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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领导方面
1、调整充实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明确职责要求,建立完善创建奖惩机制和责任制;
2、局党政联席会全年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法治创建领导小组研究布置法治建设工作每季度不少于1次;
3、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设在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各项工作的运转。
(二)依法行政方面
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由局专职法制员审查后报局办公室、分管领导审阅,同时报县法制办审查同意;全年向县依法治县办公室报告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2次;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行政执法主体规范,在局办公大厅内公示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依据和行政执法程序;依法履行职责、公示稽查执法流程、依法作出行政决定,没有不作为或越权行为、不发生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和行政复议撤销案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局责任制的要求认真抓好学习、落实,各科室建立相应台帐;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制度,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公示申办零售药店程序、时限,搞好一站式服务,做到服务零收费、零距离、零投诉;坚持局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联席会议、公开办案制度;结合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出台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加大依法行政和防止行政渎职行为工作力度,有效推进廉政法治建设,全力打造“风清气正、争创一流”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
(三)认真落实法治惠民举措
今年是为期两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最后一年,要对前一阶段工作进行“回头看”,巩固整治成果。要加强基层药品质量大检查,推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和查处非药品冒充药品、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以及严重违反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国家暂停销售使用的药品品种,要及时组织市场巡查,依法查处擅自销售使用行为。加大虚假违法药械和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力度,及时移送工商部门查处涉嫌违法广告,进一步规范广告行为,对严重违法药品信息的生产经营企业依法严肃查处。
(四)继续完成机构改革推进过程中的有关法治工作
1、依据新职能适时修订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新执法的需要。
2、梳理新增加的保健食品、化妆品执法权力事项,及时输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并报县法制办后在全县内网政务大厅公开透明运行。
3、对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法律法规和执法技能的全面强化培训。
(五)建立健全学法制度,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制定年度学法培训计划,做到教员、教材、课时、组织“四落实”,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不少于2次;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干部职工年度学法不少于40小时,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更新培训累计不少于15天;各科室所年内围绕法治建设工作撰写2篇以上较高质量、有影响的信息或调研文章。
2、定期对学法笔记、台帐进行检查,年底对学法内容进行考核。
3、积极参与县里听庭评审活动,提高执法骨干法治意识和水平。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充实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科室、个人,形成层层有人抓,全面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为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夯实基础。
(二)强化学习教育,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采取集中学习、网上课堂、案卷质量综合评议等多种方式灵活学法,通过加强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全局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实际执法水平,不断把依法行政工作引向深入。
(三)强化制度责任,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
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全面完善法治建设有关制度。制定本局行政执法一系列规章,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活动。在原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案卷管理制度,逐步形成“工作有计划、中间有督促、任务有落实”的一整套工作措施,形成严格靠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
(四)强化普法宣传,积极营造依法行政工作氛围
在认真总结剖析我局“五五普法”成效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和实施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启动好全局的“六五”普法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六进”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加大涉药涉械法律法规知识普法宣法力度,增强行政管理相对人法治法制意识和公众依法维权意识,努力营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行政、涉药人员依法执业、人民群众支持配合的良好氛围。
一、工作目标
以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以继续巩固我局五五普法以来的一切成果,深入开展面向全社会的法制宣传活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努力提高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养,营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做到抓住重点、细化分类、扩大效果,将今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工作重点
(一)普法教育
1、继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工作,抓好重点时间、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
(1)机关干部重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行政法律法规、干部法律知识读本,树立正确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领导干部自学制度。全年领导干部的法制培训不少于四次。
(3)重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禁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4)在企业中大力开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的宣传教育,把握正确导向,利用送法进企业,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的水平和能力,帮助企业职工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2、抓好社会面的法制宣传
(1)利用固定宣传栏,重点围绕公民在日常生活、生产工作中相关的法律知识,围绕局机关的阶段性重点工作,围绕市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教育。
(2)局机关各部门根据自身工作常用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撰写稿件进行广播或者广播讲座,结合典型案例,搞好“以案论法”宣传。
(3)局普法办组织好3月法制宣传月活动、“6.26”国际禁毒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并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全年不少于二次。组织送法进企业活动,全年不少于六次。
(4)局普法办办好法制宣传专栏(橱窗),每季度更新一次,全年不少于四次。
(二)依法治理
1、加强依法行政和机关自身建设。局机关各股室工作人员根据自身职能,学好相关法律法规,掌握行政执法、行政管理的法定程序。在通过参加培训、考试,取得有效合格证书的前提下,履行工作职能。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各项工作实行政务公开,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提高行政管理的能力,树立大服务的理念。
2、长效管理与突击整治相结合,解决群众普遍反映的热点问题。在局领导的支持下,争取县有关部门的配合,加大城市建设、违章建筑查处等方面的行政执法管理力度。具体整治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局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进行协调,划分阶段性实施。各部门在突击整治的同时,制订长效性管理机制,采取有效措施,使依法治理、依法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要建立例会制度,有计划、有部署地开展今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同时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督促的职责。
全面加强统计法规制度建设,为更好地开展统计调查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二、整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建设年”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制意识,增强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履行统计调查义务的自觉性,全面推进依法开展调查、依法管理调查、依法治理调查,从而确保统计调查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三、主要内容
(一)精心策划,注重实效,认真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学习活动
针对我队工作人员和辅助调查员的不同特点,分类组织学习宪法、依法行政理论、程序法、实体法和统计调查方法制度等,增强全员依法调查的意识,提高依法调查的水平和能力。
一是全队人员认真自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省统计管理条例》、《省统计管理奖惩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是分专业组织我队人员和辅助调查员集中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以及专业统计调查制度。并通过书面交流、模拟应用等方式,促进全队人员和辅助调查员理解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调查制度内容,掌握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年底专门组织召开全队性的年、定报会议汇报交流会,由各专业人员汇报总队年、定报会议精神和年、定报调查制度贯彻实施意见,以确保各项统计调查制度执行到位不走样。
三是全年至少举办2次法制讲座,宣讲内容主要以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行政执法程序等为重点。
四是以现场问答形式,组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有奖竞赛活动,参与对象为我队全体人员和有关辅助调查员,以巩固学习成果,强化依法统计的意识。
(二)拓展思路,创新举措,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动
针对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继续做好“四个结合”,即结合统计调查业务工作、调研走访工作、行政执法工作和重要节日,认真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同时,坚持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统计普法宣传就延伸到哪里,注重加强与有关部门及媒体的合作,运用多种形式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力度。
1.结合统计调查业务工作,开展“一小时学法”活动。利用各项工作会议和培训会,运用统计执法案例,形象生动地讲解统计法律法规条款和统计法律文书等内容,同时发放《统计法宣传手册》,重点宣传统计调查对象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结合调研走访和行政执法工作,开展送法进镇(街)、进村(居)和进调查样本点(企业、户)活动。将统计普法宣传贯穿于调研走访和行政执法工作之中,每到一处进行调研走访和执法检查,相关工作人员都必须进行《统计法》的宣讲,并赠送《统计法宣传手册》等。
3.结合重大节日,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加强合作,认真组织实施好“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0.20”世界统计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以统计法征文、统计调查知识有奖竞答、街头咨询、漫画征集等形式,积极向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调查专业知识。
(三)明确责任,抓好落实,严格依法规范统计调查和管理行为
以贯彻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抓手,积极推进统计调查依法行政。从依法管理调查项目、依法开展调查、依法管理调查、依法履行保密义务等环节进一步明确处室责任,强化管理,并将依法行政纳入全员目标责任制管理。
1.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制度,依法开展调查工作。认真执行国家统计局关于国家统计调查项目分工调整和理顺、规范国家抽样调查任务工作机制的规定,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制度,不随意改变调查方法、调查范围、调查频率和调查指标等,确需变更或要增加调查项目的,依法履行调查项目的备案或审批手续。根据实际需要,新增加的市级调查样本点或自行拓展的调查项目,由队综合处统一牵头,各相关业务处积极配合,及时向调查总队履行报批手续,以确保各项调查工作的合法有效。
2.推行实施五项制度,依法管理调查工作。一是全面推行统计调查事务告知制。坚持以《统计调查事务告知书》形式,依法履行统计调查事务告知义务。告知的内容包括:调查依据,统计调查资料提供的内容、时间和方式、主要指标解释及数据采集渠道,应设置的原始资料和统计台帐,调查对象的法定填报义务及相应法律责任,统计人员必须获得统计从业资格证,政府统计部门的保密义务等。
二是坚持执行统计调查报表签领签收制。统一规范《统计报表签领册》和《统计报表签收册》,各专业认真做好统计调查报表的签领签收工作,并以此为依据,建立调查样本点迟报、拒报台账。采取网上直报的,以网络系统时间记录的调查样本点报送时间为准;采取纸质报表报送的,以统计报表签收册上记录的报送时间为准。
三是实施统计调查事务提醒制。利用移动通信终端,建立短信群发平台,各有关专业在报表上报期前,通过短信提醒各调查样本点和辅助调查员按时上报统计调查资料。
四是依法履行统计调查事务查询制。针对具有法人资格的调查样本点,有不配合统计调查工作的现象和发现统计调查数据质量问题的,及时发出《统计检查查询书》,就存在问题及时予以查询。对不配合统计检查查询,拒不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和拒不改正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立案查处。
五是建立对调查对象的统计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情况反馈制。及时反馈各调查对象上报统计调查资料的时效性、数据质量情况以及统计基础工作情况,督促各调查对象认真履行义务,配合完成好我队的各项调查工作。
3.统一基础资料设置,依法加强基础建设。各专业要分别规范统一本专业调查样本点应设置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格式,并在年定报会议或培训会议上发放,从形式和内容上统一规范调查样本点的基础资料。发现未按规定设置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或虽然设置了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但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严肃查处。
4.做好三类资料保密,依法执行保密制度。我队各专业人员和辅助调查员对在日常统计调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要严格按照《统计法》中保密规定,依法对其保密,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同时,自觉主动接受调查对象的监督。
(四)规范执法,加大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
1.规范调查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加强调查队自身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建设,认真执行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规定》、《调查队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办案规程》和《调查队行政执法纪律规定》等,确保执法行为在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依据、和执法内容上合法、规范、有效。同时,继续完善统计法律文书的格式和运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2.组织开展迟报专项整治活动。为切实提高调查资料的时效性,5-7月份组织开展迟报专项整治活动。迟报专项整治活动将专题发文,对市区直接调查的调查样本点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和法律责任,并提出迟报专项整治具体要求。各专业应于当期调查资料上报前,通过短信平台予以提醒。迟报专项整治期间,调查样本点如发生迟报行为的,一律发出《统计报表催报单》。对发生迟报和经催报仍未按规定期限报送调查资料构成拒报统计资料行为的单位,一律立案查处。
3.加大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力度。坚持将常规检查、专项检查和执法检查相结合。各相关专业在做好常规数据质量检查的基础上,要专门制定执法检查计划,重点检查调查样本点的统计基础工作和调查数据质量。对在各类检查中发现的统计调查上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2011年实现查处统计违法违纪案件零的突破。
4.认真做好案件审理工作。在检查活动结束后,要及时组织案件审理会,从执法的主体、程序,处理的证据、法律依据等方面认真进行审理,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做出处理。
5.规范案卷制作和管理。在案件处理结束后,各办案人员要严格按照统计行政执法案卷制作的要求,分类规范制作统计行政执法案卷。其中,标准案卷由各办案人员自行制作,综合案卷由办案人员按要求整理资料交综合处统一制作。
(五)深入调查,强化研究,不断完善统计调查方法制度
1.做好国家和调查总队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方案的落实工作。一是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方法、统一指标、统一抽样、统一程序”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方案。按一体化要求认真测算评估历年收入和消费数据。提高收入统计的科学性,加大对基础数据的抽查和审核评估力度。二是精心组织工业生产者价格调查和以2010年为基期的新一轮居民消费价格调查。三是加强对以农作物用地图斑库为抽样框的对地抽样调查试点和方法研究,积极推动遥感技术在农作物调查中的业务化应用,改进农产品中间消耗调查方法,强化粮食、棉花等重要农产品产量科学调查、依法调查。
2.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制度方法改革研究和论文评比活动。各专业人员要深入基层,认真搜集统计调查制度实施中存在的不足,深入研究探索改进统计调查的方法、手段和途径,加强与区、镇(街)统计人员的合作,加强专业处室之间的合作,积极撰写统计调查制度方法改革研究论文,为完善统计调查制度方法建言献策。认真组织好统计调查制度方法改革研究论文评比活动,并将获奖论文积极向各类报刊、杂志投稿,扩大影响力。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队成立“统计法制建设年”领导小组,对“统计法制建设年”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了解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精心组织。要尽早筹划“统计法制建设年”各个阶段、各项专题工作,结合实际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各项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落实、有总结。综合处要充分发挥牵头、组织、协调作用,各处室要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各司其职,各项工作做到全员参与、步调一致、形成合力。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统筹发展,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快社会各项事业和谐、健康发展,现结合陶堰镇实际,特制订以下政策意见。
一、推进新城镇、农村新社区建设
1、大力发展社区经济。当年新增家庭工业户,镇奖励每户300元(以营业执照为准),有销售业绩的奖励每户600元。
2、推进人口集中居住。经县规划立项,新建多层式农民公寓15套以上的,镇奖励每户0.5万元,完成基础浇筑支付50%,全面完工并通过综合验收支付50%。
3、大力推进环境整治。当年完成生活污水处理的村,按县补资金的50%给予配套补助。“美丽乡村”竞赛活动中,获得县级季度示范村、先进村的,每次分别奖励5000元、2000元。
4、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完成创建市级环境整治示范村,省已(待)整治村的,镇配套奖励3万元。
二、加快民生社会事业创建
1、在“评星晋级”创建活动中,当年创建成功三星级村的补助0.5万元,四星级村的补助1万元,五星级村的补助1.5万元。
2、当年被评定为省新农村小康体育村的补助0.8万元,当年创建县报村的村补助0.8万元。
3、当年实施春泥计划的村补助0.5万元,当年实施和谐榜建设的村补助0.3万元。当年设立村民家宴服务中心的村补助1万元。
4、对外出跟踪落实计划生育重点对象的村,酌情给予工作经费补贴。
5、当年创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廉政文化示范点的,每村(点)补助1万元。
6、当年创建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村,按投入额度、功能配置和运行状况,分三个类型给予1万、3万、5万补助。
7、鼓励编写村志村史,当年启动编写的村补助2万元,完成的再补助3万元。
三、强化社会综合治理考核
1、夜巡队考核:落实镇区域群防联防工作机制的会议纪要精神,经派出所考核,报镇政府审核同意,考核90分(含)以上的村,每村奖励1万元,考核80分(含)-89分的村,减半奖励,80分以下不予奖励。
2、消防队考核:镇专职消防队经考核合格者,奖励0.5万元;对当年新购置消防泵设备的村,每村补助0.2万元(历年不重复补助);对新成立专职消防队并购置消防设备的企业,一次性补助0.5万元,购置消防车的单位补助1万元(消防设备补助高靠补差)。
3、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考核:经县镇两级考核合格,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工作补贴以年标准1500元,按考核分值上下浮动结算到人。各村所辖区域发生农村公共安全事故的,扣发至少二分之一补贴。
4、基层人民调解员岗位考核:采用倒扣分办法,每月由镇司法所根据实际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调解工作情况对基层人民调解工作进行考核,以每年5000元为基数,按照考核得分,年终由镇财政对基层调解委员会相关人员给予一次性调解补助。
法制工作是执法部门贯彻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依法行政就是要求执法部门严格执法、依法办事,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基层法制工作优劣,执法规范与否,是衡量执法部门落实依法行政的重要参数。几年来,市行政执法局直属分局紧紧围绕市局努力打造法制机关的指示精神,在监督执法、提高素质等多方面寻求突破,在贴近执法实际、追求执法效果上下工夫,经过不断探索和实践,直属分局的办案质量保持较高水平;监督考核工作收到显著效果;人员综合素质得到稳步提升,整体法制工作抓的“实”、抓的“稳”、抓的“新”。
一、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层级监督机制方面,不走形式,抓的实。一是法制工作专人负责,责任落实明确。分局组建以来,就责成案件科负责法制工作的专职任务,逐一落实上级部门在法制建设上的各项要求。二是突出案件审理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分局案件审理委员会由分局局长、各执法科长组成,履行重要案件的跟踪指导、监督检查、程序审核的工作职责。几年来,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审理疑难案件30余件,确保了集体审核制度的落实。三是将法制工作纳入监督考核机制。组建初期,分局就把法制工作的有关内容进行细化、分解,纳入当月的目标考核,出现违反法定程序、施法错误的案件,相关科长及办案人员都将按照直属分局“十条禁令”给予相应的处理。四是对重要案件实行主要领导、主管领导、案件科三级督办落实的工作机制。出台了《直属分局处理交办件和件工作规程》,按照案件来源和时限,将交办案件分成a、b、c三级,由主要领导、主管领导、案件科按照案件级别和类别督办落实。几年来迅速快捷、依法结案交办案件百余件,均给上级领导满意答复。五是把群众监督引入执法程序。直属分局的处罚接待室是分局执法工作的窗口,也是体现分局法制工作的集合点,为此分局出台了《处罚接待室管理规定》,每日对处罚室接待人员在岗在位、使用文明用语等情况进行检查,强化执法规范与热情服务并重的观念,20__年初推出了案件办理“一案一单”制,每一个案件结案后都主动征求当事人的意见,让群众在执法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结止20__年3月收回“一案一单”800余份,群众满意率达到100。把群众监督引入执法工作的必要程序,是执法社会化、法制化的重要体现。
二、在审核执法案卷,严把办案质量关等方面不急于求成,抓的“稳”。直属分局在办案质量管理方面始终是稳中起步、扎实推进,率先建立了执法案卷电子档案,实施微机化管理。随着经验的积累相继完善了市区单立柱广告、墙体广告的电子档案。为了使一线执法人员养成良好的办案习惯,从严要求每一个细微环节,不姑息迁就每一个案卷制作中的细节问题,严把案件审核关。案件科作为专职指导部门对执法一线的案卷随报随审,并随时参与重要案件的查处过程,尽量避免问题案卷的出现。对涂改严重的案卷无条件退回执法科,进行重新整理,不仅记入当月的目标考核成绩,而且为年终评先创优的参考依据。严格的审核制度不仅培养了一批孔令欣、周亦勇、陈德刚等一批出色的半案能手,同时在全体执法人员中形成了一丝不苟办案件、严肃认真做案卷的思想观念,使分局的案卷制作质量保持较高的水平,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经受住了各级法制部门的检查。
三、在业务培训、考核,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方面不满足现状,抓的“新”。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是抓队伍、树形象的关键环节,为了避免一成不变的培训方式造成队员们的逆反心理,直属分局积极探索,努力寻求新的培训思路,在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方面根据职能的扩大,随时更新学习内容、更新培训形式。对常用的知识点采取“循环式培训”、“车轮式考核”的方式,强化学习。使执法人员的知识处在不断更新中。通过每月评选“学习之星”和“首席办案员”树立标杆和典范,培养了一批业务精通的执法人员。一是形成法制工作例会制度,通过法制工作例会解决执法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交流执法经验。以会代训的培训形式更及时,更贴近执法一线的工作实际,在解决实际问题,提高人员素质等方面达到同步见效。20__年分局采取以会代训的学习形式解决执法中的实际问题百余个,使问题在探讨中逐渐清晰,在交流中逐渐解决。二是创刊“法制信息”,把“法制信息”作为法制工作的专刊,随时将上级的规定和要求,传达给一线执法人员,并将常用的法律法规条款和执法程序,每季度循环下发一次,强化执法人员对常用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记忆。组建以来下发《法制信息》80多期,为一线执法人员更新知识提供了方便,奠定了基础。三是严格考试制度。20__年直属分局就结合执法实际和部份新条例的出台,建立了“直属分局业务考试题库”。为避免培训工作流于形式,及时检验执法人员的学习效果,直属分局每月组织一次业务避卷考试,几年来分局组织各类考试70余次,对当月考试平均成绩第一的授予学习之星的荣誉称号。四是通过知识竞赛和研讨会的形式调动执法人员的参与意识。20__年4月1日,分局成功组织了“直属分局首届知识竞赛”,陈德刚等18名执法队员获奖,这次竞赛调动了全体执法人员的学习热情;20__年3月又召开了直属分局业务工作研讨会,13名执法人员针对执法中的难点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一线的执法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其中《整治夜间残土拉运沿街撒落工作的几点思考》和《浅谈城管行政执法人员应具备的素养》等13篇研讨材料,凝聚了队员们的心血,体现了队员们对执法岗位的热爱,同时也说明执法人员在发现问题、思考问题、理解问题的能力上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几年来,直属分局在法制工作建设上,边探讨、边实践,不断寻找符合基层执法工作特点的方式、方法,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我们的体会是:领导重视全力支持是做好基层法制工作的关键;领导带头,按章办事,领导带头学法、知法、懂法是基层法制工作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要想把基层的法制工作抓出实效,必须作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监督考核要“严”抓。依法行政涉及执法工作的方方面面,法制工作与具体执法工作密不可分,建立全过程、 多环节的法制工作责任制,是整体推进依法行政的前提。为此,作为基层法制部门应该从建立合理、可行的监督考核机制入手,对一线办案、案卷制作、文明执法执法全过程、多环节严格把关,强化责任落实和过错责任追究,对有章不循、有法不依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确保依法办案和文明执法的落实。
二是案件管理要“细”抓。一线办案质量的好坏,是依法行政的直接体现,是法制工作成果的重要表现。执法案件的各个环节都能体现依法行政的内容,特别是案件办理过程中所显现的执法行为,更代表了执法队伍的形象。为此,案件管理工作是个不容忽视,而且要常抓不屑的工作,要严格按照市局的《案件管理工作规程》进行执法,在执法的各个环节实施精细化管理。这种对细节的要求,会减少越权执法、违法办案、案件流失等问题出现,达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