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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推进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是改善城市环境质量、造福人民、惠及子孙的事业,是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节能减排、解决环保问题的民生工程。今年以来,我县启动了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的选址、审批、招商等前期工作,但进展不平衡,效果不理想,全县的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整体工作滞后。因此,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紧抓实项目建设工作,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2009年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二、统一部署,明确任务
(一)主要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县委、县政府提出2009年年底前完成县城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任务。具体任务和要求为:
1.2009年年底前建成靖边县污水处理厂。
2.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要与厂区建设同步进行,在污水处理厂运行前必须完成配套管网建设。
(二)建设规模。按照“实事求是、适度超前、一次规划、分期建设”的原则实施该项目。污水处理厂总规模3万吨/日,总投资3000万元,包括厂区和主干管网建设,其中一期建设1.5万吨/日,中水回用2.4万吨/日,主干管长度12公里,总投资4000万元。
(三)建设方式。根据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我县对新建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原则上采用ppp特许经营方式建设或与政府授权的企业合资建设。
1.通过招商引资模式,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商务谈判等多种形式确定bot或ppp投资运营商。
2.项目可研、环评、征地、补偿、厂区三通一平工程等前期工作及费用由县政府统一负责承担。
3.ppp模式经营期限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计投资〔2002〕159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到期后所有资产由投资商无偿移交,县政府享有产权,经营方式另行协商。
4.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污水处理费按保底基数各自承担,未达到保底污水处理量的,按保底量交纳,超过保底量的,按实际数量交纳。
5.根据有关规定,特许经营商必须具备良好的投资信誉、财力、技术等条件,同时,在特许经营协议中明确违约责任,实行保证金制度和项目进退机制。
(四)资金筹措。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采用“政府建网(清运)、社会建厂(场)、产业运作、政府配套、企业按规定标准排放、政府按达标水量付费”的建设经营模式,建立政府财政投入、引进外资、广泛吸纳社会资金、积极争取国家环保治理资金等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资体制。
1.争取中、省补助资金500万元,其中:省财政以奖代补资金420万元,中省预算内资金和环保治理专项补助资金80万元。
2.市财政补助资金1000万元(2008年计划600万元,2009年计划400万元)
3.特许经营筹资2000万元。将新建的污水处理项目采取bot或tot的模式打包出让特许经营权给一个有技术、有资金实力的专营公司进行建设经营。
4.县政府自筹1900万元。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一)尽快启动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建设
我县要紧紧抓住当前中、省、市对城市垃圾、污水处理项目给予资金支持的有利时机,切实把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早谋划、早实施、早日建成投运。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抓紧做好项目审批、环评、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污水处理项目必须做到处理设施与配套管网同时设计,配套管网原则实行雨污分流,确保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正常运行。
(二)强化在建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工程管理
按照垃圾、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工艺流程需要,科学合理确定工程建设时序。在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中,必须做到配套管网工程先行建设。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要求,突出抓好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等工作,切实将工程质量责任落到实处,保证污水处理项目工程优质高效建设。
(三)建立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及补偿机制
1.落实污水处理收费机制。一是建立我县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办法;二是以“成本+合理利润”为核心,建立污水处理费调整机制;三是明确责任主体,包括收费主体、管理使用主体、标准调整主体;四是制定中水价格和使用管理办法。
2.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和补偿机制。要加快建立鼓励使用中水、污泥以及垃圾资源化的成本补偿与价格激励机制,推动中水、污泥和垃圾的资源化。县政府要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城镇污水收集系统以及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低和收费不到位时的运营成本补偿。
(四)强化运行管理和监督,确保达标排放
实行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评估制度,将评估结果作为核拨污水处理运营费用的重要依据。新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必须安装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并与环保、建设部门联网并连通。对未按规定和要求运行的污水处理设施要限期整改。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运营费用与污水处理cod合格率挂钩。污水处理厂接纳符合国家规定的污水,出水cod处理合格率不得低于有关规定的标准。污水处理厂出水cod处理合格率达到标准以上的,县政府应按规定及时支付污水处理运营费用;出水cod处理合格率低于标准的,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按有关规定在当月污水处理运营费中扣除;连续三个月出水cod处理合格率低于标准的,责成城市污水处理厂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收回运营主体的特许经营权。
四、加强领导,夯实责任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垃圾、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加快建设步伐,县政府成立靖边县污水处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张凯盈担任,副组长由副县长田启庄担任,县政府办、经发局、监察局、财政局、城建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物价局、招商局、审计局、双创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环保局局长孙治和同志兼任。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县城污水处理项目推进的统筹协调工作,确定建设方案,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确定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比例,监督项目实施。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污水处理项目推进的协调工作,细化工作措施;审查对外招商方案,积极争取中省补助资金;汇总项目建设情况及相关问题,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制定项目推进目标责任书及其考核工作。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经发局:负责宏观管理,及时审查、审批、申报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文件;下达年度投资计划;积极争取中、省、市资金;检查监督并组织竣工验收。
监察局:负责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的监督,督促检查项目建设过程中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项目实施单位履行职责情况。
财政局:负责依据项目计划会同有关部门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依据投资计划,按项目进度拨付建设资金;对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以及国家和省、市上下拨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资金不流失。
城建局:负责污水处理行业技术指导和建设、运行、管理及监督工作;参与初步设计评审;建立和完善运营监管体系,加强动态考核管理;制订中水回用、污泥利用的管理办法。
物价局:会同财政和相关行业部门负责制订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办法及标准;制订中水回用、污泥价格标准;对污水处理收费的监管,督促全县进一步加大污水垃圾处理费征收力度。
环保局:负责办理项目规划选址意见,参与初步设计审查。依据项目计划会同有关部门争取环保专项资金的支持;对污水处理厂排放水质的监督监测和垃圾处理场的环境监督管理;负责污水处理项目环评的审查和报批,参与污水处理项目初步设计评审;对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内重点工业污染源的监控,与建设部门共同完善污水处理运营监管网络。
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污水处理项目土地预审和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招商局:负责污水处理厂招商引资工作,拿出招商方案,包装好污水处理厂区项目,推介并完成bot、tot方式的招商。
审计局: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督审计工作。
双创办:负责项目建设与双创工作任务的衔接,提出双创工作对项目的要求。
近年来,本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住宅小区开发建设进展较快,各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安置被拆迁房屋使用人(以下简称被迁居民)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未能按协议规定按期安置被迁居民的问题仍较为严重。为了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保证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保障被迁居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特做如下通知:
一、拆迁单位申请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除必须符合《北京市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等有关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异地安置被迁居民的现房数量,达到被迁户所需用房总量的50%以上(远郊区、县的现房不计入该比例之内);
(二)周转房数量达到周转户所需用房总量的50%以上;
(三)拆迁安置用房的总数量、户型比例等应当达到安置拆迁户的需要条件;
(四)安置用房的市政配套设施和生活服务配套设施(包括学校、医院和交通道路、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邮政、电信等),应当具备使用条件;
(五)用于异地安置拆迁户用房的建设资金、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均已落实,并已开工建设。
二、市、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以下统称拆迁管理机关)对拆迁单位申请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条件,必须严格审查。城近郊8个区房地产管理局向拆迁单位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必须报经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否则一律无效。各区、县政府制定的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危旧房改造工程的拆迁政策,必须报经市计委、市建委和市房地产管理局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取得拆迁许可证的拆迁单位,须与区、县拆迁管理机关订立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责任书,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期限完成拆迁,严格履行与被迁居民签订的拆迁协议。用于拆迁周转户回迁或者异地安置的用房及房屋配套设施,均必须比拆迁协议规定的安置期限提前6个月竣工,以保证被迁居民按期安置。
四、由于特殊情况,用于拆迁居民的安置用房不能按期竣工的,拆迁单位必须提前向拆迁管理机关和被迁居民说明情况,采取积极措施加快建设速度,并按规定向被迁居民增发临时安置补助费。
五、拆迁单位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拆迁或者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弄虚做假以及擅自延长规定拆迁期限的,由拆迁管理机关依法处罚;由此造成被迁居民经济损失的,由拆迁单位给予赔偿。
一、生态市建设得到了空前重视
*年是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书任期考核的最后一年,全市各级充分认识我市生态建设的重要意义,自去年年底省政府对我市的生态市建设市长目标责任书中期考核后,市政府于元月份组织了对各区(市)、市直有关部门的责任书考核,对各区(市)的建设情况进行了通报。市政府于6月份召开了生态市建设工作会议,对于全市的生态市建设进行了调度,滕州市政府和市林业局分别作了汇报发言。8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下发了《关于开展生态市建设情况视察的通知》,市政府非常重视,组织了五区一市和17个生态市建设成员部门就贯彻落实《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建设生态市的决议》和实施《枣庄市生态市建设规划》的情况进行专题汇报。8月底9月初市人大视察组分成7个组对全市的生态市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形成了《关于视察生态市建设情况的报告》。针对市人大在《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李峰常务副市长召集市委宣传部、市经贸委、市环保局等11个部门负责人进行座谈研究,把整改工作落实到了有关部门和单位;吴承鉴副市长主持召开了全市生态市建设工作调度会议,对整改落实情况再进行再调度、再督促,12月中旬,市政府将及时把整改落实情况报到市人大常委会。
二、生态建设成果逐步体现
自2005年生态建设市长目标责任书中期考核后,枣庄市各级各部门加快了生态建设各项工作的进展,把生态市建设与全市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相结合,本着全面推进,突破难点的思路,重点从从资源节约、环境综合整治、污染防治、国土绿化、水资源优化配置、生态保护、组织保障能力、宣传教育等八个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实践。
1、生态市建设日常工作有序开展。一是组织机构得到加强,生态建设工作逐步规范化、科学化。按照《枣庄市生态市建设市长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生态市建设组织机构得到逐步加强,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经作为常设机构开展日常工作,从市委宣传部、建委、卫生局、执法局,等部门抽调了工作人员,充实了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力量。二是生态市建设宣传力度加大。今年来我市重视生态市建设的宣传,为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在报纸、电视、电台上开辟了专题宣传栏目,定期进行宣传;在新城区、区(市)驻地、交通要道设立了大型宣传牌,用于宣传工作的费用已达48万元。为加大生态市建设的重视力度,深化生态意识,提高各级领导的水平,在各级党校主题班设立了生态建设课程,聘请专家讲课。同时对生态市建设情况进行了经常性调度检查,定期召开生态市建设工作会议。
2、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各级政府及环保部门不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积极推进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落实,在全市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却逐年下降,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目前,我市7条主要出境河流断面水质COD年均值较2002年平均降低了50%左右,*年城市空气质量良好以上的天数目前已达到320天。各级政府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加强开山采石管理的决定》,制定了山石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关闭、治理计划,规范了矿山开采秩序,矿山生态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开始走上规范化轨道。大力开展土地开发整理,投资3亿多元治理采矿塌陷面积4000多公顷,改造中低产田近15000公顷,新增耕地9千多公顷。小流域治理成效明显,部分河流建设了节制闸和橡胶坝等拦蓄、净化工程以后,河流的调蓄和自净能力大大提高,薛城大沙河年增加蓄水量800万立方米,回补地下水1000多万立方米,COD浓度由上游的62毫克/升降至28毫克/升,河流水质得到很大改善。
3、生态环境建设得到加强。各级政府认真落实《关于加快林业发展建设绿色枣庄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林业工作的决议》,坚持依法治林、科技兴林,不断加快林业建设,今年以来累计造林12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7.5%,已接近2007年要达到的28%的目标。积极开展农业标准化建设,滕州、台儿庄等地的生态农业建设成效明显,全市已有119个产品获得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居于全省第三位。加强了冠世榴园、红荷湿地等旅游景区的保护与建设,创建了山亭区熊耳山——洪门葡萄生态园等两个全国首批农业生态旅游示范点,初步形成了以保护求发展、以发展促保护的生态旅游建设格局。系列绿色创建活动促进了生态市建设工作在基层的深入开展。我市已建成11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和一批绿色学校、社区,市中区永安乡已建成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建设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提高了农民文明素质和生活质量,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加强了生态示范区和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的生态环境管理与建设,峄城区已成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单位,生态示范区内的生态环境逐步得到恢复和改善。加强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城市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厂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有新的进展,滕州市和台儿庄区在城市污水处理的市场化运营和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通过实施背街小巷改造、城区河道治理、旧城改造和大力发展集中供热、供气、城市园林绿化等,促进了城市功能的进一步完善和生态环境质量的提高。
4、循环经济建设有新的进展。市政府出台了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实施意见,成立了清洁生产指导中心,在建材、化工等行业和部分工业园区建立了10家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单位,有效促进企业拉长产业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我市煤矸石、粉煤灰等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已达到95%,年创综合利用产值10多亿元,有57家企业成为省级资源综合利用企业,19家企业的清洁生产通过了省级考核。鲁南化肥厂形成了煤化工、热电联产等三条生态产业链,成为全国煤化工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先进典型。盈泰集团形成了生态型农畜牧业循环产业链,达到了能源再生利用、变废为宝的目的。十里泉电厂的秸杆掺烧发电和丰源煤电集团的中科秸杆生态工业园项目每年可消耗农作物秸杆30多万吨,在农作物秸杆的综合利用方面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和推动作用。
我市的生态市建设工作启动时间较短,总体处于低水平起步阶段,许多工作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建设工作中加以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一是建设生态市的浓厚氛围不够浓厚,全社会的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有待增强。二是生态环境形势严峻,治理和保护任务十分繁重。结构性污染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污染防治压力很大。三是国家环保模范城和卫生城创建工作进展慢,城区环境还存在脏乱差的现象。四是生态市建设的相关机制还不健全,建设生态市的合力尚未形成。特别是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书中关于各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支持生态市建设并逐年增加的要求一直没有得到落实,影响了生态市建设的顺利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新的形势下,要做好生态市建设工作,我市将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措施,狠抓各项任务目标的落实。
(一)进一步加强对生态市建设的领导。督促生态市建设各创建成员单位按照各自承担的任务,针对“生态省建设市长目标责任书”*的每个项目做好有关文件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通过2007年“生态省建设市长目标责任书”*的期满考核。同时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加大对生态市建设的宣传教育力度,大力弘扬环境文化,倡导生态文明,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做到积极支持和主动参与生态市建设。提高各级政府建设生态市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强领导,充分发挥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的作用,调整、充实和完善工作机构,建立健全任期目标责任制、监督考核奖励机制、责任追究制、问责制和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推动生态市建设全面深入开展。
(二)加大投入力度,确保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顺利实施。我市将尽快建立生态市建设专项资金,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政府对生态市建设的投入力度,新增财力要重点向生态建设倾斜,生态建设资金投入占GDP的比例要逐年增加,以确保城市污水处理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国土绿化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我市将抓住国家和省加大生态建设投入的机遇,努力争取上级资金投入。制定有利于生态市建设的价格、税收等政策体系,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和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市场化运作力度,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生态工程项目建设,逐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全面实施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为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厂的市场化建设、商业化运营、企业化管理创造基础条件。
(三)严格执法,强化环境污染监管与防治。下一步我市环保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切实落实严格的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坚决管住排放总量,严控废物增量。加强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努力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加快环保监管、监测能力建设,不断完善监管手段,提高监测监控科技含量,建立健全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强化水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提高治理标准,加快治污设施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的管理与保护,确保公共供水安全。以水泥粉尘治理和燃煤电厂脱硫为重点,加快大气污染治理步伐,努力削减排放总量。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建立健全农业污染监测制度,积极实施“两减三保”计划,促进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化肥、薄膜等农资。加强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引导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检举环境违法行为,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切实保障公众环境权益。
(一)绿化造林工作
1.退耕还林专项建设
全面完成2013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后续产业项目,后续产业建设2586亩,其中:丰产措施607亩,中药材1979亩,中药材项目第一次招标流标,于5月27日进行第二次招标,丰产措施项目已经100%完成建设任务。2013年配套荒山造林2000亩,第一次招标流标,近期将第二次开标,项目将于年底实施完成。
2.全面完成
2013年退耕还林完善政策兑现况场镇在2013年年度复查是部分小班不合格,蓝田街道由于修建体育公园占用退耕还林地,到2013年底才完成战一补一,因此这两个镇、街道2013年完善政策的补助在今年5月才下拨,至此,2013年全区完善政策资金100%完成。
3.开展2013年年度复查
今年年度复查主要结合省和国家专项建设检查、退耕还林不合格面积复查进行,主要到小班、走访林农等方式进行,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开展,已经对弥陀、蓝田、分水、华阳等乡镇街进行了复查,其余乡镇的年度复查将在6月内完成。
4.完成退耕还林专项省级验收
3月28-30日省林业规划设计院等二位领导检查退耕还林后续产业项目,查养殖项目,查种植项目。各个项目全部合格。
5.开展退耕还林困难农户调研
我区严格按照要求,要求各乡镇街逐村、住户开展调查、排查,不漏掉任何严格农户,最后只在镇有一个低保户,最后未作上报。
6.资金完成情况
2013年政策补助资金231.76万元全部发放。2013年后续产业59.38万元,目前未支付,7.9万元丰产措施项目将于近期拨付,中药材项目51.48万元将于年底全部拨付。荒山造林60万元将于年底拨付完成。
(二)天保工程工作
区2013年天保民生工程国有林管护面积0.63万亩,实施单位为方山森林管理所,集体林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7.1万亩,涉及全区12个乡、镇、街。预计国家投入资金71万元。
1.签订目标责任书。与国有森林管护单位——方山森林管理所签订了森林管护合同书及森林管护责任书。
2.严格按照规定将森林管护制度、管护范围、管护人员上墙。
3.对集体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进行了抽查。
(三)资源林政管理工作
1.查处林业行政案件5起,收缴非木材16.084立方米,活立木12株,桢楠树桩7吨,猴面鹰3只;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29万元。
2.春节、清明和“五一”期间,对等景区景点和重点林区进行督促检查,做到制度完善,责任明确,准备充分,收到了明显成效。
3.林业改革方面,巩固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成果;深化配套制度改革;做好公益林政策补偿兑现工作;做好森林政策性保险工作。
二、主要做法
(一)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按照林业工作目标任务、民生工程、市政府工作报告等相关工作要求,我局结合自身实际,明确分工,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并要求相关站股将目标完成情况按时、准确汇总上报市局各科室。
(二)加强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林业涉及资金巨大,我局高度重视此事,严格把关,按照相关程序落实各项经费,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害。
(三)强化资源管理和林政执法,确保森林资源安全。认真宣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退耕还林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保护森林、发展林业,改善生态环境的意识,为保护森林资源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严格执行限额采伐政策,严把林木采伐审批关,采伐消耗控制在限额以内,保持生长量大于消耗量的良性发展。
三、工作亮点
(一)以制度建设为重点,森林防火工作成效显著
认真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着重在建立和完善森林防火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实现“两个转变”。加强宣传,提高防火意识;坚持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加强巡山护林和督查;强化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加强扑火应急队伍建设,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加强值班调度,确保信息通畅,处置及时。半年未发生森林火灾,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
(二)以基层农技推广项目为契机,积极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
以全国基层农技推广项目为契机,全区组织100名林业、农业科技人员成立林业农业科技服务队,通过举办技术讲座、实用技术培训、印发技术资料、与示范户结对帮户,每名科技人员负责10户示范户,每个示范户带动20户农户等多种形式,进村入户开展科技服务,给群众以实实在在的生产、生活知识和技能帮助。1-5月全区新建林业科技示范点5个,举办林业实用技术培训班6期,培训农民1.24万人次;送价值5000元蔬菜种子;发放种植技术资料20000份;发放创森、创园、义务植树、致退耕还林农户一封信、森林防火、野生动物保护等宣传单50000份;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森林防火、退耕还林、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政策咨询会4次;开展森林防火培训演练14次。
(三)大力开展涉林文化活动,传承和展示森林城市文化建设
我区大力开展森林文化建设工程,通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森林生态环境教育基地建设、营造各类纪念林、古树名木保护、森林社区建设等森林文化建设内容,传承和展示内涵丰富的森林文化和城市历史文化。
1.全民义务植树:全区120万株,党政主要领导有绿化示范点并管理良好,完成全民义务植树登记卡建立;街道各新增100义务植树基地1个;现在已经完成78万株,全区新增14个义务党政主要领导植树示范点,管理良好。
2.纪念林建设:街道新增1个,已经完成。
3.积极开展申报“绿化模范单位”和“绿化示范村”前期准备过。
4.完善古树名木普查、鉴定、定级、编号、建档和挂牌保护工作。张坝景区目前完成龙眼、荔枝、楠木等大树资源的调查工作,完成后将详细统计景区内每株大树的位置图、径、高、年龄、生长状况等指标。
四、2013年下半年工作打算
1.着手实施2013年退耕还林后续产业所有项目以及荒山造林项目实施。
2.全面完成已经实施的植被恢复项目的验收工作,做好一批筹备植项目规划。
3.全面完成创森、创园的各项目标任务。
*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切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着力提高民政工作依法管理水平,全面落实了年度依法行政责任书中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各项民政事业取得了优异成绩和长足发展。
一、完善组织领导,加强执法检查
依法行政,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民政工作管理水平,是民政部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提高工作质量与水平的现实需要。我局对此高度重视,始终把坚持依法行政作为开展民政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准则。一是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和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定期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对局机关各业务科室依法行政工作提出具体目标和要求。二是把依法行政纳入民政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局里与各业务科室签定了执法责任书,做到依法行政责任目标与民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与年终单位考核相结合,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条件。三是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多次深入到县市区民政局、机关各科室及救助管理站等下属单位,检查依法行政责任制及有关配套制度是否落实;执法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能否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全,符合程序。检查中,坚持边整边改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通过检查使执法人员受到了深刻、直观的依法行政教育,进一步增强了依法行政意识。今年我局主要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民间组织管理、婚姻登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退伍军人安置、老年人优惠政策落实及民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法律素养
学法懂法是依法行政的前提和基础。民政执法活动涉及法律法规较多,为使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和掌握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我局十分重视对工作人员的法律培训,机关干部依法履行职责,做到学法、懂法、守法。根据民政执法工作实际和法制办要求,定购了法规规章汇编及相关法律学习教材,制定了法规学习计划,明确了具体的学习内容和学习时间,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中心组学习、讲座辅导、参加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机关干部进一步熟悉了执法依据和政策规定,提高了业务工作能力。今年我们集中学习了《物权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释义》、《*市人民政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行政许可法》、《民政部门行政许可必备》及民政业务规章等法律法规,累计完成法规学习日28个。局机关所有执法人员均参加了新一轮行政执法证换证培训班,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全部拿到新的行政执法证件。在“八一”建军节期间,面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杨条例》、《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等政策法规。精心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十周年纪念活动,通过宣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检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执行情况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与自身政治生活权利紧密相关的“一法一办法”,提高了农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增强了农民依法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能力。做好社区图书援建活动,向30个农村村委会免费赠送包括法律类书籍的图书3万多册,为农民群众学法用法提供了物质保障。积极参加法制部门组织的活动和会议,按时报送依法行政工作信息和调研材料。对民政系统婚姻登记员进行了培训,全力做好奥运会期间的婚姻登记工作,上报了4个全国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全市无违法婚姻。
三、制定完善措施,促进依法行政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狠抓各项配套制度的完善和落实。一是局里与低保、救灾救济、基层政权建设、民间组织管理、优抚安置、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等科室签订了执法责任书,把执法责任落实到科室及每一位执法人员,增强了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促进了执法工作有效落实。各科室根据职责范围,对服务程序、标准、时限和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既使业务人员工作有标准、办事有章法,又增强了责任追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法治民政建设的意见》,继续推进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建设,编制了民政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把工作职责、机构设置、监督投诉等内容在政务公开栏公布,将工作项目、政策依据、办事程序、完成时限向群众公开,将局机关形成的文件、审批事项全部在政府信息网上公开,为群众查询民政工作提供便利。在市法制办的主持下,成功举行了*城区殡葬服务单位统一迁往殡仪服务中心营业听证会。三是按照《市民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的规定,进一步强化监督奖惩措施,把执法责任制考核同年度工作考核、公务员考核相结合,将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奖惩、任用、晋级的依据,从而调动了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四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做到有错必纠,知错必改,从机制和制度上保证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推进。今年以来,我局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全体执法人员按职尽责,依法办事,既不不作为,也不乱作为,没有发生一起因执法依据不准、程序错误或徇私枉法导致的执法纠纷、复议上诉等案件,全年没有行政复议案件发生。五是严格执行收费许可证制度。对婚姻登记、社会组织登记、老年优待证办理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取费用,没有摊派、超额收取费用现象。六是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和机关服务承诺制,全面履行面向社会的公开承诺。机关工作人员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切实解决困难问题,机关作风明显转变,工作效率和质量进一步提高。各科室和工作人员之间无推诿扯皮现象,没有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工作中无吃、拿、卡、要现象,没有接到群众投诉和批评意见。七是实行行政过失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制定了责任追究制的程序、范围、惩处办法,约束和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八是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各级民政部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定期进行矛盾排查,切实解决实际困难,准确掌握上访人员情况,研究制定相关处理措施和应对方案,依法处理好每一起事件,较好地预防和化解了矛盾纠纷和突发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