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社区矫正工作计划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上级文件,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和监督。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日常报到、汇报、请销假等,进一步规范电话汇报制度,加强电话联系沟通,以便及时了解矫正对象的最新动态。坚持按相关规定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集中教育活动,坚持周汇报、月报到制度,用心组织其参加公益劳动。在坚持遵守制度规定的同时,根据矫正对象的不一样状况,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例如公益劳动和每月的交思想汇报表,如有个别矫正对象有特殊状况未及时来,能够根据具体状况个别思考,在给予机会的同时,也能从另一方面强化改造的思想。
二、采取多种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促使其成为守法公民。采取培训、讲座、参观、参加社会活动等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认罪悔罪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以及其他方面的教育。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个别教育。建立对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悔罪、遵纪守法、学习劳动等方面表现状况的考核制度。尤其抓好矫正对象的入矫时教育,这样能为以后的矫正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继续广泛搜集各方面信息资料,帮忙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在就业、生活和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为社区服刑人员带给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信息,为贴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带给最低生活保障,为社区服刑人员遇到的其他问题带给指导和帮忙。目前招聘信息很多,但是没有工作的矫正对象也很多,平时继续多多观察留心,有招聘信息的及时通知没有工作的矫正对象,即使他们没有找到工作,也会心存感激,也会为以后的矫正工作埋下好的伏笔。
1、进行摸排梳理。年初,对在册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进行摸底、调查。对社区矫正人员按犯罪性质、矫正期限及刑罚的不同,分别进行谈话了解,了解他们的社会背景和家庭情况,详细记录每个社区矫正人员目前的思想状况,掌握第一手资料。
2、落实日常监管。按照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的规定,在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思想汇报时给予不同的引导,根据个人身体、工作状况,分别安排社区服务,参加个别教育和集中教育,对于个别不服从管教的,依法予以严惩。
3、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社区、家庭、单位及相关部门的配合作用,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多方位、多层次、全时空的矫正教育。
4、开展技能培训。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理咨询和技能培训,强化技能素质,提升就业能力,克服心理问题,树立就业信心,帮助解决社区矫正人员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依法维护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
5、提高队伍素质。采取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的业务素质,达到"六清":矫正流程清、法律政策清、对象动态清、风险趋势清、帮教措施清、考核奖惩清。按上级部门要求配足社区矫正志愿者),落实社区矫正人员与志愿者1:2的比例要求,并实行动态管理。
6、搞好系统维护。安排专人负责"社区矫正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操作维护,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高效运作、安全稳定,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办事效率和科技含量,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7、树立改造典型。对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正监管期间助人为乐、有重大贡献等突出表现的,作为矫正人员的正面典型大力宣传,激励社区矫正人员积极改造。
8、加强防范措施。制定和完善《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和应对方法,在重大节日和重要时段严格控制重点管控对象的活动范围。
一、积极开展人民调解活动
今年,**区提出开展 “转型升级提升年”、“社会矛盾化解年”、“基层基础建设年”的活动,根据“社会矛盾化解年”活动要求,##街道司法所在全街道范围组织辖区**个社区开展2次大型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活动,对排查的矛盾纠纷要求每月上报,社区能够调节的在社区调解,社区不能调节的由街道组织相关部门调解,街道司法所不能调解的上报**区,申请上级司法部门协助调解。今年,街道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治本环节来抓,积极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充分化解人民矛盾,为辖区居民提供了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2009年全年,街道共调解矛盾纠纷 起,调解率 ,成功率 。在调解中心调节的纠纷共有 件,成功调解 件,占全部纠纷的 。
二、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根据全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计划安排,今年**区所有乡街必须全面开展社区矫正个工作,由于我街道**拆迁,社区矫正工作迟迟未能正式开展,为了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街道司法所做了大量工作。
1、建立工作机构
按照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我们在交接前成立以街道主任为组长的##街道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交接后一周内组建了一支由社区综治干部和妇女干部组成的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在司法所人员和社区民警组织下开展工作。
2、建立了相关工作制度
按照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确保刑罚的有效实施,制定了《##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街道社区矫正加(扣)分细则》《##街道社区矫正月度考核评议方案》《##街道“5+1”监管机制方案》等制度;
3、司法所逐一对矫正对象进行分析,制定矫治个案。通过定期谈话、专家心理咨询、社会帮教、公益劳动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工作。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下发的《天津市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方案》的精神,经区委政法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公安北辰分局、区司法局共同研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北辰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会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一是有利于探索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刑罚制度,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充分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人类文明进步的要求,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二是有利于对那些不需要、不适宜监禁或者继续监禁的罪犯有针对性地实施社会化的矫正,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力量,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维护社会稳定;三是有利于合理配置行刑资源,使监禁矫正与社区矫正两种行刑方式相辅相成,增强刑罚效能,降低行刑成本。
要充分认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密切配合、积极推进,努力从根本上提高对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为维护我区社会秩序持续稳定做出贡献。
二、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思想
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依法治国方略为指导,按照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要求,以法律为依据,整合并运用社会力量、社会资源加大对非监禁罪犯刑罚执行监督改造教育力度,加强和完善现有的刑罚执行方式,探索并推行刑罚执行制度的改革创新,为我区的改革发展和“四区战略”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
我区的社区矫正工作要坚持高起步、高标准、高质量、高效果的基本工作思路,吸收并借鉴其他省、市、区县社区矫正的成功经验,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坚持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原则,开创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的新途径、新举措,不断健全社区矫正组织体系,及时完善工作制度,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积极稳妥、依法规范地顺利开展。
三、社区矫正适用对象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社区矫正主要适用于下列五种罪犯:
(一)被判处管制的。
(二)被宣告缓刑的。
(三)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四)被裁定假释的。
(五)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对于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女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应当作为重点对象,适用上述非监禁措施,实施社区矫正。
四、社区矫正的任务
社区矫正的任务是通过实行社区矫正,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强对社会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和改造,缓解监狱关押改造的压力,降低改造成本,实现行刑社会化,在有利环境中实现对罪犯人员的思想改造,并且更直观的开展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一)按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刑罚的顺利有效实施。
(二)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使他们悔过自新,弃恶从善,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
(三)协调有关单位、部门和组织,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在就业、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鼓励、指导其合法就业和自谋职业,以利于他们融入社会,适应社会生活。
五、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责分工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各自的职责,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保证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区人民法院要准确适用刑事法律和刑事司法解释,在审判工作中,要从有利于罪犯改造又兼顾社会承受能力出发,依法加大对居住地罪犯非监禁刑适用力度。在法律规定可以公开审理案件的罪犯判处非监禁刑罚时,可以通知有关社区矫正组织旁听案件的审判,可以征求区社区矫正办公室的意见。在刑事裁判生效后,应及时将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抄送区社区矫正办公室。
区人民检察院要加强法律监督,完善社区矫正监督程序,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保证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地进行。
公安北辰分局要继续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依法履行有关法律程序。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根据具体情况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该行政处罚的,予以行政处罚,该报请顺延刑期、收监的,要及时向原决定机关提出顺延刑期、收监意见;对符合减刑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依法提请减刑;对重新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
区司法局会同公安机关搞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考察,组织、指导基层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和帮助工作。镇、街司法所(科)会同公安派出所,做好社区矫正的日常组织、协调、监控、管理工作。
区民政局要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中,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积极参与此项工作,帮助解决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生活问题,对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生活确有困难的矫正对象要实行救济。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为需要就业的矫正对象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帮助。
工商北辰分局要按照工商管理的有关规定,为社区矫正对象办理证照提供服务,做到不歧视、不刁难。
区财政局应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的必要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
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和特点,协助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对矫正对象进行政治、法律、文化、技术辅导,为矫正对象提供学习、生活、工作帮助。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为有效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由区委政法委牵头,区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实施。成立由区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区政府分管政法工作的副区长、公安北辰分局局长、区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区司法局局长任副组长,由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公安北辰分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工商北辰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北辰区社会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研究部署,指导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负责社区矫正日常工作。
(二)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并在人员配置、办公设施、业务经费等方面给予保障。
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积极参与,加强协作。积极建立相应工作机构、专业队伍、工作程序、工作制度。要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志愿者的作用,引导鼓励其积极参与协助社区矫正工作。
(三)各镇街要确定一名副职主抓社区矫正工作并按要求配齐配强专职人员。要积极引导、组织社会志愿者从事社区矫正工作。要为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创造条件,从思想认识,制度建设,力量整合,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保障。
(四)试点镇街要建立社区矫正领导小组,由政法副书记担任组长,司法所(科)、公安派出所、法庭、民政、武装、工会、团委、妇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所(科),负责社区矫正具体工作。在村(居)民委员会成立社区矫正工作站,由治保主任任站长,由管片民警及调委会、治保会、团委、妇联、农工商公司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要动员、组织社会志愿者及老党员、干部、教师,矫正对象的近亲属和原工作单位人员参加社区矫正工作,落实各项矫正制度和措施,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计划安排
为了有计划、有步骤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做如下计划安排:
(一)试点单位:经研究拟定果园新村街、天穆镇、西堤头镇作为试点单位,在试点镇街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区推开。
(二)试点时间:从2004年9月至12月中旬。
(三)此项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成立北辰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起草并通过《北辰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工作制度、制定社区矫正工作流程、摸清矫正对象底数,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帮助试点单位筛选矫正对象并协调、落实试点单位的接收工作。由区政法委牵头组织公、检、法、司、民、劳动、财政、工商、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参加我区社区矫正协调会,统一思想,理顺关系,明确各部门职责。
在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试点单位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机构,配备工作人员,确定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工作程序、工作制度,落实保障措施;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网络;为矫正对象制定矫正方案;建立档案和相关台帐,开始实施社区矫正。
第二阶段:培训、启动阶段。
由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镇街、村(居)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两院两部文件,天津市有关文件,《刑法》及《刑事诉讼法》有关概念和刑罚执行的有关规定,讲解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相关制度,到试点区县组织学习、考察。
三个试点单位要做好对社区矫正有关知识的宣传工作。
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到新村街、西堤头镇、天穆镇三个试点单位,督促、检查、指导启动工作。
第三阶段:试点实施阶段。
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规章制度,具体包括: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工作例会制度、请示报告制度、教育培训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各项工作制度,是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重要保障。试点单位要迅速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各项工作制度,确保试点工作能够依法、规范进行。
各试点单位应首先做到以下几点:
(一)做好本辖区社区矫正对象的排查工作。
(二)印制矫正工作所需各种表格。
(三)经辖区公安派出所通知或采取主动走访的形式与矫正对象见面,了解有关情况,建立矫正对象档案,制定矫正个案。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
2017年,xx村行政司法工作在xx镇司法所及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上级的各阶段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化措施,全面落实,不断加强创新力度,认真深入地开展普法教育、人民调解、依法治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公正协办等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年度的各项工作,现将全年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抓思想政治、扬优良作风,打造过硬的司法队伍
村司法行政工作是直接与人民群众打交道,是一个基层窗口,担负着千家万户的矛盾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工作,责任重大。所以我村紧紧利用今年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机会,要求村内每一位工作人员认真、深入、系统地进行政治思想学习,采取自学、集中学习,同时写学习心得,对照要求自我整改,使每一位工作人员坚定扎根基层,服务百姓的理想信念,真正做到急群众之急,想群众之想,同时充分履行自身职责,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立足本职、服务社会、充分发挥司法职能
1、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发挥维稳第一防线作用。
按照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排查得早,发现得早,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工作要求,对基层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摸底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限时调处。通过各阶段排查,全面掌握和有效调处辖区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将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今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3起,调解成功23起.受理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100%。
2、广泛宣传,深化法制教育
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和镇2017年普法工作要点的安排,我村及时制订了年度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并对照计划逐步逐项落实。继续坚持了党政干部集中学法活动,每月安排1-2次学法时间;认真组织各中小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内容
3、社区矫正流程规范,作用发挥效果明显
社区矫正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规范业务、严密监管、强强教育。我们结合矫正对象的实际情况制订了社区矫正分类矫正方案,家访、谈话、定期汇报、集中劳动教育等规范运作,做到“周闻其声,月见其人”,全面实施季度考察、考评。同时,针对每位矫正对象成立帮教小组,责任到人,逐人落实监管教育责任,实行一人一档式管理。目前,2名矫正对象认罪态度积极,服从管教,生产生活稳定,没有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三、多措并举、深化管理,打造我村整体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