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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外汇储备由韩国银行和财政经济部下属外汇平衡基金(Foreign Exchange Equalization Fund,FEEF)共同持有。
韩国财政经济部负责制定总体外汇储备管理政策,其下属的FEEF成立于1967年,主要用于维持汇率稳定,并且委托韩国银行进行管理。韩国财政经济部主要负责决定投资指导意见和基准,这包括资产币种结构和投资品种;据此,韩国银行再进一步制定更为详细的管理计划。韩国银行在管理外汇储备方面扮演重要角色。韩国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Monetary Policy Committee)作为其最高决策机构,对外汇市场干预进行抉择,由储备管理部(Reserves Management Department)和国际部(International Department Of the Bank)负责具体执行。
从1997年开始,韩国银行将储备资产根据流动部分、投资部分和信托部分进行分档管理。流动部分追求高度流动性目标,它由美元存款和短期美国国库券组成,每季度根据储备现金流来决定合适规模。投资部分追求较高收益率目标,它投资于中长期、固定收益证券,其资产的币种构成主要取决于政府和韩国银行的外债币种结构、国际收支币种结构以及全球债市场的规模。信托部分则由国际知名的投资机构管理,在提高收益率的同时,也向其学习先进的投资知识。在风险管理方面,为了控制信用风险,韩国银行规定:投资只能分布于AA级以上的证券,存款只能存放在A级以上的金融机构。为了控制流动性风险,储备资产应是有高度流动性的债、政府机构债券、国际机构债券、金融机构债券;但信托部分还可以投资于AA级以上的公司债券、ABS和MBS。至于市场风险,则主要通过VAR系统控制。
长期以来,韩国外汇储备管理将安全性与流动性置于收益率之上,在具体操作中也强调固守长期的投资基准。近年来,随着韩国外汇储备不断增长,寻找收益更高的外汇储备管理方式已成为当务之急。2005年7月1日,韩国投资公司(Korea Investment Corporation)成立。韩国投资公司的资产来自于政府(外汇稳定基金)、韩国银行和公共基金,其主要职能是提高韩国外汇储备的利用效率,并支持韩国成长为亚洲金融枢纽之一。在成立之初,韩国投资公司掌握约200亿美元的外汇资金,其中170亿美元左右来自于韩国银行,其他30亿美元来自韩国财政经济部的外汇稳定基金。在运营中,公司资产的80%~90%委托给国内外的民间投资机构管理,余下的10%~20%则由公司自身进行管理;其中,大部分美元资产交给海外投资机构进行管理。通常,资产委托机构负责人无权干预被委托公司的经营,但韩国银行和委托资产超过1万亿韩元的公共基金则可以对它们委托资产的运用方式进行限制。与此同时,一旦韩国投资公司持有的外汇储备在连续两个月以上的时间里跌幅超过10%,或者国家的信用评级低于投资级别,或者公司未对其重大违约行为进行纠正,资产委托机构则可以提前收回资产。
中国香港:货币局制度下的外汇储备投资安排
香港外汇储备主要由外汇基金构成。外汇基金的管理目标包括:保障资本;确保整体货币基础在任何时候都由流动性极高的短期美元证券提供完全的支持;确保有足够流动资金以维持货币及金融稳定;在满足上述目标的前提下争取投资回报以保障外汇基金的长期购买力。
目前,外汇基金分为支持组合与投资组合两个部分。根据货币局制度,港元货币基础必须由外汇基金所持有的美元储备提供100%的支持,因此支持组合的目的是持有流动性极高的美元证券,为货币基础提供完全的支撑。外汇基金其余资产均被划入投资组合,主要投资于OECD经济体的债券与股票市场,以保障外汇基金的价值和长期购买力。
整体来看,香港外汇基金的投资管理包括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由财政司司长担任主席的外汇基金咨询委员会所控制的长期战略性决策,其主要内容包括外汇基金对各国及各环节资产类别的投资比重及整体币种分配。第二个层次是,由金管局高层管理人员和储备管理部负责的中期投资决策。第三层次是,由投资经理负责的短期交易决策。
外汇基金的长期资产配置策略受投资基准的规范,这一投资基准由财政司司求外汇基金咨询委员会的意见后核准。根据香港金管局外汇基金咨询委员会2003年1月对外汇基金的长期战略性资产分配投资基准的若干修订意见,香港外汇基金77%的资产应分配于债券,其余23%分配于股票及有关投资。以币种类别计,88%的资产分配于美元区(包括港元),其余12%则分配于其他货币。除投资基准外,外汇基金咨询委员会还在定期会议上根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对外汇基金的投资策略进行评估。
金管局储备管理部的职责是,根据外汇基金咨询委员会批准的投资策略,参照对经济体基本分析及市场发展趋势评估,做出外汇基金的日常投资决定。除了通过储备管理部门内部管理资产外,外汇基金也雇用外聘投资经理,其目的是掌握市场最佳专业投资知识及顺应全球投资领域多元化投资取向,同时也让内部专业人员借此机会吸取市场知识与信息。从2003年1月起,原来由外汇基金投资有限公司管理的香港股票组合改由金管局管理。金管局将这些组合与其他全球股票组合的管理完全交由外聘投资经理负责。在风险防范方面,金管局设有严格的管理措施和投资政策以监控风险。此外,金管局还会进行详细的投资绩效因素分析,从而能够最有效地运用内部和外聘投资经理的投资管理技术。
新加坡:国有投资公司操盘外汇储备
新加坡外汇储备管理体系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the 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the Government Of Singapore lnvestment Corporation)和淡马锡控股有限公司(Temasek Holdings)共同组成。三家机构均有向新加坡财政部报告工作的义务,并且后两家机构为新加坡财政部全资拥有。除了稳定汇率、为货币发行提供可靠支持之外,新加坡外汇储备管理目标还包括培育国内战略性产业、管理国有资产和提升国家竞争力。
新加坡外汇储备总体上可分为两部分,其中,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持有的外汇储备主要用于外汇市场干预、为货币督察局货币发行提供保证;由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和淡马锡公司持有的外汇储备则主要用于实现储备保值增值。值得指出的是,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和淡马锡公司不仅管理新加坡外汇储备,它们还经营新加坡财政盈余。
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成立于1981年5月,其几乎所有的投资都在海外。迄今为止,公司没有公布其投资组合中的资产配置,但董事会依预期收益的不同设定政策资产组合(policy asset mix)。这一组合根据回报目标,设定全球股票、固定收入工具和全球现金资产的长期权重,这实际上就是公共市场资产管理的投资基准。在投资策略上,公司投资组合多集中于股票、房地产、私人股权这样一些高风险、高回报资产。为获得高于投资基准的回报,在允许范围内,投资经理被授权可以偏离政策组合,这往往意味着较高的股票权重以及随之而来的回报波动。为减少波动,公司强调降低股票相关性。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设有严密的风险管理机制,它强调“风险否决”原则:只有在投资风险得到充分认识,确认可以承受,并且具有衡量、评估、管理和控制风险的能力时,才能做出最终的投资决策。具体而言,公司建立了多层次,相互交叉的风险控制网络,以确保所有潜在风险都可以通过正式的风险识别、评估程序进行分析。
淡马锡控股公司成立于1974年,它由新加坡财政部投资司负责组建,主要职能是控股管理本国战略性产业,提升新加坡企业的盈利水平和长期竞争力。在设立之初,淡马锡负责控股管理新加坡国有企业,但由于新加坡地理和市场空间狭小,因而自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淡马锡开始调整投资结构,大规模投资国外金融、高技术行业。
在对风险进行细分的基础上,淡马锡公司制定了有针对性的风险控制安排。风险被分成三大类: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和运营风险。针对战略风险,公司主张调整投资组合,使之在地区、行业保持平衡。针对财务风险,公司强调风险控制部门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集团全部投资风险每月评估一次,其所属基金管理公司投资风险每日评估一次。针对运营风险,公司强调内部审计和内部法律部门的作用;内部审计部门每18个月对公司各部门审计一次,法律部门则负责监督集团各部守规情况。在必要时,公司还聘请外部独立审计机构与内部审计部门一起,对特定单位进行联合审计。
挪威:外汇储备挂钩石油财富管理
作为世界第三大石油净出口国,挪威的外汇储备也主要来自于石油出口收入。为了更好的管理石油财富,挪威于1990年建立了政府石油基金。建立这一基金,挪威政府主要基于三个方面考虑:(1)将国家财富从地下的石油转变为多元化的金融资产,从而提高挪威经济的活力和创造价值的能力;(2)作为政府的预算缓冲,帮助政府平抑短期石油收入波动对经济的影响;(3)使挪威政府有更雄厚的资源应对老龄化社会以及石油收入下降对养老金体系的挑战。
为了更好地管理石油基金,挪威中央银行(NB)在1998年1月建立了专门的基金投资机构――挪威银行投资管理公司(NBIM)。NBIM是一家纯粹的金融投资机构。除了管理外汇储备外,它还管理挪威的政府养老金和挪威石油保险基金。NBIM与中央银行的功能是相互隔离的,NBIM的执行董事不参与货币政策的讨论。
挪威外汇储备管理采取的是财政部和挪威央行联合主导下的NBIM+NBMP/MOD(market operation department)体制。挪威政府石油基金投资指引清楚地界定了财政部和中央银行之间的责任与分工:财政部对石油基金有管理责任,但石油基金的管理运作被委托给挪威银行。不过,上述分工在某种程度上只具有形式上的意义。挪威外汇收入大部分来自石油出口,这部分外汇不纳入财政部管理,而是被直接纳入石油基金。这使得挪威的财政部在管理外汇储备方面的责任并不十分突出。相反,挪威央行不仅具有对外汇储备的操作权力,而且有权制定投资战略和向财政部提出投资“建议”。
为了更好地管理外汇储备,挪威银行制定了投资基准组合。投资基准确定了实际投资组合据以参照的资产种类、资产结构和投资期限。经过多年投资策略的调整,目前NBIM的投资中,股票比例为30%,其余为固定收益投资。此外还有详细的地区权重规定。在固定收益工具的基准组合中,地区权重分配如下:欧洲55%、美洲37%、亚洲8%。对股票而言,地区权重是,欧洲50%、美洲和亚洲50%。美洲与亚洲的具体分配则取决于美洲与亚洲的相对市场权重。
挪威的外汇储备投资组合分为三个次级组合,它们分别是:货币市场组合、投资组合和缓冲组合。货币市场组合是由挪威银行货币政策司(NBMP)管理的,货币市场组合应当满足于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政府石油保险基金相联系的最低干预、短期流动性要求。投资组合与缓冲组合均由NBIM管理。投资组合追求长期投资收益。缓冲组合主要由货币市场工具构成,它主要用于降低资源收入向石油基金转移的交易成本。
风险管理方面,《挪威政府石油基金投资指引》规定了风险控制的基本规则。具体内容涉及:对资产配置的直接限制;对信用风险的限制,对债权的持有期限的规定(一般为3~7年),以及对投资基准的最大偏离限制(1.5%)等等。对外汇储备的管理除了必须遵守《公司法》以及所有适用于公司法律、法规外,挪威对保护外汇储备不被擅自动用制定了严格的法律制度。规范NBIM的行为也是外汇储备风险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挪威银行董事会为外汇储备管理建立了投资指引,其中包括了加强内部控制的内容,NBIM只能在投资指引的范围内对外汇储备进行管理。在机制层面,投资决策部门与负责交易结算、风险控制、回报管理、会计核算等部门设有明确职能界限。
科威特:投资局管理外汇储备成特色
科威特外汇储备由中央银行和科威特投资局分别持有。
科威特投资局的外汇储备管理较具特色。50年代早期,石油的发现成为科威特经济与社会生活现代化的转折点。在1960年,由于财政存在大量盈余,科威特对公共财政进行了重新组织。一项重要的举措是建立公共储备基金(General Reserve Fund,GRF),它涵盖了国家的所有投资。在20世纪70年代,科威特颁布了NO.106/1976法,并依此建立后代基金(Future Generations Fund ,FGF)。建立之初,该基金将当时50%的总储备纳入其中;而后,每年财政收入的10%以及资产收益也都涵盖其中。FGF被视为石油市场收入下降或石油资源枯竭时的资金来源。由于基金规模显著扩大,投资范围不断拓宽,科威特政府依法NO.47/182建立了科威特投资局(Kuwait
Investment Authority,KIA)。KIA是财政部管理的独立法人单位,它代表科威特政府来管理GRF、FGF后代基金以及财政部委托管理的其他资金。长期以来,KIA在国际证券、金融市场上表现突出,它已成为科威特政府的一项重要财源。
自诞生起,KIA就已建立并不断发展其投资战略。1993年,当经济指标恢复至伊拉克入侵之前,KIA对其投资战略重新进行了全面审视。新投资战略目标类似于建立KIA的原法律要求,并与GRF和FGF的创建精神相一致,即通过在全球范围的分散化投资获取要求的资本回报;此外,新投资战略还强调在不同投资领域发展本国投资人才以及在当地市场支持持续私有化进程的重要性。
KIA的权利机构是董事会,它负责监督、管理KIA事务,并有权做出符合其目标要求的决定。董事会由财政部长牵头,其成员包括石油大臣、中央银行行长、财政部副部长以及5位科威特国籍的投资金融专家(其中3位不得担任公职)。董事会从其成员中选拔一位常务董事,其作用相当于执行经理。
KIA总部位于科威特城,并在英国伦敦设立一个分部。总部由19个部门组成,其中,直接涉及投资的部门是美洲投资局、欧洲投资局、亚洲投资局、当地投资局、阿拉伯投资局、直接投资局、贷款局、国库局。
欧元区:一致性与分散性的平衡艺术
自欧元诞生以来,欧元区外汇储备总体呈下降趋势;截至2005年底,外汇储备规模为1673.57亿美元。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在外汇储备下降的同时,欧元区黄金储备则有明显上升;截至2005年底,黄金储备额为1928.16亿欧元。
欧元区的储备管理由欧洲中央银行系统(European System of Central Banks, ESCB)负责。ESCB成立于1998年,它由同年成立的欧洲中央银行ECB和欧盟各成员国中央银行组成。ESCB中的ECB和欧元区各成员国中央银行又构成欧元系统(Euro system),其中欧洲中央银行扮演着决策者的角色。欧洲中央银行和欧元区各成员国的中央银行都持有并管理外汇储备。
欧洲中央银行主要通过制定战略性投资决策来进行储备管理。欧洲中央银行管理外汇储备的目标是保持外汇储备的流动性和安全性,以满足干预外汇市场的需要,在此基础上,追求储备资产价值最大化的目标。
根据《欧洲中央银行系统法》的规定,各成员国中央银行向ECB转移的国际储备资产由它们各自在欧洲中央银行的资本所占的份额决定,其中,15%以黄金的形式转移,85%以由美元和日元组成的外汇形式转移。欧洲中央银行可以要求成员国向其转移更多的外汇储备,但这些国际储备只能用于补充减少的国际储备,而不能用于增加原有的国际储备。
欧洲中央银行的外汇储备管理体系主要分为两个层面,一是由欧洲中央银行的决策机构制定战略性的投资决策,主要涉及外汇储备的货币结构、利率的风险与回报之间的平衡、信用风险、流动性要求。二是各成员国中央银行依此采取一致行动,对欧洲中央银行的外汇储备进行管理。
ECB为储备管理定义了四个关键的参数。一是对每种储备货币定义了两个级别的投资基准,即战略性的基准与策略性的基准。战略性的基准由ECB管理委员会制定,主要反映欧洲中央银行长期政策的需要以及对风险和回报的偏好;策略性的基准由ECB执行董事会(the Executive Board)制定,主要反映欧洲中央银行在当前市场情况下对中短期风险和回报的偏好。二是风险收益相对于投资基准的允许偏离程度,以及相关的纠偏措施。三是储备交易的操作机构与可投资的证券。四是对信用风险暴露的限制。ECB并不公布上述四方面的参数细节,以避免对金融市场不必要的影响。
欧元区各成员国央行主要通过落实同ECB储备战略一致的策略性投资以及对自有储备独立决策来实施储备管理。根据《欧洲中央银行系统法》第31条的规定,如果各成员国中央银行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投资操作对于其汇率或国内的流动性状况影响有可能超过ECB指导原则所规定的范围时,这种交易要得到欧洲中央银行的许可,以保证ECB汇率政策和货币政策能够保持连续性。除此以外,各成员国中央银行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外汇投资操作或者为了履行其在BIS、IMF等国际组织中的义务所进行的操作,都不需要先得到ECB的许可。
各成员国中央银行持有并自主管理它们没有转移给欧洲中央银行的国际储备。自从欧洲中央银行开始对外汇市场进行干预以来,各成员国的中央银行不必再制定有关外汇干预的目标,而只是制定执行策略。
关键词:外汇储备;规模;结构;体制
中图分类号:F82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4161(2006)05-0118-04
中国外汇储备近年来呈递增态势,截至2006年2月底,中国外汇储备规模已达8537亿美元,首次超过日本,位居全球第一。在中国外汇储备登上全球第一之后,关于中国外汇储备数量是不是太多、该不该限制其增长速度以及如何有效地进行外汇储备管理再次成为业界讨论焦点。
有关人士认为中国外汇储备充足并保持增长态势,符合中国国家利益。有利于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对外声誉,增强境内外对我国经济和人民币的信心;有利于拓展国际贸易,吸引外商投资,降低国内企业的融资成本;有利于维护金融体系稳定,应对突发事件,平衡国际收支波动,防范和化解国际金融风险。
但我们不应得意于外汇储备的规模庞大,如何有效管理、合理利用这笔宝贵的公共资源,应成为我们不懈努力的一个目标。
1.我国外汇储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负责我国外汇储备管理的机构是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储备管理司(即中央外汇业务中心),储备管理司在新加坡、中国香港、伦敦、纽约分设四个下属机构,包括中国投资公司(新加坡)、中国华安投资有限公司、伦敦交易室、纽约交易室负责部分储备资产的经营工作。其中七成的交易通过香港市场进行,包括投资工具、到期后的再投资、新增外汇储备的投资。
一般来说,国家对外汇储备的管理政策有两种:一种是稳健的储备政策;另一种是充分利用的储备政策。两种政策目标不同,效果也不同。前者能够使国家在资金实力上做到有备无患,产生较高的国际信誉;后者则因充分利用资金用于经济建设,可避免资金占压的损失。当前中国执行的是稳健的储备政策,虽然这种政策使中国外汇储备实力雄厚,综合国力增强,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在观念上对于外汇储备的功能和作用,存在下面一些误区
其一是经济实力误区。人们普遍认为,外汇储备增长意味着我国经济实力增强,国际地位提高,是我国经济运行状况良好的标志和具体体现,因此得出外汇储备越多越好的结论。从国家的外汇管理决策中,我们也强烈地感觉到这种意识的存在。实际上,外汇储备的来源包括经常收支盈余和资本净流入两个渠道。来源于经常性收支盈余的部分,属于债权性的外汇储备,的确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我国的经济实力。不过,这种实力更主要地反映了我国企业在国际经济竞争中对资源性初级产品的输出能力,而不是高效率、高质量和高附加价值的生产能力。对于我国这样一个资源相对缺乏的发展中大国,显示这种实力不仅意义不大,而且有些不恰当。外汇储备中来源于资本净流入的部分,本身就是债务性的,更不应该以此来炫耀实力。
其二是危机免疫误区。在东南亚各国发生连锁性金融危机后,管理当局和一些专家学者,把持有高额外汇储备以防御货币金融危机的能力估计过高,并以此为理由,过分强调外汇储备的风险防范功能,我们将其称为危机免疫误区。实际上,从东南亚各国的情况来看,外汇储备在金融危机中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因为外汇储备更多的是在外汇市场,特别是现汇市场发挥有限的稳定作用,因此对现代金融危机的抵御能力很弱。来势凶猛的亚洲金融危机,之所以未能直接登陆中国内地的金融市场,根本原因不是由于我国持有巨额外汇储备,而是因为我国的资本市场尚未对外开放,投机资本难以大规模地进出。
其三是机械储备误区。这种观念误区体现在被动、消极地持有外汇储备,认为不到万不得已,不可轻易动用,结果外汇储备往往是备而不用,导致巨额外汇资源长年闲置浪费。实际上,对外汇储备的运用除了按一定比例存放境外或购买外国政府债券之外,还应该结合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积极配合本国的经济发展,争取更大的综合经济利益。
1.2中国外汇储备的运营传统上秉承了一种偏于保守的理财风格,资产配置缺乏灵活性和进取性
1.2.1储备币种过于单一
在我国数额庞大的外汇储备中,绝大部分是美元。这一现象与国际惯例有关,是中美巨额贸易顺差造成的。储备币种的单一性给我国外汇储备带来了巨大的风险,美元的波动可直接影响到我国外汇储备。
1.2.2资产形态单一
从外汇储备的结构来分析,目前中国外汇储备主要投资于外币存款、外币票据、特别是美国的高信用等级的政府债券、国际金融组织债券、政府机构债券和公司债券等金融资产,这使我国外汇储备具有较大的收益风险。无论从安全性、流动性还是盈利性角度来讲,过于集中的投资都是不适宜的。虽然现有的储备资产配置在风险和商业信用风险方面相对安全,但潜在的市场风险却很高。事实上国际金融市场上汇率、利率的波动和有关国家的资产价格指数的变化所带来的风险如果不采取必要的对冲或其他的避险手段进行主动管理,储备资产的市场风险暴露不但是难以计量的,也是无法控制的,在某种情况下还可能转变为难以挽回的实际损失。各国金融机构在进行资产组合的风险管理时,普遍重视VAR(valueatrisk)计算和盯市分析,但中国的外汇储备管理显然未达到这个阶段。对收益目标和风险意识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了资产配置的效率低下。而一些外汇储备管理效率比较高、相关法律制度比较成熟的国家和地区(如日本、香港和新加坡等),外汇储备的资产配置基本上是市场化管理的,资产组合相对平衡,既有基础资产,也运用必要的衍生工具;既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国债和高等级债券,甚至还有一部分股权性投资工具和混合性证券。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货币当局可以比较充分地自主决策,运用他们认为最适当的低风险投资工具进行外汇资产的有效运作,取得了比较高的投资回报,起到了为全体国民理财、提高外汇资源使用效率的积极效果。
1.2.3外汇储备的形成形式单一
我国外汇储备主要是通过中央银行干预形成。这主要源于中国目前较为僵化的汇率机制。中国目前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主要受到强制结售汇制和外汇指定银行结售汇周转头寸限额比例管理这两个因素影响。在强制结售汇制下,外汇大量集中于外汇指定银行,在国际收支节节顺差的情况下,外汇基本处于供大于求的局面,而外汇指定银行持有的结售汇周转外汇又不能超过其最高限额比例,超额部分必须售于其他指定银行和中央银行。由于外汇持续供应,人民币长期受到升值压力,而我国较长时间以来采取盯住美元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为稳住人民币与美元汇率,中央银行被动购买外汇,投放基础货币,从而使中央银行由基础货币投放所形成的外汇储备规模上升,也使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操作难度加大,并引起货币政策扭曲。
随着外汇储备的增加,为了避免外汇占款对货币政策的影响,中央银行采取了外汇冲销政策,即在买入外汇投放基础货币的同时,大力开展公开市场业务以收回货币,以减少外汇占款增加所带来的货币扩张效应。冲销政策在应用上取得了积极效果,但这一措施的效果呈边际递减趋势,而且实施空间越来越有限。
1.2.4外汇储备管理的成本太高
IMF曾提出中国外汇储备成本太高,其主要有三大根据:第一,虽然中国从不公布外汇储备的具体资产组合、利息收入等等要素,但央行将大部分外汇储备投资于美国国债(国库券)也是不争之实。中国社科院金融所所长李扬曾估计,美国国债的总体收益率大约为3%;美国国债的收益率偏低,致使中国外汇储备的机会成本因此而走高。第二,外汇储备急剧膨胀到目前的8000多亿美元,如果缺乏有效的冲销手段,货币供应被动扩张后,会因此蒙受通胀压力,势必要付出代价。第三,为了冲销外汇占款导致的基础货币快速增长,除了削减对商业银行的再贷款,央行开始自己“创造”负债,发行央行票据。央行为此所支付的利息,便以供给更多基础货币的形式予以抵消。如此周而复始,外汇储备也如滚雪球般庞大起来。
1.2.5外汇储备管理体制僵化
从现财的观点来看,国家外汇储备是由货币当局代表全体国民持有、经营和管理的以外币表示并存放国外的财富或金融资产。自从1994年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以来,我国外汇储备的管理机制也进行了一些改进,但仍存在很多不足和局限。事实上,中国的外汇储备在外界看来始终处于一种暗箱操作的状态,长期以来,我国的外汇储备管理处于一种不公开、不透明、缺乏民间参与甚至无人过问的状态,甚至没有一部法律或法规对外汇储备管理进行具体的指导和有效的约束。
另外,统一的储备经营管理体系还没有形成,缺乏清晰的分层次管理系统,而现有体系结构不尽合理,难以适应形势的发展需要。
综上所述,我国外汇储备管理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在资产规模达到今天这样的水平时显然不能再坚持原来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当务之急是我们应积极探索合理进行储备资产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
2.我国外汇储备管理的改进建议
外汇储备管理是国民经济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国际储备的规模管理。通过合理、科学地确定和控制我国外汇储备的规模,保证我国国际收支的正常进行和我国经济的正常运行,同时确保我国经济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二是外汇储备的结构管理。依据储备资产管理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原则,通过外汇储备币种的多元化,实现储备资产结构上的最优化,从而提高我国国际储备的使用效率。三是完善我国外汇储备管理体制,只有建立一个较完善的外汇管理体制,才能更有效的进行储备资产的管理。
2.1我国外汇储备的规模管理
2.1.1适度调节现行的人民币汇率制度,使货币政策与汇率政策的协调配合,是缓解储备压力过大的根本举措。
我国外汇储备增长过快的一个主要原因是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扭曲,央行对银行间外汇市场干预过度。要想抑制储备增长过快的压力必须弱化央行干预力度,理顺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
而且只有推动外汇体制改革,才能为人民币成为国际储备货币创造条件。因为为实现国家外汇储备管理的安全性要求,必须考虑人民币的国际地位问题。一个大国在多极化的国际经济体系中货币不独立,只能依附于他国货币,它就永远摆脱不掉被动的局面,充其量只能根据他国货币汇率的变动被动地调整自己的外汇储备结构。在目前我国主要储备货币汇率极不稳定的情况下,每一次汇率变动都意味着给我国外汇储备带来很大的风险。因此政府应进一步推动外汇体制改革,完善金融调控体系,为人民币成为国际储备货币创造条件。
推动外汇体制改革应着重从以下三方面努力:
(1)应变强制性的结售汇制为意愿性的结售汇制。今后可逐步提高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最高限额,最终取消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最高限额,实现意愿结汇制。这样可以把外汇资产的储存和风险分散到千家万户,减缓我国外汇储备的增长速度,改善外汇供求,促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合理完善。同时,在要求外汇指定银行进行外汇交易真实性审核的基础上,对企业进口的正常用汇减少审核环节。总之,在结售汇一级市场上,既反映外汇所有者的结汇意愿,又不抑制外汇需求,还原外汇市场真实面目。
(2)取消外汇指定银行的结售汇周转头寸限额比例管理.在逐步扩大外汇指定银行的结售汇周转头寸限额的基础上,取消外汇指定银行的结售汇周转头寸限额管理。同时,扩大外汇指定银行结余外汇资金的运用渠道,如:允许进行境外拆放、扩大外汇贷款用途。这样,可增加外汇指定银行的外汇头寸,中央银行又可减少对外汇市场的干预。即使国家急需要外汇储备时,也可再规定银行的结售汇周转头寸限额,使外汇指定银行的结售汇周转头寸转变为国家外汇储备。
(3)适度加大汇率浮动范围,在有限的浮动范围内,使汇率水平由市场的供求决定,从而使中央银行对于汇率水平的决定处于次要地位。这样就可以缓解中央银行被动接受其外汇的局面,大大减轻外汇储备过度的压力。汇率灵活化、市场化的同时也使央行的货币政策具有了独立性。
2.1.2积极有效地实施外汇储备的投资策略
(1)用外汇储备来满足发展性需求。在这方面日本的做法可以为我国提供有益的启示。日本在外汇储备紧缺的经济起飞阶段不惜花重金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然后充分加以消化吸收,生产出更具竞争力的产品出口。随着国际收支顺差持续扩大,日本则不断将巨额外汇储备转换为战略物资储备。
(2)可考虑入资国内外企业与金融机构。2004年中国动用450亿美元的外汇储备注资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以促进这两家银行的股份制改革,不失为一个理性的选择。
2.2我国外汇储备的结构管理
外汇储备的结构管理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储备货币币种的结构安排,二是储备资产流动性的结构安排。外汇储备的结构管理应该遵循安全保值、灵活兑换和获取收益的原则。由于中国当前外汇储备规模十分巨大,因此外汇储备的结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在结构管理操作过程中,应该坚持以下几点:
2.2.1保持外汇储备货币币种的多元化结构。多元化结构首先要求储备货币币种保持多元化,以避免依赖风险和汇率风险,其次要求根据储备货币的国际购买力的变化及时调整货币币种构成和数量结构,以防范汇率风险获取收益。在目前情况下,中国应根据国际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适时调整外汇储备结构,在美元近几年对主要货币汇率经常波动,其中还出现几次大幅度贬值,使我国外汇储备缩水的情况下,应减持美元,而欧元的地位又日趋稳定,所以应增持欧元,适量持有与中国经贸关系迅速发展的国家的金融资产。要有效的实施这种办法,需要有一套可以监测世界各国经济发展情况的预警系统,同时组织专门的机构加强对储备货币所在国经济的发展情况,按照预定的系统进行时时地监测。
2.2.2应适当提高黄金储备的比例。发达的经济大国一般都将外汇储备转换为黄金储存,如截止2005年1月,黄金占各国外汇储备的比例分别为:美国61.1%,意大利55.8%,法国55.1%,德国51.1%,荷兰50.5%,而中国外汇储备黄金只占1.5%,因此笔者认为我国应适当地增加黄金储备。伦敦标旗银行驻香港办公室高级经理艾里森・楚表示,中国政府在推进外汇储备构成多元化的过程中,很有可能买入的商品为黄金,因为黄金易于变现。易于变现的资产,可以使中国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引起的外汇需求。
2.2.3选择储备货币的资产形式时,既要考虑他的流动性和安全性,也要考虑他的收益性。
选择合适的投资业务和投资方向。储备投资不同于其他投资,在我国可以说是一个新的投资领域,特别是在我国目前投资人才较为短缺,投资技巧比较落后的情况下,我们更应注重投资业务和投资方向的选择。具体操作中可考虑根据我国外汇储备管理的不同目标,把约1/4的过度储备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强的外国政府债券,如美国的国库券,日本的武士债券等;把约1/4的过度储备存入外汇银行,以获得较大流动性和较为稳定的收益。把剩下的约1/2有选择地投资于有较高收益但风险也较大的房地产与股票,以获取较好收益,但这部分的比例不能太大。
2.2.4重视储备的安全存放保管,外汇储备资产的存放要分散化。储备资产的存放要避免出现过于集中于少数国家或银行的现象,要经常观察货币发行国、存放银行和国际金融市场的状况,及时评估并做出相应调整。近年来,特别是“911”事件后,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动荡和发展都波及到我国外汇储备的安全。这就涉及到大量的储备资产存放在哪些国家的哪些银行,由哪些银行进行保管。因此,从战略上考虑,从安全出发,如何选择存放保管外汇储备资产具有重要意义。
2.3完善我国外汇管理体制,以市场化的管理手段取代现有的官僚机构式的储备管理模式
2.3.1由国家外汇管理局牵头建立一个外汇储备的投资经营机构,由他们对过度外汇储备进行适当的投资,以求外汇储备的保值、增值。要以安全性、流动性、赢利性三原则为经营理念,并以安全性为首要原则。在外汇储备投资经营机构的选择上,各国通常有两种做法。一种是由中央银行指定专业银行,另一种是设立专门的投资机构。对我国而言,可考虑在外汇管理局的监管下,由中国银行经营外汇储备的投资及保值工作。中国银行具有全球化的海外分支机构,又是国家指定经营外汇的专业银行,有较丰富的经验,比较适合做这项工作。
另外可考虑把部分储备交国外基金代管。可以把部分外汇储备交国际上知名的投资基金代管。事实上,当前不少中央银行都把部分储备交给一家或几家基金代管。这些基金由专家把储备按不同比例进行资产组合,并根据市场变化调整结构。从多年的情况看,这些基金获取的收益较高。
2.3.2减少储备管理过程中的行政色彩,提高决策效率。外汇储备作为公共财产性质的国家财富,中央银行在依法代表政府和全体国民进行专门管理的过程中,应当就外汇储备的经营管理、支出使用以及收益和资产状况及时地向人民代表机关和国务院回报,并定期接受人民代表机关的听证、质询和监督。同时国务院应当尽快制定有关法规以规范外汇储备管理部门的经营管理学行为,明确储备管理制度和外汇资产的配置原则,并规定对储备资产的管理者需进行定期审计和必要监督。这方面可参照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做法(如香港)向公众定期披露外汇储备的投资损益状况。这种信息公开会通过外部的压力和动力,促使外汇管理部门更加尽责的关注储备资产的运用效果,在确保风险管理的基础上努力使我国的外汇储备保值和增值。
2.3.3在储备管理全过程中实施动态的收益-风险目标管理,推行多元化的管理模式。为了准确地评价储备资产的收益情况,投资回报率不仅要和国内物价、利率相比,还应当和一个选定的基准投资组合的回报率进行动态的比较。但外汇储备毕竟不是商业性的投资基金,因其担负有一定的政策职能,所以不能用基金投资的回报率来要求外汇储备。所以选择合理的基准组合十分关键。
2.3.4对管理者的激励约束机制的建立也很重要。在法制监督、公开透明的条件下积极探索增强外汇储备管理者的工作积极性、自律感和荣誉感的方法,要加大引进、培养和造就外汇储备管理高级人才的工作力度,一次提升外汇储备的管理水平,即确立以人为本的管理模式。
总之,在中国应形成一整套符合中国国情的储备经营管理体系,包括完备的经营管理模式、科学先进的风险管理体系和不断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并具有一支专业化的储备经营管理队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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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外汇储备财富基金外汇平准基金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央行和IMF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12月31日,我国外汇储备余额为19460.30亿美元,居世界第一位,约占全球外汇储备的25%。巨额外汇储备提高了我国对外支付能力,增加了海外投资者信心,并为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和支撑。但是,储备量的增加直接影响了央行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同时,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令我国巨额外汇储备面临缩水风险,给我国外汇管理当局提出了巨大挑战。因此,完善现行外汇储备管理体制,加强对存量和增量外汇储备的管理是当前我国亟待解决的问题。
外汇储备迅速增长的重要原因是我国对外汇投资的限制及采取的缺乏弹性的汇率制度。我国连续多年的“双顺差”是外汇储备迅速增长的来源,但却不是使外汇储备迅速增长的根本原因。从国际收支平衡表上看,经常项目顺差主要是我国外贸企业出售产品和服务所获取的外汇资产,资本项目顺差主要是外商直接投资。如果逐步取消强制结汇制度,实行充分弹性的汇率制度且对外汇投资没有严格限制,这些外汇资产自然会在经济主体之间进行交易和对外投资,最终形成市场均衡和国际收支平衡。除非央行对外汇资产有特殊需求,否则央行无须购买外汇资产,外汇储备就不会增加。因此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逐渐取消强制结汇制度,尽快实现汇率决定真正市场化,放宽对外投资限制,才是缓解外汇储备迅速增长的根本途径。目前,由于我国难以承受本币迅速升值可能产生的巨大成本,汇率市场化采取了渐进的方式。在这一过程中,外汇储备继续快速增长是难以避免的,单靠外汇储备管理体制改革并不能解决这一问题,但是通过改革可以降低因保持汇率稳定使外汇储备增加而产生的成本,同时提高外汇储备的使用效率。
关于我国外汇储备管理体制的改革,李扬(2007)等学者提出,在现行体制下,绝大部分外汇资产集中于央行并形成官方外汇储备是有问题的。应当改革外汇资产持有者结构,一方面,按照“藏汇于民”的思路,鼓励企业和居民购买、持有外汇,形成非官方外汇资产;另一方面,实现官方外汇资产持有者的多元化,成立各种类型外汇投资公司购买、持有外汇,从而减少央行购买、持有的外汇储备规模,从源头上缓解流动性过剩。
关于第一点建议,在人民币升值预期下,实现外汇资产持有者的分散化、藏汇于民只是一厢情愿,如果这种转化可以实现,央行从一开始就不会积累如此多的外汇储备,外汇储备剧增的问题从一开始就不存在。因为经济主体不愿持有外汇资产,为了保持汇率稳定,央行才不得不购买并持有外汇储备,除非本来就没有升值压力。关于第二点建议,笔者认为,这一思路是正确的,但对官方外汇资产的性质缺乏清晰的划分,因而也就不能从根本上区分不同外汇资产的管理模式,可操作性不强。本文试图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厘清官方外汇资产和外汇储备的概念,指出我国目前外汇储备管理体制存在的不足。在此基础上,构建出官方其他外汇资产和外汇储备的管理模式,为管理当局提供一些可供选择的改革思路。
二、我国目前外汇储备管理体制存在的缺陷
目前的研究为完善我国外汇储备管理体制提供了一定的思路,但笔者认为还存在以下不足:
首先,未充分厘清外汇储备资产与官方其它外汇资产的区别。IMF在其外汇储备管理的指导性文件——《外汇储备管理指导方针》中,对外汇储备的定义是:外汇储备是由货币当局能够控制的、可及时获取的一国的公共部门拥有的外国资产。识别外汇储备资产的标准,一是有效控制,二是随时可用。“为了掌握储备资产或是达到其他的目的,货币当局自然持有国外资产或对国外资产进行控制。各种目的之间并不相互矛盾。比如,近期派不上用场的储备资产可用来投资世界银行的债券,增加开发资金的规模。出于上述原因持有的资产一般都视为储备资产。相比之下,用于开发和其它目的直接长期贷款资产则不作为储备资产。”由此可见,外汇储备资产有其明确的目标和严格的条件,除此之外的其他任何外汇资产(即使是官方外汇资产),都不计人外汇储备统计中。按照IMF第五版《国际收支手册》关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项目统计,我们可以推知,一国官方外汇资产包括:货币当局持有的外汇资产;各级政府持有的外汇资产;货币当局持有的外汇储备资产。即使不考虑货币当局单独持有外汇资产,官方外汇资产至少包括两部分:各级政府持有的外汇资产和货币当局持有的外汇储备资产。一国的外汇资产包括官方的外汇资产和非官方外汇资产。为清楚起见,我们把除外汇储备之外的官方外汇资产称作官方其它外汇资产。
我国经历了外汇储备从严重短缺到高度充足状态,拥有庞大的官方外汇资产,不同的外汇资产理应发挥不同功能,采取不同的经营利用方式。但我国的官方外汇资产一直等同于外汇储备资产,由中国人民银行持有并管理。因此。应根据外汇资产的功能明确区分官方外汇资产,一部分作为外汇储备资产由货币当局持有,行使外汇储备的职能,我国学者用不同方式计算的我国适度外汇储备规模最多不过8000亿美元;另一部分作为货币当局和各级政府持有的其它外汇资产,用于投资和重要战略性资源的购买。
第二,缺乏清晰的分层次管理系统,储备授权体系不明确。一国外汇储备授权体系可以分为三个主要层次:第一层次是储备的持有层次上的授权,这一层次上的被授权对象是国家货币当局。第二层次是储备经营运作和经营管理上的授权,这一层次的被授权对象是有关政府部门或投资公司。第三层次是储备交易操作上的授权。第三层次在各国之间没有太大差别。在我国,第一层次授权,应是国务院代表国家授权中国人民银行统一持有、经营和管理外汇储备,这一模式为央行主导模式。第二层次授权,应是央行授权国家外汇管理局操作与管理外汇储备,如要进行分档管理,央行还应授权专业外汇投资公司经营,外管局负责流动性管理,外汇投资公司负责投资性管理。授权方与被授权方为委托关系,双方以合同形式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现在已成立的国家外汇投资公司是由国务院直接设立,其职能是实现外汇资产的保值增值,这种外汇资产的性质取决于购买外汇储备的资金来源。如由国务院授权财政部发债,则财政部与公司为委托关系,外汇资产的性质属官方其它外汇资产;这种形式的授权,央行只是把非官方的外汇资产转换成官方其它外汇资产,起了一个中介作用。如国务院授权央行直接把外汇储备划拨给新成立的公司,则央行与新公司为委托关系,外汇资产属外汇储备。目前我国采取的是第一种形式。从央行公布的外汇储备总额看,中司2000亿美元的资产并未从外汇储备中移出。由此可见,目前并没有真正区分清楚外汇储备管理体制和官方其它外汇资产管理体制。
第三,外汇储备的形成机制没有改变,难以从制度上切断外汇储备与货币发行的直接联系,外汇占款成为央行发行基础货币的主渠道,使得央行资产负债结构极不合理。目前讨论的思路是为多余的外汇储备寻找出路,并没有改变外汇储备的形成机制。成立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只是通过发行债券的形式把央行持有的多余外汇储备转化为官方其它外汇资产。其作用仅仅是在官方其它外汇资产的管理方面,没有改变外汇储备的形成机制。只要中国的汇率决定缺乏弹性,在存在本币升值预期的前提下,为维持汇率稳定,央行就仍然要通过投放基础货币购买外汇储备,外汇储备与货币发行的直接联系难以从根本上切断。
与外汇储备居第二的日本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表相比,可以看到,我国央行在资产持有方面与之有明显差别。下面是2001年到2008年8月中日央行国外资产、政府债券在总资产中的比重比较。
在我国央行的总资产中,占主要部分的资产是国外资产。从2001年到2008年8月间,外汇资产占比逐年上升,从31.4%上升到77.5%,政府债券占比在2.2%至9.6%之间。而日本央行政府债券占总资产的比重大致在55%—70%之间,外汇占比在3.7%—6.9%之间。和日本央行相比,我国央行所持有的政府债券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明显过少。这种资产的缺陷是对资产的买卖决定权上存在着非对称性。即在资产的买进和卖出过程中,资产的买卖决定权不完全掌握在央行的手中,因而资产交易的实际结果与央行想要得到的结果并不一致。我国央行的国外资产主要是外汇储备,其买卖的决策权掌握在我国外贸部门和国外部门的手中,结果常常与央行所希望出现的结果相背。例如在通货膨胀时期,央行本应紧缩货币,但如果此时净出口出现顺差或者外商直接投资迅速增加,为保持人民币汇率稳定,央行就需要用人民币全额兑换外汇。其结果是央行所持有的资产非情愿地增加,等额本币进人流通领域,造成物价更快地上涨。在经济萧条时期,央行应该放松货币,但此时如果出现国际收支逆差,央行就必须承担起弥补国际收支逆差的责任,其结果将使央行的资产总额下降,基础货币供给量的进一步收缩,对经济造成了更为严重的伤害并加剧通货紧缩。三、对我国外汇储备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些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我国的官方外汇资产将分为两部分:一是央行持有的官方外汇储备,二是官方其他外汇资产,两者应分属于不同的主体独立运作。沿着这种思路向前推进的关键是建立两类基金:以国家能源基金为基础的财富基金和外汇平准基金。
(一)建立以国家能源基金为代表的财富基全
由于官方外汇资产对应的是央行的本币负债,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要把一部分外汇储备转化为官方其它外汇资产,需财政发行国债筹集本币资金或直接向央行出售国债购买。国家通过发行特种国债从央行购买的外汇就转化成了官方其它外汇资产。我国目前财富基金性质的中司就是财政发行1.55万亿的特别国债从央行置换2000亿美元外汇储备建立的。笔者认为中司的以被动投资、财务投资为主的投资模式并不是我们现在可选的最佳模式。国内许多学者提出了用外汇储备购买资源类产品的构想,但能否用外汇储备购买、如何购买缺乏系统、科学的论证。
首先,关于能否用外汇储备购买的问题,本文上面关于官方其它外汇资产的论证给予的回答是肯定的。这些资产的性质是由经济主体资产转化来的国家资产,经济主体和国家对这些资源配置的目标完全不同。经济主体拥有外汇资源无非有三大用途:一是用于进口所需商品和服务;二是用于对外投资;三是卖给其它经济主体或货币当局。获得外汇的其它经济主体无非还是重复上述操作。经济主体的目标是效用或利润最大化,而国家的目标是服务于一国经济长期发展需要。因此,对于这些资产的经营运用,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用于购买外国国债或其它金融证券获取微不足道的利息或收益不是中国目前的首选,而用于购买国家战略储备物资和高新技术等才最符合中国长远发展战略要求。目前中国在很多战略性领域都还远远落后于许多发达国家,随着经济快速增长,中国对能源的需求已逐渐超过国内自然资源的储存及开发能力,以石油为例,我国的战略石油储备远远落后于美、日、法、德、韩等国家。从战略上讲,用这些外汇资产购买石油带来的收益远远大于购买任何金融资产的收益。从经济意义上讲,因为用于储备像石油这样可耗竭资源的资本,有望从逐渐升高的价格中获得收益,尽管建立储备耗费的资本损失了利息,但这可以在跨时期的实际价格的增长中得到补偿。按照传统的经济学理论,当市场是完全竞争以及零开采成本时,均衡的石油价格刚好是利率增长,此时,投资于战略性石油储备的资本没有机会成本,它只是另外一种形式的储蓄而已。很多人低估了战略性石油储备的收益,因为他们只计算了储备投资的利息成本,但却没有考虑其本身的预期收益。
其次,关于如何购买的问题,建立国家能源基金是一种可行方式。目前世界上的财富基金的规模,按财富基金研究所2008年12月的统计是3.94万亿美元,其中与石油、天然气相关的基金约2.5万亿美元,占全部基金的64%。但这些产油国的石油稳定基金的运作并不能给我们提供现成的经验。作为消费大国,国家能源基金的作用恰好与产油国的稳定基金相反:他们是把赚来的石油、天然气收入作为对未来的一种投资,而我们实际上是用其他收入来为未来的能源安全投资,从而实现保障民生和经济安全的目的。尽管中国现在已经有了中司,但建立国家能源基金还是很有必要的。在石油价格低位时期,政府可以依照中司的成立模式,一次性置换2000亿美元的外汇储备(约占现有外汇储备总量的10%),作为官方其他外汇资产建立国家能源基金,由指定机构专门进行石油和稀缺资源的购买。基金用途单一,易于管理,便于有关部门根据市场状况对石油等资源与外汇的配置比例做出灵活调整。
(二)建立外汇平准基金
关于外汇储备管理体制的模式,笔者认为,建立外汇平准基金是核心。设立外汇平准基金作为调节外汇市场和稳定汇率的专用基金。当外汇市场供求发生较大变化、汇率出现动荡时,央行运用外汇平准基金在外汇市场上买卖外汇来调节供求,使汇率在目标范围内波动。目前美国、英国、日本、加拿大等国都是通过财政部持有的外汇平准基金来稳定汇率的。与财政部持有不同的是,我国的基金可以在现有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储备司的基础上组建,国家授权央行管理,由外汇管理局具体操作经营。这样做的好处是,按照路径依赖,顺应中国外汇储备管理的发展路径,制度变迁的成本小。
基金由外币基金和本币基金构成,外币基金由现有的外汇储备的一部分形成,央行与外汇平准基金为委托关系。本币基金的来源可参照国际上成功的作法,通过在市场上发行债券筹集。与央行通过发行基础货币购买外汇储备不同,外汇平准基金是通过发行债券筹集本币在外汇市场上购买外汇储备的,从表面看,过去是央行发行基础货币购买外汇储备,再通过发行央行票据回笼货币;现在是外汇平准基金发行债券筹集本币,再用本币购买外汇储备,两者只是顺序上发生了变化。实质上,这一变化是从制度上切断了外汇储备变动与国内货币发行之间的直接联系,把央行从这一联系中解脱出来。
在存在人民币升值预期的前提下,基金发挥的作用是用本币负债置换外汇资产,从理论上对市场流动性没有任何影响。新增外汇储备不进入央行的资产负债表,央行可以根据市场上货币供求状况,自主地调整货币供应量,从而可以提高国内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和稳定性。这样就形成了央行负责货币政策的实施,外汇平准基金负责汇率的稳定的分工。由于平准基金是在央行的管理下运作的,利率和汇率的协调也就容易做到。至于发行债券造成的利息成本与央行发行央行票据的利息成本是一样的,是政府为稳定汇率必须承担的代价。
在汇率真正市场化之前的这段过渡时期内,我国的外汇储备管理体制应采取央行主导模式。现有存量外汇储备的大部分继续由央行持有管理,新增外汇储备由外汇平准基金持有。央行对外汇储备实行分档管理。央行拨付一部分外汇储备给平准基金,授权外汇平准基金负责流动性管理,在执行外汇储备的基本功能同时,按照安全性、流动性的原则经营外汇储备,以安全性和流动性为主。央行再授权有条件的商业银行或专业外汇投资公司负责投资性管理,完全按照市场化运作。在外汇平准基金、商业银行和专业投资公司内部,建立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制定业绩考核标准和投资风险基准并进行有效审计。
四、结论及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上述分析的外汇储备管理体制新模式,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优势:
第一,区分了外汇储备资产和官方其他外汇资产,理顺了外汇储备管理体制的授权体系,使分层次管理系统更加清晰,有利于我国外汇储备管理体制高效运行。外汇储备资产和官方其他外汇资产的性质不同,因而投资目的和投资方向截然不同,应由不同的管理部门分别管理。外汇储备管理体制集中管理外汇储备资产,按照外汇储备的不同职能,可分为流动性资产和投资性资产管理,由央行授权不同机构进行管理。这样的授权体系清晰、明确,可以大大提高我国外汇储备管理的效率。
第二,从制度上切断了外汇储备与基础货币发行之间的直接联系,解决了因外汇储备增加而产生的流动性过剩,提高了国内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和稳定性。外汇平准基金的建立,改变了外汇储备的形成机制。外汇储备不再通过央行发行基础货币取得,而是通过外汇平准基金发行债券筹集人民币的方式取得,阻断了外汇储备增加与基础货币发行之间的直接联系。发行的债券可以在债券市场上流通,增加了我国债券市场的债券品种,扩大了债券市场的规模,有助于推动我国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央行票据会逐渐退出债券市场,央行不再是债券市场上的最大做市商,有利于央行保持中立,独立执行货币政策的职能。
第三,优化了央行的资产结构,使央行更好地执行货币政策。有效地增加央行持有的国债总额,可以使央行更好地执行货币政策。由于国债资产买卖的控制权可以更多地掌握在央行手中,因而增减国债资产以替换基础货币的交易一般可以由央行来决定在繁荣时期,央行可以通过市场卖出公债券,收回基础货币,以达到让经济降温的目的。在萧条时期,央行则可以通过市场买进公债券,放出基础货币,以便使更多的基础货币投入流通,达到使总需求增加的目的。
关键词:外汇储备;管理体系;借鉴
中国外汇储备自2006年2月底就已超过日本,跃居世界第一位。据中国人民银行和日本财务省数据的统计显示,到2006年6月末,我国外汇储备余额为9411.15亿美元,同比增长32.37%;而日本外汇储备为8648.8亿美元,我国的外汇储备居世界第一。我国外汇储备自1996年末首次突破1000亿美元以来,就一直处于迅速增长的趋势。外汇储备充裕,有利于增强我国的国际清偿能力,提高海内外对中国经济和中国货币的信心;也有利于应对突发事件,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国家安全。然而,巨额的外汇储备对资源的合理配置与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有必要构建更为市场化的储备管理体系。本文通过对世界主要国家的储备体系的简要介绍和比较,给出了中国应如何改善其外汇管理体系的政策建议。
一、新加坡、挪威:多层次的储备管理体系
新加坡和挪威的储备管理体系,是由财政部主导或财政部和中央银行共同主导,由政府所属的投资管理公司进行积极的外汇储备管理的多层次的储备管理体系。
(一)新加坡的储备管理体系
新加坡的外汇储备管理采用的是财政部主导下的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CIC)+淡马锡控股(Temasek)+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体制。新加坡实行积极的外汇储备管理战略,所谓外汇储备的积极管理,就是在满足储备资产必要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以多余储备单独成立专门的投资机构,拓展储备投资渠道,延长储备资产投资期限,以提高外汇储备投资收益水平。20世纪70年代以来,由于新加坡经济增长强劲、储蓄率高以及鼓励节俭的财政政策,新加坡外汇储备不断增加。新加坡政府在对经济前景进行评估之后,确认国际收支平衡将保持长期盈余。为了提高外汇储备的投资收益,政府决定改变投资政策,减少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投资的低回报的流动性资产,允许外汇储备和财政储备投资于长期、高回报的资产。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即新加坡的中央银行,是根据1970年《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法》于1971年1月1日成立的。MAS持有外汇储备中的货币资产,主要用于干预外汇市场和作为发行货币的保证。新加坡外汇储备积极管理的部分,由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GIC)和淡马锡控股负责。1981年5月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GIC)成立,它主要负责固定收入证券、房地产和私人股票投资。它的投资是多元化的资产组合,主要追求所管理的外汇储备保值增值和长期回报。淡马锡控股是另外一家介入新加坡外汇储备积极管理的企业。淡马锡原本负责对新加坡国有企业进行控股管理,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淡马锡利用外汇储备投资于国际金融和高科技产业,至今公司资产市值达到1003亿新元。
就对外汇储备积极管理而言,发挥主导作用的为新加坡财政部。GIC与淡马锡所管理的不仅仅是新加坡的外汇储备,也包括了新加坡历年累积的财政储备(主要由GIC管理)。GIC和淡马锡都为新加坡财政部全资拥有。
(二)挪威的储备管理体系
挪威外汇储备的管理采取的是财政部和挪威中央银行(NorgesBank,以下简称NB)联合主导下的挪威银行投资管理公司(NBIM)+挪威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的市场操作部(NBMP/MOD)体制。挪威也实行外汇储备积极管理的战略,挪威是世界第三大石油净出口国,随着石油收入的快速增长,挪威于1990年建立了政府石油基金。外汇储备的积极管理开始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财政部对石油基金的管理负责,但石油基金的管理运作被委托给挪威银行。就财政部而言,其责任主要在于制定长期投资策略,确定投资基准,风险控制,评估管理者以及向议会报告基金管理情况。而中央银行则是按照投资要求具体进行石油基金的投资操作,以获取尽可能高的回报。
成立于1998年的NBIM,是挪威中央银行下属的资本管理公司,它的成立奠定了今天挪威外汇储备积极管理的基本架构。它不介入一般的银行业务,其主要任务是履行其作为投资管理者的职能,发挥其作为机构投资者的优势,对外汇储备进行积极管理。2000年NBIM进行了小规模的指数和加强指数投资。从2001年起,一些组合已经开始投资于股票,2003年开始,又投资于没有政府担保的债券,从而使基金资产组合更加多元化,投资的持有期限较以前也有所延长。挪威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的市场操作部主要负责外汇储备的流动性管理,其职能类似于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储备管理司。
除上述国家外,韩国也建立了财政部+韩国银行+韩国投资集团这种多层次的储备管理体系。
二、美国、日本:双层次的储备管理体系
美国和日本采取由财政部和中央银行共同管理外汇储备的管理体系。
(一)美国的储备管理体系
美国的储备管理体系由财政部和美联储共同管理。美国的国际金融政策实际上是由美国财政部负责制定的,美联储则负责国内货币政策的决策及执行。在外汇储备管理上,两者共同协作,以保持美国国际货币和金融政策的连续性。事实上,从1962年开始,财政部和美联储就开始相互协调对外汇市场的干预,具体的干预操作由纽约联邦储备银行实施,它既是美联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美国财政部的人。从20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美国财政部拥有一半左右的外汇储备,而美联储掌握着另一半。
美国财政部主要通过外汇平准基金(ESF)来管理外汇储备。其管理过程是:(1)早在1934年,美国《黄金储备法》即规定财政部对ESF的资产有完全的支配权。目前ESF由三种资产构成,包括美元资产、外汇资产和特别提款权,其中外汇部分由纽约联邦储备银行,主要用于在纽约外汇市场上投资于外国中央银行的存款和政府债券。(2)ESF在特殊情况下还可以与美联储进行货币的互换操作从而获得更多可用的美元资产。此时,ESF在即期向美联储出售外汇,并在远期按照市场价格买回外汇。(3)ESF所有的操作都要经过美国财政部的许可,因为财政部负责制定和完善美国的国际货币和国际金融政策,包括外汇市场的干预政策。此外,美国《外汇稳定基金法》要求财政部每年向总统和国会就有关ESF的操作做报告,其中还包括财政部审计署对ESF的审计报告。
美联储主要通过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FOMC)来管理外汇储备,并与美国财政部保持密切的合作。其管理过程是:(1)美联储通过纽约联邦储备银行的联储公开市场账户经理(SeManagerOftheSystemOpenMarketAccount)作为美国财政部和FOMC的人,主要在纽约外汇市场上进行外汇储备的交易。(2)美联储对外汇市场干预操作的范围和方式随着国际货币体系的变化而变化。这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布雷顿森林体系时期,联储更多的是关注黄金市场上美元能否维持平价,而不是外汇市场。第二阶段是1971年之后,浮动汇率制度开始形成,美联储开始积极干预外汇市场,当时主要采用和其他国家中央银行的货币互换的方式。第三阶段是1985年《广场协议》之后,美联储对外汇市场的干预很少使用货币互换,而是采取直接购买美元或外汇的方式进行。
(二)日本的储备管理体系
日本财务省在外汇管理体系中扮演战略决策者的角色。日本的储备管理体系由财务省负责,根据日本《外汇及对外贸易法》的规定,财务相为了维持日元汇率的稳定,可以对外汇市场采取各种必要的干预措施。而日本银行根据《日本银行法》的规定,作为政府的银行,在财务相认为有必要采取行动干预外汇市场时,按照财务省的指示,进行实际的外汇干预操作。
日本银行在外汇管理体系中居于执行者的角色。一旦开始进行对外汇市场的干预,所需资金都从外汇资产特别账户划拨。当需要卖出外汇时,日本银行主要通过在外汇市场上出售外汇资产特别账户中的外汇资产来实现;当需要买进外汇时,所需要的日元资金主要通过发行政府短期证券来筹集。通过大量卖出日元、买进外汇的操作所积累起来的外汇资产构成了日本的外汇储备。日本银行的外汇市场介入操作通常在东京外汇市场上进行,如有必要,日本银行也可向外国中央银行提出委托介入的请求,但介入所需金额、外汇对象、介入手段等都仍由财务大臣决定。日本银行主要通过金融市场局和国际局两个部门来实施外汇市场干预。其中金融市场局负责外汇市场分析及决策建议,并经财务省批准,而国际局则负责在财务省做出决定后,进行实际的外汇交易。
除了美国和日本采取双层次的外汇储备的管理体系以外,世界上还有许多其他国家和地区也采取同样的管理体系,如英国、香港等。
三、中国:单一层次的储备管理体系
我国的外汇储备是由中央银行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法》,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进行管理。这实际上是由中央银行独立进行战略和操作层面的决策,在储备管理体系中财政部没有发挥主导作用,也没有成立专门的政府投资公司进行外汇储备的积极管理,因此属于单一层次的储备管理体系。各主要经济体的实践表明,由财政部决策的、中央银行执行的双层储备管理体系和由财政部主导或财政部和中央银行共同主导,并且建立政府所属的投资管理公司进行积极的外汇储备管理这种多层次的储备管理体系,它们是储备管理的基础。
目前由中央银行独立进行战略和操作层面的决策当然具有较大的灵活性,但也会带来弊端。一是使得汇率政策和货币政策之间的冲突无法避免。中央银行从2002年开始发行票据对冲外汇占款,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日益严重地受到汇率政策的牵掣,往往难以取舍。二是巨大的储备规模决定了其运用必须实现国家战略目标,而单纯从中央银行角度进行相关决策,缺乏达到和实施上述战略的基础。因此,我们应该借鉴国外储备管理的经验,不断完善我国的储备管理体系。
四、启示与借鉴
1.采取积极的储备管理战略。外汇储备积极管理的基本目标就是要获取较高的投资回报,以保证储备资产购买力的稳定,这与传统外汇储备管理的流动性、安全性目标存在本质不同。外汇储备的积极管理主要考虑资产的长期投资价值,对短期波动并不过分关注,但对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货币构成、风险控制等都有很高的要求。尤其在中国外汇储备数量不断增加,外汇储备相对过剩的情况下,更应该学习新加坡和挪威的管理经验,采取积极的外汇储备管理战略,以减少持有外汇储备的机会成本。在世界发达国家,外汇储备的一般金融资产性质越来越明显,增值已成为了功能之一。我国目前外汇储备经营的原则应当迅速由“零风险、低收益”向“低风险、中收益”上转移,拓宽投资领域,改革投资机制。外汇储备具有同一般金融资产性质相同的一面,在增值投资方面,我国应当积极研究储备资产的增值盈利方式,在投资领域中,不只局限于存款、债券,还可以选取一部分资产,运用国际通行的投资基准、资产组合管理、风险管理模式进入房地产、股票市场,增加储备资产的盈利能力。
关键词:外汇储备;适度规模;管理
中图分类号:F830.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0-0-01
一、外汇储备的含义
外汇储备又叫外汇存底,是一个国家的中央银行所持有的所有外国硬通货的数量,主要形式有以下两种:国外银行存款和外国政府债券,包括货币、银行存款、有价证券、股本证券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对外汇储备的官方解释是:一国货币行政当局以银行存款、财政部库存、长短期政府证券等形式所保有的、在国际收支逆差时可以使用的债权。从实质上来讲,外汇储备可以说就是对国外实际资源的购买力。
然而,并不是所有国家的货币都能充当国际储备资产,只有那些在国际货币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而且能自由兑换其他储备资产的货币才能充当国际储备资产。我国和世界其他国家在对外贸易与国际结算中经常使用的外汇储备主要有美元、欧元、日元、英镑等。外汇储备是一个国家国际清偿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对于平衡国际收支、稳定汇率有重要的影响。
二、我国外汇储备的适度规模
我国自1994年1月1日实行外汇体制改革之后,人民币官方汇率开始与外汇调剂市场汇率并轨,我国政府开始对人民币汇率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我国的国际收支状况大幅度改善,人民币汇率和币值保持了很大程度上的稳定性,这是我国外汇体制改革成功的主要标志之一。尤其是外汇储备规模的大幅度增长,令世界为之瞩目。从1996年开始,我国的外汇储备规模开始直线上升:1996年底,首次突破1000亿美元,2005年年末上升到8189亿美元,一下子跃居到全球第二位,2006年2月高达8537亿美元,首次超过了日本,我国成为全球外汇储备最大的持有国。根据今年10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9月末,国家外汇储备余额为3.66万亿美元,再度创出历史新高。[1]
然而,合理确定外汇储备的适度规模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课题。不同的国家,可能会有不同的评判标准。比方,作为国际储备货币的发行国,它们不需要太多的外汇储备,因为这些国家的货币本身具有世界购买力的作用,因此,它们保有的外汇储备就相对较少。
仔细审视我国当前的经济状况和各项经济数据,外汇储备规模并非越大越好。也许有的人会说,我国目前正处在经济高速增长的时期,外汇储备越多,对经济发展就越有利。20世纪90年代,综合考虑到当时的国际国内形势,外汇储备保持较高水平是必要的。但是凡事都要有一个“度”,我国的外汇储备规模也不例外。进入二十一世纪,我们更加应该根据新的不断变化着的国际国内形势来考虑我国外汇储备的适度规模。在当前这种大的形势下,稳定汇率不需用大量的外汇储备来干预,因此外汇储备规模并不是越大越好。
当然,我国的外汇储备规模是要符合我国改革开放需要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的,作为一个正在发展中的大国,国际形势复杂,国内经济又高速增长且处在体制转轨时期,当前面临着繁重的金融改革任务和防范巨大的外在风险的压力,拥有大量的外汇储备,对于增强我国的清偿能力、提高人民币在世界上的信誉和维护国家金融安全,还是非常必要的。
然而,我国外汇储备规模的不断增加,使得中国老百姓心中的疑虑不断加剧:中国的外汇储备是不是太多?人民币是否有可能急剧贬值?如何对我国不断增加的外汇储备进行管理?这些是中国上上下下都关心的一个大问题。不过令人欣喜的是,一是人民币汇改改变了单一盯住美元的做法,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参考一揽子货币进行调节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这一政策的实施,使得人民币汇率更加富有弹性,使得央行逐步从维护人民币对美元固定汇率的迫不得已中抽身;二是与其他某些国家相比,我国的外汇储备规模其实不算严重过剩,从现有的规模保有量来看,外汇储备的少量过剩并不会引起很严重的问题;三是2013年1月15日国家外管局宣布将在今年开展外汇储备委托贷款业务,也从一个侧面证明,国家高层也意识到:多年来外汇储备单边增长,无休无止,的确成为中国宏观经济稳定运行的一大隐患,必须加以严格地规范和管理。
三、加强对我国外汇储备的管理
我国外汇储备由中国人民银行持有并管理。作为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在人民银行的领导下,负责外汇储备的具体经营管理。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我国外汇储备的管理。
(一)外汇储备的分流和分类管理
如果从分流的角度探索外汇储备的管理,可将我国外汇储备根据不同需求划分为基础性外汇储备、战略性外汇储备和收益性外汇储备三个层次,这三个层析分别对应不同目标和相应的规模,决策主体也相应适应多元化的管理模式。有专家根据我国目前的经济运行情况和国际形势对我国的最优外汇储备规模进行了测算,大约应当维持在8000亿-10000亿美元左右。这部分外汇储备原则上主要用于外债清偿、贸易逆差时的进口支付、应对汇率异动、应对国际国内经济和金融动荡等,因此必须保持较高的流动性。而对于超出最优规模的那部分,应当在国家经济整体战略的主导下,通过设立外汇专项信贷和贸易基金、设立外汇委托贷款平台和外汇投资产业基金支持“走出去”等方式进行分流为支持实体经济服务,并按照战略性和盈利性的首要,对这部分外汇储备进行长期性、战略性或短期专业化投资。
新加波是一个对外汇储备进行分类管理成效显著的国家,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借鉴。在新加坡,外汇储备管理的“金三角”由金融管理局、政府投资公司和淡马锡控股公司组成,三家之间分工明确,金融管理局负责固定收益类投资和外汇流动性管理;政府投资公司负责外汇储备的长期管理;淡马锡控股公司主要利用外汇储备,投资于国际上的高科技和金融产业,同时他们又互为补充。最新数据显示,在过去二十多年的时间里,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管理的外汇储备扣除全球通货膨胀率后的年均实际收益率维持在6%以上。新加坡取得这一成绩,举世瞩目,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外汇的分类管理。
(二)外汇储备的投资和风险管理
我国外汇储备的管理应当按照外汇储备经营“安全、流动、增值”的原则,从长期和战略角度出发,进行多元化货币、资产配置。外汇储备多元化投资组合中,不同货币、不同资产类别之间此消彼长、互补平衡的效果会很明显。具体来看,以美元为主体、适度分散化、较为稳定的多元化货币结构,可以较好地满足对外支付和资产配置的需要,还可以利用不同货币的此消彼长来分散风险。此外,外汇储备的投资经营应当始终保持审慎的投资态度,坚持在主要货币和高质量资产中进行多元化,制定好的基准,建立有效的决策执行机制,通过积极经营实现基准,逐步将部分资产委托给国际上较为先进的资产管理机构拓展投资。当然,发挥我们在成熟投资市场大规模经营的比较优势,外汇储备经营应当坚持以自主经营为主,这是为了保障外汇储备资产的安全性。
外汇储备的风险管理理念应当坚持遵循全面性、独立性、全员性、一致性和先进性,在经营过程中采取各种各样的措施,诸如:对外汇储备投资产品坚持进行严密的风险评估,进一步设立严格的风险约束,及时跟踪、监督和管理;对外汇储备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可以承受的风险种类与水平进行前瞻性评估,制定并及时修订完善风险管理政策;对交易对手和其它往来机构进行比较严格的筛选,选择信用等级高、在各国金融体系中有重要地位、愿意与我方积极合作的机构,进行实时监控;不完全依赖外部评级,初步建立我国自己的内部评级制度,强调部门之间相互配合、相互监督,部门内部交叉复核、层层把关,建立相互制衡和内外部监督检查的内控体系,构建中国特色的外汇储备违约风险预警模型。通过采取以上种种措施,奠定外汇储备经营的稳健基础,保障外汇储备的相对安全。
(三)外汇储备的存量和保有管理
根据央行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我国外汇储备增加约1300亿美元,相当于去年全年外汇储备增幅。分析人士指出,三季度以来国际资本加快流入或将是外汇储备重拾较快增幅的主要原因。我国的外汇储备始终位居全球第一位,有许多人提出了关于外汇减持的理论,有人说外汇减持就是外汇储备单边减少,其实这一说法准确的应该这样理解:我国外汇储备规模适度减少,而企业和居民的外汇储备适度增加,以维持总量平衡。
其实,最应该做到的是“藏汇于民”而非“藏汇于国”,实现外汇储备持有主体的多元化。目前,我国企业和居民的外汇存款总额仅有2500亿美元左右,占外汇储备总量的7%左右,仍有绝大部分外汇资产掌握在官方手中,而在20l0年,英国、德国、日本的民间外汇资产分别高达12.78万亿美元、6.91万亿美元、4.99万亿美元。[2]因此,我国非常有必要借鉴国际经验,取消资本项目下直接投资和外债项目下汇兑环节的管制,停止执行资本金外汇支付结汇制,加快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过程,实现外汇管理由直接管理向间接调控转变,探索实现外汇储备由“藏汇于国”向“藏汇于民”的战略转变。
参考文献:
[1]有关数据主要来自IMF STITISTICS、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