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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合理的财政审计监督不仅对政府政策的落实,改革发展的进步,法治社会的进程等有巨大的助推力,还通过规范化的制度严格限制了权利的蔓延、堵塞了管理层面上的漏洞。故而,与时俱进地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扩大审计监督的范围对新时期的反腐倡廉、经济建设等层面都有无可替代的基础作用。当前,国家新出台了宏观经济政策,要求确保经济稳定增长,创新财政支出方式,整合财政支出结构等,这更要求财政审计监督工作要立足当前、有针对性地改进,确保我国经济在新的一年保持稳定并持续健康发展。
一、新时期财政审计监督工作的现状及问题
在互联网+的审计监督环境下,全样本数据也随之出现,财政审计监督面临着完全不同于过去的形式和环境。虽然审计监督工作在逐渐的改进中,但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关于财政审计监督工作的有些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例如,关于财政审计的准则和标准、财政审计人员的责任以及财政审计的风险防范这些方面,相关法律都没有做出正式规定。还有一些法律法规过于陈旧,无法适应大数据时代的具体需求。更有一些法律法规不够严密谨慎,给财政审计监督工作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第二,现行的财政审计监督工作手段落后,大多仍采用传统的简单的手工方式,只采用低效的事后审计,运用科学的大数据查账方法却少之又少;第三,自动监督与自主监督的落实情况也有所欠缺,参与财政审计监督也未达到预期的效果,甚至更有违法违纪的问题发生;第四,在实际工作中,有的财政审计监督人员能力不足,专业知识匮乏,对财政审计工作的的专业知识了解匮乏。有的甚至利用裙带关系,对于个别单位的财政进行有意庇护。这一系列的问题都亟待得到改善和解决。
二、新时期完善财政审计监督工作的五点对策
(一)推动财政审计监督工作的制度化
政府需将财政审计监督工作以制度化的形式严格落实下来。尤其要关注预算编报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财政投资项目、财政专项资金、财政存量资金管理情况。加强对财政资金的政策性、效益性审计,揭示财政资金分配不符合政策规定、财政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具体要做到:一,健全财政审计监督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财政审计监督的职责和权限,加大法律法规的处罚和执行力度。二要完善财政审计监督机制。通过提升绩效理念,构建科学规范的财政审计监督机制,来更加巩固财政审计监督机制的预警、监控、纠察、制裁和反馈职能的实现。
(二)强化财政审计监督工作的互联网观念
互联网+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已经作为规范性的政策得到了政府的广泛提倡和大力推广。尤其是作为国家治理基石的审计工作,更要具备互联网观念及大数据方式。审计工作的网络化和统一化,首先能够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传统的审计管理中工作单位缺乏完善的数据录入和保存系统,故而获取的数据在真实性方面有所欠缺。另外,网络化的审计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贪污浪费的可能性。因为有些审计项目的资金量大,数据多,如果利用传统的财政审计工作统计,则可能会出现相关人员侵吞财务等贪污现象。
(三)充分利用大数据推进计算机审计工作
在大数据的环境下,首先我们要建立健全审计数据系统,将所有的数据纳入统一规范的管理中,这样就从形式上防止了数据被篡改等问题,确保了数据的真实有效性。另外,对于不正确、不可靠的数据要大力摒除,对于系统存在的漏洞要及时修复。其次,要财政审计计算机监督的控制范围,这样可以更加及时的发现财政审计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监督人员的工作效率也能利用计算机得到跨越性地提升。
(四)优化并完善财政审计监督指标体系
财政审计监督的有效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指标体系的可靠性。审计部门不仅履行着最简单的监督权,还对财政监督、税务监督等其他经济监督负有再监督的权利。通过严密的监督体系,保证各地乃至全国的有效运行。因此作为最后一道经济把关门,审计监督必须完善其指标体系。将审计对象的时间、范围、内容等具体资料以严格的指标形式记载,更加突出过程监督和流程控制。
(五)重视对审计监督队伍的引进及培养
财政审计监督的事先预防和事后管理作用,需要通过政策监督员及审计监督队伍的工作实现。第一,完善对监督人员的引进。对财政审计监督人员的引进一定要采取公正、公平的方法。采取提高薪酬的方法,加强财政审计监督岗位对专业人员的吸引,使监督岗位有更多高素质高水平的队伍组建。第二,提高审计监督人员的素质。通过积极的培训机制和学习系统,帮助财政审计人员形成长效学习机制,从而提高其互联网观念和大数据审计方式。
三、结束语
审计监督工作关乎我国经济发展的效率,与人们群众的切身利益休戚相关。在互联网+蓬勃发展的大环境下,我国的经济政策也发生了转变,审计监督工作面临着诸多限制。因此我国的审计部门要具备互联网思维,构建网络化的审计系统,提高每位员工的审计监督素养,才能保证财政资金安全及经济活动健康运行,从而使得财政审计监督工作真正做到法制化和规范化。
参考文献:
[1]顾小岳.完善我国国家审计监督的法律思考[D].兰州大学,2014
政府采购制度的改革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当前的改革仍然处在不断推进的阶段,由于这是一项新的工作,对其进行审计监督管理仍难以完全到位,存在以下几方面亟待解决的。
(一)审计部门与其他部门在监督管理中的关系较难理顺
建立政府采购制度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很广,客观上需要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发挥政府采购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共同履行监督职能,逐步建立起一种规范的监督检查机制,为各项规定的贯彻实施提供保障。《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分别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及依照、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政府采购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做了相关的规定,但这些规定比较原则,在一些方面还缺乏相应规定,如对于各项监督在政府采购中的地位、作用等方面的概念规定的比较模糊或笼统,对政府采购活动负有监督职责的部门对政府采购的监督重点、方式和不够明确,缺乏可操作性。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体系虽已初步构建,但明确,部门之间未能很好协调,表现为,各监督部门职能相互交叉重叠,且未能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可能造成重复多头监督和监督存在空白地带的结果。当政府采购工作有成绩时,各方都报自己监督得力的功绩;但当因监督不力,出现问题时,却互相推诿责任。比如,对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并实行招标方式采购的工程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不同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分别由其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即对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按照上述规定原则,由政府有关部门分别负责。但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这些专业性监督活动并不排斥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综合性监督,因此多头监督、重复监督难以避免,也易造成部门间的执法纠纷,这是我国政府采购市场中多头争夺执法管理权现象的一个缩影。因此,审计部门如何处理好与其他部门在监督管理中的关系已成为政府采购审计的一大难点。
(二)实施政府采购绩效审计面临较多难点
随着政府采购支出的迅速增加以及 采购范围的日渐扩大和工作的日趋复杂,公众(特别是纳税人)想要知道的不单是政府采购开支是否合理、合法,而且还想知道采购资金是否有效地使用,采购行为是否有效果。传统的财务审计是不能满足当前需要的,这就需要用绩效审计的方法来监督政府采购活动是否建立了公开和公正的竞争机制,是否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资金的使用效益,是否实现了政府采购的政策导向和调控能力,并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客观评价。实施绩效审计,将使我国的政府采购审计工作有一个更高的起点和目标,促进政府采购制度的。
政府采购绩效审计以采购项目为审计单位,审计的目标就是评价被审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由于我国政府采购绩效审计尚处于试点阶段,在实施中存在以下难点:
1、由于我国目前尚无绩效审计准则或指南,因此我国的政府采购绩效审计只能在遵守《审计法》、《政府采购法》的同时,借鉴国外的一些相关准则在摸索中开展。
2、绩效指标评价体系不完善,且没有一个公认可适用的绩效标准。目前能评价政府采购绩效指标的体系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往往只有财务指标、指标和综合性指标,而缺乏非财务指标、未来价值指标、单项指标和“预警”指标。在标准缺乏的情况下,审计人员无法深入了解被审计采购项目的经济效益,必须 “借用” 其它标准或是自己设计某种标准,然后用以衡量工作成果,这是一项困难的工作。此外,迄今为止,审计人员也还没有一个能指导审计活动、衡量被审计事实、鉴定经济效益质量的标准,即公认可接受的绩效标准可供利用,在这种情况下,就造成了对政府采购绩效的评价无据可依,无疑会绩效审计的质量和观经济政策的影响等效益。因此,政府采购审计显然超过了单纯政府采购资金审计的范畴,它涉及到财政政策、贸易政策和产业政策等多个方面,是一种政策性很强而又复杂的综合性审计监督。正由于政府采购绩效审计工作涉及面极广,它要求审计机关具备许多专业的优秀人才,诸如经济学、社会、法律、财会与工程方面的人才,要求审计人员要非常深入地掌握政府采购工作方面的专业知识。目前,政府采购审计人员队伍建设落后于采购工作的发展,审计机关的审计人员知识结构较单一,缺少训练有素、能运用绩效审计知识的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
3、“事后审计”的监督程序,可能令绩效审计“只开花不结果”。“事后”的绩效审计只是进一步完善了采购资金使用后进行的制度,并不能说明绩效审计就对减少“乱花钱”有决定性的作用。如果对政府采购决策实施的事前、事中监督缺位,绩效审计的作用就难以最充分地发挥出来。因此,事后监督的执法程序若不改善,即便是绩效审计开展得再好,恐怕也难逃尽向“明日黄花”放空炮的结局。
(三)一些政府采购改革配套措施不到位,制约审计工作的进一步深入推行
1、《政府采购法》有关的配套法规制度不健全,无法对政府采购审计提供充分、完善的依据。①由于《政府采购法实施细则》尚未出台,在实际工作中,《政府采购法》的原则性条款难以规范操作。如《政府采购法》没有具体明确采购合同的条款,对中标商的“分包履行合同”行为未进行明确的规范,对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规定有的难以进行实际操作,对采购工作岗位任职条件的衡量尺度和考核标准也未具体规定,等等。因此,审计人员在实际审计工作中对以上行为和内容的监督难以具体实施。② 由于政府采购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在尝试政府采购初期的认识不是很深,出发点站得也不高,出台的一些政策制度,难免存在遗漏,甚至与《政府采购法》相左,审计人员在实际审计工作中难以适用,亟须加紧修改、完善和补充。
2、一些采购专业性很强,由于缺乏相应的规范性具体措施,仅靠审计部门现有的人员及专业知识是不能适应对这一工作进行监督的需要。如普遍存在的招标文件制作水平不高,存在项目要求不具体、评标标准不细化等,有的甚至带有明显的倾向性,通过构筑技术壁垒排挤其他品牌,破坏公平的竞争环境。由于没有统一的标书范本可供适用或成立专门的标书审核专家组对标书中有关需求、技术参数等专业技术强的内容进行审核,一般人员难以胜任审核监督这些标书的工作;又如,评标过程不规范,评标办法欠、合理,操作性不强,评标各因素的权重不能科学地制定,这些都直接地、制约了评标结果;在评标过程中,人为的招标失败仍难以控制,如通过各种手段,使公开招标的项目在条件审查过程中就达不到满足3家以上供应商的条件,由此成为不公开招标的理由或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的依据。等等这些问题,近期内审计监督部门也没有足够的力量对其进行监督管理,这是监督上的一大隐忧。
二、加强政府采购审计监督管理的几点对策
(一)、消除法律和管理体制上的盲点,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监督体系
应该将政府采购各项监督制度的内容具体化、规范化,使得法律的这一规定具有可操作性,而不至于留于形式。法律应该对各项监督在政府采购过程中的“切入点”、 监督的具体对象和内容、具体程序等方面的内容做出明确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对政府采购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各部门对政府采购的监督重点、方式和,协调好这些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规范好综合管理与行业管理的衔接问题,发挥好这些部门在监督上的优势,理顺监督管理关系,形成综合管理与行业专业监督相结合的协作机制,共同构筑对政府采购全方位、多层次、科学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约束。政府采购审计是法律赋予审计机关的神圣职责和权力,审计部门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时,要尽量协调好与其他行政监督部门的关系,按照统一、效能的原则,减少重复监督,既不要缺位也不能越位,保证政府采购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 健全《政府采购法》有关配套法规制度,使政府采购审计的法律依据健全、完善
作为一部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基本法律,《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的各个方面的有些规定比较原则,要使《政府采购法》得到全贯彻落实,就必须加强配套法规规章制度建设。应尽快出台《政府采购法》的具体实施办法,抓紧制定政府采购具体程序管理、合同管理、质疑与投诉管理、采购活动监督检查、采购人员专业岗位任职要求等方面的单行办法或具体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也要按照本级政府的要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地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为审计监督提供了充分的依据,使审计风险易于,审计重点易于确定,审计程序易于规范,审计评价易于进行,易于取得较好的审计效果。
(三)逾越政府采购绩效审计的瓶颈,做好如下几点
1、在审计实践的基础上,加快绩效审计准则或指南的制定工作步伐;开发和创建有效的政府采购绩效审计指标体系,用以比较和评价当期成果;同时,建立一个能够指导审计活动的公认可接受的绩效标准,使政府采购绩效审计的评价做到有据可依,提高绩效审计的质量。2、在审计人员难于收集到足够的审计证据,或是在被审计单位拒绝提供证据的情况下,除了运用财务审计中广泛使用的审阅、观察、、分析等技术和方法之外,审计人员必须更主要地运用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技术等其他方式获取间接证据或者自己建立有效的证据。3、改善事后监督的执法程序。为了防止政府采购绩效审计出现“马后炮”,我们要从政府采购的预算编制、申报、审议,预算执行、监督等全过程跟进,做到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检查。
摘 要 本文指出内部审计实质上是一个政府有效管理的基础,是防止政府行为不适当性出现的第一条防线。分析了内部审计的标准,内部审计的目标,内部审计的集权化程度,提出了建立我国内部审计制度,完善财政支出管理对策。
关键词 内部审计制度 制度框架 完善对策
近年来,我国为提高财政支出的绩效,在财政支出管理方面进行了较全面的改革。在预算编制上,细化预算、强调零基预算、实施部门预算;在预算执行上,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并对预算外资金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总体来看,支出管理的改革侧重于新制度的建立,然而对完善内部管理与控制以支持新制度的建立和有效地发挥作用却没有足够的重视。只有各预算部门、单位相应地改进各自的内部管理机制与水平,才能使新建立的制度成功地运作,才能确保新的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有效地发挥作用。
一、内部审计对财政支出管理的重要性
内部控制是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有效发挥作用的重要保证。它所要实现的目标主要有:第一,确保遵守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特别是财政支出总额的控制。这点是最重要的。其次,确保财务报告和数据的可靠性;第三,促进财政支出管理的效率和有效性。为此,要设计一个可靠的内部控制框架以防止各种资源(包括人力和财务资源)的误用、滥用和无效率的使用;确保财产安全;实现政府政策和支出计划中所制定的预算目标;同时保存完善的会计记录,使各组织能准时和可靠地提交财务报告和管理报告。内部审计有助于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内部审计的日常监督是内部控制的整体组成部分,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内部审计实质上是一个政府有效管理的基础,它是防止政府行为不适当性出现的第一条防线。
传统的中央高度集中计划制度在内部控制制度方面是相当薄弱的,由于具体项目的支出及支出重点是由中央而不是由机构本身来决定的,也不是由具体的科学的规章制度来引导和配置的,这样预算单位就没有任何积极性来相应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以衡量其提供服务的效率和投入所形成的产出及效率。面对日益增加的资源限制和财政支出压力的不断上升,预算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化,加强预算部门、单位的内部管理制度压力日益增加。因此,在财政支出管理过程中,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的改革就必须加以强调与重视,并把之视为支出管理改革成功的基本前提条件之一。
二、财政支出管理中内部审计的制度框架
(一)内部审计的标准
国际标准在内部审计方面特别强调以下四个方面:
1.独立地、客观地进行判断。这意味着审计人员可以自由地选择任何交易或项目来审计,并有权获取所有必要的信息以更好地进行判断。目前,在许多国家,包括我国内部审计独立性却很难得到保证,因而影响了管理效率。
2.业务的精通。要求审计人员对内部审计的功能、方法、政策及运用审计的技术能力等方面要精通熟练。我国目前政府各预算部门及单位工作人员普遍存在着缺乏审计的技能,专业水平非常低,另一方面可能是由于政府的工资水平无法吸引和留住称职的职员。这些因素对加强内部审计经常是一个重要的限制。
3.内部审计范围的宽广性。就国际标准来说,内部审计的范围是以把内部审计作为管理工具的这种更广阔的观点为依据的,在财政支出管理中,内部审计的作用是确保资源使用的效率和有效性,审计报告将以此为依据进行运作。在许多转轨国家,内部审计经常被定义为相当狭窄,主要集中在财务的依从性和正当性,而不是更广泛的管理问题。此外,缺乏专业的管理能力也限制内部审计在这方面的作用和阻碍其提交准时的、合适的报告。
4.内部审计管理功能必须是有效率的。目前,许多国家的内部审计管理水平较差的,表现在缺乏工作惯例,缺乏计划和对个人的管理,没有得到外部审计的支持。此外,管理也受到内部审计的制度安排的限制,经常把内部审计的作用看作是一种对内部管理起帮助作用的工具。
(二)内部审计的目标
内部审计功能的总体设计应依据不同国家的具体情况而定。对于哪些存在管理问题的国家,最重要的目标是确保遵守财务法律和规章制度。对于哪些面对高度的财政压力,最重要的是确保宏观经济目标的实现。对哪些能遵守法律和宏观经济也较稳定的国家,则更多的注意力应放在确保资源使用的效率和有效性。从我国目前的具体情况来看,我国内部审计的最重要目标应是确保各预算部门与单位能遵守财务法律和规章制度。在此基础上,应追求资源使用的效率与有效性。
(三)内部审计的集权化程度
在内部审计功能的组织设计中,必须面对的一个基本问题是集权化的程度。通常地,从建设能力的角度来看,集权化的方法被认为更好,其优点主要在于:
1.能更好地发展和更容易地保持内部审计的熟练程度:在缺乏有技能人力的情况中,一个分权化的方法经常意味着内部审计职员可随意调离并转向其它工作,这将会降低职员的精通程度。然而,如果财政部实行较集权化的管理,建立一支骨干队伍,就能集中稀有的审计资源,从而保持熟练程度,以确保他们的专业化,并定期地、持续地进行相应的培训。
2.有利于坚持独立性:审计的运作应当具有适当的独立性。集权化的选择能使其得到更好保证,因为内部审计是由财政部管理的,而不是由有关预算部门管理者直接控制的。当然,必须要认识到合适的必要的独立性是财政部在预算管理方面与其它部门的紧密协调有冲突的。
但是集权化也有明显的缺陷。
1.弱化了有关部门的管理责任:对于内部控制的主要责任来说应该是由各有关预算部门与单位来履行。然而,集权化的方法把各预算部门和单位的管理责任和财政部的责任分开,模糊了这种控制机制的所有权或会计责任。各预算部门、单位的管理者可能会把内部控制责任看作是财政部的责任。
2.缺乏透明度,使有效性受到限制:在许多国家可发现,传递给来自财政部的内部审计官员的信息受到了限制而且不及时,从而限制了内部审计的效率。
3.无法促进与其它部门的紧密协作:就内部审计效率来说,与其它部门的紧密协调是必要的,然而,集权化方法无法促进这样的协作,内部审计者被看作是财政部的“间谍”,而不是部门管理团队的一个成员。
就内部审计的集权或分权的设计有两种选择可权衡。应视各国的具体情况而定。第一,如果财政部对预算制度中财务管理的正确性负责任,完全集权化方法的危险主要在于会削弱了各预算部门、单位的预算管理者的基本责任。第二,如果存在着对日常的预算管理进行政治干预的高风险的话,这时一个集权化的制度是更合适的。如果最高外部审计机构是薄弱的话,则意味着政治干预的风险较高。第三,如果履行内部审计功能的行政管理能力较弱的话,在招聘新的和保留有能力的职员方面,就有必要有一个由财政部控制的集权化的制度。建立一个专业化的内部审计者的团队是需要时间,这是一个最恰当的考虑。
集权化的内部审计制度对转轨经济的早期来说是一个最谨慎的方法。从我国目前面临的经济问题及制度发展阶段来看,应该以国际审计标准为基础,结合中国国情建立起相应的审计标准,选择集权化的内部审计制度,强调服从性和集中化的控制,以确保稳定目标的实现。
三、建立我国内部审计制度,完善财政支出管理
(一)确保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强化内部审计功能的一个重要目标是给予独立性的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程度与外部审计的不一样,外部审计是报告给立法机关的。而内部审计则是报告给财政部的。内部审计者应对预算部门、单位或其领导负责。我国目前应建立集权化模式,因此应直接地报告给财政部长以确保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内部审计者作为重要的执行管理的团队,必须注意遵守审计的基本原则:即审计者不应审计自己。
(二)明确内部审计的职责
1.明确地对内部审计者的任务进行界定。在预算管理制度运作中,明确地界定内部审计的作用和方法,使内部审计者执行任务时,可消除模糊和避免争论。
接触“克隆育苗”项目之初,跟很多读者一样,记者便对其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因为在此之前,很多人都知道植物的繁殖除了种子培育之外,还有传统的嫁接、扦插办法。但是从植物上摘一片嫩叶、一叶一芽嫩枝,甚至一根较长较粗的枝条,通过HF药剂处理,启动农业智能电脑,实现全程自动化管理,从而生根、发芽,长成一棵具有跟母本完全相同基因的完整植株,还是第一次听说。该技术一年四季、全国各地均可生产,适用于绝大多数林果花卉、蔬菜药材等,是目前投资最省的工厂化育苗新技术。
2013年4月下旬和10月下旬,在济南舜耕国际创富展会上,“克隆育苗”项目一露面,展位便被人围得里三层外三层。投资者们不仅可以现场看到很多植物克隆样品的生根情况,还直接向鞠总请教各种问题。“这个项目需要哪些设备?你们供应吗?”“这个项目经济效益如何?”“经营过程中如果遇到难题或不懂的地方,你们能给上门指导吗?”鞠总和助手李总都耐心地一一解答。大家不仅对他们的项目感兴趣,还对儒雅、耐心、谦和的鞠总和助手李总评价非常高。几天时间,交了定金的预约学习的学员近60人。
他们一丝不苟地教授技术,以及良好的服务信誉,被广大读者普遍赞誉。经本刊读者一致推荐评选为“诚信创富项目”、“ 经典创富项目”以及“重承诺・守信用诚信单位”,可谓实至名归。
15年克隆经验,保障学员赚钱无忧
创富会展结束后,广大读者对“克隆育苗”项目的高度关注一直持续着。鞠总也诚挚的跟本刊记者发出邀请,希望到园区实地采访。据了解,目前,我国花卉需求量每年以40%的速度增长;果树品种每年都需要更新换代;绿化苗木的需求量更是成倍增长。特别是十提出建设“美丽中国”,园林苗木等行业会不可避免地长期受益。这一切都为植物克隆技术提供了广阔的市场,那么广大读者将多了一个致富良机。
为此,记者专程来到(威海)荣成市,实地采访鞠总和他的克隆育苗项目。当鞠总接到记者,走到寻山路上,远远的就看到园区大门上一行大字“荣成市农业高科技示范园”。,鞠总的“克隆育苗”项目已经在这里落户十多年了。谦和的鞠总领着记者来到园内的育苗大棚内。只见沙床上培育着近百种植物:美国竹柳、紫椹、黑树莓、金银花、红枫、红豆杉、刺五加、薰衣草、樱花、补肾果、红火箭、红枫、樱花等等。鞠总说这只是一小部分,专门为学员现场参观、学习、试验用的,同时也可以为学员代为培育一些指定的苗木品种。
通过交谈得知,鞠总和妻子李女士都是青岛海洋大学国际贸易专业的高材生,本可以像众多心怀淘金梦想的大学生一样,去“北上广”寻梦。但酷爱农业和热爱家乡的鞠总回到了老家,决心与妻子一同要用自己的勤劳、智慧创业致富,为家乡增添一抹生机。他慧眼识商机,在众多大学生毕业后还迷茫不知所措之时,他便已经成为一农业行家。
鞠总向记者介绍,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国家中科院在借鉴国外快速育苗的成功经验后,便开始了对该技术的研究。但其投资大、技术流程长,制约了技术无法快速推广普及。热爱农艺的鞠洪峰慧眼识商机,看到了苗木市场的巨大需求,果断地加入了这一行业。通过反复摸索,他发现克隆育苗的一个重要步骤是通过药粉对采集枝条的伤口处理,使之尽快愈合并快速生根。经过反复配比试验,HF系列药粉终于研制成功。他又开始对核心设备――自动化控温控湿设施进行研制,相继开发1-9代育苗仪,一人即可看护很多个育苗大棚,大大降低了人工成本。不满足于现状的鞠总发现老的育苗设备,如果种植者不能按时调节,大棚内的植物无法获得最有利的生长环境。经过不断摸索,如今最新版的系列农业智能电脑已经成功研制出来,真正实现了无需人工的自动化管理。
硬件设备都完善后,在服务上,鞠总上半月在园区内实地教学,下半月上门指导,为学员提出合理经营方案。15年的成功经验,不仅让他们在业界小有名气,也帮助了众多爱好育苗的投资者成功致富。至今,他已培训一万余名学员,遍布祖国各地乃至美国、英国等地。
学员来信报喜,篇篇感人至深
鞠总在技术设备的研制上精益求精,在教授指导学员上更是无微不至。所有学员不仅都认可鞠总的致富技术,更认可他的为人和热情。吉林白山学员肖凤金2012年10月写来感谢信,他不仅一再感谢鞠老师对他的指导和引路,还满含深情的写道,“我亲爱的鞠老师和祖国各地热爱育苗的朋友们,用我们的双手和汗水,把祖国的山川点缀的更加秀美。我的绿色主张是:采用健康的方法,繁育健康的苗木,滋养健康的人民,呵护健康的地球。”
贵州遵义函授学员王远敬,不断地扩大规模,年收入由几万元增加到上百万元。他在感谢信中说:“市场上什么苗销售好,我就大规模地育什么苗。现在我在这里对全国想致富的朋友说句心里话:要致富,到山东鞠老师那里学技术是条路。”
重庆涪陵的张伟森(89岁高龄)、广西柳州的陶卫国、湖北恩施的谭文楚、浙江余姚的王海等等,这样的成功致富的学员比比皆是。记者翻阅着学员的这些学习经验总结和感谢信,很是感动――育苗克隆技术的摸索和推广成功,不仅圆了鞠总和妻子绿化家乡的创业梦想,也带动了一大批跟他们一样的农艺爱好者致富成功。
在育苗大棚内,鞠总还演示了采枝、伤口处理、栽培全过程。100平方米的沙床,可插栽时下造林流行的美国竹柳10万棵,7天生根,15天即可移栽一批苗。高产快速、以及低成本,产生的高额利润可想而知!
采访后记:
获赠珍稀植物,记者带回编辑部栽种成功
在采访中,记者带着疑问,也怀着要为广大读者一探究竟的好奇,打量着育苗大棚。鞠总详细地向记者介绍:“大棚的骨架可以是钢管或竹片。一个一人多高占地一百平米的竹片大棚,成本只需几百元。一年四季均可育苗,打破了传统育苗只能春秋两季的限制。学员现场学习,亲自动手操作,两天时间,便可以掌握全套技术要领。回家后,搭建好育苗大棚,就可以根据当地市场培育各种苗木了。最快的10天移栽出去,最慢的松柏类2-3个月移栽出去,一年可以循环培育、出售多批苗子,可谓简单易学、成本低、赚钱快。”
采访结束,鞠总特地准备好了一些珍稀植物:红花金银花、薰衣草、醉鱼草等,还非常细心的在每棵植物上都贴了标签,叮嘱了记者栽培方法。喜爱养殖花卉的记者将这些植物不远千里从荣成带回本刊编辑部。放在家里和办公室里栽种,并认真的观察着它们的生长变化。天气越来越热,移栽出来它们是否会出现水分供应不足的“缓苗”或者枯萎呢?几天后,这些植物不但没有枯萎还抽出新叶茂盛地生长了起来,记者打电话将这些情况汇报给鞠总。
鞠总高兴地说:“对,肯定都能成活。这就是咱们这种克隆苗不同于传统育苗的特点,克隆苗都是爆炸性生根,根系异常发达,不仅春秋季节可以移栽,就是在高温的夏天也照样移栽,成活率极高。”
克隆育苗项目的真实毋庸置疑,借记者采访之际,鞠总表示,热情欢迎各地读者前往参观培训,并保证让学员学习成功、满意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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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指出,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全省审计机关对9529个单位、项目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查出违规金额318.47亿元,损失浪费金额3.62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825.26亿元,应上缴财政资金83.88亿元,已收缴财政资金57.16亿元,归还原渠道资金17.67亿元,审计核减工程建设资金38.76亿元。向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移送处理案件和问题26件。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立整改措施1224项,建立健全规章制度247项,向社会审计结果公告487篇。
报告认为,201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应当引起重视。
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部分支出批复下达不及时,支出进度不够均衡;个别支出项目完成预算比例较低,结转下年支出数额较大;部分财政收入未及时缴库;有的支出管理不够规范;部门预算管理有待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有待完善;有的税种收入计划未完成;部分社保费和基金计划管理不够规范;有的涉税审批事项审批不够严格;税收征管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对14个省级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是:3个单位违规收费1293万元;5个单位非税收入3844万元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5个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1496万元;4个单位违规发放奖金、补贴等166万元;4个单位虚列支出977万元;6个单位违规列支570万元;5个单位少计固定资产5.5亿元;4个单位未经政府采购267万元。
对18个省级预算执行部门和单位开展了内审自查与审计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4个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5.08亿元;6个单位超预算支出823万元;3个单位未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358万元;2个单位行政经费挤占项目经费238万元;3个单位违规发放福利费、补贴等50万元;3个单位超限额使用现金25万元;6个单位往来款1900万元长期未清理。
下级政府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对西安市、宝鸡市和6个财政省管县人民政府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基层地税部门改变税种和入库级次入库税收;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缴入预算外财政专户;未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少配套财政专项资金;财政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等。
“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管理使用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对47个省级部门单位2012年 “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三公经费”支出超预算;部分单位将公务接待费转移到其他项目支出;车辆运行费较高;年均会议次数较多;在会议费中列支其他费用。同时,对20个省级部门2013年1至6月“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情况进行了抽查。结果表明,20个单位“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总额较2012年同期下降28%。
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省审计厅对7个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或跟踪审计,核减工程建设资金5.17亿元。主要问题是:4个项目超概算、概算外支出8.12亿元;6个项目违规招投标6.36亿元;2个项目超标准购车10辆,价值473万元;2个项目出借、挪用项目资金5780万元;2个项目滞留安置补偿资金等1.54亿元;3个项目因设计变更、运行管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资产闲置905万元,损失浪费235万元。
2012年省审计厅组织对5市1区的804个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是:26个项目的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违反招标规定;13个项目自行改变设计;275个项目未经审批超概算建设。9个项目现金支付工程款;6个项目多付工程款、监理费;5个项目不合规票据入账。14个项目滞留建设资金,6个项目建设资金被挪用于其他项目建设。
涉农和民生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
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省审计厅与审计署驻西安特派办对全省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县安居工程资金预算安排不足,公租房、廉租房租金未及时缴入财政部门,将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等支出。149个项目建设开工时“四证”不全,89个项目超标准面积建设。9个县(区)部分保障房分配给不符合条件的家庭,部分家庭重复享受住房保障待遇。
对截至2012年底的渭河流域综合治理整治专项资金及建设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和审计调查,查出各类违规违纪资金2.77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0个县垃圾处理项目未按要求在2010年底前建成;部分已建成项目运营未达到设计要求;15个县截收污水管网未完全实行雨污分流;41个治污项目因自筹资金困难未能实施。
对91个县(区)2010年至2011年水库移民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2个县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用于项目前期费用、弥补工作经费等。15个县级财政滞留欠拨项目资金。37个县配套资金不到位。10个设区市、25个县不同程度地存在直补资金发放不及时、擅自改变项目、项目建设未经招投标等问题。
对10个市、77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区)财政扶贫和扶贫贷款及小额信贷资金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查出各类违规金额10.84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是:52个市、县(区)财政部门少安排配套资金。33个市、县(区)财政部门滞留、欠拨项目资金,21个市、县(区)扶贫部门滞留、欠拨项目资金。14个县(区)扶贫主管部门和用款单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4个县(区)超贷款额度兑付扶贫贷款贴息资金。
对2012年度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进行跟踪审计,审减工程造价1.95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6个市配套资金不到位3.9亿元。二是3个市135个建设项目未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制度。三是由于施工企业多计工程量、高套子目,以及建设单位签证不实等原因,造成多计工程造价1.95亿元。
对全省政府收费还贷二级公路截至2012年底的债务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2009年至2012年,全省政府收费还贷二级公路偿还本金及利息占通行费收入比例低于规定的70%。二级收费公路与其他公路项目相互拆借、占用建设资金、通行费收入等5.42亿元。个别收费站挪用还贷资金支付人员经费等。
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对部分县(区)农村信用联社等金融机构2011年度资产负债损益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查出的主要问题是:违规向党政事业单位干部发放经营性贷款;向不符合借款条件、抵押物不合规的借款人发放贷款;违规发放多头贷款、关联互保贷款;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企业;违规发放股金红利。
对4户国有企业2011年度资产负债损益进行了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是:少计收入454万元;多计成本1068万元;少缴税费323万元;超核定基数发放工资768万元;违规向企业内部职工集资;少计固定资产7704万元;未按规定使用政府补助资金5922万元。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全省审计机关对2308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违规金额36.33亿元,其中属领导干部直接责任金额7129万元;查出管理不规范责任金额197.97亿元,其中属领导干部直接责任金额3.7亿元。审计后,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9人。
审计查办经济违纪违法案件线索情况
2012年下半年以来,全省审计机关共向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15件,移送涉案人员19人,涉及金额8572万元;向相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10件,涉及37人,金额7.15亿元。
最近,省政府召开会议,专门听取了省审计厅关于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汇报。省长娄勤俭在肯定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同时,针对审计报告反映情况提出了整改要求。目前,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按照省政府的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审计厅将加强对整改情况跟踪监督,及时报告整改和纠正情况。
针对上述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第一,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刚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健全政府预算管理体系,继续改进支出预算编制方法,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加强支出项目论证和审核,健全和完善项目库,全面推行项目滚动管理;严格按照人大批准的预算安排支出,不得随意调整和变动预算,科学有效地调度国库资金,减少资金沉淀,不断增强预算执行的约束力,规范各项支出行为。
第二,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机制,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要严格实行项目评审、国库集中支付、政府统一采购等管理制度,加强对重点部门单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减少资金的滞留闲置、挤占挪用和损失浪费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