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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信息也必须达到一定的标准才能为信息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以帮助投资者和债权人等更好地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由于会计信息的生成必须依赖于会计计量来完成,因此,会计计量属性成为众多影响和制约会计信息质量因素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在我国目前的企业会计准则中,除了传统计量属性之外又再次引入公允价值这一计量属性。毋庸置疑,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引入将对我国会计信息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各种不同计量属性与会计信息质量的关系如表2所示:那么,究竟选用何种属性来计量所持有或控制的资产,如何保证会计信息能够具有相关性和可靠性?笔者以为,首先要考虑的是资产的用途和流动性,同时还要考虑会计信息的关联性和数据的客观性等因素。一方面,公允价值相对历史成本而言,在反映企业真实的价值方面,信息可能还是相对可靠的。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公允价值会计所依据的主要是相同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相对来说,这些市场价格还是具有一定的可靠性的。但如果市场上缺乏可比价格,就要估计和判断。此外,公允价值会计还对一些涉及到未来的交易进行了预测,其中不乏一些涉及金额巨大的交易,如衍生金融产品的未实现损益等。及时地在表内反映这些价值变化、在表外披露信息,将降低外部投资者所承担的风险。在具备成熟的估值技术的前提下,计算出来的价格具有一定的相关性和可靠性。另一方面,公允价值提供的会计信息同样存在着一些缺陷。公允价值虽然能够提供相对及时有用的信息,但在市场化程度不够完善,同时相关法规、估值技术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公允价值提供的并不是绝对可靠的会计信息。此外,财务报告中披露的公允价值是报告日的公允价值,按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信息会随着时间而变化,倘若忽视这一因素而只披露某一时点或某一时段的公允价值变动额,就不利于使用者作决策。
公允价值计量与会计稳健性的关系及相互交融的途径
第一,负面的经济事实却能够带来正面的账面收益,这种反直觉的损益表效应将会掩盖了公司信用恶化的实际状况,不利于投资者做出恰当的决策。若不是经过专业知识的训练,对于一般的信息使用者,收益意味着正面的经营业绩,使用者无法想像和理解收益也能来自于公司实际恶化了的信用状况。
第二,即使在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中考虑了信用风险,同样也会引起资产和负债在计量上的错配问题。对于负债在公允价值计量中考虑了信用风险问题,那么公司其他的资产,比如无形资产,商誉也会因为公司主体的信用风险变动而发生价值的变动,如果不对这部分资产计量,则同样也会引起错配的问题。
第三,对于这种由信用风险引起的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可实现性上提出质疑。SFACNo.7中强调收益只有等到可实现或者已经实现时才能予以确认。对于这种在实现性上存在很大质疑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予以确认,既不符合公允价值计量的基础:持续经营,也不能够提供更具有相关性的财务信息(Lipe,2002)。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于2000年的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第7号(SFACNo.7)中提到:一项负债的大多数相关计量都要反映负有支付义务的主体的信用状况(FASB2000SFACNo.7para.78)。但是FASB在2007年的SFASNo.159中的态度十分含糊,表示仅关注与金融工具特有的(instrumentspecific)信用风险所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并要求将这一部分变动损益计入到净收益,对于公司主体的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问题一直未能在准则中予以考虑。2005年IASB在对IAS39进行修正时,引入公允价值选择权概念(Fairvalueoption),强调负债的公允价值应该反应包括与该项负债相关的信用风险,包括在对金融负债的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中,并且规定由公司主体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要计入损益表。基于对损益表产生的反直觉的效应的争议,IASB在2010年5月的征求意见稿中对由信用风险引起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提出了新的列报形式。在征求意见稿中,FASB承认在SFASNo.159中仅仅确认了与金融工具特有的信用风险引起的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并不充分,因为这种金融工具特有的信用风险实际上仍然是来源于公司主体自身的风险,因此该问题其实仍然是由公司主体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问题(FASB,2010aBC162)。
在新提议的列报形式下,不再将这部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到净收益中,而是以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列示在综合收益中。并且规定在金融负债被处置以后,这部分其他综合收益不能够再转回净收益中。同时将最终确定改变的部分写入IFRS9,而其他对于IAS39中没有改变的部分,继续在IFRS9中沿用,并且计划于2015年开始实施。
摘要:财政部2006年相继颁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和应用指南,其中公允价值的运用可谓是最为引人注目的方面。本文首先论述了公允价值的涵义,并简单回顾了公允价值在我国会计中的运用,进而阐述公允价值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中的运用,最后提出了公允价值在我国运用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关键词:企业会计准则公允价值运用
我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了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的新会计准则体系,并规定于2007年1月1日起首先在上市公司实施。新会计准则在诸多方面实现了新的突破,其中公允价值的引入更是吸引了许多业内人士讨论与分析,这也是新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的最大变化。
一、公允价值的涵义
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对公允价值的定义是:“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
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的定义,公允价值是指熟悉情况并自愿的双方,在公平交易的基础上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结算的金额。如果金融工具在活跃和流动的市场上交易,其标明的市价(需经实际交易发生的交易费用调整)提供了公允价值的最好依据。
我国对公允价值的定义与IASB对公允价值的定义大体一致。公允价值最大的特点是来自于公平交易的市场,参与市场交易理性双方充分考虑了市场信息后所达成的共识,这种共识后的市场交易价格即为公允价值。
二、公允价值在我国会计中的运用回顾
公允价值是历史成本法、重置成本法、可变现净值、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等会计准则体系中最重要的计量属性之一。
在我国,公允价值的应用起步比较晚,公允价值最早运用是在1998年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中,准则中允许债务人将重组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或股权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收益,并在利润表中反映。此后,公允价值又出现在投资和非货币易准则里。然而,这三项准则中刚刚使用这种计量属性不到两年内,公允价值的使用就发生了很大变动。这主要是基于当时我国相关的公允价值难以真正地显现出“公允”,证券市场不够发达,且流动性不强,不能流通的国有股占较大比重,还不像西方发达国家那样有较为完善的会计和证券监管体系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公允。2001年1月,财政部对这几项准则都进行了修订,对于有关经济业务事项的处理尽可能的回避了按公允价值计价,而改按账面价值入账。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再次引入公允价值的计量模式,这次重新应用公允价值是国内环境与国际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而且,此次公允价值在新准则中的应用十分谨慎,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比,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在确定公允价值的应用范围时,更充分地考虑了我国的国情。
三、公允价值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中的运用
此次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公允价值计量主要体现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债务重组、资产减值、租赁和套期保值等方面,其中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套期保值三大领域公允价值的应用尤为明显:
1.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计量及其应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中规范的投资性房地产,是指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企业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建筑物、已出租或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等该准则为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提供了成本模式与公允价值模式两种可选择的计量模式。
在成本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比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准则计提折旧或摊销,并在期末进行减值测试,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在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企业可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减值或土地使用权摊销价值直接反映在公允价值变动中,并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企业利润产生影响,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另外,期末应将投资性房地产按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
在目前房地产价格处于持续上涨的背景下如果一个企业购买商品房进行房地产投资,在原有会计制度下此房地产应按历史成本记入企业的固定资产,并按其估计使用年限提取折旧。显然,这种方法在很大程度上低估了房地产的市场价值,扭曲了企业投资的真实含义,不利于会计报表使用者了解企业的真实情况,极大地损害了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利益。
2.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和披露中公允价值的应用
随着近两年我国金融及金融衍生工具的推出,其在金融企业内的作用日益突出,如何初始确认和计量、后续计量、期末估价及减值等问题变得不可回避。由于金融及金融衍生工具具有短期在市场中价值变化比较大的属性,所以采用历史成本等其他计量方法是不能正确反映市场价值的,而用公允价值计量则能更好地反映其市场价值。
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等被列为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其报告价值即为市场价值,且其变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这也意味着,如果企业能够较好地把握市场行情和动向,其业绩即会随“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增加而提升;相反,如果企业的投资策略与市场行情相左,其当期利润就会因此受损。所以,公允价值计量可以被认为是一把“双刃剑”,与旧准则使金融工具报告价值经常被低估的孰低法有很大不同。3.企业合并中公允价值的运用
“公允价值”对会计信息的影响还体现在《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中。非同一控制人之下的企业合并,经营主体发生重大变化,对被并购方资产负债的记录,以“公允价值”体现,不影响一致性和可比性原则,所得税方面,也没有处理上的很大争议。因为在并购交易的过程中,实现“当期收益”的可能性不大,即使实现,其金额也有限。
企业合并中,“公允价值”是必须采用的方法,主并方公司支付的并购溢价,分配为两部分:(1)资产负债按照“公允价值”入账,(2)支付对价超过“公允价值”的部分,记录为“商誉”,主并方公司未来资产折旧的基数,将超过合并各方企业的简单加总,因而产生所得税递延的效果,这是产业整合的结构性利好。
除了以上几项以外,在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年金基金、股份支付、收入、政府补助、套期保值、金融资产转移和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一系列其他准则里,公允价值计量都或多或少有所涉及,共计17项。此次在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中扩大了公允价值的应用范围,提高了会计报表信息的相关性,使我国和国际通行的会计处理惯例又近了一步。
四、公允价值在我国运用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1.注意公允价值的获取和使用问题
由于采用公允价值的价值波动是通过损益表反映的,它直接影响到企业财务的各项指标和财务信息的正确性,因此公允价值的确定办法有待于进一步规范。但是有许多会计要素在市场上很难找到可供观察的交易价格,将未来现金流量按一定的折现率折算成现值计量,往往就成为估计相关价格即公允价值的最重要的技术手段。
公允价值本身是合理的,我们不能因为公允价值难以计量就放弃其在新准则中的运用,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就在于为公允价值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条件,优化其存在的基础。
2.大力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
公允价值的表现形式有多种,内容相对比较复杂。由于公允价值主要是市场价格,在没有市场价格的情况下,要由交易双方自己来确定,公允价值的使用需要依靠活跃的交易市场,以及会计人员较高的职业判断能力,稍有偏差,就有可能成为企业调节利润的手段,公允价值可能再次成为会计造假的工具。因此,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势在必行。
3.正确处理公允价值计量与历史成本计量的关系
公允价值和历史成本两种计量属性没有绝对的优劣之分。历史成本计量属性的采用是基于会计的可靠性,而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应用则是基于会计的决策相关性和有用性。在现阶段是两种计量属性并存的事实,即在历史成本计量属性的基础上,尽量采用公允价值,以求得会计信息有用、相关和可靠,并且在外界经济环境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由历史成本计量逐步向公允价值计量过渡。
总之,从发展的眼光看,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是必然趋势,而不能仅仅看到公允价值容易纵的局限性。公允价值能够不断满足外部投资者对公司价值信息的需求,我们应该在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加大对公允价值研究的力度并促进研究成果在我国会计准则中的运用。
参考文献:
[1]财政部:《2006企业会计准则》.《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王乐锦:《我国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运用:意义与特征》.《会计研究》,2006.5
公允价值在我国并没有得到广泛的运用,目前,我国仍以适度引入、谨慎使用和积极稳妥相结合的方式运用公允价值,因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允价值的运用。上市公司对公允价值的应用比较谨慎,如1774家上市公司中抽出772家投资性的房地产企业公司为例,调查统计发现,众多公司之中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只有26家,数量差距非常之大。从中可以明显看出,公允价值在国内市场的实际应用中并不活跃,普及度不高。并且对于公允价值,大多公司还是持观望和审视的态度,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仍保留着传统的成本计量模式。另外,相关调查发现,对于准则中规定公司资产出现相应减值,需要考虑公允价值的情况,上述1700上市的公司中,资产减值发生时只有114家上市公司按照规定列出说明,并披露了可回收金额的确定;剩余的大多数上市公司对减值资产的可回收金额未进行披露,也没有遵守规定做任何有价值的说明。部分项目使用过公允价值计量的市公司,对该部分项目信息的说明也相对模糊,或者干脆完全隐藏相关公允价值信息,使人很难对该公司到底有没有运用公允价值做出准确判断。
二、公允价值信息披露没有统一规范
我国当前的会计准则在公允价值信息披露上存在纰漏,规定内容不详细且不确定,相关规定分散在各准则中,缺乏统一化。具体准则虽然要求上市公司应该披露公允价值,但事实上大部分公司并没有按准则行事,只是不停地钻准则规定上的漏洞,形式化的应付披露问题,对基础、未来资金流量、折现率等公允价值部分没有完全公开,披露真正有价值的信息少之又少。另外,公司盈余空间、资产减值、债务重组等应该披露公允价值的相关信息,更是无处可寻。报表在某种意义上也只是走走形式而已,根本就无从判断信息的真实性和公允性。在我国,上市公司一般要求按照三个层次对公允价值进行披露。第一层次是企业在计量日已经获得的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以该报价为依据确定公允价值。由于会计准则的不规范、不系统性,很多上市公司在计量日,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就会对当时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隐瞒或者改变报价,进行不真实的公允价值信息披露。这是对投资者的一种欺骗,投资者有权获得相应上市公司真实的公允价值信息。第二层次是企业在计量日获得了类似资产或负债活跃在市场上的报价,以该报价为依据确定公允价值。同上面的做法,一些上市公司钻了会计准则的漏洞,故意隐瞒或者曲解这一层次上的公允价值。虚假财务报表,隐瞒真实的财务信息,使得投资者对企业将要获得新的收益和产生的新负债不了解甚至一无所知。第三层次对企业无法获得相同或类似资产和负债进行市场报价。这一层次公允价值信息的披露更具有隐蔽性。有时候上市公司为了维持股价,故意散布一些重组以及重大合同等信息,但不久又以种种借口予以否认;或者企业本没有很多欠账,但为了少分红,故意披露虚假债务信息等做法。这些做法本就是对投资者和大众的一种无视和欺骗,但由于财务会计准则等规定的模糊不确定性,造成即使发现上市公司错误做法也不好进行处罚与管理。
三、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较低
公允价值的表现形式还是比较多的,有成本重置、企业资产的现净值、历史成本等等。落实到具体操作上,需要考虑的问题很多,考虑的问题在不同的角度也不尽相同。比如需要取得最合适产品市场价时,需要观察同类产品的市价如何,再进行分析比对;另外,如果没有发现同类产品的市价,那么就要用估值技术来估计价格,然后对估值技术的具体问题进行分析等等。所以对于公允价值的取得不仅需要会计准则上做出相应的指导,还需要会计从业人员以专业素养进行职业上的判断。可是,国内目前真正掌握公允价值确定方法的会计人员数量有限,从而也客观上导致了公允价值在国内使用效果不明显。就目前公允价值在我国的应用情况分析,国内对公允价值计量还不熟练,这需要加强会计人员在公允价值计算上的学习和进修,提升专业知识和工作素养。由于公允价值对于一个企业过去和未来交易双重关注和涉及,会计人员不仅要了解所在企业本身发展的经济业务、市场现状、管理层在经济上的动向,同时也要熟悉该企业所处行业市场现状和走势的大背景,还要结合大背景和企业现状洞悉经济上的风险,及时提出方案并解决。这就要求会计人员要掌握更多的知识点,精通会计专业知识的同时,还应熟练掌握诸多财务软件,实现用计算机进行现代化财务信息管理。
四、公允价值信息披露力度小
在具体的改革道路上,政治方面为会计改革提出了大致的改革方向:一是降低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复杂性;二是缓解公允价值会计的顺周期效应;三是加强财务信息的透明度。IASB在降低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复杂性方面主要通过简化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采用单一的减值模型,结束多种减值模型并存的形势,再改革套期繁琐规则,简化套期会计处理。在环节公允价值会计的顺周期效应方面主要改革是探索新型减值模型,例如预期损失模式,并且为缺少流动性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提供更详细的指导,赋予报告主体更大的公允价值选择权,降低错配效应的发生率。在加强财务信息的透明度方面则是增加风险披露的内容,将终止确认标准进一步完善。其中对套期会计的简化工作正在逐渐完善,前期的简化工作主要是套期项目一旦制定不能更改或撤销,对于其中的特定项目不实行部分套期,只能够进行全额套期,并且取消80%~125%追溯式的有效性测试和组合套期的测试。针对金融工具的复杂性,其中存在了许多的讨论,在金融危机爆发之前针对降低金融工具的复杂性的问题已经提上IASB议程,经过长期的探索得出的最后方案时将所有的金融工具全部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但是这种方案就不需要对金融资产分类和减值测试,也不需要规范金融资产的转移和对嵌入式衍生工具进行拆分。另外一个需要提出的就是这种最终方案又增加了公允价值计量的复杂性。在金融危机发生之后,之前使用的已发生损失模型受到了许多非议,特别是模型的内外在逻辑不协调,这种现象发生的原因在于初期报告主体对金融资产进行计量时会考虑预期损失,但是在后续的计量中却忽略了这一要点,最终导致这种现象的出现。已发生损失模型的弊端还在于只有发生了事件才能够确认减值,在进行后期的减值测试中减值认定和相应的处理存在较大的差别,并且已发生损失模型对于什么时候能够转回已确认的减值损失更是不详。
2后危机时代公允价值会计的重塑
金融危机席卷全球经济之后,公允价值会计的弊端暴露无遗,因此对后危机时代公允价值会计的重塑变得更加迫在眉睫。但仔细观察可以发现,公允价值会计的弊端并不是凭空出现的,是处于一种市场不稳定的条件下才暴露出来的。在这种形势下,不能够只将公允价值会计放在这种极端的形势中。因为即使是再完善的制度在极端市场条件下也会有弊端。因此,在针对后危机时代公允价值会计的重塑方面应该循序渐进。
2.1减值模型的重塑在针对减值模型的重塑方面,已经提出了利用预期损失模型替换已发生损失模型,虽然在实际的推行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但是其中也有一些成功的转换案例。根据理论的实际性,预期损失模型符合了环节顺周期效应的改革方式,但是在具体的重塑过程中仍然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主要有在推行过程中,针对保险公司、社保基金、企业等运行预期损失模型过程中缺少评估信用风险的模型、流程、数据等基础设施。特别是市场经济刚起步的国家,其中金融机构在信用风险管理领域的数据库建设、风险评估、专业的人才等方面还很薄弱,无法真正将预期损失模型应用其中。
2.2预期损失模型替换已发生损失模型在进行重塑过程中利用预期损失模型对金融机构内部控制也提出了新挑战。需要的是整个金融机构内部进行更加严格的内部控制。在审计方面预期损失模型大大地增加了审计难度和诉讼风险。在对后危机时代公允价值会计的重塑过程中,需要的是将改革中的问题进行全面剖析,才能够更好地进行重塑。首先目前使用的公允价值计量不能因为金融危机的影响就废止,而是应该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特别需要强化对特殊目的的投资工具的并表管理,提高终止确认标准。全面提高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在整个重塑过程中,虽然IASB对降低金融工具的复杂性已经迈出了第一步,但是当复杂性降低至一定程度就无法再继续。只采用在金融资产方面做出简化,其计量的复杂性没有变化。即使是采用混合计量模式、选择适当的减值模型,对套期会计进行规范,对嵌入式衍生工具进行分拆,也不能够将金融资产的复杂性降低。
3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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