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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给制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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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给制度论文

供给制度论文范文第1篇

论文提要: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制度是以体制外供给为特征,形成了供给不足和结构扭曲,为此本文提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构建新的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基本框架,并探讨了实现这一制度创新的路径选择。

公共产品是相对于农民“私人产品”而言的具有消费的共同性、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用于满足农村公共需要的产品,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基础。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推进新农村的建设,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认真分析当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现状,采取科学方法促进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变迁,构建科学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

1.当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弊端分析

现行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制度是在时期制度框架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无论是时期,还是农业改革时期,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都陷入了相同的困境,其深层原因从根本上说是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归根结底是由我国多年来形成的“二元化”发展模式和体制所造成的。由于实行的是“以农补工”、“重城轻农”,优先发展城市的倾斜性发展战略和政策,因而形成了城乡有别的重城轻乡的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基本制度。这一制度基本特征有以下三点:

(1)农村公共产品的体制外供给是其根本特征

从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特殊性来看,由于其所处的地域广阔性(广大农村地区)和分布的分散性,决定着政府必须具备雄厚的财力和完善的决策及监督机制。但是不管是时期还是改革开放时期,我们在长期的工业化为中心的发展战略中,政府没有雄厚的财力和健全的机制保证农村公共产品的提供。而农村的公共产品供给体制无不体现了一种体制外的特征。

第一,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资金筹集的体制外特征。在目前我国公共产品提供的职责划分上,中央政府主要负责全国性公共产品,地方政府负责地方性公共产品。而履行与农民收入增长及农业发展息息相关的农村公共产品所需的费用并不能由地方政府(主要是乡镇政府)的制度内财政收入完全负担。由于农业税的轻税政策,因此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县、乡政府财政力量十分薄弱,财政缺口大。这种情况下乡镇政府处于一种矛盾的地位:既要履行法律的职责,又要提供公共产品,因此通过制度外筹集公共资源便成为一种必然的选择。时期,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刚刚步、资本原始积累的匮乏时期,农村的公共产品主要由公社内部解决。由于政社高度合一,公社具有很强的统摄农村政治、财政的权力,再加上当时国家很困难,为了支援工业建设,农村就由农民出工出劳,自己想办法满足自己低层次的需要,农村所需的公共产品经费就不进入国这家公共收支系统。解体后,乡镇政府取代成为农村基层政权,并承担起本辖区公共产品供给的职责。但是,新的农村公共产品资金筹措制度并没有进行根本的变更,仍然沿用时期的供给体制,随着公共产品种类的增多、范围的扩大,公共支出的不断增加,乡级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费用远远不能解决供给问题。为了确保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运转,乡镇政府就不得不强行向农民摊派各种费用和劳动,农民以制度外的方式承担着绝大部分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

第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的体制外特征。在我国现行的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体制下,提供什么样的公共产品,提供多少农村公共产品,通过什么渠道来提供农村公共产品,都是由上级政府及其部门“为民做主”。农村基层政府作为一级组织具有独立的利益,它所追求的目标可能与农民的要求并不相同。为了达到基层政府的目标,农村公共产品的供求往往不对称,供求矛盾突出。与城市公共产品相比,农村公共产品的分散性、局限性和投资的周期长、见效慢,从而造成地方政府官员决策的短期行为。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外部性使公共产品的提供者和消费者不能统一,缺乏激励机制,最终对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产生了非常不利的影响,出现数量上严重不足和结构上严重失衡的特征。

(2)体制外供给使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严重不足

由于县乡政府制度内财政收入有限,制度外资金投入又缺乏相应的监督和有效的激励,导致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严重不足。现阶段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严重不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纯公共产品严重不足。农村科技、农业相关信息等“软”公共产品无不能满足农民的需要;农村法律政策供给不足;农村生态环境恶化。二是农村准公共产品严重短缺。农业基础设施严重不足;农村教育供给严重短缺;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很不完善。比如,由于农村环境问题和医疗状况,使得农民的人均预期寿命大大落后于城市.。据2000年进行的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中国人均期望寿命为71.4岁;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寿命75.21岁,农村居民人均寿命69.55岁,前者比后者高出5岁多,相当于发达国家与中等收入国家之间的差距。

(3)体制外供给使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结构严重失衡

由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的外部性,供给者和消费者目标并不一致,因此当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结构严重失调。供给结构的失调主要表现为严重的“重硬轻软”和“重准轻纯”。一些地方政府在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中热衷于看得见、摸得着的“硬”公共产品的生产和供给,对上级要求考核的农村电网改造、交通道路建设等公共设施项目,千方百计地组织资金加以实施,而对农业科技的推广和应用、农业发展的综合规划和信息系统建设等“软”公共产品的生产,却没有太高的积极性。与此同时,由于准公共产品的范围比纯公共产品的范围大,因而一些地方政府对农村准公共产品的生产比较重视,如对需要达标的乡村公路、自来水设施等,即使没有钱也要从对农村的摊派中收取资金进行建设。而对于涉及战略性的纯公共产品的生产,却并不热心。农民真正需要的公共产品提供不足,而不需要的公共产品却存在供给过剩。这样本来有限的公共产品投入得不到合理利用。当前,由于体制外农村公共产品的长期作用,使得农村纯公共产品严重不足——农村科技、农业相关信息等“软”公共产品不能满足农民的需要,法律政策供给不足,农村生态环境恶化,农村教育供给严重短缺,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农村社会保障很不完善。相反,农村却“政绩”工程过多,政府机构臃肿,人员供给过多,基层政府制订的干预农民生产的政策供给过多。

2.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新框架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我国经济社会总体上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这一背景下的全新发展战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统筹城乡发展在全国全党已经形成共识,因此,从根本上解决中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问题,必须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对农村公共品供给制度进行重构,进行全面的制度创新。在制度创新中必须构建如下的基本框架:

供给制度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大学生村官;村级公共产品

实现中国梦,三农问题的解决需要逐步推进。我国现阶段农村公共品供给仍然严重不足,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目前,大学生村官已经为新农村建设做出不少贡献,不过也遭遇许多问题,在此背景下,大学生村官与农村尤其是村级公共产品就发生了深刻的联系,大学生村官在破解村级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困境上发挥巨大作用。

一、概念界定

吕洪良(2009)在审视大学生村官产生阶段和发展历史时,认为“大学生村官”是指优化村级领导班子和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由政府选派或培养的到农村基层担任村干部的大学生。本文对这一观点表示认同。村级公共产品方面,各种公共产品定义都以萨缪尔森的定义为起点。萨缪尔森(1954)将公共产品定义为:纯粹的公共产品像劳务式这样的产品或劳务,即每个人消费这种物品或劳务不会导致别人对该种产品或劳务的减少。刘更光(2006)将农村公共产品定义为:在农村范围内,满足农村居民生产生活需要的,消费上具有非竞争性、受益上具有非排他性的各类物质或服务产品。据此,本文所探讨的村级公共产品是指与我国农村当地村民利益直接相关的地方性公共产品,主要是指由乡镇政府与村集体组织共同承担的公共品项目,包括村范围内的道路水利等基本设施、社会治安、民事纠纷调解、农村文化娱乐生活、村办集体企业等公有财产管理等。

二、村级公共产品供给的困境与成因

总体而言,我国农村的公共产品供给不能完全适应农民的实际需求,存在着量少、质低以及地区性、结构性失衡等方面的问题,阻碍了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目前,理论和实务界对供给现状的研究有以下共识:

一是,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总量不足。主要表现为:农业基础设施投入不足;义务教育投入不足;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农民就业缺乏培训;城乡税制差别;现有的科技水平对农业支持不够;乡镇机关服务意识不高,效率低下,等等(王磊,2004)。

二是,公共产品供给结构不合理。公共产品供给的结构性失衡主要表现在:硬件多,软件少;准公共产品多,纯公共产品少;重视短期公共产品而轻视长期公共产品生产;重数量轻质量;重视新建,对于维护、维修已有的公共产品成效不明显,供给意愿不强烈;农民急需的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农民不需要的或者需求较少的公共产品却大量过剩;生产所需的要多,而生活所需的要少。公共产品供应中的结构性失衡问题加剧了公共产品的供求矛盾(陈杰,2003)。

三是,公共产品供给的不公平性。这表现为城乡不平衡和地区不平衡。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与我国城市公共产品供给制度有很大的差别(岳军,2004),成本基本上是由农民自己负担,成本分担中存在着严重的非累进机制(叶兴庆,1997),导致低收入者往往承担了更多的成本。还有,由于各农村地区公共管理主体的能力存在差异,提供公共产品在量与质方面存在很大差异,这种差异即使在相邻的乡镇或村之间也比较明显。

分析可知,村级公共产品供给困境的成因主要有这样几点。第一,各级政府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方面的责任未清晰划分。根据公共财政理论,中央政府主要提供全国性公共产品,地方政府主要提供地方性公共产品。但目前农村的实际情况是,本该由上级政府花钱提供的公共产品,有的却通过转移事权,交由下级政府提供,甚至村民自治委员会还承担了较多的行政管理事务,供给主体错位现象严重。第二,村级组织提供公共产品的能力不足。中央投入少、地方财政困难、取消农业税后村级组织筹资能力弱、政府决策过程中缺乏农民参与都是村级组织能力不足的重要原因。

三、大学生村官对村级公共产品供给困境的破解

我们已经分析,农村村级公共产品的供给不足是较为严重的,主要表现在公共产品供给不足,村级组织债务沉重,村级组织筹资能力逐步削弱,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尚未有效发挥功能。这背后的原因主要就是各级政府之间职能还不够清晰,村级组织提供公共产品的能力有限并且日益被削弱,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决策体制没有纳入民意。说白了,这种困境的根本点在于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根本原因在于村级组织供给能力不足。

村级公共物品的供给不足需要得到多种途径的破解。大学生村官进入农村以后,通过种种行动客观地破解了这种困境。为何这么说?我们看到,大学生村官在农村的作用主要是这样几点,第一,解释和宣传上级政府的政策文件精神;第二帮助村组织开展管理工作,提高管理的民主和科学程度;第三,为农村村民提供理所能及的科学技术支持;第四,通过个人关系,为村里招商引资,提高农村居民收入;第五,复兴农村文化,帮助搞活各种文艺团体,丰富文化生活。大学生村官通过这些活动的展开,实际上提供了村级公共产品。这里面,大学生村官起到两种主体作用,一是以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支部成员的身份作为准公共部门成员提供公共产品;二是以私人身份,作为大学生,以志愿者的形式(第三部门成员)为村民提供了公共产品。大学生在村民自治组织中发挥活力,提高了管理能力,改变了供给的决策和管理机制,使得公共产品供给更为公平合理,大学生村官还利用自己特殊的身份(例如的大学生村官就是公务员),改变了乡镇政府对村级公共产品的投入结构和供给数量。

未来,要继续通过大学生村官破解这种困境,还要完善相关制度。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弥补大学生村官政策不足,尤其首要明确其身份是否为公务员或事业编人员,何种情况下能成为公务员,这对大学生供给公共产品有至关重要的关系。二要从全局出发,建立健大学生村官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三要保持政策连续性,明确大学生村官的身份定位。四要完善农村公共财政体制,必须从根本上改变非均衡的城乡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由依靠农民自身解决向以国家为主的政策目标过渡,转变政府职能,明确中央与地方政府提供农村产品的职责。最后还要调整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实施多元化战略,在供给主体,资金来源和供给方式上实现多主体、多渠道和多方式共存的供给模式(黄志冲,2000;刘保平,2003)。

【参考文献】

[1]吕洪良等.新农村建设与大学生村官政策[J].中州学刊,2009(1).

[2]刘更光等.农村公共品供给:现状、原因与出路[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6(12).

[3]王磊.对取消农业税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思考[J].新疆农垦经济,2004(4).

[4]黄志冲.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创新的经济学研究[J].中国农村观察,2000(6).

[5]刘保平等.试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现状、问题与改革[J].甘肃社会科学,2003(2).

[6]陈杰等.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机制)创新[J].华东经济管理,2003(10).

[7]叶兴庆.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改革[J].经济研究,1997(6).

供给制度论文范文第3篇

【论文摘要】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出现的新情况对基层政府提出了新的挑战,通过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现状和原因的分析,乡镇政府应开始思考自身的职能定位:强化公共服务职能,提供优质的农村公共产品。

解决“三农”问题必须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 针对以往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等问题,站在十七大报告的背景之下,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乡镇政府应该重新定位自己的价值取向:强化公共服务,提供优质公共产品。

一、农村公共产品的基本内涵

农村公共产品按照消费竞争性、收费排他性以及外部性的大小可以分为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纯公共产品是指在消费的过程中具有完全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产品,如农业发展战略研究、农村义务教育、社会保障等。农村准公共产品是指介于纯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之间,在消费的过程中具有不完全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产品。主要包括:一般准公共产品,如农村职高教育、乡村道路建设等;在性质上近乎私人产品的准公共产品,如农村电信、自来水等。

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现状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经历了人民公社时期、改革开放后至税费改革前和农村税费改革后的几次制度变迁。税费改革后,农村公共产品数量不断增多、质量也不断提高,但与城市相比,与农村、农民的实际需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总体来看,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主要存在着以下问题:

1. 税费改革后公共资金出现困境

农村的税费改革在为农民减轻负担,为村民委员会减轻了行政压力的同时,也将农村发展中的深层次的矛盾激发出来。农村的税费改革给基层政府带来了减收的事实,但基层政府承担的事权并没有减少,作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成本的分摊者的身份也没有改变,这些都提前引起了乡村债务危机的发生,使得乡镇政府掌握的公共资金严重不足。

2. 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低下

长期以来,我国公共产品的供给机制都是至上而下的,很少顾及到农民的真正需求,加上一些政府工作人员只为追求自身的利益,使得现行的公共供给效率低下。表现在:一是生产性的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包括:(1)保护和稳定农业社会的各种政策以及农业生态环境等;(2)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二是非生产性的公共产品供给过剩,比如,政府热衷于一些见效快,出政绩的短期公共项目,不愿意投资一些见效慢,但是具有战略意义,农民真正需要的纯公共产品。供给主体的错位根据财政分权理论,中央政府主要负责全国性的公共产品的提供,地方政府负责地方性的提供,跨区域的公共服务由中央和地方公共提供或几个区域联合提供。但是现行的财政体制只规定了中央与地方政府的收支基数及收入分成比例,而对于各级政府的事权划分还不够清晰,导致乡镇政府的事权大于财权,承担了许多应该由上级政府承担的责任。

3. 公共产品供给渠道单一

在现行的体制下,私人组织、第三部门等由于受到政府决策、产权界定等因素的影响,难以大规模的进入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领域,政府仍然是单一的供给主体。长期以来,乡镇政府公共产品供给普遍透明度低,经费不足,提供的公共产品的数量有限,质量不高,难以满足农民对公共产品的需要,既影响了农村社会的发展,也造成了农民对政府的不满。

三、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政府职能定位

首先,乡镇政府要积极拓宽农村公共产品的筹资渠道。税费改革后,中央财政预算内支持农村公共产品生产的筹资在下降,而地方预算内的筹资的地位在增强,乡镇政府要充分意识到这一点,要多向省、市、县级政府争取资金投入并积极拓宽筹资渠道,可以通过给予信贷等优惠政策,调动经济组织增加对公共产品生产的投入。总之,不能再抱着坐、等、靠的陈旧思想。

其次,应当重构农村公共产品的决策程序和需求表达机制。一方面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机制应逐步从“自上而下”转变为“自下而上”的供给模式,以满足广大农民对公共产品的实际需求。同时乡镇政府也要处理好公共产品投入的优先权问题,应遵循这样一个“梯度”:保证基本民生需要的农业生产、社会保障和义务教育等优先提供,对于一些发展性的公共产品的提供应该适度,而对于一些享乐性的公共产品的供给要严格控制,使有限的农村公共产品资源最大限度的满足农村居民基本的民生方面的公共需要。另一方面也要建立公共产品的需求表达机制,大力培养农民的民主意识,充分发挥农村社区等第三部门的作用,使一个村或乡范围内多数人的需求意愿得以体现。

再次,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应该明确各自的供给责任。公共产品因为其不同的特性分为不同的层次,不同层次上的供给主体要各尽其职,失位,错位都会带来公共产品供给的低效。科学地划清从中央政府到基层政府的职责十分必要:全国性的纯公共产品完全由中央政府供给,准公共产品由地方政府供给,跨区域公共产品,可以由受益的各方政府供给,由中央政府出面协调。

最后,要改变现行公共产品供给渠道单一的状况,应该坚持“一体与多元相结合,一体为主”的供给主体体系。坚持政府在公共产品供给主体中的主导地位,同时要建立多元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充分发挥农村社区供给、私人组织供给和第三部门供给在供给中的重要作用。明确不同主体的职责划分并建立有效的公共产品供给监督机制,以提高供给效率,是目前构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题中之意。

参考文献

[1] 史玲. 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研究[J]. 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2005,(5).

供给制度论文范文第4篇

在我国,农村的基础设施水平比较差,还有许多居民没有获得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缺乏必要的医疗卫生设施和服务;交通网、能源网、信息网等基础设施滞后。目前,农村公共产品的投入不足,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现状主要有以下几点:

1、农民急需的公共产品供给不足。使农民的生产分散化,需要良好的水利设施和农用固定资产等公共产品,而这些公共产品却供给不足。由于缺少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难以解决农民生产经营的后顾之忧,农民急需的科技服务、农机服务、销售服务等非常缺乏。

2、涉及到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公共产品供给短缺。农业基本建设、农村的教育、环境保护、农业发展的综合规划等公共产品见效慢、期限长,但对提高农民素质和可持续发展有重大意义。基层政府决策者对能够给他们自身带来较大利益的准公共产品,即使农民没有需求,当地政府也会积极供给。由于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公共产品供给短缺,造成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农民总体文化水平较低,农村生态环境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3、部分公共产品的提供损害了农民利益。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也并不一定会使全部农民受益。当政府的决策出现偏差,引导甚至强制农民转换产品品种,给农民带来严重的后果。

4、农村公共产品缺乏其他有效的供给渠道。目前,作为独立生产经营者的农民,必须进行生产性投资以满足自己的生存需要,这使刚刚解决温饱还远没达到富裕水平的农民实在无力抽出过多的资金提供公共产品。在当下农民对公共产品的需求也呈现多样性,从而使交易的成本增加。加上农民有保护私有财产的权利,就使得公共产品的供给更加困难。

二、改进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措施

我们认为,需要从以下几方面构建新型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以推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1、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公共产品供给体系,向城市和农村提供均衡的公共产品,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农村公共产品数量短缺、质量不好等问题经常出现。而城市实行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公共产品由政府提供,这使得城市公共产品优于农村公共产品。随着市场机制的确立,应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在公共产品的供应上应坚持城乡平等的公平性原则,向城市和农村提供大致均衡的公共产品,以加快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减轻农民负担。

2、动员社会资源进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农村对公共产品的需求规模较大,仅仅依靠现有的财力,可能会力不从心。对于部分准公共产品,可以采取政府支付与市场混合方式来提供。在明晰产权的前提下,积极引进各类资本,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兴办农村公益事业,通过投资主体多元化,来减轻基层财政的负担,为市场提供农村公共产品创造良好的环境。

3、调整公共财政支农结构,为农村提供合适的公共产品。一方面,要支持农田水利、交通、通讯、农村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支持科教兴农,为增加农民收入提供科技保证。大力加强财政对农村基础教育、农业教育的经费投入,扶持农业科研单位开展农业科技基础研究,加强新品种和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工作。加入WTO后,要参照发达国家的作法,适当减少种粮面积,扩大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鼓励农民生产优质、畅销的农产品。

4、精简乡镇政府规模,调整乡镇区规划。农业税的取消将减少其财政收入,而机构臃肿等问题将显得越来越突出。在农村公共财政体制建设中,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适度规划规模;对乡镇政府机构进行精简,实行政企分开,将社会职能交给社会中介组织,把事业单位与政府职能部门区别开来并实行人员分流,这样才能切实降低农村基层政府的运作成本,减轻基层财政的支出压力。

三、结束语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是我们党根据中国国情和顺应时代潮流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在这一发展过程中,没有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全面进步,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全面进步。要解决“三农”问题,推进农村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进程,就必须大力推进农村公共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

参考文献:

[1]]苏晓艳,范兆斌.农民收入增长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创新.管理现代化,2004,4

[2]陶学荣,史玲.统筹城乡发展中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研究.财贸研究,2005,3

[3]胡宝珠,杜晓.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原因及对策.云南社会科学,2004,4

供给制度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农村公共产品 供给主体多元化 可行性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长期实行“重工轻农”的城乡二元分配制度,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主要表现在财政支农支出上,但财政支农支出占农业GDP比重极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长期相对缺乏。供给费用,也多落在农民身上,农民负担大。然而当国家进行税改,取消“三提五统”等税外收费,全面取消农业税后,在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也无疑减少了过去用来购买农村公共产品的支出,造成了而今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有所减少的局面。因而,以政府供给为主导,其他主体多元化发展必将是未来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趋势。

一、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题多元化的必要性

传统的公共产品供给理论认为,公共产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由市场来提供公共产品会引起“市场失灵”,而政府供给公共产品则不然,将达到资源配置上的“帕累托最优”。因此,政府无疑是最好的公共产品供给者。目前,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状况表明,政府作为单一的供给主体在供给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而市场作为一种合理配置资源的方式,将引入竞争机制,可以对外部变化迅速做出反应,及时对农村公共产品需求做出供给调整。

此外,农村公共产品是相对农村私人产品而言的,为农村地区农业、农民生产、生活共同所需的具有一定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产品或服务。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公共卫生、农业科技推广、农田水利工程以及农村道路、自来水供应、公共文化设施等都属于农村公共产品的范畴。①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向现代经济结构的转型,我国农业结构由种粮为主和种植业为主的传统农业产业结构向多元化、高级化现代农业产业结构转变迫在眉睫。然而,我国对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有很大的缺口,而政府单一供给,难免存在公平缺位、供给不足等问题。因此,发展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多元化是解决目前公共产品供给存在种种问题的必要手段。

二、农村公共产品的多元化供给主体可行性分析

著名管理学大师彼得・德鲁克曾预言:“知识在社会必定是一个由三大部门组成的社会:一个是公共部门,即政府;另一个是私人部门,即企业;还有一个是社会部门,即非营利组织。”

(一)政府供给主体

根据公共产品理论,公共产品的公共性并不完全相同,对于那些同时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农村纯公共产品,如农村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服务等,政府具有其他主题所不具备的效率优势。因此,政府供给是好的方法。而对于那些不同时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农村“准”公共产品,如农村的道路交通、农田水利建设等政府也具有一定财力优势。另外,对于制度类的公共产品,政府更是具有天然的垄断性,政府然为农村公共产品的市场化和社会化建立并完善规则。

(二)私人部门供给

1、 私人部门供给的可行性

供给公共产品的收益难以完全排他,除具有“斯密同情心”的企业外,逐利的企业供给动机如下:

(1)通过让渡自身研发、外部引入的相关技术资源,以技术指导、培训的方式提供农村科技服务,以此种公共产品的供给来规范下游农户的生产流程,收购高质量低成本的农副产品。

(2)把公共产品作为一种专门性投资来对下游农户进行锁定(lock-in),增加两方“退出”成本。一定程度上稳定长期合作关系,抑制农户的违约动机。

(3)提高企业形象,通过投资希望小学,建立农副产品加工厂等一系列举措来响应国家“三农”政策,响应大众舆论号召,以此提高企业形象,增加广告效益。

2、 对政府的可行性

对政府来说,采用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模式,可提高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BOT模式,实质上是以政府和私人部门之间达成协议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部门颁布特许证明,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筹集资金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并管理和经营该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和服务。采用此模式,一方面为政府解决了融资问题,节约财政支出;另一方面,合理有效的集中市场资源进行建设,刺激消费,提供工作岗位。同时,为获标企业的形象提升起到了巨大的作用,社会影响巨大。

(三)非营利组织供给主体

非营利组织(NGO)通过从事政府和市场无法、无力或无意作为的社会公益事业,从而实现服务社会公众、促进社会稳定与发展的宗旨。非营利组织具有非营利性、组织性、民间性、自治性、志愿性等特点。②在农村公共供给中,能更好的弥补政府财政不足,公平与效率难以兼顾的问题。

1、“因地制宜”,实现公共产品效用最大化

非营利组织的民间性保证了其能更贴近农民大众,更明晰公共产品的需求。同时,其运作的灵活性使之能更有效的提供切合各地各时期农村公共产品,而不影响市场。有效的弥补了市场和政府的不足。

2、发挥农民主动性,自主创富

农村的非营利组织的民间性、自愿性决定了其能有效的整合利用已有的有限资源,发挥农民自主致富的积极性,主动开发生产前景,解决农村公共产品缺乏所造成的生产不便。

注释:

① 曲延东.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变迁研究[D].山东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8.

② 何晓波 张甜甜.关于非营利组织参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可行性研究[J].西安社会科学,2012,30(1)

参考文献:

[1]张敏,董建博.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多元化体制构建[N].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学报,2011,25(3):4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