆的危害性,营造人人关注春运交通安全、人人抵制交通违法的浓厚氛围。要针对春节期间自驾出游增多的特点,制作一批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卡、宣传单,依托收费站、服务站向过往驾驶人发放,重点宣传恶劣天气驾驶注意事项,提高自驾出行人员安全意识。
16.开展集中宣传。利用专栏专刊或邀请媒体随警作战,对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同步宣传报道。根据历年春运交通流量变化的规律特点确定每一周的宣传主题,以“畅行中国——文明交通在行动”百城百台大联播活动为平台,重点曝光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剖析特大事故典型案例,统一刊播冬季交通安全常识,协调当地报刊、电视、电台、互联网站,利用公路沿线可变信息板等,多渠道及时公路通行信息和交通管制措施,引导驾驶人合理选择出行时间和行驶线路。
17.大力开展交通安全“进单位”活动。要对客货运输企业、场站的安全负责人、驾驶人,进行面对面的交通安全教育,通报今年以来全国、全省发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剖析营运车辆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宣讲恶劣天气和突况下的驾驶注意事项,切实增强其主体责任和交通安全意识。
(六)强化为民服务,落实便民利民服务措施
18.树立服务意识。春运期间,要认真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将春运交通管理工作作为实践和检验开门评警活动的有效载体,同时部署、同步推进。要深入辖区客运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听取改进春运交通管理工作的建议,积极为参加春运的企业提供服务。主动走访机动车驾驶人及车主,走访客货运输企业、客运场站的从业人员,通报近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讲解恶劣天气驾驶技能,提高驾驶人安全意识。
19.强化春运检查服务站的服务功能。要依托春运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尽最大可能为过往群众提供方便,结合实际为过往驾驶人和群众提供指路、饮水、休息和交通违法查询等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部署。春运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要按照省厅、市局方案要求,充分认识做好年春运交通安全工作的艰巨性,认真分析当前的交通安全形势,科学预测、准确把握年春运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前向党委、政府报告。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早谋划、早部署,并与各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把春运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规范文明执法。春运期间,要教育广大民警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严格落实公安部《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要切实加强民警安全防护,落实安全防护责任制,配齐安全防护装备,加强警用车辆的维护和检查,教育民警严格遵守有关安全防护规定,提高安全执法意识,防止发生民警伤亡事件。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我县始终把应急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在抓。由常务副县长分管应急管理工作,县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年,我县适当调整了县应急管理领导小组部分成员,进一步加强了领导力量,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单位全面落实的应急管理工作体制,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二是强化责任,建立了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我县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了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使工作落实到人,落实到岗,确保了工作有计划、有督办、有检查、有总结。
二、完善应急体系,明确工作措施。
一是进一步整理完善现有预案。对全县年度的各专项应急预案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汇总。各相关单位都在原有预案的基础上,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重新编制、修订各类应急预案,使全县的应急预案形成较为完整的体系。二是进一步明确工作措施。每项预案,从应急指挥、应急响应、各级各部门的具体分工到配合专业队伍具体处置,都制订了详细具体的工作措施,明确了县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各乡镇的具体任务和工作方法。对基层单位的应急工作及组织和发动群众等具体事项,也都做了详细周密的安排。
三、强化应急演练,加大宣传教育。
一是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为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患意识,检验应急队伍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我县卫生部门组织了一次对卫生应急管理、医疗救援、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等相关专业人员的卫生应急专题培训,组织了鼠疫防控应急演练。通过演练,发现了卫生应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锻炼了卫生应急队伍,检验了应急队伍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公安部门也先后开展了消防、重大突发、重大案件、道路安全等各类知识讲座和培训10多期,有计划、有组织、分层次地组织开展了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演练、防火防灾应急疏散演练、突发交通事故应急演练、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等各类演练活动5次。通过演练,我县应急队伍的快速反应处置能力、共同救援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都不同程度地得到了锻炼和提高。二是加大宣传教育。我县公安消防、安全生产、防汛抗旱等部门充分利用“全国消防日”、“国际减灾日”、“世界水日”等专项宣传活动,结合各部门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应急知识科普宣教活动,增强了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通过网络、报刊和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做到应急常识进社区、进工厂、进学校、进家庭,形成了全县人民齐心协力,共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应急能力。
我县将应急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培训融入到日常工作中,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在抓。公安机关把苦练基本功作为加强和促进公安工作的有效途径,在全体民警中掀起了深化“大练兵”活动的新。按照“贴近实践、战训合一”的要求,坚持“一天一练、一周一训、一月一评、半年一考、一年一结”,形成“既习文、又习武”的练兵格局。先后组织民警进行了《治安处罚法》的系统学习和理论知识考试;举办了内勤民警培训班、法制监督员培训班、国保专干培训班和中层干部培训班;交警、巡警、刑侦大队及各派出所坚持把政治、法律、业务学习与体能训练、警事技能训练有机结合起来,提高了民警的政治素质、文化业务素质和实战能力。
五、重视分析评估,完善预警机制。
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分析和评估,摸索出突发公共事件的一般性规律,才能做好相关预防工作,确保突发公共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根据多年来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经验以及传染病、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季节性、周期性、地区和人群分布特点,在重大传染病流行前期,我们都要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领导小组提出相应预防控制建议,便于领导决策,采取相应的预检分诊、行为干预、预防接种和监督检查措施。对重大传染病的监测,我们还一直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和有事即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就能在第一时间上报并及时处理。
我县年应急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和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2012年我们将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一、加强灾情和疫情的监测报告工作,认真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做好日常值守应急和信息汇总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报告的效率和质量,进一步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值班登记、交接班制度。根据上级关于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要求,完善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告制度,明确信息报告要素、时限、渠道和责任主体,强化对重要值班信息的查询、研判、跟踪和汇总,规范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接收、采集和报送工作。加大对我县公共危险源、安全隐患、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力度,特别是对雪灾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地段,进行24小时监控。
二、加强救灾抗灾知识宣传,提高群众应对灾害的能力和意识。进一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力度,多层次、多角度进行应急管理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宣传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宣传应急预案和应急知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提高公众应急综合素质。按照灾前、灾中、灾后的不同情况,分类宣传普及应急知识,使公众了解和掌握在遭遇突发公共事件时进行自救、互救及配合政府救援的正确方法,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法制意识。推动全县开展面向乡村、社区、企业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和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