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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音乐;高考生;声乐教学;思路
从音乐高考生的高考成绩组成来看,音乐专业成绩占据着大比重,即使这部分学生的文化课成绩符合高考成绩标准要求,但是音乐专业成绩不达标,也将导致他们冲击高等音乐殿堂的求学路毁于一旦。显然,音乐方向高考生的音乐专业成绩不能够忽视,这就需要高中音乐教师以每个音乐高考生的音乐学习水平和高考音乐专业的评分细则、考试要求以及范围为依托,来强化自己的日常声乐教学活动,并有针对性地对音乐高考生声乐学习进行指导和训练安排。那么,通过这样的音乐专业教学活动,不仅使音乐高考生的音乐专业综合素养得以极大化的提升,而且有的放矢的高考音乐专业教育和训练也增强了这部分学生高考的自信心,从而促使音乐高考生与高等音乐学院的距离更加接近。根据桂考院「2016188号文件通知音乐总成绩的各科权重系数为:听音记谱0.4;乐理0.5;视唱0.6;声乐1.5。从此比例来看,声乐是音乐考试当中的重中之重。
一、音乐高考生的声乐教学现状
从音乐高考生的来源来看,这部分学生来自两部分:一部分是来自于一些高中文化知识基础较差的学生,他们寄望于通过音乐艺术这个方向来弥补其文化知识基础差的不足而进入高等音乐院校以圆了他们的大学梦。另一部分是来自于对于音乐有强烈的爱好且具有一定音乐专业水平的学生。对这两个群体的音乐高考生进行比较来看,前者的音乐专业素养没有后者高,这就使得音乐高考生的整体性专业素养不高。特别是没有接触或者很少接触声乐专业学习和训练的学生,他们的音乐高考之路会比较艰难,一旦音乐专业成绩没有达到既定的标准,就会断了其借助音乐艺术途径而成就大学梦的路,这就需要高中音乐教师要注重这部分学生的声乐音乐知识学习和技能训练。而对于有一定声乐专业素养的高考生来说,他们的音乐大学之路设计就相对比较容易,但是他们日常性的声乐学习纯粹性为了一种自身艺术修养和满足娱乐需求,因此,虽然这部分学生具有扎实的音乐声乐基础,但是还需要高中音乐教师把高考中音乐专业考试的要求以及评分标准向这部分学生进行引导和有针对性地训练引导。
二、拓展音乐高考生的声乐教学新思路
1、根据高考要求对学生声乐学习思维进行疏导
对于高中生来说通过音乐专业学习来进入大学,未尝不是一种进入大学的有效途径。但是与其他借助于文化知识进入大学的学生相比较,这部分学生个性比较鲜明、自我意识比较强和比较活泼好动,这就使得这部分学生具有一些比较明显的不良学习行为习惯。因此,这就需要高中音乐教师有针对性对这部分学生按照高考要求有针对性进行思维疏导,让他们认识到即使音乐高考文化成绩要求很低,但是其音乐高考专业成绩比较高,这就需要这部分学生纠正其不良学习习惯认真对待声乐学习,且要遵循高考声乐考试的规律性进行声乐针对性训练。从这个方面来看,就给音乐高考生的声乐学习标明了努力的方向。
2、根据高考要求对学生声乐学习进行强化训练
综合深入剖析以往高考音乐专业成绩来看,高考音乐专业成绩一年比一年高,且高考学生人生整体上呈现出一种趋于上升趋势,而高校音乐专业人数有效,这就使得音乐高考生的竞争非常激烈。这就需要高中音乐教师从基本的声乐知识和技能方面来加强音乐高考生的基础性音乐根底,并分析和研究以往音乐高考题目中的内在客观规律性以及声乐各个方面的评分标准,在日常声乐学习和训练中有针对性向高考标准看齐以纠正学生不符号规定的声乐知识认知,从而引导音乐高考生的专业素养向专业化、标准化和针对化方向靠拢,也便潜在地增加了学生高考中音乐专业成绩提升的砝码。
3、根据高考要求对学生声乐学习进行高考模拟检验
高考音乐专业考试涉及到高考生的心理素质、举止神态、情感表现以及主观能行声乐技巧等综合方面,这就需要高中音乐教师对学生的日常性声乐学习进行阶段性考核和总结,以高考模拟考试的形式对学生的阶段性声乐学习情况以及自身的考试素养进行一个综合性考评,并根据考评的结果对学生的缺失之处进行分析和强化性训练引导。那么,通过这样的不间断性反复高考模拟音乐专业考试形式,使音乐高考生很快适应高考的流程以及考试氛围,从心理和情感上使高考抗压能力得以强化,如果真正面对音乐高考也不至于因一些必要的因素而失去得分机会。
三、结语
基于音乐高考生自身的音乐素养和高考音乐考试的要求及细则,高中音乐教师来强化对音乐高考生的音乐专业课进行有针对性高考声乐教学活动,是一种科学性的音乐高考策略,通过这一高考策略不仅音乐高考生做到了心中有数提升了其声乐技能水平,而且促使音乐高考生适应了音乐高考的考试要求,从而有助于音乐高考生高考成绩的提升。
参考文献
论文内容摘要:《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教材已经在全国推广使用,作为承担着基础教育培养师资的高等师范院校,如何改革旧的培养模式,培养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音乐教育师资,成为高等师范院校当前的一个重要课题。作者结合自己多年的声乐教学,分析了当前高师声乐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对高师声乐教改的核心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与改革建议。
高师声乐课是高等师范院校音乐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也是音乐师范专业必修的一门技能技巧课。以音乐审美体验为核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试用)教材已经在全国中小学推广使用,对照现行的、照搬专业音乐院校的高师声乐教学模式已不能适应其培养目标的发展。为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人才要求,高师声乐教学改革势在必行。笔者认为,高师声乐教改的核心问题是制定与修改相适应的声乐教学大纲。
声乐教学大纲是指导声乐这门学科如何进行教学的根本依据,它的内容包括培养目标、教学目的、教学要求、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授课形式、考试形式、教材的使用等等。笔者总结自己多年的声乐教学,分析了当前高师声乐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对高师声乐教改的核心问题——制定与修改声乐教学大纲,提出自己的观点与建议。
一、转变观念,明确21世纪高师声乐教学的培养目标
在上世纪高师音乐教育刚刚起步之时,由于师资和生源相对有限,所以高师声乐教育所培养的对象还仅能满足于高师、中师的师资或部分表演团体需求,鉴于这种需求方向,高师音乐教育逐渐形成了强调专业技能而忽视其师范性的观念。[1]笔者曾在广东几所高校的音乐专业进行调查,从调查结果上看,大部分高师音乐教育的教学与音乐艺术院校没有什么区别,特别是声乐教学偏重追求艺术上的“高、精、尖”,致使整个教学盲目地向专业音乐院校看齐。
随着音乐教育的发展,音乐师资阵容的不断扩大,使音乐教育市场的需求趋于稳定与饱和,高师的音乐教育开始面向对基础音乐师资与普及音乐教育的培养。在21世纪,高师声乐教学培养目标要转变观念,坚持师范教育的信念与培养目标,从“精英教育”向“基础教育”“普及教育”转化,针对中小学音乐教育的需要,努力培养出“站稳讲台、兼顾舞台、面向社会”的适应型人才。
二、改革传统的声乐教学授课形式,建立适应中小学音乐教育的教学模式
声乐教学中的一对一的授课方式是指教师与学生进行单独的授课形式。[2]这种授课方式个性化较强,强调你教我学,我说你背,这种被动的学习方式,使学生之间缺乏互相的观摩和交流,学生仅仅知道自己在学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而对将来的教学中所遇到的形形的问题就感到无所适从,不知如何下手。随着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扩大招生,声乐教学仍沿用传统的“一对一”的教学模式,已不能适应中小学音乐教育的要求与发展。其弊端在于,声乐基础或条件好的学生脱离师范性而趋于专业表演,差一些的同学则觉得声乐无望而形成逆反心理,同时也影响了其他课程的学习兴趣。笔者认为,在高师声乐课中,应采取以个别课为主,理论课、小组课、集体课并存的教学模式。
课型的分类是指教学大纲对不同年级的学生的划分,其课时可以在声乐总体课时中灵活分配[3]。理论课内容一般来讲包括基础理论与声乐教学法这两方面的内容,可以通过集体授课方式进行教学。集体课是解决声乐基础理论或技能技巧课学习中的共性问题,同时,还可以在集体课中进行声乐观摩,如观看声乐教学录像、名人名曲欣赏、名家声乐讲座等。这样集体课省去了原有“一对一”授课时教师对声乐理论的不断重复,同时也为小组课与个别课创造了有效的空间;个性化的教学方式,则体现在小组课与个别课中。教师在对学生基本状况初步了解后可按现有歌唱水平进行大致分组;声乐教师在实施分组和小课教学时,应注意体现其阶段性的灵活性,按学生的学习进度随时进行调整。
改革传统声乐教学“一对一”的授课方式,引进小组课、集体课、个别课多种课型并存的教学模式,在教学中鼓励学生互相学习借鉴、互相启发影响,遇到问题一起分析、一起讨论解决,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充分利用中小学音乐教育的科研成果,把中小学音乐教育的教学模式引入到新课和解决共性问题的教学中。这样不仅为教师解决学生个性问题赢得更多的时间,而且为学生将来适应中小学音乐教学积累更多的经验。
三、打破学科界限,拓展教学内容,适应基础音乐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传统的声乐教学内容局限于声乐理论的学习与掌握歌唱的技巧,在声乐教学中往往忽略了与基础音乐教育的实际联系、与中小学音乐教育脱节。[4]将中小学音乐教育的内容部分引入高师声乐教学中,如在声乐教学中引进自弹自唱、合唱、小组唱、重唱等歌唱训练,同时增加声乐作品鉴赏教学法等教学内容,并在小组课与集体课教学中采用类似于基础音乐教育教学的方式,给每个学生以锻炼的机会,使学生及早了解基础音乐教育教学的内容;同时,高师的声乐教师应该放下架子,去向有经验的中小学教师学习,亲身体验基础音乐教学的过程,积累基础音乐教育教学经验,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教学方法。声乐教学要着眼于将来学生的实际工作需要调整教学内容,在培养“一专”的同时,培养学生的“多能”,使学生更好地适应未来基础音乐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四、重视声乐教学法教学,强调理论联系实际
高师声乐教学在全国各院普遍不被重视,专门开设本课程的高师院校不多,基本上都以讲座形式或在学生毕业实习一两个月前笼统进行讲授学习,加之很多教学法,老师并没经过专业学习,本身又没有基础音乐教育的经验,只是照本宣科地要求学生死记硬背一些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早已严重滞后于当前音乐教育教学思想的教学原则;教学法考试只注意理论考查,与基础音乐教育教学实际脱节,使教学法成为一门“死法”,使学生学之无用。
高师学校应紧紧围绕“师范”做文章,不能盲目与专业音乐院校攀比专业水平,而应该在专业学习的同时注意音乐教学法的教学,保证教学法的课时。在声乐教学中应当紧密联系基础音乐教育教学实际,让学生从入校的第一天就明确师范性质;在第一学期,高师就应该安排一定的时间让学生了解和参与基础音乐教育教学工作。在四年的时间里有步骤地从教学见习到帮助开展活动,从部分承担教学任务到独立备课、上课、让学生时刻意识到自己将来的工作性质,一毕业就能够胜任基础教育的音乐教学工作。
五、教材使用要切合实际,切忌盲目使用
高师声乐教材在近十多年来有较大的发展,除国家权威的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的教材外,在一些高校也相继出版了不少高师声乐教材。尽管有不少教材,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至今还未有统一规范使用教材,以致在选择教材上,许多高师院校照搬专业音乐院校的教材,让学生难于达到教材的要求;甚至有些教材实用性不大,发给学生成为书橱中一生“摆设品”,浪费学生的教材费。
高师声乐教材使用要切合实际,切忌盲目使用。选择教材要以师范性、实用性为原则,选择思想性强、艺术性较高,可以达到良好教学效果的声乐作品为教材,以保证专业教育目的实现。
六、考试形式的多样化,增加学生的艺术实践能力
声乐是一门歌唱艺术,它必须在艺术实践中得到锻炼。高师的学生每个学期最多在期中或期终进行考查或考试,考试形式基本都沿用音乐专业院校的声乐考试方式,每人演唱一至二首作品,在本科四年共考试次数不超过10次;而对于将来面临中小学基础音乐教育的高师的学生来说,艺术实践受到一定的限制与约束。笔者认为,高师考试形式应该多样化,增强学生的艺术实践能力。目前高师考试形式还可增加重唱、小组唱、合唱等考试形式。与此同时,文化部门或专业部门要创造机会,支持学生参加艺术实践活动,如举行音乐会或声乐比赛,加强学生的艺术实践能力,以便学生将来更好地胜任中小学音乐课中的唱歌教学和课外活动中的声乐辅导工作。
制定与修改相适应的高师声乐教学大纲是21世纪新课程标准的要求,是新形式下的教改核心问题。高师声乐课程的改革切实要围绕基础音乐教育的展开,进行修改调整。文中几点浅陋之见,只求抛砖引玉,期望高师声乐教学能早日与中小学基础教育新课程方案接轨,努力培养出“站稳讲台、兼顾舞台、面向社会、多能一专”的适应型人才。
参考文献:
【关键词】 声乐教学;歌唱心理;艺术实践;案例分析;教学推广
1 案例
第一学期,J、Y等四位同学为一声乐小组。因J同学进步较快,笔者就对她的发声技能技巧加以强化训练,并希望她在期末考试中发挥出良好水平。可她在考试时,唱第一句就跑调,歌唱气息浅,手脚还紧张得微微颤抖,演唱表现与正常水平判若两人。第二学期,她由小组授课上升为个别授课,笔者在声乐课堂教学中重视对其歌唱心理的培养,强化技能训练和增加艺术实践活动,使她的发声技巧和作品演唱水平都有较大进步,在第三学期班级演唱中发挥很好的水平,重新找回了自信。笔者充分肯定了她音色好、高音爆发力强、音域宽、气息流畅,唱C3轻松等优点,鼓励她参加“珠江钢琴全国高校大学生基本功比赛”全省选拔赛,对她说:“你不是去拿奖,是去向别人学习。这是提高自己、锻炼自己的一次好机会。”她终于鼓起勇气报名并被选拔参赛。比赛小组辅导教师们悉心指导,热情鼓励,经过紧张培训和训练,并针对怯场等毛病进行心理素质培养。该生终于在全省选拨赛中取得专科组“个人全能”第二名“综合素质”第二名和“歌唱与钢琴伴奏”第四名的好成绩。通过这次参赛,J增强了演唱自信心,心理状态更趋成熟,在之后的“珠江钢琴全国高校大学生基本功比赛”中,获得了全国专科组“个人五项全能”三等奖和“自弹自唱”第三名,传为全校佳话。
2 分析与推广
笔者总结分析对学生J的声乐教学过程,意识到注重声乐知识的学习和歌唱技能技巧训练,弱化对学生歌唱心理素质的培养和艺术实践,成为师范院校声乐教学工作中亟待完善的课题。
2.1 在声乐教学中融入歌唱心理素质培养的意义。
2.1.1 心理状态是指在一定时间内的心理活动的总的特征。歌唱心理状态则是歌唱者面对不同环境条件(观众的多少、类型和演唱场所等)和掌握歌唱内容与技能的程度不同而产生的心理活动特征。这些心理活动和一定的生理功能相联系,最佳的歌唱状态是良好的身体状态、良好的技术状态和良好的心理状态的统一,演唱者只有在最佳的状态下演唱,才能正常发挥演唱水平。
2.1.2 声乐是一门融技术性、知识性、艺术性于一体的学术性较强的学科。声乐教学就是启发学生通过自己的思维活动去把握发声机能,进行正确的歌唱。歌唱活动不仅是一个单纯的技术活动,而且也是通过思维活动对信息进行整合处理的复杂心理活动。优美动听的歌声是心理活动指挥歌唱发声器官在生理上做出反应的物质效应。声乐学习的效果,与歌唱器官、肌肉活动的灵敏、协调、强度有关,和人的心理活动也同样有着密切的联系。
2.2 营造民主、和谐的新型课堂教学氛围。课堂教学是教师与学生互动的过程。传统的声乐教学过分地强调教师的权威性和主导作用,学生始终处于被动地位,作为声乐学习主体的能动性难以得到发挥。教师在课堂上居高临下,学生战战兢兢,怕唱不好,怕犯错,老师则动辄加以指责,常常出现学生发声时心理紧张,越唱不好越紧张,越紧张也唱不出来的现象。这是由于心理的自我暗示导致气息上浮和肌肉紧张所致。良好的声音效果,应当是心理活动与生理活动的合理协同的产物,心理不能达到自然、平静,不能精神集中,就难以发出令人愉悦的声音或唱好歌曲。教师教学中应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发挥学生学习主体的能动性;力求阐述问题深入浅出,教学语言生动、活泼、富于情趣,注意帮助学生增强自信心,营造民主、和谐、愉悦轻松的新型课堂教学氛围。
另一方面,教师应根据学生认识规律和心理特点,选择适应学生的教学方法,指导学生。声乐教学中要“乐”、要“轻松”,让学生有宽松的环境和愉悦的心态,引发学生学习的欲望;以爱为基点,以真挚的情感,博得学生的信任与尊重;帮助学生明确学习声乐的动机和目的,培养学习的兴趣。实践证明,一个平等和谐的环境,才易达到心理的愉悦,增强师生之间和学生之间的交流与沟通,调动起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使学生能全身心融入良好歌唱状态之中。
2.3 培养学生良好的歌唱心理素质。良好的心理状态离不开良好的技术状态,良好的歌唱技能技巧是良好的歌唱状态的前提。演唱者在观众面前产生的心理紧张和激动现象,即使是像吉利、帕瓦罗蒂等著名的歌唱家也在所难免。世界著名男高音歌唱家卡鲁索曾说过:“我自己身上也曾多次发生舞台紧张的情况,虽然表现形式不是那样严重。”但这些歌唱家高超的声乐艺术水平,却保证了演出时的高水准,正确的思维及肌体神经活动过程弥补了心理紧张和激动的影响。
笔者在教学中,因J声乐学习进步较快,对她考试要求偏高,给她增加了心理压力,对考试和演唱失常也产生了一定影响。鉴于此,笔者认为J同学来自农村,性格比较内向,不善言谈,有自卑心理。她刚入学时参加新生音乐晚会登台演唱,因为紧张,声音很小,甚至连歌词也忘了,事后一直为此感到羞愧,经过这次失败,在心里留下了怯场的阴影。笔者总结她的学习情况,主动和她交心,对她声乐技能的进步给予肯定和鼓励,同时也指出需要改进的地方,希望她振作精神,大胆地参加实践活动,到舞台上锻炼,不要害怕失败;鼓励她从小组演唱到班里和系里甚至学校的演出活动要积极参加,并和她一起选择演唱歌曲,对作品技巧处理进行认真分析,一起到演播厅走台,熟悉舞台环境,帮助她塑造良好的舞台台风。该生在一次在班级演唱中发挥很好, 自信心理得到提升,此后经过更多的舞台实践,演唱水平有很大提高,歌唱心理状态日臻良好,为往后的演唱逐步成熟直到获得全国比赛优异成绩,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教学与发展个性方面,教师应正确了解和甄别学生不同性格特征和类型,因材施教,塑造良好的歌唱性格。心理状态和技能的胜任能力有关,教师训练和提高学生的声乐技术技巧,帮助学生进行艺术实践时,尽可能多做一些准备,根据学生的能力,实事求是安排声乐作品。俗话说:“艺高胆大”,高超的声乐技能,可使歌唱者产生强烈的歌唱愿望,并使整个身心得到最大的放松,满怀信心地走上舞台。因此,首先应该在学习声乐技能、技巧方面狠下功夫,为良好歌唱心理状态的产生打下坚实的技能基础。
2.4 在艺术实践活动中搭建声乐教学平台。声乐艺术是一门知识性与实践性相结合的学科,学生掌握的知识和技能要通过艺术实践来得到验证和提高。丰富多彩的音乐实践活动,是课堂教学的延伸及效果的检阅。学生交流演唱会成为声乐教学中必不可少的环节,能够锻炼和培养学生的艺术实践能力和歌唱的心理素养。只有通过艺术实践,使学生在声乐演唱的过程中,认识声乐的性质特征和声乐活动规律及其社会意义,克服歌唱特别是歌唱表演中出现的毛病,经常参加声乐实践活动特别是成功的活动,能使学生的自我价值需要得到满足,对于声乐学习兴趣的形成、巩固和发展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对于失败更要认真总结。通过艺术实践,能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有利于塑造良好的舞台形象和台风。
2.5 声乐教学特点及其与其他学科文化的整合。声乐是以人声为手段来表现音乐,表达思想感情,反映社会现实的一种表演艺术。声乐教学是培养和训练学生掌握歌唱技能技巧,提高对音乐和艺术的认知能力、表现力和创造能力,培养人们高尚艺术情趣的教育活动。
声乐学科的发展同样与戏剧、影视、舞蹈等其他姊妹艺术以及生理学、心理学、物理学、人文科学等有着紧密联系。深化声乐教学改革,体现“以人为本”人文教育思想,要让学生学习掌握全面的音乐知识,加深音乐本身所蕴含的文化底蕴以及人类社会各种文化的有机联系,除了注重歌唱技能训练和声乐表现力的提高外,还要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丰富文化艺术修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成为合格的音乐教育人才,能胜任中小学音乐课堂的讲台,而且具有超出讲台外的声乐演唱能力,并为他们的继续学习深造和更高层次的发展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 徐行效.声乐心理学[M]. 北京: 科学出版社, 2003,(1):251(3):266,268,(4):271
关键词:高师;音乐教育;课型
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编制目标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的音乐学(师范)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征求意见修改稿)文件中有详细叙述: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教育科研基础的高素质的音乐教育工作者。作为高师音乐教育中的声乐教育,要着重优化学生的知识能力结构,既不能忽视必要的技能学习,又注重培养学生的音乐思维与欣赏能力、口头表达能力、范唱能力和组织教学的综合能力[1](p166)。在高师声乐的实际教学中,只有做到这几种课型有机合理的搭配,才能做到因材施教、有的放矢,达到高师声乐的教学目的。
一、高师声乐课的课型
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声乐课的课型,是指声乐课的课程类型。课程类型就是课型种类,简称为课型。按照课程的性质来划分,又可以分为声乐理论课、声乐技能课、声乐实践课、声乐教法课;按照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来划分,通常分为声乐个别课、声乐小组课、声乐集体课三种类型,文章取后者。
(一)声乐个别课,就是一节课一个老师只对一个学生或者是两个老师对一名学生(一名声乐老师和一名钢琴艺术指导老师对一名学生)的上课形式。这种课型主要针对专业程度较高的学生而开设的声乐课,教师可以因人而异、因材施教,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要求,对于提高学生的专业演唱能力,能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但是这种课型的缺点是学生缺乏系统声乐理论指导和声乐实践的舞台,学生只能是“琴房歌唱家”。更重要的是,在高等师范院校扩招的今天,这种课型远远不能满足客观实际的需求,声乐小课教学量大、教学成本高、经济投入大,并且不易领导管理,教学纪律容易失去监控,造成教学的随意性。
(二)声乐小组课,是一节课一个老师对2-5个学生的上课形式。主要针对程度比较低的同学,通过声乐小组课能解决学生声乐技能方面很多共性的问题。这样的课型有利于学生的互相学习、相互帮助、互相交流、取长补短达到共同进步。同时,既可以以教师讲解为主,又可以以学生谈论为主。通过学生的讨论,可以提高学生的声乐教学能力和对声音的辨析能力。教师也省去为每个学生单独上课的时间和精力,可以同时兼顾几个学生的学习水平、能力方面的差异。这种课型的缺点是,往往一节课的时间分摊到每个人下来也就十多分钟,要想在十几分钟内解决学生演唱技能上的问题,是难以到达的;同时这种课型也缺乏系统完整声乐理论指导、缺乏舞台实践的机会。
(三)声乐集体课,是一个老师对一个小集体甚至更多的学生的上课形式。这种集体课有的师范院校运用于声乐集体理论教学;有的师范院校运用于声乐集体技能教学;还有的院校将声乐集体课同时运用于学生的集体理论教学和集体技能教学。声乐集体课的理论教学包括三大部分,声乐发展史、歌唱理论知识、歌唱语言。声乐集体技能教学课,低年级主要是运用于针对声乐演唱上的共性问题,在高年级主要是针对声乐表演和声乐小合唱、重唱课程。这种课程是声乐小课和小组课的一个很好的补充,其优点是教师省力省时,大大降低教学成本。但是声乐集体课对于低年级学生解决声乐技能问题上,能力非常有限。
这三种课型,都有利有弊,只能将几种课型互相搭配,才能在声乐教学中,做到统筹兼顾、有的放矢。
二、高师音乐教育现行声乐课课型的搭配
现在很多高师院校声乐课型,也均有这样的几种课型,但不是在每个年级都能将这几种课型做到合理搭配,特别是在大学一年级和大学四年级。有的院校大一的声乐课,只开设声乐集体课,没有将声乐小组课和声乐小课渗透其中,不论学生的程度,实行大锅饭,这样的教学使得一小部分优秀学生专业的提高不能得到保证,没有做到因材施教;有的院校不分学生的演唱水平,从大一开始就实行上声乐小组课,忽视了声乐集体课和声乐理论课,这样使学生在声乐发声理论上有一个空缺,不能系统地了解科学发声的基本原理;还有的学校在大一仍然是上一对一的小课,沿袭音乐院校的教育模式,这样既浪费了教育资源,学生全面能力的发展和整体素质的调高也得不到保障;还有很多师范院校在大学四年级往往只开设声乐小课和小组课的教学,忽视了声乐集体课的教学。笔者主张应该在在大学每个年级都应该将三种课型进行合理有机地搭配,才能适应教学的需要,满足学生的不同层次不同年级的专业需求。
三、高师音乐教育声乐课课型搭配的构想
高师音乐教育声乐课型合理搭配必须要兼顾学生的专业、学生的演唱水平、师生比例。从高师声乐学生的实际水平和高师学生培养目标看,在高师的每个年级都应该把这几种课型渗透进去,而不是单一的课型。单一的课型无法满足学生的实际情况的需求。我国基层音乐教育水平较低,造成了考生素质普遍不高。考入音乐学院的学生,大多具备良好的音乐素质和声音条件,而高师的新生大部分往往只靠一般的素质和稍好的声音条件就可以入学了,尤其是那些学习键盘、器乐、舞蹈、理论专业的学生,声乐知识几乎是“白丁”,为了合理高效率利用好教育资源,笔者主张低年级大量设置小组课和集体课,少量的声乐小课,提高了教学的效率,同时也满足一小部分专业优秀的学生的要求;在大学高年级,应该大量设置声乐小课、小组课,设置少量的声乐集体课。学生经过两年的学习,在声乐演唱技能上均有进步,为了进一步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可以将声乐小课的比例有所扩大,但仍然保持小组课和声乐集体课,因为小组课和集体课可以提高学生的声乐教学能力和今后在工作岗位上合唱的编排能力以及指导学生的舞台实践能力。笔者对于几种课型搭配的构想具体如下:
(一)一年级
高师声乐的教育目的是为了培养音乐老师,但是不可否认在每年的招生学生当中,会有一小部分各个方面条件都非常优越的学生,针对这一小部分学生,我们的培养目标就可以适当强调提高学生的歌唱技能技巧,使得他们毕业后,不仅有一定的教学实践能力,而且也能成为当地的艺术舞台的佼佼者。在学生入校就举行声乐考试,参照考试成绩,取声乐专业的总人数百分之十的比例,上一对一的小课,保证程度好的学生的专业的提高;百分之九十的学生上声乐小组课;对于非声乐专业的学生实行声乐集体技能课,主要是解决声乐共性问题;对于所有大一学生,均开设声乐集体理论课,上学期教授的内容包括声乐发展史、声乐歌唱理论,下学期教授歌唱语言。
(二)二年级
参照一年级期末考试,仍取声乐专业学生总人数的百分之十的比例,上一对以的小课,引进竞争机制,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百分之九十的学生上声乐小组课;对于钢琴、器乐、理论等非声乐专业的学生,选修声乐的同学仍然实行声乐集体技能课;二年级下学期结束,就开始分专业了,这个时候以前声乐专业的学生里面会有一部分人因为自己的兴趣爱好或是嗓音条件的原因,而改学其他的专业,有的学生会选择合唱指挥、音乐史论、电子音乐制作等等。
(三)三年级
到了高年级,非声乐学生就结束了声乐技能的学习,并且声乐专业的学生里面也有一部分分流出去,所以学习声乐专业的学生人数会减少一部分。这阶段应该加大声乐小课比例,参照二年级期末考试的成绩,取声乐专业学生总人数的百分之二十的比例,上一对一的小课,取百分之二十的比例上一对二的小组课,其余的学生仍然上声乐小组课;对于声乐专业学生,开设声乐集体技能课,做一些轮唱、对唱、重唱、小合唱、表演唱等多种形式的组合,对拓展声乐演唱形式的视野,提高艺术品位,培养合作能力,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四)四年级
参照三年级期末考试的成绩,取声乐专业学生总人数的百分之二十的比例,上一对一的小课,取百分之二十的比例上一对二的小组课,剩下的学生仍然声乐小组课;对于声乐专业学生,开声乐集体技能课,排演一些简单的歌剧或者是音乐剧的片段,并结合演唱开设舞台表演课程,提高学生的舞台实践能力。
高师声乐教学是个非常复杂的教学事务,要想让每个学生的声乐演唱和教学能力取得最大的进步,需要高师声乐教育者不断地总结和探索。从高师的教学的实际情况出发,笔者主张在大学四年的每一个年级都应该将声乐小课、小组课、和集体课有机合理搭配,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
参考文献
[1]王万珍.《高师声乐课教学新模式的探索》.文献选自《中国成人教育》2007年01月《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5期
关键词:声乐演唱心态培养
歌唱是一门表演艺术,它主要是歌唱者用优美的声音、丰富的情感和得体的表演,将作品的内涵恰当地诠释给听众的演出活动。而要完美地完成这一过程,歌唱者不仅要具备良好的音乐素养以及美学、文学素养和高超的歌唱技巧,其歌唱心态也对演唱效果起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众所周知,歌唱是由人的呼吸、发声共鸣、咬字吐字、听觉等共同参与下的多种动作组合,所有这些动作都受人的高级神经系统控制并协调。而歌唱者的心理状态的好坏又直接影响着人的神经系统。因此,声乐教师对因不良心态造成的演唱问题应做认真分析,并在教学中进行调整训练。声乐演唱中不良心态所导致的各种表现大致有以下几种:
一、演唱前和演唱过程中的过度紧张
许多学生在平时课堂上,因为面对的只有自己的声乐老师,所以歌唱的整体效果还可以,但是一到考试或参加演出,就显得异常紧张,担心忘词、跑调等等,有的甚至逃避上台演唱。
有些学生,在台下显得相对放松,而一登上舞台就过度紧张,形体僵硬,面部表情呆滞,忘词、跑调、高音唱破、气息支撑不好,甚至晕台,导致歌唱失败。而造成以上紧张表现的具体原因,笔者分析如下:
(一)缺乏歌唱的自信。有一部分学生是自己的声音条件不好,但很大一部分学生是对自己演唱的期望值过高造成了不自信。这些学生往往和比自己唱得好的同学比较,甚至和老师、歌唱家作比较。于是觉得技不如人,歌不如人,因此产生沮丧的心理。
(二)歌唱基础和技能不稳固。众所周知,声乐演唱是一门技能性的活动,要将唱歌提高到声乐表演的程度,必须要掌握比较完善的声乐技能。而这种技能,不是短时可得的,它必须要在不断地学习、训练、积累、实践的过程中逐步完善起来的。如果不经过专门的刻苦的训练,就无法具备良好的歌唱机能,就更谈不上声乐表演。
(三)对音乐作品理解不深入。声乐表演的目的,是把最美的声音、最美的意境、最深的情感留给听众。因此,作为一个歌唱者,必须要对自己所演唱的作品作透彻的分析和理解,挖掘作品的内涵,准确把握作品的情感所在,把自己的情感融入到作品中去,要以第一人称去唱,尽量达到声情并茂的境界。
(四)演唱前的准备不足。这主要指对作品的选择和演唱的技术处理方面的准备不足。有许多学生,在演唱中经常选择一些力不能及的作品。如有的大学二三年级的学生,就唱《星光灿烂》《人们叫我》等作品。显然,这些作品超出了其歌唱的能力范围,因而导致自己的心中无数,没有把握。另外,还有一部分学生,对作品选择得比较好,但没有对演唱过程进行细致的设计,因而造成歌唱中的气息不好、声音位置不统一、高音上不去、低音下不来的现象。还有一部分,就是选择的作品与自己的声音风格不相符,因而在歌唱中十分别扭,进而造成紧张的产生。
(五)演唱后的总结不够。有许多学生,不管演唱得成功与否,都不做详细的总结,不从一次次的演唱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而这样日积月累,演唱中失误不断增加,造成的心理压力就越大,有的学生甚至不得不放弃声乐而换专业。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要培养一个较为优秀的声乐演唱者,除了注重技能的训练外,还要培养其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培养良好心理素质的关键
(一)强化技能的训练。纯熟的技巧是驾驭一切作品的前提。这就要求声乐教师自己要有良好的歌唱水平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在平时的教学中,要采取合理的教学方法,循序渐进地指导学生训练歌唱技能。因为声乐学习是一个很抽象的过程,作为教师,必须针对不同学生的特点,有步骤、有计划地培养学生。
(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因为作为一个声乐作品的演唱者,必须要深入地理解作品,这就要求演唱者必须具备较高的文学、美学以及音乐专业方面的综合素养。只有这样,才能全面地分析作品、理解作品、解释作品。因此,声乐教师除了培养学生的歌唱技能外,还要督促学生学好专业知识,指导学生扩展知识面,提高其综合素质。
(三)声乐课上课形式的调整。无论是音乐学院还是高师音乐院系的声乐课,一直以个别课为主,特别是声乐主修生。这样,学生上课时面对的只有老师一人,而老师又是和学生非常熟悉的人,因而在上课过程中,学生不存在紧张的因素。但是,如果上课时有另外一个人的话,这些学生就显得很紧张,连比较简单的要求都做不到了。因此,声乐课宜采取个别课、小组课、公开课相结合的上课形式。这样,既能有针对性地进行教学,又能培养学生在众人面前歌唱的心理素质。
(四)给学生创造更多的上台演唱的机会。一般来说,上台参加演出多的学生,往往不容易紧张;相反,上台次数少的学生,每逢上台就紧张。因此,在教学的同时,要经常性地开展一些能锻炼学生心理素质的活动,如班级音乐会、声乐专场音乐会等。这样就可以逐步树立和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
(五)师范院校的音乐院系应开设表演基础课。因为这门课可以使学生掌握一定的表演能力。长期以来,师范院校的音乐院系认为自己培养的学生毕业以后是音乐教师,因而只注重专业知识的教育,而不培养学生的表演能力,这至今仍然是多数高师音乐院系教学中的空白点。
(六)教师的鼓励与帮助。教师应当在学生表演前后注意观察学生的表现,分析学生的心理状态,帮助学生克服紧张或沮丧的情绪,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帮助学生逐步形成一个良好的歌唱心理。
总之,声乐教学、学习以及演唱是一个逐步积累和完善的过程,而在这个过程中,良好的心理状态是保证学习与演唱的重要因素。作为声乐教师,应该在歌唱技能和歌唱心理等方面来培养学生,千万不能只注重技能而忽略了良好心理素质的培养。
参考文献:
[1]石惟正著.声乐学基础.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第1版.2002.7.P131—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