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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后,由县财政、审计等部门及时进行绩效评价,并在考评中引入中介机构。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达或调整资金安排额度的依据,实现资金分配与绩效考评挂钩。通过加强管理,我县财政涉农项目资金在支农惠农上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龙头企业建设成效明显。2014年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35个,其中省级龙头7个,预计全年可完成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127.1亿元,同比增长20%以上。二是基地建设不断扩大。2014年创办了4个部级双季稻万亩高产示范片,建成了1.5万亩优质稻标准化生产基地,实施了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三是合作经营有新起色。2014年新发展合作社122家,总数达361家,培育家庭农场34家。桃源农机专业合作社实行工厂化集中育秧,得到上级的高度评价,并在央视《新闻联播》中播报。四是品牌创建业绩突出。2014年全县申报津山口福、泰香粮油、鲁胡子辣椒酱等“三品一标”认证产品24个,其中桃源黑猪、桃源鸡获得全国地标保护。五是扶贫开发迈向新台阶。围绕扶贫开发推进了50个点村扶贫工作,全年整合项目投入3200多万元,实施项目178个,帮助2.2万多人实现脱贫。六是美丽乡村建设实现大跨越。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480万元按照“四美一化”的建设标准,因地制宜创建美丽乡村52个,全县涌现了一批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成为常德市颇具影响力的休闲观光胜地。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资金安排分散,效益低。到目前为止,涉农补贴已经发展到40多项,每个项目补贴都有特定的标准和目标,各级支持农业发展和农村社会发展的资金也在年年增长,但项目分散,资金分散,实施主体分散,不仅不易发挥资金聚集效应、集中解决“三农”突出问题,而且经常造成重复建设,资金使用效益普遍不高。
(二)资金管理线长面广,成本高。主要是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工作面广量大、程序繁多,同一作物多种补贴,如种植双季水稻,享受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早稻良种补贴、晚稻良种补贴、双季稻补贴,属大户的还享受种粮大户补助,加重工作负担,不利于政策落实。据核算,目前综合成本已经占到整个发放资金的10%,无疑加重了县乡政府的负担。另外,有些专项资金的申报程序复杂,立项申报材料需要专业机构才能做好,有些指定要有资质的中介进行方案编制,无形中增加了项目成本。
(三)专项资金使用存在偏差。按省财政厅要求,为了使补贴真正达到促进粮食生产的目的,对没有播种粮食的耕地不能发放补贴资金,这部分补贴资金由县财政实行统筹安排。按要求只能用于发放漏统考漏报面积和产粮大户奖励,但我县有一部分用在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上。另外,有资金在财政下达到主管部门后,主管部门没有严格按项目方案实施,擅自挪项和调项,也未按程序申报审批,绕开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几点思考与建议
(一)进一步整合涉农资金,注重统筹协调。要完善以政府为主导、以规划为引导、以产业为平台、以统筹为核心的资金整合模式,依据各地产业发展实际,搞好项目立项前的调研和评估论证,原则上对同产业、同性质、同用途的涉农专项资金进行调整归并,对涉农资金实行跨部门、跨级次整合,集中财力、捆绑使用,避免“撒胡椒面”的现象。同时,建立科学规范的分配机制,全面推行专家评审、项目指南、标准文本等制度,对涉农资金的规模、用途、使用方向进行严格审核。逐步对财政涉农资金和项目实行相对集中管理,特别是对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公益事业项目,要强化相对集中管理和统筹协调,尽力归并支出事项,避免多头审批、重复投资和分散投资。
(二)进一步增加农业投入,改革投资体制。不断增加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增加对县级财政一般转移支付的比重,减小专项资金的规模,以利于增强县级财力运用的自主性。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权力责任,做到“两个区分”,即区分不同地区核定配套任务,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能力确定符合实际的配套及自筹资金规模,以使县级财力更多用于农村公益事业;区分保投入与保运转的责任,按照“项目投入主要靠上级拿、运转经费圭要靠地方出”的原则落实。
(三)进一步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资金支付效率。一是按要求落实好项目责任制、项目招投标制、质量监督制、竣工验收制、政府采购制等制度。二是推行县级报账制,实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与资金管理分离,管工程的不得管钱,管钱的不得管工程项目。给农民的各项补贴,由县级财政直接支付到农户;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由县级财政直接支付给工程建设单位,减少资金运行环节,堵塞资金运转中的漏洞,防止“雁过拔毛”。三是落实好国库集中支付,减少资金运转环节。由财政部门设立资金管理机构,进行集中管理、集中核算、集中支付,真正做到“管理一个账户、支出一个口子、核算一个平台”。四是扩大财政“一卡通”发放范围。充分依托现有的乡镇财税信息化网络平台,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继续扩大“一卡通”发放范围,凡属直接发放到农户的惠农补贴资金,都要进行财政“一卡通”发放,尽可能提高效率、方便群众。
一、2019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高起点统筹空间规划布局
一是启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启动新一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召开全市动员会,印发绍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完成前期基础资料收集和调研、双评估报告初稿和生态保护红线调整评估初步方案,基本完成总规相关的九个专题和五个专项报告。
二是完善规划体系建设。利用信息化大数据优势,牵头推进了越城柯桥交界处融合规划研究、钱杨区块规划研究、兰亭旅游度假区总体概念规划等重要区域重要节点的规划研究,同步推进综合交通专项规划修编,开展市区社区生活圈划和轨道1号线2号线周边地块规划编制工作。分类指导控规编制工作,共审核和上报控规40多个。
三是加强古城设计成果转化。按照古城保护利用条例和古城总体城市设计要求,完成了古城北入口、广场、阳明故里、绍兴饭店二期、震元堂改造等重要节点规划研究及相关地块的控规编制工作。认真实施古城保护利用条例,开展古城内国有资产、资源更新利用方案研究工作,对古城内的办公房等空置情况进行了初步摸排。完成传统民居修缮导则(图则)编制和古城宣传资料及视频汇编。
(二)高质量提供要素资源保障
一是助推投资项目落地见效。制定下发《关于做好市政府城交口2019年市级投资项目涉土涉规工作的通知》,对47个市级投资项目建立局领导挂联督办工作机制。除因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等政策壁垒原因近期难以推进的5个项目外,销号项目已达15个,主要问题得以解决进入正常审批流程项目4个,其余项目都得到有序推进。2019年中心城区用地规模报自然资源部审核,共上报总用地面积3887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3129亩(耕地2911亩)。2018年中心城区6个实施方案和市本级4个跨省增减挂钩指标实施方案均获批准。
二是加强资源要素精准配置。全年共争取到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06万亩(耕地1.6万亩)。同时,针对“占补平衡”短板,累计争取国家统筹、省内调剂数量指标7114亩、水田指标6616亩、粮食产能指标471.4696万公斤,市内共享标准农田指标12000亩,补充耕地数量指标1272亩、水田指标1000亩、产能76.4213万公斤,全面保障了今年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各类基础设施、民生项目用地占补平衡需求,连续第21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三是推进资源集约利用。全市完成闲置土地处置1429亩,完成率316%,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3550亩,完成率149%,完成城乡低效用地再开发9472亩,完成率114%,消化批而未供土地6935亩,完成率105%。全面推行“标准地”制度,全市已完成“标准地”出让231宗,面积8413亩,省级以上开发区等重点平台实现投资项目100%“标准地”出让。与经信部门开展了低效企业整治提升、僵尸企业清理、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倒逼企业提高土地厂房利用率、产出率和贡献率。
四是维护土地市场平稳运行。通过编制年度计划、加大做地考核、合理安排出让时序等措施,维护全市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全年共完成经营性用地出让1.35万亩,出让金总额达到828.98亿元,争取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达到53亿元。
(三)高标准提升资源保护力度
一是推进国土绿化美化。全域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进展顺利,完成国家森林城市复评动态监测自查,新增省级森林城镇5个、市级森林城镇4个,“一村万树”示范村39个。持续高质量推进造林绿化,严格保护全市9.2万株古树名木,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完成造林更新1.65万亩,新植珍贵树161万株,建设珍贵树种示范林14片、示范点14个、示范单位15个。浙江绍兴会稽山国家森林公园顺利获批。
二是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全面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102个;新启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20个,上虞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列入省级试点。落实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和绿色矿山建设任务,通过召开全市矿山生态修复现场会,加强督察通报和检查指导力度,全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新开工数量和交工数量分别达到省定任务的300%和150%。
三是推进永久基本农田“田长制”。进一步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实到责任人、责任地块和责任网格,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机制,实现保护责任全覆盖。目前,越城区已在全市首先公布了二级、三级“田长”、网格长、网格员名单,并率先在富盛镇凤旺村树立第一块永久基本农田“田长制”标志牌。其他各区、县(市)正在结合乡镇村撤扩并工作进行人员名单调查确定工作。
(四)高品质提升民生服务
一是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大力推进“网上办”“掌上办”,推广“浙里办”“浙政钉”。提前实现不动产登记事项100%网上申请,达到一般登记4个工作日、抵押登记2个工作日、一般商品房交易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探索“不动产+”服务,推进不动产登记与户籍联办、向金融机构服务网点延伸和与公证协同办理等。
二是开展“多审合一”改革。落实“三减”,助推提速增效,将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合并办理,优化一套办理流程、整合一张申请表单、统一一套申报材料,并将两个事项办理时限由法定的40个工作日缩减至5个工作日。创新制定出台森林植物检疫证核发与木材运输许可联办事项,强化“一网申报”,实现“一同发证”,并将两个事项联办时限缩减到不超过5个工作日。
三是全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稳步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新增加20个项目列入省级试点,涉及31个行政村、17.25万亩土地,计划新垦造耕地1226亩、农村建设用地复垦1336亩,计划总投资4.84亿元。推进《绍兴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立法,有效保障了美丽乡村建设、五星3A村庄建设、村级经济发展和农村个人建房等“三农”事业的推进。加快发展森林康养旅游,培育融森林文化与民俗风情为一体的森林特色小镇和森林人家;加快推进森林旅游和疗养地建设,申报推荐5家基地参评全省森林旅游地和疗养地。
四是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组织召开全市地质灾害防治、森林消防暨矿山生态修复现场会,系统部署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年度任务,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项目回头看,市、县两级共完成检查351点次,查明问题143个,已整改到位79个;累计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25处、不稳定斜坡272处、已核销隐患点220处、其它上报点34处,成功应对了“利奇马”“玲玲”“米娜”等台风威胁。今年全市共发生灾情3起,转移群众1438人,成功避险1起9人,无人员伤亡。
(五)高速度推进数据资源基础建设
一是全面展开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已完成内业数据处理、外业调查举证及数据建库等全部县级调查工作和市级核查工作,并通过省三调办核查向全国三调办报送五批次初步调查成果,根据全国三调办国家级核查反馈意见和省三调办整改方案要求,对问题图斑进行全面梳理,积极有序组织全面整改及补充举证工作,集中力量保障全市第三次国土调查国家级核查整改成果分两批于9月24日和10月8日按时提交省三调办。
二是加强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建设。完成绍兴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项目一期建设;提升改造市级“一窗云”平台统一建设,实现全市云平台统一办理;联合公安、银监等多部门,提高登记信息共享水平。在上虞区率先开展不动产登记材料归档电子化试点工作。
三是提升基础测绘信息服务保障。绍兴市GNSS控制网及水准网复测、绍兴市1:2000数字线划图(DLG)生产制作更新2个项目技术设计书已通过评审,进入实施阶段,其余6个基础测绘项目正稳步推进。积极参与杭绍台高速公路镜湖互通兴越路连接线改建工程、越东路快速路工程等测绘工作,为市重点工程的推进提供了坚实的数据基础。
二、2020年工作思路
1.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指导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环境约束、国土空间保护、空间要素配置、生态整治修复、文化传承发展、城市风貌提升等全域全要素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完成绍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报批稿,建立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信息平台,推进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
2.加强资源规划服务,开展袍江三江口区域空间规划研究,为大湾区四大平台之滨海新区做好资源摸底、存量利用、生态修复、优化产业布局等研究。深化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全力保障全市重大项目用地。优化中心城区格局,强化中心城区蓝绿空间、历史文化遗存保护等结构性管控,划分分区规划单元,组织编制分区规划,推动古城新城联动发展。推进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用地规划许可与用地批准合并办理实施;加强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审查和批后监管工作,优化营商环境。
3.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推进“152”耕地生态保护工程,完成补充耕地(含垦造耕地、农村建设用地复垦)1.04万亩、实施农村建设用地复垦2100亩。再启动实施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21个,新创建4个绿色矿山。
4.加快诸暨市、嵊州市、新昌县“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推进国土绿化美化行动,全市完成造林更新2.3万亩,新植珍贵树137万株,新建“一村万树”示范村35个,创建国家森林乡村60个;启动会稽山国家森林公园项目建设,开展绍兴市植物园建设前期研究。
5.推进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和低效用地再开发,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不少于9200亩,完成城乡低效用地再开发不少于5000亩,完成省下达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
6.全面推行投资项目“标准地”出让,除负面清单外,省级以上平台等重点区域企业投资项目100%“标准地”方式供地,省级以下平台原则上全部以“标准地”供地。
7.全面完成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以此为基础先行开展浙江五泄国家森林公园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建立登记制度,界定全部国土空间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主体;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林权统一登记,建立全面完整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体系。
8.加大基础测绘投入力度,组织全市1:2000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更新,完成绍兴市GNSS控制网及水准网复测,提升应急测绘保障服务能力。
9.推进建设森林公安专业派出所,其中舜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派出所2020年一季度动工建设;会稽山国家森林公园派出所2020年三季度动工建设。
一、节水行动
1、农业节水提升工程。开展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升级改造工程建设。1月完成利农河、洪湖圩灌区2021年项目招投标工作以及淮涟灌区、渠北灌区2021年度工程实施方案批复,启动招投标工作;加快洪金、渠南等7个大型灌区“十四五”现代化改造规划编制。2月开工实施利农河、洪湖圩灌区2021年项目,推进淮涟灌区、渠北灌区2021年度项目招标。3~5月推进淮涟灌区、渠北灌区和利农河、洪湖圩灌区的项目建设。10~12月强化2个大型灌区、2个中型灌区工程建设管理,争取当年任务当年完成。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以及农业用水服务工作。1~2月制定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月度清单,督促各县区开展水权分配、用水定额下达。3~5月开展水价改革计量设施维护,发放农业水费公示表。6~9月为重点开展月,主要检查计量设施完好情况及灌区用水量情况。10~12月汇总各灌区灌溉用水情况,按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要求形成台账资料。同时全年做好农业用水服务,加强水费政策宣传,及时处理农业用水涉及水费的咨询、投诉等,提高用水效率。聚焦灌区节水技术提升,探索“轮灌+物联网”精细化灌溉管理模式,利用已建成的灌区管理信息化系统,通过辅助决策,科学制定灌溉制度,有效发挥水资源利用效率。10~12月通过走访调研,推动条件成熟的灌区开展水效领跑者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处、市节约用水管理服务中心、市供排水管理中心、市淮涟灌区管理所、市洪金灌区管理所)
2、企业节水增效工程。开展工业节水系列专项行动。1月下达市管用水单位2021年用水定额和用水计划。7月深入供水企业,组织“供水管网减损”和“特种用水行业节水”专项行动。8月开展“水平衡测试和用水审计”和“工业节水”专项行动,指导工业企业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活动。9月开展“用水效率标识管理”和“超定额超计划‘两超’整治”专项行动,协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深入建材市场,组织用水器具抽查活动。(责任单位:市节约用水管理服务中心)
3、城市节水深化工程。全力推进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核工作,确保顺利通过。3月召开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迎检推进会。结合第29届“世界水日”、第34届“中国水周”,于3月下旬举办第11届淮安水文化周活动,开展节水成果巡展等系列节水宣传教育活动。4月初步形成复查迎检档案资料。5月完成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相关材料和节水宣传片上报工作,准备好迎检现场,举办城市节水宣传月暨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迎检宣传活动。(责任单位:政策法规与监督处、办公室、市节约用水管理服务中心)
4、社会节水提标工程。实现节水型社会全覆盖,4月指导各县区及相关用水户开展节水载体创建工作。5月指导各县区开展节水工作特色化建设。6月对2020年度省级节水型学校申报单位开展市级验收及申报材料上报。7月检查推动各县区落实水资源费八折优惠政策。11月完成各类节水型载体市级验收。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将雨水收集、中水回用等非常规水利用作为推动社会节水主攻方向全力推进。在专项规划、激励政策、工程建设等方面加大探索与投入。年落实示范项目不少于4个,力争落实1个合同节水项目。(责任单位:市节约用水管理服务中心)
5、节水监管强化工程。做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相关工作。1月做好省对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2月开展市对县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4月完成2020年度全市水资源公报编制。5~6月完成《淮安市水资源综合规划(修订)》报省水利厅审查,报市政府批复实施。6~9月组织开展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通报问题整改工作。(责任单位:水资源管理处)
6、节水法制建设工程。4月修订起草《淮安市重点用水户监督管理办法》。5月完成《淮安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送审稿上报工作。针对违反《江苏省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相关违法行为,及时排查收集线索,适时开展执法行动。(责任单位:政策法规与监督处、市节约用水管理服务中心、市水政监察支队)
二、清水行动
7、“三水”根治攻坚工程。系统开展水葫芦、水花生、水浮萍等水面漂浮物治理。1~3月总结“三水”治理调研成果,配合出台相关制度文件。4~10月根据三水调研成果,开展百日攻坚系统治理,并适时开展督查。10~12月总结形成治理经验。(责任单位:市水生态建设服务中心)
8、城乡畅源活水工程。统筹实施城乡水系连通和河道综合整治,加快城市畅源活水方案落地,实施2020年淮安市城区河道轮浚工程,一季度完成清淤,二季度完成验收。实施县乡河道疏浚,1~4月进行方案编制招投标,5月全面开工建设,12月组织扫尾并开展县级验收。(责任单位:规划计划与基本建设处、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处、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市水利规划服务中心)
9、生态河道建设工程。对现有生态样本河道进行扩面提质增效,通过系统治理、综合施策,构建美丽幸福的生态河湖。联合河海大学等高校、科研院所开展调研,实施城乡清水科技攻关项目,分析研究导致水浑、水脏的各类因素,围绕“浊变清”目标,分类组织课题研究,提出治理措施,分步推进项目试点,为城区河道骨干河湖及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探索经验。强化推进农村生态河道建设。1~2月督促各县区编制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年度实施方案,启动项目招投标工作。3~5月各县区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全面开工,10~12月强化推进农村生态河道建设,确保年度任务当年完成。开展生态示范河道创建,投资2.5亿元建设红旗河、纬渠、利农河等8条示范河道,推进岸线修复,打造优美的生态空间。1~10月组织督查推进,11~12月申报省级生态示范河道。(责任单位:生态河湖处、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处、市水生态建设服务中心)
10、退圩还湖治理工程。开展洪泽湖、高邮湖等湖泊治理保护。在洪泽湖退圩还湖实施方案获批的基础上,结合洪泽湖周边滞洪区安全建设,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等前期工作,4月组织召开全市洪泽湖治理保护工作推进会,部署住家船攻坚和退圩还湖启动工作,加快内源污染整治。年底完成2021年生态修复示范项目、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退圩还湖土方工程等。(责任单位:市洪泽湖生态治理服务中心、生态河湖处)
11、入湖河道整治工程。继续开展洪泽湖等湖泊入湖河道治理。跟踪洪泽湖10条入湖河道整治情况,年内完成南淮泗河等洪泽湖入湖河道整治工程,推进外源污染整治,保障入湖水质达标。(责任单位:规划计划与基本建设处、市洪泽湖生态治理服务中心)
12、滨水景观提升工程。继续实施大运河里运河城区段市管水利工程景观提升工程,一季度完成建筑物改造,二季度完成西片区绿化,三季度完成东片区绿化,四季度完工验收。开工实施市区段岸线整治工程,一季度完成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批,二季度完成项目立项审批,开展施工图设计,三季度组织施工招标并开工建设,四季度全面施工。(责任单位:规划计划与基本建设处、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市城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
三、护水行动
13、“234”整治巩固工程。深化落实河长、湖长和断面长制,常态化开展“两违三乱清四乱”等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河长抓、抓河长,强责任、强监管”机制体制保障,形成齐抓共管、协同配合、有效履职的良好局面。做好河长制技术助理工作,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建立巡查台账,对巡查发现问题进行及时登记跟踪。(责任单位:市水生态建设服务中心、市水政监察支队)
14、河湖规范管控工程。实行划界全覆盖,2~6月完成大中型灌区干支渠、县级重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7~12月启动乡级及以下河道管理范围划定。编制完成市、县(区)两级58条骨干河湖保护规划,1~3月组织市直和县区河道保护规划审查,4~12月完成政府层面报批。定期开展对城区大运河、里运河等河道堤防巡查,规范涉河项目,提升河道空间管控意识。对二河等涉河项目进行普查,查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涉水项目建设管理,3月出台小微项目审批办法和涉水项目建设管理制度,4月确保国家级开发区全链审批赋权清单落实到位,5月下放一批市级涉河项目审批权限。(责任单位:生态河湖处、市水政监察支队、市城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
15、智慧监管提升工程。常态化做好科技强监管管理工作,注重人技结合,建设一支市直水利系统信息化巡查队伍。利用 “千里眼”平台、无人机、卫星遥感等多种手段开展河湖、水源地巡查。千里眼平台,每天巡查一次;人工每周巡查二次;无人机每月巡查一次。11月完成淮安市饮用水源地应急预案修编,并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持续优化智慧河湖长制平台建设,着力打造“感知一张网、河湖一张图、使用一盘棋、问题一站通、生态一体管”的河湖智能管理大平台。(责任单位:办公室、市水生态建设服务中心、生态河湖处、水资源管理处、市水政监察支队、市入江水道管理所、市古黄河枢纽控制工程管理站)
16、三级联动扩面工程。推广县乡村河道管护三级联动,形成全市推广方案,科学确定河湖管理事权,落实基层巡查职责,充分发挥河湖网格化、段格化管理中群众作用。3月份完善骨干河湖网(段)格化管理机制,4~6月份划分河湖管理事权,7~12月调研并制定骨干河湖管护跨区联动机制。(责任单位:生态河湖处、市水生态建设服务中心、市入江水道管理所、市古黄河枢纽控制工程管理站)
17、五湖联防共治工程。出台我市跨界河湖协同共治方案,形成常态化机制,统筹推进“五湖”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治理和管护的目标。以洪泽湖为试点,成立洪泽湖联合河长制会议平台,聘任洪泽湖涉湖县(区)、乡、村级联合河长,开展洪泽湖联合巡湖与联合河长制启动仪式。9月举行“五湖联防联控、多方共治共享”签约活动(洪泽湖、高邮湖、白马湖、宝应湖、射阳湖)。(责任单位:市水生态建设服务中心、市入江水道管理所、生态河湖处)
18、执法能力提升工程。开展市县(区)水利部门、水利公安联合执法。不断深化执法能力建设,6月举办全市水利系统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培训班。9月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市水利系统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活动。(责任单位:政策法规与监督处、市水政监察支队)
四、配水行动
19、重大项目突破工程。按计划有序实施流域治理、区域治理、城市水利、农村水利、水生态建设、水利管理六大类工程,年度计划完成水利投资30亿元以上。加快推进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前期工作,启动实施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等,继续实施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淮安市境内工程、淮河干流除险加固工程及滩地居民迁建工程等。对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建设等实行清单管理,完善工程建设风险防范机制。(责任单位:规划计划与基本建设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市水利规划服务中心、市水利工程安全和质量监督站)
20、用水计量配置工程。全面推动治水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统筹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配置,开展生态河湖健康评估。1~3月科学下达用水计划和水资源管控指标,推进生态流量(水位)确定和管控工作,8月启动编制重点河湖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方案。完善用水户用水档案和统计制度,强化重点用水户监管。落实生态管控措施,对境内的南水北调输水干线、苏北灌溉总渠等重要河流断面节点和湖泊水位、水量加强监控。(责任单位:水资源管理处、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市节约用水管理服务中心、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处)
21、水旱防御预备工程。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2月组织开展市、县两级水利工程汛前检查工作。对盱眙中型水库“三乱”“两违”整治情况进行检查督查。5月底前对县(区)防汛队伍进行专业培训,组织防汛抢险演练。完成盱眙周港水库防渗处理。防汛物资保障方面,完成2021年度防汛物资采购项目,计划采购一批新型抢险设备,以满足新形势下防汛抢险需求;推进西仓库(杨庄仓库)建设一期工程,加快现代化改造提升。(责任单位: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工程运行管理处、市防汛物资管理中心)
22、水源科学调度工程。不断推进防汛防旱决策指挥智慧化、巡查防守社会化、抢险救援专业化、调度管理精细化、督察问效常态化,实现防汛防旱“五化”提升。密切关注雨水情,统筹协调流域、区域关系,强化科学研判、会商协调、精准施策,强化用水计划和日常调度指令执行,重点做好洪、涝、渍、旱、台等灾害防御各类工程调度。继续推进饮用水源地标准化建设和环境提升,12月完成饮用水源地安全评估和涟水县涟水湖应急备用水源地达标建设。(责任单位: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市防汛物资管理中心、水资源管理处)
23、智联平台建设工程。实施涉水信息资源互联互通项目, 5月底前完成城市防汛视频监视系统建设并投入试运行, 9月组织城市防汛视频监视系统项目验收,10~11月组织实施全市境内重点河湖堤防视频监视系统增建项目,12月对全市涉水信息资源共享项目进行整体验收。建设防汛物资管理信息化系统。1~5月做好信息化平台设计前期基础数据资料收集以及流程梳理等工作。6~10月完成功能设计、开发及硬件及软件配备安装。11~12月做好项目验收以及推广工作。(责任单位: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市防汛物资管理中心)
24、水管单位创建工程。启动茭陵站国家水管单位创建,制定省、市、区投资经费项目方案,实施茭陵抽水站一站、二站厂房维修及管理区综合提升和改造。6月完成省水管单位复核(盱眙桂五水库、淮安茭陵站、洪泽砚台船闸3个省一级、淮阴区六塘河船闸),11月完成盱眙马港等15座省规范库复核。洪泽河湖管理所、淮阴区盐河电站、淮安区运东电站争创省三级管理单位,盱眙县新创5座省规范化小水库。完成水库移民后扶工程建设项目6000万元左右,建成黄花塘莲塘社区“美丽库区,幸福家园”。(责任单位:工程运行管理处)
五、乐水行动
25、水情教育普及工程。策划水情教育读本修编,出版淮河水文化系列丛书,做好全市水利志编纂准备工作等。在清晏园、樱花园等场所开展水情教育,于第29届“世界水日”、第34届“中国水周”以及其他重大节日期间,利用清晏园内总督河道部院、治水名人馆、镇水馆等展馆展室,积极开展水情宣传教育活动以及水情实景课堂活动。6月开展水情“六进”活动,7~8月开展水情教育夏令营活动。(责任单位:办公室、樱花园、清晏园)
26、水利品牌打造工程。加快建设中国水工科技馆,对接中国水科院持续推进中国水工科技馆展陈内容编制工作,配合市大运河办、市文旅集团做好展陈形式设计单位遴选,待确定展陈形式设计单位后,积极与形式、建筑设计团队对接,进一步增减、修正展陈内容。围绕我市中国水工科技馆展示中国水工历史、水工科技,建设“世界一流、传世之作”品质的标志性展馆目标定位,计划联合中国水利工程协会于10月举办中国水工科技论坛。(责任单位:市清晏园、市水利学会)
27、幸福河湖建设工程。完成二河、古盐河等试点建设,制定出台幸福河湖建设地方标准及规范。开展古淮河保护系列活动,4月组织召开古淮河保护联席会议,围绕文明城市创建开展古淮河河湖达标检查。继续高位推进洪泽湖治理保护,9月举办“淮河生态经济带——洪泽湖治理保护高峰论坛”等活动,深入推进洪泽湖执法巡查常态化、长效化。3~4月举办第四届“樱花节”美丽幸福河湖主题活动。(责任单位:生态河湖处、市洪泽湖生态治理服务中心、市水生态建设服务中心、政策法规与监督处、办公室、市水政监察支队、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市樱花园)
28、水利景区创建工程。组织申报金湖三河湾、白马湖国家级水利风景区。开展清晏园国家4A级景区创建,完成清晏园古建修缮工程,实施景区内展馆布展工作。(责任单位:生态河湖处、市清晏园)
29、河湖资源利用工程。组织河湖水域岸线开发利用调查,全面了解我市河湖库水域岸线开发利用状况,提高水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实现水域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和保护。2~6月全面摸排河湖库基本情况、开发利用项目占用水域岸线情况,分类建立台账,建设涉河管理信息系统。2~8月组织县区岸线资源开发利用试点、验收等工作,推进白马湖资源开发利用试点。下半年,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出台分类型、分等级的河湖岸线资源管理利用办法。(责任单位:生态河湖处)
30、水利科普推广工程。3月联合市科协、气象局等单位开展水利与气象科普知识大赛。联合市科协等单位开展全民科学素质大赛。做好樱花园国家级水土保持科技示范点提升建设,制订水土保持文化宣传、推广方案,进校园对接春游参观活动,年内开馆接待游客。(责任单位:办公室、市樱花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