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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世界各国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业发展的如火如荼。从接包方视角来看,印度、菲律宾、爱尔兰、迪拜、韩国等国家自由贸易园区发展离岸服务外包最为成功。基于此,本文选取印度诺伊达经济特区、菲律宾克拉克自由港区、爱尔兰香农自由贸易园区、迪拜自由区、韩国马山自由贸易区作为研究对象,并从其离岸服务外包发展概况、政策措施、发展成绩等视角进行深入剖析,对比情况见表2。
(一)印度诺伊达经济特区离岸服务外包印度诺伊达经济特区主要发展的是信息技术离岸外包和业务流程外包。诺伊达经济特区成立于1985年,占地面积125.45平方千米。近年来,诺伊达经济特区凭借先天的语言(英语)优势①,大力发展离岸服务外包并取得了卓越成就。其主要做法包括:一是印度早在甘地执政时期就制订了《计算机软件出口、软件发展培训的政策》,此后陆续针对离岸服务外包产业又推出一系列的放宽措施。2005年5月,在考察了其他各国经济特区的基础上,印度国会又正式审议通过《经济特区法案》。法案对经济特区离岸服务外包业的审批制度、准入标准、机构设置等方面做了全面的规定,为经济特区内离岸服务外包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支持基础。二是诺伊达经济特区积极建立软件技术园,为新进企业提供成功离岸外包的经验、提供高效和可靠的服务。这些举措吸引了IBM、富士通、LG、三星等大量的外资企业和大量的IT外包商,主要开展业务包括信息技术服务离岸外包、呼叫中心、研发外包、商务流程离岸外包。三是设立风险投资资金,主要针对软件及信息服务外包企业提供信贷支持,软件进口关税从100%降至零,服务外包企业的所得税实行5免5减半。凭借这一系列的扶持措施,目前,印度诺伊达经济特区业务流程外包服务行业一片欣欣向荣②。据统计,包含诺伊达经济特区在内,印度攫取了全球信息技术离岸外包市场总额的一半以上,以及业务流程离岸外包市场总额的46%;另外,据印度全国软件和服务企业协会估计,到2020年信息技术离岸外包和业务流程离岸外包的产值将双双增长近2倍,达到1750亿美元。
(二)菲律宾克拉克自由港区离岸服务外包菲律宾作为东南亚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发展中国家,近年来通过自由贸易园区发展离岸服务外包,经济得到迅猛发展,其中业务流程外包规模仅次于印度,成为全球第二大业务流程离岸外包承接国。克拉克自由港区作为菲律宾重要的一个自由贸易园区,其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发展十分成功。菲律宾克拉克自由港区成立于1992年,占地面积320平方公里,为促进离岸服务外包业的发展,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一是为提高离岸服务外包人才的竞争力,爱尔兰政府专门对克拉克自由港区进行拨款,设立面向离岸服务外包企业的“应用型人才培训基金”,对不符合离岸服务外包公司录用标准的应聘者发放培训券,免收各种技能培训费用,还承诺将通过培训后达到就业要求的人员就业后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再用来补充培训基金③。二是克拉克自由港区对离岸服务外包业采取多项鼓励政策,开展“国际服务业鼓励计划”,致力于信息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同时启动“投资优先计划”,将离岸服务外包业划入优先发展产业范畴。其他鼓励措施还包括:在克拉克自由港区开展服务外包业务的外资企业,前6年予以免税,免税期后可继续享受只交5%的营业税的特殊优惠待遇;自由港区内离岸服务外包企业还可免税进口特殊设备及材料;离岸服务外包企业在当地购买货物和服务免交12%的增值税。三是菲律宾政府针对克拉克自由港区离岸服务外包业对数据安全性的需求特点,建立了较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及信息保密制度,用以增强离岸服务外包发包方的信心。比如菲律宾政府先是通过“共和国法令8293号”颁布《知识产权法》,紧接着又通过了《数据安全和隐私法》④,突出对知识产权、数据安全的重视。这无疑对增强克拉克自由港区离岸服务外包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大有脾益。经过菲律宾政府及克拉克自由港区离岸服务外包行业协会的共同努力,菲律宾在全球服务外包领域的知名度蒸蒸日上。目前,菲律宾已占有全球离岸外包市场份额的20%以上,仅次于印度。在呼叫中心方面,菲律宾已超过印度成为行业的领头羊。
(三)爱尔兰香农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爱尔兰香农自由贸易园区软件和信息离岸服务外包业的发展起步于上世纪70年代,崛起时间为80年代后期,并在90年代中期得到迅猛发展,逐渐成长为全球离岸服务外包强国,其主要发展的是信息技术离岸外包。在发展信息技术离岸外包方面,主要采取的措施有:一是在上世纪70年代初,在全球企业开始运用计算机系统开展业务,新兴的离岸信息服务与需求市场开始在世界范围内形成之际,香农自由贸易园区迅速抓住机遇,积极利用自身地理和语言优势吸引全球软件企业,并成功收获大量美国软件企业进驻,成为美国企业进入欧洲发展离岸服务外包的桥头堡①;二是爱尔兰政府通过向自由贸易园区内的香农开发公司投资,并与由香农开发公司签订100~130年的长期租赁合同,香农公司以较低租金取得建设用地,进而以低价转租给自由贸易园区开展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的公司,使得自由贸易园区地价平稳又兼具竞争力;三是积极学习借鉴跨国公司入驻园区带来的丰富培训、管理等方面经验,辅以政府多方面激励机制,最终香农自由贸易园区离岸信息外包产业逐渐发展起来。目前,受香农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利好的国际号召力影响,大量跨国软件公司进入爱尔兰香农自由贸易园区,国内从信息技术离岸外包的企业也由1996年的390多家,急剧增加到到2014年的1000多家。爱尔兰已经成为欧洲发展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吸引外资最多的国家之一。
(四)迪拜自由区离岸服务外包迪拜外包区(DubaiOutesourceZone,DOZ)于2004年宣布设立,是世界上第一个专注外包业的自由区,主要发展的是信息技术离岸服务外包。其成功经验主要有:一是为促进离岸服务外包发展,迪拜通过皇室法令,从批准一家外资子公司的加入(48小时迅速完成审批)、签发签证(24小时)到确保新办公室的冷水机是满的(迪拜外包区大楼的管理者们负责装修和布置办公室)等各个方面,都给予了外包区广泛授权。二是迪拜将低廉的劳动力和现代化基础设施相结合,吸引到想把从呼叫中心到金融研发机构的信息技术密集型活动都外包出去的公司。外包区为外包提供商建立了覆盖欧洲、亚洲、美洲及中东等的全球性外包业务网络。同时启动了一个为投资者而设的居住计划,建设了各项活动、娱乐、休闲设施,为专家们提供各种居住及生活上的便利。三是迪拜外包区为吸引更多的外包企业,制订了配套的设施服务和优惠政策。其中主要包括:100%的免税,暂定50年,包括企业所得税、收入税、关税;100%的外国独资;货币自由兑换;收入、利润自由汇出;低廉的房产成本及法律支持;启动当地人才市场建设、加快人才培训;快速简单签证、便捷通关基础设施、一个窗口业务服务等。
(五)韩国马山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韩国于1970年设立马山出口自由区,开始以传统劳动力密集的加工制造业为主,在2000年之后逐渐增加贸易、物流、流通、信息处理、服务业等功能,后更名为马山自由贸易园区,积极发展信息技术离岸外包、业务流程离岸外包以及知识流程离岸外包,现已成为韩国服务离岸外包业的聚集地。其主要做法包括:一是为促进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的发展,韩国废除了财政经济部的《关税自由区法》,其内容被吸收、合并到产业资源部的《自由贸易园区法》之中,通过把性质相似的两部法律合并,使复杂程序简单化,通过将两个区合并运行达到最佳效果;二是园区不进入韩国国内的商品不受海关监管,不涉及关税,可以自由流通,投资自由;三是在政府管制放松背景下,马山自由贸易园区由于受土地紧张等制约,积极推动园区产业结构升级,采取鼓励离岸服务外包发展的措施,如对涉及国外商务的高技术服务业实行免征七年所得税的政策,远远优于制造业。截至目前,具有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占园区企业总数80%以上。
二、对中国的启示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当前,印度、菲律宾、爱尔兰、迪拜、韩国等国家自由贸易园区积极发展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所取得的成功经验,为中国的自由贸易园区开展离岸服务外包提供了重要参考模版。
(一)建立健全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相关法律法规目前,中国的自由贸易园区发展离岸服务外包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这不仅会造成外商担忧,还会影响他们将业务外包转移到自由贸易园区的决心。因此,中国应根据本国实际,借鉴国外自由贸易园区发展离岸服务外包在法律法规方面的成功经验。首先,出台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行业标准。受“重制造、轻服务”传统观念影响,中国一直存在服务价值不受重视现象,许多企业不得不把项目中的产品和服务合并报价、以产品收益弥补服务收益。因此,订立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行业标准,对于提高中国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的标准化程度是一个契机。其次,构建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业的监管体系。离岸服务外包业的监管日益成为影响离岸服务外包发展的一个关键制约因素,加强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业的监管关键措施是逐步落实以下几点:建立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和人员资质资格评定体系、认证认可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等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体系建设,推动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安全的绩效考核,开展服务外包信息安全认证评估,引导和支持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企业尽快建立健全内控机制等。再次,对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产业信息安全方面进行专门立法,设立数据安全中心。目前,中国已有基本完整的信息安全法律框架体系,但在信息安全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不断加强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企业、行业在信息安全方面的保护力度。例如,出台配套的相关离岸服务外包产业信息安全法,用以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另外,还可以在自由贸易园区设立专门的“离岸服务外包数据中心”,确保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离岸服务数据安全等。
(二)提升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信息公共服务印度是第一个着手树立品牌形象的离岸服务接包方,其独特的品牌优势为印度在国际离岸服务外包市场确立了地位。就中国而言,应大力提高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信息公共服务水平,打造“中国服务外包”国际品牌。首先,中国应借鉴印度成功经验,在海外市场宣传中树立中国统一的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企业品牌,宣传中国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的质量,通过各种会议、会展等场合宣传、展示中国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形象;其次,积极筹建和完善自由贸易园区内具有领导和影响地位的离岸服务外包产业协会、组织,针对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行业法律政策方面为政府提供有效建议,开展全球离岸服务外包市场营销与品牌建设,协会应积极动员、组织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企业拓展国际离岸服务外包市场,积极展示中国离岸外包服务提供商适应国际市场的能力,重点发展在国际上代表中国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的领军企业①,统一中国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信息,踊跃参与国际离岸服务外包行业贸易展等;再次,自由贸易园区离岸外包服务行业协会应代表中国离岸服务外包行业,就国际离岸服务外包标准、预期、趋势及最佳惯例等内容对自由贸易园区内各接包公司进行培训,遵循国际规范针对整个行业,定义关键性术语与定义,促进中国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企业与国际市场平滑接轨。
(三)加大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产业扶持力度政府应继续完善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环境,提升对自由贸易园区离岸外包产业的扶持力度。根据其他国家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发展的成功经验,国家应充发挥宏观调控作用,帮助自贸区离岸服务外包企业提升国际竞争力。首先,充分发挥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政策的促进作用,扩大政策覆盖面,在自由贸易园区积极制定并拓宽最新的优惠政策涵盖面,填补现有离岸服务外包产业推动体系的空白,延长政策时效,充分体现政策的普惠性。例如采取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产许可证的放宽政策、离岸服务外包服务软(硬)件进出口关税及其他税(如营业税)的减免政策,对涉及国外商务的高技术离岸服务外包项目免征所得税等。其次,加强重点领域的支持,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拓展行业领域,推动从主要依靠低成本竞争向更多以智力投入取胜转变,打造以可持续离岸外包服务交付优势为内容的国际离岸服务外包核心竞争力②。再次,对自由贸易园区内符合条件的离岸服务外包企业、单位开展服务外包人才培训、资质认证等给予补助。例如对获得CMMI(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PCMM(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ISO27001/BS7799(信息安全管理标准)、ISO20000(IT服务管理)、SAS70(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认证以及其他相关国际资质认证的离岸服务外包企业,可按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奖励。
(四)增强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企业国际竞争力提高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企业自身的综合能力是获取更多欧美日等发达国家离岸服务外包订单的有效措施。首先,应提高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企业与客户交流沟通能力。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是开展离岸服务外包合作的首要前提,包括语言沟通技巧以及对离岸服务发包国文化背景的理解能力两个方面,这些能力的提升对进一步加深服务外包双方的信任与理解,帮助中国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企业争取更多外包订单十分重要。其次,提高离岸服务外包企业的管理能力。企业管理能力的提升主要是指自由贸易园区内离岸服务外包企业通过比如资格认证等方式证明自身的离岸服务外包能力与服务水平,使海外服务外包客户直观了解自贸区服务外包企业的能力,增加对企业的认可度。再次,提升离岸服务外包企业承担项目的交付能力。承担项目的交付能力包括离岸服务外包接包企业的一系列技术、业务、服务等专业能力,其中技术能力主要指离岸服务外包企业的独立研发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业务能力指离岸服务外包企业对其所服务的外包业务的理解和掌握能力,服务能力指离岸服务外包企业具备的向客户提供全方位、完善的外包方案能力。唯有如此全方位增强离岸服务外包企业综合能力才能坚定国外客户信心,为中国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的发展打下内在的坚实基础。
一、韩美FTA的主要内容
韩美FTA是一个以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为蓝本的具有广泛内容的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内容涉及农产品、纺织品、原产地、海关清关制度、卫生检疫制度、技术壁垒、投资、服务、金融、电子商务、竞争性政策、政府采购、知识产权制度、劳工问题、环境和透明度问题等19个领域。韩美FTA是美国15年来签署的最大规模的自由贸易协定,也是与亚洲国家签署的最大规模的自由贸易协定。韩美FTA是双方相互妥协的产物,是不完整的、均衡的协定。依双方谈判代表所述,双方都实现了自身的目标,但却都没有实现自己的全部要求。在多轮谈判中,农业、汽车、纺织品等领域的开放问题一直是谈判的焦点。
在农业方面,美国迫切希望完全实现贸易自由化,韩国则要求将部分农产品排除在贸易自由化之外。直到谈判结束,双方才相互让步达成协议:美国同意将大米排除在外,允许韩国保持进口配额限制;韩国则宣布只要国际兽疫局(OIE)承认美国是控制风险国家,就恢复进口美国牛肉。其他农产品谈判双方也各有让步。在汽车领域,美国希望韩国废除所有关税及非关税壁垒,韩国则要求美国立即废除轿车关税,并在5年内废除小型货车关税。双方最终敲定,汽车零部件和小于3000co的汽车立即取消关税,大于3000co的汽车在未来3年内取消关税,小型货车在lO年内取消关税。韩国同意改变针对美国大型车的税制,并在3年内将汽车特许权税从10%降低到5%。在纺织品领域,韩美FTA最终将执行“YarnForward”规定,即:FTA下的纺织品必须在美国或韩国境内制造。这样,美韩贸易中就有61%的纺织品被取消关税。但作为特殊安全机制,对可能使相关行业受冲击的纺织品进口,2年内仍可征收关税。
二、韩美FTA的战略意图
(一)促使韩国扩大开放范围,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韩国在工业化后期开始转变政府主导型经济发展政策,持续推行自由开放政策,较好地适应了经济全球化趋势。其商品贸易占GDP的比重超过70%,服务贸易比重达13.5%,超出其他主要国家。但WTO多边贸易体系作用并不明显,相反,许多大国也纷纷加入到原本以中小国家为主的双边自由贸易体系,区域主义呈高速扩散态势。韩美FrA不仅意味韩国继续适应经济区域化趋势,也意味韩国要继续扩大开放,在实现货物贸易自由化的同时,也促使服务业及部分薄弱产业积极面对世界经济自由化浪潮。此前,韩美各自缔结的FTA规模较小,不足以承担经济增长点的重任,而此次世界第一大经济体与第十大经济体的FTA,会给双方提供更广阔的贸易平台和经济增长契机,每年会增加多达200亿美元的贸易额。有研究表明,韩美FTA可使韩国对美出口增加12%~17%,GDP增长2%左右。届时,GDP最高可增加135亿美元,创造10万余就业岗位。另外,非关税壁垒的撤销和公平竞争条件的形成及透明度的提高,还可增加投资和技术转移,促进服务业的发展,建立透明的会计制度,形成灵活的劳动市场,进而推进韩国整个经济的发展。
(二)分散韩国的对外依存度,摆脱其对中国市场的严重依赖。上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韩国出口结构发生巨大变化。对美出口比重由1986年的40.1%降至2006年的13.3%,而对华出口比重则由5.2%增加至27.2%。受中国经济高速发展带动,以零配件、原材料为主的对华出口成为韩国经济的支柱。而且,韩国制造业海外投资50%以上集中在中国。虽然中国不断扩大的市场拯救了后工业化时期的韩国经济,但由于对中国依赖程度过高,致使中国经济变动对韩国影响也越来越大。因此,韩国需要以韩美FTA为契机,重新找回已经失去的美国市场份额,在出口市场上进行多样化规划。
(三)使韩国摆脱“三明治”的被动局面,寻找东亚之外的平衡点。韩美FTA能在最后期限内迅速达成,除美国政府“促进贸易权限”(TPA)即将到期的原因外,更主要还是韩国政府出于“严肃的政治判断”。韩国近年来一直担心自己沦为东北亚的“三明治夹心”,害怕埋没在日本与中国之间。韩国迫切希望扭转竞争力上的颓势,希望从这种“夹心饼干”状态中挣脱出来,希望通过缔结亚洲最大规模的FTA来扭转局面。韩美FTA有助于韩国重新调整贸易关系,减少因对美贸易顺差而频繁引发的贸易摩擦,降低韩国对日本商品的依赖和逆差状态。今后在美国市场上,韩国所享有的优惠将有利于与日本产品竞争。
(四)有利于韩国与中国争夺美国市场,提高全球市场竞争力。美国是“完全竞争的市场”,每年进口规模高达1.7万亿美元。因此,在美国能通行的商品,在全世界也能通行。但韩国商品在美国市场的占有率呈逐年下降趋势。韩国在美国的市场占有率已从1995年的3.3%降到现在的2.6%。而中国在美国市场的占有率,1995年只有6.1%,但2005年已达14.6%,10年间上升1倍多。韩国认为,中国的急剧增长,压缩了韩国在美的市场空间,这种趋势今后仍有可能继续。韩国正处于必须寻找新突破口的十字路口,而与美国签署FTA,正是为增强其竞争力,届时韩国商品就无须再惧怕“中国价格”。韩国对美出口预计会增加353至462亿美元,相当于2005年韩国对美出口额(438亿美元)。特别是汽车、纤维、电子等主要出口产品的对美出口将会大幅增加。
(五)形成韩美同盟,牵制中韩的融合。韩美FTA除经济上的考虑外,还包含复杂的政治因素。其一,韩国在长远战略上想做中美之间的“势力均衡者”,以便在东北亚地区求得良好的生存发展。其二,美国在长远战略上要牵制中国,牵制中韩融合。因而需要利用韩国的“平衡战略”,以达到“更深介入亚洲”的目的。对韩国而言,作为唯一与美国缔结FTA的东北亚国家,韩美FTA将使双方在已有军事同盟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经济同盟,从而形成“整体同盟”,提升自身“东北亚平衡者”的地位。对美国而言,韩美FTA的经济含义与政治含义也同等重要。防范与牵制中国是美国与韩国签署FTA的一个重要因素。由于中国在东亚经济合作中的作用日渐增强,美国在亚洲的经济地位受到影响。因此,美国希望通过美韩FTA加强同东亚的联系,牵制韩国进入中国经济圈,削弱中国对东亚的影响。(六)主导东亚VIA进程,掌握VIA标准的话语权。韩美VIA通过争夺东亚VIA进程的主导权,掌握VIA标准的话语权,形成对中国的无形压力,迫使中国在今后FTA谈判中做出让步。近年来,为争夺东亚贸易主导权,美欧都在加速实施亚洲FTA战略。韩美FTA标志着美国以亚太经合组织为舞台的VIA战略已拉开帷幕。欧盟与韩国的VIA谈判也已开始启动。美欧2007年5月与东盟就开始VIA谈判达成协议。美欧之所以在亚洲加速VIA战略,是担心中国在东亚的话语权过于强大。美国认为,东盟与中国达成贸易协议加强了中国的领导地位,削弱了美日的地位,并促使其他国家与之进行VIA谈判。相反,美国在亚洲的VIA谈判处于陷入僵局的危险,布什总统在贸易方面的“快速审批权”也将到期。如果欧盟现在开始进行自己的FTA计划,美国在亚洲及广泛多边体系中的地位可能进一步被削弱。韩国VIA战略也有类似考虑。韩国采取的是“远交近攻”的“三步走”战略,即先是美国,然后是欧盟,最后是中日。韩国认为这是掌握主动、扩大影响的重大举措,通过与最大经济体美国签订FTA,韩国将首先掌握FTA标准的话语权,继之与欧盟、加拿大的谈判也都不会很难,进而在东亚VIA进程中占据主导地位。韩美VIA达成后,中国和日本都表现出一些急迫情绪,欧盟也称要在年内结束谈判。这使韩国意识到先同美欧谈判就可以“要挟”邻国对自己做出让步。
三、韩美VIA对中国的影响
(一)使中国在东亚一体化进程中处于被动局面。韩美FTA意图削弱中国在东亚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的影响。韩国成功走出“10+3”框架的束缚,摆脱中日夹击下的“三明治”尴尬局面,实现经济上的“平衡外交”,在东亚VIA进程中为韩国赢得话语权。如果韩国与欧盟VIA谈判成功,那么韩国就几乎掌握了全部主动权。这意味着中国不得不考虑“10+3”框架之外更广泛的VIA战略,扩大中国的选择范围,以赢得东亚VIA进程中的主动权和话语权。韩美VIA将对中国对外经济战略产生影响,促使中国形成并实施自己的FTA战略。
(二)可能造成部分贸易转移损失。韩美大部分产品实现零关税后,对中国可能造成的贸易转移主要有三方面:中韩产品在美国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中美农产品在韩国市场上的竞争更加激烈;对华投资的转移。中国与韩国出口到美国市场的部分产品重叠,由于韩国产品关税降低甚至取消,相应地提高了其产品竞争力,中国这部分产品的出口市场可能被韩国挤占。同时,由于美国农产品物美价廉,竞争力较强,可能威胁到中国农产品对韩国的出口。在中国对韩国的出口中,农产品占重要地位。目前,韩国每年从中国进口农产品近30亿美元,是仅次于日本的第二大农产品进口国。不过中国与韩国有地缘便利优势,加之中国农产品技术含量和竞争力的不断提升,这方面的影响不会太大。另外,韩美间的零关税,不仅会使韩美间相互投资增加,也会使试图进入美国市场和韩国市场的外商在华投资企业增加对韩投资。
(三)中韩FTA谈判将更加艰难。韩美VIA为韩国与中国、欧盟VIA谈判增加了筹码,可能效仿韩美VIA模式,如,在与欧盟的谈判中也提出把大米排除在贸易自由化进程之外,并要求继续维持对谷物、蔬菜和水果的保护性关税;或在与中国进行VIA谈判时也持此强硬立场。所以,农业问题肯定是中韩FTA谈判的焦点和难点。如果欧盟在农业问题上对韩国让步,将对中国更不利。在这方面,中国须作好充分准备和谋划。韩美FTA使中韩和日韩VIA谈判产生压力。日本表示随时可以谈,中国也显示出可在农业方面退让一步以尽快开始谈判的姿态。但韩国在与美国的谈判取得成功后,并继续与欧盟谈判的情况下,对中国的谈判势必要价过高,谈判将更加困难。
韩美FrA对我国的影响也不都是负面的,贸易转移对调整中韩贸易结构、缓解中美贸易摩擦也有一定促进作用。总之,韩美签署VIA,对中国利弊兼有,重要的是认真分析,采取对策,减少负面影响。
四、中国的对策
目前,中韩VIA尚处于联合研究阶段,虽取得初步成果,但中韩FTA的建立还存在一定难度。韩美FTA给中国带来压力的同时,也给中国FTA战略和中韩FTA发展提供了许多启示。
一是不必急于签署中韩FTA。鉴于韩美VIA的诸多“折扣性”条款和例外条款,中国的态度应是不温不火、不急于与韩国达成协定。这与韩国对待中韩FTA的态度是一致的。二是中国应更积极稳妥地让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效应显现出来,提高中国的谈判筹码。借鉴韩美FTA的战略指向,在“10+3”框架之外发展与发达国家的FTA。正如今年4月7日中国与新西兰签署的FTA一样,完善和坚持自己的FTA战略,掌握东亚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主动权。三是保护和利用好本国市场。韩美FTA谈判的历程显示,市场是需要精心呵护的。尤其是对一个巨大的发展中国家市场,如果过于开放市场,别国就会失去与之进行FTA谈判的动力和积极性。
对未来中韩FTA谈判,可采取如下对策:
(一)从战略高度坚持均衡原则。韩美FTA的谈判过程始终贯穿着从战略高度坚持均衡的原则。为尽快达成协议,韩国在汽车、牛肉上作出让步,美国在农产品和开城工业园产品原产地认证上作出让步。中韩FTA最大的障碍仍是农产品市场的开放及开放程度问题。目前,韩国以高额关税阻挡中国农产品进口,一旦FTA谈判开始,农产品将成为双方争论的最大焦点。为能促成中韩FTA,需要双方从战略高度坚持均衡原则,各自有所让步。
(二)对敏感产业采取例外与分阶段推进方式。FTA具有阶段性推进特征,可采取分期逐渐的方式来取消关税,并把双方较敏感的领域作为例外处理。在对待敏感产业问题上,应采取韩、美FTA中的过渡期安排,以缓解短期冲击,获得双方国民的支持。在双方可承受的程度下,以几年到十几年不等的时间作为缓冲期限,以达到既保护民族产业又促进双边贸易的双赢目的。双方可根据本国国情,找出最薄弱的产业部门作为例外产品,待到较为成熟时再对外开放。
(一)模型
参考ColeandElliott(2003)的模型,结合中国具体情况和本文实证目的,得到本文使用的模型:
其中,k、t分别表示地区、年份;Ekt表示污染指标,用人均污染排放量表征(文中根据需要也采用污染密集度);KLkt表示资本劳动比率;Ikt表示人均收入;Okt表示贸易开放度,用贸易依存度表征;D是一个时间趋势变量。RKLkt和RIkt分别表示相对资本劳动比率和相对人均收入。
对上述模型各变量含义加以说明:
(1)资本劳动比率KL代表结构效应。加入资本劳动比率的平方项KL2是考虑到资本积累对环境边际效应递减。如果β1>0且β2<0,则说明随着资本劳动比率的增加,环境污染排放以递减的速度增加。反之,如果β1<0且β2>0,环境污染排放随资本劳动比率增加而减少。理论上,随着资本劳动比率的增加,经济结构由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资本密集型产业转化,即由清洁产业向污染密集型产业转化,导致污染增加。
(2)人均收入I代表规模和技术总效应。人均收入项的系数可能为正也可能为负,因为在一般情况下,规模效应对环境影响为正,技术效应对环境的影响为负,因此当规模效应大于技术效应时,总效应为正,反之为负。另外,模型中人均收入的平方项表示人均收入对环境的递减效应,同时与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含义也保持一致。
(3)贸易开放度O代表贸易对环境的总效应。ORKL是变量O和相对资本劳动比率RKL的乘积,表示要素禀赋动因引起的贸易对环境的影响,ORI是变量O和相对收入RI的乘积,表示“污染天堂”动因引起的贸易对环境的影响。
要素禀赋假说认为,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资本要素充裕的国家将出口资本密集型产品(污染密集型产品),劳动要素充裕的国家将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清洁产品),因此,当相对资本劳动比率增加时,污染增加。“污染天堂”假说认为,如果各个国家除了环境标准之外,其他方面的条件都相同,那么污染企业会选择在环境标准较低的国家进行生产,这些国家就成为了“污染天堂”。因此,当β6<0时,表示要素禀赋假说存在,当β7>0时,表示“污染天堂”假说存在。
需要说明的是,当模型(1)的被解释变量采用人均污染排放量时,解释变量人均收入项代表规模和技术总效应,但如果被解释变量采用污染密集度对上述模型重新估计,人均收入项对污染密集度的影响只体现技术效应。因此本文将人均污染排放和污染密集度分别作为模型的被解释变量,先对规模和技术效应进行估计后单独估计技术效应。
(二)变量说明及数据来源
本文采用的样本数据为1990-2005年(1996年和1997年除外)29个省市(除外,重庆市数据计入四川省)的数据,下面就被解释变量和解释变量分别说明。
(1)被解释变量
被解释变量包括三种污染物的人均污染排放量和污染密集度,参考Antweiler等(2001)的选取标准,本文选取的污染物分别是二氧化硫、废水和烟尘。
各省市污染物的人均排放量分别由各省市的污染物排放总量除以总人口数得到。由于1996年和1997年只有工业污染排放数据,缺乏生活污染排放数据,故本文选取的统计时段为除1996和1997年以外的1990-2005年,基础数据来自相应各年的《中国环境年鉴》和《中国统计年鉴》。各省市污染物的污染密集度等于各省市污染物排放总量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
(2)解释变量
需要说明的变量包括资本劳动比率KL、人均收入I、贸易开放度O、相对资本劳动比率RKL、相对人均收入RI和时间趋势变量D。
各省市的资本劳动比率KL等于各省市1952年不变价表示的资本存量与就业人员数之比。前者的数据采用张军等(2004)估算的数据,后者的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
各省市人均收入I的数据均采用剔除价格因素后的上一年人均GDP数据,即采用1990年不变价表示的1989-2004年各省市的人均GDP数据,基础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
各省市的贸易开放度O等于当年价表示的各省市进出口总额与GDP之比,进出口总额基础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1993-2006》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年鉴1991-1992》,基础数据由美元表示,根据相应年份的美元兑人民币年平均汇率换算成人民币。
各省市的相对人均收入RI等于上面得出的各省市的人均收入I与当年全国的人均GDP之比。各省市的相对资本劳动比率RKL等于上面的各省市的KL与全国的资本劳动比率之比。
时间趋势变量1990年取值1,依次各年度分别取值2到14。三、计量结果及分析
本文依据豪斯曼检验(Hausman-test)的检验结果来判断估计模型采用固定效应模型还是随机效应模型。根据检验结果,模型估计时全部采用随机效应模型。被解释变量分别采用人均污染排放量和污染密集度的估计结果依次见表1和表2。
(一)规模、技术和结构效应分析
表1的估计结果是将人均污染排放作为被解释变量得出的,资本劳动比率KL表征贸易对环境的结构效应,人均收入I表征贸易对环境的规模和技术效应。
表1第1列和第2列分别是Antweiler等(2001)和ColeandElliott(2003)的估计结果。为和本文的估计结果比较,先对其加以说明。Antweiler等(2001)估计结果显示,规模效应变量(GDP/km2)和结构效应变量(KL)都与二氧化硫浓度之间呈现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而技术效应(滞后三年的人均收入的移动平均值I)与二氧化硫浓度之间呈现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即经济规模的扩大和资本积累对环境污染的影响为正,技术效应为负。与Antweiler等(2001)不同,ColeandElliott(2003)和本文的模型中,人均收入项I(前一年人均GDP)代表规模和技术总效应。ColeandElliott(2003)的估计结果中,结构效应变量(KL)与人均二氧化硫排放量呈现显著的正相关关系,随着资本劳动比率的增加,人均二氧化硫排放增加,且速度递减。而人均收入(I)与人均二氧化硫排放量呈现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表明负的技术效应已经超过了正的规模效应。
表1的第3-5列是本文模型的估计结果。
首先,二氧化硫的估计结果与ColeandElliott(2003)的结论是一致的,即结构效应为正,规模和技术总效应为负。不同的是,表征规模和技术效应的人均收入项I统计不显著,说明正的规模效应和负的技术效应相互抵消后对环境的作用很小,则经济对二氧化硫排放的影响将主要取决于结构效应。
其次,废水的估计结果显示,资本劳动比率KL与人均废水排放之间显著正相关,即结构效应为正。人均收入项I的系数统计显著且为正,表明技术和规模效应为正,正的规模效应超过负的技术效应,其原因在于,废水包括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而国家对污水的治理主要集中在工业污染方面,生活污水的迅速增加和难以治理是导致规模效应超过技术效应的主要原因。近年来中国的环境统计数据也显示,生活污水排放量已经超过工业废水排放量,成为水污染的主要来源。
最后,烟尘估计结果显示,结构效应不显著,且正的规模效应超过了负的技术效应,规模和技术总效应为正。同时,人均收入I的一次项系数为正,二次项系数为负表明,针对烟尘,中国的人均收入水平还没有越过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转折点,处于曲线的上升阶段。随着人均收入的增加,人均烟尘排放量增加。
表2是将污染密集度作为被解释变量得出的估计结果,主要分析由人均收入I代表的技术效应。与ColeandElliott(2003)的估计结果类似,本文所选的三种污染指标中,人均二氧化硫和废水排放分别与人均收入之间呈现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即技术效应为负。人均烟尘排放与人均收入之间也是负相关,但不显著。表明人均收入的提高已经推动技术进步,进而减少污染。
(二)要素禀赋动因和“污染避难所”动因分析
表1和表2中,联合变量ORKL表征要素禀赋动因,联合变量ORI表征“污染天堂”动因。
表1中,同Antweiler等(2001)的估计结果一致,本文二氧化硫的估计结果也为要素禀赋假说和“污染天堂”假说提供了实证支持。要素禀赋变量ORKL与二氧化硫浓度之间呈现显著负相关关系,这说明,相对于中国的平均水平,大部分省市资本劳动比率相对较低,因而还主要集中于劳动密集型产业,这就大大地减少了中国污染排放,这与要素禀赋假说的内容相符合,同时,“污染天堂”动因变量ORI与二氧化硫浓度之间是显著正相关关系,即相对于中国的平均水平,大部分省市的人均收入也比较低,对环境质量的需求不大,因而导致了较弱的环境管制,增加了污染排放,这又符合了“污染天堂”假说的内容。废水和烟尘的估计结果也符合这两个假说,但是估计结果部分不显著。
另外,与Antweiler等(2001)贸易有利于环境改善的结论不同,ColeandElliott(2003)的估计结果显示贸易密集度(O)与二氧化硫浓度之间呈现显著的正相关的结果,也就是说,贸易自由化导致环境污染增加。本文的估计结果中,依污染指标不同,贸易对环境的总体影响也发生变化,总体上,贸易自由化有利于减少人均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但增加了人均废水排放。表2中贸易变量的符号基本上与表1一致,其估计结果进一步印证了上面的讨论。
最后,表1和表2的时间趋势变量(D)基本上都与污染指标呈现统计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这说明随着时间的推移,公众的环保意识、环境友好型技术的开发及其他的因素都促进了污染的减少。
为进一步阐明表1和表2的经济含义,本文在表1和表2的基础上计算了各污染指标对所有经济因素的弹性,自变量的值采用各省市所有年份的平均值。估计结果见表3和表4。
从表3可以看出,贸易开放度对环境的影响相对于其他经济因素来说较小,具体地,贸易开放度提高1%,人均二氧化硫排放减少0.15%,人均废水排放增加0.06%,人均烟尘排放减少0.16%。同时,对每个污染物来说,其“污染天堂”动因对环境的影响都大于要素禀赋动因带给环境的影响,比如对于二氧化硫,其“污染天堂”动因的弹性值为0.4,而要素禀赋动因的弹性值为-0.05,前者远远大于后者,如果不加以控制,中国大部分省市很有可能变为“污染天堂”。
表4的数据显示,三种污染物对技术效应的弹性都比较大,说明技术效应较大程度地降低了污染密集度,减少了污染排放,但是,较大的技术效应并不一定能够全部抵消规模效应,结合表3,对于二氧化硫,技术效应超过了规模效应,而对于废水和烟尘,规模效应仍大于技术效应,因此需要中国进一步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开发新技术,降低污染。
四、结论
1.贸易自由化带来的经济规模的扩大和资本密集型产业的增加(结构效应),都加大了我国的污染排放,但同时贸易开放给中国带来的技术进步降低了国内的污染排放强度,贸易是否有利于中国的环境改善依污染指标不同而不同。
2.贸易对环境总体影响相对较小,且正负因污染指标不同而不同。就本文所选的三种污染物,贸易自由化减少了二氧化硫和烟尘的排放,却增加了废水的排放。导致这个结果的原因,尽管近年来国家对主要污染物的管制已经加强,但是主要将重点放在了大气的污染治理上,尤其是二氧化硫的治理,而忽视了废水的治理。
3.本文的估计结果也为要素禀赋假说和“污染天堂”假说提供了一定的实证支持。相对于中国的平均水平,多数省市的资本劳动比率较低,资本不充裕导致的要素禀赋效应减少了环境污染排放;同时,相对于平均水平,多数省市的人均收入较低导致较松的环境管制,使中国的污染排放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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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国际贸易产业以来,自由贸易与保护贸易的孰优孰劣便是经济学家一直喋喋不休争论的焦点,也是各国政府在贸易政策抉择中最棘手的问题之一。自由贸易思想虽然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里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保护贸易不甘示弱,在各国的贸易政策中依旧或多或少的占有一席之地。
发达国家的保护对象主要是陷于结构性危机的产业部门,而发展中国家主要是保护民族经济,且保护的重点是幼稚产业。
加入WTO后的中国是否应该完全贸易自由?幼稚产业的保护是否丧失了意义?对幼稚产业政策应该如何予以取舍?本文将通过对理论基础和现实的分析来得出结论。
一、保护幼稚产业的理论基础分析
幼稚产业的理论基础是李斯特的“幼稚产业论”。李斯特发扬了美国汉密尔顿保护本国制造业的观点,以历史判断为基础,提出不同的国家由于其发展阶段不同贸易政策也应有所不同。处于落后地位的国家应该对那些面临国外强有力竞争而自本论文由整理提供身又具有潜在的比较优势的幼稚产业予以高关税保护,培植它们的竞争力,直到这些产业成长起来为止。
这些新的产业能给国家带来未来收益,形成强大的生产力,而这些“生产力比财富本身更重要”。幼稚产业论一经提出便对自由贸易思想造成了巨大的冲击,现在也依然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一般认为幼稚产业论对斯密的自由贸易思想提出的质疑主要在于各国国情不同,落后国家进行自由贸易最终不利于该国的生产力的提高和产业体系的建立。李斯特认为自由贸易思想是“世界主义的”。但现实世界是由各国家组成,本论文由整理提供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利益要求。
经过李嘉图完善的自由贸易理论强有力的证明,自由贸易能使世界资源优化配置、能带来各贸易国福利的增加和世界总产量的提高。
但李斯特认为对于落后国家而言,这种短期或眼前利益(可以比较低的成本换取较多的商品和劳务,增加国民福利)是以牺牲长期或未来利益为代价的。从长远来看,目前尚处于萌芽阶段但将来对国民经济发展十分重要的工业产业的生产能力在国际自由贸易的环境下会受到剧烈冲击,根本没有发展空间,这种只重视眼前利益忽视未来利益的自由贸易对落后国家而言非常不利。
所以李斯特主张:通过国家的干预对幼稚产业实施暂时的保护,这种保护应持续到该产业在国际市场上具有竞争力为止。幼稚产业论也认为保护可能会产生资源配置扭曲、走私、降低效率等效果,尤其是在幼稚产业的选择失误、保护措施不当等情况下。
但支持幼稚产业保护的经济学家认为受保护的幼稚产业应该具有潜在的动态的比较优势和外部经济,在保护下只要其生产成本下降的本论文由整理提供足够快,那么保护结束后所得的收益就足以补偿保护的成本,在这种情况下的保护就是有利的。贸易保护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而放眼世界完全的自贸易也是不存在的。
世界各国在选择贸易政策时都要考虑与其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
二、国际贸易环境的分析
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入WTO,自由贸易在更大范围得到了推进。但是在自由贸易的背后我们也不难感受到贸易保护的潜流强有力的涌动。
首先是新贸易保护主义的盛行与加剧。
上世纪70年代的经济危机使许多国家加大了利用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保护本国产业的力度,尤其是隐蔽的灵活的具有歧视性的非关税壁垒的运用非常广泛。
由于这一时期的贸易保护特点明显不同于以往的对幼稚产业的保护,所以被称之为“新贸易保护主义”。
在进入21世纪以来,这种保护具有愈演愈烈的趋势,集中的表现就是更多的更为隐蔽的非关税壁垒的使用。
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采用高标准的环境、技术等“绿色贸易壁垒”保护国内市场,其中发达国家所设置的市场准入门槛(技术标准等)明显高于发展中国家。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也提出了更进一步的开放市场的要求,而本论文由整理提供自己却在农产品等领域牢牢的奉行保护主义。美欧日等国采取的农产品补贴政策拉低了全球农产品价格,而农产品出口正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支柱。目前日本对水稻的进口关税依旧高达490%。
其次,贸易自由化进程的停滞不前。这集中体现在多边贸易体制下的多边合作进展缓慢,如国际社会普遍关注
的WTO多哈回合,在坎昆会议的失败的阴影下步履蹒跚,而个别WTO成员,特别是发达国家成员,一意孤行的实行单边主义,使多哈回合的主旨——发展问题的多边谈判难以取得突破性进展。目前区域性的贸易合作的活跃反映了多边贸易自由化的困境。
自由贸易与保护的相互交织是这一时期国际贸易领域的一大特点,自由化是断断续续的主旋律,而保护似乎是一个无处不在的“幽灵”。不同的国家保护的重点也不同,发达国家主要在于农产品和陷于结构性危机的产业,发展中国家在于幼稚产业和服务业。这种现实反映了它们经济处于不同的发展水平,也表明了在目前世界经济格局下国家之间利益争夺之所在。
三、外贸政策的现实环境——渐进的贸易自由化近年来,中国经济稳定增长,外贸以高于国际贸易的增长速度在增长,进出口额在国际贸易额中所占份额越来越大
但与贸易强国相比我国外贸还存在明显的差距:如出口结构以低档产品和低附加值产品为主,贸易条件持续恶化,贸易竞争力较弱,服务贸易出口发展滞后。其中,服务贸易方面的差距尤其引人瞩目,1999年发达国家服务贸易出口相当于其商品贸易出口的24%,我国的服务贸易出口相对于商品贸易出口的比重低于15%。这些差距折射了我国经济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发展中存在的产业结构不尽合理,产业竞争力较低等深层次问题。中国虽然被号称为“世界工厂”,但产业竞争力仅限于劳动密集型产品,高科技产业、服务业等相对落后属于幼稚产业,这种国情决定了中国对外开放的路径是:渐进的开放市场——渐进的取消保护——逐渐取消保护——贸易自由化。
加入WTO的谈判过程和我们做出的承诺清楚的表明了这一点,而这种渐进的开放思想也构成了被国外学者所称道的“中国模式”精神的重要部分。实事求是的依据经济规律和发展所能承受的限度确定开放的步骤是我们理性的选择,超越式的外贸政策是非理性的。许多拉美国家从80年代起奉行新自由主义,不顾国情的实行贸易自由化最终导致经济危机的例子应该引起我们的警醒。根据发展阶段适时调整、灵活应对才有利于向最终目标的迈进。自由贸易是世界各国理想的终极目标,但在我国工业化尚未完全实现的现实下适度的保护是必要的。这就是国情所给予我们的外贸政策环境。
四、目前中国幼稚产业政策取向的建议
根据以上的分析,在当前国内国际经济环境下,我国对幼稚产业的保护是必要的,而幼稚产业论的理性的成分也给予保护以一定的理论支持。
但由于对幼稚产业的保护在一定程度上会降低经济效率,所以必须审慎运用保护政策,尽量减少因为保护所造成的经济扭曲和福利下降。鉴于中国目前的经济状况,对幼稚产业实施保护的政策取向应该是:谨慎选择、适度保护、渐进开放、完善市场体制。
谨慎选择体现在要科学的选择被保护产业:主要的原则是应该本着与时俱进的思想科学的选择被保护产业。一方面是根据巴斯塔布尔标准和肯普标准选择那些具有明显外部性和潜在比较优势的产业,这些产业的保护在一定时期后收益应该大本论文由整理提供于保护的成本,应该是一国具有战略地位的产业同时能起到带动其它产业部门发展的作用,同时对它们的保护也应该是能弥补市场不完善所造成的企业先进入损失以有利于技术的创新。另一方面要适时的对被保护幼稚产业进行筛选。保护不是无期限的,否则会造成低效率和严重扭曲资源配置的恶性循环,李斯特提出的时限是最高30年,对于保护时间过长而至今还未成熟起来的幼稚产业应该取消保护。
适度保护体现在制定合理的保护措施,保护程度要适当。
一般的保护方式是关贸易政策和产业政策。贸易政策主要是关税和非关税,产业政策是政府运用宏观调控手段对被保护产业提供资金、信贷、补贴等产业支持。目前我们的保护方式面临着调整,原因在于加入WTO后我国承担的主要义务是关税有步骤的下降,非关税壁垒也在逐步取消。所以运用传统的关税手段来扶持幼稚产业发展的空间已经逐渐的在缩小。
以往的以关税为主的保护措施要逐步的让位于非关税措施和产业政策。在可以运用关税的空间里就要设法提高保护的效率。
一方面要研究关税结构,争取设置对幼稚产业有利的关税结构,同时提高关税的有效保护率。除关税措施以外要适时、适度的使用WTO所允许的一些非关税措施来实行保护,并且将WTO框架中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条款用足用好。其中可以依据GATT等18条的规定来施行对重要的幼稚产业的保护。
渐进的开放体现在保护应该是开放的保护、逐渐取消的保护。
保护的目的是提高产业的竞争力,但完全的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封闭的保护只会产生低效的懒惰的产业,所以应该适度的引入竞争,或者是国内市场分割的打破,或者是在一定限度内允许外国厂商的进入。当然这要根据被保护产业的实力、国内和国际市场环境来决定。此外,要适时的引入“毕业条款”机制,根据产业发展的不同阶段,逐渐的弱化保护并在其成熟后坚决的撤销保护。所以保护政策不应该是刚性的,应该灵活而富有弹性。超级秘书网
sp;完善市场体制。
自由贸易思想因为其完美的市场假设与现实相去甚远而使自由贸易成为国际贸易的理想目标,但较完善的市场体制无疑是企业正常开展其经济活动的基础。健全的市场功能齐全的市场意味着市场扭曲的减少,这将为产业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在市场扭曲消除的前提下许多保护措施也就不必要了。
但目前国内市场存在诸多问题,如市场体系的不健全,部分市场秩序的混乱,政府的职能“越位”、地区市场壁垒的存在等。所以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市场体制的完善是当务之急,是对幼稚产业逐步取消保护的前提,是进一步对外开放市场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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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后以来,区域一体化蓬勃发展。根据WTO统计,截止到2005年11月12日,向WTO及其前身GATT通报备案的区域贸易协定中仍然生效的总计达142个,其中101个是1995年1月WTO成立后备案的。在所有WTO成员中,除蒙古国以外,其他都是一个或多个区域自由贸易协定的当事国;协定当事国之间的贸易额占到全球贸易总额的一半以上。区域经济一体化对世界经济诸领域、世界经济的总体格局以及国际经济秩序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区域一体化过程在全球展开,形式日益发展,排他性日益减少,合作领域日益扩大,从而为全球一体化的最终实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本论文在阐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对美国和拉美对组建美洲自由贸易区各自所抱的动机及各自经济一体化的进展情况进行了介绍和分析,接着对美洲自由贸易区的谈判进程及其进展受挫的原因进行了介绍和分析,最后分析了美洲自由贸易区的组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并指出了我国应该采取的几点对策,即调整对拉美出口产品的结构,利用好拉美现有的区域市场优势,与拉美一些国家先行建立自由贸易区,尽快推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加速发展。
关键词:区域经济一体化;美洲自由贸易区;影响对策
引言
战后的世界经济是以贸易、生产、金融乃至经济政策趋向全球一体化为特征的,而这种一体化又首先以区域经济的一体化形式表现出来。20世纪50年代以来,区域一体化的蓬勃发展对世界经济诸领域、世界经济的总体格局以及国际经济秩序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区域一体化过程在全球展开,形式日益发展,排他性日益减少,合作领域日益扩大,从而为全球一体化的最终实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本论文在阐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对美国和拉美对组建美洲自由贸易区各自所抱的动机及各自经济一体化的进展情况进行了介绍和分析,接着对美洲自由贸易区的谈判进程及其进展受挫的原因进行了介绍和分析,最后分析了美洲自由贸易区的组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并指出了我国应该采取的几点对策。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基本理论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出现的新现象。它首先出现于西欧,其后,拉丁美洲、亚洲和非洲的发展中国家也纷纷仿效。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内涵
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经济学教授维纳(J.Viner)于1950年在《关税同盟问题》一书中首先引入了现代关税同盟的理论。这一理论成为当时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的核心。
在维纳提出现代关税同盟理论之后,荷兰经济学家丁伯根(J.Tinbergen,1954年)第一个提出了经济一体化的定义。他认为,经济一体化是指有关国家贸易的自由化,并将经济一体化分为消极一体化和积极一体化。他认为,消除歧视和管制制度,引入经济交易自由化是消极一体化;而运用强制的力量改造现状,建立新的自由化政策和制度为积极一体化。
英国经济学家宾德(J.Pinder,1959年)引申了牛津字典关于“将部分合成一体即一体化”的解释,指出经济一体化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不仅允许商品在它们之间自由流动,而且还允许生产诸要素自由流动,为此消除各国在这些方面存在的各种歧视,做出一定程度的政策协调。美国经济学家巴拉萨(B.Balassa,1962年)在其论文中将经济一体化定义为既定一个过程,又是一种状态。作为一个过程的一体化意味着取消国家间的经济歧视,强调了动态性质;作为一个状态的一体化意味着国家间不存在各种经济歧视,强调了静态性质。
前苏联学者马克西莫娃(Maximova,1976年)提出的有关经济一体化的定义认为,一体化是国家经济间发展深层次且稳定的生产分工关系的过程;是具有同类社会经济体制的国家群体框架内的国际经济实体的形成过程,这一经济一体化过程显然由统治阶级所操纵,因而,也是一个商品政治化的过程。这一定义更多的是从政治经济学出发,而不是从国际经济学出发的。
霍兹曼(Holzman,1976年)强调,一体化是一个成员国家间相似产品和同类要素价格一致化的状态。也就是说,经济一体化是成员国间在有关便利的制度支持下货物、服务和要素流动无障碍的状态。这一认识实质上将区域一体化的讨论由关税同盟进一步引向了共同市场的层次。曼尼斯和素迈(Mennis和Sauvant,1976年)的研究则将经济一体化同产业部门的融合,政策和行政的统一联系起来。
马洛和蒙蒂斯(Molle,1988年)强调了经济一体化中传统经济地理因素的重要性。派内克(1988年)的研究则提出了一体化同开放经济及经济相互依赖等观念的差别。
总之,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定义是随着实践的发展而演进的。这一定义所揭示的内涵在于:首先,区域经济一体化最显著的标志是成员国之间关税等贸易障碍的消除;其次,谋求最佳的国际生产分工是一体化的根本原则;最后,区域一体化的出发点是使每一个成员国能获取比单独一国时更大的利益。
我国国内的学者们也对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的概念进行了深入探讨。我们对于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的概念基本上可以归纳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的产品和生产要素可以无阻碍地流动和经济政策的协调,一体化程度的高低是以产品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差别或范围大小来衡量的,从而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组织也有不同的形式。区域经济一体化指的是:在世界生产力发展的客观推动和各国谋求国民经济持续发展主观努力的综合作用下,特定区域内的国家或地区通过达成经济合作的某种承诺或者组建一定形式的经济合作组织,谋求区域内商品流通、要素流动的自由化以及生产分工的最优化,直至形成各国经济政策和区域经济体制某种程度的统一。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组织形式
区域经济一体化有其不同的组织模式。以一体化的目标高低为序,最低层次的是“自由贸易区”(FreeTradeZone)。在这一组织形式下,区内各国取消内部关税和非关税贸易壁垒,成员国的对外贸易等各项经济政策仍保持独立。
在自由贸易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关税同盟”(CustomsUnion),同盟内部除了商品自由外,最关键的是建立统—的对外关税,从而在对外贸易政策上取得某种程度的一致。
较关税同盟再高一层次的是“共同市场”(CommonMarket)。除了统一贸易政策外,各国间还实行各种生产要素(劳动力、资本、技术等)的自由流动。
“经济同盟”(EconomicUnion)更进一步在超越交换关系安排的基础上,将协调机制延伸至成员国国民经济的几乎所有领域,在财政政策、金融政策、贸易政策、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和社会保障政策等方面达成一致,并谋求建立基于成员国部分让渡的超国家协调管理机制。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最高形式是“完全的经济、政治一体化”(FullEconomic&PoliticIntegration),最终形成一套放大至区域尺度的“国民经济体制”,超国家的管理机构享有相当充分的超国家,从而拥有区域内各国所认可的经济、政治、社会诸领域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权。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实践过程中,除了以上各项谋求不同层次制度性安排的组织形式外,还出现了另一类更关注功能性目标的区域一体化组织形式,即所谓的“开放的地区主义”的合作方式。其特征首先是开放性,即在谋求区域内的经济合作、经济互补和经济融合中反对对区外国家“以邻为壑”;其次是非体制性安排,即支持为达成经济一体化开展国家政府间合作和设立一体化的辅常设机构,但反对组建超国家的管理机构和让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