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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
1.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着力健全完善重大疫情应急响应机制,制订完善重点应急响应措施方案,切实提高防范和化解重大突发急性传染病疫情能力,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领导指挥体系。完善协同联动机制,强化监督预警,加强卫生应急管理队伍建设,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
2.积极参与健全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协同配合工信、发改等部门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重要物资辖区产能布局,建立应急物资紧急采购、紧急征用和动员、调运、跨区域援助等机制。
3.加强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分析评估肺炎疫情卫生应急处置工作成效,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修订、完善《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因机构调整及职能转变等原因导致内容需要变动的应急预案。各单位结合实际,及时更新、修订、完善现有的卫生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建立卫生应急预案动态更新机制,不断完善预案体系建设。
4.开展卫生应急协作机制建设。推进与邻县卫生应急合作,加强与军队、武警等相关部门应急力量间建立协作共建机制,共同提高应对不同类型突发事件的救援能力。加强卫生应急区域合作,建立区域联防联动机制,开展区域卫生应急联合培训、演练等活动,提高区域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卫生应急能力。
二、稳步提升卫生应急核心能力
5.规范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工作。建立完善各级突发公共卫生风险评估专家队伍,制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工作方案,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对辖内可能导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传染病和危险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对公共卫生能力和应对准备进行评估研判,推进风险评估结果运用,不断提高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工作质量和成效。
6.加强县级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县级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建设,督促、指导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单位积极争取县级财政支持,参照省级印发的《县级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参考目录》,完成卫生应急队伍基本装备“补短板”项目建设。指导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单位开展卫生应急培训、演练,有效提高各级卫生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7.加强卫生应急队伍精细化管理。加强县级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县级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各承建单位要将单位内性能好、可承担卫生应急救援任务的救护车辆统一加贴“县紧急医学救援”和卫生应急标识。做好卫生应急培训、演练,年内组织县级卫生应急队伍开展不少于2次卫生应急技能培训和不少于1次综合演练。对照《省级卫生应急队伍管理考核评估指标》,强化队伍日常装备保养、训练管理,提高队伍卫生应急快速反应能力。
8.开展医疗机构批量伤员收治演练。推进县总院卫生应急救援准备,研究制定批量伤员检伤分类、快速接收、分流等程序,结合县总院应急床位扩充能力任务,开展批量伤员紧急接收演练,检验医院床位应急扩充能力建设成效和应急准备工作情况。
三、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工作
9.做好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按照《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和《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县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预案》等要求,加强值班值守,强化信息整合,建立灵活高效的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机制,有序有效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特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加强与应急管理、农业农村、市场监督、教育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调合作,健全联防联控运行机制,做好突发急性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10.做好卫生应急信息报告工作。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执行各项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渠道畅通。
四、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反恐等工作
11.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指导辖内卫健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必管”规定,落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岗位责任,加强安全风险防控,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和消防措施,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国家卫健委新颁发的《医疗机构消防安全九项规(2020年版)》学习宣传,确保消防安全。加强对委直属各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督导检查,建立安全管理台账,督促存在隐患问题单位加强隐患排除和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完善安全管理和消防管控长效机制,确保落到实处。
12.履行好部门反恐怖防范职责。县内各医疗卫生单位落实《省医疗机构反恐怖防范标准》和《省生物行业反恐怖防范暂行标准》,加强反恐怖防范工作督导检查,强化县级院前急救反恐最小作战单元的应急备勤、日常训练和综合演练,各医疗卫生单位参照市级院前急救反恐最小作战单元模式建设,做好卫健系统反恐怖防范与应对准备工作。
五、统筹做好其他卫生应急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博乐市党委经济工作会议、博乐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理念,紧紧围绕博乐市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发展目标,全方位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完善应急管理预案体系及考核评价机制,推进应急管理示范点深层次建设,夯实应急管理基础,加强应急管理知识宣传普及,不断提高全社会风险防范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全面加强应急管理机制建设。巩固应急机构建设成果,继续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理顺应急管理体制。各乡镇场、街道、市直各部门要根据人员变动及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和充实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制订应急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并认真加以落实,对辖区应急管理工作定期进行研究和部署。各乡镇场、街道要加快应急管理专兼职工作人员的配备,在工作经费及相关补助等方面予以保障;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业务例会制度,着力提高基层应急管理办事机构业务能力,切实承担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指导督促职责。各乡镇场、街道以及各专项指挥部要完善协调联络机制,与驻地军队、武警部队、农五师团场(连队)加强信息沟通。市、乡(镇、场、街道)两级应急办要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专家组(技术指导组)工作机制,严格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定期向专家通报制度,发挥专家组(技术指导组)作用,经常性组织开展应急管理专家调研活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完善突发事件监测预警、物资储备、避难场所建设、信息、征用补偿、责任追究等各项配套制度措施。
(五)加大救援队伍建设及物资储备,提升应对处置能力。按照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推进博乐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向“一队多用、一专多能、多灾种救援”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方向发展;市环保、住建、交通、水利、农业、林业、畜牧、卫生、农机等部门结合行业特点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各乡镇场、街道要着力提高基层突发公共事件先期处置能力,建立应急救援队伍训练培训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对应急救援队伍实行动态管理,应急救援队伍变动情况每半年报市应急办备案。市应急办制订和下发应急物资管理报备办法,加强对全市应急物资进行整合和管理,市交通、水利、林业、畜牧、卫生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资源普查统计制度,建立应急资源台账,创新储备制度、方法和措施,合理确定储备品种及规模,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补充和更新,同时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应急物资协同保障和高效调运机制,确保满足调度使用。要进一步完善企业代储应急物资制度,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力量相结合的应急管理资金保障机制。
(六)全面推进应急示范建设。制订博乐市应急管理示范创建方案,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鼓励乡镇(街道)、学校、社区、企业积极参与示范创建,配备必要人员、装备,加大相关基础设施投入,建成标准化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逐步推动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三、保障措施
一、提升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水平
1.做好政务值班工作。进一步健全政务值班工作制度,提高值班人员综合素质,严格执行各项规定,确保应急处置及时有效。加强政务值班工作检查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职责明确、定位清晰、运转高效的政务值班体系。
2.规范值班信息报告工作。进一步严格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内容、格式、时限要求,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加强对突发事件信息的筛选、研判,提高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规律的把握能力,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现象。强化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把握突发事件的正确舆论导向。
二、加强应急防范处置能力建设
3.强化应急预案修订与演练。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全面启动基层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制定年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专项和综合演练,取得实战经验,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提高综合预测预警水平。进一步加强预测预警能力建设,重点提升气象灾害、海洋灾害、地质灾害以及引发次生灾害的预警能力。建立综合预警机制,规范预警主体,理顺程序,扩展渠道,提前部署安排相关防范措施,掌握减少风险和应对突发事件的主动权。严格落实各职能部门应对突发事件的职责任务,强化对各类隐患的排查、整改力度,建立常态化突发事件风险评估机制。
5.做好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组织编写《市“十二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使之与省、市级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相衔接,并有计划分步推进实施。
三、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应急队伍
6.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以市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为核心,专业队伍为骨干,志愿者队伍为辅助的应急救援队伍,着力强化重点行业、企业、基层单位应急队伍建设。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应急演练和工作交流,不断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
7.规范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的意见》(政办发〔〕3号),加快推进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研究制定我市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实施意见,整合应急志愿力量,提高应急志愿者专业化服务水平。
8.发挥应急专家队伍作用。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行业特点,积极做好应急管理专家组充实调整工作,充分发挥专家组成员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
四、积极推进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9.加快推进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建设。积极推进各级应急平台建设,完善专业子平台功能,努力实现省、市、县三级平台互联互通。
10.加强应急资源管理。加大应急保障投入,加强专业化应急物资库建设,开发应急资源数据库管理系统,建立区域联动的应急保障网络,完善各类应急资源的储备、调用、配送、补偿等管理机制。
11.进一步规范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继续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建立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制度,统一建设标准,明确责任主体,建成一批“标识显著、功能完善,集散方便、众所周知”的应急避难场所。
五、深入开展应急宣教培训工作
12.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利用全国防灾减灾日、全国消防日等主题日,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深入推进应急知识“五进”工程(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编制印发《市市民应急知识手册》,普及相关应急常识,增强公众的应急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13.强化应急培训。将应急培训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和应急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着力提高其应急指挥能力和应急执行能力。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
六、加大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力度
一、加强统筹谋划
(一)完善体制机制。制定出台《市区全面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指导方针、基本原则和重点任务,构建森林防灭火工作新格局。进一步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印制《市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试行)》,调整充实指挥机构人员力量,厘清成员单位职责边界,推动区、镇森防指办公室实战化运行。健全完善森防指会商调度、信息共享、协调联动等制度机制,分级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业务培训。〔牵头单位:区森防指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镇、景区、区森防指各成员单位〕
(二)坚持依法治理。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以及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森林防火命令,推进森林防灭火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镇、区森防指各成员单位〕
(三)深化专项整治。持续开展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推进10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四个清单”落地落实;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深入学习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印发《市区2021年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推动实现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增强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10个专项工作组的牵头单位,各镇、景区、区森防指其他成员单位〕
二、推进责任落实
(四)压实各级责任。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灭火责任,建立“三张清单”加“一项承诺书”制度(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查清单、责任与任务承诺书),落实高位推动末端发力群防群治终端见效工作机制要求,积极构建区包镇、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户包人、护林员包山头的“三级六包”责任体系,将工作责任和任务压实到最小工作单元。进一步细化全区党政领导干部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强化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乡镇属地责任、林管员巡查巡护责任。〔牵头单位:区森防指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镇、景区、区森防指各成员单位〕
(五)强化部门职责。细化区森防指“一办六组”(办公室及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违规野外用火管控及火案查处组、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小火打早打了组、火灾科学扑救指导组和信息综合组)和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建立“一办六组”工作体系,提高森防指规范化、专业化、实战化水平。实施由区森防指成员单位包镇联系督导制度,强化森林火灾风险防范工作督促指导。〔牵头单位:区森防指办公室。责任单位:区森防指“一办六组”及其他成员单位〕
(六)严格督促考核。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工作,运用“四不两直”等形式,发挥“两书一函”(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提醒敦促函)制度作用,加强对任务部署、隐患整改、火案查处等工作跟踪督促,推动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及时整改销号。加强对各镇、区级有关部门履行森林防灭火工作职责的绩效管理,严格按照《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考核办法》组织考核。〔牵头单位:区森防指办公室。责任单位:区森防指各成员单位)
三、提高防控水平
(七)狠抓隐患排查。开展森林火灾风险普查,组织实施高火险期森林火灾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国有林区、风景区等重点区域,以及林区内的学校、居民区、危化品仓库、油库等重点目标、重要设施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整治,因地制宜构建生物阻隔带和工程阻隔带等相结合的防火阻隔系统。深化森林输配电线路火灾隐患专项治理,建立隐患台账动态管控机制,督促电力企业开展巡线剪枝、线下可燃物清理,建立完善大风天气情况下拉闸限电措施。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落实“四同步”的森林防火设施建设规定,推进林区老旧电力线路升级改造,提升综合防灾避险能力。〔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经信局。责任单位:各镇、景区、区森防指其他成员单位〕
(八)强化监测预警。扎实推进林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和瞭望点设备设施升级改造,配备巡护侦察无人机,统筹规划建设点、线、面一体和空地结合的森林防灭火预警监测网络体系,为火源管理、火情监测提供有力支撑。建立气象、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会商研判协作机制,及时预报预测预警信息。发挥林场职工、村民组织和护林员等一线人员优势,做到火情早发现、早处理,打早打小,严防“小火酿成大灾”。〔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气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经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各镇、景区、区森防指其他成员单位〕
(九)实施精准防控。落实分区分级抓好森林火险精准防控工作要求,持续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结合红、橙、黄、蓝四级火险预警,采取针对性措施,实施森林火险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牵头单位:区森防指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镇、景区、区森防指各成员单位〕
(十)深化宣传教育。制发《市区森林防火宣传月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林区输配电设施防火专题科普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两微一端”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森林防灭火宣传报道。组织干部走村入户开展针对性宣传,推动防灭火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寺庙。形成村村张贴防火公告、户户下发防火公约、人人知晓防火禁令的宣传氛围。加强学校防灭火教育,用好防火读本挂图,开好专题课程,发挥好“小手拉大手”作用。及时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发挥好教育、警示、震慑作用,增强社会各界防范意识、法治意识。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舆情引导管控。〔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委宣传部、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民宗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各镇、景区、区森防指其他成员单位〕
四、夯实基层基础
(十一)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落实中、省关于加强专业扑火队伍建设意见办法,加快推进区级森林防灭火队伍组建,通过集训、轮训等方式开展专业扑火队伍培训,进一步提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扑火队伍等协同实战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第一时间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各镇、景区、区森防指其他成员单位〕
(十二)做好装备配备。加强要素保障,推进物资储备库建设,强化物资储备,及时采购补充库存。配齐必需的灭火装备,差异化加强以水灭火、以风灭火等针对性装备配置,提升个人防护装备水平,配备个人辅助装备,定期开展装备检查,推动装备更新换代,合理确定备份,加强专业扑火队的车辆配备,推广适合全区森林火灾扑救的专属装备,配齐配全现场勘验设备、执法专用设备、野外办案救护装备等,视情开展政府购买航空应急救援服务,扩大森林航空消防覆盖范围。〔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区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各镇、景区、区森防指其他成员单位〕
(十三)提高基础能力。按照《市森林防灭火标本兼治总体方案(2020—2025年)》,做好瞭望点、防火道路、隔离带、实训基地、消防水池、停机坪、取水点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提升森林防灭火综合防控能力和扑救水平。〔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各镇、景区、区森防指其他成员单位〕
五、强化应急处置
(十四)开展预案演练。根据《市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要求,按照同步筹划、分级编修的要求,完成各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编修工作。进一步完善极端天气及局部微气象条件下林区输配电线路避灾应急预案,适时组织预案对接会审。充分发挥消防救援队伍布局优势,开展联防联训联扑,切实提高组织指挥、实战攻坚和紧急避险等能力。〔牵头单位:区森防指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镇、景区、区森防指各成员单位〕
(十五)加强统一指挥。严格执行《省森林草原灭火组织指挥工作规范》,规范前线指挥部组织指挥流程和现场指挥员灭火指挥流程。分级分类分期组织森林灭火指挥技能培训,提升各级指挥员科学指挥能力。按照“四个统一”的要求,将现场扑救火方案制定集中统一到指挥长、现场扑救力量调度集中统一到调度长、现场扑救火行动实施集中统一到专业扑救队伍、现场扑救火安全管理集中统一到安全官。〔牵头单位:区森防指办公室、区自然资源局、区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各镇、景区、区森防指其他成员单位〕
一是高度重视,工作部署到位。入汛以来,及时部署防汛工作。明确了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及时气象信息。建立健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时刻绷紧防汛抗灾这根弦。
二是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到位。各单位按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县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松防指〔2020〕3号)文件精神逐一梳理辖区内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对象,,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拉网式”“地毯式”开展重点部位防汛安全隐患排查、监测预警、排危除险工作五是宣传教育要到位。
三是提早安排,物资准备到位。切实履行防汛工作职责,积极落实防汛物资的储备工作,车辆、人员随时到位。全县采购应急物资共计190万元,并及时发放到各乡镇和部门。
四是坚守岗位,防范救援到位。制定了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电话记录,及时上报下传防汛信息,随时做好应急预警准备。
五是成立队伍,组织力量到位。县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各乡镇成立以退伍军人和民兵为主的应急救援队伍。一旦发现险情,随时听从防汛指挥部调遣,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处置,第一时间投入防汛抢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